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有感

时间:2024-09-14 07:40:54 读后感 投诉 投稿

读福尔摩斯有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福尔摩斯有感1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感觉福尔摩斯特别聪明机智。他是一位一流的化学家,对解剖学很在行,懂一点政治、植物、地质学,特别精通化学、解剖学和一些要案文学知识。他也不欠缺音乐方面的知识,他会拉小提琴,而且拉的还不错呢!不过别看他有一点瘦弱,他可是个单棍行家、拳击好手和击剑高手。他的人缘也不错,几乎每个方面的人他都认识。他的话时常会带着一点儿幽默,调节一下气氛。他的房子又大,通风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很好,颇有英国古典风采。他办案也很有讲究,总是漫不经心地探索,感觉像是在散步,有点儿清闲自在的感觉。

  读完全文,我感觉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描绘得出神入化,写出了由合租房子的巧遇,变成了一对无敌组合,一起破了“劳里斯顿苑命案——血字之案”,巴维克威尔的`“猎犬之案”、“四签名之案”……也许,福尔摩斯不把自己当做一位侦探,但是他的聪明才智让他受到了邀请,侦破了几个重大案件,让他成为了名扬四海的大侦探。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善于观察周围的事物,懂得察言观色,就算将99个平常市民与一个罪犯放在一起,只要福尔摩斯有时间将他们一个个对比,依然可以找出那个罪犯,所以福尔摩斯就成为了千年一遇的超级侦探。

  名师点评:小作者这篇作文,讲述的是自己在看完《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之后,自己的内心感受。小作者在作文的开头,首先对自己印象中的“福尔摩斯”,进行了细致的描述,给读者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接着,小作者简要介绍了他成功破获的案例,让读者感受到“福尔摩斯”办案的神奇。小作者最后又分析了“福尔摩斯”成功的原因,让作文的内容显得比较完整。在这篇作文的字里行间之中,小作者都流露着自己对“福尔摩斯”的敬佩之情。 “他是一位一流的化学家,对解剖学很在行”“特别精通化学、解剖学”这两部分的内容重复。 “特别精通……一些要案文学知识”这句话感觉不是很通顺。 “调节一下气氛”联系前文,改成“能够调节紧张的气氛”更合适。 “他的房子又大,通风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很好”改成“他的房子很大,通风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不错”,表达效果会更好。 “写出了由合租房子的巧遇,变成了一对无敌组合”,“福尔摩斯”和谁巧遇,变成了“无敌组合”,小作者没有交代清楚。

读福尔摩斯有感2

  寒假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鲁迅先生认为这种包探案“只能当醉饱之后,在发胀的身体上搔搔痒的”。但我还是从这本书中受益匪浅。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有着独特的外貌;精通化学、解剖学知识????他虽然突破了种种奇异案件,但他也有缺点。比如喜欢抽烟,在没接到案件时靠打卡洛因来获得快感,偶尔也通过不怎么合法的小伎俩来辅助破案,而且有时还很尖刻傲慢和自以为是。

  福尔摩斯常常从人的.各种穿戴特点上获得启发。如右手比左手大,看出干过体力活;从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长的地方闪闪发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贴近桌面的地方打了个整整齐齐的补丁看出最近写了不少东西????从这些中,我得到了一个启发“处处留心皆学问”。

  记得有一次趣味调查:鱼有哪些内脏(写出五种)。看完题目,我毫不犹豫的写上了肝、肺、肚肠、胆、腮。这次调查我得了100分。同学们都来问我:“你是不是考试前解剖过鱼啊?”我神秘的笑了笑,说:“处处留心皆学问。”同学们个个丈二和尚——摸不着脑门。原来我在考试前看奶奶杀鱼,见奶奶把鱼的肚肠之类的拿出来。我就虚心的请教奶奶,奶奶揪不过我,就全告诉我了。我便一个一个全记在脑子里了。

  处处留心皆学问,这句话已成为我的座右铭。只要你留心身边学问,就一定会派上用场的。

读福尔摩斯有感3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很多人都曾听说过,如今的福尔摩斯几乎已经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我在小时候就曾听说过他,那是我对侦探一类的事物情有独钟,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妈妈终于决定给我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让我看过一眼,就不忍释手。

  平常的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我喜欢福尔摩斯还有另一个原因。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华生是福尔摩斯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

  福尔摩斯是一个兼具理性思维和感性思维的侦探。他的理性体现在他那冷静的头脑、敏锐的观察力和超强的推理能力上。我现在还记得那一件名为《跳舞的人》的案子。福尔摩斯从几个小小的,常人看来毫无意义的字符画中,便推断出这些图画所代表的文字,并最终以此顺藤摸瓜,将凶手缉拿归案。

  而且,书中还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福尔摩斯的故事距今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但关于他的故事仍然让人不禁深陷其中。因为他不仅会理性思考,还会用感性来抉择世事。那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永远都在感染着每一个读者。

读福尔摩斯有感4

  那一天,我怀着无比激动、十分想要知道最后的答案的心情,看完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

  在巴斯克威尔猎犬片段中,小罗杰不惜以其代价要得到一样东西......福尔摩斯经过重重地考验,仔细推敲,不放过任何一个小小的细节,让真凶凶相毕露,让大家看到了小罗杰的真实面目。

  福尔摩斯和伦敦的普通的老百姓一样走在伦敦的大雾中,每天早晨在自己的公寓中读者《泰晤士报》,过着和普通人一样的日子。福尔摩斯是正义、勇敢的.化身,面对一切在探案中的一切困难,不放弃,坚持,揭示了犯罪嫌疑人虚伪的外表,看到了犯罪嫌疑犯邪恶的内心,福尔摩斯在金钱、亲情......的困难的抉择中毅然选择了法律存在的正义,福尔摩斯十分形象的表现出正义与邪恶之间激烈的斗争。也让我知道了,福尔摩斯是美国作家柯南道尔虚构的人物,但福尔摩斯已经走出书本,慢慢的走进了老百姓的生活中。

读福尔摩斯有感5

  近段时间,我用六天的时间读完了个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觉得[英国]的作家柯南道尔写的非常精彩。

  书中主人翁福尔摩斯先生是一个才智过人、善于推理,侦破了很多案子的.著名人物。他利用观察、发现、推理的方法破了《血字研究》和《带斑点带子》等案子,利用询问和跟踪的办法破了《失踪娘》和《神秘的客人》等案子。我看了以后受益匪浅。如果你读了这一些案子的侦破经过以后,也会陶冶你的情操,开发你的智力,增强你的勇气。

  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先生,学习他仔细观察,善于发现,勤于思考,多用推理的方法来探索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同学们,来看《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吧,来满足你的求知欲望,这是促使我们学习的最佳方法,培养我们良好习惯的有效途径,我们必将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读福尔摩斯有感6

  书是一扇门,推开它,我就可以看到五彩斑斓的世界;书是一面窗,透过它,我就可以看到奇妙绚丽的风景;书还是一艘船,驾着它,我一定可以到达理想的彼岸……

  读书,是开启智慧大门的金钥匙。古人云:“开卷有益”。“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也是个“小书迷”呢。我觉得在读书中能寻找到快乐,获得知识,这是一件多么有意义的事情啊。可以说,读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今年暑假我就读了我最喜欢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柯南?道尔的著作。《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每一个故事总是曲折离奇、引人入胜,案情的`发展往往总是扣人心弦,让人捏一把汗,除此还充满悬念,出人意料,让我如痴如醉,爱不释手,非要看到结局才肯罢休。如果看不完整个故事,往往就会使我牵肠挂肚,不得入睡。此时我便会浮想联翩,思索着这悬案又会怎样解决……这部小说对案情的分析缜密,没有一点儿缺陷,十分严谨。它的高度逻辑性又让我对它的作者和“真人福尔摩斯”有了更多的向往。

  一个最初看来是那样扑朔迷离的案子,破案过程的推理是令人十分信服。我不得不说:我对福尔摩斯过人的智慧与知识,惊人的胆识与气魄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福尔摩斯也有缺点,这在《巴斯维尔克的猎犬》中的第九章和第十章中体现出来了。

  读后我明白了“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在故事中还加入了许多科学知识,如:物理、化学、解剖、地理、心理、法律等学科的知识,增加了我们视觉的广度。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的事: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登山路上我看到几个从山上下来的农民伯伯好奇心驱使着我去问问这几个老伯,“伯伯这山上好玩吗?”“没什么好玩的只有一座破庙。”我听后便停滞不前,满心失望。此时爸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不要听信别人的说法,也许别人是对的,但是何不给自己一个微笑,给自己一个机会,爬上去自己看看,也许会发现不一样的东西。”于是我克服困难爬上了山,从山上往下看,果然看到了美丽的风景,真是无限风光在险峰啊……

  是啊!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他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

  “与书为伴,快乐暑假”是我最大的收获。

读福尔摩斯有感7

  早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不错,今日一读,果然非同凡响!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的是大侦探福尔摩斯破解各种奇案的过程!

  书中这样说到:“福尔摩斯在遇到一个不解的问题时,他会几天甚至一个星期不吃饭,直到解开问题或十分确信自己掌握的证据还不够充分,不能定案时,才肯罢休!”

  再想想自己,遇到一个难题,如果实在解不出来,就会心灰意冷,脾气也暴躁不安,实在感到万分惭愧呀!

  别人问福尔摩斯为什么破案又快又准,福尔摩斯只会回答他一句话:“源于青年时期的勤奋”。

  人们都称福尔摩斯为破案天才,并都想让自己成为天才,但是,如果没有辛勤的汗水来灌溉,“天才之园”是不会开出任何美丽的`花朵。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

  “天才源于勤奋”是福尔摩斯告诉我的一个受益匪浅的道理。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军官,保卫国家。首先,我要认真学习,加强锻炼身体。我坚信,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自己的理想一定会实现的。

读福尔摩斯有感8

  最初结识夏洛克·福尔摩斯是在小学,他惊人的推理能力和缜密的思维,深深地震撼着年少的我。一瞬间,福尔摩斯成为我眼中、心中最闪耀的那颗明星。

  在柯南·道尔的笔下,福尔摩斯冷漠孤僻,但也不乏幽默感,他甚至自己承认热衷于恶作剧,还总喜欢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揭开案件谜底。不得不说,他是一个古怪但却很有魅力的人。

  整部书绝大多数都是以华生的视角写成,只有两篇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可以说对于儿时的我而言,在读书过程中,我俨然成为了福尔摩斯身边的那位助手,华生,跟随他侦破一件又一件看似难以破解的案件。

  从血字的研究到最后的致意。

  这位大侦探自问世以来,逐渐成为了名侦探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将他描绘的活灵活现,以至于我曾一度认为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

  贝克街221号B,在这里福尔摩斯利用着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他善于思考,并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思维方法。他所进行的各种推理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令人根本找不出问题所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信服。

  总而言之,这位诞生于十九世纪末伦敦的大侦探,在众多人们心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地位,我便是那其中之一。

  除了那些惊心动魄、骇人听闻的案件,整部书中在个别案件中也体现出了人性之恶。丈夫谋杀妻子、叔父为财产毒死侄子等等,这些罪行将人性的丑恶展现无遗。更是揭露了十九世纪英国社会的黑暗面。

  说起黑暗面,自然而然就会想到最大反派——莫里亚蒂。他在背后控制着整个伦敦所有的罪恶,表面上确实道貌岸然,受人尊敬。福尔摩斯是侦探界的天才,莫里亚蒂则是犯罪界的天才。他被福尔摩斯称作“犯罪界的拿破仑”,由称呼就可以得知,这是一个有着多大权力的老头。

  莫里亚蒂是欧洲最不可一世的犯罪帝王,伦敦市里一半以上的案子都与他有关,而且每次都能干净利落的逃走,从没有被捉住,也很少留下破绽。他有着不寻常的数学天赋,但这一天赋反而助长了他生性的凶残——他天生就属于犯罪。

  说实话,我并不反感这个可恶的人。能将犯罪制造的如此完美,也是他的一大本事。因而,对于他坠入莱辛巴赫瀑布中离世一事,感到有那么一些惋惜。

  他就像是福尔摩斯的另一面,他们相互对立、相互制约。

  夏洛克和他所侦破的案件在我心中逐渐扎根,于我而言,这是一本永远也读不完的著作。那位永恒的大侦探,是十九世纪末伦敦的光,同样也是我心中的光。

读福尔摩斯有感9

  “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这是福尔摩斯说过的一句话,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在福尔摩斯已经小有名气的时候,在英国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在这所房子里,堆满了各种资料和书籍。他不断地学习知识,不断地钻研,常常熬夜到天亮,有时突发奇想,就会去实践和印证。正是因为他的勤奋,从而使他拥有超出常人的能力,并获得世人的称赞与崇拜。事实证明,勤奋是人的一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可以说他是通过勤奋进而获得的智慧,这一点无法否认。福尔摩斯以前的学习成绩并不怎么好,可是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名出色的侦探家。人的知识是学出来的,能力是练出来的,境界也是修出来的。福尔摩斯在各种案件中奔波,他对各种案件的独特见解和判断都合情合理,头头是道,使得一个又一个悬疑的难题都迎刃而解,让凶手落入法网,还积累了许多判案的经验。

  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勤奋与智慧,还因为在福尔摩斯的身边有一位得力助手——华生。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一章节中,华生跟随亨利爵士回到巴斯克维尔庄园探听虚实,间接地使福尔摩斯破案成功。华生也是福尔摩斯的知心朋友,关键时刻,就会伸出手拉一把。

  在我的身边,也有许多知心朋友。我这个人不能说多笨,但也不能说是多么聪明。我想成为一个即勤奋又聪明的人,福尔摩斯一直是我的目标。我以前想过要勤奋好学,可是一看到书上满满的字,就头疼,而且我没有丝毫的自制力可言,一张张好的成绩单都要全凭父母和老师的教导。上网查资料时,就会控制不住自己,想去玩。

  终于,在大家的合力帮助下,我喜欢上了读书,在书中,我找到了乐趣,不再沉迷于网络世界。《福尔摩斯》就是我读的第一本书,在书中,睿智、有丰富的`科学知识、会严密的逻辑推理的福尔摩斯深深吸引了我。

  在我的眼里,福尔摩斯就是勤奋与智慧的化身。他勤奋的精神让我学会了“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聪明的头脑令我十分敬佩。他像是一个指南针,引导我去往太阳的方向,寻找光明。我相信,在福尔摩斯的引领下,我一定会成为一个栋梁之才,为国家真正奉献出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福尔摩斯有感1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探案选集》里面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我,很好看!

  这本书是我作者是一个英国人名叫:“阿瑟。柯南。道尔”他是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他1885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但对文学有强烈的兴趣,尤其爱读侦探小说。1886年4月,柯南 道尔写成福尔摩斯的第一个侦探故事——《血字的研究》

  福尔摩斯塑造认为形象集睿智、勇敢、不畏权势、富有正义感等优秀品质于一身,在破案过程中,他精力过人,不轻易放弃,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深思片刻,所有疑难问题他都会迎刃而解。

  书中讲了许多福尔摩斯办案的故事,福尔摩斯在伦敦是个很有名的侦探家,大家遇到什么疑案、难案,都回找他解决,破案找出答案。在《血字的研究》里福尔摩斯叼着烟斗沉思片刻,看找地上失望痕迹和现象分析做设想。

  我一定会向福尔摩斯学习,遇事多动脑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现在起必须学习好数学,多阅读锻炼多项思维。

读福尔摩斯有感11

  这是一本推理、悬疑、惊险并重的侦探类的书,它的作者是阿 . 柯南道尔,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被誉为 “ 侦探小说之父 ”的 他塑造的小说形象--夏洛克.福尔摩斯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狡猾的罪犯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福尔摩斯对音乐也很感兴趣。

  福尔摩斯破获的案件成千上万,我最喜欢的一案时《铜山毛榉案》,这个案件仅是一位叫维奥莱特.亨特的`女人是否应邀为家庭女教师而已,没想到,这一切的背后竟有不可告人的因由,我之所以喜欢这篇故事,是因为这篇案例不仅刺激,惊险,而且历经波折,才使真相浮出水面,福尔摩斯在这个案件中,细致的观察与严密的思考使福尔摩斯又一次塑造了他那英勇的形象。除了此类案件,还有身份案,血字研究,三k党等案件,一件件惊险的案子,一段段离奇的故事,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用他们的智慧穿破了一个又一个惊天阴谋!

  你可能会说,这么优秀的人应当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吧?我不得告诉你,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位侦探的结局大致是,福尔摩斯与罪犯莫里亚蒂博斗中,坠入悬崖身亡。在前言里,我找到了这样一段话,当年,柯南道尔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在一次探案中让他的主人公殉职。有许多狂热的崇拜者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无奈之中,柯南道尔只好让主人公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中死而复生。

  由此可见,夏洛克.福尔摩斯在读者心中的位置。合起书本,惊险的情节仍记忆犹新,我想《冒险系》恐怕是最精彩的部分了。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大侦探形象,我永远会记住这位伟大的侦探。

读福尔摩斯有感12

  我小时候,就已经知道福尔摩斯了。据说他有着神秘的本领,无论多复杂的案件,到了他的手上都可以顺利破解。简直是如有神相助。

  如今我现在终于“看到”福尔摩斯破案了。但我看完这本书之后,“福尔摩斯”这名字留给我的“神秘之谜”虽然消失了,可我又对他产生了无限的敬仰。他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可以表现出惊人的冷静、从容、自信等等。

  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细致的观察能力,不仅能使他给某件事给出精准的判断。更是可以将如一团乱麻的线索经过他的大脑后,就归类、将假的去掉;将真的和有用的.保留,马上得到结论后;就将犯罪的人绳之以法。

  福尔摩斯不是因为真的有神在帮助他,而是因为他的观察能力。他往往不错过任何一个细节;也可以发现任何人没发现的蛛丝马迹。而且对人们容易忘记的小事小物过目不忘。还除了他聪明过外的大脑;还让棘手的案件变得简单。就迅速找出真相。

  能引起福尔摩斯的注意、沉思的细节非常不引人注意:灰尘分布之类的。

  我们要学习他。

读福尔摩斯有感13

  这几天我看了本名为《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侦探小说。在看到他的第一眼上,我就对这本侦探小说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令我兴奋不已。你可能会问:“为什么你这么喜欢看这本书呢?”原因有点特殊,因有一次我在书店里发现了这本书,当时就对书里的案子就很感兴趣,可我没有钱,只好作罢,现又要我拿起,我真是不知的高兴。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一起探案的故事,由一个个的结构严谨、构思巧妙、曲折离奇的探案故事组成,故事情节刺激、扑朔迷离、环环相扣、高潮迭起,作者从各个角度来描写人物,步步推理分析,引人入胜,具有很强的逻辑性,提出的问题很发人深思。这本书成功地把福尔摩斯塑造成了一个大名鼎鼎、和蔼、有着超乎常人的敏锐、观察和推理能力的大侦探。这可是我非常羡慕他的地方啊!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件案子就是《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是这样的:一天,德雷伯被人在别墅里杀死,可是却没找到任何指纹,只有一行血字,这时,葛莱森侦探却说凶手找到了,然而就在这时,突然雷斯垂德却说他的秘书斯坦杰森也离奇身亡了,一连串的死亡,造成了只有“血字”的血案。最后在福尔摩斯率领贝克街小分队靠强烈的推理和慧眼识金,冷静的研究,终于抓捕到了真凶。

  我看完后,想了很长时间,我要如何把福尔摩斯用于探案上的.技巧,也能运用在生活和学习中呢!他的冷静思维我可用于数学上;他的逻辑推理我可用于物理上;他的察颜观色我可用于化学上;他的坚定勇敢我可用在培养我的性格中;他的自信智慧我更可用于生活中·······这本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他给予了我很多帮助和希望。

读福尔摩斯有感14

  侦探类的小说一向是最能吸引人眼球的。而柯南·道尔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更是将其推向极至。她犹如一块电磁铁,猛地一下被加强了电流,将读者深深地吸引住了。

  本人就是被这强烈的磁铁吸引住的铁屑之一。初次看时,我对柯南·道尔的想象力报以惊讶。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对柯南·道尔的想象力到了崇拜的地步。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刻画得极具个性:瘦高的个子,脸部线条硬朗,学识渊博,善于分析推理,最重要的一点,他对名利丝毫不感兴趣。帮助一些初学的侦探,荣誉全归他们,破案时获得快感足矣。用某部电视剧中的经典台词来形容他是最恰当不过了:和内心的快乐与充实相比,功名利禄又算得了什么呢?

  说福尔摩斯善于分析推理,简直是小瞧了他。他拥有超常的智慧和实用的经验。他能单靠一个人的步伐幅度与写在墙上的字的高度,断定那人的身高与年龄;以一块旧表知其主人的性格、身份;凭着一撮烟灰知道了凶手的爱好……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最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面对着死亡的威胁,福尔摩斯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会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继续探索的脚步,而福尔摩斯就会坚持不懈地、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曾放过。正因为他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小说处处出人意料,一个个难题,看似无从下手,却被主人公一语道破,原本紧张的心情顿时松弛下来:“哦!原来是这样……”以至于我夜夜都与周公在讨论案件的发展以及福尔摩斯惊人的推断能力。

  据说作者原本想在《最后一案》中停笔,让福尔摩斯在激流中死去,可广大读者硬是不肯,反映强烈。于是柯南·道尔只好在《空屋》中让主人公死里逃生。如果我在当时的年代里,一定也会强烈反对的。因为我们社会太需要像福尔摩斯这样的人了。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了哪里,哪里就会少一份邪恶。

  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一位了不起的主人公才能完成,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确实是一位神奇人物,柯南·道尔成功了。他凭借的是睿智、高尚、快乐和正义的力量,这是一种向上的力量,她永远朝着蓝天飞翔。

读福尔摩斯有感15

  今天是我第三次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这是福尔摩斯的日记。结果我发现我错了,这不是福尔摩斯本人的日记,而是与他同寝室的柯南·道尔的日记。在读的过程中我尝到了“乐中有悲,悲中有怒”的滋味。

  当看完第一篇——血字的研究时,我就打心眼儿里敬佩福尔摩斯,又觉得福尔摩斯是个科学中的超级怪咖。我怀着好奇的心情把第一遍读完,除了觉得福尔摩斯是怪咖以外就没什么感觉了。

  一想到还有什么不解的地方,我又怀着探索的精神来读第二遍,这次我略有稍懂:当一个人犯下一个不可的饶恕错误时,在当初那个腐败的社会中,即使被官方宽恕,即使自己善心改过,他也必须要承受生命的代价——受害者的家属会毫不犹豫的复仇。试问,一个受害者的家属杀了令自己家庭破碎的`犯罪人,那这个家属也不就是当初的犯罪人吗?

  乐中生悲。当福尔摩斯成功破案时,我很高兴,也很兴奋,但更多的是激动。因为,命案终于告一段落了。但又不知因复仇儿犯罪的人的家人,会不会故伎重演。但回头看来,我比起高兴,悲伤却涌出的更多,比起兴奋,惋惜却更多。我为那些因命案失去亲人的人们而悲伤,为那些因命案丧失了性命的人们而惋惜。

  当我第三次去品味时,我才真正懂得“事出有因,有因必有果”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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