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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书笔记(通用28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让我们好好写份读书笔记,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尘埃落定》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1
多年来从心底对少数民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云南,这几年又常常在电视里看旅游节目,恰逢此时友人推荐这本《尘埃落定》,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独特的以傻子少爷为视角叙述故事,与《阿甘正转》有异曲同工之妙。大智若愚的傻子少爷不懂得最简单的生活常识,极具钝力感,貌似常常慢半拍的思维,却常常能穿越贪婪、愚蠢、欲望、诡计和历史,三言两语甚至简化到一个字揭示事物最本质的一面,看似不经大脑的话常常有了一种神秘的预言般的魔力。按照聪明的正常人而言,这基本上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更近似于一种先知。作家阿来运用精心设计的情节,赋予了整个故事传奇般的色彩。综观全书,有一条很清晰的线索贯穿全书,即老土司家族的权力之争,既有傻子少爷的哥哥在感觉到弟弟给自己地位带来的威胁时,对弟弟由爱而恨,与弟弟展开争夺,倾轧,也有老土司不愿意放弃权力之柄,与两个儿子间发生的矛盾。在这场权力之争中,傻子少爷本是被土司家族忽略的人,但在阿来的笔下,正是这个最不可能获取需要复杂的心智、算计、狠毒才能获取的土司宝座的傻子,却一步步地展现了超乎常人的能力,成为土司统辖领域风云一时的人物,这个看似不可能的任务便在整篇文章中造成了一个吸引人的悬念:那就是傻子少爷如何能达到这一步呢?为什么心智正常的人看不到他所看到的.一切呢?这个悬念在阿来精巧的设计下,一步步解开悬念,深深地吸引读者看下去。
《尘埃落定》除了很强的艺术性外,还具有很强的传奇性,故事情节相对完整,人物性格丰满,对话睿智充满哲理,家庭权力斗争中亲情、爱情与权力交织,爱与恨交织,让人情不自禁地对傻子少爷的爱、恨、痛苦、欢乐、无助产生极大的探寻,这些丝丝入扣的故事,增强了文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又一个新制度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的顺其自然,坦然接受,傻子深谙这个道理。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哪一个尘埃都是微小的,纳米级的,任何一种外力都可能改变它的命运,不由自主的漂泊遇见什么有什么样的经历都是未知,历史在浩瀚的宇宙里也是源自这样一段段漫不经心的意外排列而成。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尘埃落定。喧嚣,绚丽,纷扰,尘土飞扬,最终一切都将归于平静。
少数民族的传奇故事,在旅游的路上总是被导游们渲染的体无完肤,仅限于口头文学。而此刻穿越时光之殇,重新了解源于明朝的土司制度,距今660多年的土司城,一切那么近,一切那么远,一个人的记忆就是整个部落的记忆。这些记忆都是一些可以随意放置的细节完整的时间碎片。文字和壁画都在一个平面上,没有透视,就没有时间的纵深感和秩序感,昨天的故事彷佛在一万年前,万年前的东西也可能就在今天。于是,民间故事就像刚刚发生一样,不陌生不遥远。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2
今天终于读完了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那个傻瓜的形象在脑海里总是挥之不去。傻瓜与聪明的辩证法也是翻来覆去。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瓜”,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瓜少爷”。也许傻瓜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瓜”。
然而,傻瓜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瓜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瓜。”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瓜,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瓜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
聪明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性命……”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
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杀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杀死。麦其家二少爷,自认为是个傻瓜。他尝到了当傻瓜的好处,不管做错什么事,别人都会理解:“他是个傻瓜”,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瓜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的.爱护;当给这个傻瓜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当一切好运都降临在这个傻瓜头上,他哥哥忌妒了,他与哥哥的仇恨也开始了。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杀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武器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会想暴露在自己眼皮之下的杀手杀了?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
最后一切化为尘埃——尘埃落定,他的傻,化解了仇恨。这就是傻瓜的哲学。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3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米壳,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
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4
读完《尘埃落定》的最直接感受是,到底怎么样的才是真正的傻瓜,怎么样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到底是傻瓜还是聪明人,其实根本都不存在。
傻瓜也好,聪明人也罢,只要说话办事是遵从了大多数的意愿那么你就是一个正常人,如果在出彩一点就是做到了别人想做而没有做到的事,其实只要别人够一够就能办到的事,那么你在别人眼里就是聪明人。而要是你违反常规了,就是别人认为你不该说的不该做的,认为幼稚毫无意义的事情你做了,那么你就是一个傻瓜!
而在自己眼中了,你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并且周围的人说你傻,那么你自己认为自己也是一个傻瓜。
如果你自己知道自己再做什么,并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并且周围的人都说你是聪明人,都以崇拜的眼神仰视你,那么你也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是一个聪明的'家伙!认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别人认为你是那你就是,认为你不是你就不是。但是是与不是又有什么关系,最后的结局不都一样,就像书里两兄弟不都死在了别人的刀下,一切不都尘埃落定了嘛!
所以,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是傻瓜还是聪明人,只要你是个人,最后最终的归宿都会随土而安。
虽然出生时活着时不一样,不平等,但是当你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的时候一切都是一样的都是平等的。说白了,一切都是虚空的,活着的时候就好好的享受当下,享受生活的芳香和甘甜或苦辣吧!
其实,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5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瓜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瓜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瓜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6
一曲荡气回肠,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开篇写到1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1个傻瓜儿子。于是,整个小说的故事就围绕着这个傻瓜儿子:展开,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虽然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是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尘埃落定》虽然讲述的是少数民族——康巴藏族的故事,但这篇小说并不局限于不于民族题材。小说中涉及到的权力、英雄、宗教、信用、仇杀、爱情等话题都具有现代意义。《尘埃落定》写的是1个少数民族的历史,但这种历史也是1种现实,这种现实通过这篇小说得到更为充分的表达,它的面貌被展现得更加文阔,更加深远。全文是处于同1种空间,但是也存在着演绎多种故事的可能。
首先值得一提的就是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作者通过傻子少爷之口,多次表明自已“看见了”,见了未来。他固然不可能真的看见未来,但对于我们来说,历史的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旧社会的制度必要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新的社会制度所取得。所以对于这片雪域高原土司制度的消亡,历史却早已知晓。因而,阿来不必明言,我们便可知道傻子少爷看到了什么。这里就体现了“傻瓜儿子”拥有超时代的预感。世上最后1个土司,雪域高原翻天覆地的变化,藏族贵族阶级无可奈何的没落伤感,藏族人民渴盼摆脱欺压迎接新的生活,这一切的一切,都反映了雪域高原在面临变革前的动荡、傍惶、期待与困惑。这种预言营造的氛围和情绪贯穿全篇,自然而然带给了读者极强的感染力。
接着就是小说对细腻而真实的爱情描写得扣人心弦。小说中描写的爱情,有傻子少爷对卓玛朦朦胧胧的爱和依恋,也有侍女塔娜与傻子少爷间不平等的畸形的爱,有引发兵戈与世仇的老土司和央宗的爱,也有傻子少爷和塔娜之间的爱。全篇重点描写的傻子少爷和美丽的塔娜之间的爱与恨,依恋与背叛更是动人心魄,把爱情的渴望、理想、美好、矛盾、背叛、无助表现得淋漓尽致。其中,傻子少爷一生都在怀念桑吉卓玛的奔放与激情,那是傻子少爷朦朦胧胧的初恋,但爱情虽然崇高,却并非生活的全部。怀着爱的激情,卓玛勇敢地与银匠结合,但艰难的生活磨历很快使卓玛疲惫不堪,于是卓玛选择了离开,选择了和跛子管家在一起。作者在塑造“卓玛”这一人物形象之际,将对爱情的追求和背叛集中在了她1个人身上;侍女因制度而被送到傻子少爷身边,她的奉献对傻子少爷来说具有成人礼的意味,这并不是傻子少爷和侍女自主选择的爱,是源于制度的爱,而这种爱只能以悲剧收场;傻子少爷与茸贡土司之女塔娜的爱是傻子少爷一生经历的最刻骨铭心的爱情,这是傻子少爷主动选择的爱。塔娜与傻子少爷的结合并非是两相情愿的爱情,美丽的塔娜对爱情有着青春少女美好的.幻想,但身为茸贡土司的女儿,她的爱情只能为了权力和政治牺牲。塔娜不爱傻子少爷,所以她的心是痛苦而矛盾的,但随着傻子少爷在边境的成功,傻子少爷日益成为麦其土司的有力争夺者,女人天生热爱强者的一面又让塔娜逐渐对傻子少爷产生了感情,但是傻子少爷最终放弃了最好的得到麦其土司之位的良机,由强者变成了弱者,这让塔娜感到失望,爱也由此破灭。作者把爱的美好、背叛、彼此的伤害、痛苦描写得入木三分,每个人被爱与恨趋使的行为和心理都十分合理真实,强烈的爱恨交织,动人心魄。
最后,小说对人物性格的塑造十分淋漓尽致。在土司家族与其余三位土司的权力之争和土司家族内部的权柄之争中,亲情与权力相互交织,爱与恨同时并存,每1个陷入权力争斗的人们都有着复杂而真实的人性,在这复杂真实的人性趋使下,每个人的所作所为甚至连自己也不能预料到。在欲望和权力的驱使下,亲情和爱情被扭曲变形,人的心理渐渐变得阴暗,对权力的追逐是那么贪婪不加掩饰,但父子之爱、兄弟之爱却又在这种扭曲中挣扎,使人感受到了什么叫做痛苦。所以《尘埃落定》中的人物性格是符合真实的人性的,是符合人性真实复杂的一面的。
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对细腻而真实的爱情描写、对人物性格的塑造是我看完小说后留给我最深的印象和最直接的感受。在以后的文学创作之中,必须要关注人性,以“人”为本,才能给予小说无限的生命力。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7
《尘埃落定》算是当代文学里面比较特别的一本。作为一本描绘了大家族兴衰荣辱的巨著,它没有《白鹿原》里白家鹿家几代人的恩怨情仇,不会像陈忠实那样起笔第一句便是白嘉轩这辈子唯一引以为豪的事,便是他一生娶了七房女人;而和《穆斯林的葬礼》一样描述少数民族生活和经历的纪实性很强的小说又不一样,没有娓娓道来回回的生活,回回的文化,和穆斯林的信仰,它给我们展现出来的,不仅仅是土司的生活,而是整个民国时代四土的人情世故,用一个很特殊的藏族聚居地缩影了整个中国的斗争和彷徨。另辟蹊径,《尘埃落定》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这样的故事除了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和拉伯雷的《巨人传》之外,古今中外几乎无出其右者。正是这一个土司家的小儿子,不谙世事的小傻子,却在民国年间演绎出来了自己大智若愚的一生。
从懵懂的年纪,这个藏阿斗便以一个傻子的视角解读了他眼中的世界。一只画眉鸟,一架望远镜,一个丫鬟,在他的眼里回归最本真的属性,他忽略了所有的细节,却牢牢地记住了所有事情最根本的目的。起初,这样的细节不是很明显,也没有相当的规律性,但是随着故事的深入和主人公人生的发展,他为人处世的简单原则确确实实在那个人心复杂的混战年代大有作为。作为一个傻子,他可以的到哥哥的爱惜和父母的宽容,没有王权的争夺让这个阿斗的生活变得很时尚,很小资。也正是因为他傻到了每个人眼里,每个人心里,让他能清清楚楚的看到权力和利益的制衡与博弈,领会身处土皇帝的位置面对的人和事。伴随着这样的动荡时局,伴随着麦琪土司的日渐衰老,小傻子也一点一点成长起来。傻子的哥哥,聪明的土司家公子在一次不幸遭人暗算之后一命呜呼时,医生的一句话醍醐灌顶,小傻子不但不是傻,而是真的懂得王侯之道。只不过这一回不像以前,大家把他的智慧放到运气的范畴内。就这样,土司大人出于无奈,把土司的位置交给了小傻子。《尘埃落定》里面没有诸葛亮那样用心辅佐阿斗的好丞相,而是小傻子本身心里面住着一个诸葛亮。他面对战乱年代的纷争动荡,用他最开始那样清晰简单的人生态度对待每件事,反而处理的井井有条,还在这个时候娶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子。
小傻子当了土司,才是真正的故事开始。种什么,卖什么,土地怎么用,特派员怎么打交道……一件件事情的决策他都处理的完美。为别的土司带来妓女、梅毒、鸦片,把自己的领地变得富饶且强盛,与特派员的关系无疑是小土司得到这些好处的一个有利条件,他在处理和特派员关系的方法上体现出一个成熟政治家的智慧和手腕,而特派员的心智反而如同小孩子一般幼稚短浅,一来二去,便成就了小土司的繁荣。只是几个傻子般的话却让所有难以决策的事情土崩瓦解。说他智慧,但是他却想得太简单;说他愚蠢,可是每件事情都毫无瑕疵,十全十美。甚至于他还资助了冯如先生的飞机事业,在抗日战争和反列强事业中做出了比绝大多数人都要伟大的奉献……真是看不懂阿来先生的想法,是让我们把这些都归于运气,还是相信小土司从小便是一个懂得隐忍懂得示弱于人的大野心家。也许只有在小说里才能看到这种天方夜谭般的巧合与机缘吧,可是故事确实这样发生了,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傻子,在哥哥遇刺身亡之后继承父位,非但没有把家业弄垮,反而使本来四个势均力敌的土司势力变成自己一家独大的局面。从现实的情况看,我们真的没办法把这种成功归于他的傻还是归于时运亨通,只是知道,小傻子的人生是成功的,他有一个天真愉快又富足的童年,有一个权倾一方一言定生死的青年,待到解放,他又明智的选择了归顺中国共产党,古云一朝皇帝一朝臣,在换代之时能安度晚年已经是莫大的成功。
从《尘埃落定》理解世界,会有一种别样的情怀。相信宿命吗?不是的。从小土司和刺客的对话里便可以看出他的生活不是听天由命。那是他处心积虑一步一步登上土司的位置吗?也不是。如果说从十几岁的年纪便懂得忍辱负重,那区区一个土司,还真不是他的菜。那究竟是什么造就了他呢?可能是因为他的性格吧。儿时变被人以傻子相待,他衣食无忧却没办法学到父亲的行事原则,反而在看着哥哥的错误警醒自己。上位之前几乎所有人都认定他注定是一位“亡国之君”,亡国不过如此,再糟糕,又能怎样?!于是小傻子索性按照自己的意图来,在麦琪土司在位的时候他还真的按照自己的意思做出一番事业,让所有人刮目相看了。即位之后小傻子的铁腕政策不但扩张了土地而且使自己的地位日益稳固,已经全然不见当初那个小傻子的影子,除了他那位美丽的妻子之外,可以说所有人都把他与之前那个只知道花鸟虫鱼的小少爷不是一回事了。一个人的成长或许就是这样,在按部就班的生活中,不知不觉的就长大了成熟了。
最开始看《尘埃落定》,其实不是为了去探询人生的道理或者是了解四土藏民的生活,只是为了丰富扩展阅读量。可是在阅读的过程中却发现这本书的意义远大于文字的叙述,整个故事的深度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无论是小说里人物的性格特点还是思想的表述方式,都会给读者一种潜移默化的暗示和启发,让人不禁思考故事的背后有怎样的生活,人物的内心有怎样的经历和坎坷。阿来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副清明上河图般的伟大画卷,更是一部《悲惨世界》般的历史长廊。正如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只是《尘埃落定》,每一部小说,每一首诗,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理解和感悟。读书不只是把作者的思想接纳给自己,而是将自己的人生经历、作者的人生经历和人物的人生经历复杂的糅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盘根错节的意识形态,作为读者的人生感悟,为读者未来的生活提供前行的道路。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8
早上六点起床,头晕的厉害。非但昨夜状态如此,最近几天一直都这样。夜里睡不着,白天想补觉却依然睡不着,失眠,真让人痛苦。
这使我想起《百年孤独》中的马贡多的居民,马尔克斯用魔幻的笔法写他们整天睡不着觉,刚开始人们很高兴,终于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做更多的事了。几个月之后,人们虽然活力如常,却开始恐慌,因为他们患上可怕的失忆症,马贡多的居民采用各种手段与其做斗争,想法设法去挽留记忆,却始终抵挡不住失忆的袭来。最后,人们不但忘记了历史,忘记了身边物品的名字,也忘记的了身边的人。每个人彼此照面,却如同陌生人,对他们而言,每个人都是陌生人,每个人都是那么孤独地在世上游荡,包括自己。我在想,那是一种何等的孤独感,由此产生的恐惧,恐怕比让人死都难受。如果有一天,我也患上了这种失忆症,我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和我自己?
外面阳光灿烂,而我依然如坐云端。头晕不可抑制,就连外面灿烂的阳光,也如梦般不那么真实。《尘埃落定》中的二少爷,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被别人认为傻瓜的人。他每天早上醒来,总是去问别人认为傻的不行的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世上的聪明人由此嘲笑他,轻视他,而他也乐的轻松,以别人认为他傻而乐。从此他以一个傻瓜的眼光观察世界,却看到了许多自谓聪明人的愚蠢。他们在傻瓜问“我是谁?”的时候嘲笑他,却不知,这是一个人生永远也无法解答的问题。
我们自认为已经足够了解自己、了解他人、了解身处的世界、了解浩渺的宇宙,却不知,我们连最基本的“我是谁”都无法解答。一旦产生“我是谁”的疑问,怎能不让人心中不安,怎能不以卑谦的'态度去对待人生与世界?可笑而可悲的是,我们不知道自己的无知,自傲自大地认为自己即为世界的中心,无所不能。而一旦自信心受到打击,却一败涂地,自甘堕落。于是,人们就在无知的自傲与自卑中徘徊,到最后,一群自认为聪明的土司,败在一个自认为傻瓜的人手中。
“我在哪里?”,包含两个方面,即为“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傻瓜啊,你把人生最终极的问题都问了,怎么会是一个不让人畏惧的傻瓜。我们从哪里来,又要走向何处,大到社会,小到人生,都逃脱不了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又是那么地不可知,不受我们的控制。在强大的造物主面前,我们只有思考和追问的权利,却无左右的能力。常说人要活的通透,而要活的通透,又是何等之难,何等狂妄之说。我们该要怎样的人生,要走向何处,街上匆忙行走的人们,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答案,而每个人又似乎没有答案。自己也曾经对自己说,何必要思考那样的问题,何必要说出来自己的想法,让别人看傻瓜一样的嘲笑你,何不像很多人一样,过自己该过的生活,走向人生的终点?
冥冥之中内心却有一种力量让自己继续寻找,继续追问。怀疑与逃避,只是一种思维的暂停,即使我们不去想,却始终要面对,最终还是要面对那个问题:我从哪里来,我将走向何处?这注定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亦或说,这注定是一个旁人无法给你答案的问题,唯有不断地追问,不断地向前走。你若问我,这与不追问而一直走有何区别,不是同样的结局吗?我只能说,是的。但是最起码,我曾经追问过,你说,这样的人,是傻瓜。是的,傻瓜。聪明人啊,你与傻瓜,隔了一条河,可以相望,却无法过河,或者说,双方都无意过河。你尽可以嘲笑,但不要忘了,在傻瓜行走的岸那边,也会和你一样,有春暖花开,有阴晴圆缺,有喜怒哀乐,有悲欢离合。你可以选择不过岸,但也请不要逼傻瓜过岸。
傻瓜的人生,也在不停地走,不停地追问,也如米兰·昆德拉笔下的那一幅永远也完不了的草稿。由此而言,尘埃早已落定,而尘埃,又怎会落定?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9
该书是以麦其土司二少爷的视角描写的一部反映西藏麦其土司的兴衰没落过程,也反映了落后的农权制度下吐司、农奴等生活状况以及围绕吐司职位的家庭纷争。
作品语言朴实,娓娓道来,却又不失力度,耐人寻味;二少爷犯“傻”犯得“诡谲”,而又合情合理;塔娜几次背叛,不符常规,却让人无处怨恨……真佩服阿来――――这位茅盾文学奖获得者的语言功底、对人物内心的把控以及对在残忍的农奴制度下二少爷人性光辉的拿捏。
掩卷而思,让人回味无穷。首先是作品对农奴及自由人生活的悲惨状况的控诉和吐司的至高无上、生杀予夺大权的描写,给人以一种心灵的震撼。
第二是在吐司“权力”之争上,大少爷锋芒毕露、缺乏思考以及二少爷的似傻非傻、大智若愚给人一种隐忍才能成大器的感慨;三也是最重要的,佩服二少爷的小事常犯傻、大事却精明睿智的眼光与战略。他能对吐司与哥哥、麦其吐司和其他吐司间的纠葛能斡旋得恰到好处,何时犯傻何时聪明,他心里明镜一般,实在是高明。
作品中,主人公二少爷的确是一个让人难以忘怀的.形象。懂得进退,懂得怜悯,懂得珍惜。傻的聪明,傻的智慧。看似平凡、平淡、平实,骨子里却充满了坚强,充满了抗争。
其中让我咀嚼了许久的是,这位傻少爷每天早晨起来就把自身忘了,嘴里念叨的三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干什么?每天定位自身,每天反省自身,每天明确自身该干什么。把自身放低不至于别人嫉妒憎恨, 又能保存实力蓄积力量。“聪明”人也很难做到的啊!
――何谓聪明,何谓愚蠢,的确没有衡量的标准。聪明人也往往做傻事,愚蠢人也有机灵时。但生活中有不少人定位不了自身,自作聪明弄巧成拙者多,看准自身摆正位置者少。
聪明不是坏事,但要用对地方;愚蠢不是好事,但要努力摒弃。其实,最重要的是要有所追求,不要被聪明所误,也不要被愚蠢所毁,才是最佳的。
在平凡的人生中,我宁愿愚蠢些,陋笨些。每天以:“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干什么?”来激励自身,不骄不燥,傻却快乐者。在喧嚣的尘世中,在内心中能独辟一隅,自得其乐,其也不妙哉?!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10
《尘埃落定》的作者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讲述了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当地的藏族人民被十八家康巴藏族土司统治着,麦其土司便是其中之一。一次酒后,麦其土司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示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本书以傻子少爷为视角叙述故事,与《阿甘正传》有异曲同工之妙。而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谱写出了一曲没落土司制度的凄美挽歌,从而使体现出一种独特而神秘的审美魅力,又让我觉得和《百年孤独》非常神似。
通过阅读本书,可以体会到作者对本民族文化的深厚感情及对民族文化的深厚积淀。我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个人物,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那些纯粹的人物使得整个小说无时无刻不迸发着生命的`能量和诗意。书中许多场景的描写也都如诗如画,我眼前似乎就能看见充满异域风情的马尔康县,藏族服饰,庆典时宗教仪式和巫术,辽阔的草原,白云湖水以及奔跑的马。书中对爱情描写和充满诗意的爱描写揭示了人们在爱情面前的反映和心理,赋予了作品动人心魄的力量。无可否认,肉 体的交融自然而然会使两个人的关系和心理变得微妙而复杂起来,
阿来对待自己的藏族身份有一种从容——我就是藏族人,我们就生活在这样遥远而美丽的土地上,我们就是这样的人,我们就这样生活,你可以认为我傻,可以看不惯,或者有其他各种偏见,但我们活得很好,我们自己也有好有可坏,有纷争麻烦、仇杀、贫富之分、宗教对抗、家族矛盾如此种种,但在我们的土地被有颜色的汉人染上颜色之前,我们世世代代如此。在书的结尾,当男主人死之后,作者借着他的灵魂表达了每个人心中最原始的本能情感——对家乡的热爱:“上天啊,如果灵魂真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
看完了才知道这本书还得过茅盾文学奖,确实值得推荐。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11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
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范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方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力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缺乏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12
《尘埃落定》是阿来1998年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麦琪土司与藏族女人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二儿子是麦琪土司酒醉后与一个汉族女人所生,但是二儿子却是个“傻子”。但文章中却多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桑吉卓玛的情节,作者为什么要在小说中多处描写?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13
那些关于青春的故事就那样慢慢远去,可是我害怕如果我不留下点什么,等他们慢慢消失在天际,终有一天那些慢慢晕染开来的的回忆会模糊了我的天空。
很早就想拜读阿莱的《尘埃落定》了,可是总提不起勇气去一览无余,害怕它太过落寞,会刺痛我年轻的心。可是末了,看着生命的变化不断的演绎,却倍感无力。我读青春,一个美好得一塌糊涂的季节,可是却稍纵即逝。看罢辛夷坞的《原来你还在这里》,内心中开始蓬勃起无限的感叹,毕竟有些事错过了就真的错过了,可是年轮写就的心路历程又有谁在乎呢?那些关于怎么爱,那些关乎青春里细微的心绪又有谁会注意。你会相信很多年之后当你回头的时候,有一个人一直在那里等你吗?你会相信无论你们走得有多远,你终会找回那个你心中的人吗?把这篇小说读了两遍,不想去深究他是否会教会我怎么爱,只是想要去看那些年少得让人卑微的爱情,经过时光的淘洗怎样在我们的内心深处不断的滋涨。
苏韵锦和程峥能够不失彼此,那是因为他们最初就深爱着彼此,即使是苏云锦的卑微,亦或是程峥的倔强都没法改变他们爱着对方的事实。很大原因上他们最终的完美,源于他有一个有财力的家,有一个开明的父母吧!兜兜转转,他们最终还是走入了对方的怀抱,或许有一种爱永远也不会割舍吧,或许年少的.情愫是很难被代替的吧。而对于莫玉华,周不过是她固执年代里那一抹晕不开的云彩,与结局无关,他在乎的不过是她的内心。爱到决裂,爱到骨子里,做了一切可以做的,哪怕别人只是把它当做一个朋友,顶多就一个知己。有些人就这样,不爱就是不爱,不会因为你的固执己见而改变,亦不会因为你的付出而接受。毕竟年轻的心是透明的,容不得一丝杂质。
很多结局都已经写定了,很多时候我更相信缘分不过是宿命的安排罢了·所以学会了不再去强求,所以学会了坦然的去接受。就好像尘埃落定,终是太过平静。也许年少的轻狂,会让我桀骜不驯,让我努力的想要为了自己的心而活,但骨子里的那份野气终会归于平静。然后我相信了,错过的都不是缘分,感情不是追来,亦不是等来的,而是不早不晚你们碰上了,然后就决定了走到天荒地老。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14
仅仅看了前面几页,我就沉醉在那朴素,幽默睿智的语言之中,藏族青年作家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通过一个傻子之口,讲述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在独特新鲜的叙述藏族社会生活之中,展示了人类社会生活的逼真状态,揭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人性主题,作品中的“我”“是作为土司制度的见证人出现的。”这里,爱欲与文明的冲突,土司之间土地财富,奴隶美女的掠夺与争斗,诸多人物和事件构成的末世悲喜剧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看上去从容不迫,举重若轻,无论是艺术细节的刻画,还是社会场景,雪域风情,都描绘得令人拍案叫绝。
书中的主人公,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一个被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其言谈举止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可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眼光,凡事从不刻意而为之,却能诸事顺畅。傻子的哥哥,麦其土司的大少爷,这个大家公认的聪明人,为了保卫其南边的边界浴血奋战却无功而返,而傻弟弟却不费一枪一弹,将北方边界建成了贸易重镇,为麦其土司赚了数不清的银子,作为历史的必然,土司制度终于消亡,傻子最终死于复仇者的刀下。
读罢掩卷沉思,感慨颇多,“一个向来把身边的人看得比自己聪明的”傻子,为什么事事比聪明人干得还出色呢?我看主要是因为傻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傻,并坦然承认,其实这正是傻子的聪明之处,正如他的书记官翁波意西所说:“都说少爷是傻子,可我要说,你是个聪明人,因为傻子才聪明。”“聪明人背上了聪明的包袱,时时害怕自己做了傻事。”他们的弱点是“特别怕自己偶尔表现得不够聪明。”自作聪明的结果,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生活中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傻子成功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拥有一颗平常心。不追逐名利,不勾心斗角。官寨的地下室里堆积着无数的金银,他从不为之心动。在边界上取得成功之后,人人都认为他完全有资格取代哥哥成为土司的继承人,但他却毫无此念。在他眼里,门巴喇嘛和济嘎活佛的斗法争宠,土司之间为着各自的利益而明争暗斗,显得是多么的可笑。可惜现实中门巴之类的“聪明人”太多,他们一旦大权在握,便欺上瞒下,贪赃枉法,腐朽堕落,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到头来是“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落得个与书中聪明的“大少爷”般的下场,其实,“万顷良田,每餐仅啖三两米;千间大厦,一宵只睡半张床”。贪求何益?遗憾的是,“聪明人”看不到这一点。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15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 2006 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的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16
人性的异化,人与人之间只有纷争与利益,土司与土司之间,土司与下属之间,父与子之间,子与子之间,因为利害关系而不能和平共处。荒唐的人们的所作所为折磨着这片土地,或许只有改变,才能将这一切尘埃落定。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有这样一段话: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当翁波意西不辞劳苦,千里迢迢来到麦其土司的领域传播新教,以代替那些充满邪见的、戒律松弛的、尘俗一样罪恶的教派时,旁观者是怎么对待他的。麦其土司和当地教派对其施以暴行!
被割舌是因为他大胆地说:是那些身披袈裟的人把我们的教法破坏了,还指责野蛮土司王对黑头藏民的残暴统治。
他预言了历史发展的规律和潮流,却违背了现实的统治意志;他认为所向无敌的教法没有被接纳,却在被割舌后沦为被看作是野蛮人的土司的家奴充当了书记官。而他的思想也被集权、暴虐的麦其土司妄图像对待他的舌头那样连根拔除。
他是那个时代的“智者”,却最终被如此对待。
但是,历史车轮的脚步不会停滞,他的思想他的信仰被一个人所接受,那就是阿来笔下的主角,汉藏混血的所谓麦其土司家的傻儿子。
他没有名字,大家都觉得与这个世界所格格不入的他是一个傻子。但他却是那一个大家族中唯一受到翁波意西的思想影响的人。
他对一切都有很强的预感,对客人的`到来、官寨里出事、复仇杀手的几次现身、旦真贡布的被刺都会未卜先知,就好像拥有巫人的奇妙能力,他的举动一次次让聪明人吃惊万分,他似乎拥有左右世界、透视未来的神奇力量。
在那个“他人即地狱”的世界里,他以独特的视角将一切看得清楚明白,他是一个头脑清醒的自我审视者,他生活在欲望的世界之中,向全人类提出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以及当土司能得到什么?他想不清楚,我们也是。
最后他像一个真正高原男子汉那样主动接受父亲仇人的刀剑……
直到最后一刻,他都在那里祈求神灵:上天啊,如果灵魂真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他的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躯体,最后,飘散……
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槃,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17
与其说这是一个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倒不如说是一个伟大“傻子”的蜕变史,一路走来的点滴经历都值得我们思考探索。那是因为“在密布如火焰般盛开的罂花的原野里,在行刑人尔依家挂满死人鲜艳衣物的阁楼上,在土司家广场的十字行刑架前,在草原上冒着刺鼻硫磺气味的温泉中,在充满各色人等的交易市场里,严酷的生活并不能压制那些张扬的生命力在肆意的怒放。”
一是对于命运的不屈。主人公傻子二少爷,人人都知道他是庶出,不可能继承土司位置,但是命运总是喜欢开玩笑,这个傻子不但开辟了人们想不到交易市场,还为家族挣得了无数的财富。“你有没有在清晨的薄雾散去,阳光穿过透明的白色窗帘落在床沿时,问过自己我是谁,我在哪里。会不会恍惚,会不会不想开口说话。”是的,只有傻子才会问这样的问题。一个活在自己世界的人,一个默默观察的人,一个知无不言的人,事实证明他才是最睿智的人。他可以为了下人的自由人身份励志当上土司,可以为了爱情励志要当上土司。蒋勋先生说:“天下有大美而不言”。不自知的聪明或许才称得上聪明,那样少了自作聪明的噱头。
二是对于感情的呵护。其实像二少爷这样的“傻子”恰恰就是能够适应现实生活的,虽然他成天与婢女桑吉卓玛、家奴索郎泽郎、行刑人之子小尔依等厮混在一起,看起来丝毫不长进,但其实这正是他感情细腻、超脱淡泊的体现,书中有这样一段充满哲理的话:“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道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这便是出自傻子之口。作为统治者,他将婢女桑吉卓玛、侍女塔娜、小行刑人小尔依、家奴索郎泽郎,跛子管家不仅仅看做成自己的下人,有时候更适合是朋友,他的朋友能为他同呼吸、共命运,有的.甚至能为他牺牲一切,包括生命。也许这就是以人为本的不同时代的运用吧。部队管理中我们也常说身正为范,以情带兵,正是这个意思,更何况,那些战士还是我们的人民子弟兵呢。
三是对于相处的艺术。这个傻子让我明白,人生在世,观察多么重要,倾听多么重要。很多人都说九零后是自私的一代,因为是独生子,每个家庭都以他们为中心,让他们很少观察身边的人和事,很少倾听别人的想法,很少设身处地的体会别人的感受,以至于长大以后不会与人相处,不会协调工作、处理问题,要知道有些东西是不会主动的告诉你的。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18
我是理科生,找了一本文科的书来看,就冲着这本书是得了茅盾文学奖才看的。
起初看的时候觉得很纳闷,前面的内容竟然还有低俗的写照,不禁感叹“文学的书怎么就这么难看下去,看不懂啊”,随着不断地深入,自己才真正融进了作者所描绘的世界,沉浸在此当中。再想想前面的内容,那也只不过是土司生活的真实写照,毫不做作。
读到末,才知道尘埃落定的意味深长,一切繁华纷争都已散去,平静下来,就像车水马龙一样的人群经过扬起的尘土,最终落回地面,回归一片清新,一片属于另外一片世界的天空。
文章结束,对于傻子死去,不禁感到伤感。一天就读了200页,放不下来,读到晚上十二点才读完,却发现自己睡不着,在想着书中傻子的`所有事迹。
正因为是傻子,他说的傻话没人会去计较,但是他说出一般人想不到的话时,那才是一鸣惊人,让人刮目相看,发现这“傻子”并不傻,导致他父亲最后也想真正搞清楚他是否真的是傻的;正因为他啥,很多能伤到正常人的心的事,对他来说却没什么大不了;作者描绘的傻子,虽然并不是聪明人,但却得到了命运的眷顾。聪明的哥哥只会通过战争去征服别人,他用了另外一种和平的方式去壮大自己,使自己的人民得以温饱幸福。再想想其中的奥妙,是不是他真的拥有大智慧,再看他身边的人,尔依,索朗泽朗,书记官,黄师爷,管家,我记得连他自己都自问为什么黄师爷不去投靠别人而来投靠自己?我也不禁问,为什么呢?是不是正因为他傻,投靠他的人才有发挥所长的机会,他的父亲,重新感觉到年轻时,傻子提议让管家回来,他说:“他回来我就没事干了”。我突然想起“蜀国无大将”这话,诸葛亮成就了蜀国,却不能保住蜀国,这其中的含义还要再思考,思考,再思考;傻子预言提前兑现了,不等十年,土司都从中国的土地上消失了,他也没成为最后的一位土司,他说“如果我成为了最后的土司,我要让所有的人都还自有人身份”。觉得这傻子还真是可爱;傻子对爱情的认识,从卓玛开始,到被塔娜的美貌所吸引,他知道不能让一个人老让自己心痛,宁愿不要,也不能这样,因为自己将是一个王者,虽然不是,但起码也是一个王者的后代,对塔娜说“你如果不爱我,就去跟别的男人”,傻子虽傻,但知道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
我不信教,从文中也看出,教派的人也只不过是想保住自己的地位,图自己的生存,从而背信弃义。
“为什么宗教没教会我们爱,却教会了我们恨”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19
做一个傻子真好,做错了事,想一想自己是傻子,心里就释然了。
一个傻子,往往不爱也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这样一来,容易受伤的心灵也因此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
就在这时,我突然明白,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
我当了一辈子傻子,临了我才知道,我不是傻子,只是在土司制度结束时,以一个傻子的面孔来这世上走了一遭,是的,上天让我看见,让我听见,让我置身其中,又让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阿来
他每天醒来,都会问自己是谁,在哪里,会问种种奇怪的.问题,这些问题看似愚蠢可笑,但无不击中了了人性与时代的要害,可以说他是草原上唯一的清醒者。当所有的吐司为了权利,财富,粮食,不计手段,争的头破血流时,唯有他超然物外,“该做什么就做什么”。最后他比所有卷入吐司制度中的人活的更久,成了草原上最强大的首领。他的傻,其实是他的敏锐与细腻,超脱与淡泊,与其说他是得到了神的眷顾,不如说他是神派去草原的一只眼睛,这双眼睛冷眼旁观人性的种种拙劣在草原上一再上演,同时还带着神的慈悲和善良。
同时,小说塑造了一个爱慕权利,残暴专制,鼠目寸光的守旧派老麦其吐司形象,这个形象同样也代表了所有封建时期的贵族人物,他们只知道在自己的领域里无限扩大和享受自己的权利,却对世道的变迁毫不知情。封闭落后的高原、落伍的封建迷信,促使他们越发蛮横,而试图在土司统治的领域上传播科学和新宗教理念的书记官,自然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因此可以看出,土司所代表的封建专制,在历史的推动下,必将走向灭亡。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20
我读书有个习惯,就是一旦开始读,我总是希望以最大的努力读完。但渐渐的发现,那些不是被吸引着读完,而是被“强迫”着读完的作品,往往很难给我以特别多的收获。对于吸引我的书,临了会有一种舍不得的感觉,甚至读完了会有一种朋友离去的空虚感,但是对于强迫读完的书,临了更像是一种完成任务的如释重负感,而这样往往也得不到特别多的收获。我同学对于看不进去的书,他就有个判断标注,在他读完一百页之后还是觉得没意思,那他就会果断放弃,看来断舍离同样应该适用于读书。
《尘埃落定》属于是一本不吸引但也不强迫的书,断断续续读下来,没有特别多的感触。或许是我的境界还不够,经历还不充足,但现下来说,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收获有限。《尘埃落定》是阿来94年完稿,但被拒十几次,于98年才出版,并在2000年获得了茅盾文学奖。或许我不太适应书中那种魔幻主义的手法,但是这本书确确实实是以一个独特的视角让我了解了藏族土司文化。但如果仅仅是了解一个曾经存在但已经消失的文化体制,就显得单薄了,实在是值不得用几十万字来消化。那要说是对于历史的书写,也不像是那么回事,毕竟整本书的.时间跨度也不过是二三十年,还远远谈不上历史的视角,顶多算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那到底能够读出什么,那我觉得就是人生的荒诞。全书是以一个傻子的视角展开的,他是个傻子,却能干出聪明人都干不出的事。傻子少爷表面上似乎是一个傻子,实际上却是头脑较为清醒的自我审视者。当他无法区分自己的聪明与愚昧或历史的正确与错误时,他便不由自主地对自己发出了强烈的追问,一个不停地自问“我是谁”和“我在哪里”以及“当土司能得到什么”等问题。这种发问,不仅是对他本人的发问,同时也是对麦其土司、土司太太、哥哥旦真贡布等的发问,或者说是对整个人类。到底谁傻谁聪明,又有谁能说得清呢?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21
聪明人和傻子生命中无时无刻不面临着选择,真正聪明的人,能够分清什么是最重要的,从而做出正确的选择。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正在将“傻子”与“聪明”对立的时代。在当下社会中,只要谁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基本就属于被坑被骗被压制的地位。即使在相亲的场所,谁要是贴上这个标签,基本就只有被灭灯的份。在市行意义上,“傻子”基本与“窝囊”“无用”“笨拙”等词语联系在一起,成为对人负面评价的词语。
但傻子并非如此,傻的人很可能不屑于对金钱表现太大的欲望,聪明的人会想方设法的去获得财富,于是出现了一些偷税等违法的聪明人,而傻子却本本分分,诚实做人,他们更具有一颗赤子之心,我愿天下男儿,皆有君子之心,天行健,自强不息;我愿世间女子,皆有向上之心,不让须眉,可比天高;我愿世间人人如龙,皆有赤子之心,不求长生,只为追梦,纵死不悔!
正如我不是药神中的程勇,外界看来他冒着坐牢的危险却不是为了盈利是傻,但这何尝不是一种赤子之心的表现,而让同行不耻,的`行为却挽救了千千万万人的生命。大智若愚,“傻点”是福。因为“傻”那么一点儿,复杂的生活变得简单,微不足道的一点小成就也能够满足,幸福指数自然就高;因为“傻”那么一点儿,做事情大大咧咧,心理负担轻,自然快乐;因为“傻”那么一点儿,不在乎吃点小亏,小亏换来和谐融洽的人脉关系……如此看来,“傻”换来自由自在、愉悦满足的生活空间。
有一首歌唱道:“熙熙攘攘为名利,何不开开心心交朋友,时时刻刻忙算计,谁知算来算去算自己……真真假假怨人生,不如轻轻松松过一生,是非恩怨随风付诸一笑,聚散离合本是人生难免……”人世间幸福快乐不是算计出来的,而是“傻”出来的。“傻”是一种胸襟,也是一种智慧。生活中“傻”那么一点点,不负功利的心灵,自然轻轻松松,幸福。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22
“五一”期间,我拜读了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傻瓜儿子的行为让我诧异不已,不禁想起一句话:“人不可相貌,海水不可斗量”。
书中讲述的是藏族地区有许多土司管辖着土地,其中麦加土司最为强大。麦加土司的第二个儿子出生后两三年被断定为“傻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傻子,却有着超凡脱俗的观世眼光。当麦加土司因那种有害物品而强大时,其他土司纷纷效仿,傻瓜儿子却让麦加土司种粮食。结果闹饥荒,傻瓜儿子守在粮仓前,用许多计谋,换到大量银子,娶到最漂亮的女人,换到领地,在边境上打破封闭,开放市场,兴办银 行,茶马互市……
这些事情是一个傻子所能做的`吗?一般人的答案是否定的,然而傻子却做到了,而且干得漂亮,让人不得不承认他不是傻的。又一次证明了: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瓜,也没有绝对的聪明。
姜子牙直钩钓鱼,被同行人取笑为傻瓜,疯子,而他却帮助周武王灭了纣王;丛飞,捐助了不少资产资助贫困山区孩子,也有不少人认为他是傻瓜,有钱没处花,但他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为自己留下了美好的声誉;爱迪生上学三个月就被认为傻瓜而被迫退学,可他却成为举世闻名的发明家……
任何一个人都有无穷的潜力,任何一个人都有着过人的一面,我们不应小瞧任何一个人,即使对方是小孩、傻瓜。
小时的于谦,有一天蹦蹦跳跳去塾馆读书,路上遇到一个名叫兰古春的和尚,他见于谦头上梳着双角小辫,觉得好笑,便对他开玩笑说:“牛头喜得生龙角。”于谦立即停步,黑眼球转了两转,反唇相讥道:“狗嘴何曾吐象牙!”和尚讨了个没趣,悻悻然走了。
小孩的脑袋虽小,却蕴含着思想;身体虽小,却蕴育着长大;眼睛虽小,却察看一切事物。永远谦逊,永远不自大,永远不骄傲,尊重老人,尊重小孩,尊重自己,这才是我们应取的人生态度。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23
傻子在一片雪花中醒来,窗外的雪花晶莹剔透,傻子眼中的世界,却充满了污浊。
污浊是因为傻子在享受着权欲的味道,寨子的空气中,充斥着权欲,寨子里的每个人,血管里都流着不平等的血液,身份,地位,已经随着他们的出身而将命运烙印进了他们的骨子里,所以,尽管主人公“我”,是个傻子,也是个高等的傻子,衣食无忧,随心所欲,甚至主宰着一些人的生和死。
有的人在享受着自己权势带来的恣意妄为的同时,有的人却甘愿充当人肉下马台,卑贱的如同地里无声无寂的草芥。没有人质疑这样的尊卑之别,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神的意旨,而神,是不可抗拒的,即使有人迫不得已的因为饥饿而死亡,而另外的人却衣食无忧地享受着生活的种种优待,没有人有任何异议,因为主宰这一切的,是神!
别人都以为土司是除了神以外最至高无上的,甚至可以说是神在人间的代名词,但,那是一个连土司都无法主宰自己命运的民族和历史,每个人都在听天由命,好在这个世界,一直是属于聪明人的,此时的聪明人和傻瓜,便一次次地在那个特定的历史,特定的人物中形成鲜明的对比,甚至人们都迷茫在了傻子到底是不是大智若愚的聪明人之中。或许,如果说傻子是一种境界,那宁可应该说简单的单向思维,原本就是傻子的那个境界赖以生存的.土壤。因为这个世界总是不缺少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所谓的高等人,那么一种纯真的简单,便显得如此难能可贵。
终归,风沙总会将历史淹没在尘埃中的。那看上去高贵而华丽的土司寨,无论多么坚不可摧,那些被藏在土司寨里那数不清的金银财宝,无论多么光彩夺目,终不可能只刻上一个人或者一个家族的名字,无论哪个家族曾经是多么的强大,还是会被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压,而最终被风化成一段故事,一曲民谣,被后人永远地书写,珍藏,然后津津乐道……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24
在读书方面,我给自己的定义是“半吊子”,何意?我总是间歇性读书,度过的大部分也都忘记了,唯一证明存在过的痕迹就是书架上日益减少的空间。所以去年买的阅读器,利用率明显也不是那么高,在有了阅读器之后,还是忍不住买纸质书。忘了是怎么突然想写读后感的,只是觉得读一本书,不是只是惊鸿一瞥,总要反思一下其中的深意,也算是不辜负这本书的价值。刚好,昨日结束了《尘埃落定》,我的读后感处女作,由此开始。
不知道大家都是怎么选择开始阅读一本书的?我都会看推荐,豆瓣、当当、新浪等,再去找找这本书的简介,看看是否对自己的口味。因为个人偏见,导致我错过很多好书,也甚是遗憾。说起《尘埃落定》,开始的初衷是了解不同的民族文化,和特定时期的历史故事,有《还珠格格》里的土司,有活佛、喇嘛等,真的开始阅读之后,发现打动我的也不在是那个历史氛围,而是那个“傻子”。
一个“傻子”有什么可值得写的呢?你绝对想象不到他还是男主人公。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这不仅仅只是那个变革时期的叙述,众人只顾争权夺利,而这个“傻子”却格外清醒,他看清这一切,看得见未来的变化,也有面对死亡的坦然。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意思,可惜,他的父亲没意识到,他的哥哥也是盲目的,甚至他那个几次背叛的美丽的.妻子到最后都觉得他是“傻子”吧。哪里就傻呢?当一直陪伴在身边的卓玛要嫁给银匠的时候,他会心痛;当看见塔娜(土司的女儿)会心动;当父亲让哥哥去边界,哥哥忙于建城堡,弟弟却推倒城墙,开始做贸易市场,谁说这是傻子?
一个会每日起床前反思自己的人,谁说不是头脑最清醒的呢?不是有句话说“吾日三省吾身”吗,可见是个智者了。
似乎其中还有点居安思危的意思,在我们安稳的现状下,要考虑未来的风险,否则总归要被淘汰。虽然说,每天早上起来,我们都在生存和生活之间选择,但是怎么生存,如何生活,也是一门学问。过得好与不好,显而易见。一个人的面貌状态,就可以反映出幸福值,正如一个人的言语,可以透露他的心思。所以,沉默是金不无缘由,正如言多必失是一个道理。我换过几次工作,每次接触的行业不同,身边同事的年龄层不同,人生观和世界观真的差别很大,弄得我适应的很是费力。后来慢慢的,坚持做自己,就不会有那么多困扰了。
这本书的名字很应景,真的很巧了,在2018年底,读一本名叫《尘埃落定》的书,可能他想讲述的是一个时代的终结,所有的恩恩怨怨、权力筹谋、情感纠葛的剧终。但于我,是一年的尾声,是告别自己也是迎接新的开始。
似乎可以听见花开的声音,在尘埃落定时。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25
“尘埃落定”,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一个成语,多用来表示事情经过了曲折变化终于有了结果。这也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
在《尘埃落定》中,作者阿来巧妙地虚构了一个藏族土司的傻少爷,他看似犯傻又带有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预言本领,正如书中说到“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
每每读完这本书,我都觉得就是靠着这双清澈的不被世俗所污染的眼睛,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西藏藏族古老的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在转入另一个时代前的喧嚣和动荡。
“我”这个傻子的眼光看似游离于世间,但他的灵魂却超越了世俗,因而他能够挣脱沉重肉 体的束缚,仿佛飘到空中,引领着读者跟随他的目光所及之处,一起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进而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进入到傻子眼中的那个梦幻般的“现实”世界。
最后,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无论它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远也不会在原地踏步。当年藏区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古老而严肃的制度,它曾经发展繁荣过,但是它终究是不符合我们今天的历史潮流发展的,不符合当代社会发展大趋势的。
因为它不符合民主,尤其不符合我们今天所提倡和遵循的人道。因此,它的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就像那尘埃一样,最终也是要在时间和真理的“大地”面前落定。
落定。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一个成语,多用来表示事情经过了曲折变化终于有了结果。这也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
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26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光明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日,明天也看到了,经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挡,靠黄师爷引进的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美丽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报仇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充满,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醒悟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慧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犹如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洁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特别傻的方式在多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天经地义、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间或手下有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原因,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天经地义、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懊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挚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行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的确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挚友、对手的全部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报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假如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假如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或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化,他走了,灵魂摆脱了流血的身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27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28
在《尘埃落定》的历史叙述中,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或叙事重心,并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土司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采取的一项统御少数民族的政治怀柔政策,元明清时期广泛在西南等民族地区施行,“以土制土”是这一政策的主要形式,其目的在于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统治。
清雍正以后,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西南地区的土司制度大体趋于解体,但因特殊的文化、历史因素,一些地方的土司制度残余仍延续到20世纪上半叶。
《尘埃落定》所描述的以麦其土司为代表的“嘉绒”部族,正是属于这一情形。对“嘉绒”部族来讲,土司制度是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表征了他们在特定历史时期政治生活的具体状态与文化,这在麦其土司司主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对内,他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有着“清朝皇帝颁发的五品官印”,实行世袭制,管辖“东西三百六十里,南北四百一十里的地盘”,与“三百多个寨子,两千多户”的百姓,向百姓征收赋税,在辖区内权力至高无上,有自己的官寨、专门的行刑人、书记官(二者也为世袭),有保卫自己的卫队和为自己服务的活佛、喇嘛等宗教僧侣阶层,甚至拥有相当数量的。
如此,统治者、土地或领地、人民以及内部政治、经济制度等等,在民族部族内部结成了一个政治生活的实体。对外,他一方面绝对服从中央王朝的政治统治,一方面则与汪波、拉雪巴、茸贡等其他土司往来,也与汉族人进行经济、文化往来。
土司制度在“嘉绒”部族流行了数百年,是民族生活与政治生活的复合物。而作为政治制度,它集中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之间、部族内部以及他们与中原统治者的复杂政治、外交等关系,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藏民族的历史生存样态。
在描述土司制度的同时,《尘埃落定》也大量地描绘了嘉绒部族文化生活的情景,在表现民族思维与心理习惯中透视了藏族独特的民族文化。与其他国内少数民族一样,藏族是中国一个拥有着自己的民族语言文字与独特民族文化精神的民族,有着自己的民族独特的宗教信仰、心理习惯与情感表现。
这对《尘埃落定》中描写的、生活在汉藏交接地带的嘉绒部族来说也是如此。在麦其土司内部,如果说,麦其土司司主是土司权力象征的.话,那么,济嘎活佛、门巴喇嘛、翁波意西书记官等人则是藏族民族文化精神的载体。
济嘎活佛是敏珠宁寺的和尚首领,他的身上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藏传佛教的教义与独特宗教信仰。他推崇佛法,慈悲为怀;坚持宗教的救赎精神,反对麦其土司种,以期遏制人们特别是民族上层统治者世俗欲望的恶性膨胀。而当强大的土司权力阻碍了他的教义传布,特别是他为此不得不与世俗权力形成妥协时,他作为宗教家的内心痛苦是可想而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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