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与黑》有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体会,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红与黑》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红与黑》有感1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读《红与黑》有感2
前两日读完了《红与黑》,可能是断断续续读完的缘故,心里的感触总没有从前读完书那样深。
对于主人公于连,我无法对其进行深入得当的评价,这是我看完别人的研究得出的结论。读完全书,我只是感觉到这少年矛盾分裂的性格,感受到书中描写的上流社会的龌龊与不堪,还没有真正懂得于连,或者说我找不到准确恰当的言语来诠释于连,就好比作战,别人进行的是巷战,而且枪枪都准;我进行的则是外围战,还老是打不到眼上。
评论家说,于连是个圆形人物,有着双重性格。而双重性元素主要有:反抗与妥协、自尊与自卑、雄心与野心、虚伪与正直等。这种双重性构成了于连思想性格的矛盾性和复杂性。在不同的生活经历的制约下,体现他不同的特点。在德瑞那市长家,主要是自卑与自尊的冲突;在贝藏松神学院中,主要是虚伪与正直的冲突;在拉木尔侯爵府中,主要是雄心与野心、反抗与妥协的冲突。真是一语中的。下面是研究者的分析,我摘录如下:
(一)自尊与自卑。于连是由一位粗暴且憎恶他的父亲培养长大的,从小就缺少父爱,使于连产生严重的自卑感和不安全感。人的内心越是脆弱,其防御机制就越强。于连高傲、敏感,时刻不忘维护自己的尊严,实际上这是一种防御机制,一种对内心自卑感的补偿。他宁愿在家挨饿,挨打,也不愿到贵族家当奴仆;他关心和谁同桌吃饭胜于关心薪金的多寡。他最初对德·雷纳尔夫人示爱并非真心,而是为了维持自尊这一“职责”。自尊使他要求得到真正的爱,自卑又使他得到了这种爱也不敢相信。于连希望能够得到别人的尊重,可是当不能满足这种需要时就会导致自卑感,而这种自卑又激起了他强烈的自尊。
(二)反抗和妥协。于连极端不满自己现实的处境,热烈追求个人的自由、平等。他狂热地崇拜拿破仑,想凭自己的才干,成为拿破仑式的英雄。他身上强烈地表现出平民的反抗意识。于连的两次恋爱就是对封建门阀制度的'有力冲击。但是当他看到主教的丰厚收入,便想要当教士,于是背诵《圣经》,到神学院去,忍气吞声地想适应那里的生活。他看到侯爵能让他改变平民的命运,便甘心为他效劳,不再反抗。个人野心支配着他的一切行动。直到他发现贵族阶级对平民存在根本的敌视后,才恢复了反抗精神,宁死也不肯妥协。
(三)正直与虚伪。神学院的环境使内心正直的于连变得更加虚伪自私。他明明鄙视憎恨他们的这些行经,却忍气吞声地适应他们;他明明是无神论者却扮演成虔诚的教徒。阴暗的神学院把于连变成了伪君子,同时也刺激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在这里,于连性格中的反抗与妥协、雄心与野心得到了充分的展示。
(三)雄心与野心。地位和环境骤变,在都市风气严重腐蚀下,于连的虚荣心恶性膨胀,个人的雄心壮志开始向个人野心逐步转化。他鄙视上层社会的纨绔子弟,却又盼望着进入上流社会,出人头地,扬眉吐气。他十分仇视侯爵巧取豪夺、大发横财的行径,但当领悟到侯爵有意识把自己栽培成“一个上流社会的人”时,却又甘心为侯爵效力。于连变成了一个封建贵族阶级的忠实奴仆。
但于连有善良正直的本性,尽管他曾经一度妥协,甚至作出了让人愤怒不耻的事情,但骨子里的天性并没有灭绝,灵魂深处始终是善良的。就在最后占据他精神主导地位的仍然是他身上美好的品质。例如面对贫苦人的悲惨场景,他竟情不自禁地流下了怜悯的眼泪。他曾从自己的积蓄中拿出五百法朗寄回家乡,请谢朗神父帮助分给与他以前一样贫苦的人,并要求不要说出他的名字。最后,以死亡来拒绝他所处的灰色社会。
德雷纳夫人是个天真善良而又温婉的女子,未遇于连之前,身上所有的情感都投付给了她的孩子。她笃信宗教,这是她的性格及环境决定的。当然,与于连的相爱,违背宗教让她在幸福甜蜜之际总有不安。而正是利用这一点使教会害了于连。
在遇见于连之前,她生命中追求爱的天性被宗教压抑了,只知相夫教子。她不爱丈夫,却与丈夫度过了很多年。于连的到来让她第一次藏到了爱情的滋味。当于连不在时,她可以紧紧将自己困于宗教,而当她与于连在一起时却总能回复被压抑的天性,热烈的释放她的情感,她的爱意。
这个女子,在平时很是胆怯脆弱,但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却又有着惊人的判断力和应对力。她平日对情人的于连十分依赖,甚至言听计从,但当麻烦发生时,她敢勇敢的站出来,甚至是帮助于连。
她一生挚爱于连。在于连死后三天也同样死去。如果说,在爱情里,于连曾有迷失,她却一直紧守着自己的爱情圣地。
马蒂尔德小姐,是个贵族社会空虚无聊的女子。因厌倦了上流社会的风气,转而追求于连。可是性格中与生俱来的贵族式骄傲,却让她一直瞧不起于连,甚至对自己曾委身于连深以为耻,所以当自己的骄傲占了上风,她毫不犹豫地抛弃于连。而作为有极度自尊的于连,受不了曾经情人的蔑视,故意设计使她又重新爱上她。
于连对她的爱情远不如对德雷纳夫人的爱情来的纯净。不,应该说,德雷纳夫人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而马蒂尔德的爱情有着浪漫主义的设想在里面。夫人的爱情发自本真,马蒂尔德的爱情有着自我崇拜的另类情感的夹杂。
同是贵族女子,不一样的性格,不一样的爱情,不一样的结局。
读《红与黑》有感3
看《红与黑》,当然最先被书名吸引。
红与黑,红色和黑色,似乎跟书中的内容没什么关系,但仔细读来,这就是文章的立意所在。红色代表军人,渴望跟随拿破仑为祖国建功立业;黑色代表教士,只求上帝给自己一个安稳的生活,而主人公于连正痛苦于这个选择,但最后他一个也没选,而是献出了生命报复这个虚伪的社会。
为什么他要这样做呢?因为那个时代的背景,1814年拿破仑倒台,波旁王朝复辟,资产阶级革命派遭受镇压,封建贵族和教会沉浸在过度兴奋中,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宏愿,为了赢得他们的尊重,于连变成了一个野心家,对他们实施报复。
同是复仇小说,同一时期的作品,于连不同于《基督山伯爵》中的唐太斯,唐太斯年轻不懂政治,更没有什么政治抱负。对于自己登上厄尔巴岛并且拿到拿破仑密信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担忧,也没顾虑过这封信会给他带来灭顶之灾。被抓进监狱后,仇恨的只是检察官没有给他一个公正的审判,仇人对自己的栽赃陷害。
而于连报复的不是唐太斯那样的一两个人,而是一群人,一个统治阶层,一个剥削百姓自己却富得流油,大肆挥霍而又腐朽的上流社会。虽然书中没有具体说明,但从小说字里行间,我们依旧可以被于连的正义野心所震撼。
由此可见,唐太斯报仇是为了个人尊严,而于连报仇则是要推翻这个千疮百孔的社会。唐太斯最终成功,而于连却以断头台为背景宣告失败,但这却不失为一次对黑暗现实有力的刺痛。
但真正让我欣赏他的,是他在牢中的沉思,以及在法庭上那段自杀性的发言。在死神面前,他终于想起自己的灵魂从未真正皈依过宗教。一个人要是爱过真理却从未寻找过真理,未免太遗憾,所以作者构思主人公在临刑前醍醐灌顶。于连的爱不是《圣经》里的天主,而是他多年来渴望一个能创造平等社会的人。天主的确令人失望,于连却没有背弃自己的责任,他可以说:"我并没有被打败。"他感到孤独痛苦,于是又思考起所有哲人、非哲人都爱触及的问题:"To be or not to be."
他明白了死亡、生存和永恒,都是些非常简单的问题:一只蜉蝣在烈日当空的夏季,早上9点出生,晚上5点死去。它怎么了解"黑夜"二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一个人强烈地热爱某样东西的时候,往往就是快要失去它的时候。()这样对生命有热情的人,真要面对"从来处来,到去处去"的现实时,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我们有理由认为他不伪善,而他祈求天主把雷纳尔夫人还给他,恰恰证明了他对爱情至死的忠诚。
如果没有无畏浪涛的击打暗礁,又哪来韧如磐石的嶙峋峭壁?如果没有无畏无惧敢于攀登的人,迄今又有谁能登上世界最高峰?如果没有荆棘的道路,人世的险恶,又哪来源远流长,历久弥新的明珠,又怎能揭露这个虚伪的社会?
于连拒绝苟且偷生逃过死亡,当他的鲜血洒满断头台时,我心中开始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上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葬身海底也总比坐以待毙强。
红与黑读书笔记红与黑读后感红与黑经典语录
读《红与黑》有感4
小说《红与黑》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于连出场时已经19岁,进入了他的青年时代,但从文章的间接叙述中,读者可以隐约看到于连的童年。于连的家庭启蒙应该说是不太好,索黑尔老爹以及他的两个哥哥应该是他最初的老师,他们是于连性格中反抗和超越的力量的源泉。生活是一个人的最初的老师,也是他人生经验的最初来源,处在难以承受的生活的压迫之下的人最容易产生超越这种生活的妄想,社会环境对于连的心灵也有很大影响,于连14岁的时候,治安官徇情案再次教会了于连什么是虚伪,维立叶尔的内地风气熏陶了幼小的于连。可见,一个人的成长和他的童年永远是难以割舍的。
于连的性格中有一种难以束缚的激情,有远远超乎常人的欲望,在于连的艰苦的自我剖析和自我约束中欲望和尊严是一对重要的矛盾。于连将金钱看得很轻,以至于到市长家去当家庭教师首先关注的是身份问题,没有提钱的事情,于连拒绝了每一点有可能丧失尊严的馈赠(连德瑞那夫人的也不例外)。于连的欲望和他的尊严紧紧联系在一起,于连出身贫困,又野心巨大,对于于连来说金钱,虚荣,名声和虚伪,无耻,平庸,骄矜是混杂在一起的。
毫无疑问,《红与黑》中最精彩的段落是描写爱情的段落,于连和德瑞那夫人,于连和马蒂尔德,还有一段小小的恋情也不应该遗忘——阿梦坦碧娜。于连对德瑞那夫人的第一印象是"看到德瑞那夫人明慧可人的眸子,心中的怯意先就去掉了一半。俄而,惊异于她的美丽,便把什么都忘了,甚至连为什么到这来也忘了。"于连对马蒂尔德的第一印象是"不过,仔细打量之下,他私心承认,这么美的眼睛倒还从没看到过。"只有对阿梦坦碧娜那次短短的爱恋,于连是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下可以自由自在地欣赏爱恋的对象,而不掺杂社会的伦理的政治的因素。于连对于爱情有一种奇怪的同爱情无关的"职责"的态度,这职责两个字是于连自我肯定自我保护的积极抗争的生活态度,在爱情中产生这种不伦不类的想法是因为于连"尊严""奋斗"的一生已经把他的爱情包容了进去,爱情在于连同样是一场战斗,是对自己的不公平的命运的征服,爱情的失败同样是对于连尊严的剥夺。
可见,社会对人们的影响很大,人物自身的性格也起了决定作用,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成就了于连这个人,有关于连的形象还有许多可说的,以上是我的一些粗劣的认识。
读《红与黑》有感5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专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要害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刺眼也是文学史上闻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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