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后感

时间:2024-08-13 16:47:43 读后感 投诉 投稿

孔乙己读后感合集(15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总结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孔乙己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孔乙己读后感合集(15篇)

孔乙己读后感1

  鲁迅先生笔下的人常常使人印象深刻。孔乙己便是其中一个。

  文章叙述了“我”儿时于咸亨酒家做工,穿长衫的人一般要单间,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常穿着一件破烂的长衫,也常把“之乎者也”挂在嘴边。“我”对他是比较反感的,可他却不在乎。孔乙己经常被人嘲讽,一开始别人说他偷了东西,他都是非常生气的,直到最后,被人打断了腿,别人说他,他也无所谓了。此后,孔乙己便再也没有来酒店。

  从文中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孔乙己是非常穷的.,不及“长衫”之人,可他还是一直穿着一身长衫,破烂的长衫。并且,文中有一句细致的动作描写:“便排出九文大钱”,那“排”字,便是一个一个地放了,既写出了孔乙己对“九文大钱”的不舍之情,又像是孔乙己在给短衫之人炫耀他仅有的几文钱。

  孔乙己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文化的,“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一句,非常经典,言外之意就是“我会写茴香豆的茴字”,写出了孔乙己的“高傲自大”。

  孔乙己对待他人的态度,在文中可看出,有一个很大的转变,一开始,人们嘲笑他说他“又偷别人东西了”,他便“睁大眼睛”,“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还不停地争辩,为自己讨回“清白”,还时不时说几句文言文,“教人半懂不懂的”,最后引得众人哄笑。到了之后,“我”听到了老板说他又窃书,偷别人的东西,让人把腿打折了,他来到店里,是“坐着用手”走的,老板嘲笑他,他只是单说了一句“不要嘲笑”,老板追问他,说腿都打折了,还不是真的,他这次是哀求着解释,是“摔断”的。

  从孔乙己的态度能看出,他是非常要面子的一个人,也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一个“典例”了。

  生活中,也不乏有这一类人的。学会些皮毛,便四处炫耀:“这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那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便如同孔乙己论“茴香豆的茴字”了。可是到了最后才明白,可谓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了。

  我以前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因为我会的特长比其他人要多,就比如说钢琴。那是我十岁时候的事情了。当时刚刚学完一首曲子,并未练熟,但已经是“信心满满”了。我正愁没个“对手”陪我消遣消遣,就找了个比我小一岁的,也是学钢琴的小孩。我说,“你会弹这个曲子吗?不会弹哈,我给你弹来听听……”话未了,那小孩说:“这个曲子,我上个月就学完了呀。”我顿时“石化”了。此后,我就再也不敢冒失了,也懂得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孔乙己自认为是“学问”人,将自己肚子里不多的墨水拿出来炫耀,没钱了就偷书,让人给打了,还欠着咸亨酒店的钱。被自己的脸面牵着走,为争面子而活着,实属可悲。

  孔乙己,可怜之人,可悲之人,可叹之人……他因穷酸而可怜,因假斯文而可悲,因死要面子而可叹。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人。

孔乙己读后感2

  今天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我无法理解你,你总是想把自己“包装”起来,让别人承认你是一位“读书人”但你是否知道,你其实是在欺骗自己,既然是“读书人”那为什么学不到“自食其力”的道理呢?为什么要舍弃谋生的机会而去“偷”呢?又为什么要为自己的“偷”而找借口呢?你确实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但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却得不到提高,就连“我”小时候都向你投去鄙夷的目光,试问,你还有什么理由堕落下去呢?我忘不了你乞求“掌柜”时的眼神,更忘不了你凄惨的结局,世态的炎凉,你的路,也更是难走。

  我同情你,当我知道你是怎样一个人的时候,我没理由同情你,却又无法不同情你,“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你为了追求功名而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是上天对你的不满,还是你命运早就注定?若时光可以倒流,我会对你说:“其实是科举考试害了你。”可是,你,一个愚蠢的旧社会的潦倒读书人,能相信我吗?能摆脱功名利禄的诱惑而去相信我吗?我同情你,可你什么时候能清醒过来,摆脱科举对你的残害?

  但是,我同样敬佩你、尊重你,当别人拿你取笑、消遣你的时候,你没有逃避,而任由他们去说、去笑,尽管那使你难堪,难道面对这些不需要勇气吗?难道这份勇气不值得我去敬佩吗?你向孩子们分发茴香豆的那份善良,想教“我”识字的那份诚恳,以及被打折腿后活下来的那份坚持、那份勇气都值得我去敬佩、尊重,然而,你的路,却走到了尽头。

  “年关”已过,又一年端午的时候,粉板上的“十九个大钱”依然还在,这意味着你走了,在世的时候,受尽了生活的困苦,世人的奚落、嘲笑,以及社会对你深深的折磨。愿你走得安息,来世的时候,也希望你能永远脱下那破旧的“长衫”,做一回真正的自己。

  文章到此,我的内心深受感触,仿佛遗憾什么、惋惜什么、又仿佛亏欠孔乙己什么。在作者鲁迅的“神笔”之下,我认识到了一位凄惨的人,更认识到一个世态炎凉、人性丑陋的社会。

孔乙己读后感3

  读完《孔乙己》,心中也感慨万千:人活在世上,必然会有坎坷,历经不幸,假设是有能力,得多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他人;假设没有能力,也不能对那些更加不幸的人投去冷笑与取笑。这个世界,这个社会,需要我们尊重、友爱、给予帮助……

  除了上次说道的叙事人选择的特殊,鲁迅使用了小伙计的角度,这样就略去了很多关于孔乙己的介绍,以及他的悲惨命运的了解,就在这小伙计的眼中,也没有对于孔乙己的出场做面面俱到的描述。在表现方法上,《孔乙己》没有描述,没有渲染,仅有平淡的表达,这一点和鲁迅的其他名篇是很有些不一样的。

  在表现方式上,《孔乙己》一文中没有渲染,仅有平淡的表达。文中写到“没有他,人们也一样快活”那里后,小说之后写在酒店里,人们发现,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

  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样回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是仍旧偷。这一回,是自我发昏,竟偷到了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之后怎样样?”“怎样样?先写服辩,之后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之后呢?”“之后打折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地算他的帐。

  从字面上看,好似并没有任何文字直接写到人们的“快活”。然而从对话的.语调中,仍然能够看出那个供给消息者的心态。对于丁举人打折了孔乙己的腿这样野蛮的人身伤害,说话者没有半点保存,相反给人一种理所当然、津津乐道的感觉。异常是,传孔乙己可能已经死了的时候,说话的和听话的都没有震惊。“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对于一个给酒店带来欢笑的人的厄运,居然一点反响也没有。这就充分显示出鲁迅在对话描述中潜在量的宏大——有意不去直接点明说话者那种津津乐道的神态甚至以消息的传播者为荣的情绪,把想象的空间留给读者。

  唯其平静、平常、平淡,才显得诸如此类的残酷无情,由于司空见惯,而没有感觉,没有痛苦,而鲁迅的笔墨,就是要提醒这种无形的精神虐杀的可怕。

  清末时期处于下层的小知识分子们由于当时社会的黑暗,备受科举制度的摧残,愈过愈穷,变得穷困潦倒,可是仍然瞧不起当地农民,一副旁假设无人的架势,使他们成为了不高不低的地位。孔乙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在收到科举考试的打击后,走上了偷窃的道路,在偷人东西后被发现竟还振振有词的说:“窃不能算偷。”有一次,他偷啦一个大地主丁举人家里的东西,被打折拉双腿,变得少言少语,很少出去,最终,他的生命走向拉尽头。

孔乙己读后感4

  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初中的时候,现在还隐约记得老师抠字眼给我们讲某个字所表达出来的感情,当时为鲁迅写出的精辟的字句所震撼。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社会的读书人,生活拮据又死要面子,迂腐却又不失善良本性,但最终还是被冷漠的社会和麻木不仁的人们所吞噬。

  在酒馆里,长衫主顾鄙视的笑孔乙己穷酸;短衣帮麻木不仁地拿孔乙己的痛苦作为笑料;掌柜见孔乙己惨不成样的样子,没有人性的拿他取笑作乐……孔乙己当然是不幸的,分明是偷了别人家的东西,在被人嘲笑时,却又死要面子,据理力争,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便是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人罢了,然而又读到后面,却又发现孔乙己是个善良、热心的人,还总使得旁人发笑、快活,但他自己却又一次又一次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严重的打击。

  孔乙己是在笑声中出场,却也是在笑声中走向死亡,这样的秋天甚是悲凉。旁人鄙视、嘲笑孔乙己也就罢了,连“我”这样的一个小伙计也甚鄙视他,说话都不愿与他多讲几句话,足见这个社会对于孔乙己这样的不幸者是多么冷漠,人们是多么的麻木不仁。最后,“我”都没有亲眼所见或亲耳听到孔乙己的死讯,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孔乙己看来是必死无疑。

  如今再读,更多的',是对这篇文章所架构出来的旧中国社会的悲哀所感叹。整篇文章都充斥着对旧中国社会和旧教育制度的控诉,如同成千上万个人透过这篇文章呐喊一般,惊醒人们。

  摘抄:

  1、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

  2、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⑵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

  3、读书人窃书不为偷。

  4、不多了,不多了,多乎哉?不多也。

  5、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6、你可知道“茴”字有几种写法?

  7、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孔乙己读后感5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杯具。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齐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终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我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终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我的脸面,依然坚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应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掌控自我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本事,可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杯具。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能够经过自我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可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终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可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能够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仅有努力了才能看到期望,而不是看到期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仅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终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我,当自我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我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期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我。

孔乙己读后感6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孔乙己读后感7

  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初中的一篇课文,现在还隐约记得老师抠字眼给我们讲某个字所表达出来的感情,当时为鲁迅写出的精辟的字句所震撼,如今再读,更多的,是对这篇文章所架构出来的旧中国社会的悲哀所感叹。整篇文章都充斥着对旧中国社会和旧教育制度的控诉,如同成千上万个人透过这篇文章呐喊一般,惊醒人们。。最先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孔乙己,是一个邋遢的人,却身着象征富贵的长衫和那些贫困的短衫帮一起站在酒店喝酒,那象征这富贵的长衫却也破破烂烂,还要在喝酒的时候结结巴巴地反驳掌柜和短衫帮的取笑。

  明明就是穷人,却固守阔绰的姿态,连给钱也要做作地“排”出,表现表现出人炫耀的心态,孔乙己拼命地想与短衫帮划清界线,故以读书人自居,但实际上,孔乙己自始自终都没有逃脱贫穷的命运,孔乙己是封建教育的一个牺牲品,本应被人同情,却被众人嘲笑,足以说明当时社会的阴暗,故事就以此开始,我可以理解孔乙己的心情,读破万卷书,却无法获得官位,到最后甚至因此被人所嘲笑,不禁自问:我读了数十年的书,连读书是对是错都分不清楚,几十年枯燥的日子到最后什么都没有换来,剩下的,只有禁不住内心拷问的心。这就是当时的教育所致,所以,孔乙己从头到尾都是以一个牺牲品的角色空虚地活着。。

  之后被人嘲笑的孔乙己,嘴中念着什么“之乎者”之类的话语,他人听不懂,只是不停地取笑他,甚至越加的厉害,更显出孔乙己被教育所禁锢、毒害的心,孔乙己好吃懒做,以至于弄到讨饭、偷窃维持生计的地步,有怪得他人?孔乙己好心教我“茴”字的写法,却被“我”置之不理,叹了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那无用的知识,原以为还可以教小孩子。但连小孩都不愿学,又一次加深了对封建教育的批判。。最后被丁举人打到残了条腿,掌柜和酒客之间用漠不关心、事不关己的语气谈到被暴政压迫的孔乙己,让我感受到深深的悲哀,在熟悉的'酒店却得不到应有的打抱不平和关心,丁举人的暴行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周围的人们如同习惯了这类事情的发生一般,然我感到寒心……

  当孔乙己用手艰难爬到酒店要酒喝时,掌柜依然向他要欠下的钱,如同被钱蒙蔽了眼睛一般,而之后掌柜又用平常一样的调侃的语气笑着说道:“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孔乙己却没有像平时那样辩驳,却如同用尽了全身力气一般说道:“不要取笑!”紧接着掌柜说道:“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则轻声说道:“跌,跌……”掌柜不愿意给一点点的关心,却还要抹杀掉孔乙己仅有的一点尊严……从这些,鲁迅深刻地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谢谢大家......

孔乙己读后感8

  戴教师的话:孔乙己到底是什样的人,众说纷纭,看看孩子们的评价,不得不佩服,此刻孩子的眼界必须比当年的我们开阔。

  其实看完后,我最想问也是最纠结的问题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可怜?看全文,好像是该可怜他的,他在文中的命运到底是怎样样的?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退场,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看起来,是一个杯具性的人物。

  但我觉得,孔乙己其实是一个自卑且虚荣的人物。和别人(短衣帮)聊天,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为自我辩解,每一个场合,他都在卖弄学问,看似是一个高尚的读书人,实则在掩护他那颗自卑的心。最终一次出场,是以一种颓废不堪的形象登场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长衫,换上了破夹袄,最终放弃了他“读书人”的尊严与固执,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时,孔乙己早就不是什么读书人了,语言再和“读书人”沾不上边了。又或者,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读书人,从一开始替人抄书,连人,书籍,纸和笔砚一同消失开始,我就给他贴上“好喝懒做”的标签了,再到后面教伙计写字的片段时,能够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终,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才褪去平时的傲娇,只说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这时,我嘲讽地笑了,当初,孔乙己并不认为窃书有错,自诩清高的为自我辩解“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时候,他就已经不配做个读书人了。

  只是,孔乙己当真一无是处吗?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其实,他也是个善良的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孔乙己如此悲惨的`下场?

  当时的社会的人心,可笑而可悲。

  有没有发现,孔乙己到哪都是别人嘲笑的对象,酒馆的客人,伙计,掌柜........孔乙己的出现,总伴着笑,嘲笑,就好像,孔乙己生下来就是给别人嘲笑的,到死也是在嘲笑着,到死也是在嘲笑中,一辈子都是个没有尊严的可怜虫罢了,这跟当时的社会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当时的人们冷酷无情,互相嘲笑,永远都是个看客。孔乙己为什么没有尊严?因为他科举没有中,同样的都是读书人,丁举人和孔乙己之间的关系,就好像“摔下来的可怜虫”和“爬上去的胜利者”。于是,丁举人能够肆无忌惮地打断孔乙己的腿,孔乙己却无法反驳。我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孔乙己真的无法自力更生吗?”文中是这样描述他“身材高大”,他是有本事自我生活的!可“又脏又怕的长衫”有毫不留情地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有努力!”他在自我放任,自我安慰。呵呵,这种人,当然将一无是处。

  孔乙己的塑造,是畸形的,不管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

  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迂腐,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不仁,精神思想昏沉对不幸的冷酷,对当时人们自欺欺人的态度的描述,从侧面反映社会的阴暗,对社会的批判。

  看到这样一句话,深有感受“孔乙己的路不明白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这应当就是作者想表达的吧!

孔乙己读后感9

  学生时代学习《孔乙己》只是为了学业任务,为了分数,为了标准答案,从来没有真正地去体会人物的内心生活。

  现在看来,曾经的标准答案就一定是答案嘛?就一定是鲁迅先生真心表达的意思嘛?

  孔乙己代表了一个封建社会的悲剧人物,他是科举制度的牺牲者,是时代的牺牲者。他可悲可叹的人生,在周围人眼里他就是一个笑话,是活跃气氛的存在,他在就取笑他,他不存在,大家的日子照样过,只不过少点笑料罢了。大家都笑他憨态可掬,文绉绉的样子,他是高不成低不就的,长衫者眼里他穿得破破烂烂的,不配融入他们,而在短衫者眼里他又不合群。显然两边,他都融不进,大家都会取笑他,嘲笑他。

  长衫说明孔乙己曾经也是属于长衫者那一类人,可能是家道中落,他好吃懒做,以至于落得如此下场,那么造成孔乙己心灰意懒的很重要一个原因是科举制度。他其实可以靠自己的字活下去的`,但是可能偷盗来钱快,刺激他活下去的神经,他选择了偷。偷也罢了,他仍然喜欢偷书,即使已经很落魄了,他仍然喜欢看书,追求精神世界。

  他知道一种字体很多不同的写法,说明他有很好的专研精神。他也有分享欲,想把自己学到的东西分享出去,可惜店小二不领情,也瞧不起他。他还很讲信用,在店小二眼里他比店子里很多人都要讲信用,他赊账会还上,无论多久,无论多落魄,他依然惦记着,依然会还上,只是后来没有还钱,是因为他已经不在了。

  其实他可以做正面教材,也可以做反面教材。反面就是他宁愿冒着被打死的危险去偷东西,好吃懒做,原本可以靠自己写得一手好字活下去,却还是堕落了。现在的孩子,包括曾经的我自己也是,大人们生怕累着孩子,家里的活都不用干,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只要他们好好学习就好了,可真正要独立生存了,会遇到很多问题。而我现在都为自己学会了下厨而欣喜,有一种掌控生活的感觉,我可以做自己想吃的任何的菜肴,现在想学什么都很快,但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骨子里还是很懒。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孔乙己也可能是家道中落,之前的生活肯定是很好的,突然变了,心里落差可想而知了。所以他也没有学会照顾自己,他生存能力很弱。

  从古至今,不管是科举制度,还是高考也好,都是许多人改变命运的桥梁,只不过这类独木桥从来不好挤,很多人会被挤下去,不会游泳的人会淹死,不会游泳也就是指除了学习,啥也不会的人,没有生存技能。

  把希望寄托在学业上的同时,我们还是得提供生活能力,而且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行行出状元,就算高考没考好,也有其他法子生存下去,重要的是不要像孔乙己一样心灰意懒,调整好心态就好。

孔乙己读后感10

  当我读到:这因是没钱窘迫的讨好好。掌柜仍然转过来,面对着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振振有词的狡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失去诚信“再说了要是不是怎鲁迅的笔下,活跃着一个迂腐寒酸的文人——孔乙己。人们笑了他几十年,也感慨了他几十年。

  人们有时不免仰天长叹:“科举制度究竟残害了多少人?有多少孔乙己似的悲剧?”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谁都想:挨过十年寒窗,有朝一日能扬眉吐气,光宗耀祖。科举制给人们带来了升官的希望,也给人们带来了痛苦的挣扎。曾记否,古时的范进,从年轻考到白发,屡考不中,屡败屡战,偶然成名后喜极而疯,又是多么不正常而又正常的事。继而,又出现了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之人———孔乙己。”他在心底种满了功名的野草,经周边的风雨吹打,愈加疯长了。对于他的爱慕虚荣,迂腐可笑,世人总是鄙视奚落,哪有人体谅他内心的悲苦。虽然封建社会这样的多余人不只他一个,但在孔乙己身上都可观出他们的影子。孔乙己是他们的浓缩,孔乙己的悲剧是对科举无声的抗议。

  偏偏,孔乙己不知自身的处境、地位,奢求那些可望不可及的地位,常想着能过上纸醉金迷的生活,将死尚不觉悟。目光高高在上的他不愿沦为一个自食其力的短衣帮,也不可能成为丁举人这样的幸运儿,只有当一个怪异的科举弃儿。他没有想到,自身所热衷的科举在蚕食着他的思想,蚕食着他的躯体。

  大概,他算是一个科举狂吧。不愿放下架子,不愿脱下那唯一的长衫,不愿失去“自身是读书人”的信念。

  殊不知,古今多少“科举狂”,但同时,也有清醒的.另类派。《儒林外史》不愧为我国古典讽刺小说的精品,可传世名作竟出自屡考不中的吴敬梓手中;蒲松林名落孙山,居于茅房,在清贫中写下了《聊斋志异》,流芳百世;科考无门、举酒常赊的曹雪芹用坎坷一生写下了中国现实主义小说的绝唱《红楼梦》……因此,科举既培养了房玄龄、包拯、范仲淹、苏轼、欧阳修等这样的良相名臣,也有范进、周进这样的考虫,更有像孔乙己这样满口“之乎者也”社会的多余品。而真正的学之大者是吴敬梓之类有学问有清醒的头脑,在看清科考的本质之后,虽然科考无名,但脚下有路,积极另辟蹊径,昂扬执着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杰出贡献,而青史留名。中毒颇深的孔乙己,真正成了古人说的“百无一用是书生”。他不理解:科举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应该用自身的所长,积极投入社会,打开自身人生的新局面,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呢?应知道条条大道通罗马的道理,只要你自强不息,谁也不敢小瞧你。

  孔乙己热衷科举,终被淘汰。如果他找准位置,耕读治家,又将是何番情景?试想就是诸葛亮似的卧龙在出山之前也是躬耕陇亩,何必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何必脱不下那又破又旧的长衫?识时务者为俊杰,应该是我给孔乙己们的忠告!

孔乙己读后感11

  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一定又是偷盗被打了,他却理直气壮,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

  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善良。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和蔼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读书人。

  世人都说他迂腐至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恰恰以为,长衫又是他争的一大证明。

  没有得到科举的认可,所以长衫是他苦读的唯一见证。平凡而贫穷的孔乙己如何能轻松放下科举失利的悲痛,他不甘。他卑微地向社会讨求最后一点自尊,无论如何不肯放下读书人特有的清高本质。即使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靠劳动赚取钱财,他写字是为了做学问,而不是拿去卖钱。他当然明白自己的境况,长衫给他的幻境又能维持多久?当他饥饿疼痛地趴在酒店门坎上,渴求一杯温酒时,掌柜的只记得他还欠着钱。孔乙己期盼用一身长衫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换来他人的尊重,拼命地在黑暗社会里争得自己的位置,可是连这点自尊也被蹂躏践踏。终于他闭上了眼睛,不用再这么疲惫。

  我真真切切地感到孔乙己的可怜。长衫给他带来的,是令他不至于苟且的微弱自尊,是燃起他内心责任的火苗,也是世人的唾沫与嘲笑,还是捆绑他直至死亡的枷锁。

  我不禁怅然若失,孔乙己那脱不掉的长衫啊!

孔乙己读后感12

  轻轻翻着《呐喊》的扉页,一个个熟悉的著作映入眼帘。转动的目光,它将我带到鲁镇的酒店。“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就是本章的主人公,鲁迅先生笔下活灵活现的孔乙己。

  《孔乙己》描写了一个封建文人悲惨的一生,《范进中举》写了一个封建文人获得功名的经过,虽然两篇文章的内容不同,但思想都是一致的,都是揭示了封建科举制度对旧社会知识分子的毒害。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最近,我们学了鲁迅的《少年闰土》以及有鲁迅有关的课文,这是我对鲁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老师也鼓励我们课后阅读一些鲁迅的作品。我就请妈妈帮我买了一套《鲁迅作品全集》。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鲁迅的小说,我读过不少,但给我的印象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了。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悲剧正一步步上演,孔乙己正一步步走向死亡,我不禁产生无限悲凉之感。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妈妈下午给我讲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于是我自己又把故事读了一遍,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

  鲁迅的小说《孔乙己》无疑是一篇艺术圆熟之作,但是对于作品艺术魅力及思想内容的阐释中一直有些难题,最近几年人们从叙述学角度研究小说,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读后感13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从这句话中的“又”字,看出孔乙己是经常偷东西而受到别人打的,这句话的议论,不免有些看不起和嘲笑。而后面,一个“排”字也是十分能说明他对别人言行的厌烦和不安,他是在通过自身的镇定和从容来掩盖住内心的真实感受。他排出九文钱,或许是在做给别人看,给在座的所有人看,证明自身一文都不少,也带有一些在装阔气!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是本文的结束语,读到这儿我有了些疑惑,为什么作者要连用“大约”“的确”这两个词?这两个词本应该是不能放到一起的啊!到底要说什么呢?我静静的端详着,不禁想到了作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一句:“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似乎”“确凿”这两词和本句中的一样,好像有些矛盾!但细来想想,却有很多相似,其实作者就是想要表达肯定的意思,也许还有对孔乙己的死和园中只有草的浓浓惋惜之情。细细品来,这两句又并没什么不对,反而会别有一番味道:“大约”是小搭档的猜测,在那里并没有什么人会去关心孔乙己,自然他的.事情不会有人知道了,只有是猜罢了。而“的确”,或许是搭档认为前些时候他遭受到他人的毒打,腿被打折,死是必然的结局了吧!

  读过这篇文章,真是感叹,也很是喜欢!感叹的是孔乙己,他的那颗好书的心总也掩盖不了,愿意为了读书而去偷。他的那种手段是不可取的,不免让人觉得有些厌恶。但那颗心是最真诚的,最美好的,这不也让人感叹!同时我也很喜欢这篇文章,喜欢鲁迅先生的笔调,他用了很多的细节描写,这更是出神入化的描绘了人物的特点。作者抓住了最为细微的脸色进行了3次细致的描写,其中第二次“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这样的竭争取辩让我感觉他还是一个要面子的人,也流露了他内心的羞愧。我也喜欢孔乙己这个人物:他喜欢喝酒,有时没钱但会很快的还上,不怎么赊账,这样的诚信不也很难得?让我很是欣喜!

  孔乙己的一生:美好因为有酒和知识,无悔因为有书,有心;悲惨因为迫不得已而被打;无可奈何因为无路可走……但他留给我们的仅仅不只是这些……

孔乙己读后感14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大家都很熟悉。

  在鲁镇的酒店里,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唯一的人”,显示多么的另类!喝柜台酒,都是一些平民百姓,按现在的语言叫“草根”,无论怎么说,你孔乙己也是个有文化的人,怎么就与那靠出卖苦力的“短衣帮”一样,站着在柜台前喝酒?岂不是有辱了“文化人”的斯文?

  现在的“文化人”比孔乙己斯文多了!

  女者,戴一副眼镜——虽然有些与近视、远视什么视的无关,留着长长的头发,嗯,一定要长长的,方显飘逸与俊美,戴一顶小帽,双肩包是必备——虽然是徐娘半老,在一群老男人眼里,还是可以糊弄成“小可爱”的,虽然声音已是出卖了年龄,脸上仍是厚厚的一层抹上,如同《小二黑结婚》里三仙姑的脸:象驴屎蛋上下了一层厚厚的`霜。打扮的的确象一根葱,至于被谁用来蘸酱或如何蘸酱,且与“短衣帮”们无关。

  男者,头发必须另类,方显“英雄本色”:头发长到扎成一束马尾,与人讲话时,之乎者也可以没有,却一定要将脖子扭几扭:实在标致极了!

  留几根胡须也未尝不可,却一定要弄成乱糟糟的模式,显示不与凡众,出“淤泥而不染”,不注重生活细节,只看重文学艺术。此等大师,往往让“短衣帮”们望山仰止,心里惶惶不安。

  此类的“文化人”往往头衔都很吓人:当不了什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也要弄一个什么名誉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之类,官瘾之大,令人咋舌,至于如何做到,短衣帮们定然是不知道的,也不需知道。

  更有甚者,再搞一些网络平台,转载或制作一些“高大上”的东西,或者狗尾续貂,东发发,西发发,短衣帮们伸长了脑袋也看不到她的作品,惶惶之下,轻问:孔乙己,你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此时的孔乙己决不会抬起月白色的脸,来几句“之乎者也”,只会涨红厚厚的脸皮反呛道:你是哪根葱?谁拿你蘸酱带?

  此时定会引起哄堂大笑: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气氛!——短衣帮们当然知道,孔乙己的这根葱会如何的蘸酱,蘸了谁家的酱。

  虽然孔乙己的事与短衣帮无关:不发给工资,也不给短衣帮买保险什么的。既然看不起短衣帮,可以另攀高枝啊,却又偏偏站在柜台前和短衣帮们喝酒——喜欢在短衣帮面前装装清高与纯洁,将脖子扭几扭:自己认为真的是上大人孔乙己了。

  还有甚者,穷自己所学,唬不住短衣帮时,就会搬出洋人来:什么马丁什么约翰之类,仿佛洋主子的话方为正道,会帮她作主,然而,短衣帮也是有些见识,往往奋力一棒:何方妖孽,吃俺老孙一棒!洋人往往落荒而逃——在中华文化的巨轮之下,小小洋人的只言片语,如一片小小的乌云,如何遮住太阳的万丈阳光?

  鲁迅先生当时明明把孔乙己写死了,他老人家怎么会知道“死灰复燃”?

  此时,唯愿那些“上大人孔乙己”一路走好,到隔壁的房间里好好喝酒,别在“排出九文大钱”,穿着破旧的长衫,在短衣帮前装大师喝酒了,免得又在短衣帮的哄笑中,一边说着什么“者乎”之类,一边狼狈而逃。

孔乙己读后感15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悲剧。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起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后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己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后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己的脸面,依然保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面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掌控自己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能力,但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悲剧。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后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但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可以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而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只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后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己,当自己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己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希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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