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一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高一读后感1
我没有接触过曹文轩的作品,所以拿到这本书时,便带着一种挑剔的目光翻开了它,《草房子》看起来是一部很平庸的书,这只是我的第一感觉。
那天,在我一口气读了一整章之后,我发现我竟然已经深深地喜欢上了它。它就像一个真实的世界展现在我的眼前,而我仿佛就活在这个世界里。直到重读后,我才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受,那是因为这本书写的太贴近生活了,那种感觉也可以形容为“质朴”。一看就是真情实感,这让我有了一种别样的感觉,而主人公的悲欢离合,也总是让我牵肠挂肚。一读这本书,我就什么都忘了,那种真切的感觉,总是令我全身心地投入到故事里,这时别人说话,甚至呐喊,我都听不见了……
主人公桑桑天真浪漫,但却性格古怪,总是做一些你做梦也想不到的怪事。比如那次,他把蚊帐剪了,做成渔网捕了好多小鱼小虾,结果差点没被妈妈打。那种天真童趣,让他成为了我心目中最偏爱的那个人物。
不过最让我感到疑惑和好奇的那个人不是桑桑,而是杜小康。他让我感到既敬佩又厌恶。敬佩,是因为他总是做些了不起的好事,例如班上那次缺镰刀割麦子,他带去了好多,于是就解决了这个难题,而且他学习也很棒。但最让我佩服的还是杜小康在家境破落之后,所表现出的那种异乎寻常的毅力,或许优秀对他来讲,已经深入骨髓了吧。而让我不喜欢的是他那种无所谓、淡漠的性格。不能完全说那是趾高气昂,因为趾高气昂的人是会在乎别人的眼光的。
也许,用目中无人更合适些。还是比如那次,没有镰刀的同学们看到杜小康拿来的.镰刀后,很感激地看着他,而杜小康,无所谓,仿佛没看见似的,没有任何表示。要是我的话,怎么也会高兴地微笑一下,助人为乐的快乐一定会在我脸上表现出来一部分,就算不表现,心里也一定美滋滋的。而他,是真正的无所谓。我想,是他的无视别人让我产生了反感吧。
最让我感动的人是秦大奶奶。但写秦大奶奶的那一章,我只是最初读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读过。《草房子》里所有我喜欢的章节,我都会一遍遍地读,但唯独这一章,我再也不读了。因为每当我看到或是想到描写秦大奶奶的这章时,我心里都会涌出无限的悲伤。秦大奶奶和丈夫用汗水、泪水和鲜血换了这片美丽肥沃的土地,他们将自己的青春与生命全部献给了这片土地。奶奶与学校之间的土地争夺最终平息了,奶奶喜欢上了油麻地小学,喜欢那里的孩子。而最终,秦大奶奶为了去捡捞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南瓜,而落水牺牲。真是一波未落,一波又起。
要说的实在太多了,对这本书的喜欢更是不可言说,如果想自己体会一下,那就快来阅读吧!
高一读后感2
《小王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20世纪最富传奇色彩的飞行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六年前,他的飞机在撒哈拉大沙漠出了故障时遇见了小王子,交谈中的知小王子是来自另一个星球。随后,小王子不不把便向作者讲述了一些关于自己星球的故事。文中也讲述了小王子在其他7个星球的所见所闻,以及在地球所发生的事情。最后,小王子走了,作者很伤心,只好提起笔来写下了这本书——《小王子》。
小王子是一个天真烂漫、好奇心很强的小男孩。他做每件事情都一丝不苟,抱着认真的态度。他的头发犹如金色的麦穗,你问他问题他也不回答,并且,他什么问题都要问到底,从不心?里留下任何疑问。小王子是孤独的,他喜欢坐在椅子上看日落,欣赏着日落时苍茫的暮色,小王子的心同样也是忧伤的。有一只玫瑰花骄傲又美丽,认为它是世上独一无二的花,小王子”驯化“了这朵玫瑰。小王子为了找些事儿做以及学些本领,他走了,离开了他爱的星星,离开了他最喜欢的玫瑰花。一段奇妙的旅行就此拉开帷幕……
小王子来到了7个星球,先后遇见了看上去极有权威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因为喝酒而惭愧的酒鬼;满脑子都是经商头脑的商人;尽职尽责的点灯人;和一个自称是地理学家的老先生。当他来到地球时,发现了一座玫瑰盛开的花园,和他最心爱的那朵花长的完全一样,他心里感到非常不痛快。他躺倒在草地上,胡思乱想,不由自主的哭了起来。狐狸在这个时候出现了,它安慰小王子,小王子在狐狸的'主动申请下”驯化?“了它。玫瑰以及狐狸都被小王子驯化了,虽然地球上有几万只狐狸和几万枝玫瑰花,但是,是小王子为它们所失去的时间,使他们变的如此重要。告别前,狐狸告诉了小王子一个秘密:我们只有用心才能看的清楚,本质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
当小王子再也无法回去时,思念着玫瑰,仰望空中属于自己的那一颗美丽的星星,仿佛是一种情感的寄托,他无法再忍受这种思念孤独的煎熬,他只好选择用毒液结束生命,快点回到自己喜爱的星球,见到自己心爱的玫瑰。只见她的脚踝边闪过一道黄色的光芒,他一时间伫立不动,没有叫喊,然后像一颗舒适的慢慢倒下。由于倒在地上,竟然连一点声音也没有,他离去了……
这个充满哲理的童话,充满忧郁,淡淡的哀愁,读起来让人回味无穷!它使我懂的了:我们只有用心才能看清楚,本质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为某些事物失去的时间,使它如此重要,你将永远负有责任,知道他消失、离去……
高一读后感3
每个人都体会过父母的慈子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子,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子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傅雷是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正直的学者,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善良,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文革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 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高一读后感4
《狼王梦》这本书讲述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拥有一个伟大的“狼王梦”。没过多久,紫岚分娩了,他生了四只狼崽,三公一母。第一只起名“黑仔”;第二只起名“蓝魂儿”;第三只起名“双毛”;第四只起名“媚媚”。紫岚开始培养第一只狼儿黑仔,准备让他当上狼王。不幸的是,有一次紫岚外出捕食,黑仔独自站在离大家的栖息地—石洞有一定距离的草原上,被狡猾的老雕啄死了。紫岚为此感到很伤心,但它并没有泄气,继续培养第二只狼儿蓝魂儿,改变主意让它争夺狼王的宝座。可是老天并没有就这样放过紫岚,有一次当狼群发现猎物时,蓝魂儿第一个冲在前头,被该死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骨,无法挣脱。紫岚实在不忍心自己的狼儿被猎人拿回村子炫耀自己的本领,于是先咬破了蓝魂儿的喉管,再把蓝魂儿咬成两节,拖进了雪堆把它埋了起来。
这又让紫岚心痛极了。最后轮到双毛了,每当看到双毛紫岚都会情不自禁地叹一口气,这是因为双毛身上一股奴隶气,根本不像一只真正的狼。紫岚始终没有放弃,它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双毛培养成野心勃勃的大公狼,好让他当上狼王。功夫不负有心“狼”,双毛被紫岚养育得体格强壮,身上的奴隶气经过紫岚的精心培养也渐渐地消失了。没想到的是,就在冬天,双毛和狼王洛嘎对决的时候,狼王洛嘎明明都要被双毛打败了,但是最后洛嘎的一个眼神让双毛身上早已消失的奴隶气又显现出来,心中要把洛嘎打败的想法犹豫了一下,洛嘎乘这个机会立刻起身、反扑,双毛被打败了。现在只剩下媚媚了,紫岚知道母狼是不能当狼王的。就在紫岚绝望时,媚媚又跟原来深爱自己的大公狼卡鲁鲁相好了,自己和前夫的狼王梦终于有后代来继承了。第二天当紫岚回到石洞时,它突然发现天空中有一只老雕,这只老雕是对将来后代生命的威胁。于是紫岚装成一只奄奄一息的'狼,想引老雕上钩。
果然,过了一夜,老雕没看出什么破摘,于是把紫岚衔了起来,准备往自己的巢飞去。半空中,紫岚亮了亮狼爪,老雕感觉情况不妙,一直在空中盘旋,不敢落地。紫岚乘这个好时机,拼尽了最后一点力气,与老雕一起从天上落下来,同归于尽了。 我从这个故事中明白了我们要学会不畏困难、敢于挑战困难。文中紫岚在培养狼儿的过程中遇到了种种困难,但它从未抱怨,也从未放弃,它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每当冬天到来,紫岚一家迎来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我们却迎来了躲在温暖的房间里吃着香喷喷热腾腾的饭菜的生活,每当我们抱怨生活不够美好、充实时,想想紫岚一家和所有狼的家庭那种有食就吃,没食挨饿、比朴素还低一层次的生活吧。
高一读后感5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海明威
你们能想到吗,老人与海是件真人真事的。一个老渔夫打到条大鱼,却遭鲨鱼的袭击,美梦终成一场空,只得拖了个鱼骨头护甲。我想,他一定很难过吧。
桑提阿果,便是那位在海明威笔下勇敢的老人,与大海奋斗了多少个年月,与寂寞共处过多少个年头——这便是渔夫的所有。整整八十三天没有捕获一条鱼的老人,是如何熬过去的,他独自一定很饿,他心里一定很郁闷,却无可奈何。所谓靠海吃海,便是如此,你只能从大海那接过它给你的,却没法儿要求他给你想要的。
还好,桑提阿果老人有男孩曼诺林陪着他。老人起床时会受到男孩从餐馆那打来的咖啡,老人出船时会有男孩帮忙提这提那,老人会来时男孩总会第一个奔过去。老人离不开男孩,男孩也不想离开老人。
“大家找过我吗?”
“当然啦。派了海岸警卫队,派了飞机。”
“海很大,船小,不容易看见。”“我很想你。”
老人真的想男孩,在海上时,他几次念叨着“要是这孩子在就好了”。其实,外表看起来坚强的老人,战胜了大海的老人有时只是需要一个人和他说说话罢。孤独是最可怕的,不是吗?
那海,很深,很蓝,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着光,藏着躲着渔民们日思夜想的鱼儿,但,海也是可怕的,不仅仅因为它“养着”凶猛的鲨鱼,还是不是弄出大波澜来;更是因为大海的无边无际,空空荡荡的海面,孤独寂寞分分钟就会吞噬了你,你的肉体并你的希望,通通消失尽。
老人与海之间,隔着的是一块薄薄的木板,隔着的是一条船的距离。
那条经历多少次风浪的小船,多少次承载着老人和他满怀的希望驶向大海。小船是老人在海上唯一的`立足地,唯一的精神可寄托的地方,唯一的伴随他度过海风呼啸夜晚的同伴。小船见过老人捕获鱼时的喜悦,也见过老人空手而归时无奈的神情;也是在老人在八十三天没有任何收获后捕到大马林鱼的见证者,是和老人齐心协力阻挡鲨鱼袭击的好战友。
海很大,而船很小。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是不可以被打败。”这也许是对老人最适合的评价了,孤独打败不了他,贫穷打败不了他,鲨鱼也打败不了他。因为他每次都能重新站起来,扬着那艳丽无比的旗帜远行,驶去哪有金狮子的海滩。
高一读后感6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此时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我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我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就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我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就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最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期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先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这个杯具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祥子就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用心和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就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这就是一种个体劳动者虽然卑微、却就是正当的生活愿望。他的杯具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最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就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此时苦人的耍刺儿内含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我从野兽中提拔出,但就是到此刻人还把自我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但就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就是他自我的过错。”老舍正就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杯具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全书充满了北京地区的生活风光,不少描述点染出一幅幅色彩鲜明的北京风俗画和世态画。老舍十分熟悉作品所描述的各种人物,他用一种朴素的叙述笔调,生动的北京口语,简洁有力地写出了富有地方色彩的生活画面和具有性格特征的人物形象。在写实手法的运用和语言的凝炼上,都取得了成功。《骆驼祥子》就是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的小说。
高一读后感7
这篇文章我读了之后,非常感动。
主要讲了就是:那年,祖母去世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望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流了下来。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
读到此时,我的眼泪也在眼眶里不停的转动。在晶莹的泪光中,我感受到——爱。
高一读后感8
他决心做自己一个人的英雄。
《老人与海》讲述的是一位名叫桑迪亚哥的老人,在经历了八十四次空手而返后的又一次出海。这一次,他耗费两天两夜,终于捕到一条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不幸的是,巨大的战利品吸引了成群的鲨鱼,已经筋疲力尽的老人不得不面对凶狠的掠夺者,但他没有退缩,拼尽全力与鲨鱼厮杀。最终,桑迪亚哥带着马林鱼的残骨返航。
一个简短的故事,却塑造了一个拥有顽强拼搏精神的老人。看到结局,相信有不少人会高声赞叹桑迪亚哥是多么坚韧有毅力,勇敢有拼劲,我不予否认,的确,他是条热血好汉。但我从桑迪亚哥身上更多的是看到了孤独。
老人独自一人漂泊在大海,追捕着梦寐以求的猎物,可命运弄人,历经千辛万苦得到的马林鱼最终只剩一具残骨,所有的努力似乎都付诸东流了。在捕获马林鱼时,他认为得到了全世界,但在马林鱼成为鲨鱼的腹中之食后,他瞬间失去了所有,所有的努力,所有的.梦想,所有的信念。这种落差是天与地的,很多时候我们就在这种巨大的落差中感觉到孤独。而这种孤独不是心如死灰,不是羁旅漂泊,不是痴风怨月,孤独是饱满的、有所追求的。正是这种孤独,让这垂暮老人只身航海,寻觅猎物,也在寻觅着填满内心的孤独的方法。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海明威的这句至理名言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详。相信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打动了不少读者。依我拙见,在海明威深刻细腻的文字描写背后,我常感觉到一刻空虚寂寞,渴望被认同并自我实现的心灵,而他这种无助的心情皆因孤独。与之相似的,音乐大师贝多芬的呐喊:“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这无不昭示着他内心的孤寂。成功与否于他们而言已经不那么重要了,他们只是竭力的去自我展现,需要有人读懂自己,明白自己的孤独。就如汪国真在《孤独》中所说的:“孤独若不是由于内向,便往往是由于卓绝。太美丽的人感情容易孤独,太优秀的人心灵容易孤独。其中的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都难以找到合适的伙伴。太阳是孤独的,月亮是孤独的,星星却难以数计。”桑迪亚哥是孤独的,他不论成败的拼搏无人理解:海明威是孤独的,他饱含深度的思想无人细读:贝多芬是孤独的,他内心的乐曲无人能闻。但孤独使人成长,孤独会让你明白你所处之地,让你知道自己该朝哪个方向奋斗,让你坚守自己的信念。正是这孤独,使他们不仅成为人们所讴歌的英雄,更成为自己内心的英雄。
也许,桑迪亚哥就是他梦中那头金黄的雄狮,孤独的雄狮。
高一读后感9
偶尔碰到一篇短文,林清玄写的“桃花心木”,讲了一位种树人的故事,颇有感触。
文中种树人,种树后,浇水极没规律,即使来了,浇水量也不够。甚至有时候带着“预备”树苗来浇水。
作者大为不解,以为种树人懒,便向种树人提出浇水的建议等等。
种树人笑答:“种树不是种菜或种稻子,种树是百年的基业,不像青菜几个星期就可以收成。所以,树木自己要学会在土里找水源。我浇水只是模仿老天下雨,老天下雨是算不准的,它几天下一次?上午或下午?一次下多少?如果无法在这种不确定中汲水生长,树苗自然就枯萎了。但是,在不确定中找到水源、拼命扎根的树,长成百年的大树就不成问题了。”
种树人语重心长地说:“如果我每天都来浇水,每天定时浇一定的量,树苗就会养成依赖的心,根就会浮在地表上,无法深入地下,一旦我停止浇水,树苗会枯萎得更多。幸而存活的树苗,遇到狂风暴雨,也会一吹就倒。”
在我们生活中,有多少如作者一样的“爱心人”,从小为孩子包办一切!数学题不会了讲解数学题;英语题不会了讲解英语;考试前突击几份试卷,考试就能得到让家长、孩子满脸开花的高分?当孩子在思索的道路上遇到困难,总是“万能”的家长便会瞬间解决孩子的疑惑。孩子既大,便上午一个数学辅导班讲解课本、下午一个英语班讲解练习题、明天又一个辅导班讲解作文、再一个班练习听力。地理生物既已辅导,不差物理化学;英语数学已经有好老师,语文历史也找到了特级教师;音乐老师是国家级演员、美术老师是世界级画家,哪一个都不想舍弃,只恨不能一天有42个小时。这些真的`管用了吗?
这些年,跟朋友们交流的最多的大概就是这些问题了。跟许多朋友们谈到这个问题,总是劝大家,能放手时且放手,孩子自有其成长规律,得耐心等,慢慢来,按规律来。可有几人能懂?有几人能听?虽不当面反驳,估计心里在想“这不是你家孩子,你当然不用着急了”?可我还总是反问朋友们:“您着急了这么多年,效果怎么样”?弄得大家心里真是不爽,却说不出来就是了。(在此,向因此得罪过的朋友们赔礼)
我们不能陪孩子一辈子;我们不能为孩子安排一生的成长线路。因为,没有任何一棵参天大树是靠着浇灌长起来的。
让孩子自己去思考、自己去追求;不怕TA受委屈、不怕TA走弯路。放开手,让TA自己去感悟人生和学习。这不是“缺乏爱”,这是“善于爱”。
种树,有种树的规律;
教书,有教书的节奏;
育儿,当然也得按孩子成长的路径。
这,既是我们对孩子的大爱,也是我们对孩子的尊重,更是对国家和世界的明天做出的贡献。
高一读后感10
世界著名家莎士比亚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看书能带给我们许多好处。它能让我们开拓视野,让我们丰富感情,让我们增长知识等等。在我看过的书中,《三国演义》印象最深。
三国演义还让我学到:要善于听取好的意见,忠言逆耳。曹操赤壁之战为什么会败?我觉得还是因为没有听信好的意见,面对新来的庞统这个外人,他却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他的“连环计”,而面对另一个臣子对他的忠言,那位臣子大致说的是:“若敌人用火攻,如之耐何?”曹操答的大致意思是:“现在这个季节,不会刮东南风,如果用火攻,那便是烧他们自己的营了”。这也怪不了曹操,他又不像孔明这个气象专家能知风雨。但既然有人提了建议,曹操也应该有所警觉呀,不然也不会败了。另外一次就是刘备在一片靠近水的树林中安七百里连营,早有臣子向他提出建议,说敌人如果用火攻怎么办?但他没有接受,致使后来真的被陆逊七百里火烧连营。所以,能否正确听取他人的意见,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最终成败。
刘备是英雄吗?有人会说,他当然是英雄!刘备知道没有—个足智多谋的人和自己—起打拼江山,自己是不可能做出—番大事业的。于是他三顾茅庐,找诸葛老师来共谋大事,前两次拜访诸葛老师不在家,当刘备第三次找他时,诸葛老师却在午睡。刘备当时虽不算很有名气,却也是—个将军呀。而这位将军,却花好几个小时的时间等诸葛老师睡醒。这件小事,足以看出刘备的谦虚和明智。况且曹操曾对刘备说过:“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看人达到入木三分的曹操都这么说,刘备怎么会不是英雄?不过,我却有自己的—些不同的看法。且不说刘备没有强大的军队;且不说刘备没有稳固的地盘;且不说刘备没有太大的.名气,刘备的人品也有点问题,吕布之死足以证明。
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我相信大家读后也会颇有感悟。
高一读后感11
前一刻阳光明媚,天朗气清,下一刻变下起了茫茫细雨。清明时节,不乏夹杂着几声轰鸣的雷声。
骤然,我想起了一片文章,那位介绍这文章的人是人们眼中不爱学习、不务正业的坏学生。他指着书本对我说:“你看看这篇,很感人的!”我立马抠住了“感人”的字眼,难以想象这从他口中说出,这引起了我的好奇。
初次映入眼帘的是那平凡而朴素的题目——《那把倾斜的伞》。
文章写的也是如今这样的天气,一位年迈的老爷爷撑着一把破旧的小伞去接孙子放学。回到家后,小男孩身上一直保持干爽,而爷爷的衣服却湿了一大片。为此,小男孩感到茫然。雷雨的天气一直持续着,久而久之,他发现头顶的伞一直是往他那边倾斜。二十年后的今天,一样的'天气,伞下仍是那一双身影,而撑伞的人却变换了。撑着伞的他送爷爷回家,看着爷爷身上的衣服毫无被雨水侵袭过的痕迹,他会心地笑了。
多么俗套的剧情啊,我竟也被感动了。这不是无时无刻都会发生的事么?我不禁扪心自问,这种事是否曾发生在我的身上?
毕淑敏说过,生活中不是缺少幸福,而是缺少发现幸福的眼光。
幸福就像我们的睫毛,一直在眼前,却从未被发现。是啊,家人在生活中对我们的丝丝宠溺,我们何尝有正视过。正因为我们心中认为他们是理所当然对我们好,我们才能肆无忌惮对他们发脾气。我们有什么资本呢?就因我们是他们的子女?没错,我们只是他们的子女,而已。他们生养我们并不是赋予我们伤害他们的权利,我们敢这么对他们,是因为我们心中认准了他们是爱我们的,不会因我们的行为而抛弃我们,“爱”才是我们的资本。没了“爱”,我们什么都不是。
正如那把伞,明知道往我们倾斜,受到伤害的必定是他们,可他们依然无怨无悔,不求回报。
而多年后的我们,长大成人后,是否还能记起这一切。当年那个为我撑伞的人已经老了,而我愿意重复我年幼时,他对我所做的一切。或许,那个时候的我们是自豪的。
人生就是一个循环的过程,从前我对你好,现在你对我好。那么,爱的天平的平衡了。这是一种理想状态。
现实中,往往有对立的两面,不理想是存在的。
上帝是公平的,因为她对每一个人都不公平。我们不能因为世上的不公平而放弃自己想要做的一切。
正视爱,面对爱,相信爱。那么,爱一直都在那里,不偏不倚。
高一读后感12
他,向往航海;他,流落孤岛;他,顽强存活。他是谁?他就是鲁宾逊!
我读了他的传奇一生,钦佩他,仰慕他,崇拜他。这就是我暑假所读的一本世界名著——《鲁滨逊漂流记》!
这部著作主要写了鲁滨逊在19岁那年出外航海,船遭遇到了大风暴。第二次航海时被海盗抢去当奴隶,被一个好心的船长带往巴西,经营种植园。他再次为了买黑奴而去航海。天有不测风云,船只遇难了,唯有他一人存活下来。他利用岛上的资源改善自己的生活,后来他救了“星期五”当奴隶。最后,他制服了叛乱的水手,回到家乡。
读完这篇文章,我对这个英勇的男人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我没有信口开河,不管谁看了,都会敬佩他。他不安现状,奋发向上。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拥有和其他人截然不同的冒险生涯。否则,一个传奇人物这能变成一个庸庸碌碌的普通人。也许,他留在家中能生活得很富足;也许,他在事业上有很大的成就,但是他永远都不能完成自己的理想,一生都不会有很大的出息和很大的作为。
他就是和别人不一样,他选择了自己的生活。他不要安安稳稳,他向往航海,向往海上的一切!虽然他因为航海,吃了很大的苦头,但是,他没有因此失去信心。也不会因此以后都从不航海,而是越战越勇。
也许,有很多的人,会认为他冥顽不化,固执己见。而我认为,这叫做坚持不懈,百折不挠。我认为,这种执着是好的,不是说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懈吗,我认为,这样也算是坚持不懈,我很欣赏他。
另外,我还敬佩他那超乎常人的毅力,智慧与勇气。
他一个人生活在一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荒岛上,生活真是让人难以想象。我一人在家我都会孤寂难耐,何况要生活在人迹罕至的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在那里生活,我相信正常一点的人都会在那种情况下精神崩溃,但是鲁滨逊正是和别人不同!
在那种孤岛上,只能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相同生活,即使身体不受伤,心灵也回受到很大的创伤,留下阴影,这种创伤可不是一日两日就会恢复的.!过这种与世隔绝的生活久了,还可能心智受损,神志不清。这样,可就真是“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了!但是,鲁宾孙把这些全都承受了下来,因为他就是那“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要不怎么说他这么有毅力勇气和智慧呢?
但是,他的努力没有白费。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他回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故乡了!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句话真是不错,他一生坎坎坷坷,充满刺激,终于完成了自己的理想!
我佩服他,敬佩这个经过了二十八年磨砺的人!
鲁滨逊他真是个超乎常人的英雄啊,他激励着我,让我奋发向上!
高一读后感13
所谓自重感,就是自己觉得自己很重要的感觉,这是人一性一的一种最原始的冲动,仔细一想,其实我们都是渴求自重感的人。【人一性一的弱点】就是围绕如何满足人的自重感写的。下面摘取几点和大家分享一下
给予别人关注和关怀、激励和赞美
关怀和赞美,成本很低,作用却是任何物质所比不上的。任何人都渴望获得人间的温暖,一点出于真心的赞美。我们具有的潜在能力之一就是赞美别人,吝惜这些情感的人是真正卑贱自私的人,快称赞孩子成长的每一步、关切父母的每一句牢一騷一、称赞朋友的成功,用你的气量和包容去拥抱周围的人吧!
别把赞美和拍马屁混为一谈,拍马屁是肤浅、虚伪的,那套谄媚的东西很容易就被人识破你的真实目的。而赞美是经过关注和发现别人的优点以后发自内心的真诚的.赞赏,这样的话更能够激励他人,任何人都需要。很多人不是不会说话,只是不善于(或者不愿意)发现别人的优点而已。
赞美和诅咒不仅仅是语言上的不同,它们最根本的是气场的不同,尽管对两杯水分别使用赞美和诅咒,这两杯水也会有不同的反应。如果你不相信,可以看看【水知道答案】这本书。
让别人觉得是按自己的思维在做事。
首先要学会换位思考,了解他人的思维活动。在做某件事前,不妨问问自己:凭什么他要这样做(尽量不考虑上下级关系)?写【胡雪岩】的曾仕强说,胡雪岩之所以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懂得“谋定而后动”,做某件事情前的懂得先“布局”,也就是创造完成这件事情的条件,到了条件满足的时候,已经不是人提出要求,而是情势所迫,人心所向,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别总想着改变一个人,那样会让别人对你筑起高高的堡垒。在一定的范围内,要改变一个人的意志,就需要激发他“是我要这样做的”的动机。
“永远避免正面的冲突!”
这在客服工作中尤其重要,也同样适用于对待朋友和同事。辩论、反驳,或许会得到胜利,但是对于人的一生来说,可是短暂、空虚的胜利……可是它却能让人永远输掉对方的好感。如果想获得更多的朋友,就让你的朋友胜过你。一个成大事的人,不能处处计较别人,消耗自己的时闲去和人家争论。
承担错误和批评别人
做错事情如果不想承受严厉的批评,最好是迅速、坦白的承认错误,并且做严厉的自我批评,由于人都有成为宽容者的倾向,当对方发现你把他要批评的话都说完了,也就不想再批评一次了。甚至还会说些宽慰人的话,倒过来为你分辨。
当必须批评别人时,开始先谦虚的承认自己也不是十全十美的、无可指责的,然后再指出人们的错误,这样就比较容易让人接受了。只需要花几分钟的时间想一想,再说一、两句体恤的话,谅解到对方的观点,就可以解除很多刺痛。
高一读后感14
合上《昆虫记》这本书,思绪却仍不愿离开它,好像还沉浸于其中。尽管这是我第二次读《昆虫记》了,但还是让我意犹未尽,受益匪浅。这本书是法布尔写的。法布尔也因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荷马”等桂冠。法国人法布尔用了一生的时光来观察、叙述昆虫,是整整一生的时光啊!这其中,他又受到多少人不务正业的斥责,又遭受过多少人的质疑,那是什么力量让法国人这么执着,专一的来观察这微不足道的小东西。
顾名思义,所谓《昆虫记》,讲述的当然就是关于昆虫的事情。而令我久仰大名的法布尔先生,正是本书的作者。在他的笔下,写出了一个个真实、可爱的昆虫。也令我这个曾经见了虫子,绕道而行的人,对这些精灵古怪的小家伙儿产生了兴趣。
读到这儿,你是不是也被《昆虫记》这本书所吸引了呢?
其实,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你脚下的每一只小虫子都有着自己独特的身世。也说不定哪一天,你和一位昆虫“国王”擦肩而过呢!
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动物们也毫不例外。
在这些精灵身上,我看到了蜣螂为了搬运自己的食物而不屈不挠:我看到了幼蝉为了寻找松软的土地而勇往直前;我看到了永远属于乐天派的蟋蟀:我还看到了……
《昆虫记》这本书很好,我很爱看这本书。印象比较深的有萤火虫、金龟甲、蟹蛛。
萤火虫的身体会发亮,那是因为有个白色的物质发光,但现在人们也不知道这种白色的物质是什么。我们要好好学习,长大后解开这个谜。
金龟甲很残忍,因为它们互相残杀。他们把别的金龟甲的肚子划一个口子,然后把头伸进去,吃掉金龟甲肚子里的肉,这只金龟甲就这么痛苦的.死去了。我们生活中要团结友爱,不要像金龟甲一样互相残杀。
蟹蛛是横着走路的,和螃蟹走路一样,所以叫蟹蛛。蟹蛛织的丝很细,风一吹就断了。蟹蛛很爱自己的孩子,孩子们都在妈妈织的丝袋里,到了秋天,蟹蛛妈妈的生命快到头了,小蟹蛛快要出生了,但是丝袋太硬了,小蟹蛛咬不动,蟹蛛妈妈使出了最后的力气,咬开了丝袋,小蟹蛛从丝袋里出来了,蟹蛛妈妈永远的离开了小蟹蛛。母爱真是最伟大,我们爱母亲!
你看过《昆虫记》吗?如果还没有的话,就说明你已经落伍啦!心动不如行动,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呀!
《昆虫记》,我会永远记住它的!
高一读后感15
在读《狼王梦》之前,我一直认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当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对狼又有了全新的认识。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是讲一个关于狼、关于爱的故事: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在于猎狗智勇拼搏后生下了三只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及一只母狼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当上狼王,可无论它千方百计,或竭尽全力,都没有成功。尽管一次次希望变成一次次失望,狼儿们一个个死去,但它并没有灰心,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自己的狼孙身上。但是,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却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作者沈石溪把这本书里的每一匹狼的动作、神态、心理活动等都描写得淋漓尽致,随着剧情跌宕起伏,我仿佛身临其境在一部精彩绝伦的电影大片中。其中有一段话令我印象非常深刻: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雪地里,气绝身亡了。这段话,我接受不了,觉得紫岚太过残忍,竟然那么狠心,咬死自己的亲身骨肉?随着剧情的发展,我渐渐理解那是一种深沉、悲壮的母爱,它宁愿让蓝魂儿痛快的死在自己的嘴下,也不愿让蓝魂儿落到猎人手里,饱受凌迟。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又要承受多大的'悲伤啊!紫岚,它是一只伟大而可怜的母狼,它愿意为自己的狼儿和狼孙付出一切,甚至自己宝贵的生命。我相信,紫岚在天堂一定会与它的狼儿们相聚的。在那儿,它们一家一定会过上没有血腥、没有争斗的幸福生活。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前几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小事,我和同学在小区玩,直到天黑才想起回家。想不到的是,妈妈不让我进门,让我在门口闭门思过,仅仅因为我回家太晚了。我站在门口,心中气愤:不就是回家晚了那么一点点嘛,至于发那么大的脾气嘛,坏妈妈!虽然我后来心不甘情不愿地道了歉,进了门,可心中总有一个小小的疙瘩,总觉得妈妈太过严厉不够爱我。读了《狼王梦》后,我才慢慢明白妈妈这是爱之深责之切,就是因为深深地爱我,才会在意于我的每一个小小的错误,希望长大后的我是一个优秀完美的我。
其实,母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真挚的情感。不管是看似凶残的母狼还是看似严厉的妈妈,都深爱着自己的孩子。母爱就如水一样,母亲就似源一般,无论你身在何处,依然有不尽的源头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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