《论自由》读书笔记

时间:2023-06-03 10:19:04 晓怡 读书笔记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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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读书笔记(精选24篇)

  《论自由》是英国思想家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创作的政治学著作,该书以洪堡的“人类以最丰富多彩的姿态发展,这是绝对的、本质的、重要的”开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这本书的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

《论自由》读书笔记(精选24篇)

  《论自由》读书笔记 1

  这几天关注两位博友关于自由的一场论战,现在,争论还没有平息,尽管其中一位已经摆出退出的姿态。受这场论争的启发,我重新翻出约翰·密尔的《论自由》,其中一些论点可能会使我们悟到,今天我们关于自由的看法,并不比这位一个半世纪前的自由论者更加高明。

  约翰·密尔分三个部分讨论自由问题,分别是“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我对这三个部分之间关系的看法是,第一部分是自由的本质,第二部分是实现人类自由的方法,第三个部分论述个人自由与集体的关系。

  个体的个性是自由实现的内部条件,我们现在更多关注外部环境的不成熟,甚至恶劣,完全忽视了这个内部条件的重要性。

  为什么个性这么重要?

  “我的意思还不是说,他们在合乎习俗的与合乎自己意向的两种事情相比之下,舍后者而取前者。他们还不是这样;他们根本是除了趋向合乎习俗的事情外便别无任何意向。如此说来,是心灵本身屈伏在枷锁之下了。甚至在玩乐的事情上,他们首先想到的也是投众合时;他们欢喜在人群之中;他们止是在一般常做的事情之中行其选择。

  趣味上的独特性,行为上的怪僻性,是和犯罪一样要竭力避免的。这样下去,由于他们不许随循其本性,结果就没有本性可以随循。他们的人类性能枯萎了:他们已无能力再有任何强烈的愿望和生来的快乐,一般也没有是各人自生自长、本属各人自己的'意见和情感。这样的人性的情况是可取呢,还是不可取呢?”

  个性的发展与表现的限度:

  “人类要成为思考中高贵而美丽的对象,不能靠着把自身中一切个人性的东西都磨成一律,而要靠在他人权利和利益所许的限度之内把它培养起来和发扬出来。”下面的例子对这个限度作了很好的解释:

  “譬如有个意见说粮商是使穷人遭受饥饿的人,或者说私有财产是一种掠夺,它们如果仅仅是通过报纸在流传,那是不应遭到妨害的,但如果是对着一大群麕聚在粮商门前的愤激的群众以口头方式宣讲或者以标语方式宣传,那就可加以惩罚而不失为正当。”

  于是约翰·密尔那条振聋发聩的“原则”就呼之欲出了:

  “本文的目的是要力主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对付个人之事,不论所用手段是法律惩罚方式下的物质力量或者是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各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己防卫。”

  《论自由》读书笔记 2

  约翰·密尔的经典著作,看之时感悟颇多,虽然都是些琐碎的杂感,但也不妨写下来看看。

  密尔的观点其实不多,粗略的整理一下也就如下:思想和言论的自由,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概而言之,密尔认为思想不应该被禁止,无论好坏与否,所有人都应该有自由思考的权利。少数者的主张也不应该被打压,要允许他们有说话的权利。个人自由不应该伤害到他人权益,否则社会有权利剥夺个人的自由。

  个人很喜欢密尔关于自由的阐释,在书中作者不断的在思辨,在讨论自由和自由的限度究竟何在,该怎么划分等等。言自由,其实最想讲的是密尔所言的自由精神,中国缺的就是自由的精神。之前看奥威尔的现代经典《1984》,看过的人都知道,那是一本伟大的政治预言性小说,奥威尔想说的或许很多,而我们能从其中得到的也很多。极权主义是真实存在着的,且在每时每刻压迫者我们,只要我们追求自由的脚步不停下,只要是走在走向自由的路上,那么总有一天我们会是自由的。我喜欢那句话:不踏出第一步,你永远都到不了远方。

  密尔在书中反复的思辨着个体自由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到底该怎么界限,他认为当个人自由不侵犯到别人的权益时,集体或国家就无权干涉该个体的'自由;而一旦个人自由侵犯到他人的话,国家就有权利剥夺该个人的自由。我们的承认密尔的伟大,我私底下认为这是现代社会赖以生存的秘诀。我们有自由,但我们的自由不该伤害到他人。国家有权利,但是也不能平白无故的伤害我们。密尔认为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而言,个体是应该受社会的管制的。而此种特定情况只出现于当个人的一些行为影响到别人,或者说伤害到了别人的合法权益之时,社会才有资格对该个体进行管制或惩处。除此之外,社会是无权干涉个体的自由的。即就是说,当个体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时,社会便无权干涉个人自由,个人自由应该得到保障。这个和卢梭的那句经典有异曲同工之妙:人生而自由,但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

  密尔有一句名言是这样的:假使全体人类减一执持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持相反意见,这时人们要是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 要是人类沉默更为正当。与这一句相同的是这样的:如果发现有些人在什么问题上成为举世明显一致的例外,即举世是居于正确方面。那些少数异议者也总是可能有其值得一听为自己辩说的东西,而假如他缄口不言,真理就会有所损失。这是一种完全站在少数者的立场来思考问题的思维,一个合格的知识分子所站的立场我想就该是如此,当整个社会陷入到一种集体固式思维之时,密尔的这种观点就看来有着一定的合理性,且是必不可少的。当我们不再用经济的巨大发展来掩盖我们制度的虚弱,不再用集体用国家用民族来淡化个人的个性的时候,那才是自由国度的开始。

  王小波有一篇杂文叫做《沉默的大多数》,大概就讲了一个主旨是为了我们的自由我们要说话,不要沉默。他认为沉默者是没有话语权的弱者,而我们应该为他们说话。密尔也有一句名言是这样的:不仅应予以宽容而且应予以鼓励和赞助的是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地点适居于少数地位的那一个,因为那个意见当时代表着被忽略了的利益,代表着人类福祉中有得不到分所应得之虞的一面。只要人们还被迫兼听双方,情况就总有希望;而一到人们只偏注一方的时候,错误就会硬化为偏见。这个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的借鉴,如果有很多人都这么想的话,那么这个社会的进步总是有希望的。联想到现实,现在很多人觉得中国的改革无望,进行了一些尝试之后,然后就是各种失望,灰心丧气,由热血青年马上成为一个犬儒主义者,要么就彻底的垮下去了。问其原因,莫不过是现实残酷啊,生活困难啊什么的。好吧,我承认这个是很难,但我们总该多坚持些时候,少年一场,最重要的还不是这根骨头。

  在年轻的时候总是妄想着要改变一切,等到被生活的锤子锤了之后就嫣了,再也想不出什么古怪的想法,做不出什么伟大改变了。还好,我现在还年轻,没挨过生活的锤子,骨头还硬朗,我至少要撑到我撑不住的那天再说放弃。

  王小波在他的书中写道: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的到来。现在,我也去守着这个荒岛,等着春天黎明的到来。

  《论自由》读书笔记 3

  《论自由》成书于1859年,100多年后再读此书,仍然觉得很有启发,很多观点用在当下也毫不落伍。如果说,真存在所谓符合社会规律性的言论,那《论自由》中的某些观点应该也可以归入这类言论。

  一、第一章内容简单梳理

  第一章厘清了本书所讨论的自由的范围。对于自由的讨论,历来是哲学界、政治学界、法学界的热门论题,经久不衰。本章开始就提到,这篇论文不是所谓意志自由,这里所要讨论的是所谓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在这个前提下,作者又开始讨论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的自由。历史上的自由,是对统治者暴虐统治的防御。这时候,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给统治者运用权力划定一定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的自由。谋取这种自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取得统治着对某些自由权利的承认。另一种是通过宪法。但是现在(指作者的时代),“人民对于管治者之成为一种独立的权力而在利害上与他们自己相反对时,已不复认为是一种自然的必要。”人们可以选出自己的代表对国家进行治理,并且可以随时撤换,意义已经大于对统治者权利的限制,“统治着应当与人民合一起来,统治者的利害和意志应当就是国族的利害和意志。统治者的权力,就是国族自己的权力。

  以此,有人认为“人民无须限制自己施用于自己的权力”,作者对此做了反驳,实际情况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要限制政府施用于个人权力这一点……也仍然丝毫不失其重要性。”作者又进一步指出,“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他的个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仅防御官府是不够的,还要防御得势力舆论和得势感想的暴虐。集体意见对于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界限在哪里?他首先肯定了舆论的作用,即“很多不宜由法律来起作用的事情,还要由舆论来办。”作者通过分析,认为决定那些在法律惩罚或者舆论支持之下的行为准则的主要东西,是社会的好恶或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

  作者以英国的情况为例,分析了人们在特定事务上所持的态度完全取决个人的择取,而毫无准则。以此,表明本文的写作目的',“即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控制个人之事,不论所用的手段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手手段或是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他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可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己防卫。”他还认为,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有三个方面,意识的自由;趣味和志趣的自由;个人间联合的自由。

  二、几点感想

  1、密尔骨子里体现出的作为资产阶级的自己优越感。读完第一章,我除了认同密尔很多观点外,也深深体会到他自身所表现出来的优越感。本书成于19世纪中下叶,那时候正好是资本主义蓬勃发展的时期,思想界也非常活跃,密尔在第一章的论述中,很多地方没有论证,直接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似乎很多观点是不证自明的。他所讲的自由是有社会条件的。比如,他认为,对于那种种族自身尚可视为未届成年的社会当中的一些落后状态,也可以置诸不论;在对付野蛮人时,专制政府正是一个合法的形式,只要目的是为着使他们有所改善,而所用手段又因这一目的而得以投现而显为正当。自由,作为一条原则来说,在人类还未达到借自由的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的阶段以前的任何状态中,是无所适从的。但哪种种族族可以看作未届成年,哪些人是野蛮人?什么时候人类达到了借自由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阶段?这些密尔都没有回答,从这些描述中,他并不认为,所有的人或者种族都配拥有他所说的自由。但他还在书中提到,在旧日,存在臣民或者某个阶级的臣民和政府之间的争斗时,那时的自由是指对于统治者暴虐统治的防御。似乎又把自由存在的时间维度拉长了。

  2、密尔所强调的“对社会负责”标准只是描述意义上的,既没有说出它们的范围,也没有说出为什么会这样。比如,他强调,为了“自己防卫”或者说他人的利益的时候,个别的或者集体的违背个人意志是正当的。一个人仅需为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才需对社会负责。凡系显一个人在义务上当作而不做时,就可要求他对社会负责,这是正当的。我在阅读过程中,特别想寻找一个答案,如何避免多数人的暴政?可惜没有找到。

  3、密尔对“权力”讨论远远大于对“权利”两个词的运用。我只看了翻译版,没有看过原版,也没有了解过密尔的时代对“power”和“right"的认知程度如何。既然是《论自由》,我总觉得是讨论rihgt要多一些,但感觉这部分内容反而讨论power多一些。可能与论文开始提到的讨论主题有关,即“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4、密尔对法律和舆论的作用的描述令我很受启发。他意识到法律的惩罚性和舆论的压力对个人的影响,并且用很大的篇章介绍舆论问题,这是难能可贵的。他犀利的指出,一国的道德标准大部分出自占优势的阶级利益或阶级优越感。人们遵守的来自法律或者道德舆论的所谓社会准则,其实就是社会的好恶,或者是社会中占优势的势力的好恶。

  5、密尔所主要讨论的是政治自由问题。即政府在限制人民自由方面的界限在哪里,正当性何在?人们所享有的社会自由主要有那些?这些都是政治自由非常核心的内容。对于政治学初学者认知政治自由具有很好的引导作用。尽管我读完还有很多迷惑,但是对于密尔在观点上的干脆自信,以及论述上的逻辑性,还是很佩服。

  理解比较浅薄,暂记流水账于此。

  《论自由》读书笔记 4

  很薄的一本书,晦涩的长句,让我如同咀嚼一块生硬的糟饼,咽不下吐不出。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能够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理解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当我看到严复先生所翻译的这个标题,似乎这更是密尔所要表达的主旨。

  整本书的建构清晰易懂,完全与其行文资料不同,开章引论,于后三章分述,末章叙述其应用。在《论自由》一书中,密尔所谓的个人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这也是他所论自由区别于前人如自然法学派,把自由看作是不依靠于社会,而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天赋权利。在老师在指定书目之前,我便有意地去尝试着去读这本论著,原因在于一次在网络上搜索,《论自由》是新闻传播学必读的课外读物,事实如此,密尔本书的重点也在于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密尔在第二章的末尾总结论证了思想言论自由在认识上的好处,那里有必要摘抄下来,因为这一系列的论证对推动自由主义的发展和传播起了重要作用,并且使他在自由主义思想史上享有很高的声誉。论证如下:第一,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据我们所能确知,那个意见却可能是真确的。否认这一点,就是假定了我们自己的不可能错误性。不可能错误性的提出是密尔论证言论自由的重要论据,没有什么不可能错误,故而,任意意见都可能去发布。第二,纵使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内含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

  到补充。密尔在这第二点上确定了错误意见的存在的好处,它之所以存在是对既存真理的一种补充,它有利于真理的完备性。第三,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理解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像抱持一个偏见那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这一点简直是太有说服力,反对意见的提出,就会逼迫持有者去说服反对者,而一旦持有者没有从根本上体会真理,那么只会被反对者所识破,只因为有反对者的存在才能使真理更好的被人理解。再者,第四点,教义的好处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少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因为教条已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是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密尔所宣称的自由毕竟是离不开社会的,人是一个能够自由发展的、任其随自己喜好的态度去生活。但是,他也务必区分自己自由的权利界限,在密尔的自由论中,自由,也就是不能损害到他人的利益。这也是我所能读懂的层次,在不干涉他人权利、不损害他人利益的状况下,你是能够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的。当然,政府也不能干涉人们的这种自由,密尔理论中,政府过多干涉人们自由,会增加政府的权力,必须程度上会使人们陷入崇拜权力的状况,从而丧失自己的自由观念,依附于政府,而人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受干涉,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如前面密尔所述,意见就算有其真理性,但反对的或者不同的意见在必须程度上对其真理性是有所帮忙的。我是这样体会的。

  密尔的理论就先谈到那里,本篇读书笔记,我用了“读不懂”来形容我所认识的自由,当然既是形容这部著作,也是形容我所看不懂的当今中国社会所谓的自由与民主,以及一些为人师所传授的民主自由。是的,中国的民主自由是与当今世界所谓的民主自由有必须的距离,正如韩寒所讲,在网络上发表一些文章的时候,会有一个审批的过程,会有一些字会变成一些奇奇怪怪的符号,这都是在西方国家不能所遇见的状况,这完全是政府干涉个人言论自由的铁证。或许,是有太多人只看社会的这一面,在我看来,整个社会是前进的,总有一些手段是务必要实行的,一些人总是在试想如果中国政府按照西方政府那样做,该多好,我想问,多好是哪里多好?体制要变,民俗要变,人们要被强迫地去理解所谓的民主自由,时髦的说也就是突然“被民主”“被自由”,一个人总要被周围的环境所感染,会慢慢适应,会逐渐去放下自己这方面的畅想,逐渐同化,不横向比,纵向比,这种变化是很客观的,横向比,我们只能兴叹,有时候,我反而感觉西方国家安全感不是很强,一切都放开,在适当法律下,谁明白谁哪天会情绪变化,对他人怎样样?

  自由,感性来讲,只要是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就能够,必须要与自己过不去,那也没办法,有一批人在争取西方式的自由,需要这样的人,正如密尔在《论自由》里所说的的另外一个层次,每样东西都有存在的理由,都能促进社会的进步的。

  《论自由》读书笔记 5

  很薄的一本书,晦涩的长句,让我如同咀嚼一块生硬的糟饼,咽不下吐不出。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On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着作的要义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当我看到严复先生所翻译的这个标题,似乎这更是密尔所要表达的主旨。

  整本书的建构清晰易懂,完全与其行文内容不同,开章引论,于后三章分述,末章叙述其应用。在《论自由》一书中,密尔所谓的个人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这也是他所论自由区别于前人如自然法学派,把自由看作是不依赖于社会,而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天赋权利。在老师在指定书目之前,我便有意地去尝试着去读这本论着,原因在于一次在网络上搜索,《论自由》是新闻传播学必读的课外读物,事实如此,密尔本书的重点也在于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密尔在第二章的末尾总结论证了思想言论自由在认识上的意义,这里有必要摘抄下来,因为这一系列的论证对推动自由主义的发展和传播起了重要作用,并且使他在自由主义思想史上享有很高的声誉。论证如下:第一,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据我们所能确知,那个意见却可能是真确的。否认这一点,就是假定了我们自己的不可能错误性。不可能错误性的提出是密尔论证言论自由的重要论据,没有什么不可能错误,故而,任意意见都可能去发布。第二,纵使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含有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充。密尔在这第二点上确定了错误意见的存在的意义,它之所以存在是对既存真理的一种补充,它有利于真理的完备。

  《论自由》读书笔记 6

  在现今这个“自由”泛滥的时期,自由已经被高度的抽象化,然而自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从古至今,对它的争论没有定论,而且还会无休止的进行下去。关于这个话题,19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也表达了他的独特的观点。在此书里,密尔探讨了自由的涵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个性自由、社会权威的限度以及个人自由不受政府干涉等问题。虽然时过境迁,但是仍有绝大部分的内容至今仍会对我们产生启迪。

  说到自由,让人不禁会想到这个问题: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是什么?自由有很多种涵义,但密尔关注的是公民在国家中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即所谓的“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在引论中,密尔有一个生动的比方:“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我认为,这就是公民在国家中的自由,即政府统治下人们的政治自由,自由是一个抽象的含义,我们很难用几句话或者几个字就把它的全部内涵与外延概括出来,因此只能用一种现象来表述,密尔将自由分成“自然的自由”与“规则性自由”,所谓“自然的自由”或者也可以称为“最原始的自由”,这种自由i普遍存在于原始社会中,以强力为后盾,充满血腥与残暴的自由。

  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不是平等的享有的,由强力的大小决定,只要你拥有绝对的强力,凌驾于其它强力之上,你将拥有绝对的自由。而所谓的“规则性自由”也可以称为“制度下的自由”这里的“规则”包括了“法律、道德”等等,人们的自由首先就是必须符合规则,是一种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思想,同时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应该是平等享有的,并且相互不能侵犯的。有一句名言“人人都接受法律的约束,人人都从遵守法律中获得自由。”而密尔所赞成的,正是“规则性自由”,并坚决反对的是“原始的自由”。

  在这里我想讨论几组相互对立的词组:个人与社会,被统治者与统治者,自由与权威。

  相对于社会,个人永远是个弱者,人们总是通过有限的理性去认识自己和社会,并通过法律使个人在社会中能够占有一席之地,让自己的意志得以表达,从而实现人在社会中的最大自由。密尔说: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个性,凡主要关涉在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社会。每一个人都受到社会的保护,每个人对于社会也就应该有一种报答,那么这种报答要以何种方式?或者还说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到底要遵守何种行为准绳?在密尔看来,首先是彼此互不损害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和妨碍而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中担负他自己的一份,这些条件,如果有人力图规避不肯做到,那么社会是有理由以一切代价去实行强制的。每个人都是单独的个体,个人的行为要有一定界限,当一个人都行为有害地影响到他人的利益的时候,社会就对他有了裁判权。

  这就让我想到了人类文明最初的时期,那时国家被分为两部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统治者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用这些权利对于被统治者施以压迫,剥夺他们的自由,当然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争取自由的过程,因此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统治者的权威被建立在选举、授权的基础上,他们不敢随意施设自己的淫威,被统治者就以为统治者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认为个人自由和国家权威是统一的,但事实上,这是永远不可能达成的理想状态,密尔认为,这种情形会产生侵害自由的新情形,即多数的暴虐,多数人的意志决定一切不属于多数人的少数人的自由和权利被忽视;所谓的大家共同的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那部分人的意志,而其余的一直必定被忽视或受到压迫。

  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对美国社会财政生活中已经显露出苗头的“多数的暴虐”忧心忡忡::“普选制度事实上使穷人管理社会。”“制定法律的人大部分没有应当课税的财产,国家的公共开支似乎只能使他们受益,而决不会使他们受害;其次,稍微有钱的人不难找到办法,把赋税的负担转嫁给富人,而只对穷人有利。这是富人当政时不可能出现的事情。因此,在穷人独揽立法大权的国家,不能指望公共开支会有显著节省。这项开支经常是很大的,这是因为立法抽税的人可能不纳税,或者因为他们不让赋税的负担落到自己身上。换句话说,民主政府是唯一能使立法抽税的人逃避纳税义务的政府。”(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38—239页。)这就表现出,民主做真正表达出的只不过是大部分人,或者说是在社会的教育力量之下,使一些不愿意自己做出判断的人们形成的一种普遍观点,而这种观点,终究不能表达所有人的意志。

  前文提到,社会总是在某种限度上干预到个人的生活,那么正确处理社会权威和个人自由之间的限度就显得至关重要,找出一个在实际中可操作的能被大家所接受的限度也正是密尔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密尔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研究该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言:凡是可以从抽象权利的概念(作为脱离功利而独立的`一个东西)引申出来而有利于我论据的各点,我都一概弃置未用。的确,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的;但是这里所谓的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密尔把个人放在第一位,重视个人的自由与社会权威对自由最小的干预,社会对个人施以权威的方式主要有二,法律与社会舆论,密尔就是要找到一条准则,不论所用方式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力量还是社会舆论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在经过正确分析和功利平衡后,密尔找到了这条原则。

  即: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为自己的好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避而远之,这些就是社会对他行为表示不满所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如果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它们来保护自己的话。密尔极力主张个人对社会的独立性并对社会的积极作用持谨慎态度,这与密尔所处的时期有着一定的关系,由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已发展到垄断阶段,个人的作用比起社会整体的作用已越发不明显,使得该学说具有广阔的群众基础。因此密尔提醒人们不要失去自己,因为“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

  对于一个人的自己的利益(这里所指的是合法的利益),本人是关切最深的,社会对于个人所怀有的关切只是部分的,并且是间接地,因此社会权威无论以何种方式以对社会成员施以所谓的“保护”为理由,如果不被当事人允许或认同,那么对于社会成员的自由都是一种压迫与威胁,需要加以阻止,以社会成员特有的方式,那就是意见自由,无论社会发展到何种地步,我们一定要争取到的是,完完全全的思想自由,讨论自由与个性自由,这样才会明清真理,纠正谬误,因为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

  《论自由》读书笔记 7

  《论自由》是英国资产阶级哲学家、经济学家、自由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书中论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阐明“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并提出了自由的各项“原则”。关于“论自由”这本书,密尔在引论中开宗明义地说,他所要讨论的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全书要义可以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

  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至多可以进行忠告、规劝或避而不理。

  二、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当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对个人的行为有裁判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强制力量。

  它将自由问题的探讨从国家与个人延伸到社会领域,深化了启蒙运动以来关于个人自由与政治自由的论述,成为自由主义理论体系的集大成之作,它对个人自由的强有力的热情辩护,使之成为英文世界里捍卫自由的经典。

  在对付野蛮人时,专制政府正是一个合法的型式,只要目的是为着使他们有所改善,而所用手段又因这个目的之得以实现而显为正当。现在看来,密尔的这句话是相当政治不正确的。一个如此强调“自己对自己负责,他人无权干涉”的人,怎么会觉得用专制来“对付”一个民族是正当的呢?原来,在密尔看来,野蛮人的种族就好像人类中的未成年人,他们无法对自己负责,需要成年人的照管。可是,如果密尔的这种看法成立的话,那么我们的文明种族是怎么长大的呢?在人类刚出现的时候,可没有其他人来帮助、照管这些“野蛮人”啊。

  对于某些意见,因我们自己的判断裁定其错误就拒绝倾听,为了更充分说明这种做法的危害性,看来有必要把讨论付诸具体的案例;而且最好我首先选择那些最不利于我的例子,在这些例子中,反对言论自由的论点,无论是从正确性上还是从有用性上来说都被视为是最强有力的。

  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包括:第一,意识的内向境地,要求着最广义的良心的自由、思想和感想的自由、意见和情操的自由、发表和刊发意见的自由;第二,趣味和志趣的自由;第三,个人之间相互联合的自由。假定全体人类减一执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时,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要使人类沉默较可算为正当。

  相应于一个人对自己的孤独判断之缺乏信心,他就常不免带着毫不置疑的信托投靠在一般“世界”的不可能错误性。而所谓世界,就每个个人说来,是指世界中他所接触到的一部分,如他的党、他的.派、他的教会、他的社会阶级。我们所谓的世界,只是我们接触的那小小的一群人。虽然网络时代让地球变成了一个村落,然而作为一个个体,能够接触到的人和观点终究还是少而又少的。在世界这只庞大的大象面前,我们永远是盲人。所以,我们盲目相信“世界”的看法,和盲目相信自己的看法没什么两样。

  自由原则不能要求一个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如果在当今社会有完全的自由,那么我们的生活将会达到一个不一样的阶段。本书中提出最中心的就我们在不影响到别人的生活的情况下达到自己的绝对自由。但是现在的社会可以给我们有这样的自由吗?

  《论自由》读书笔记 8

  自由,乃吾心向往之,而不能久得。逛卓越网时偶然看得《论自由》一书,介绍说此书主要解决个人与社会控制的关系问题,遂买下并决意静心读之。然至今,只读了引论,有一点浅想,记之成陋文,望通读后看到此文不会成笑话。

  穆勒云,“虽有民主,而操纵力之国民,与权力所加之国民,实非同物。”此话乃针对所谓的民主国家而言。理论上的民主乃掌权者与被治者是一体的,因此国家的好恶就是人民的好恶,然而,实际中的掌权者与被管者不可能是一体,“人民的好恶”并不是整个国家的好恶,只是其中多数人的好恶,况且多数人的好恶也不是最多数人的好恶,或者实际上所谓的“多数人”只是少数人,这样的政治体制就容易造成人民与人民之间相互劫持。穆勒感叹道:“太白之豪暴,且无异于专制之一人。”其实,如斯统治较专制更残暴。因为专制是让人民明白地看到它的武断专权,而这样的统治是在暗地里施加百姓于“暴力”,表面却打着民主的旗帜。拿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来说,最后就流为了斯大林式的少数人专制:政治上控制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切权力,人民却没有监督党和政府的权力;经济上它可以“卫星上天”,却不能满足公民基本生活需求;思想文化上进行高度垄断,书报检查制度剥夺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创作自由,作家经常遭意识形态恫吓。据索尔尼仁琴在《古拉格群岛》中引用俄国刑法专家的统计,沙皇1876——1905年的30年间共处死486人,被斯大林在1930——1953年所谓23年中处以极刑的人是沙皇的一千多倍。此种“专制”无人民自由的国家,表面上是无产阶级专政,实则是将国囚禁起来,里面的溃烂终会蔓延至表面的浮华。因而为国治理者,应当为民之权益谋事,万不可将自己当做人民代表,却把为自己谋权当成是在为人民谋权。

  自由之初义乃不为外物所拘牵,无胜义也无劣义。有个性的人大多事上不为外物所牵,正如穆勒所说,个性就是个人具有独立意志,根据自己的经验、知识、性格与利益对外界事物作出判断,而不是根据他人、社会、传统和习俗作出判断。社会上总有一部分人活得自由个性,他们特立独行、不怕孤立、敢说老实话、敢向社会大多数的专制权威挑战,他们比其他人更不能适应社会准备下的模子。自由个性之人是理想主义者,是孩子也是老者,是推动社会不断完善的先驱力量,这样的力量要影响他人,必得将思想观点形成舆论,要形成舆论就得有发言权。但是社会暴虐的目的就是要摧折人的个性以维护自己的统治,其首先禁绝的即言论自由。《礼记》中说“情欲信,词欲巧”,便是要提醒人们说话时态度要坚定,但是说话的`方式则要非常客气、非常婉转,自由个性之人当这样才能让当权者听得进去。

  穆勒在《论自由》一书中说,言论自由为一切自由的根本。同时,又认为我们认为“真理”的,我们认为“是”的,我们认为“最好”的,不一定就是那样的。正因为人类不是“不可能错误的”,因此需要容忍异己才能实现自由。比如,岳飞抗金之时自然认为自己是正义的,然而对于金人而言岳飞是灭国者是自己的敌人,金人认为自己才是正义的。那么,到底谁才是对的、是正义的?我们无从判断。社会中也常常有人认为自己的正确的,因此带着“正义的火气”残酷地摧毁了另一个可能是正确的思想或事物,这样也摧毁了别人的自由。

  《论自由》读书笔记 9

  该书是由英国作家弥尔顿与1644年所写,当时英国升职欧洲都处于高压政治下,言论自由显得弥足珍贵。弥尔顿是一位诗人,热情洋溢,关心政治,而他所发表的著名政论便是《论出版自由》一书。

  此书从遥远先哲时代,来论述人的出版自由是与生俱来的能力。他列举了雅典法官所禁的渎神和无神论文字以及中伤的文字。其中西塞罗虽然反对伊壁修鲁的看法,却没有任何命令禁止他们。之后也举了屋大维和提图斯的例子,充分列举了古代先哲的示范,同时折射出当时教皇和国会对思想的禁锢。

  里面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关于真理与缪误的解读。他说唯有保持言论自由,才能让真理战胜缪误。阅读好书与坏书怎么处理,弥尔顿巧妙地借用上帝之口来说“你不论拿到什么书都可以念,因为你有充分的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和探讨每一件事。”一个人的判断力怎么来,那是通过阅读大量书籍,积累大量经验形成的一种理性且正确的判断与认知。那么如果人类根本没有接触到饿,我们又有什么智慧可做选择呢?就像亚当尝的那个苹果的皮上,善恶是连在一起的,强行分开本来就有违约自然。

  书上也列出了一些限制出版自由的客观弊端。首先每个人的审美不一样,认知也不同。但是一本书确实要很多个通行证才能出版,这不仅会使好书的出版率大大下降,也会形成单一的书籍知识。试想千篇一律的书本,还有什么思维的碰撞呢。且复杂的审查制度,也会消磨作者写书的动力,就会停止思考,一个停止思考的社会该是多么的堕落,前途该是多么的灰暗呀。

  当然,审查书籍也必须要有审查人。作为掌握知识发行的人,他必须具备渊博的知识,准确的判断力及长远的目光。且不说这样的人是否容易找到,在日复一日的审核中,是否浪费他们的时间,后逐渐机械化随意化我们可以想象。若是找了些能力不够审美能力低的人员,那岂不是一场灾难?

  弥尔顿书上说,书籍想一个宝瓶,把作者活生生的智慧中最纯净的精华保存起来。但误杀好人和误禁好书一样容易。杀人只是杀死了一个理性动物,破坏了上帝的圣象,而禁止好书则是误杀了理性本身,破坏了瞳仁中的上帝圣象。我想,出版自由权力不该被禁锢,我们应该活在自由又充满挑战的大海里,而不是一览无余的池塘中。

  《论自由》读书笔记 10

  在现今这个“自由”泛滥的时期,自由已经被高度的抽象化,然而自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从古至今,对它的争论没有定论,而且还会无休止的进行下去。关于这个话题,19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也表达了他的独特的观点。在此书里,密尔探讨了自由的涵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个性自由、社会权威的限度以及个人自由不受政府干涉等问题。虽然时过境迁,但是仍有绝大部分的内容至今仍会对我们产生启迪。

  说到自由,让人不禁会想到这个问题: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是什么?自由有很多种涵义,但密尔关注的是公民在国家中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即所谓的“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在引论中,密尔有一个生动的比方:“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我认为,这就是公民在国家中的自由,即政府统治下人们的政治自由,自由是一个抽象的含义,我们很难用几句话或者几个字就把它的全部内涵与外延概括出来,因此只能用一种现象来表述,密尔将自由分成“自然的自由”与“规则性自由”,所谓“自然的自由”或者也可以称为“最原始的自由”,这种自由i普遍存在于原始社会中,以强力为后盾,充满血腥与残暴的自由。

  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不是平等的享有的,由强力的大小决定,只要你拥有绝对的强力,凌驾于其它强力之上,你将拥有绝对的自由。而所谓的“规则性自由”也可以称为“制度下的自由”这里的“规则”包括了“法律、道德”等等,人们的自由首先就是必须符合规则,是一种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思想,同时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应该是平等享有的,并且相互不能侵犯的。有一句名言“人人都接受法律的约束,人人都从遵守法律中获得自由。”而密尔所赞成的,正是“规则性自由”,并坚决反对的是“原始的自由”。

  在这里我想讨论几组相互对立的词组:个人与社会,被统治者与统治者,自由与权威。

  相对于社会,个人永远是个弱者,人们总是通过有限的理性去认识自己和社会,并通过法律使个人在社会中能够占有一席之地,让自己的意志得以表达,从而实现人在社会中的最大自由。密尔说: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个性,凡主要关涉在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社会。每一个人都受到社会的保护,每个人对于社会也就应该有一种报答,那么这种报答要以何种方式?或者还说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到底要遵守何种行为准绳?在密尔看来,首先是彼此互不损害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和妨碍而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中担负他自己的一份,这些条件,如果有人力图规避不肯做到,那么社会是有理由以一切代价去实行强制的。每个人都是单独的个体,个人的行为要有一定界限,当一个人都行为有害地影响到他人的利益的时候,社会就对他有了裁判权。

  这就让我想到了人类文明最初的`时期,那时国家被分为两部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统治者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用这些权利对于被统治者施以压迫,剥夺他们的自由,当然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争取自由的过程,因此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统治者的权威被建立在选举、授权的基础上,他们不敢随意施设自己的淫威,被统治者就以为统治者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认为个人自由和国家权威是统一的,但事实上,这是永远不可能达成的理想状态,密尔认为,这种情形会产生侵害自由的新情形,即多数的暴虐,多数人的意志决定一切不属于多数人的少数人的自由和权利被忽视;所谓的大家共同的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那部分人的意志,而其余的一直必定被忽视或受到压迫。

  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对美国社会财政生活中已经显露出苗头的“多数的暴虐”忧心忡忡::“普选制度事实上使穷人管理社会。”“制定法律的人大部分没有应当课税的财产,国家的公共开支似乎只能使他们受益,而决不会使他们受害;其次,稍微有钱的人不难找到办法,把赋税的负担转嫁给富人,而只对穷人有利。这是富人当政时不可能出现的事情。因此,在穷人独揽立法大权的国家,不能指望公共开支会有显著节省。这项开支经常是很大的,这是因为立法抽税的人可能不纳税,或者因为他们不让赋税的负担落到自己身上。换句话说,民主政府是唯一能使立法抽税的人逃避纳税义务的政府。”(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38—239页。)这就表现出,民主做真正表达出的只不过是大部分人,或者说是在社会的教育力量之下,使一些不愿意自己做出判断的人们形成的一种普遍观点,而这种观点,终究不能表达所有人的意志。

  前文提到,社会总是在某种限度上干预到个人的生活,那么正确处理社会权威和个人自由之间的限度就显得至关重要,找出一个在实际中可操作的能被大家所接受的限度也正是密尔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密尔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研究该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言:凡是可以从抽象权利的概念(作为脱离功利而独立的一个东西)引申出来而有利于我论据的各点,我都一概弃置未用。的确,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的;但是这里所谓的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密尔把个人放在第一位,重视个人的自由与社会权威对自由最小的干预,社会对个人施以权威的方式主要有二,法律与社会舆论,密尔就是要找到一条准则,不论所用方式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力量还是社会舆论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在经过正确分析和功利平衡后,密尔找到了这条原则。

  即: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为自己的好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避而远之,这些就是社会对他行为表示不满所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如果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它们来保护自己的话。密尔极力主张个人对社会的独立性并对社会的积极作用持谨慎态度,这与密尔所处的时期有着一定的关系,由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已发展到垄断阶段,个人的作用比起社会整体的作用已越发不明显,使得该学说具有广阔的群众基础。因此密尔提醒人们不要失去自己,因为“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

  对于一个人的自己的利益(这里所指的是合法的利益),本人是关切最深的,社会对于个人所怀有的关切只是部分的,并且是间接地,因此社会权威无论以何种方式以对社会成员施以所谓的“保护”为理由,如果不被当事人允许或认同,那么对于社会成员的自由都是一种压迫与威胁,需要加以阻止,以社会成员特有的方式,那就是意见自由,无论社会发展到何种地步,我们一定要争取到的是,完完全全的思想自由,讨论自由与个性自由,这样才会明清真理,纠正谬误,因为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

  《论自由》读书笔记 11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探讨的是公民自由或者称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几乎从最远的年代以来就在划分着人类。我们可以这么理解,人类社会“阶级”的出现,正式公民自由与社会自由出现区分与差别的表现。而随着阶级划分的越来越细,越来越完善,到国家的出现,以及后来所发展的集权、专政与所谓的民主社会,都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的变化而引起的。或者说是,都是由:“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不同与变化所形成的产物。

  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似乎从有了人类文明起就已经存在了,特别是在国家出现之后,更加明显。而且,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也给古往今来众多的文人们提供了一个永恒的、永远都不过时的话题。追寻自由,成了各个时代文人们都竞相追寻的“时髦”。

  在统治者与臣民之间的的相处中,人们所认为的“统治”与“被统治”,对于自由的限制与约束,以致于发展后期所必然出现的人们揭竿而起,推翻专政、暴政所得来的那些“自由”。那是“所谓的自由”。《论自由》中这样说的“统治者会试图用以对付其臣民,正不亚于用以对付其外来的敌人”。他们将权力看作是一种武器。

  为什么人们的自由要受到限制?换言之,正如人类所常说的那样“自由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为什么呢?

  关于这一点,在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作者有这样一段比喻“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

  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因为他们少数一些人的利益所在,所以他们需要限制我们的自由,给人们相对的自由以维护统治。这就又涉及另一个根源性的问题了,即“我们有绝对的自由吗?”、“我们的.自由是别人给予的还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这两个问题,人们到今天一直还在争论。“从历史上看,只要人类一天还满足于以另一个敌人去攻斗一个敌人,还满足于在多少有些有效保证足以对付主人的暴虐的条件之下便由一个主人来统治自己,他们就还没有使自己的渴望超越这点之外。”

  作者约翰·密尔认为,在统治者与公民自由的博弈中,美国的“宪政”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它的出现标志着一个新的时代的到来,即“自由党派竞争的时代”。

  “在政治理论和哲学理论当中,正和在人当中一样,成功倒会把失败所会掩住的错误和弱点暴露出来。”而在作者看来,这种“自由党派竞争”的情况,当它还只是一种在书籍中才可见的、“听起来颇成一条自明的公理”之时,这时人们就觉察出来,原来所谓“自治政府”和所谓“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权力”等类词句,并不表述事情的真实状况。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但作者还是发现,这种民主共和制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换言之,在本质上还是没有解决。变成了作者所说的“多数的暴虐”。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有一个很出名的观点,就是“多数的暴虐”的观点。他对于当今的国际政治来说有相当大的前瞻性。

  书中这样说:“当社会本身是暴君时,就是说,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它的各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社会能够并且确在执行它自己的诏令。而假如它所颁的诏令是错的而不是对的,或者其内容是它所不应干预的事,那么它就是实行一种社会暴虐;而这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这种情况比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可怕!

  社会是这样认为,即使它错了也没人发现,在一个国家,人人都同一种颜色,同一个思想,同一种文化,仔细想想这是一件相当恐怖的事。当一个社会都是一个思想了,那本身就是一种畸形,与人类的自己发展是相违背的。古人讲“兼容并包”、“海纳百川”,是注重各个不同的文化都发展,并且各自繁荣,这样这个世界才会更加繁荣、精彩,才会不让一些稀有的、独特的文明的足迹被淹没。

  《论自由》读书笔记 12

  人类一见事物不复有疑就放弃思考,这个致命的倾向是他们所犯错误半数的原因。

  一个专从教师或书本引得一切教训的人,纵使逃开了包围上来要使自己满足于生硬填塞的引诱,也总不会被迫去兼听双方,因而(甚至在思想家当中),也就远远不会常在兼知双方方面有所成就。

  只要反对者在这题目上表现了任何强烈情感,把对方逼得很紧,使对方感到难于作答,那么,他在对方看来就是一个无节制的反对者。

  其中最严重的一些是:似是而非地进行论证、对事实或论据予以压制、把案情的各项因素举陈错误、或者把反对方面的意见表述错误。

  总之,对于每一个人,不论他自居于辩论的哪一个方面,只要在其声辩方式中或是缺乏公正或是表现出情绪上的恶意,执迷和不宽容,那就要予以谴责,但是却不可由其在问题上所选定的方面,纵使是与我们自己相反的方面,来推断出那些败德个人的自由必须约制在这样一个界限上,就是必须不使自己成为他人的妨碍。

  人类的官能如觉知力、判断力、辨别感、智力活动、甚至道德取舍等等,只有在进行选择中才会得到运用。而凡因系习俗就照着办事的人则不作任何选择。

  他所要求的.一切只是指出道路的自由。至于强迫他人走上那条道路的权力,那不仅与一切他人的自由和发展相矛盾,而且对这个强者自己说来也足以使他腐化。

  人类中的一般中材不仅在智力上是平庸的,就是在意向方面也很平庸:他们没有足够强烈的嗜好或愿望能使他们向往于做些什么不平常的事,因为他们也不能理解有那种嗜好或愿望的人,径把那种人划归野性难驯和不知节制的一类,而那又是他们素所鄙视的。(比如我的室友们似乎就不太能理解为什么我这么认真学习。我觉得她们学习态度很不端正诶。)

  进步精神并不总是等于自由精神,因为进步精神会企图以进步之事强加于并不情愿的人民。

  对于一个人的福祉,本人是关切最深的人;除在一些私人联系很强的事情上外,任何他人对于他的福祉所怀有的关切,和他自己所怀有的关切比较起来,都是微薄而肤浅的。

  有很多人把他们所厌恶的任何行为看作对自己的一种伤害,愤恨它好像它对于他们的情感是一种暴行。

  并且不论这事实看来怎样可怪,它到底在世人的普通观念和习俗中有其解释,那就是说,世人既教导女人把结婚看作一件必要的事,那便不难理解许多女人就会宁愿为诸妻之一,聊胜于不得为妻。

  自由原则不能要求一个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一个人被允许割让他的自由,这不叫自由。

  《论自由》读书笔记 13

  自由,感性来讲,即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在阅读《论自由》前,我似乎从未深刻地思考自由的意义,只是在高中课程的学习中见到了解到古今中外各阶级人民追求自由的运动与观点——孔子、孟子、伏尔泰、华盛顿、甘地、严复等,他们的事迹及观点都曾烂熟于心。是的,自由是人类一个永恒的主题,从古到今,无数的人们追求它,无数的思想家关注它,并试图为它找到理论支撑的基础。

  在阅读《论自由》过程中,我不得我承认以我尚浅的经历与学识实在无法逐字逐句地领会到其深刻而博大的内涵。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在书中最感兴趣且触发感受的是书中所言第二部分——关于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首先,在思想自由方面,密尔具体讲述了人们对于意见的分歧,密尔认为不能强迫异议的人沉默。他在书中提到,“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假如他有权力的话)要使人类沉默较可算为正当。”我曾在高中政治课的哲学课堂上遇见这句话,印象颇深,时至今日才知是出自密尔先生的《论自由》。当对于自己思想或意见与他人的意见冲突时,密尔认为“对不同意于那个意见的人比对抱持那个意见的人甚至更甚。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这几句话令我深省,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和他人发生分歧,但重要的是要有宽容的心,我们应承认分歧的存在。每人都深知自己是可能错误的,可是很少有人想着有必要对自己的可能错误性采取什么预防办法,所以我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应该多多听他人意见并尊重他人,要宽容地给予人们充分的思想自由。用一句中国的古话来说便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谦逊地做到这一点,这不失为一个追求理性和真理的人的做法。

  其次,在讨论自由方面,密尔认为真理只能来源于讨论,来源于不同意见的争辩。他指出我们之所以能够认定某些意见为正确,“正是以有反对它和批驳它的完全自由为条件;而且也别无其他条件能使一个象具有人类精神能力的东西享有令他成为正确的理性保证。”人类之所以能够得到正确观念,根源在于人的错误认识不断被改正。而改正错误,凭借的正是经验和讨论。并且密尔认为允许讨论的主题是不应当受到限制的,不应存在某些不许讨论的禁区,不能说某些信条对于社会福祉是这样有用,以至于禁止讨论。这使我设身处地想到了我们当今所处的网络环境,近年来,随着中国互联网的爆炸式发展以及全球网络的开放性,我们除了看到互联网平台成为中国民众表达意见、参与决策、监督政府的重要手段,同时也难免产生激进言论、煽动言论、反动言论等弊端。然而依据密尔先生在《论自由》一书中所言,我们的并不能因此禁止在互联网中的讨论自由,剥夺中国网民浏览部分网站的权利,这不仅限制了我们的娱乐活动,也阻挡了我们听见来自世界范围内讨论意见的声音。

  《论自由》一书写于十九世纪的英国,当时正是资本主义蓬勃发展时期,我们知道在此时期人们对于自由的渴望一触即发,社会民众也亟需关于自由的讨论。然而即使在不同年代、不同社会中,自由的尺度是不同的,人们的价值观也不尽相同,我相信《论自由》中的理论推及至今,也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仍对于人们自对由的理解有着极强的启迪作用。因为自由并不会因为时代、社会的进步而淘汰,自由是我们永远值得思考和追求的。

  《论自由》读书笔记 14

  我推荐的很多本书中,都有着一种对理想世界的追求和对现实生活的反抗与厌恶。而作为我自己呢,我又是一个怎样的人,又对这世界抱着怎样的态度。

  我记得《活着》里的福贵,那样的艰难的,却还是想活着。我是怎样呢,却也还是想活着。

  《论自由》一书中谈到“基督教道德”——它本质上是一种倡导消极服从的教义;它教人服从一切已经确立起来的权威当局。

  我曾经想成为一个反抗规则的人,想活的帅气又潇洒,后来我发现,真的很累,甚至会在不断得反抗中,忘记自己所追求的。后来,我想成为一个活给自己的人,开开心心,做最少的消耗,追求心灵的平静。

  有极致简单的生活,做当下最想做的事。

  18岁之前,为了别人活着;18岁以后,想为了自己活着。可是,人总是自以为是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正如《论自由》中所言“如果仅仅只是循规蹈矩,那他就没有做出任何选择”。因为想要的东西太多,所以,我总是努力变得优秀,而为了变得优秀,我好像又在循规蹈矩。“开始只是搁置自己的本性而不用,最终至于根本没有了可以遵循的本性”,我给自己限制了太多,以为循规蹈矩得变优秀就可以找到自己,可是,真的是这样么?

  很多事情看的`比原来通透,也比原来更无奈了。我生如蝼蚁,却妄图去改变的无力感。而这种无力感的来源,更像是《论自由》中的,多数人暴行。“人民的意志实际上只是大多数人的意志,或者是人民中最活跃的一部分人的意志;而所谓大多数人又或者只是使他们自己成功的被接受为大多数人的那些人而已;结果就是,人们也会要求压迫总体中的一部分人。”

  我从前想成为少数派,那是年少时自以为是的中二梦,而我现在只想成为我自己。

  约翰-穆勒,《论自由》,可是,什么才是自由呢?

  或许你会在书中,找到自己的答案吧。

  《论自由》读书笔记 15

  目前,物质生活的改善成为绝大多数中国人的既成事实,然而,言论自由和行动自由的尺度尽管不断增加,很多人却变得茫然无措。某些空想社会发展观的幻灭,使人们普遍感到了信仰的空虚和行动的迷茫。重塑新的价值观念成为当下一个必须的行动。

  自由的观念就是其中之一。就当下来说,自由仍是我们现代中国人所要努力追求和实现的一个目标。

  为什么要自由?这是人本身的需求所决定的。人既有遵守规律、法律、纪律的需求,也有随自己意志活动的需求。二者理想平衡的结果,就是在遵守规律、法律、纪律的'前提下,人有随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

  人的自由分为行动的自由与思想的自由。行动的自由受到人的活动能力的限制,思想的自由受到人的认识能力的限制。概括起来,人的自由是有限的。

  通常认为,意志是人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支配行动,克服困难,实现目的的心理过程。即人的思维过程见之于行动的心理过程。自由意志,是自发的、自动的,但并不全是没有理由没有根据的,也就是说,自由意志有两部分现象,一部分是有理由的,按照逻辑去思维、或者按照规律去行动的;一部分是无理由的,来自于偶然的联想与随心所欲的行动。但是,二者都是有根据的,有限的。自由意志的限制,来自于人的认识范畴和思维行动的局限性。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裴多菲的这首诗强调的自由的价值重要性。从实践层面来说,我们的经济在最近三十年获得了高速的发展,就是因为摆脱了计划经济对生产力的束缚,人们有了发展经济的自由权,人的力量一旦解放出来,我们就会看到,它的威力是多么的巨大。在思想层面,尽管仍存在着媒体独家控制等禁锢思想的行为,但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人们可以更方便的发表言论和观点,互联网已经越来越有取代传统渠道成为主流媒体的可能。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代尽管未到,但前奏曲已经吹响。

  不自由,毋宁死!得自由,必创造、必发展!

  让自由成为我们的基本价值观!

  让我们举起双手,迎接一个自由时代的来临!

  《论自由》读书笔记 16

  人类最为丰富的多样性发展,有着绝对而根本的重要性。

  现在需要的则是要求统治者与人民合为一体,统治者的利益和意志就应该是国民的利益和意志。国民无需防范自身的意志,无需担心它会向自身施虐。只要能切实让统治者对民意负责,可据民意及时撤换,国民就可以将能够自主行使的权力托付给他们。他们的权力即是国民自己的权力,只不过是经过集中并赋予了便于行使的形式罢了。

  而且,人民的意志实际上只是大多数人的意志,或者是人民中最活跃的一部分人的意志;而所谓大多数又或者只是使他们自己成功地被接受为大多数的那些人而已;结果就是,人们也会要求压迫总体中的一部分人。

  但是深思之士已经察觉到,当社会本身就是暴君时,即当社会集体地凌驾于组成它的各别个体之上时,保证的实施就并不限于借助政治机构之手而行的各种措施。

  社会能够并且确实在执行自己的命令,而如果它执行了错误而非正确的命令,或者对它根本不应干涉的事务发号施令,那么它便是实行了一种比其他各种政治压迫更为可怕的社会保证,因此,仅仅防范各级官府的保证是不够的,还需防范优势意见和大众情感的保证。

  人们关于人类行为规范的意见,实际的指导原则乃是每个人心中都有的这样一种感情,即他和他的同道者希望人们怎么做,人人就该怎么做。

  社会的好恶,或社会中强势群体的好恶,就这样成为实际决定社会规则的主要依据;

  但是人类在自己真正关切的事情上不能容忍异见实是天性使然。

  人们若要干涉群体中任何个体的行动自由,无论干涉出自个人还是出自集体,其唯一正当的'目的乃是保障自己不受伤害。

  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一部分才必须要对社会负责。在仅仅关涉他自己的那一部分,他的独立性照理说来就是绝对的。对于他自己,对于其身体和心灵,个人就是最高主权者。

  发表和出版意见的自由可能看起来应归于不同的原则,因为它属于个人行为关涉他人的那一部分;但是因为发表出版与思想本身几乎同等重要,并且所依据的理由又大都相同,所以实际上是无法将它们分开的。第二,这一原则要求品味和志趣自由:自由地根据自己的特性规划生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愿意承受一切可能的后果;只要我们的行为不伤及他人就不受人们干涉,即使在他人看来我们所行是愚蠢的、乖张的或错误的。第三,由个人自由可以推出在同样限制内的个人联合的自由:人们可以在不伤害他人的任何目的下自由联合,但参加联合的人必须是成年人,并且不受强迫和欺骗。

  唯一名副其实的自由,是以我们自己的方式追求我们自身之善的自由,只要我们没有企图剥夺别人的这种自由,也不去阻止他们追求自由的努力。

  人类想把自己的意见和偏好强加给他人作为行为准则的倾向,都受到了人性中所难免的一些最好和最坏情感的有力支持,所以除非力量不够它几乎不受任何限制;

  以符合公众意见来使用强迫,跟违反公众意见来使用它同样是有害的,甚或是更有害的。

  一是我们永远不能确定我们所竭力要禁绝的意见是错误的;二是即便我们可以确定其错误,禁绝它仍为过错。

  在如今这个被称为“缺乏信仰却又惧怕怀疑”的时代,人们确信某一意见,与其说是根据这一意见本身的正确性,不如说是因为没有它他们就会无所适从;

  至此,我们已经从很清楚的四点根据上认识到,意见自由以及意见表达自由对人类精神幸福(它决定着人类的其他一切幸福)的必要性了;现在我们就来扼要地概括一下。

  一、即便某一意见被压制而至于沉默,但其实我们未必真的不知道,那个意见有可能是正确的。拒绝承认此点就是认定我们自己绝对不会出错。

  二、即使被压制的意见是错误的,它也可能包含并且通常确实包含部分真理;而由于在任何主题上,普遍或通行的意见难得是或从来不曾是全部真理,只有通过与反面意见的碰撞,余下的部分真理才有机会得以补足。

  三、纵然公认意见不仅正确而且是全部真理,除非它允许并确实经受了极其有力而又最为认真的挑战,否则大多数接受它的人抱持的仅仅是一项成见,对其所以然的理性根据毫无理解或体认。

  四、信条本身的意义也将变得岌岌可危,其可能由隐晦而至于消失,对人的身心言行将不复有积极影响的能力:最终,由于信仰仅仅剩下形式,非但无益于为人增福,而且还因破坏了根基,从而妨碍了任何真实而又诚挚的信念自人类理性或个人体验中生长出来。

  而凡是摧毁人之个性的,却都可以称之为保证,无论它以什么名目出现,也无论它宣称执行的是上帝的意志还是人民的命令。

  如果要等到人类生活几乎被简化成一个统一的模式才去反抗,那么一切背离模式的做法都会被视作离经叛道,甚至被视为怪诞荒谬、有违人性。一旦人类日久不见歧异,则很快就会变得连想都想不到还有歧异这回事存在。

  人们总是希望扩大所谓道德监督的界限,直至它侵犯到最无疑义的个人合法自由为止,乃是根源于人类一种最普遍的道德倾向。

  《论自由》读书笔记 17

  “无自由,毋宁死”,这句话对于处于殖民地状态的弗吉尼亚州人们具有极大的激励意义,引导美国人民实现独立。但是对于处在新时代中国势力的当下,无自由,毋宁死?不,是万万不可取的。

  哪怕失去自由,也不能丧失希望,自由与不自由相互制约才是生活的本质。

  “人生而自由,又无往不在枷锁中”,自由本就是生活的垫脚石,多踩高一寸,视野便是大相径庭;多垫高一尺,责任也就随之愈加厚重,言行举止就愈加受限,自由也在无形之中付诸流水,消逝不见了。也许生活的枷锁有时太过沉重,压弯了原本对未来生活抱有美好幻想的我们,我们由此产生了退却与恐惧,许许多多的压力和制约给我们明亮的眼睛上抹上了一层雾霾,这才产生了对绝对自由的绝对崇拜,渴望拥有一个自由自在的身体,透明敞亮的心灵,摆脱犹如“负荆请罪”般的痛苦。

  自由听上去是幸福的,但是往往没有绝对意义的自由。选择自己的职业是自由的,但是一旦开始工作就要受到公司等等来自社会的制约。无拘无束的自由也许会有,古人为了追寻无忧无虑的极乐世界,选择入山修行,到头来还是要受到货币兑换,一物买一物的规则制约。如果真的存在绝对的自由,那也必定脱离社会轨迹单独存在的,是会在时代进步的潮流中败下阵来,落得个为人笑柄的。不考虑面包和牛奶的自由,只会在耗费自身热情之后,形销骨立,周身疲惫,寒气袭人,在孤零零的'角落落得一声空切切的悲叹。

  自由与不自由相互制约构成人生。自由引导我们成就人生,独立的头脑和灵活的思想给了我们自由创造模拟的机会,但是不管行不行动,规划合理与否,我们都要把那段路走下去,并且是孤独地自己走下去,无论甘心与不甘,痛苦又或是失望,我们总得一边抱怨哭诉一边重整行装继续前进,动力与压力并存,悲观和热情共舞,这就是人生,这就是自由给我们最大的驱动力。

  “阳光洒肩头,仿佛自由人”,有桎梏的自由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有阳光就有希望,随着那自由飘向人间的阳光,有自由的灵魂的作伴,走向这不自由的沙漠。

  《论自由》读书笔记 18

  一个社会中怪癖性的数量总是和那个社会中所含天赋异禀、精神力量和道德勇气的数量成正比的。今天敢于怪癖的人如此至少,这正是这个时代主要危险的标志。

  中华民族富有才能,在某些方面甚至也富有智慧,由于遇到了难得的幸运,在岁早期就配备了一套特别好的习俗,这是一些人的杰作,在某种程度上,即使是最开明的欧洲人也尊称这些人为圣人和贤哲。做到这一点的人民无疑已经发现了人类进步的奥秘,并且已经牢牢地站在世界运动的前列。然而切切相反,他们已经变成静止不动的了,维持现状达千年之久,如果说他们还有改进,那必定是外人做的。这就是一个民族人人都雷同,以同样的格言和规则来管制他们的思想和行为。而这就是成果。

  原来所谓“自治政府”和所谓“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权利”等类词句,并不表述事情的真实状况。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而所说的“自治政府”亦非每人管理自己的政府,而是每人都被所有其余人管制的政府。至于所谓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亦即多数或者那些能使自己被承认为多数的意志。于是结果是,人民会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它种。因此,党掌权者对于社群,亦即社群中最强大的部分正常负责时,限制政府施加于个人的权利也不失其任何的重要性。在今天的政治思想中,一般还把“多数的暴虐”这一点列入社会所须警防的诸种灾祸之内。

  社会主流道德:哪里有一个占优势的阶级,该国道德相当大的部分就必出自该阶级的利益和阶级优越感。…另一方面,以前居于优势地位的阶级如果已经失去优势,或者其优势已不受欢迎,那么,此时主导的道德情感就往往带有一种厌恶优越的意味。

  社会能够并且确在执行它自己的诏令。而假如它所颁的诏令是错的'而不是对的,或者其内容是它所不应干预的事,那么它就是实行一种社会暴虐;而这种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对于得势舆论和得势感想的暴虐……以束缚任何与它的方式不相协调的个性的发展……关于集体意见对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是有一个限度的;要找出这个限度并维持它不遭侵蚀,这对于获致人类事务的良好情况,正同防御政治专制一样,是必不可少的。

  《论自由》读书笔记 19

  人的一切愿望,人性的解放也好。欲望的满足也罢。无非是希望为所欲为,心想事成。凡次种种,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这就是——自由,人的困惑与痛苦来自自由与现实的反差。这一点,如果我们有了一些人升阅历并愿意静下来想一想应该就不会有异议的。

  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决定了人生的自由度到底有多大?在理论上当然也只能在理论上。我们往往愿意心平气和地承认,生活不是完美无缺的。人生的自由度是有限的。可是,一旦扎进生活的海洋就会不知不觉地、毫无节制地膨胀。我们的这种理性认识也就不难发现。生活中,我们感到缺少的东西实在太多,缺少时间。缺少金钱。缺少智慧。缺少快乐。

  ——惟独不缺少烦恼、生气和痛苦的机会。如愿以偿时欢呼雀跃。事与愿违时又垂头丧气。欲壑难填。

  由此看来,对自由度的幻想是思想上的一个误差。也是人生的一个死结。这个结解不开。人生的痛便永无休止。解开这个结,我们的心就会变得富谷达、坚强、乐观而热情。人生便无战不胜了。

  绝对的自由带来了绝对理想人生,这不仅仅是老子的旧梦。庄子的追求。更是世世代代人类的理想。只是,事实早已证明,这一条路根本就走不通。于是,老子及时把梦想的追求变为生存的辩证法。庄子则依旧在执迷不悟地自得其乐地执着精神的逍遥。而他们聪明的后代很快打消了那些不劳而获的可笑念头并坚定地用劳动和汗水逐步走向自由的生活目标。

  我们现在仍然有两种人容易在人生中迷失。他们都是对人生的自由度怀有很高期望值的人。其中之一是飘在半空中时常幻想自由降临的人。之二则四一味地沉漫在生命流年似水的悲叹中疏忽了“此生”宝贵因而不能积极投身生活。尽情享受“此生”的人。

  有缺憾的.人生就像一次艰苦的远行。但绝不足以使我们厌弃人生。因为在途中我们可以尽情享受沿途的牧歌。江河上的清风、山间的明月。当然还有成功的喜悦和人生的幸福。而且走的越远,看到的风景就会越好。在远途中,暂时的落后和领先,都不值得过分在意。因为人生决胜的法宝乃是恒心和毅力。

  《论自由》读书笔记 20

  自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内容,自由也是世界各个政治体所共同追从的人类生存理想状态,那么什么是自由?怎样才能创造自由的环境?

  有利于自由实现的制度会不断地被制定出来用以维护自由,在维护自由之前我们必须认识自由,对自由下一个确切的定义。

  什么是自由?自由就是没有压迫,自由就是生存不被所困,自由就是身心不受外力牵制,自由就是独立自主,自由就是互不干涉内政,自由就是国家不受域外国家的牵制,自由就是我想做什么事情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去我马上就可以去做,在我不想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我可以选择不做,自由是民主的空气,自由是和平的风向,自由是文明的脚步,自由是全天下人的美梦,自由是意识流的必然流动方向,因为人们都希望自由能够到来,所以自由局面一定会到来。

  自由的到来必须消除把自己的自由建立在别人的不自由之上的心态。自由的到来必须使全世界社会人口共同联合起来,不断增强联合国的力量,消除因为国家的存在而带来的国际界限,以哲学为根据,以和平为目标,共同制定世界范围之内的自由秩序,让不同的国家拥有相同的国际地位,让各国在国际大环境下能够独立自主,这是国与国之间在国际大环境下的自由建立。

  再把自由向内延伸,我们来考察一个国家内部自由的建立,自由的体现是无阻塞。国家的整体应摆脱市场的垄断,国家应建立自由的'市场,避免资本垄断现象的产生从而使全民创业成为可能,让人们成功的机会相等。自由意味着平等,同样可以说不平等就是不自由,那么尽量减少不平等的现象就是创造自由。我国的九年义务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创造自由环境,其是通过减弱人生而不平等的现象来促使社会相对公平从而创造自由。

  我国的共产主义事业就是要创造自由的社会环境,使人们摆脱资本的统配,使自己能够获取自己的价值,不被剥削,从而获取自由。

  创造自由的社会环境是国家建设的目标,那么怎样才能创造自由的环境?你认为你现在自由吗?你有没有被某种力量牵制从而无法获取自由,那么牵制你的那根线是什么呢?我们会发现我们在某些时刻必须要做某些事情,如果不那样做我们将不会拥有好的生活,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自由的限制与我们拥有美好生活之间的矛盾呢?矛盾的解除是我们获取自由的良方,比如我们会被五险一金这根线拴在一家公司动弹不得,那么五险一金就成了限制我们自由的那根线,为了获取养老基金有的人不得不在一家公司工作一辈子,那么养老基金就成了限制一个人自由的无形的线,社会上有许多无形的现在不断的限制着我们的自由。那么怎样才能使人们获取自由呢?国家应该出台政策来破除限制自由的那根线,比如国家要求把五险一金的投资钱财发到员工的手中让员工来自行来进行投保,我们会发现有很多公司的员工往往是短期的,那么他们的五险一金容易出现报废的情况,这样就造成员工没有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社会福利,如果把五险一金分给员工让他们自行投保,那么我国的人才就不会受到各公司条条框框的约束而不得自由,那么我国的人才就会流动,我国的社会活力就会加大,这样可以形成一种人们为了生存而适度劳动的情况,人们可以把更多的时间用于休闲和娱乐,会有更多的人拥有机会找到工作,公司为了留住员也会下功夫为员工着想,这样我国的工厂见更加和谐的运作,人们因为不受生活限制而生活的更加美好,人们的生活将摆脱死板,更为自由。自由的创造就是摆脱一切条条框框的规章制度的约束,让人们不会因为利益的约束而不得不做事,我想创造自由环境就是创造共产主义社会所需要的环境,自由是会被人们不断认识的深入,然后破除影响自由的环境,最终使人们获取自由。

  《论自由》读书笔记 21

  自由,如同一站盏明灯,照亮了被束缚之人前行的路;自由,如同广阔的蓝天,带给鸟儿自由翱翔的空间;自由,也如同毒瘤,侵害人们无知的内心。自由可以是令人向往的,自由可以是值得追求的,然而,自由也可以令人陷入后悔的深渊。

  在孤僻的庄园小道上,他奋力地奔走着,黑色的身影在微弱的月光下不断地前行着,庄园的大门近在咫尺,他心里明白:再加把劲,只要跨过了那阴暗的“牢门”,他便可以离开这”暗黑的地狱”,从而迈向光明的自由之路。然而,几声狗叫打断了他的思考,他一回头,“恶鹰的手下“便扑倒了他,他挣扎着,想要摆脱犬口,可是他失败了,恶狗狠狠地压制了他,庄园的主人赶来,再次将他带回了那残酷的地狱,他的自由梦破碎了……。几年以后,一纸《解放黑奴宣言》;将他从黑暗中救了出来,让他获得了自由。

  豪华的鸟笼里,它眯着眼,静静看着蓝天,看着那些在天空中展翅飞翔的'同类,不禁意之间,内心一酸,泪水涌了出来,“沽、沽、沽……”它哀嚎着,它折腾着,可是没有人能理解,饲养它的小女孩,以为它饿了,拿来鸟食喂它。“啪”,小女孩打开了笼门,在这一瞬间,它不顾一切,一鼓脑地冲出了鸟笼,顿时,自由让它重赋生机与活力,它展开翅膀向蓝天冲去,“呜、呜、呜……妈妈,鸟儿逃走了,妈妈”。尽管背后的小女孩如此哭诉着,它依旧毅然决然地飞向那辽阔的蓝天。

  他,静静地坐在监狱冰冷的座椅上,目光呆滞。他,年纪青青,如今却沦落到如此不堪,父母给他的自由,父母对他的放纵。让他违反了法律的约束,过分的自由令他陷入了无底的深渊,回忆起从前的自己,那个深受表扬的好孩子,那个深受尊敬的好孩子,如今已不复存在,现今,在冰凉的牢椅上坐着的是一个满头金发满脸伤痕的青年男子,十多年里,过分的自由使他走上了恶途,染上了恶习,这一切经过导致了他如今饱尝的恶果,从前,他过分的自由,如今,他将永远失去自由……。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诗句透彻地表达了人们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的的确确,自由,对我们是珍贵的,但是,过分的自由却是不必要的,它的危害也许会使我们终悔一生。

  《论自由》读书笔记 22

  以前欧洲人说过,自由就是你的拳头可以乱挥,但必须停止在我的鼻子之前。是的,这就是自由,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因为如果这样,那世界就是一群野蛮的人在打架。所以自由是有限度的,是有规则的。

  人们在人生每个阶段都有着根深蒂固的观念束缚着。应该怎么学习,怎么生活,怎么为人处世。毫无疑问,一般来说大多数人认同的东西都是对的,但有时候有些东西并不是,尤其是一些有创造性的东西,包括思想,方法。乔布斯说过,如果我们都按照顾客的要求去生产,那世界永远不会进步,我们要带着顾客去发现新的`东西。的确,有高见的人并不多,有时候在某些东西,或者说好的东西,并不是很多人都认为的东西。那些伟人发现的真理都验证了这一点。很多人都站一边并非都是好事,如果他们站在同一只船的一边的话。

  没有人是不喜欢自由的,但没有谁做到真正的自由,就像做不到逍遥那样,有时做不到并不是能力的问题,而是自由就像是一个像理想国一样的东西,他是可以被阐述得很明确,清晰,但却难以被实现的。精神境界高如梵高,毕加索,都尚且要先解决温饱问题,而不能凭借那些精神力量去让自己自由地翱翔于艺术的国度里。何况一般人呢,就像完美一样,你可以趋向完美,追求完美,但你永远达不到完美,自由也是,你要有所顾忌地自由,你可以言论自由,但覆水难收时你要付出代价。你可以为所欲为,但不能触犯道德和法律,如果非说有真正的自由,那就是这样的人,它愿意为他的言行负责并毫不后悔,且继续为所欲为,甚至可以为了自由,摆脱一切他不喜欢的世俗事物,哪怕付出生命。那么这算是真正自由了吧。但有这样的人吗?伯夷叔季也只能说是接近而且。所以芸芸众生也就更别说了。人们也就像在海边捡贝壳一样去获得自由,看谁捡得比较多而已。

  虽然自由是不可完全达到的,但追求自由对于一个人要说却是很重要的,先不论人云亦云的坏处,一个没有自由的人就是一个没有思想的人。现实就是一个模型,没有自由,没有思想的人就被一个个按照模型生产出来,让那些传统的东西束缚着,为了分数,生活,金钱,名誉。使自己疲于奔命,整天忧心忡忡,却没有想过是因为大部分人认为需要这些东西,还是自己真的需要这些东西。自由是在一定的规则下,范围內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而不是追求别人都认为的东西,否则我们永远不会快乐,幸福,更不会觉得自己的人生有意义,这就是现在为什么现在那么多人不快乐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追求不到什么,而是他们追求了错的东西,即使得到了,他们也不会快乐,更何况得不到呢。而如果人们在自由的心灵世界里追求喜欢的东西,即使追求不到,过程也是幸福的,而且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追求喜欢的东西也更利于成功得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所以,追求自由对于人生来说是很重要的。

  《论自由》读书笔记 23

  自由是人们世代相传的一种追求,它像高山之巅的雪莲一般高洁,使得世人为之倾倒。

  在竹林七贤生活的时代,向往自由无疑是过分的奢求,司马政权的压制使人们生活都无法自保,又何谈追求?然而嵇康却偏偏追逐着内心那份对自由的渴求,傲然屹立于污浊的世间,以一曲《广陵散》的盛名畅快淋漓的行走在与君权对抗,与世俗对立的自在洒脱的路上。

  自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精神食粮,它在人们出于不顺心的处境中激励着人们向着属于自己的命运方向前进。当李白‘天子呼来不上船’行于绿水青山之间时,我相信他认识到了这一点,他像个诗坛的侠客,仗剑执酒潇洒的步入江湖,指点风月,挥笔写就一篇篇动人的诗书,留给人们无法想象也无法体量的墨色海洋,他的自由为万千华夏儿女打开了心智之门,这自由,追得值得!

  自由还是一曲生命的赞歌,自由给予人们的'并非只是简单的随心所欲,有时,它更成为伟人解脱的凭借。

  当历史风烟向我迎面涌来,在乱世中我看见了西楚霸王独身立在乌江畔的决绝。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会想到些什么呢?是那熊熊大火三月不灭的阿旁宫,还是悲愤出走而客死途中的亚父?是那无辜坑杀的20万秦兵,还是那为他解忧而倒在血泊中的虞姬...最后,他选择了自刎,这大概也算得上是一种自由吧,与其被迫死在别人账下,不如挥刀成就自己的辉煌。那一刻,他终得解脱,终得自由,终于不必再顾及那些前世今生的缘债了。以前自由在他眼中应是高不可及的欲念,在他一生戎马征程中,他能做的只是多杀几个敌军而已,当然他也确实做到了,但这自由,离他却越来越远了,而如今他倒下了,再也不会被任何事牵绊了。 也许有人会说,以死换得的自由是不是代价大了些,但如若可以获得自由,死又何妨?

  如今生存在这个物欲纵横的时代中的我们,金钱,权位都可能会绊住我们的双脚,遮住我们最初纯净的心,对于自由的追求不再表现的那样的强烈,但,自由仍被很多人“奉若神灵”,虔诚的供奉,他们的心上有一块净土是留给纯真的。朋友,请共同为自由举杯吧,未来的漫漫长路,有自由相伴,定能潇洒走完。 愿,随着心的轨迹走出属于自己的山河岁月,为青春作结。

  《论自由》读书笔记 24

  《论自由》被密尔认为是其最有生命力的著作,原因在于这本书成为了一种单一真理的教科书,这一真理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变革而愈加突出:性格的多样化对人类和社会及其重要,让人类可以向无数的、乃至相冲突的方向充分发展。洛克证明了政治自由的合理性,而密尔作为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则把自由从政治领域延伸到了个人领域。

  密尔《论自由》的目的在于界定群己权界,提出了关于自由的两个原则:个人在不伤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国家或社会如果要干预个人行为,唯一的动机是社会保护。在这两个原则的支配下,任何个人的行为,在不涉及他人的情况下,他成了个人的最高主权者。因此,个人自由成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边界:你的自由,我的边界;我的自由,你的边界。自由的含义体现为严复所归纳的“自为造因,自受报果”。在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当中,自由的意义则体现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个人自由拥有的不被他人干涉的空间,是个人对自己行为的充分自主,对行为结果的自我承担。在个人自由发展的环境中,个人的独立性不断培养出来。个人拥有的自由保证了个人不需要对权力的唯唯诺诺,国家对个人空间的不干预,使得国家对个人的思想不能一致化。密尔在《功利主义》中提出,快乐分为高级快乐和低级快乐。高级快乐是精神上的快乐,而低级快乐是物质上的快乐。人们只要经历了这两种快乐,就会更加享受精神上的快乐而非仅仅追求物质快乐。因此,自由提供给个人的是精神上的快乐,是个性的自由发展。如帕斯卡尔所言,人是一支会思想的芦苇。人区别于动物正是在于人是会思想的动物,思想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原因。对自由的渴望,是每一个人本能的需求。

  自由对个人的充分发展,更是社会进步的前提,是人类幸福的基础。功利主义认为,幸福是人们追求的唯一目的,而幸福也是多元的,自由、正义、美德、诚信等等都是实现幸福的手段。自由所实现的当然是“最大多少人的最大幸福”。密尔写到,“一国当中,人们性格的多样化,然后国家才有具有活力。”个人自由培养的独立性的个人,是社会进步、国家强大的重要基础。自由社会带来的是自由的、异质化的个人,异质化的个人带来的是思想的创新,人们智力水平的提高。因为在专制社会中,个人根本无自由可言,权力对思想压制有本能的爱好,这种压制带来的是众多同质的愚民。愚民是专制者巩固权力的手段。因此,人民越是独立,国家越是强大。迪尔克姆认为,分工越细,个性越鲜明,每个人对社会和其他人的依赖性越深,因而社会整体的统一性也就越大。“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个人自由是异质化个人的.保证,异质化个人是形成一个有机社会的条件。霍布豪斯认为,自由主义的核心是懂得进步不是一个机械装置的问题,而是解放活的精神力量问题。好的机制必须能够提供渠道,让这种力量通行无阻,使社会结构生气勃勃。

  另一方面,个人自由的确立,是对国家的一种约束。密尔看到了民主政治中,少数服从多数所产生的“多数人暴政”。专制的武断是可以看得见,但多数人暴政带来的后果却总是在无形当中,其影响是所有人都难以逃避的。可以说,多数人的暴政产生的恶丝毫不亚于专制产生的恶。多数人暴政在托克维尔《论美国民主》中得到了充分的论述,作为同时代的思想家,密尔在《自传》中坦言,对多数人暴政的论述受到了托克维尔思想的影响,他们都意识到了民主政治中多数人利用民主的工具对少数人自由的压迫。密尔对个人自由的呼吁,目的在于防止群体对个人的干涉,损害个人的自由。《论自由》提出的两个原则,是对群体和个人权力界限的划定,更是对个人自由的保护,和对群体权力的约束。个人拥有的对自身行为的自主权,是一种个人权利不得随意侵犯的权利,要求国家权力作为群体组织对个体权利的尊重。

  个人自由对群体的约束,使得国家的职能须重新界定。密尔对实现自由要义的要求是政府“代民之谋不若听民自谋”。民众之事,让政府来做,不如让民众自己来做,因为最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他们知道怎么做最合适。如果民众所以的事情都需要政府过问,那么政府的权力将会越来越大,这样势必对剥夺个人的自由。在个人与国家关系上,自由的实现需要个人权利的可捍卫,国家权力的可控制。霍布豪斯在《自由主义》提出,国家的职责是为正常健康的公民创造自食其力的条件。为确保个人的自由,政府所做的是提供一个个人个性得以自由发展的社会环境。因此,密尔认为,国家最重要的天职在于扶植国民,培养他们独立自治的能力。为促进公民独立自治的培养,国家权力必须下放,赋予地方权力更多的自治性,鼓励基层民众自主管理。这也是托克维尔在《论美国民主》中所发现的:美国民主的要义在于地方自治组织的发达。

  19世纪是自由主义蓬勃发展的年代,各种自由学说不断涌现。密尔对自由理论的阐述,之所以在如今仍具有不可替代的影响力,恐怕在于个人自由是每一个人发展都不能或缺的,这是“对个人自由最动人心弦、最强有力的辩护”。这样一种渴望没有地域之分,没有民族之分,它仅仅是人们内心最本能追求,是对黎明前黑暗的一声呐喊。自由就像是一束光,对生在光明中的人们如此司空见惯,但对黑暗却具有强大的穿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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