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读书心得

时间:2023-06-06 14:46:14 读后感 投诉 投稿

《江城》读书心得

  我们有一些启发后,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有利于培养我们思考的习惯。那么好的心得体会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江城》读书心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江城》读书心得

  《江城》读书心得 篇1

  世界之大,一个人即便周游世界,也难免盲人摸象,更何况,这世界上很多地方在快速地变化着。所以,每个人对这个世界的看法都是主观的,也是各不相同。在近代的中国,社会发展神速,转眼间大家会发现眼前的周围不再是我们熟悉的那个环境了。所以,我们可以透过另一个人的视角来观察这个世界,尤其是观察一个过去的世界,会有机会获得一种完全不同的体验,这本书就是《江城》。

  《江城》的作者彼得海思勒,美国记者,1969年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主修英文和写作,后获得英国牛津大学文学硕士。曾任《纽约客》驻北京记者,《国家地理》杂志、《华尔街日报》和《纽约时报》等媒体的长期撰稿人,1997年曾在重庆市涪陵区担任教师。海斯勒曾游历欧洲三十国,毕业后从捷克布拉格出发,由水陆两路横越俄罗斯、中国到泰国,跑完半个地球,也由此开启了旅游文学写作之路。海斯勒著有中国纪实三部曲,其它散文数度获得美国最佳旅游写作奖。海斯勒本人亦被《华尔街日报》赞为关注现代中国的最具思想性的西方作家之一。

  作者上世纪90年代初在四川担任教师的时候,对中国人的习惯有了很深的了解,还学会了一口地道的四川话。为了融入中国社会,他为自己起一个中国名字,叫“何伟”。所谓江城,就是重庆下的城市涪陵,也是作者何伟在中国任教的地点,江城描绘的就是上世纪90年代的中国社会。在上个世纪的90年代,随着计划经济逐步解体,社会的观念也在快速的变化,在文化修养和谈吐举止上,整个社会对男性的`期望值并不高,但在赚钱上,社会对他们的期望又过高。那些举止粗鲁言谈出格的土豪成为众人追捧对象,他们在酒桌上吵吵嚷嚷表现粗鲁野蛮,但在上一代的成年人眼里,这是“吃得开”的象征。作者何伟对中国酒桌上的劝酒文化极其反感,每个人都花言巧语,两杯酒一下肚就是兄弟,当面勾肩搭背,背后刀光剑影。以把别人灌倒为荣,以自己醉酒倒地为耻。许多成年男人会把好酒量当做有面子的象征,于是每一场酒宴都要以东倒西歪,胡言乱语的状态结束。在这种现象的背后,作者何伟道出了背后的真相,在信息相对闭塞的时代,人们接触的圈子都很小,因此他们非常重视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在那个年代,中国人总会从群体出发去思考问题,从而为群体的观念所裹挟,最后丢掉自我的意识,因为普通人并没有充分话语权来表达自己,于是人们大多选择了盲从。

  作者描绘的时代,是上个世纪90年代,涪陵居民们生活状态的一个缩影。1996年8月底一个温热而清朗的夜晚,作者从重庆出发,乘慢船顺江而下来到涪陵。那时候的涪陵没有铁路,公路也非常糟糕,是四川省的贫困地区。但如今20年过去了,我们的生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观念早已今非昔比,在这个时代,传统媒体的影响力逐步下降,普通人的话语权越来越强,人们的自我意识也在逐渐提升。作者摒弃那种高高在上的猎奇写法,而是试图以中国人的心态来适应中国社会,朴实的文字背后蕴藏着他的包容与理解之心,这才是这本书真正的精华所在。

  20xx年,这本书在美国出版的时候,一条通往重庆的高速公路通车了,一条铁路也正在修建之中,基本上再也没有人坐船去涪陵了,而重庆也已经不是四川的重庆,重庆附近的长江三峡已经彻底变了模样,这座城市也在飞速发展着。20xx年,三峡大坝一期完工后,不断上涨的江水将陆续淹没那些江畔之城,这多少令我有些伤感。这并不是一本关于中国的书,它只涉及一小段特定时期内中国的某个小地方。正如作者所说的:“在1996年至1998年间,我学会了热爱涪陵。能再次回到长江上的感觉真好,哪怕它的旧时激流只存于我的记忆之中。”

  《江城》读书心得 篇2

  亭午时分,窗外蝉鸣嘈杂,习题作业未有一字入心,隧无奈搁笔,揉了揉眉心。正在思考是否要等待噪声过去再提笔时,余光瞥见那本《宋词三百首》,于是欣然起身。

  浅读深品,蓝字摘录。一翻页却看到了放假前自己阅读的痕迹:那是苏轼的《江城子》,一条红线,画出的是首句“十年生死两茫茫”。

  《江城子》被后人评为“千古悼亡之音”,苏子瞻悼的是发妻王弗。王弗出身书香门第,16岁嫁于子瞻,26岁亡故,期间正好十年。这是苏轼最顺心如意的'十年,名满天下,层层提拔,“春风得意马蹄疾”。然而在王弗去世几年间,苏轼卷进了变法风波,新党得势时,他由于政见不合,上书谈论新法弊端,被新党压迫。在他43岁调任湖州刺史后,一封《湖州谢表》被新党抓了辫子,爆发了宋史著名的“乌台诗案”,苏轼锒铛入狱,几次濒临砍头之刑。后来旧党得势,他强调王安石新法也有可取之处,又被旧党排挤,自请外调。

  他把人生苦楚写进诗词,写纵使相逢应不识,写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十年间历经宦海浮沉,尘满面,鬓如霜。

  可苏轼是旷达的,是“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是“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是“一肚子不合时宜。”而一个人胸中有天地丘壑,自然不会在意那些蝇营狗苟的事,他的乐观不是乐观,因为他的磨难不是磨难。

  可是,只有读过诗词的人才会知道苏轼历典八州,“眼前天下午一个不好人”的豁达,知道辛弃疾“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的节气,懂得李清照“却把青梅嗅”的婉约。水域边缘,藕花深处,浅浅涟漪层层晕开,却是绿罗裙的采莲女“芙蓉向脸两边开”,白雪纷飞,是天人“剪水作飞花”,飘絮之间,新酿米酒,红泥火炉,是友人“能饮一杯无。”更有东坡居士淡烟疏柳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至今犹存我心。

  殊不知这一字一句,皆是文人的苦心推敲,一意一蕴,藏着多少墨客的匠心独运。

  若有一日,诗词的文化彻底泯灭,“人间有味是清欢”这样的情怀还能在人们心中自然产生吗?

  何处清欢?

  不禁想起小时候母亲教导我背诗,那时只觉得朗朗上口,跟玩儿似的就背下去了。慢慢长大之后,看到春日桃花,知道了什么叫“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看到夏季盛荷,便是“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分别方知“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

  不懂的东西记下来,便是在心理生根,日后触景生情,总会懂的。

  人间清欢,诗词处。

  《江城》读书心得 篇3

  首先要道歉,读书笔记迟迟未动笔,一拖再拖。经常读到输出比输入更重要,对于不太擅长写作的我来说还是有很大难度。嗯,无论写的好坏,写了就是进步。

  《江城》,南瓜兄推荐的书籍,南瓜兄是个有文化的青年,他推荐的书一般错不了。看了几眼简介,立刻决定投入进去。美国作家彼得·海斯勒的纪实类作品,概括来讲,一个美国人两年中国生活的`游记,但这不是普通的游记,何伟(作者的中文名)自称这并不是一本关于中国的书,它只涉及一小段特定时期内中国的某个小地方。

  这个小地方就是涪陵,重庆的一个小城镇,96年尚不发达,确切说是比较贫困,何伟以志愿者的身份慢慢适应了涪陵生活并自得其乐,细腻的记录了他所能观察到的一切,他所描述的那时候的中国我们从中都能找到一些影子,不管是环境还是自身。历史、政治、

  信仰、文化、体制、生活方式等方方面面,从何伟的眼中可以直击到其本质,全篇贯穿作者的自嘲,时而会让你笑出声,同时那些敏感的字眼与直言不讳又会让你觉得沉重及感慨。这些大家最司空见惯和熟视无睹的生活被何伟聚焦在我们眼前,观察入微,描绘细腻,着实让人佩服,感同身受的我们都应该有这样的好奇心去发现生活,总结生活。在同一个城市生活久了,我们经常会迷失其中,常常忘了去观察,哪怕是小区楼下的花花草草,何时开花何时结果。

  何伟顺流而下至江城,在当时来看外国人显然是异物,经常被人围观,不适应;语言不通,不适应;汽笛声声、雾霾严重的环境,不适应;然后短短两年时间,何伟已完全融入这座江城,和外教学中文,教学生诗歌开拓学生们的视野,和茶馆的老板及家人一起过春节,旅行时被人们友善的接待。不适应被取代,渐渐地爱上了这座城,他称之为家的感觉。他努力学习中文,和各色人等交流,独自去探索他可以看见、触摸的世界,他从彼得·海斯勒逐渐成为何伟,熟悉当地的文化、理解人们的思维逻辑,他已不是完全的局外人,他在观察者和参与者之间找到了最好的平衡。

  《江城》读书心得 篇4

  《江城》的最大特点在于,彼得·海勒斯是以一个局外人或者外来者的身份来观察中国的,这一点在书中不断被提及。

  彼得·海勒斯用陌生人的角度叙述着我们熟悉的一切。变化是身处变化中的人常常难以察觉的,而涪陵被他描述为处在变化边缘的小城,是所有故事的起点。在这样一个好像被遗忘的小城里度过他《江城》的全部两年,无论是师专来自农村的学生,还是身处涪陵小城的.居民,从他们的上辈开始,就经历着时空压缩式的变革。

  这些人身上经历的变迁和背负着的历史,都是美国人彼得·海勒斯未曾体验过和难以想象的,在同一片土地上,他们被土地革命,人民公社和包产到户过,被战争和饥荒洗礼过,被政治的斗争裹挟过。

  如今,这些人的灵魂又被市场和资本重塑着。

  文章的伤痛,三峡工程带来的家园流失和环境破坏,城市单位制度导致铁饭碗的打破,对于这些接二连三的变革,大多数人倒是显得不那么在乎。

  彼得·海勒斯将学生对于文革的伤痛的无视看作是某种主动的选择性遗忘,所以,他说,也许记性好的,大概都被厚重的苦痛压死了;只有记性坏的,适者生存,还能欣然活着。

  《江城》读书心得 篇5

  我是在一个阴晦的下午看完这本书的,看完的时候,夕阳从云层里出来,何伟坐上江船和涪陵告别,他的学生们在江岸上,忍住眼泪。

  曾经有想过写点什么来记住我终将变成回忆的故乡。读完《江城》,忽然觉得,也许我对于小镇人民——区别于乡村,也区别于大城市——了解与解读得甚至不如何伟透彻。

  也许从一个彻头彻尾接受“全球化”教育的人的视角,能够拥有更多的.耐心和宽容之心去看待某一个人群,以完全局外人的眼光,去欣赏他们的美丽和丑陋。

  不过可以欣喜的是,在书的后半段何伟时不时提起他之前的并不完全正确的观点。从一个无关紧要的旁观者,慢慢有了喜好和厌恶。他开始会在除夕的夜晚尽力叙述感受到的幸福,记录和与一个擦鞋工的摩擦。

  初到涪陵的时候,彼得海斯勒和亚当最感到不适之处都外化在政治环境上。除此之外,还有人民的眼光,这种眼光,至他们离开涪陵也没有变化。

  阅读的周期太长了,就只能从目录中回忆一些内容。第二年,何伟的记录从景色变化成人,他也开始在不变化的环境下观察变化。这种中国人的视角,能给人以兼稳定和改变的结果。

  对于何伟书里的中国人,“这就好像看一个空白无意义的笑容,突然间发现,一生的苦难背上都堆积在那笑容四角。”

  而对于何伟本身,则“不论在这城市生活的某些时候多么舒服,生活依然并非正常,永远也不会。”

  江城江城。

  《江城》读书心得 篇6

  今天,老师给我们发了一本书,名字叫《松情水韵看江城》,里面有许多关于我们的家乡——吉林市的风俗和故事,秀美的山水胜境,天赋的自然奇观,神秘的古代遗存,绝世的文物珍宝等等……最另我回味的就要数迷人的'民间传说啦,让我来给你介绍一下吧。

  我们先说说金龟岛的传说:

  传说在很久以前,王母娘娘养了一群金龟,有一只金龟过厌了天庭的生活,就来到人间,找自己如意的地主,在一只老海龟的指点下,它来到了松花江上,可是王母娘娘要捉它回天宫,金龟就是不回去,王母娘娘无奈,只好把它留在了人间。可玉皇大帝怕它残害生灵,就用镇龟石把它囚在松花江上,就成了现在的金龟岛。这就是金龟岛的传说。

  这就是金龟岛的传说,再让我们来了解一下龙潭燕的传说:据说,龙潭山先年风调雨顺。可就在这里来了一条恶龙之后,这儿的百姓就遭了殃,于是百姓们捐钱修了一座龙王庙,就在修好龙王庙的第二天,恶龙又发了大水,水淹没了庄稼,有一位姓林的老汉,他们一家都被卷到水中,老汉要救女儿时,发现了一只落水的燕子,为了救燕子,老人的儿女却被洪水卷走了。燕子为了报答老汉,去寻找观音学了三年本领,回来与当地老百姓一起擒住恶龙,把它锁在了龙潭山上,从此,龙潭山又恢复了太平。龙潭山一名也由此而来。

  看完了这本书,我对我的家乡更了解。

  《江城》读书心得 篇7

  【作品介绍】

  《江城子·密州出猎》是宋代文学家苏轼于密州知州任上所作的一首词。此词表达了强国抗敌的政治主张,抒写了渴望报效朝廷的壮志豪情。首三句直出会猎题意,次写围猎时的装束和盛况,然后转写自己的感想:决心亲自射杀猛虎,答谢全城军民的深情厚意。下片叙述猎后的开怀畅饮,并以魏尚自比,希望能够承担卫国守边的重任。

  结尾直抒胸臆,抒发杀敌报国的豪情。全词“狂”态毕露,虽不乏慷慨激愤之情,但气象恢弘,一反词作柔弱的格调,充满阳刚之美。

  【原文】

  江城子⑴· 密州出猎⑵

  老夫聊发少年狂⑶,左牵黄,右擎苍⑷,锦帽貂裘⑸,千骑卷

  平冈⑹。为报倾城随太守⑺,亲射虎,看孙郎⑻。

  酒酣胸胆尚开张⑼,鬓微霜⑽,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⑾?会挽雕弓如满月⑿,西北望,射天狼⒀。

  【注释】

  ⑴.江城子:词牌名。

  ⑵.密州:在今山东省诸城市。

  ⑶.老夫:作者自称,时年四十。聊:姑且,暂且。狂:狂妄。

  ⑷.左牵黄,右擎苍:左手牵着黄狗,右臂托起苍鹰,形容围猎时用以追捕猎物的架势。

  ⑸.锦帽貂裘:名词作动词,头戴着华美鲜艳的帽子。貂裘,身穿貂鼠皮衣。这是汉羽林军穿的服装。

  ⑹.千骑卷平冈:形容马多尘土飞扬,把山岗像卷席子一般掠过。千骑(jì):形容从骑之多。平冈:指山脊平坦处。

  ⑺.为报:为了报答。太守:古代州府的行政长官。

  ⑻.孙郎:三国时期东吴的孙权,这里作者自喻。《三国志·吴志·孙权传》载:“二十三年十月,权将如吴,亲乘马射虎于凌亭,马为虎伤。权投以双戟,虎却废。常从张世,击以戈、获之。”

  ⑼.酒酣胸胆尚开张:尽情畅饮,胸怀开阔,胆气豪壮。尚:更。

  ⑽.鬓:额角边的头发。霜:白。

  ⑾.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朝廷何日派遣冯唐去云中郡赦免魏尚的罪呢?典出《史记·冯唐列传》。汉文帝时,魏尚为云中(汉时的郡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一带,包括山西西北部分地区)太守。他爱惜士卒,优待军吏,匈奴远避。匈奴曾一度来犯,魏尚亲率车骑出击,所杀甚众。后因报功文书上所载杀敌的数字与实际不合(虚报了六个),被削职。经冯唐代为辨白后,认为判的过重,文帝就派冯唐“持节”(带着传达圣旨的符节)去赦免魏尚的罪,让魏尚仍然担任云中郡太守。苏轼此时因政治上处境不好,调密州太守,故以魏尚自许,希望能得到朝廷的信任。节:兵符,带着传达命令的符节。持节:是奉有朝廷重大使命。

  ⑿.会挽雕弓如满月:会,应当。挽,拉。雕弓,弓背上有雕花的弓。满月:圆月。

  ⒀.天狼:星名,一称犬星,旧说指侵掠,这里引指西夏。《楚辞·九歌·东君》:“长矢兮射天狼。”《晋书·天文志》云:“狼一星在东井南,为野将,主侵掠。”词中以之隐喻侵犯北宋边境的辽国与西夏。

  【白话译文】

  我姑且抒发一下少年人的狂傲之气,左手牵着黄狗,右手托着苍鹰。随从的将士们头戴华美艳丽的帽子,身穿貂皮做的衣服,浩浩荡荡的大部队像疾风一样,席卷平坦的山冈。为报答全城的百姓都来追随我,我一定要像孙权一样射杀一头老虎给大家看看。

  喝酒喝到正高兴时,我的胸怀更加开阔,我的胆气更加张扬。即使头发微白,又有什么关系呢?朝廷什么时候才能派人拿着符节来密州赦免我的罪呢?那时我定当拉开弓箭,使之呈现满月的形状,瞄准西北,把代表西夏的天狼星射下来。

  【创作背景】

  这首词作于公元1075年(神宗熙宁八年),作者在密州(今山东诸城)任知州。这是宋人较早抒发爱国情怀的一首豪放词,在题材和意境方面都具有开拓意义。词的上阙叙事,下阙抒情,气势雄豪,淋淳酣畅,一洗绮罗香泽之态,读之令人耳目一新。首三句直出会猎题意,次写围猎时的`装束和盛况,然后转写自己的感想:决心亲自射杀猛虎,答谢全城军民的深情厚意。过片以后,叙述猎后开怀畅饮,并以魏尚自比,希望能够承担起卫国守边的重任。

  结尾直抒胸臆,抒发杀敌报国的豪情:总有一天,要把弓弦拉得像满月一样,射掉那贪残成性的“天狼星”,将西北边境上的敌人统统一扫而光。这首词在偎红倚翠、浅斟低唱之风盛行的北宋词坛可谓别具一格,自成一体,对南宋爱国词有直接影响。作者对此阕也颇感自豪,在《与鲜于子骏书》中,他曾说此词“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颇壮观也”“自是一家”。可见这首词可能是作者第一次作豪放词的尝试,可见作者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颇具文学底蕴。

  【赏析】

  苏轼因此词有别于“柳七郎(柳永)风味”而颇为得意。他曾致书鲜于子骏表达这种自喜:“近却颇作小词,虽无柳七郎风味,亦自是一家,数日前猎于郊外,所获颇多。作得一阕,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颇壮观也。”

  此词开篇“老夫聊发少年狂”,出手不凡。这首词通篇纵情放笔,气概豪迈,一个“狂”字贯穿全篇。接下去的四句写出猎的雄壮场面,表现了猎者威武豪迈的气概:词人左手牵黄犬,右臂驾苍鹰,好一副出猎的雄姿!随从武士个个也是“锦帽貂裘”,打猎装束。千骑奔驰,腾空越野,好一幅壮观的出猎场面!为报全城士民盛意,词人也要像当年孙权射虎一样,一显身手。作者以少年英主孙权自比,更是显出东坡“狂”劲和豪兴来。

  以上主要写“出猎”这一特殊场合下表现出来的词人举止神态之“狂”,下片更由实而虚,进一步写词人“少年狂”的胸怀,抒发由打猎激发起来的壮志豪情。“酒酣胸胆尚开张”,东坡为人本来就豪放不羁,再加上“酒酣”,就更加豪情洋溢了。

  过片一句,言词人酒酣之后,胸胆更豪,兴致益浓。此句以对内心世界的直抒,总结了上片对外观景象的描述。接下来,作者倾诉了自己的雄心壮志:年事虽高,鬓发虽白,却仍希望朝廷能像汉文帝派冯唐持节赫免魏尚一样,对自己委以重任,赴边疆抗敌。那时,他将挽弓如满月,狠狠抗击西夏和辽的侵扰。

  此作是千古传诵的东坡豪放词代表作之一。词中写出猎之行,抒兴国安邦之志,拓展了词境,提高了词品,扩大了词的题材范围,为词的创作开创了崭新的道路。作品融叙事、言志、用典为一体,调动各种艺术手段形成豪放风格,多角度、多层次地从行动和心理上表现了作者宝刀未老、志在千里的英风与豪气。

  【作者介绍】

  苏轼(1037—1101),字子瞻,一字和仲,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苏洵之子。嘉祐年间(1056—1063)进士。曾上书力言王安石新法之弊,后因作诗讽刺新法而下御史狱,贬黄州。宋哲宗时任翰林学士,曾出知杭州、颖州,官至礼部尚书。后又贬谪惠州、儋州。在各地均有惠政。卒后追谥文忠。学识渊博,喜好奖励后进。与父苏洵、弟苏辙合称“三苏”。其文纵横恣肆,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并称“苏辛”。 又工书画。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书传》、《东坡乐府》等。更多古诗词赏析内容请关注“”

  《江城》读书心得 篇8

  十年一梦,千里孤坟,阴阳两隔。涌上心头的是无尽的凄凉,沧桑见证的是两鬓如霜。数得尽的是三千烦恼丝,道不出的是十年的相思情,情也芊芊,意也绵绵。静静地,静静地回忆,回忆是无声的叹息,叹息是永远的别离。

  昨夜幽梦,重归故乡。小轩窗前,梳妆台边,仍是你生前最美丽的容颜,一颦一笑,宛若生前。四目相视,相顾无言,唯有千行热泪,诉说十年的思念。

  十年之间,夫妻情深。十年之后,幽冥永隔。十年两茫茫,若亡灵尚在,“该是一种相思,两处闲愁吧”。也许最断人肠的不是“相逢不识”,纵容颜老去又何妨?一句“相顾无言”,该是最脆弱的画面吧,此时无声胜有声。一切语言都在这四目相视中显得苍白,一切行动都在这千行热泪中变得黯淡,“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那该是一幅凄冷的画面:月影朦胧,短松冈上,风声阵阵。偌大的.旷野,一座孤坟独立。死者尚且孤苦,而生者又该何其哀愁?

  为情所伤,纵使写出“大江东去浪淘尽”的苏轼一个豪放派的始祖性诗人也在劫难逃。也许他心中该有一处最柔软的角落吧,“带泪,并且不可触摸。”

  十年的光阴,从相遇到相知。又十年的岁月,从相别到相念。

  十年,苏轼以十年时光为弦,和着血泪,伴着心痛,独品一杯清酒,自赏一轮冷月,在月光之下,在天地之间,谱就一首断肠曲,弹与天下有情人!

  《江城》读书心得 篇9

  我仍记得第一首让我眼睛泛酸的词,是那首语文课本后面的《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很难想象一位猛男对着语文课本落泪的样子,当然早读摸鱼被抽到背诵全文的情况不算,但就像被某种莫名的情绪击中,我那天愣是一上午没缓过劲来。诗中纵使相逢应不识的.自嘲无奈,梦中相顾无言泪千行的思念与悲伤是我第一次体验到的强烈共情。所以我觉得东坡先生要为我那天走神被罚站负一定责任。

  后来阅历渐增,亦遇见了更多能打动人心的词句,才发现之前不是我没有看过饱含深情的作品,只是人生的厚度不足以与诗人凝练出的感情产生共鸣。我同刘过在安远楼发出“终不似,少年游”的今昔之叹,体会陆游在孤村“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失意慷慨,哀辛弃疾“却将万字平戎策。换得东家种树书”的壮志难酬,忧王维“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临别依依,恨白居易与元稹“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的死生相隔。东武望馀杭。云海天涯两杳茫。何日功成名遂了,还乡。醉笑陪公三万场。不用诉离觞。痛饮从来别有肠。今夜送归灯火冷,河塘。堕泪羊公却姓杨。又是苏轼,词间尽是豪迈,等宴散人归,却又止不住的落下泪来。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愿各位少年此生不必识愁,也盼你有同游者行令饮酒共赏此秋。

  《江城》读书心得 篇10

  今天看到了关于苏轼的文章,心中一动,因为他的《江城子》,喜欢他的 痴情已久!看后才知道苏轼不仅有值得悼念的“敏而静”的王弗,更有与他相偎相伴祸福相依的王闰之(王弗之堂妹),理解包容苏轼,结婚六年时苏轼写下的悼念王弗的.《十年生死两茫茫》,王闰之想必是知道的,也没有嫉妒和埋怨的心。一个人为另一个人守,是在心里守着他的位置,凭谁也取代不了,后来人的影像也不要与先人重叠,各有位置才好!因其理解,苏轼死后和王闰之埋于一处,实现了他“死则同墓”的誓言!

  其实还有一个人王氏女,名朝云的,十二岁邂逅苏轼于西湖之上,入苏府后于苏轼相伴几十年,王闰之去世后,她更是和苏轼不离不弃,随侍终老。“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一起。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即是初见王朝云而作! 朝云死后,苏轼葬她于惠州西湖,墓边筑“六如亭”常伴红颜,他与她既是生死相知相重的夫妻,更是比爱人还要难觅 的知己!

  除此之外,,据《女红余志》记载:惠州一温性女子名超超,到了十五岁还不肯嫁人。当听说苏轼到了惠州,才欢天喜地的说“这才是我的夫君”,天天徘徊在苏轼的窗外听其吟诗作赋。后来苏轼超超对他的仰慕之情,恐有不便之处,匆匆离开了惠州。数年后故地重游,听人说超超已死,葬在沙地里,悚然动容,为她写下了《卜算子. 缺月挂疏桐》:“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时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枫落吴江冷”,运笔之空灵不亚于《水调歌头 明月几时有》,然超超等只不过是苏轼生命中的匆匆过客而已……

  现在不在执拗的认定,一个人一辈子只能爱一个人是值得称许 的,童话里王子只爱公主一个人,那是童话,要保留纯净。现实中,城堡已经凋敝,爱的时候只爱一个人,不要有旁枝进来缠夹牵扯,这爱就如舍利,金贵完满。!

  读《江城子》,读破苏轼一片心!

  《江城》读书心得 篇11

  还记得第一次见你时,那一年你十五岁,而我十八岁,在你家的花园,众多年轻才俊一展才华,我只是其中之一,我不知厅内帘后还有一个你,你是否是在寻找中意的人。后来你从我身边匆匆而过,衣袂飘飘,那时没来得及看见你的眼眉,只觉得这个女子似曾相识,再一次回头却不见你。再后来从别处听说那日在你家花园,你和我对你家水池的命名竟完全一致,这使我第一次想去见一个陌生的女子,好奇她是什么模样,怎么会和我心有灵犀。终于在一个春日见到了你,你含首低眉,脸上一丝红晕,乌发如云,温婉含蓄,不是惊鸿之美,却让我深深记住了你。

  上天眷顾我吧,你和我又一次次相遇,那松林中留下你我的足迹,月亮见证了我的真情,风儿陪伴你的深意,很多时候都是我说你听,你只是低头笑语,两情相悦的我们好幸福,也使许下“不仕不婚”之诺的我第一次有了成家的想法,双方父母都极欢喜,那一日你终于成了我的妻,你十六岁,我十九岁。你是个好妻子,尽贤妻良母的责任;你是个好媳妇,孝敬长辈尽本分。年轻的我为问仕途,每夜读书,有你红袖添香,当我冥思苦想,陷入困境,你只一句,便使我豁然开朗,你是多么聪明的女子啊!只知苦读的我不晓人间冷暖,是是非非,只是一颗诚心对人,你常在我身边提醒,叫我莫盲目信任,时间证明了我的妻,你说的一切都对,你是多么富于智慧!进京赶考时,你对我左叮咛右嘱咐,少说话,做真人,听父命,问兄弟,你说我此行必中,你等我衣锦还乡。

  京城繁华之地,歌舞升平,烟花柳巷,虽然一举功名得中,我却无心沉醉,只想着能够早日回乡见到你。回乡之路遥远,我心却早已回到眉山,不知此时的你是否收到了我的喜讯,是否已然开始对镜梳妆,等待我的归期。一路写下无数诗篇,却不曾为你留下一句,因为我知道,对你我言辞拙笨。见到你时,你一如当初我们初相遇时的微笑,只是我读懂了那个眼神,含着千种关切,万般问询,我对你一笑,相信你明白你的夫君,放宽心。我的妻,从此之后,你将随我奔波各地,有你我时时处处安心。

  你我相伴十年,不长,太短。你在我不知道时患病,我却不曾对你嘘寒问暖,只是你在关心着我的.一切,当你我阴阳两隔,我才知造化弄人,知音难觅,再也找不回昔日的贴尽人。我醉酒心碎:纵使身边再有红颜,又有哪一个是你?没有了你的日子,无人警醒我的言行,更无人为我指点迷津,仕途之上一再被贬,我再没有你相伴的快乐容颜。

  多少次期盼你入我梦来,我好向你倾诉内心的苦闷;又多少次你似曾来过,只一笑便翩然逝去。今天我已不惑之年,而你离别我也已十年,终于在昨夜你入我心来,还是那间房,那轩窗,你晨起正梳妆,我去牵你的手,你却只看着我,泪水何止千行,我想对你说千言万语,却唯有泪眼相对,一片迷茫!不想醒来,却又醒来,唯有泪痕依然在脸庞。想必你此时还是当年模样,而我却是鬓发如霜,纵使真正相逢,你是否还认得我的模样?

  人在仕途,身不由己,自送你回到家乡,我再没能去看你一眼,当年为你坟茔旁种下的万棵松树是否还在,这多年是否已青满山坡,是否伴你时时刻刻如我在旁不寂寞?不敢想你我的过往,不敢想明月夜下短松岗上的知音唱和,那是此生此世让我断肠的地方。何时我才能品尽这份悲伤,何时我会回到你的身旁?

  附:《江城子 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

  十年生死两茫茫。

  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1]

  纵使相逢应不识,

  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

  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料得年年断肠处,

  明月夜,短松冈

  《江城》读书心得 篇12

  丰富温暖的记录。

  如果把书形容成一种吃的,这本《江城》于我而言就像是糯米饭,有点甜,越咀嚼越香。

  讲的是九十年代末一个美国人在涪陵生活两年的记录。

  作者受过很好的教育,再加上中美友好交流的政策,他完全可以选择去四川更好的地方,比方说成都。但他却选择了交通不便,环境闭塞,经济相对落后的.涪陵。书的最后给了答案,正是这样的地方,更能呈现出最地道的中国特色。

  书的内容是很丰富的。

  作者何伟在涪陵师专的英语系任教,他写过学校里组织的篮球比赛,由于几个美国人的加入,变成了中美篮球赛,学校里的人都不想中国队输,整个比赛被形容得十分可爱。

  他还描写了学校里形形色色的教师和学生,以及当地的人又是怎么看待他这个老外的,其实过得并不容易,但是作者总是能理解他的被特殊对待,总能理解涪陵人的友好的或者让人不舒服的行为。

  尤其记得作者曾经跟一个小商贩起了冲突,那个商贩很不友好,但事后作者还是表示理解,因为他觉得他受过良好的教育,可是商贩饱受生活压力,又何必争论得面红耳赤的呢?

  再说一次内容很丰富,作者记录了很多当地的风土人情以及那个年代中国发生过的重大事件。

  他的记录从来不是夸或者是贬,他是在真实的体验,江城的山啊水啊人啊事啊。最打动我的,是作者以一种美好的包容理解心态来看待他在江城的生活。那些烦恼的小细节都被他上升到另一个高度。

  他习惯了当地农民问起他的工资,美国的生育政策等等,甚至会等着他们来问,真是十分可爱。他善意地理解这座小城,江城有美好也有很多瑕疵。正是如此,显得十分动人。

  《江城》读书心得 篇13

  在这个国庆节,我看了一本名叫《江城》的书。这本书的作者名为PeterHessler,中文名何伟。他毕业于牛津大学,也取得了许多成就。在大学毕业后,他以“中美和平队”志愿者的身份来到了涪陵这个位于长江边的小城市教中国学生英文。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何伟在中国工作生活期间的所见所闻和他对各种问题、现象的思考。

  作者刚刚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遇到的是当地人对他的围观和呼叫,因为这个小城市那时只有那么一点点人,而他的面孔更像是外国人,因此我们国民的这种围观曾经让他又尴尬难堪,又不适应。但是后来经过两年的生活,他习惯了这种问候的方式,并感觉到了此种的亲切,并且与他常去的面馆吃饭的老板成了好朋友。

  书中讲述了他在涪陵几次溯江而上的情节,自己扎帐篷在山野中体验沿江的风景和沿江的民风,和边远农村人的生活,情节是那么清晰而生动,有乌江的描写,也有风景和农民讲述的故事。从这些章节里你能感受到中国的城市与农村的生活,更有大自然美好的风光,还有田园生活。看到这里,我又发现了书中所写的美丽风光现在已经被各种污染所替代了,最近几年污染已经成为了中国发展的阻碍。

  这本书实际上描写的`是当时中国的一个缩影。当时涪陵虽然落后贫穷,但是面临着极大的发展,其实当时的中国有许多地方也是这样子的。而涪陵只是其中一个城市,一个典型的代表,一个作者落地生根的地方。

  在涪陵,作者有时候是一个旁观者,有时候又是一个置身于当地生活的一个人。这样就构成了作者两年在涪陵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你也会被作者带动着越来越喜爱自己生长的这片土地,也许这才是这本书最引人深思的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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