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名著有感(精华)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名著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名著有感 篇1
对于人生的理解,《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借贾府往事一一列举在读者眼前。曹雪芹,名霑,字梦阮,号雪芹,一生历尽沧桑,就因如此,才写出了传唱千古,震慑人心的《红楼梦》。以《红楼梦》把中国古典小说推上了顶峰,给我们讲述了贾府从繁荣昌盛到抄家破亡的故事,从而又写出贾宝玉与林黛玉的凄婉爱恋,把人生旅途中酸甜苦辣,变幻万千都跃然纸上。
正是因为《红楼梦》这般精彩,所以让我们对人生有更多了体会,对中国古典文学有了更深的了解。
我们的人生,正是如诗如歌般的岁月,有过开心的笑容,有过伤心地泪水,有过真心的悔责。谁都有过失败,曹雪芹笔下的宁国公也如同所说。我们的人生何尝不是一部多姿多彩的.小说,有各种各样的故事情节,只不过作者是我们自己罢了。人生如戏,没有人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样。
人生像一场旅途,正如我国伟大的思想家鲁迅说过:"上人生的旅途吧,前途很远,也很暗。然而不要怕,不怕的人前面才有路。"对啊,虽然有难关,但不怕的人才能挺过去。《红楼梦》中,钟鸣鼎食的宁荣府,最终也一蹶不振。人生几何,何必留恋人世繁华,不如努力拼一生,潇洒走一回。以免来去匆匆,白白流逝人生时光!想必这正是《红楼梦》想告诉我们的道理。
读名著有感 篇2
昨天第一次认认真真、完完整整的看完《红楼梦》一书,千百种情绪一起涌上心头。
我个人认为,黛玉的死是与贾母和王太太有关的,满府的人都知道宝玉钟情于黛玉,而贾母和王夫人却将宝釵嫁与宝玉,将黛玉活活气死,葬送了一个美丽无辜的生命。实是可气。
黛玉为宝玉哭尽了一生的.眼泪,最后却得到这么一个结果,可悲埃贾母、王夫人活拆一对鸳鸯,又该是什么呢?不过,黛玉死后离凡返仙,当了潇湘妃子,也是悲中喜啊!终于了结了凡尘,摆脱了世间苦难,离开了贾母等人,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黛玉断气之时竟是宝玉娶宝钗的时辰,想必,躺在床上的黛玉也看到了怡红院一边的景象吧。
黛玉死后,派小鬼将宝玉的心送回去。但重生的宝玉竟一反之前,看淡了儿女情长,放下了对黛玉的一片痴情。是喜?是悲?喜宝玉能重新做人,看淡世俗。悲枉了黛玉生前对其的一片痴情,宝玉竟能将这片情看得那么淡、那么淡……
人生人死,是前缘。
缘啊,孽缘!缘来缘去,一切随缘……
读名著有感 篇3
文中主要讲,一对夫妇生了一个孩子,可孩子只有大拇指那么大,所以他们就给孩子取名为大拇指,大拇指读后感。又一次,一个人买走了大拇指,下来,发生了一连串的怪事。他先如牛口,后进狼嘴........,可最后还是安全的回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身边。
我认为,大拇指虽然个头小,但智慧过人,不然怎么能如牛口、进狼嘴都没死,而且是进到了肚子里。他让我想到,我如果是他该多好,能进许多不能进的地方。他这种精神在我们这里就叫孝敬父母,牺牲自己让人买。不过他最后还是回到了父母身边。
这个故事真好看。
大姆指是一个神奇而勇敢的小人儿。
故事中的大姆指躲进了老鼠洞里,巧妙的躲开了两个坏蛋,藏在蜗牛壳里睡大觉。当他被吃到牛的肚子里的'时候他大声地喊叫,最后牛主人把牛杀了,汤姆才逃了出来。但是,他又被狼吞进了肚子里,然后他就指挥狼找到了回家的路。最后狼被爸爸杀死,他就和爸爸妈妈团聚了。真开心呀!
在这个故事里,大姆指真勇敢真聪明!
如果是我找不到爸爸妈妈了,我会怎么办呢?比如在商场里和爸爸妈妈走散了,我会找到总服务台广播一下,那样我就可以找到爸爸妈妈了。
如果是在大街上走散了,我会找警察叔叔帮忙给爸爸妈妈打电话,这样就可以找到爸爸妈妈了。
读了《大姆指汤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要勇敢,做事不要慌张,遇到困难要开动脑筋想办法。
大拇指汤姆。是一对夫妻想(要)一个孩子,一天他终于有了已自(自己)的孩子,他们高兴极了。可孩子和大拇指比大一点。有一次汤姆主动地要买(卖)给二个陌生人。(在)逃回家的路上他钻过老鼠洞,待过蜗牛壳,进牛咽喉,最后又到了狼肚子里。汤姆你真勇gan、聪明呀!汤姆你为什么这么小?你到了狼肚子为什么(没有)被咬死?汤姆我要向你学,学习你的大胆、帮助他人,关心父母、珍惜钱的精神。汤姆你真是一个titie父母的好孩子,我要向你学习这一点。汤姆你真可怜了,不幸的被吃进了牛肚子和狼肚子,在牛肚子和狼肚子里也不害怕,真勇gan呀。从这篇童话故事里,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人只有不怕困难,勇敢的面对困难,就一定能取得成功。可爱的拇指男孩,我多想和他做朋友啊!你们一定也很喜欢他吧?快来读《格林童话》吧。
读名著有感 篇4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无意中看见一本封面淡蓝而边角已泛黄的小书,好奇地抽出这本书,原来是我阔别多年的好友——《朝花夕拾》。上次与这位好友遇已是数年前,那时尚年幼的我读来只觉无味,更无心得可谈,但冥冥之中又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情感让我对它念念不忘,再去寻时已不知去向,却不曾想在此“重逢”。
现在读来,与先前的感觉又有所不同,原来那种不可名状的情感仿佛随着我的成长一点点地清晰起来。或许正是作者在“狗、猫、鼠”中严谨而不失童趣的仇猫理由,唤起了我记忆深处那片沉睡的光阴,想起那时常戏弄吵闹的小花猫,把小狗掉下的牙种在土里祈祷着长出一树小狗追着大狗。鹅在屋檐上又跑又跳的种.种童年趣事,现在想起仍忍俊不禁。再读到作者在百草园中的惬意与自由,又他让我眼前浮现出当初那个在田间追蝴蝶、采野花、躲蜜蜂的小女孩来。我几乎忘了,那就是童年啊!
又或许是“阿长和《山海经》”中作者对一本图画的迫切渴望,让我意识到自己生活在一个多么幸福的时代。让我想起那些被人们蹂躏后随手一丢的书本,想起那些被人们玩厌后扔在一旁的图画,想起那些蜷缩在黑暗角落的被遗弃的玩具。先生曾经梦寐以求的一本简单的图画书竟成如今我们不屑一顾的旧物。也许我不该用那个时代的价值观衡量如今人们做法的对错,但我们手是否正的在充裕的物质海洋中丢弃了我们的初心?一份关于求知,关于不弃的`初心。我在先生的书中读到阅读的初衷,读懂阅读中收获不止知识,真正的成长。
《朝花夕拾》中,作者无非想在纷扰的现实中寻找那些娴静罢了。而现实又是如此芜杂,于是先生索性在回忆中抄出了这篇散文集。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朋友,如果芜杂的现实令你无所适从,不妨造访一次回忆,因为总有那么一个片段,会拨动你最坚强又最柔弱的心弦,漾起一潭微波,告诉你只要举步前进,希望就会从脚下延向远方。
合上书本后的千头万绪汇于笔尖,诠释着我眼中的《朝花夕拾》。在先生的回忆中拾起我的童年,在怡人的阅读中收获成长。回忆固然珍贵,而现实是面向未来的,我们应活在当下,为日后夕拾朝花的美丽而不懈努力!
读名著有感 篇5
“治世之能臣,混乱动荡的时代之奸雄”。
这句话说的正是曹操。
在文学史上,曹操是大写诗作家,做出了重大贡献,故有“三曹”之说,其诗也直到现在传颂,流芳千古。
而在军事、政治上,曹操却是败绩者,故后称呼之为“奸雄”。假如除开官渡之战外,都以失败的'局势收场。曹操的败绩,之所以在历史上留下臭名,也正由于他胸怀狭小、疑伸疑鬼、固执己见。
“治风疾医术极高明身死,传遗命奸雄数终”中曹操疑伸疑鬼、贪身怕死,使一代医术极高明华佗枉死在狱中,《青囊书》也从这个时候起没有流传下来。
曹操翘尾巴,胸怀狭小,心理容不下于另外的人,杀杨修、祢衡就是实际的例子。杨修伶俐傲人,口才又好,但他翘尾巴,瞧不起另外的人,对于曹操也胆大妄为。故而曹操非常讨人厌杨修,心生杀念,把杨修斩尽杀绝。
而祢衡学富五车,记性令人吃惊,思惟快捷,并且为人板正,有胆有识,疾恶如仇,伶牙力齿。在曹操前面毫不客气地指责曹操手底下的虾兵蟹将,令曹操发怒不停,祢衡面不改色,尖嘴刻薄地说曹操不分贤愚,是眼球脏;诗书不读,是嘴脏;不听奉劝,是听觉脏;不懂历史,是身板子脏;不由得诸侯,是独自脏;想篡位,是心脏!“奸雄”曹操也容不下于祢衡,挟走了祢衡。
曹操的质量、野心、丑恶肮脏也被显露无遗!
一读到“治风疾医术极高明身死,传遗命奸雄数终”。曹操的文学贡献也被历史尘土所漫过,这尘土好比是许多人对历史中曹操的名声,“奸雄”也成了曹操。千古留下的臭名也不容令人摇头长叹,觉得伤心!
读名著有感 篇6
以前读过《鲁宾逊漂流记》有一点点感受。再次读它,感受更深切,有了新的领悟。
《鲁滨逊漂流记》是丹尼尔和笛福晚年时代创作的一部小说。他塑造的鲁滨逊是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一个理想化的英雄。他不仅赋予鲁滨逊种种人类优良的品质,比如勇敢、坚强、智慧和热爱劳动,并使他具有一个“理想”的资产者的所应有的实干精神,宗教信仰和严谨等。作者用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读者身临其境,让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可以说这是一本让人惊叹人类智慧和勤劳的巨大着作,同时也让人感受到生命的美丽。
《鲁滨逊漂流记》采用当时风靡一时的纪时性航海回忆录的文学体裁。主人公则以当时一名因过失被流放荒岛的水手的原形。他是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劳动者,是当时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地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勤于劳动并擅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的欣欣向荣的家园。他流浪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并且收服一位忠心的仆人“星期五”,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典型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当我再次读完了这篇小说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从根本上说,人离不开社会,也离不开健康的自我。”是荒岛经验使鲁滨逊那些被描述“原罪”和人类本性的欲望明白无误地显示出其社会性的本质。鲁滨逊的生存环境改变了:以自然为伴,与山水林木相守,孤独的生活形成某种宗教隐修的环境,迫使他和自我和自然对话。为他走出荒岛融入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把自己从绝望中解救了出来,支撑着鲁滨逊长达二十几年对生的希望的就是毅力,
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想起一句话:知识就是力量。鲁滨逊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独自生存二十八年,靠的就是他的智慧和劳动。假如他不去劳动,那么他只有被食人族吃掉的可能;假如他没有知识,那么他只有在荒岛上病死的.可能。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在荒野中搭帐篷,掘山洞,打围墙,为自己筑起一个安全坚固的“城堡”,免受食人族的侵害。有了住,还得有吃。从船上运下来的食品虽然不少,但确是有限的,如果不自立根生,就会坐吃山空。于是鲁滨逊又开始自己种庄稼,圈养家畜。荒岛上的天气变化无常,鲁滨逊上荒岛的第一年就病倒了,病得很重,一天到晚都昏昏沉沉。这时他运用了巴西人无论得什么病都不吃药而吃烟叶这个实例,成功地救了自己一命。
顿时,一个高大的形象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我不仅对作者独特的写作手法和丰富的想象力大为赞叹,更对鲁滨逊这一人物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受过生活的磨励,根本无法体会到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成天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只会空谈理想,缺乏认真扎实的奋斗精神。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气战胜困难呢?我不禁想到现在的一些人们,他们有的只因为受到了一点点小挫折,就产生了轻生的念头。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多么的优越。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热爱我们的生活。在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不要轻易就放弃了宝贵的生命。想象一下,鲁滨逊当年遇到了多大的困难,都能够克服,而我们现在的这点小麻烦又算得了什么呢?纵使生活中存在着千千万万个困难,但也共存着许许多多的精彩与幸福,我们只有多去挖掘、体会那些精彩与幸福,才会得到更多的快乐读过这样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英雄的传奇生涯后,我深深地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美好生活。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有着很多的困难险阻,也有许多磨难与坎坷会阻挡自己的脚步,使自己不能前进,但是我相信上帝在给你关上了门的同时也会给你打开一扇窗,只要有坚定不移的信念,持之以恒,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的精神,困难始终会被我战胜的!这就是《鲁宾逊漂流记》教给我的生命的真谛!
读名著有感 篇7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读名著有感 篇8
今年暑假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他神通广大,有七十二种变化,人们都叫他大圣。
师徒四人在去西天取经的路上,悟空付出了很多,打退了各种小妖。他不紧本领高强,而且非常聪明,随机应变,当师傅被敌人抓去时,他总是与妖怪周旋,救回师傅,他是真正的英雄。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一件事一定要坚持到底,不能遇到了一点挫折就半途而废,那样永远也不能取得成功!
读名著有感 篇9
提起鲁滨孙这个名字,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名字早已家喻户晓。寒假,老师给我们推荐了这本书。
鲁滨孙经常去航海, 也非常喜爱航海。一次航海时,海上发生了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部船员,除鲁滨孙一人,全部被淹死了,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重新开始了他的生活。他利用在破船上的.一些工具,建造了房屋、牧场、果园。生活毫不比城市。后来,在那个毫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几年,才回到故乡。
是什么让鲁滨孙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生活了二十几年呢?是他的乐观向上;是他的坚定不移使他安全回国。他不因自己流落荒岛而悲痛欲绝,而是把自己的好处与坏处排列起来,而且好处永远比坏处要多,要有道理。他不因一些很难完成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大幅度下降,每次考试都考得不理想。我反省道:我的成绩为什么会这样大幅度下降呢?后来,我发愤图强,寻找原因,重新振作起来,努力学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成绩突飞猛进。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功,就要坚持不解地奋斗到底,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心中的目标就一定会实现。
这些天,我常常常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道路还长得很,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种种困难,是鲁滨孙告诉了我答案。
读名著有感 篇10
《三字经》至今已有700多年,很多孩子都喜欢读,都是在老师、爸爸、妈妈的带领下读的。
我喜欢的书有简单的描述,63个有趣的故事,美丽的图片,尤其是书中的拼音,我可以自己读,不用问我的父母。
假期以来,我把《三字经》原文读了十几遍,有一小部分我能背。但是,父母要求背下来,我要加倍努力。《三字经》的内容不知道该说什么,爸爸妈妈说不用担心。在这段时间里,我也通过阅读小故事了解了一些内容。例如,我读了曹操儿子的.小故事,了解了三国时期的大英雄曹操,包括曹植、曹丕、曹张和曹冲。他们都是自己的儿子,但他们的爱好却大不相同。曹植很有才气,曹丕喜欢剑术,曹彰很喜欢跟猛兽打打仗,曹冲非常聪明,爸爸说这就是性相近,习相远,哦,原来是这样的。
寒假期间,我还读了《秘密花园》、《节奏启蒙》、《小学生校园诗朗诵》等书籍。通过阅读,我复习了拼音,学到了很多单词和一些知识。我想坚持很长一段时间,养成好习惯,为成功而努力。
读名著有感 篇11
我读了一本书叫《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是法国的儒勒.凡尔纳写的。是一本科幻小说,情节很丰富。作者以自己的角度来写的这本书。作者在书里面叫彼埃尔.阿龙纳斯是一个自然科学博物馆教授,很有声望。本文主要讲了他们去寻找传说中的“海怪”。可他们失败了,被传说中的“海怪”把船撞翻了。可教授和他的仆人还有一位鱼叉高手尼德.兰得救了,令人惊讶的是就他们的正是他们所说的海怪。这时他们终于知道了海怪的样子。它是一个大潜水艇叫“诺第留斯号”全身是磷甲似的金属让人看上去像一条大鱼。船长尼摩把他们请进船好好招待他们,不过不让他们在船上有特殊情况时出来。他们答应了,因为如果不答应他们就会死。接着冒险开始了。
他们去了很多地方,看到了很多鱼类,这对一个生物学家来讲是一个多麽好的机会呀!于是教授开始每天观察鱼类。有一天船长告诉了教授为什么他总是带在海底。
船长是个讨厌陆地的人。他要远离人类,在海洋中生活。于是他做了这艘潜艇,兵器是由不同的国家有名的工厂里出来的。他说这艘船的零件花了他很多钱,不过不算什么。教授这时才知道他很有钱。他说这艘船是他指挥把零件拼凑起来的,他可以算是这艘船的工程师。当教授问到他是靠什么来维持这艘潜艇的动力。他说:“用电。”“用电!?”教授很惊讶,说:“在海底怎么会有电呢?”船长说:“海水的`成分您是知道的。一千克的海水有96.5%是水,2.7%左右是氯化钠,其余就是小量的氯化镁、氯化钾、硫酸镁、硫酸和石灰酸。我从海水中提出来的钠,就是用来制造我所需要的物质。钠跟汞混合,成为一种合金,代替本生电池所需要的锌。而钠电池应当是最强的,他的电动力比锌电池要强好几倍。”
教授又问:“船长,那您是怎样提取的呢?电动机器消耗的钠的数量,恐怕要超过提出来的钠的数量。”
船长说:“教授,我并不用电池提取,我简单的用陆地上煤炭的热力就是了。”
“陆地上的?”教授着重的说。
“就说是海底的煤炭吧。”尼摩船长回答。
“您可以在海底开采煤矿吗?”
“阿龙纳斯,您将会看到我开采。我什么都是取自海洋,利用海洋发电,供给诺第留斯号热、光、动力,简单一句话。电给诺第留斯号生命。
我看完这段我觉得这个船长很有学问,对海洋很了解。学问很多
我很佩服他。后面还有好多内容我就不一一说了。想看的话去书店买吧。
读名著有感 篇12
“ 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向北走啊!”听到这熟悉的歌曲,大家一定明白了——这是电视版《水浒传》的片尾曲。
如果大家认为我今天是为了介绍电视剧《水浒传》的剧情那你们就错了。我要写的可是这本书的读后感。
《水浒传》作者施耐庵,故事主要讲述了:宋江和其它梁山兄弟一起与朝廷作斗争,最后被招安害死的'情节。在故事中人物众多故事情节复杂多便,人物的表情、动作描写的唯妙唯俏。我这才明白:《水浒传》与其它三大名著一样都有动人的故事和书中含旭着许多道理而文明世界的。
在《水浒传》这本书中共有一百二十篇故事,故事回回精彩,篇篇惊险。令我最感动的还是第一百二十篇的故事《宋公明神聚蓼儿洼,徽宋梦游梁山泊》了。这篇故事讲述了:宋江众多兄弟因为打败了方腊有功而获得官职却没想到贼臣童贯、蔡京等人互相钩结,让宋江、卢俊义这些忠义之士都死在了他们的手下。而宋徽宗黄帝却梦到了宋江等人说自己冤屈,徽宗次日早晨大骂贼臣却被童贯瞒过。日后,宋江葬在蓼儿洼日日显灵,梁山好汉忠义之事千古流传。
看完这本书令我回味无穷,你们看了吗?
读名著有感 篇13
我在读了小说《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感到十分感慨!
这个小说出自著名小说家丹尼尔·笛福之手,主人公是鲁滨逊,作者大大的发挥了他的想象力塑造了一个传奇形象,《鲁宾逊漂流记》描写的是一个19岁的少年鲁宾逊为了实现航海的梦想,不顾父母的劝阻,放弃了安定舒适的生活,最终踏上航海旅程的故事。在一次风暴中中,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岛上,从此开始了艰辛而漫长的孤岛生涯。鲁宾逊并没有被困难吓倒,而是敢于向自然挑战,向死亡挑战,建账篷、围篱笆、制器具、种粮食、养牲畜,与野人决战,救了野人“星期五”,一个人在荒岛上了创造了奇迹。最后重新回到了自己的故乡英国伦敦,结束了长达二十多年的艰苦生活。
鲁滨逊对待困难不低头,不放弃任何希望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我曾经想过如果大家也遭遇了和鲁滨逊遭遇的.一样的事情会什么样呢?惊慌失措?不知所措?鲁滨逊抱着乐观的思想在荒岛上待了28年,也许你感受不到什么,但你只要把它改变成准确的数字你就会十分震撼!28年就是10220天,也许你还是感受不到什么,10220天就是245280个小时,鲁滨逊是多么的伟大,虽然他没有为大家做什么,可我却觉得他的那种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令我受益匪浅。
读名著有感 篇14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谁都想当强者,在群狼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从前有两只狼,公狼叫黑桑,母狼叫紫岚,黑桑就有过当狼王的梦想,他身材魁梧,肌肉丰满,聪明机智,帅帅的他一生都想当狼王,他也有这个实力,可惜他却死在野猪的手中,紫岚为了实现他的愿望,一心培养狼儿,希望狼儿中有人能成为狼王。
紫岚妩媚动人,为黑桑产下五只狼崽,第五只刚出生就死了,剩下四只依次起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只有媚媚是母狼崽,黑仔长相最像黑桑,也最受紫岚的疼爱,他就是紫岚心中未来狼王,在母亲的溺爱中,黑仔渐渐长大,可惜梦还没有开始就被金雕叼走了。蓝魂儿虽不像父亲,但在紫岚的训练下也是机智勇敢,曾经只身冲进狗熊的窝内把狗熊逼出来,在没有食物的冬天救了整个狼族,可是他太冲动太勇敢,观察不仔细最后掉进猎人的陷阱里。双毛自幼受尽黑仔和蓝魂儿的欺负,自卑感很重,紫岚为了教他甚至废了一条腿,双毛长大了,有黑桑的勇敢,比蓝魂儿更有脑子,渐渐成了狼群中最棒的一个,就在他要杀掉狼王成为新狼王那瞬间,老狼王的临死庄严的一吼,却唤起了双毛内心的自卑,自卑让他前功尽弃,死于狼王之手。
三只优秀的狼儿,各有自己优缺点,蓝魂儿如果遇事能够认真仔细一点,他应该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双毛如果能够克服自己的自卑心理,多一点自信,他也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如果黑仔少拥有一点过分的母爱,也许他能实现父亲的遗愿。人生就是这样无情,我们必须要认真仔细对待身边的每一件事,才能获得成功!我们要克服自己的缺点,吸取别人的'长处,用知识武装自己,遇事多想多动脑,努力学习,我们一定会实现我们的梦想,因为我们的身边有最无私的、最伟大的母爱支持我们!
读过《狼王梦》让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要记住“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不放弃努力,我们一定会实现我们的梦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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