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
热闹的气氛已经开始渐渐散退,这次寒假里,我阅读了四本沈石溪的书,分别是《再被狐狸骗一次》,《第七条猎狗》,《睡蟒边的雪兔》,《我们一起走,迪克》。我认为这几本书都很值得一看。
其中,另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失去双目的`小男孩,还有一只因为丑所被人遗弃的狗。
男孩的妈妈很就不要他了,一直跟着爸爸,而爸爸却只知道喝酒,把家里的钱都花光了,之后,小狗和小男孩成为了互相的依赖,互相帮助,都把彼此视为亲人。
这本书教会了我,人类和动物之间有着非比寻常的友情,不应该只看别人的外表,来决定他人的命运,应该深入他人的内心。也不应该找别人的缺点来嘲笑,而应该找自己与别人之间的差距,进行深一步的改正。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
四月份,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本关于残疾人和狗的故事,让你既心酸、又兴奋的一本书。
我有一个习惯,买完书就抓紧一切时间读。刚买回来,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阿炯,他并不是先天性失明,是因为一次发高烧,他爸爸喝醉了酒,阿炯疼痛难忍,哭了许久,他的眼睛逐渐失明了。在一天,阿炯偶然遇到了一条丑狗,他给这条狗取名叫迪克,迪克的'忠诚赢得了阿炯的信任。从此,他们生死相伴,走过了许多坎坷,经历了许多的故事……。
我两天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我合上书,闭上了眼睛,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想着现在,我的条件比阿炯好,相比之下,我的童年时丰富多彩的,而阿炯的童年并不美好,可是我并不珍惜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我要向阿炯学习,做生活的强者,不要因为一次考试成绩没达到目标分而气馁,不要因为父母的训斥而哭泣,做生活的强者,是成功的必经之路;做生活的强者,是我们的目标!
做生活的强者吧,它会使你变得开心!变得快乐!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盲少年阿炯和流浪狗迪克的故事。阿炯的妈妈从小就离开了阿炯,只剩下他和爸爸。他的爸爸虽不能说对阿炯不好,也不能说对阿炯好。因为发高烧,阿炯的眼睛失明了。因为迪克帮助阿炯找回了导盲棒,所以阿炯和迪克成为了好朋友,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
阿炯虽然看不见五彩缤纷的世界,但他的内心没有放弃光明,所以阿炯的内心世界或许比现实更加美好。
阿炯决定去寻找自己的'妈妈。阿炯和迪克历尽艰辛才到了昆明,但一直没能找到妈妈。
有一个好人是阿炯的母亲,可这个亲妈妈怕影响自己的名誉,想把阿炯送回老家丽江,可是阿炯坚决要找到自己的母亲。
后来后爸宋英学把他捧成明星,把迪克锁了起来。迪克后来咬了厨师和白狮狗,所以他们准备打死迪克。阿炯为了保住迪克的性命,又开始当一个流浪的孩子。
阿炯和迪克的感情深不可测,令我感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4
迪克是一只小狗,在刚刚出生时因为丑陋被主人抛弃。
它从小独自在森林里生活,多年的野外生活给它积累了丰富的打猎经验。可是它一直想要一个主人,最终它找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盲人,他需要一个导盲犬,于是迪克成为了他的导盲犬。
阿炯在很小的时候妈妈去了昆明再没有回来,阿炯决心到昆明去找她。
阿炯和迪克一起,凭借了坚强的意志,穿越了几乎没有人敢穿越的寒冷的`死林,到达了昆明。
经历了很多的磨难,阿炯凭借着从小精通的二胡演奏本领,得到了昆明红蕾舞台的团长赏识,登台演出成为大明星。可是迪克却应为太丑被团长关了起来,受到了种种不公平待遇。
最后阿炯找到了妈妈,才发现自己一直寻找的妈妈却不能认回自己;他选择了和最好的朋友迪克一起离开,去寻找新的生活。
我深深被这个故事和故事里的主人公:阿炯和迪克所感动。我觉得要向他们一样有坚强意志,不要碰到困难就退缩,要坚持下去才能成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沈石溪的作品,我非常喜欢看,是沈石溪的代表作。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讲的是一个农村小伙子阿炯因为妈妈离开了他而非常的伤心,把眼给哭瞎了,后来遇见了一只名叫迪克的.狗,这只狗虽然是贵族血统但是却非常的难看,阿炯决定让迪克做他的导盲犬,之后,迪克就帮助阿炯走路,为他清扫障碍。阿炯的爸爸喜欢喝酒,喝完酒后总是殴打阿炯,他实在受不了了,就决定寻找妈妈,当找到妈妈时,她却不敢认阿炯,便让他到戏团里演出,不过几场演出,阿炯就出名了,可是迪克因为太丑,而被关进厨房的大院里,不能出来,有一只白色狮子狗代替他的位置,阿炯非常伤心,便和迪克一起闯荡江湖了……
看完这本书,我被阿炯在心里矛盾时能选择正确的方向感到高兴,也为迪克对主人的忠诚而在心中的迪克肃然起敬,在生活中,我们既要像阿炯一样不被迷失方向,也要向迪克一样不欺骗别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写出了狗的忠诚,也写出了一些为了钱和名声不顾一切的贪得无厌的人,那就同我走近这个故事吧。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被主人扔掉的奇丑无比的狗,它叫迪克,它丑到人见人怕的地步,因为它长着一副斜巴眼、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嘴唇还有一个V型豁口,露出排列极为不整齐的牙齿,但它被一个善良的小瞎子收养了,小瞎子每天到茶馆拉琴,迪克也每天跟着小主人,但好景不长,有一天,茶馆买了台收音机,不再要小主人拉琴了,小瞎子十分伤心,迪克一心为小主人报仇,所以就把收音机弄坏了,更糟的`是还把茶馆老板给咬了,这下不得了,老板立即报了警,没有办法,小主人只好带着它穿过森林,到城里卖艺,最后进入了剧团之后一曲成名,小瞎子和迪克一下子成了名人,但在观众看到它奇丑无比的脸又无法接受,老板又找到了只好狗代替了迪克,把它关了起来,当小主人知道了这件事后,便偷偷的放开它,带着它一起远走高飞……
读完书后我赞叹迪克对小瞎子的忠诚和小主人的善良,也为老板等人的做法表示反对,如果人人都视钱财和名声如命,那世界将会失去友情和忠诚。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7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为迪克的丑狗由于长得丑被父母所嫌弃,出门谋生遇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很可怜的孩子由于父母之间的矛盾被母亲留在了父亲家,父亲又娶了一个后妈,结果阿炯的生活越过越苦,父亲让他跟着钱老瞎学习拉琴学的了一手好琴级技他跟着迪克去寻找母亲,幸亏有着迪克经过种种困难,最后虽然找到了母亲但母亲已经结婚了。最乎他不得不又过期了流浪的.生活。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非常感动1是为了阿炯寻母的那种毅力。2是因为迪克的忠臣它在爱与情的选择中选择了情保护了小主人。我觉得人和动物其实都是一家人可是人为什么要残害动物呢那拿到人和动物和谐相处不好吗?我再次呼吁人们不要再执迷不悟了我们不能在残害动物了。让我们和动物一起和谐相处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8
我看过一本很感人的书,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书名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丑狗迪克,另一个是瞎眼男孩阿炯。
迪克从小被主人丢弃,它很想再找一个主人,它四处寻找,却无人要它。在这时,它碰到了小男孩阿炯,于是小主人收留了它。迪克对小主人非常忠诚,它为了小主人付出了很多,还 牺牲了半只耳朵。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只要努力就不会被世界无情地淘汰。阿炯没有心灰意冷,和迪克非常努力,才活了下去。
另外,自信也很重要。我听过另一个故事:一个病人得了癌,他去看病,医生问他:你认为自己能活多久?这个病人说,活多久不重要,反正我一定可以活下去!结果他真的活下去了。
对照自己,与班中优秀的同学相比,还 有许多差距。比如:我是一个数学课代表,但成绩并没有名列前茅;我学古筝,每天只练一习一一点时间,不肯多花时间练一习一,和我一起学古筝的'一个小朋友今年已经考出7级,而我只考到6级。因此我要加倍努力,超越自己,做个自信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9
读完《我们一起走,迪克》后我已经被阿炯和迪克的感情所打动了。
天地无情,人有情。可自古以来天下人,有情的有多少呢?《我们一起走,迪克》故事反应了人的无情,当阿炯的父母抛弃阿炯时,一直陪在阿炯身边的是猎狗迪克,阿炯也把迪克当成了最好的朋友。一直和迪克好的红娜竟是一只豺,迪克在豺性狗性间徘徊,灵魂差点儿分裂。狗忠贞的天性终于战胜了豺的邪恶的引诱,生死相依的爱像把锋利的宝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使得友情的暖回荡在狗心和人心之间。当时迪克应想了四个问题,一是当迪克面对爱情和忠诚问题时,迪克没有选爱情,它选了诚信,因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二是友情和爱情。阿炯都把迪克当做了患难之友,迪克也一样,所以迪克选了友情。做真正的知己,就必须互相相信。三是狗的忠贞,每个狗对主人都很忠诚,迪克做为优秀猎狗的儿子,当然对阿炯的.忠诚不比别的狗弱。四是幸福,幸福是对红娜和阿炯的,迪克在最后一秒钟的时候,它选了阿炯,它心里明白阿炯和红娜只能留一个。当迪克杀了红娜,迪克痛苦极了,但想不付出任何代价而得到幸福,那是神话。
在《我们一起走,迪克》中,令我最感动的是迪克和阿炯那种纯真的感情和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0
去年,我在书店里看上了一本书,叫《警犬拉拉》,我看完之后,又嚷嚷着妈妈给我买同一系列的书。这一系列的书都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其中,我一眼就看上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
迪克是一条有着高贵的皇家纯正血统的猎犬,但是因为长得太丑而被抛弃到山林中,但它一心想找个爱它的主人,可谁见了它都会“逃之夭夭”。
有一次,迪克遇见了一位没有妈妈的阿炯,于是阿炯把它带回了家。一天,阿炯被他爸爸用鞭子狠抽了一顿,阿炯的后妈也狠狠的.打了他一顿,当天晚上,阿炯就和迪克一起离家出走了。
迪克和主人一起想去丽江找阿炯的亲妈妈的时候,认识了一条名叫红娜的红色母狗,于是他们就一起去往丽江。他们翻山越岭一心只为找到阿炯的亲妈妈。他们在穿越死林的时候,红娜想吃掉阿炯,于是迪克就含泪将红娜咬死,才化解开了主人的危机……
阿炯和迪克不畏千难万险,到了丽江,终于找到了阿炯的亲生母亲……
我爱这本书,不仅因为我为它的情节感动,而且它还让我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勇敢!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1
在《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里,迪克是一只外表十分难看的狗,谁见了都不喜欢。但它的主人是位盲人,所以看不到它的外表。却能感受到迪克的内在。
外表其实不是最重要的,不要用外表来评价一个人。耀眼的钻石最初的形态也不过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只有经过不断的打磨,提炼才可以变成钻石。不管外表怎样都没关系,最重要的其实是内在。相同外表的石英有的成为珍贵的水晶,有的却变成了普通的玻璃。只有忽略他人的`外表,才能准确的看到内心。迪克的主人因为是盲人,所以不在乎它的外表,迪克忠心耿耿的在他身边那么久,即使别人把迪克说的再怎么丑也没关系。相反,就算把即可爱又机灵的白师狗给他,他也不喜欢。
迪克虽然只是一只狗,并且样子也不好看,但它的忠诚足以弥补这一切了。只有样子没有内在,终究只是个摆设的纸老虎而已。像精致而美丽的玻璃盒,虽然美丽,但不堪一击。而陈旧的老木箱子,虽然不好看,但非常的实用。长的不漂亮没关系,只要有充实的内在,纯洁的心灵。在丑也没关系,因为这一切已经足够弥补了。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2
在开学的这段时间里,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一种同情、怜悯和善良,从我心里油然而生,这使我非常感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丑狗迪克被主人遗弃了,被盲少年阿炯收养了。迪克每天都形影不离的跟着小主人,生怕阿炯受到危险,主人阿炯也十分爱迪克,不嫌迪克丑。
其中有两个故事让我深深感动。“茶馆风波”中因茶馆老板买了新收音机,比二胡拉出的声音好多了,便把阿炯赶走了。迪克知道后,还傻乎乎的把收音机弄坏了,迪克认为这样小主人就能拉二胡了。我想:“迪克真是太天真,太单纯了,做事也不考虑考虑。”我嘴上虽然是这样说,但心里还是酸酸的,终于一滴眼泪流出眼眶。“为了钱甘愿挨揍中”因小主人生病了,没有钱治病。小主人的病一天比一天重,迪克急中生智跑到街上,甘愿被人又狠又重的.打。但被打倒了马上起来,它心里一直坚信小主人一定会好的。我想说“迪克,你真勇敢,为了治好主人的病你甘愿被打。”我的热泪再一次夺眶而出。
我从这本书知道了:阿炯很聪明、勇敢。迪克对主人忠诚,也很勇敢。我要向他们学习,做生活中的强者,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3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讲述了一只狗的遭遇,使我受益匪浅。
本文主要讲了名叫一位阿炯的盲童收养了一只外表丑陋、但内心纯洁的狗——迪克。但是迪克惹了祸,继母开始欺负银阿炯,逼迫阿炯杀死迪克。但阿炯早已将迪克看做朋友对待,他们独自踏上了寻找阿炯亲生母亲的路程。一路上,他们遇到许多困难,但他们齐心协力,共同度过了难关。最令我感动的是迪克在小主人生病的时候,全然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毅然选择了给别人当拳击陪练,挣钱给小主人看病。而它却被打得鼻青脸肿,差一点丢掉性命。在阿炯生命垂危时刻,阿炯的妈妈终于认阿炯了,把阿炯送到了医院。因此,阿炯与迪克建立了真挚的`友谊。
这本书教育了我:人不可貌相。不要以别人长的丑就不和别人交往,我们要看别人的优点。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4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的迪克与阿炯的情谊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留下了深深地印象。
这是一个满含深情地故事。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一只因为自己样子丑而被主人抛弃的狗。阿炯给它起了名字叫迪克,他们两个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囧不堪忍受继母对他的虐待,于是带着迪克去找自己的的'亲生母亲。可路上布满了艰辛,他们两个到处流浪,迪克保护小主人与拦路的野狗群大战,穿过了雪山的死亡之林,夜住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的比武······虽然一路非常艰难,可却加深了迪克与阿炯的感情。
我看到了这里,不仅被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所感动了,就在阿炯重病垂危时,迪克没有抛弃小主人,还不惜让人当活靶子,让人打得遍体鳞伤。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还让我知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能斗量,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最美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5
最近,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盲人叫阿炯,他的身世非常悲惨,他把一个叫钱老瞎的盲人认作师傅。他的师傅被一场大火烧死了,他只好到一个茶馆拉琴卖艺。半路上捡了一只狗,给他起名叫迪克。后来茶馆安了一个收音机,不需要拉琴,他的狗不知道收音机,在茶馆大闹天宫,被认为是疯狗,警察来阿炯家逮捕它。他被迫离家出走,到昆明一块叫豆腐营的地方去找他的妈妈,历经一番挫折后,终于成功了,但是这中间也发生了这样那样的事情。
读完这本书后,我唯一的感受就是很感动,我非常同情和怜悯阿炯,他和迪克是最忠实的伙伴,而迪克两次被认为是疯狗,阿炯痛恨那些人,所以,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流浪,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比冤枉好,当你被冤枉的时候,心里是最难受的。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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