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

时间:2022-09-24 22:53:41 名著读后感 投诉 投稿

名著读后感【推荐】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名著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名著读后感【推荐】

名著读后感1

  此刻的中国经济发展,科技腾飞,但有谁想过在这繁荣的背后,是没有没落,腐朽的封建前身。

  悠悠中华五千年礼貌,创造的艺术价值,礼貌数不胜数。火药、造纸、指南针、印刷术,中国人总在嘴边津津乐道的四大发明,在千年之后真的被发扬光大吗?历史告诉了我们:“没有”。西洋人用装有火药的枪,席卷世界时,以无朝自居的人们却对之不顾,而对冷兵器情有独钟。洋人利用自我“拿来”的东西为己所用,使其不断创新发展,相比之下,“天朝”仍在自欺欺人的“吃着老本”,原地踏步。耻辱黑暗随之而来。

  外国人总善于从别人那“拿来”变成自我的东西,为什么中国人就学不会这样呢?洋人拿着中国人的'火药、指南针,使其变成坚船利炮,一度成为海上霸王,而中国不“拿来”只理解“送来”,并且有的是“硬塞给”的。其后就是一次次的失败,没有足够的实力如何与敌人抗衡,难道受人宰割?没有了武器。别人拿枪口顶着你,你不得不做啊!可怜的中国。不然怎样此刻还是个发展中国家?

  可敬的鲁讯先利用他的文章想唤醒麻木沉睡的国民,阐明对待本国文化和外来文化遗产的态度。批判送来送去,主张拿来,批评了种。种错误态度,指出要批判继承文化遗产,即拿来主义,可又有几个人能醒来,不在昏睡了。

  占有、挑选、创新、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才是发展的王道。

名著读后感2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一书,我认识到自立自强是战胜困难的法宝。

  书中写的是:鲁滨逊在航海途中遭到风暴的袭击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他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劳动盖起了房子,种植谷物,驯养山羊,坚强地活了下来,过上了自给自足的生活。

  从鲁滨逊身上,我看到了一个自立自强,勇敢地面对困难的高大形象由此我想到了自己面对困难的'态度。

  去年暑假,我参加了少年军校训练。早上5点起床叠被,空着肚子,绕军营跑上五圈;烈日当头,一动也不动的训练姿势,大汗淋漓,蚊虫叮咬也不能动一下。这平常的训练却让我叫苦连天,当时我以为再也没有比>军训更苦的事情了。可是,比比鲁滨逊吃的苦这又算什么?

  我们这些小同学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从小就有着优越的生活条件,得到了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多少亲人无微不至的关爱,根本没有尝到过苦的滋味,干什么事总

  喜欢依赖别人,遇到困难,就常常束手无策,只会向亲友师长求助。同在荒无人烟的荒岛上的鲁滨逊相比,我们哪有一点自立自强的意识?老师说我们是社会未来个主人,可我们小事都做不好,怎么去建设未来?

  我们真的应该像鲁滨逊那样靠自己的努力克服一切困难,从小事中培养自立自强的品质;像鲁滨逊一样,不拍一无所有,不拍艰难困苦,用自立自强的法宝,去战胜一切困难,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新生。

名著读后感3

  19世纪末的美国,一位勇者他将手中的笔化作利刃刺向残酷的黑暗社会,为人们开启了光明的时代。他,就是欧亨利。有人说,欧亨利的作品一部美国生活的百科全书。小说中的主人公从为了送给爱人一件圣诞礼物而卖掉自己最心爱的东西的年轻夫妻到为爱牺牲自己事业的甜蜜爱人到为鼓励年轻画家活下去而身染重疾的老画家,这些人都是大城市中小人物,可他们都抒写着人间真情。

  我们可以在“警察与赞美诗”里找到社会诟病的“真凶”,在“财神和爱神的较量”中收获了“麦琪的礼物”,在“最后一片常春藤叶”上体会了“爱的奉献”。这些故事都极具戏剧性,令人啼笑皆非。再加上他那幽默风趣的语言,出人意料的结局,让人在吃惊的.同时,又觉得合情合理,在忍俊不禁的同时,又感受到一种难以言表的悲哀。这种“含泪的微笑”给人内心强大的震撼。

  体贴的黛拉为了给丈夫一件像样的圣诞礼物剪去那一头棕色小瀑布一样的点缀隐隐波纹能够反射出点点光亮的秀发,送给吉姆一条白金表链。她也迟疑过,不经意落下了两颗眼泪,落在破旧的红地毯上,可很快地就消散了。同时,吉姆为了给妻子一件礼物,卖掉了家里祖传的金表为妻子换来了精致的发卡。虽然两人并没有如愿以偿地送上合适的礼物但这对夫妻已经受到了来自对方更珍贵的礼物——体贴,细心和真挚的爱。

  轻轻合上书,静静地闭上眼睛,回想起与家人的点点滴滴,心被一种名为爱的暖流拂过,从前常常希望他人能为自己付出什么,却从未用自己的力量关爱、奉献于身边的人。只记得父母为了我们忙碌的身影,他们的爱,确实如文中所说的那样,无私的奉献给爱的人,我便一直是受利者。于是暗暗地对自己说:下一次,要用爱的名义给予对我好的人暖暖的回报。

名著读后感4

  我以前听同学们说《狼王梦》是一本好书。《狼王梦》这部小说具体写了什么?我迫不及待地走进它,一探究竟。

  在第一章中,紫岚痛失丈夫,身陷绝境,艰难地产下五匹狼仔。老天爷却轻而易举地夺去了一匹狼仔的性命。紫岚少了一匹狼仔,就少了一份培养狼王的希望。

  紫岚着意培养黑仔。因为黑仔得到了黑桑全部的遗传基因。但她忽略了天空中的金雕。黑仔被金雕带上了天空,成为金雕的腹中之食。紫岚猎食归来,见到这一切,她向着天空中的黑点,无奈的哀嚎一声。她失去了和黑桑几乎相似的狼仔。她的希望落空了。

  在儿子蓝魂儿被猎人捉住后,紫岚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的尊严,她忍痛一口咬断了孩子的喉管。她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厮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但她却不伸出援手。这些看似太残忍了,可这却正是紫岚母爱的体现。咬断孩子的喉管,紫岚悲痛万分,但她是想给儿子留个全尸,保护儿子的尊严。紫岚希望自己孩子中的一个能成为狼王,继承丈夫的传统,她必须让孩子得到锻炼,因为这也是狼生存必须具备的条件。紫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她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婚姻,她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紫岚的母爱是深沉的!

  到最后,母狼紫岚是否竹篮打水一场空呢?这不得而知。她为了狼孙的性命,也为了狼王的梦想,与金雕誓死一搏,血洒碧空。她为的是有朝一日,她的狼孙中会有一只成为狼王。

  一直以来,狼在我心中是凶残的。紫岚却让我看到了她凶残背后母爱的深沉与伟大。更让我感动的是她为了既定的目标不懈追求,勇于面对困难。

名著读后感5

  谁没有过懵懵懂懂的童年?谁没有过敏感脆弱的儿时?可疲于现实的我们现在都已经快忘光了,每天生活的琐事、现实的残酷让人烦不胜烦。可静下心来和儿子一起读了这本《一百条裙子》,倒让我想起我的童年了。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敏感自卑而又自强的穷孩子,同学们那不无恶意的取笑让她无所适从,一时想融入集体的冲动让她口不择言的说出了一百条裙子的谎言,从而一步步陷入了无法自圆其说的.境地。而她的同学佩琪却又无法设身处地的理解她的尴尬,一而再再而三的拿她的这句话来刺激她,玛蒂埃呢,虽然同是穷孩子,能体会旺达的痛,却不敢勇敢的站出来做出正义的选择,懦弱也好,自保也罢,反正就是无所作为。最终事情以旺达不堪忍受而远走他乡告终。

  虽然紧接下来的事情还算是比较喜剧的,佩琪和玛蒂埃想找到旺达和她做好朋友,而且她们的努力也换来了让她们心安的结果,可我认为,如果不是绘画大赛上旺达的一百条裙子的作品是那么优秀的话,别人是不会在意旺达的离去的,佩琪和玛蒂埃也不会对旺达的离去产生自责的。孩子固然有孩子的思维,可她们心底的善良到底是有限的,我们能做的还有很多,除了让她懂得善待他人,还应让她懂得理解别人的痛,就如同他自己的一样。我是这样想的。

  总之,无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谢谢刘老师的推荐!以后又有什么好书的话告诉一声,谢了!(附:孩子自2岁起,我们就一直睡前一起看书讲故事的,从没间断过,那是我俩最幸福的时候 !)

名著读后感6

  “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我拿来!”

  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自我的思想被别人的思想统治!这不是说我们排斥所有的思想,在对待别人的思想能够采用拿来主义!鲁迅在阐述拿来主义时这样精彩的'写到: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毛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

  仅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拉伯的烟具都不一样,确能够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必须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能够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对待别人的思想也能够研究和挑选。那里想强调的是研究是挑选的基础,在思想上切不可人云亦云,要吸收对自我有用的东西!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某些人为了自我的一些原始欲望而放弃自我的思想,这是一重悲哀!

  在历史上有许多人为了维护自我的思想而失去了高贵的生命!而有更多的人则在别人思想的统治之下低贱的活着!

  人类因为有思想才与动物有了本质的区别,我们经常这样骂人:你这畜生!为什么骂“畜生”呢因为畜生是没有自我的思想的!

  在中国的社会里,在思想上出了不少伟人,但更多人的是思想的奴隶!因为统治者明白思想的威力,他们都擅长用思想来统治人民!所以,人们大都还在麻木!所以我说:醒醒吧!

名著读后感7

  《恐龙王诞生》读后感

  《恐龙王诞生》是一本讲述恐龙帝国传奇历程的书。它主要描述了一个发生在恐龙帝国的故事,马尔斯恐龙王国的王子苏古里侵略占领巩古尔王国,国王被杀,王后将唯一保存下来的恐龙蛋取名雷,交给三角龙卫士带大。雷长大后立志捍卫国家、夺回王位,先后结识了霸王龙木梨、鸭嘴龙博多和翼龙思哲维,并与他们成为出生入死的患难之交。他们就此踏上充满凶险、悬疑、勇敢的漫漫征程,与凶狠的敌人展开帝国之争并取得胜利。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这4只恐龙真诚的'友谊所感动,被他们坚定的信念所感化,被他们不朽的传奇所感触,被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所感召。这是我所读的关于恐龙的最好的书,内容是那么精彩,描述是那么生动。他们用毅力战胜凶险,用智慧化险为夷,用友情感化丑恶,用勇气迎接挑战。他们的友谊是永恒的:木梨面对数百霸王龙士兵,毫不畏惧,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护朋友;博多年老无力,但为了朋友也是出生入死;为了复国,一行人勇闯王宫,与上千敌军决一死战。这本书生动有趣,更是感人至深,它将我带入书的意境中,与书中人物一起喜怒哀乐、感同身受。书中人物被刻画得入木三分、栩栩如生:主人公雷,他勇敢机智;木梨,他豪爽莽撞;博多,他镇定有谋;思哲维,他神秘酷毙。最令人印象深刻和感悟的,是他们之间真诚深厚的友谊,是他们为朋友而视死如归的大无畏精神。反思我们人类的现实生活,朋友间经常为小事就反目成仇、闹绝交,为蝇头小利就工于心计、互不相让。书中的恐龙,应该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

  《恐龙王诞生》是一本值得阅读的书。打开它,你将感受到恐龙帝国的尊严;阅读它,你将与恐龙的信念同行!

名著读后感8

  读了朱自清写的《匆匆》后,我受益匪浅,它使我知道许许多多的道理,它使我终身受益。

  时光匆匆,八千多日子从朱自清眼前溜走,他无奈!而我也知道,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它不会说为谁而停下前进的脚步,也不会说因一些事而时光倒流。时间犹如钟般发出一阵阵清脆的声音,“滴答滴答”声经常回荡在我的耳边,我知道,这是时间正一秒一秒地减少。我们的生命的时间也一秒秒地减少。

  时间流逝得飞快,已是20xx年了,我们还是无所作为,作为十三四岁的我们,有什么作为呢?只有玩罢了,只有浪费时间罢了。我觉得我们应该把玩的时间用来学习知识,就像鲁迅说的那样:“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来写作罢了。”岂不是很好?

  孔子曾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呀!一去不复返的时光如河水,日夜不停得流着。我想,世界上什么是最宝贵的?金钱?不,是时间,时间是最宝贵的。我们看不到它,也摸不着它,既然如此,为什么时间是最宝贵的呢?富兰克林曾说:“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的的材料。”即使你有亿万财产,但到你死的时候,你能把他带走吗?你真能带走时间罢了。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时间,你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匆匆》让我懂得了要珍惜时间,要珍惜好每一分每一秒,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做无限的贡献。

名著读后感9

  朋友介绍《解忧杂货店》给我的时候,我看到作者是东野圭吾就觉可能又是一本惊悚的悬疑小说了。耐着性子读完后惊喜地发现,作者一改以往所写的推理小说框架,推理情节贯彻全书,悬疑而不惊栗,内容紧凑却又轻松,布局精妙。

  各式各样的烦恼人人都有,东野圭吾先生运用了小说撰写技巧将人们心中深层的烦恼编写成感人的故事。故事背景以日本的一家传统杂货店作为空间的主轴,巧妙地运用了这家杂货店,让时空在此交汇成一个点。在杂货店的前门让书信穿越时空相互往来,串起整部书吸引人的内容。故事以三位孤儿院长大的孩子,由于某些动机抢夺钱财逃到了这家杂货店而开始。小说最重要的主题——烦恼经由手写的书信来往,丝丝入扣的情节牵引读者的心随之起伏。

  如果问我这本书最想推介给哪些人阅读,我想应该是给对自我缺乏信心的人。当我读完时,思考与揣测作者想要传达什么样的人生观给读者?我个人解读如下:人需要对自我有相当坚定的.自信心,成功在于自信心而非在于选择;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无论身处什么样的环境或是面对未知的未来,自己才是的控制者;每个人都需要诚实地面对环境给予的挑战;烦恼来自自己无法控制的外在人、事、物,而我们却如着魔似的想要控制无法控制的环境状态。

名著读后感10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名著,叫《城南旧事》。

  这本书分为很多个小故事,在《城南旧事》中,这些形形色色的人陪伴着英子度过了她难忘的童年……第一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也是《城南旧事》的序言。叙述了英子在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问爸爸为什么要系铃铛、想为骆驼剪肚皮底下的绒毛,以及问妈妈春天骆驼去哪儿了这几件小事。当我读到天真的英子学骆驼咀嚼时,不禁笑了起来。多么可爱,多么天真的孩子啊!童年是最幸福、最无忧无虑的时光。在这充满童真的时光中,每个人的做过傻事,连小英子都不除外。第二章叫《惠安馆》。英子遇见秀贞和妞儿,并帮助她们重逢,多么感人啊!第三章是《我们看海去》,讲了英子与“小偷”的故事。他是英子的知心朋友,小英子却在无意中出卖了他……这些章节都细腻生动的描绘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表达了英子对童年的留恋以及对老北京城南的思念。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幼儿园的时候,是否也这么由天真无邪变成现在的样子?童年总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因为它没有罪恶,也不懂得罪恶。在它的眼里,什么事都是最简单的,没有什么复杂之处。所有人都是善良的,哪怕那个人是强盗,是土匪,他也有真诚的'一面,他的心底也有最纯洁的地方。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也许我们该学学那些小孩子,用童眼去看世界,因为这也是有太多好处的,就像英子那样,如果她当时和其他人一样认为秀珍是疯子,也不会拥有这段珍贵的情谊;如果她当时遇见小偷是慌忙逃跑,说不定就没有下面的故事了。一件事不要把它看得那么复杂,先用最简单的眼光看它,如果看不透,再一一解开它的秘密,这样会轻松许多。来吧,让我们以后用童眼先看这个世界!

名著读后感11

  假期里,我再次读了苏联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被书中内容深深吸引,对主人公童年经历深感同情,对这部经典著作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对童年、对人生有了新的感悟。

  主人公阿列克谢的父亲得了重病死了,小弟弟出生不久也死了,妈妈也改嫁了,他只能生活在他外祖父家,弱肉强食、尔虞我诈、为争夺财产而争吵打架是这个小市民家庭司空见惯的事,只有外祖母真正关心和爱护他,成为他唯一的保护人。她的真诚、善良、宽容的好品德,以及她优美动听的歌谣和童话故事,使他从痛苦、悲惨和绝望有了快乐和光明的希望。对他来说,童年没有快乐,只有痛苦,没有悠闲,只有劳累,没有开心,只有伤心,没有自由,只有压制,但他在痛苦中学会了坚强,克服了困难,勇敢地走向人生。

  这本书使我深深感到:童年是一本书,它书写着我们童年中发生的故事,有快乐的,也有伤心的,还有烦恼的;童年是一幅画,它描绘着我们童年的五彩缤纷和绚丽多彩,有幸福的红色,有痛苦的黑色,有愤怒的'黄色,有忧伤的灰色;童年是一杯多姿多味的饮品,它饱含着我们童年各种滋味,有时它是一杯甜甜的果汁,有时它是一杯苦苦的咖啡,有是它是一杯淡淡的白开水,有时它是一杯浓浓的奶茶。我们应该好好的珍惜、细细的品味、慢慢得感受童年,就像阿列克谢一样,坚强的面对困难,独立的面对生活,勇敢的走向未来。

名著读后感12

  小主人公安利柯是一个刚刚上四年级的学生,出生在一个生存绝对富饶的知识分子家庭。他学习勤劳努力,待人诚挚友善,安利柯的父亲是位工程师,家里的条件也算是小康,他的父母都是乐善好施的人,常常教导安利柯要帮助穷人和有困难的人。

  《爱的教育》是世界儿童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日记体小说,这部小说通过一个小学生的日记,以充满儿童情趣的幽默语言,记录了孩子们在整整一年中学习生存的点点滴滴。全书故事简单,风格质朴,感情浓烈,展现了一幅幅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的动人画面,是一九世纪意大利最伟大的一零本小说之一教育名著读后感。

  安利柯的身边有着一群心肠善良、充满爱心的'同砚。班长代洛西是个热忱的孩子,当他得知克洛西的父亲是服刑回来的人时,为了不伤同砚的自尊心,他小心翼翼地保守着这个秘密。当面临克洛西的父亲的时候,代洛西真挚的话使这个曾经失足的人感到了人间的真情

  苏霍姆林斯基是前苏联教育头脑的集大成者,是当代鹤立鸡群的伟大教育理论家和理论家。

  《苏霍姆林斯基选集》是他一生心血筑就的纪念碑。人们在这纪念碑面前,可以玲听到许多烩炙人口的有益教诲;可以汲取到许多用来丰富和指导自己工作的理论和经验;它可以作为一面如何做人的镜子,给人以启迪;它更是一部全面造就人的教科书、素质教育的教科书,给人以借鉴。

名著读后感13

  当我在乡下看见一只只小鸭子路过田野的时候,便不由自主的想起了丑小鸭的故事:丑小鸭的兄弟姐妹都是长着一身金灿灿的'羽毛,而它却与众不同,长者一身黑黝黝的羽毛,因此不受大家的欢迎,十分自卑,而且它妈妈也不喜欢它,还把它赶了出去。它独自流浪到一块沼泽地,讨好那些野鸭们,但野鸭也不喜欢它。它还差点被猎人打死。在黑暗里,它顶着狂风跑到一个农舍。但因为它不能生蛋,发不出咪咪的叫声,又被母鸡和公猫赶走。后来, 它还受尽严冬的折磨,差点被冻死。但是它并没有生气,反而很想与它们做好朋友。

  一只处处受排挤,受嘲笑,受打击的鸭子。但是它却一直怀有一份美好的梦想,因为这份美好的梦想,它在困难面前没有绝望,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地奋斗,终于成了一只人见人爱美丽高贵的白天鹅,它感到了幸福,感到了温暖。

  看了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外貌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内心是不是美的、纯洁的。就算是丑小鸭也能变成白天鹅的。一切都源于它心中那一份永恒的梦想。大家都能成为一只展翅飞翔的人见人爱美丽高贵的白天鹅,只要你坚定信念,拥有美丽的梦想,并坚持不懈地去奋斗,你会成功的,你会变成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让我们变成人见人爱美丽高贵的白天鹅,一起在广阔无际的天空中展翅高飞吧!

名著读后感14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大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一个人的好与坏是由法律、真理来判断的,那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在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奇妙地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鸡,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 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学他们一样,反而会害了别人。

  因此,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它当成教科书。

名著读后感15

  这个月我读了莎士比亚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莎士比亚小的时候十分热爱学习,正好有一次有人请他们一家看戏,虽然莎士比亚当时很小,看不懂里面讲的是什么,可是莎士比亚十分羡慕那些站在舞台上蹦来蹦去的人,再会家的路上,莎士比亚说;"我长大了也要像他们一样。''"什么?''爸爸十分惊讶的说,他的爸爸说;"你真的'想像他们一样?''"是''莎士比亚坚决的说。爸爸说;"我绝对不会让你像他们一样的'爸爸大哄到,

  七岁时,莎士比亚要上文法学校了,他觉得文法老师太厉害了,还有一次要提出不上学了,当他们的领导死后,他们一家没了靠山,于是,莎士比亚从此呆在家里,有时还在打工赚钱养家,迫不得以莎士比亚外出打工赚钱,起先跟着一个小的戏团,收入十分低,于是,找了好长时间才找到一个大一点的剧团,莎士比亚先是在那里干杂工,干的很好,慢慢的升到了主演员,最后又当上了编戏的,编了好几首戏,就这样一直坚持到老了。

  我们应该学莎士比亚坚持的精神,我以前就不这样,这是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个很小的故事,有一天,妈妈叫我去市场买菜,因为我当时小,菜市场有离我家很远,我走到半截,就感觉累,就又跑回了家,回家后,妈妈说了我一顿到最后还是妈妈自己去买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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