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时间:2023-12-25 15:39:14 读后感 投诉 投稿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1

  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先生笔下一个虚构的人物。对于很多熟知福尔摩斯的人来说,他们宁愿这个人是真实的。他冷静;他心思缜密。他抽丝剥茧,一步步接近事情的真相。拨开云雾,驱散阴霾,捉住推理链条的一环,探查罪恶深渊的秘密……

  在《血字的研究》一文中,福尔摩斯利用超人的判断能力,辨别出凶手逃跑的方向,从而将他绳之以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多少人被亨利爵士的猎犬杀害。福尔摩斯凭借着超乎寻常的胆识擒获了那传说中的巨犬。《波西米亚丑闻》、《斑点带子案》、《跳舞的小人》等更是凸显了他的英明、睿智与非凡的辨别能力。

  在这样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总令我有着惊喜心情的文章非《空屋》莫属了。福尔摩斯被邪恶的莫里蒂亚教授推下山谷,众人都以为福尔摩斯死了,除了莫里蒂亚。三年后,他回到了贝克街221号公寓,为了抵挡莫里蒂亚的明枪暗箭,他做了一个跟自己一模一样的塑像模仿自己,免受其害。福尔摩斯的诈死,给原本没有意思了的故事划了一道彩色的弧线。那空空如也的贝克街221号屋,人工转动的仿真塑像,让人不由得佩服起了福尔摩斯天衣无缝的布局。

  但是,最让我感到险象环生,略带惊悚恐怖的文章还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据说大叛乱时期,庄园前主人修果做了惨无人道的坏事,终把灵魂奉献给恶魔,他死后,一只巨犬诞生了……

  最后,福尔摩斯凭借着过人的`胆识击毙了猎犬。

  福尔摩斯是个怪人。“简洁的思维方式是人类最有效的思维方式”。可他的房间却堆积着许多杂乱的文件和报纸,丝毫不像一个侦探的绅士住所。但在福尔摩斯眼中,这一切都是财富,蕴含着无数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敬佩福尔摩斯,哪怕他只是一个虚构的人。他深入人心的形象,严肃、缜密、敏锐。他精通各种密码编写法,地质学知识,化学知识,解剖学知识,棍棒刀枪等。对此,我认为从事什么事业,就要有彼此相通的技能,哪怕只是一技之长。若不具备一系列技能,就会在工作中四处碰壁,想做什么不懂什么。想当老师不识字;想当医生不懂医学;想当厨师不会做菜……

  福尔摩斯的深入人心,离不开柯南道尔的悉心编写。其中最重要的是真实性。福尔摩斯虽然有着种种超乎常人的能力,但是,他也有很多与普通人一样的地方甚是不足。是啊,无论是散文还是小说,故事还是记叙文,真实性不能够逾越。哪怕只是简单的艺术加工,真实性也尤为重要!

  一个福尔摩斯,一个虚构的真实!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2

  唉!一个星期呀!才将《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看完,在这一段时间里,回首望望,才觉得很值,原来没有看时,总听别人说福尔摩斯是一位多么了不得的神探,且钦佩他乃至于五体投地。真的有这么夸张吗?于是,带着好奇心,决定不让自己心存疑惑。

  这本书塑造的福尔摩斯栩栩如生,深得人心,每次探案情节离奇曲折,惊险引人;悬念丛生,令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结局出人意料又耐人寻味, 我对福尔摩斯中《花园街惨案 》印象极为深刻。

  那天晚上,雷斯德侦探来到福尔摩斯的住所并交给他一封信,那封信中把案发时间 、地点及内容全部都交待得清清楚楚,知道为什么雷斯德可以总得到嘉奖吗?他可是狡猾的家伙,窃取福尔摩斯的果实哦!可这些事情福尔摩斯并不在意,并很乐意“协助”,困为这是他生存的来源方式。同时,他对案子的调查深有研究,对破案的那种渴望超过一切,还有他那种在朋友眼中的形象——工作十分投入,简直无人能及,对他而言,足够了。他不需要别人的认同与否,只认自己破案的案件是否具有说服力。对于这件案子非常棘手,像那些“冒牌”的有名侦探,对于他们而言,这无非也是……就因为死者死亡的原因以及现场周围所有的证据全都被毁灭了,连一点蛛丝马迹也没有留下,令人万分头痛,正在别人言败之时。福尔摩斯却不曾言败……世上的事就是那么的凑巧,无外乎福尔摩斯所言:“正因为没有证据,乃至于有证据,有就无,无就是有”,凶手一定?他设置悬念,他也一直坚信那个道理,就因为他那种永不言败以及对工作的那种热沉,终于得到了一丝线索,虽然在别人眼中那么微不足道,但令福尔摩斯信心十足,在他那不懈地努力下,终于有一天他揭露了这个故事的的犯案凶手,原来……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的一位似曾相识的`朋友干的。他并没有寻私而放走他。

  呵!是不是很出人意料啊!

  想一想,再回忆一下故事中的剧情,想想福尔摩斯的性格特征以及他的聪明才智和他那淡泊名利的形象,无一不深深烙在我的脑海里。如果自己也能拥有他的才智,那么在广阔无垠的知识海洋中,不也就会有一番成就吗?真的好羡慕他,如果真的有一天,我真的学有所成,我一定要造福人类,像福尔摩斯一样抓住一个个漏网之鱼。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3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感觉很生动,很吸引人、很精彩。《福尔摩斯探案》的小说结构严密,环环紧扣,起伏跌岩,引人入胜。小说利用惊险的情节,扣人心悬,使人看后既感到害怕,由不得不看下去,从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福尔摩斯具有很高的`侦探技术,他掌握了正确的思想方法。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活动,合乎事实,入情入理,他对所办案件的推理、解释和判断,都非常正确,是我们这些小朋友非常容易相信和接受。

  在小说中,道德问题、犯罪问题、图财害命、强盗行凶等,都有反映。福尔摩斯都进行了谴责,体现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法网难逃的思想,迎含我们的心理。

  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毛姆曾经说: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过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那么大的声誉。直到今天我才真正相信他说的话。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4

  世界名著是人类伟大的精神财富,为我们翻开一扇扇兴趣的大门。这其中有许多我喜欢的书,例如:《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昆虫记》、《水浒传》等等,但我对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格外青睐。

  《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是由《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及《归来记》等四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构成的。《血字的研究》讲述了摩門教的严酷和主人公为复仇而锲而不舍的经历,奠定了福尔摩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导科学与民主、反对专制与恐怖的思想根底。《四签名》这个故事真实地表达了财富欲的空前膨胀所带来的罪恶,通过人们对宝藏的拼死追逐、疯狂复仇来加以表现,意义深刻。《冒险史》中最经典的是《五个橘核》,它情节曲折多变,惊心动魄,结构环环相扣,展现了福尔摩斯的卓越才华。而《归来记》中福尔摩斯放走了为爱人而布置谋杀现场的水手,帮助了为爱情而险些犯下大错的贵妇,让我们看到了福尔摩斯闪烁的人性光芒。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令我钦佩,他的推理能力及超强观察能力也非常人所及。我们在学习、生活中正需要这种“关键时候不掉链子〞的意识,冷静的头脑和锲而不舍的精神,不能说福尔摩斯是十全十美,也是“十全九美〞了。他是我们的典范,我们要向他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5

  我很喜欢福尔摩斯,里面的案子都让我惊奇。这是吸引我的原因。

  这本书写了很多案子。我最喜欢《四签名》开始里面说了这是1887年7月7日。当故事开始的时候,福尔摩斯正在注射7%的溶液。他的这一不良行为已经有了一段时间了。华生对此表示了强烈的反对。最后斯茂给福尔摩斯等人讲述了自己的故事:斯茂的工作是帮助监狱的医生干活,所以他也学会了一些医学知识。有一次,他发现一个叫童格的'土人因重病而濒临死亡,在他精心照顾之下童格慢慢地恢复了健康。就这样,他们成了莫逆之交。童格有一艘船,斯茂利用它从监狱逃脱。斯茂和童格用了好几年才返回伦敦。由于舒尔托少校雇人严密防卫,斯茂一直到他去世也没有机会接近。

  读完福尔摩斯后我便很崇拜福尔摩斯,他每次破案他的助手华生也帮了他不少的忙,主要都是福尔摩斯很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他的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还有他极强的推理能力。这些都很值得我们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6

  高高的个子,敏锐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令犯人闻风丧胆、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这就是闻名天下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迷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每一次,福尔摩斯都以他那超群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将案件侦破。从一块手表、一顶礼帽中,福尔摩斯竟可以判断出他们主女孩嫁给他们,毕竟他们是圣者的儿子,没办法,只能说让我再想想。但小女孩有一个喜欢的人,她一直都希望那人能来,结果,他真的来了。

  给我的感受是:这位年轻的小姑娘能抵挡的`来那几位圣者的儿子,实在令人敬佩,在一个月里,他只是在想她喜欢的人,而不只在想如何才能逃脱得了魔掌,她在慢慢的等待喜欢的人的到来,我认为,她这种面对困难而永不放弃的精神者的我去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7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感觉福尔摩斯特别聪明机智。他是一位一流的化学家,对解剖学很在行,懂一点政治、植物、地质学,特别精通化学、解剖学和一些要案文学知识。他也不欠缺音乐方面的知识,他会拉小提琴,而且拉的还不错呢!不过别看他有一点瘦弱,他可是个单棍行家、拳击好手和击剑高手。他的人缘也不错,几乎每个方面的人他都认识。他的话时常会带着一点儿幽默,调节一下气氛。他的房子又大,通风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很好,颇有英国古典风采。他办案也很有讲究,总是漫不经心地探索,感觉像是在散步,有点儿清闲自在的感觉。

  读完全文,我感觉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描绘得出神入化,写出了由合租房子的巧遇,变成了一对无敌组合,一起破了“劳里斯顿苑命案——血字之案”,巴维克威尔的“猎犬之案”、“四签名之案”……也许,福尔摩斯不把自己当做一位侦探,但是他的聪明才智让他受到了邀请,侦破了几个重大案件,让他成为了名扬四海的'大侦探。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善于观察周围的事物,懂得察言观色,就算将99个平常市民与一个罪犯放在一起,只要福尔摩斯有时间将他们一个个对比,依然可以找出那个罪犯,所以福尔摩斯就成为了千年一遇的超级侦探。

  名师点评:小作者这篇作文,讲述的是自己在看完《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之后,自己的内心感受。小作者在作文的开头,首先对自己印象中的“福尔摩斯”,进行了细致的描述,给读者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接着,小作者简要介绍了他成功破获的案例,让读者感受到“福尔摩斯”办案的神奇。小作者最后又分析了“福尔摩斯”成功的原因,让作文的内容显得比较完整。在这篇作文的字里行间之中,小作者都流露着自己对“福尔摩斯”的敬佩之情。 “他是一位一流的化学家,对解剖学很在行”“特别精通化学、解剖学”这两部分的内容重复。 “特别精通……一些要案文学知识”这句话感觉不是很通顺。 “调节一下气氛”联系前文,改成“能够调节紧张的气氛”更合适。 “他的房子又大,通风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很好”改成“他的房子很大,通风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不错”,表达效果会更好。 “写出了由合租房子的巧遇,变成了一对无敌组合”,“福尔摩斯”和谁巧遇,变成了“无敌组合”,小作者没有交代清楚。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8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精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性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9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类小说,里面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靠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严密的推理能力,侦破了一个个惊世大案。

  在看这些书之前,我认为破案非常困难,推理就更别说了,可是看了这个这本书之后,我渐渐懂得怎样推理细节。下面我就来讲两种基本案件的'推理方法。

  1、杀人案推理方法。杀人的一般都会,留下打斗的痕迹,可以看这些痕迹中有没有指纹或者脚印,如果没有就要看死者的伤口,看看凶器是什么,查出凶器是什么后,就去有卖凶器的店里查,有没有最近买了凶器的人,假若有,便查看地址后去逮捕,听了解释后,是不是感觉破案越发简单了呢?

  2、偷窃案的侦破方法。偷窃一般都会偷贵重物品,像钻石之类的,而钻石,一般都会有保护柜,所以要先看看保护柜四周有没有指纹或者脚印,如果有指纹就去核对,然后去逮捕凶手,如果没指纹就看看脚印,找出这是什么一只鞋后,去有卖这种闲的店铺里,近期有没有人买这种型号的鞋,查出地址以后就去逮捕罪犯,不过当然也有可能没有脚印,不过我就不做这样的假设了。

  看看我这两种简单的解释之后,是不是不是认为破案并不哪么难了呢?这本书让我知道,生活中有很多需要观察的地方,只要认真观察,仔细思考,就能知道事情的真相,这本书非常好看,有时间可以去看一看哦!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10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爸爸妈妈就和我说亚瑟。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福尔摩斯破案如有神助,那个时候我还不相信,结果当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全套,让我对福尔摩斯的态度三百六十度大转变。

  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让人惊奇,他能够只通过一个泥点的颜色、干度与硬度来推断出整个案件,以及作案人的职业与相貌等等。福尔摩斯的推断能力也是让人惊奇,别人几天几夜都破不了的案件,他十几分钟就响了出来。还没有丝毫错误。福尔摩斯,也是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敏感细致的观察力,不仅能使他对刚刚才见过面的人进行判断,还在侦破案件时还能将一团如乱麻的`线索快速整理归类,去掉虚假线索留下真线索,正义秉章,把那些狡猾凶险的罪犯捉拿归案。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案件是《波西米亚丑闻》,这个案件讲述的是福尔摩斯如何策划一个计划,但是却被一位聪明的年轻女人轻松识破,这也让福尔摩斯对女人的看法重新改变。这个案件十分离奇,一波三折,令我感同身受。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11

  炎炎夏日,充满着浓郁的知识和书香味,当两者卷袭在一起时,我阅读完了一本世界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是一本富有传奇历险的书,作者柯南道尔巧妙,精细的情节发展让人仿佛 身临其境,布入局中。

  因为在阿富汗战争中受伤从而归国的军医华生,想在伦敦找人合租房子,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脾气古怪的'人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他们住在了同一个屋檐下,在华生眼里原本一切看起来不可能的事件,案子发生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有着大胆的推测和想象,不要对刚刚发生的事妄加定论,更要找到正确的思维方式。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12

  假期里,我读完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青少版)。这本书里有六个故事,其中包括五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有一套很独特的方法,他最重要的一个本领就是非常仔细地观察细节,他认为常人不注意的细节有时是非常重要的线索。比方说在“血字的研究”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发现了马蹄印和两种脚印,还发现了戒指,这些线索都是破案的关键。 福尔摩斯还很会推理。比方说华生拿出一块他哥哥的怀表,福尔摩斯就猜出了华生哥哥的悲惨命运。福尔摩斯看见钥匙孔的周围有许多小洞,他就知道华生的哥哥死于酗酒。

  华生说福尔摩斯“既博学又无知”,“他在当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根本一概不通”,但是在化学、解剖学、要案文献知识和英国法律司法等方面非常精通。福尔摩斯从一个人身上沾的泥土就可以判断出他去过伦敦的哪个地方。他为自己制定了一个知识清单,想好自己要从事什么职业,然后只学习对职业有利的知识。 我应该学习福尔摩斯认真观察、认真学习、很会推理的本领,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中去。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早就想看了,寒假里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套。每天一大早,我就捧起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福尔摩斯是一位侦探,他经常能破解一些奇怪的案件,当遇到十别离奇的案件时,他从不放弃,而是想尽各种方法破解。他被别人称为“神探”,古往今来,没有人不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更是我们青少年喜欢的偶像。每个人都渴望有着他这样的超能量!瞧、在别人认为不能破解的案件上,他总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就破解了。

  许多人认为他是这方面的天才,其实是他平时注意观察,仔细分析,全力以赴而已!谁能想到为了能破案,他甚至半夜里爬了起来,去查找蛛丝马迹。正是这种从不轻言放弃、竭尽所能的精神使他成为了“神探”!而我却相差十万八千里,只要一遇到难题,我要么就是扔一边,要么就是空在那。心里想:反正到时候老师会讲解给我听的,就放在那吧!有一次,我又遇到了一道不会的难题,反复读了好几遍,可就是不会,我正想扔到一边,正在这时,妈妈走了过来,经过她的一提点,我就立刻想出了解决的方法。其实只要我多想想就可以解出来的,可我却轻易地放弃了!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后,我决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以后遇到难题自己想方法解决,做到不放弃,反复地读题目,找出题目的“蛛丝马迹”,当实在不会时再去请教父母或老师。

  希望大家也来读读这本书,相信对你的学习和生活都会有极大的帮助!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13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籍,而我最喜欢的是《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福尔摩斯,还有华生。

  福尔摩斯最擅长探案,他遇到过的案件数不胜数,但没有一次失手。就拿福尔摩斯的一次案例来说吧,一个红头发的人叫威尔逊,他有家当铺,生意很不好。于是他的店员让他加入红发协会,每天只待上半天,就有高收入的回报,威尔逊每天都准时的去工作,然而几天后再去发现工作室挂了个解散的牌子,他觉得很奇怪就去找福尔摩斯调查。福尔摩斯经过一系列的.推算,终于查清楚了,那个店员其实和红发协会是一伙的,每天把威尔逊骗走,其实是想在当铺的地下室里挖地道直通银行,好在及时被福尔摩斯发现,否则银行里的几万英镑就要消失了。

  福尔摩斯聪明,有判断能力,是一位闻名遐迩,无所不知的神探。他喜欢跟华生开玩笑,但大多时候却很沉稳,他有敏锐的观察力,任何东西都逃不过她的眼睛,福尔摩斯最大的特点就是嘴上叼一根烟斗。华生呢是福尔摩斯的搭档,他是一名军医,曾去过阿富汗,还拥有高超的医术,曾在几次案例中帮助过福尔摩斯。

  我喜欢这本书的最大原因还是敬佩福尔摩斯的探案本领。福尔摩斯在工作中不仅细心还认真,我们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来改变自己。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14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15

  我全神贯注地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柯南·道尔写的。

  福尔摩斯有一个尖鼻头,他爱拿放大镜看线索,他还有一个烟斗。

  这本书有八个故事,其中一个故事是:“绿王冠案”。讲的是福尔摩斯、华生遇到了霍尔德。霍尔德给他们讲他怎么用五万英镑换绿玉皇冠。凌晨两点,他被某种响声吵醒,他看见儿子阿瑟穿着睡衣拿着绿玉皇冠,霍尔德发现少了三块绿玉。

  福尔摩斯听完了,让霍尔德明天九点到十点来找他。福尔摩斯到乔治家里买了他穿的那双旧鞋去霍尔德家门前与乔治的.脚印做对比,正好吻合。紧接着,他又去乔治家里要那三块绿玉。当福尔摩斯用枪对准他的脑袋时,他就开始说用钱买绿玉的事情。福尔摩斯把绿玉买了回来。到了上午,霍尔德果然来了,福尔摩斯把绿玉还给了霍尔德。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无论做什么事情,要有协作精神。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一起协作,破案才那么快,那么神。有一次,我去沙滩玩,很多人都愿意和我一起合作,共同挖出了一个雄伟的地下工程,我至今还沾沾自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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