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七天》有感

时间:2022-10-03 10:33:45 读后感 投诉 投稿

读《七天》有感13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七天》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七天》有感1

  都说孔子、孟子擅于造微入妙。写的文章更是惊才艳艳。在古代的思想也是惊世骇俗。但我却读不懂他们的满腹经纶,也读不懂他们满腹珠玑的书,相比之下我更喜欢读我所能感受其间感情、思想的一些书。譬如许友彬所写的读物。

  许友彬写的《七天》乃是我百看而不烦的一本书。这本书可以说在我的人生书橱中算是出类拔萃的了。在这本书中没有绝对的坏人和好人,就好像我们的生活,永远没有明确的黑与白。有光的地方必然会有影;有影的地方,背后便是光。七天的时间,白荷与建云涣然冰释;七天的时间,晓玲与君顺真正长大。可能,只有我们经历些什么,才能褪去身上的稚气吧!每次都昂头天外,自以为自己已经长大了,自以为自己看清了整个世界。其实不然,当人生的挫折与痛苦联合起来打击你时,这才叫做成长,才叫现实。当白荷深陷困境,哞哞挺身而出,深厚的感情将人与虎紧紧连在一起。人与动物都如此,况且人与人之间呢?就是因为人与人之间有了太多的满腹猜疑,太多的不信任。将心比心才会越来越少,隔阂才会越来越多。假设人们真心相对,时间又算得了什么,距离又有何怕呢?

  《七天》这本书被曹文轩称之为“可以穿越时空的作品”这本书激起了我的挑战精神,每当我遇到困难踌躇不决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建云坚持不懈的态度,这时,我就会静下心来踏踏实实的面对困难。他们身临绝境不屈不挠,坚定信念的精神值得我钦佩与学习。同时,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的思想与大脑仿佛被它所控制,我的感情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变化。从中我感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快乐使我愈来愈喜欢挑战,不在惧怕困难。

  当然,它给我带来的益处绝不止这些。它在我的学习上也起了很大的帮助。这本书的.语言鞭辟入里,炳炳麟麟,不知不觉的让我在写作中养成了去末归本、精益求精的习惯,期间有很多词汇让我拔丁抽楔,收集了不少。

  在文章的最后——第七天,白合回来了,是哞哞驮着回来的。大家不遑宁处的将白荷安置到医院。那天是中秋节,月亮很圆。经历了七天的磨难,大家终于都聚在了一起。设想,如果没有了大家的互帮互助、团结一心,那么结局还会是这般美好吗?

  《七天》不愧是连续十七周位列的《亚洲周刊》畅销书排行榜榜首,许友彬叔叔写的可谓是淋漓尽致、横扫千军。竟能从一辆校车写起,直到他们在原始山洞中,经历了种种困难之后,终于时来转运。可想而知,许友彬叔叔写的文章真的是绝妙好辞啊!

  这本书之所以会成为我最喜欢翻阅的一本书是因为我喜欢读这种冒险风格的书,读这种书会让我感觉身临其境,我会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书里的主人公,跟着作者所描写的情节在书中遨游、冒险。会让我感觉到书的奥妙,和这种像是喝了杯茶就遨游世界一圈的神奇感觉。

  《七天》让我懂得了只有经历了磨难和重重考验的人生才是最完美的;只有经历了风霜的战士才敢在莫测的草原上奔驰;只有孤绝肃杀的的雄鹰才敢在乌云满布的天空翱翔。

  这便是我最爱的文章——《七天》!

读《七天》有感2

  花了三个多小时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袭警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而死的`、有卖掉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平,同时表达了对各种政府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平正义。

读《七天》有感3

  余华的《第七天》是一部催人泪下,引人深思的长篇小说。从人过世以后的角度讲述了生命的幸福与苦难,揭示了社会的残酷和世间悲剧,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无情与贪婪。在这样的世界里,亲情和友情是我们生活里唯一存在的依靠。余华以第一人称叙述了故事的主人公,杨飞在死后的七天里每天都遇到不同和他一样在生活底层的人们,时时刻刻有人遭遇不同的事故导致死亡,来到了死无葬身之地。这里聚集着没钱买墓地的亡灵们,他们都存留着遗憾和生前的后悔,不过终究可以在这里获得他们所渴望的安宁,并与之前死去的家人、朋友们相汇直到在世的家人有钱帮助买墓地。

  我对这本书的感触特别深,被爱感动的同时也为世间的不平等和残酷而感到恼怒。第一天,杨飞从轰然倒塌的废墟中爬起,带上预约号前往了殡仪馆。殡仪馆里竟然还分成了普通区、贵宾区和VIP区。 余华展示了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差距。有钱人都趾高气扬的走向进口焚尸库,拥有着价值连城的墓地,且能确保自己的遗体完好无损。然而普通人静静的等侯着,走向国产的焚库炉。杨飞就是这样的'普通人,并没有墓地,不知去何方。余华运用讽刺的方式展现了现实社会中其实也是如此。第二天,他回忆了自己过去的婚姻。上流社会的李青死心塌地的跟在他的身边两年多,之后她却厌倦了平凡、清平的生活,为一个海归博士而跟他离了婚。后来李青第二次的婚后生活过的极其不幸福,结果自杀了。人们总是会被金钱所迷惑、对自己生活感到不满,贪婪的追求更多,然而最后变得一无所有。杨飞和李青的爱情被现实所隔绝,但是两人之间的挂念和爱一直存在着。第三天,杨飞讲述了自己的出身。出生时, 从厕所洞里掉落到了火车铁轨上,被杨金彪即时发现并辛苦拉扯长大。他年幼在杨金彪的细心呵护下茁壮成长。在阅读这一章节时,我被他们的父子情深深地感动了,使我热泪盈眶。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他把自己的一身都献给了杨飞!在工地工作时还把他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喂杨飞喝;为了照顾好他终身未娶;毫不犹豫地支持着他的工作事业;得了不治之症离家出走为了不拖累他。亲情和友情在冰冷的世界上留下了人性的温暖,但世间的悲剧却连续不断。在之后的四、五、六、七天里,杨飞在一路上聆听了许多亡灵的故事。有二十七个婴儿被丢入河中;鼠妹因男友买假iPhone给她而跳楼自杀;男友为她买墓地而卖掉肾。

  小说故事情节非常激动人心,采用倒叙的手法给我了残酷和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批判了现实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余华在揭示世界上的种种问题的同时不忘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让我觉得在绝望中存在着希望。在享受阅读这本小说时,我也更加认知到了现实社会中的争论。余华关注了当下的现实生活,描绘了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并引伸出了人的存在和生命价值等问题的多个答案。可是在控诉社会上各种问题的同时,作者没有解释产生这些悲剧背后的原因,使我产生了一些对故事的疑问。这个小说美中不足的地方是对人物形象没有特别的深入。余华只勾画出了人物的外貌形象,并没有深层次的讲述他们的人物变化和细节描写。这样缺少说服力,使我感觉他们是因为情节的需要而虚构出来的。但是小说情节和内容还是让我看的津津有味、陷入其中,让我开始思考现实中和书里世界的不同和相似度。

  看完这本书后的第一感觉是被书中的世界和杨飞遇到的各种遭遇所震撼了。这本小说引人入深、扣人心弦,使我看的特别快。我极力推荐余华的这本小说。文章的语言十分简练朴实,通俗易懂;内容引人思考,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故事让人惊叹、不由自主的思考起现实社会!

读《七天》有感4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友彬的小说《七天》。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雨天,白荷,健云,君顺,晓玲乘坐的校车突然掉进河床下面的地洞里。白荷他们和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一场奇妙的历险。

  面对复杂的环境和一些难以解决的难题,他们不得不静下心来思考,解开这些难题。首先,他们要找到食物,生存下来,并且找到出去的路,其次他们得找到合适的住处。白荷和健云放下家族之间的仇恨,一起想方设法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

  冒险中也收获了不少,见到了美丽的水晶花园,生活在三亿年前的总鳍鱼,古老的大蜻蜓,有铁锅那么大的荷花……

  为了照顾生病的君顺,白荷选择留下来照顾君顺,让健云先带晓玲出去,晓玲由当地的原住民带着走出了山谷,君顺被搜救队找到并救出,欧叔看到搜救队晚上点燃的篝火,找到搜救队被救出,搜救队看到健云扔在地上的纸条,找到了健云,白荷则被山里的老虎哞哞驮回来。

  七天里,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一个感人的故事……

  那么,假如掉进河床底下的地洞里的是你,你会怎么做呢?像白荷他们一样坚强地生存下来还是选择害怕,等人来救你呢?假如掉进地洞是我,我没有勇气生存下去,我会害怕,会退缩。看来,在生活中,学会坚强很重要,当然,勇气也是不可或缺的。

  这让我想起了生活中的我,不够坚强,没有什么勇气。

  这也让我想到了一件事,四年级时,老师推荐我评选三好学生,我不敢相信,但是我还是写好了稿子,想:我一定要有勇气,一定要把稿子读得顺,一定要自信!可是,一上台,我就胆怯了,声音颤颤巍巍的,稿子读得坑坑洼洼的,和自己说好的勇气和自信一点都不见了。

  这七天,他们遭遇了许多困难,但是他们总能将它解决;这七天,他们每天都在想着自己的家和家人;他们经历了许多绝望,他们多少次想要放弃,但是他们又再一次坚强地站了起来。

  我们与他们同龄,但是我们却不能做到像他们一样的团结,我们一定会不知所措。也许,我们也需要一个这样的七天,也许我们也应该试着去体验风霜,这样,我们才能真正长大!

读《七天》有感5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主人公是一个死去叫杨飞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这本书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有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用一周的时间读完《第七天》,没有欣喜,也没有失望。余华是我很欣赏的作家,我对《活着》读了许多遍。在七天里,我看到余华对这个社会的愤怒和无奈,看到文字的张力,看到了余华的荒诞和绝望。一个幽灵告诉你他的的故事。一个幽灵和许多幽灵在游荡,因为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读《七天》有感6

  《七天》是一本由马来西亚作家许友彬编著的。许友彬老师的小说将温情悬疑、幻想等元素融为一体,不但故事精彩,而且充满人性光辉,深受各地读者的喜爱。许友彬老师的其他几本小说也十分精彩,如《十月》、《消失在醒来后》、《青色的围墙》等,都是我十分喜爱的小说。

  《七天》,将友情、亲情、人与动物间的情感等元素非常巧妙地结合在了一起。这是一部充满幻想的小说,但却散发着强烈的人性光辉。这是一个美丽的探险故事,也是一次友情的`考验。我的心灵随着那条困难重重的归家之路,学习了生存的本领,收获了纯洁坚韧的友谊,感受了团结一致的团队精神。黑暗中,他们的精神引领着我,指引我选择坚强,永不言败!

  《七天》,用生动的语言,动情的笔触,让我拥有的想象的翅膀,在幻想的世界里遨游,与这群可爱、坚毅的孩子一起探险,一起渡过难关,一起逃出生天。这群孩子使我明白了什么才是友谊、担当、勇敢、意志和诺言!

  白荷陷入困境,哞哞挺身相救,人与动物之间的友谊使我惭愧.。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有了太多太过的猜忌,有了太多的不信任,心与心之间的交流才会越来越少,人与人之间的围墙才会越筑越高。只要真心相待,时间算得了什么,距离又算得了什么。所有的借口,在真心面前都变得不堪一击;所有的因素,都不是不信任的借口。借口,是拿来掩饰自己的不信任的,而真心,不需要借口!

  信任、友谊、亲情、坚强、诺言、团结、担当、勇敢、意志、诺言,这是《七天》教给我最珍贵的内容,也是美好人生的基础。

读《七天》有感7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了许友彬的书,他的书令我着迷,让我学到了很多。《七天》让我如痴如醉,感受到了坚持的力量。

  四位少年坐在校车中,司机欧叔因为下雨天滑,一不小心掉进河里。幸运的是,他们还活着,校车从河床的洞中掉进了一个原始森林。七天的时间里,几个同学经历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他们是靠什么坚持活下来的呢?靠大家互相帮助、关心。虽然有一点磕磕绊绊,但他们都坚持到了最后,都走出了森林。

  “我们一定能出去”!白荷这个坚强勇敢、充满爱心、纯洁善良的女孩。我最敬佩她,她的一句话,改变了大家失落的态度,重新鼓起勇气,坚持不懈地寻找回家之路。白荷总是为他人着想,舍己为人,有雷锋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白荷使我知道了做人的真谛:做一个人要学会关心他人,指引他人正确的方向,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健云,他机智勇敢、沉着冷静,是他百折不挠,坚持带领大家走出森林。他总能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让危难之中的`四个朋友得以解救。这让我学习到:面临困难要临危不惧,勇往直前,坚贞不屈,不要被困难吓倒。

  晓玲和君顺,晓玲娇弱,君顺自私,但他们都一个意念:我要离开这片原始森林,回到家中!坚持的力量,使他们脱胎换骨,变得坚定,宽容……

  七天风雨同舟,七天同甘共苦,七天誓不分离,坚持的力量使四位少年度过了不同寻常的七天。我相信,任何困难事情,只要不低头,坚持不放弃,敢于面对,坚持的力量一定会让你成功的!

  大自然是能工巧匠,奇妙无比,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惊叹的神奇世界。瑶琳仙境是其中一个神奇世界,是大自然的传奇!

读《七天》有感8

  世界上真的有无法放下的恩怨和无法跨越的阻碍吗?答案必然是否定的。要看你怎么看。

  ——题记

  时光匆匆,给书柜里的一些书蒙上了细尘。于是,在这个闲暇的午后,我翻开了这本书——《七天》的第一页。

  这本书的作者是许友彬,他出生在马来西亚的一个小镇。《七天》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是一部温情悬疑类的小说,以平凡的话描绘出冲撞人心的感人故事。“许友彬的作品是可以穿越时空超越年龄的.。不但孩子们爱读,成年人也能凭此慰籍心灵,重寻自我。”北京大学教授曹文轩是这样评价的

  这本书讲了一辆校车在雨天突然掉进了地洞,和外界失去了联系。车上有四个学生——善良的白荷、勇敢的健云、娇弱的晓玲和自私的君顺。其中白荷与健云之间有着家族仇怨。四个学生和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一场地下和地上的历险。

  在地洞里,他们食用生活在三亿年前、被公认早已灭绝的总鳍鱼,欣赏着璀璨的水晶花园,触摸直升机般的巨型蜻蜓、叶如伞盖的大荷花。洞里还有一个神秘的老婆婆,不知是人还是鬼······

  在共同面对困难的过程中,四个学生放下恩怨,互相辅助,穿越了种种险境,也解开了种种谜团。七天过去了,欧叔、健云、晓玲和君顺一一得救,只有白荷还没有走出森林······

  看完了书,我感觉有一块大石头压在心口。感觉最明显的是在大家一一决定留下照顾君顺,共同逃离时,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揪住了一样。是什么能让他们放弃平坦的生命通道放下怨恨,去在死亡的阴影里共同搜寻一丝丝生气?

  一次历险改变了一切,一次历险又什么都没有改变。生命的路是那样充满坎坷,生命的星辰最终要靠自己点亮!

  能够看到你们,我已经很满足了;

  今晚能够睡在床上,我已经很幸福了。

读《七天》有感9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友彬的小说《七天》。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雨天,白荷,健云,君顺,晓玲乘坐的校车突然掉进河一一床一一下面的地洞里。白荷他们和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一场奇妙的历险。

  面对复杂的环境和一些难以解决的难题,他们不得不静下心来思考,解一开这些难题。首先,他们要找到食物,生存下来,并且找到出去的路,其次他们得找到合适的住处。白荷和健云放下家族之间的仇恨,一起想方设法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

  冒险中也收获了不少,见到了美丽的水晶花园,生活在三亿年前的总鳍鱼,古老的大蜻蜓,有铁锅那么大的荷花……

  为了照顾生病的君顺,白荷选择留下来照顾君顺,让健云先带晓玲出去,晓玲由当地的原住民带着走出了山谷,君顺被搜救队找到并救出,欧叔看到搜救队晚上点燃的篝火,找到搜救队被救出,搜救队看到健云扔在地上的纸条,找到了健云,白荷则被山里的老虎哞哞驮回来。

  七天里,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一个感人的故事……

  那么,假如掉进河一一床一一底下的地洞里的是你,你会怎么做呢?像白荷他们一样坚强地生存下来还 是选择害怕,等人来救你呢?假如掉进地洞是我,我没有勇气生存下去,我会害怕,会退缩。看来,在生活中,学会坚强很重要,当然,勇气也是不可或缺的。

  这让我想起了生活中的'我,不够坚强,没有什么勇气。

  这也让我想到了一件事,四年级时,老师推荐我评选三好学生,我不敢相信,但是我还 是写好了稿子,想:我一定要有勇气,一定要把稿子读得顺,一定要自信!可是,一上台,我就胆怯了,声音颤颤巍巍的,稿子读得坑坑洼洼的,和自己说好的勇气和自信一点都不见了。

  这七天,他们遭遇了许多困难,但是他们总能将它解决;这七天,他们每天都在想着自己的家和家人;他们经历了许多绝望,他们多少次想要放弃,但是他们又再一次坚强地站了起来。

  我们与他们同龄,但是我们却不能做到像他们一样的一团一结,我们一定会不知所措。也许,我们也需要一个这样的七天,也许我们也应该试着去体验风霜,这样,我们才能真正长大!

读《七天》有感10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字叫《七天》的小说,它是马来西亚作家许友彬创作的一部儿童冒险故事,这本故事书我非常喜欢。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辆校车在行驶中突然掉进一个黑暗地洞里,和外界失去联系。车里载有四个学生——善良的白荷、勇敢的健云、娇弱的晓玲和自私的君顺。他们和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惊心动魄的历险。在共同面对困难的过程中,四个孩子坚守“我们一定能出去”的`信念、放下恩怨、相互扶助、穿越种种险境、解开种种谜团、健云不但聪明而且很勇敢,他在七天当中用他所掌握的知识,帮大家解决了吃饭和喝水的问题。所以我们平时要多读书,做个有知识的人学会更多知识这样在关键时刻总会有用的。白荷心地善良有爱心,当君顺发高烧时大家都不理他,只有白荷照顾他……

  在洞中他们吃了早被公认已经灭绝的总鳍鱼,欣赏了璀璨的水晶秘密花园,摸到了巨型蜻蜓和如伞盖大的荷叶,而且还找到了君顺的祖母。

  四个学生的互相帮助和奇妙的旅程使我深深地喜欢上了《七天》这本书。本可以和健云、晓玲一起早日走出险境的白荷,却甘愿留下来照顾生病的君顺;我也喜欢知识渊博的健云,他带着晓玲逃脱危难时向白荷许下诺言:两天之内必定回来救她。明知在期限内无法回到那个地洞,却依然诚实守信,实践了诺言。我还喜欢晓玲的天真可爱、阿布的乐于助人……穿越了种种险境,最后一一得救。

读《七天》有感11

  七天可以改变一切,七天可以创造一切,而七天又可以奉献一切!七天中所包含的不只是时间的概念,它所承载的而是世间最无私的爱和一颗颗感恩的心。情义、善良、友爱都在这七天中完全的绽放,毫无保留的绽放,使世间充满了爱的气息,使人人感受到了人间真爱!书中的主人公“淘气包”欧皮皮是一个机灵聪明而又十分顽皮的孩子。正是因为他的顽皮,所以时常惹父母生气。但自从他参加了爱心交换活动后,他像是忽然懂事了,不再惹父母生气了。它参加的活动是与新疆的一户贫困家庭交换生活环境。当他来到那里时,眼前的一切都与他心中所想的高山碧水截然不同,而他眼前的是一望无际的沙漠,时不时的还从远处刮来沙尘暴。虽然欧皮皮有些失望,但他还是在那里坚持了下来。同时,他发现了很多乐趣。在这七天中令他最难忘的就是他和关永川的故事了。关永川因为家里穷,没钱上学,所以恨那些上学的人,因此他没有朋友。欧皮皮知道后一心想帮助他,便将自己的.自动铅笔送给了他,还教他写名字。这样,欧皮皮和关永川成为了好朋友,从此改变了他。而在欧皮皮家的蛋蛋也通过自己卖报纸,来回报他的“父母”。在活动的最后欧皮皮收获了很多,知道了怎样做个好孩子。这本书仿佛是面神奇的镜子,从中我看到了自己,也看到了人间的真、善、美。最后欧皮皮的父母也愿意供养蛋蛋上大学。在现实生活中,同样有很多贫困的孩子,我们也应该像欧皮皮一家一样,献出我们的爱心,用每颗爱心创造奇迹。让爱撒向那需要光明的地方吧!未来将会更美丽,七天终将成为永恒的奇迹。

读《七天》有感12

  “疲惫的思维躺下休息了,身体仍然向前行走,走在无边无际的混沌和无声无息的空虚里。”暑假马上要结束了,逛教辅的时候看到了《第七天》大大的蓝色海报,只一眼,就被完全吸引。

  顾不得下午四点目眩的阳光,顾不得公交车上的颠簸,顾不得用手背揉揉微红的眼眶,在近一小时的返程中狠狠看到了“第三天”。从前年上高中就很少这样舍不得放下一本小说了,一开始只是忍不住动手撕开塑料封皮,在等一个信号时终于开始满足的沉迷于余华淡淡的叙述里,什么都不在乎了,单单还记得空出掌心不让汗水贴上书页的小心翼翼。

  第一天?第二天?早不可划分开,早已被颠簸的车在脑海中糅合在一起,记住的,是一个个真实的、鲜活的人和属于他们的故事。他们又笑又哭,他们抱怨社会的无情残酷却又止不住对未来的憧憬,他们是城市的龙套是城市中记不住名字的路人甲,但他们依然挣扎在绝望中活着,努力想要长成一棵大树——站紧在那片土地上,同时为身边人洒下阴凉。

  一个婴儿打破了铁道工的生活,从此父子俩相依为命,“我”完全占据杨金彪的生活,他们也互相抛弃过,却发现已习惯那份亦步亦随的温暖,父亲的倔强与柔情勾勒出最坚定的亲情,因此我在看到父亲死前悄悄去大青石时眼泪终于落下。父亲一直是内疚的,他后悔收养了“我”、让我过不上生母的好生活,他后悔为结婚抛弃了“我”,所以在生命终结时满脑子是看看大青石,纵使物是人非。而“我”视为母亲的杨月珍之死让我不解,只是车超速吗?她在贫瘠的年代用自己的健康换来了两条小生命的茁壮,在她终于要去女儿身边享福时,为什么让这样一个“母亲”死去呢?努力甩开残酷的猜测,我宁愿相信作者是为了有人去照顾那27个婴儿啊!鼠妹和伍超的故事无疑是最催泪的,他们是生存在城市底层最直接的代表,踏实肯干却处处被欺负,他们为生活争吵,又很快和好继续为想象中美好生活打拼,他们单纯的想让对方过得更好,哪怕只是一丁点儿的温暖也足以支持下去,却阴差阳错双双死亡,最后只能错过新娘最美的时刻。拆迁造成夫妻意外离世,年幼懂事的女儿只能毫不知情的坐在掩埋了父母的废墟旁等待,善良的夫妻不为身死而愤恨,只是放不下孩子,甚至还不断感谢减学费的“我”。即使只读了一遍,他们在我脑海中仍都留有鲜活温柔的印象,若以上是苦辣中透着柔和暖意的.大餐,那下棋下的毫无章法的警察与“李先生”无疑是清凉有趣的小菜,十年前互相憎恶,十年后反而成了不忍分别的老友,世事难料建,连杀身之仇都一笑而过了,又还有什么怨恨放不下的呢?谭家菜一行人则是饭后的小水果一盘,用简简单单的一小块温暖带给“我”继续找寻下去的勇气。

  听很多人说:最近的距离不是紧贴在一起,而是共同看着同一个月亮。因为大家都联系在一起,即使这带子无法触碰,也由心底散发出融融暖意。父亲、杨月珍、鼠妹…数不完的小人物相互穿插在一起,为彼此哪怕只是挡住几滴风雨,在寒冷中他们通过这张网相互偎依,分享着一丝丝的暖意。那一点一滴的温暖,就如同漫漫长夜中点亮了黑暗的星星之火,无数的光芒汇聚在一起,最终成为了一条光的长河,它在无尽的岁月里,一直缓缓流淌,带给努力生活的人希望。

  又一次这么深刻的体会到,死亡,是这样让人不甘,却只能学习微笑着接受。上一次,是初一时爷爷去世,我甚至还没为小时候糟蹋了他的心意而道歉,还没来及把年级第一的奖品展示给他,还没来及长大,他便急匆匆因肺癌离我们而去。从此只能怀念,怀念老房子里调皮的猫,怀念冰箱里不时塞满的肉排,怀念那双让我有些畏惧的眼。从此只能对着照片哭泣,爷爷却夜夜都不肯来我的梦里。

  日子一天天累积,走在生活的路上,一定会失去些什么。因为我知道有些东西注定会失去,所以我屈从于现实拥有的温暖,慢慢学会珍惜,珍惜拥有的点点滴滴的记忆,这样才不会在某天失去时措手不及,只能在万籁俱寂的晚上怀念手心中曾握紧的温度。

  饭后沿河堤跑步,回头时,远远跑过的桥头已只见明明灭灭的车灯,我的路依然在黑暗中等待着我,没有星空,却有一盏盏的灯光从后方呼啸而过,用一片片温柔的橙黄照亮了前方的阴暗与坎坷。

  奔跑在无尽又短暂的旅途上,掌心握紧的暖意带给我让我一直跑下去的力量,坚信终到达“树枝上结满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摸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那般阳光盖在身上的温暖彼方。

读《七天》有感13

  如果问我现代中国写小说的,我喜欢谁。在我18岁的时候,我会说我喜欢梁晓声,那时候我渴望长大,渴望了解那些我不曾经历的岁月。如今,我想起两个人的名字。拧巴的刘震云能让人笑,平和的余华能让人哭。不到两日,无需通宵落夜,用闲时看完了购于网络的余华新作《第七天》。

  按我平日阅读的速度,13万字的文字一天就能读完。也许是出于好吃的糕点要放一放不舍得一口吃完的心态,我读得比较慢。尽管读得比较慢,两天也读完了。是的,对于识字的任何人而言,这都是一部读得进去的小说。甚至对于有点文字功底的人而言,会夸言说,这样的小说我也可以写得出来。他的自信可能来源于小说所涉及到的人物故事,你几乎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一对应的素材。比如孤儿千里寻亲,比如女朋友卖淫男朋友负责交易,等等不一而足。唯一体现小说家艺术技巧的可能就是,用“七天”的叙述结构,用死者的视角,描述了一个活着的世界。也许,你可以偷取作家的灵感,复制出比《第七天》更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但你无法复制出余华一贯而有的描述灰色现实天生具有的审慎情怀,只是这一次,异于先前的作品,也许是基于主角为死去的人的叙述需要,语言颇为冷静、情感相对克制。余华在一次文字采访中说,这是他最接近于现实的一次写作,以后再有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我很庆幸,作家找到了这样一种方式,去嵌入现实,让我们读到了这样的作品。在阅读刘震云描写的那个我不了解的农村生活时,我会发出是这样么的质疑,而对于《第七天》而言,我会自信的'说,是哦,这就是我们正在经历的生活。你可以认为,小说应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但我想说,也许余华有这样的野心,这部小说是留给后世的人阅读的。在那个时候,包括弃婴行为、冤假错案、社会等级深严等小说涉及到的类似见闻,都会让当事人背上沉重的道德枷锁,他们可以通过小说了解前世现实,让人明白时间流过的痕迹。

  诚如,谈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的脑海中会浮现出,加勒比海沿岸一个家族七代人密集生活的场景。《第七天》会让我想起,也许,在我们未来故去而前往的地方,有鲜花、有温情,尽管它的名字叫死无葬身之地。作者将死后没有墓地、没有亲人关怀的死者归去地,命名为死无葬身之地。不得不说,是故意曲解了中国人一句骂人的话的字面意思,极具反讽意味。而事实是,难道它不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写实现今么?这不禁让我想起一则亲身经历。70岁的老母去探望他病重中的教友。寥寥几语,病榻上已经不会说话的朋友已经眼角渗泪。医生宣布最后通牒,在医院靠注液多则7日,回家多则一日。据说,在第三人见证下清醒地分配了她几百万的财产之后,她的儿女们当日就将她接出医院,可她硬是不吃不喝熬过三日才身故。听后我不禁唏嘘,让老年人优雅的老去,难道不是儿女的一种责任么?她会在那个死无葬身之地得到属于她的温情么?似乎从这一点而言,好的小说能让人离死亡更近。

  昨晚睡前,在一本散文集里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摘录如下:在一个家里,儿子守着父亲老去,就像父亲看着儿子长大。这个过程中儿子慢慢懂得老是怎么回事。父亲在前面瞠路。父亲离开后,儿子会知道自己四十岁时该做什么,五十岁、六十岁时要考虑什么。到了七八十岁,该放下什么,去着手操劳什么。也许,这是作为中年人的我,看完《第七天》后,留下的用别人的话描述的一个注脚。仅做结尾。一千余字,比起小说凝练的文字,读后感已显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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