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小说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说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说读后感1
在写这个的时候这小说总共看了正传4本和BUG5本,是这假期里看得最多的一个系列了,就凭这点我也应该写点什么了,最重要的是《虫之歌》与大部分的轻小说有很大的一个不同,就是主题相当沉重,那就是梦想。
有人可能会问“梦想是那么沉重的东西吗?”,是的,梦想本应该是跟沉重一词无缘,不过在《虫之歌》的世界里,各人的梦想就如千斤重了。他们当中有被趁称为“附虫者”的一群少男少女,在吞噬自己梦想的“虫”面前,表现出了千百种态度,有好像郭公那样直指“原始三只”为结束一切而战斗的,也有如利菜那样没有看清真正的.敌人不过也为守护自己的梦想而耗尽心力地战斗的,当然也有浪费自己的梦想而被自己的虫吞噬的人……
现实的梦想没有这样沉重,不过也能把许多人压得喘不过气来,现实虽然没有“虫”,不过各种各样的事物依然会在这里或那里成为梦想之路的绊脚石,可能现实中的“虫”就是名为生活的现实吧。
《虫之歌》是一部写得比较有特色的小说,无论是正传和前传,作者通过讲述各个角色背后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一个又一个的梦想,特别是前传BUG系列,虽然有点拖主线剧情的嫌疑,总体来说还是值得一看的小说。
小说读后感2
这个暑假,我读了由美国马克·吐温所写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这本书与我所看过的书相比,我更喜欢这本。《汤姆·索亚历险记》描写了十九世纪密西西比河盘一个小镇人民的生活,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
汤姆是一个顽皮、天真并且十分活泼的孩子,但在大人的眼里他同时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他调皮、喜欢恶作剧、逃学这自然是家常便饭,不仅这样,他捣蛋的方法还一次比一次厉害,让人琢磨不透,防不胜防。
有一次,汤姆又调皮捣蛋了,他的波利姨妈决定要罚他把院墙都粉刷一遍,汤姆想出诡计让小伙伴帮忙替他完成,还得感谢他的恩赐并且还得给他一些东西作为报酬。而汤姆呢?他悠闲自在,一下子就变成了腰包鼓鼓的阔老爷了。
汤姆与哈克再加上乔埃·哈波三人组成了一个团队逃到了荒岛上当海盗。汤姆心中的海盗不是一个贪婪的大坏蛋,而是一个无忧无虑、优哉优哉的人,这是汤姆所向往的生活。过了好久,大家都认为他们已经溺水死了,在教堂为他们开追悼会时,他们三人却从正门走进去参加了自己的追悼会。
汤姆的童年是充满叛逆和冒险的,我希望大家能跟着这个机智勇敢的`小主人公,共同感受童心的透明,青春的美丽,人生的温馨,自由的可贵……
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知道了要笑对生活,细心观察,你会发现周围的人,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都是笑着的,我们要乐观向上,才会使生活更加充实!
小说读后感3
昨天读完了沧月的镜系列,前传,全集,后传,加起来读了将近一周。
第一次读长篇的武侠小说,就有了无比震撼的武侠体验。沧月在《镜》里面创造了一个广袤的世界,横亘万里的云荒大地,波澜壮阔的碧落深海,是她笔下故事的发源地,冰族,空桑人,鲛人,是她笔下鲜活的民族,是一切鲜血和争端的起始点,海皇苏摩,空桑皇太子真岚,白族郡主白缨,冰族少将云焕,是她笔下可以为了一己执念奉献一切的活生生的人。那笙,飞廉,炎汐……那么多新鲜的生命,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执念,每个人又都有每个人的宿命,在被命运扼住咽喉时,他们无一例外的选择了自己的一贯坚持的'信仰,有的人,选择的是家国,有的人,选择的是爱情,有的人,实现的是大爱,有的人,成全的是小爱。
写武侠小说的人,心里都装着和周围完全不一样的世界吧?在这个世界里,他是造世主,每个人物,都是一个不同的他,或许温润如水,或许坚毅如刚。在这个世界里,千里战场,万年光阴,都只在我的笔尖流连处,所有英雄梦,家国情,都可以得到轰轰烈烈的演绎。每个人物都是一个不同的我,他们和我一样,有着对未来的无力,有着对爱情的渴望,甚至有那不为人知的邪恶,最终也都和我一样,守着那一点点执念,走向自己的宿命。写文的快乐,就在于此,现实生活中需要埋藏起来的真实自我,可以在虚幻世界里肆意张扬,人群面前需要掩饰的真实情绪,可以在稿纸笔端波澜壮阔。
然而,写文又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沧月写《镜》花了整整四年,写完之后决定封笔一段时间,她说,这部小说已经几乎将她的心力榨干。每天跟着云荒的人儿一起悲喜,他们的丝丝痛苦,丝丝无奈,都是沧月倾注笔端的,自己最真实的感受,谁说天地间不存在感同身受?每一个作者,若非自己曾经经历过同样情感的炙烧,就不可能将这些情感赋予给笔下的诸多生命。从这个角度来看,作者的情感炽烈程度,甚至比角色还要强烈千万倍,才能将点滴笔化成风,赋予角色炙热的生命。写文的时候,每天都要活在这样的强烈的情感世界里,一个故事结束,就好像一个勇敢的水手,在常年抗击风浪的生活之后,会被突然袭来的风平浪静抽空思绪,一蹶不振。我常常想,写文好像爱情,恋爱的人总是幸福的,失恋的人总是空虚的,寂寞的原因总是因为曾经拥有。写文,应该就是和自己创造的世界恋爱吧。
读《镜》,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每个人,无论男女老少,贫贱富贵,民族血统,都会有自己独一无二的执念,这个执念,可以是人,也可以是事。云焕死的时候我哭了,因为他死在了自己的执念——慕烟这个人手里,湘死的时候我也哭了,因为她死在了自己的执念——回归碧落这个梦想里。我们都有执念,都有自己纵使要舍弃一切也不会放弃的东西。今天刚好看了《天天向上》介绍印象国乐的那一期,王潮歌说了一句话,“当一样东西已经成为了你的生命的时候,你会拿自己的一切,来保护它。”那份执念已经与生命同在,或者说,正是不一样的执念,才成就了不一样的人。
我的执念是什么?我一天天活着,最终的目标是什么?没办法用精准的言语表述,但是我会带着独属于我自己的执念,坚定的走下去。
卷珠帘这首歌很好听,遥远的碧落海,美丽的海国,希望你们在沧月的世界里,永世安好。
小说读后感4
《子夜》是一部长篇小说,全书主要围绕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之间的尖锐矛盾和斗争。全方位、多角度地描绘了30年代初中国社会的广阔画面,同时也间接地反映了当时革命深入发展、燎原的中国社会的全貌。
给我的印象最深刻的是吴荪甫,感觉他像个战士,始终在那拼尽全力地战斗,好像永远不知疲倦一样。为了自己的企业也为了民族工业,他不得不与美帝国主义的掮客——赵伯韬一直勾心斗角;为了自己的厂子,他不得不费很大力气平息罢工;为了扩大规模,他用尽心机收买、吞并其它小厂,所以,更可说他是一位商业界的巨腕,但可是生不逢时,因为帝国主义侵略的魔手紧紧扼住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咽喉,最后他的个个雄图大略,种种力挽狂澜的行动、条条看似无懈可击的计策,只能以失败告终,这不仅是他的悲哀,更是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悲哀!但同时他也是一个血腥、残酷的剥削者,从他那克扣工人工资的坚决、打击罢工工人的力度便可窥之一二,可话又说回来,那能怪他吗?不能,资本家不都那样吗,榨取工人剩余价值就是他们的本性。总之,我心目中的他是位悲情英雄!本书中还有一个地方写的特别好,那就是交易场所内情景的描写,那不能不说是人身鼎沸、热火朝天啊,侧面反映了当时时局的动荡,但同时也体现了很多国民嗜赌、想不劳而获的投机取巧心理。
赌博是中国历朝历代都存在的'问题,人们都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但没有小赌哪来的大赌啊,所以,要从戒小的开始,那样社会风气会有所些许改观,外国人问关于麻将的问题的次数也会减少。总之,《子夜》透过人物的性格和命运的发展,鲜明有力地显示了整个时代复杂的发展趋势: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以及中国企业的封锁、侵略!读完全书,不仅感慨与矛盾先生深厚的文学底蕴,也了解了主人公们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的身不由己。个人欲望,梦想都得顺应社会的潮流,逆水行舟,是不可能成功的!
小说读后感5
作为一本中国现代文学名著,《围城》是我读过的最有趣和最富有思考的小说之一。该小说由钱钟书创作,以戏谑幽默的方式,讲述了一个悖论的故事,即大家都想要得到对方却不愿意委身于对方。
在小说中,方鸣与孙少平两位主人公被描绘为现代生活中的“渴望者”,在这种急于寻找未来的心境中他们开始了他们的恋爱。但是很快他们都开始体验到了一种神秘的力量,这个力量如同墙壁般将他们囚禁了起来。这种力量被描述为一个无形的障碍,阻止了他们彼此间的.交流,他们陷入了“围城”的困境。
我深深地被这本小说吸引了。而且,我想,它的引人入胜不仅在于小说本身的情节和分析,几乎每个人都可以从阅读中发现自己的共鸣和感受。在我阅读《围城》时,我深深体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和交流障碍的痛苦,同时我也认识到了在人际交往中,有时会出现一种“高峰一阵”的情况,那就是当人们处于对方热情追求的时候,他们往往更容易建立深的关系。
《围城》所描绘的意义是多方面的。这本小说反映了人们对于自由和约束的追求和回归。同时,它也反映了中国知识分子在社会转型期中所处的困境。在小说里,作者试图从现代文化的角度来突破范式,否定旧的观念体系以便更好地适应当代社会的要求。因此,本书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种享誉全球的文学作品不只在中国,而且在全世界都享有盛誉。
对我来说,《围城》让我思考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自由和约束之间的平衡。在当代,我们需要坚守我们自己的原则和价值观,但同时,我们也需要适应现实,接受世界变化,不断调整自己的方向和路线。所以,我们需要明智地去平衡自由和约束之间的关系。
总之,《围城》是一本非常有智慧和思考的小说,它不仅让我感受到了文学之美,更是让我从中汲取了许多人生智慧。如此深入人心的作品,相信能让更多的年轻人从中受益,了解到历史,感悟内涵,增加自己的思考和智慧。因此,我强烈建议所有人都要阅读这本小说,让它成为我们人生中的指南。
小说读后感6
武侠小说现在不行了,不但作者在说,读者也都这样以为,就连一半的许多朋友也都不再写武侠,转行写都市和言情去了。
真的吗?也许确实是的,最起码近十几年来,武侠小说就再也没有兴起过。
虽然现在改编金庸的影视作品一再热卖,改编的游戏网游风起云涌。
但是静下心来,想一想,自从金庸封笔,梁羽生封山,古龙仙去,司马翎驾鹤,真正能够没有较多争议,和稳定读者群的武侠名家还有几许?
可能您要说了,温瑞安算不算?沧月算不算?步非烟算不算?萧鼎算不算?等等等等。也许还有很多,一半不敢回答,这些名家都是有一些铁杆粉丝的,注意一半所说的是一些。可能您会有些不同意见,不要紧,一半就喜欢抛出问题,百家争鸣才是春吗!有争议是好事,一半一直以为。
但事实呢,不管您承不承认,武侠小说真的不行了,关注的人群明显在逐年显著下降。这里既有作者的问题,也有读者的问题。
精品的减少,尤其是武侠名家大家的缺失,都使武侠界缺少了一个领军人物,没有领军人物这不重要?这太重要了,要知道多少人是在金古梁等人作品的熏陶下,才去关注和阅读其他作家的武侠作品,从而形成从作者到出版商到读者的整个生物链的繁荣。
而实际上古龙进而是温瑞安对武侠小说是一种摧残作用,这个观点放在十年前,一半是不敢说得,现在的读者对以上两位已经没有那个年代人的狂热,一半现在说说应该无妨吧!
为什么这样说呢,一半自有一半的道理。
如果硬要摆理由,一半可以说上几十条,但时间有限,你的还有我的',一半仅仅说一条,以小见大:一个经典的说法,古龙的笔下最厉害的大侠到金庸的世界里比试,走不了一个回合。
这不是一半的说法,是著名评论家的品论,一半借用而已。
古龙讲究以新求变,为变而新,试图重振武侠大业,无奈受自身写法的束缚,到了后期反而陷入了为新而新的死胡同,温瑞安在这条路上就越走越远了,竟将古龙小说的悬疑感,直接变成了名捕小说,以至于他最好的作品反而只是说英雄系列的第一部《温柔一刀》,而这刀比起《风铃中刀声》的叶开的“小李飞刀”可就差远了。
武侠小说,什么是武侠小说。首先要有武功,才有侠客。一个个侠客都变成了讲求快字取胜,无有技术含量的快刀又或是快剑,首先就失去了一半韵味。一个个行走江湖的儿女都泯灭了侠义之心,任性妄为,视法规为无物,侠之何在?
大师的缺失,带来的是市场的真空,古温的影响力又将武侠带入了不归路,至于现在的武侠作者谁又能真的称得起“大家”,武侠的衰败在十几年已成必然。武侠小说真的完了吗?实际上一半在这里和大家开了一个玩笑,本身这篇小文就是一篇伪命题。
为什么?武侠小说起源与民间最底层,从来都是实实在在的老百姓的最爱,快意恩仇,热血江湖,强列的底层文化色彩决定了武侠小说广大深厚的生存土壤。
一半在这里不想引经据典,一半很懒,找东西太麻烦。不是武侠小说没人看了,而是武侠失去了他赖以传播的载体,是什么,实体书籍。
不信,到任一个城市的盗版书市场看看,卖的最火的还是武侠哎,当然现在即使是盗版能够买到的市场也不多。
有人反对,一半就知道。没关系,是不是信息时代了,网络传播才是第一载体呢。
一半不想分辨,这只能说明您已是精英或者是略微优势的群体,您已不在那大多数的武侠读者之中了?
遗憾吗?不遗憾,不要以为有了金庸,就把武侠摆在了纯文学的地位,那不是他应该生存的地方,一半也是写武侠,也是武侠的读者,这里毫无贬低武侠之意,也知道会招致骂名,没关系,仁者见仁,喜山乐水,而且您现在写得武侠早已不在武侠的范畴,争有何来?
如果这篇小文能够引起您对武侠的又一次关注和喜爱,一半受些,也值了。
小说读后感7
《黑骏马》是一部有趣的长篇小说,书中描写的黑马是英国女作家安娜;休厄尔塑造的主人公。它的名字叫黑骊,它直觉敏锐,性情温和,任劳任怨,是一匹难得的好马。黑骊曾经有过多旅游,它遇到过善良的主人,去过马市,被人虐待过,也被戴过短缰绳,还和好朋友生姜生活过一段时间……它曾经救过它的主人一命,也曾经被一些粗暴的人折磨得伤痕累累。通过它酸甜苦辣的经历从中看到了人类的善恶丑美,作者的目的是呼吁大家爱护动物。
我觉得人类不能光为了自身的利益让具有生命的动物象机器一样的使用,虐待它们,我们应该珍惜动物。动物也有感情,它给我们也带来了快乐,在日常生活中,人类在许多方面都缺少不了动物,我们以一颗爱心去对待它们,相信也会获得善意的回报。
在作家笔下,动物们的心里描写细腻生动,黑骊活生生的象人一样有情感,会思考,有时会比人更加仔细,更加机智。人与动物的交流水乳相融,写得真实而亲切,这是一本令人回味的书!
今天,当我看完了《黑骏马》这本书时,心里思潮起伏,想到了很多很多……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安娜-西维尔花了八年时间完成的一部深受人们喜爱的著作。我觉得这本书不仅适合儿童阅读,也适合成年人看的。听爸爸说,这本书被世人称为;第一部真正的动物小说;。
这本书讲了一匹黑骏马辗转多人、遭受了不同人的不同待遇的故事。读着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马儿们的痛苦经历,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为黑骏马找到了一个善待自己的家而高兴。这引发了我的思索,作为人类,我们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品质;我们对动物的漠视和不屑一顾,对动物进行的虐待,这是我们人类最大的悲哀!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动物也有感情,所以,我强烈地呼吁:我们要爱护动物,善待动物,关爱生活在大自然中的每一条生命!
《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受益无穷。皮皮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姑娘,她的生活完全自理,这使我很佩服她。她有个很奇怪的名字;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尹姆长袜子。
皮皮的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两条辫子总是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像一个土豆,长满了雀斑。她的袜子很长,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却是黑的。她的鞋要比自己的脚大上一倍,竟是为了以后不用再买鞋……
皮皮在我的心目中是个天真、可爱并且善良的女孩子,她力气超人,全世界没有一个警察能和她相比,她能把一匹马甚至更重的举起来,杜米和阿妮卡被鲨鱼追赶,皮皮奋不顾身的去救他们,狠狠教训了一顿鲨鱼……
皮皮还是个十分能干的人,她的独立生活能力很强,所有的一切家务活都由她一个人打理,一切事情都由她自己决定,她会做许多食品,甜饼,椒盐饼,对她来说都不在话下。她尽管是个很有钱的孩子,但她一点儿也不自私,她用很多很多的钱买了许多糖果,大方地分给一个镇的小朋友。她还很喜欢说谎,她认为,说谎是一种乐趣,但撒过谎后,都会主动承认。她很顽皮,自然一点儿也不喜欢上学,对于她来说,生活是应该每天快乐地玩耍,而不是念书。她珍惜友谊又行侠仗义,她总是在弱者受到侵害时伸出援助之手,但惩罚人有讲究分寸,她耍弄小偷并不仇视。她有钱,却不小气,她不惜花钱给朋友买一等票去看马戏。她让小偷弃恶从善,让小偷帮她做事,然后奖励给他一个金币。
皮皮的生活是多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她把一切烦恼看成是游戏,把一切困难当成是对自己的考验。让我们像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快乐的海洋中舞蹈!
小说读后感8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
作者出生于诺曼底地区滨海地区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因为从小受到富有母亲浪漫气质的母亲的影响,使他无法忍受贵族学校的气氛,转致一所公立学校读书。莫泊桑的文章都充满了悲观色彩,这与他的健康状况和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讲述的是罗塞瓦德夫人虚荣心十足,她为了在一次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与奉承,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幸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条项链丢失了。
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之后,她事整整十年节衣缩食才还清了债务。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时对方告诉她丢失的项链是假的。罗塞瓦德夫人通过“打肿脸充胖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面子观念的驱动,使她吃尽了苦头。“哦,可怜的罗瓦塞尔夫妇!命运真会捉弄人。”那是我看完文章后的第一。当再次回味起那篇文章时,我不禁回想:如果他们不为了虚荣,会耗费如此大的代价吗?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有嫉妒冲动,看到别人的能力比自己强,地位比自己高,命运比自己好,外表比自己美,就感到不舒服、不痛快。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自强的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特别喜欢听奉承的话、恭维的话,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人当众顶撞或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因此,与他结交的可能是一些溜须拍马的“小人”。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
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是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强的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夸炫耀的行为,通过吹牛、隐匿等欺骗手段来表现自已。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己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小说读后感9
嘛,原来那篇不知道为什么失踪了,迫不得已这里又重新感一次,心理悬疑小说《心咒》伪读后感。只是…重打这种玩意儿,感想严重缩水是肯定的。
那天想去图书馆借点心理悬疑恐怖类小说,于是满怀希望地冲进了书架之间。结果被一排排黑色封面搞得眼昏不说,随便拿起一本那渣渣的文字质量更刺得我眼疼。后来迫于时间压力,我随便拿了一本封面设计和质量还不错且文字通顺的书。(的确是算通顺的,我在前面几本书里面发现了及其粗糙的'句子甚至很多语病= = |||)这本书叫《心咒》回到宿舍迫不及待地翻开——结果还是让我失望了罗嗦的描写,俗烂的气氛营造,无聊的剧情…看得我抖啊抖的--被恶心到的于是我很索然无味地丢下了晚上再粗略地浏览下再看了下结局……其实还是有点设计的心思,但是展现的方式实在不敢恭维。
我桑心了!现在所谓的恐怖悬疑小说,无非就是几个用来用去的鬼故事桥段,主人公紧张兮兮,然后结尾真相大白无非是人格分裂/双胞胎/人为报复/装神弄鬼,内容经不起推敲bug一大堆,内容不出彩就算了大多数还毫无文笔可言。我以前一直认为能出书是很厉害的,虽然品质参差不齐是必然,但是如果随便一个能说话的人就能写出的东西拿来发表,我觉得这是对读者的不负责任。以上不是针对某书,而是针对每况愈下的悬疑推理小说市场我不是什么专业评书或写文的,这样不体会作者的辛苦大吼大叫是非常欠扁的但是就是因为我不是什么专业评书或写文的,才可以这样无责任发泄
小说读后感10
今天我读了童年有感,高尔基的童年写出了自己当时的悲惨遭遇,想起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舅舅们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了钱,为了个人的利益,明里争,暗里斗,没有私毫手足之情,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主要是写出了自已苦难的童年,鸟的翅膀不历经风雨童年时代的高尔基生活在那样黑暗的社会中,那是他的不幸,但是使他磨炼了一身坚强的意志,那为他长大成人后遇到困难不屈服奠定了基础。
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学生都会在不经意间想起自己的童年,想想那时是多么的美好。都想回到那时。可是时间是不会倒退的,只有离儿时越远。我有时像,如果时间停在小学四年级是多么的好啊。可是那不是真的,只是自己的虚想罢了!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有着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那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总结像我们现在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让我们去珍惜现在的一切吧!
小说读后感11
在暑假里我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一本书。这本书是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笛福所写。笛福在写这本书是已有59岁的高龄了。
书中的主人公鲁滨孙克鲁索是一个永不疲惫,永不安生的行动者。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五次三番的抛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又一次,他出海的时候,遇到前所未有的大风暴,只有一人奇迹般的沦落到一座荒岛上。他在绝望的信念里得到了生命的启示。鲁滨孙把他在荒岛上的'好处与坏处都排列出来,从中得到好的心态。他在荒岛上充分地利用了他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一直坚持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子弹、缝纫衣服,还一直坚持写日记。鲁滨孙从一个普通、什么都不会的平凡人,把自己培养成了一个缝纫高手,木匠、铁匠、农民、牧人和工程师。他把荒岛改造成井井有条、欣欣向荣的家园。读完了这本书,我应该学习他那种在危险面前沉着冷静和接受困难的毅力。当我一个人在荒岛上的时候,我应该像他一样用最好的心态去看待事物,利用自己的双手开拓家园。当我遇到野人时,我应该像他一样利用自己的智慧去拯救无辜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有爸爸妈妈,有老师 在帮助着我们。但我们依然要靠自己的智慧、勇气、诚信去看待每一件事情。
小说读后感12
在很久之前曾经读过这一本书,故事的构成到现在的记忆已经模糊,只知道这是一个求而不得的爱情故事。但是却一直没有领略到盖茨比的了不起体现在哪里?
但我想这本书有如此高的评价,也并非只是讲述了一个男子追求心爱女子的故事这么浅显的故事。我想是我自己太过浅薄了还没有体会到这一个故事想表达的东西。因而又重新去体会了一遍这个故事。
说实话,这个故事并不是我喜欢的有happy ending 的故事。但是读完之后,仍然觉得心绪难平,想通过一个渠道去宣泄下心里的情绪。我无法说出来一个故事为什么最后会呈现那样一个结局,如此悲伤而自然的'结局。
故事用有个场景,让我到现在想起来都可以体会到那个时候的张力。就像我在现场,看着故事发生,我都紧张的屏住呼吸。
在尼克的家里,盖茨比终于要见到一直在等到与守候的心上人---黛西,一个已嫁作他人,但是仍然放不下的黛西。
通过作者的笔触,你可以体会到尼克那时候期盼与紧张的心情,以及黛西见到旧情人的时候的羞涩与不安。相顾无言,只有动作在传递着一些情绪。我想那个时候的尼克,看见自己一直遥望的绿灯出现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的时候的心情,是欣喜还是心酸?
随后的故事,像是启动了命运的车轮,越转越快。
最终盖茨比成为了牺牲品。
但是最令人悲伤的是盖茨比的葬礼,黛西没有来,往常来往于他的宴会的人也没有来,生意伙伴没有来,只有一个心里面有一点亲情和贪婪的老父亲出现。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尼克。
葬礼的无人问津和宴会上的觥筹交错,让人觉得恍惚到离奇。
辉煌时身边人的络绎不绝,跌落谷底时的少有人的支持。
人性的悲凉,嫉妒,逃避责任,有时候不经意间就推动了一个生命的沉沦。
小说读后感13
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也就是读书,感觉书的内肉非常平淡,无非是说一个小女孩平常的学习、生活 、思维等常事,有何可能是我工作比较忙的缘故,读书时间没有固定,一般晚上睡觉前才能读一会儿,以至于读第一遍之后,书中内容竟然怎么也回想不起来,只好回读第二遍。这是我有意么梯田多读一些,细读一点,并接坚持中间不间断,这样才能把故事情节连起来,不至于度读到后面班前面的全忘了。
由于第二遍读的细,中间就多了些记忆和思考,有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回忆起自己的童年,勾起许多美好的回忆。如果不读这本书,童年的乐趣是怎么也回想不出来的。有时候也会觉得书里写的是自己的孩子,会让我思考如何和孩子沟通,考虑教育孩子的同时也在检讨自己平常的做法是否正确得当,从侧面帮助自己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从而提高自己对孩子的教育能力。
书里面描写的雷梦拉就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和其他孩子一样,雷梦拉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最喜欢的事,最盼望的事,也有自己最讨厌的事,她的优点是聪明好学可爱团结,热爱自己的家庭、学习以及周围的人,缺点是淘气任性贪玩,当然这也不能算是缺点,所有的人童年都是这样的。
雷梦拉和全家人一样,最喜欢最盼望的事就是爸爸发薪的日子。这个日子是全家最高兴的时候,爸爸可以买礼物送给她们,还会带全家去大王汉堡吃大餐,然而当爸爸失业后,全家没有了主要的经济来源,马上就变得非常困难,这时候雷梦拉又梦想着自己能像电视里的小演员一样挣钱,并且是一百万。雷梦拉认为自己并不比电视里的小演员差。只有挣钱了,妈妈才不会辛苦,爸爸才不会烦恼、乱发脾气。小小的雷蒙啦能有这样的想法是难能可贵的。读到这里我也会暗暗告诫自己:“一定要努力工作,让自己的孩子和家人生活的开心,无忧无虑。”
读到雷梦拉的贪玩,也是够疯的,她能够连着几天玩自己的高跷,哪怕摔得鼻青脸肿也在所不惜。这一点我又联想到妞妞的疯,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是不是都是这样的?可能吧!
树立有一点我记忆犹新,就是雷梦拉联合姐姐帮助、督促爸爸戒烟的事,她们可以说是绞尽脑汁、煞费苦心,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昆比先生终于吧烟戒掉了,读到这里我在想:如果我的孩子能够用这样的行动权我戒烟,我能戒掉吗?不敢往下想了。
写到生的那接表扬的时候,显示出雷梦拉的`智慧。戏里本来没有她的角色,她却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努力争取到了一个角色,并且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成功地演绎了这个角色。
雷梦拉转入新学校后刚开始最多的是兴奋新奇,慢慢地就有了一些烦恼和担心,犹豫爱出风头,她总是担心别人说自己是讨厌鬼,特别是无意间听到老师对别人说自己“真是讨厌的东西”后,就背上了思想包袱,心里像压了一块大石头一样沉重,再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她一直觉得老师很讨厌自己,所以在这段时间里情绪低落,干什么事情都有压力,我觉得后来雷蒙拉的病业余心情不好有关。通过一长精彩的推销报告,她收到了老师的表扬,然后大胆向老师表白,说自己不是讨厌鬼。这才明白这是不过是一场误会。了面临的心里雨过天晴,顿时开朗起来。读到这里我在想:千万不能让孩子心里有解不开的各大,平时要注意孩子的言行,不能让孩子心里有什么结,那么弱小的心灵是曾受不起的。
好书,一本好书,受益匪浅。
小说读后感14
有幸拜读了诺贝尔得主莫言的小说《蛙》。内心有所感触,它是以第一人称通过书信方的来讲述姑姑一一一个农村接生员的一生经历反映了解放后几十年间中国社会的变化,更加深入的剖析了部分吃公家饭的人面对一胎的种种无 奈!
总的来说这是一部写得很好的小说,小说的`构思很合理,思路很清析,一篇短短的小说竟能把中国不同时期的大环境在他的聊聊数语中活生生地呈现在世人的面前。
文中的人物描写也很有特色,读者一看就能懂得各人的什么性格,这都是作者通过人物的外表心理和语言的描写反映出来的。还有作者竟能把大家都深思过而不好说出的东西说出来了。这是我更加佩服他的原因,文学是要反映社会现实的,他真的做得很好,在我以前看过的一些小说中好像很难找到这么深入的反映社会的作品!
说实在的,这几年我常想在这物流横飞的时代, 中国的文坛已然杂草丛生了。莫言的得奖让我无地自容,让我对文学有信心,更加迫切地想读他的作品。
小说读后感15
昆虫在我们周围好像无处不在,既有苍蝇、蚊子和蟑螂这些让人十分讨厌的东西,也有蝴蝶和蜜蜂这些可爱的家伙。每个地方的昆虫种类不同,城市里昆虫的种类和数量就比乡村少多了。许多昆虫不要说没有亲眼看见过,甚至名字我也从未听说,例如《昆虫记》里描述的飞蝗泥蜂、步甲和埋葬虫。
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科普作家,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用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完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法布尔曾经为了观察飞蝗泥蜂对猎物实施麻醉的过程,经常一整天坐在一个地方等待飞蝗泥蜂的`出现,居然20年后才成功,这种毅力让人十分佩服。作者写得生动有趣、引人入胜,读者读得兴趣盎然,仿佛身临其境。
读了《昆虫记》,我知道了狼蛛居然能毒死一只鼹鼠;圆蛛蛛和蜜蜂都是天才建筑师;步甲是天生的装死专家……
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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