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

时间:2023-11-17 09:28:43 专题读后感 投诉 投稿

(精品)福尔摩斯读后感15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福尔摩斯读后感15篇

福尔摩斯读后感1

  世界上有侦探吗?我是不知道有没有但我觉得阿·柯南道尔的生活中有一个无所不在的一位。

  他就是在阿·柯南道尔手中出生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一位具有丰富的科学知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犯人,凶顽当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还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为了我心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住了我的心,不,不是扣住了和我同龄孩子们的心。

  华生:年轻的医学博士话说被英国政府派往前线做了一名军医,在阿富汗他不幸负伤,不久患了伤寒,于是被送回英国,后来,他因房子的事,而认识了福尔摩斯……

  在福尔摩斯第一次使出他的神功的时候是他和华生握手认识的一瞬之间:他知道了华生的一切比华生更了解自己。

  而且,在这本书里将一种观察法,这种观察法就是:演绎法,生活中有一根巨大链条。一个人的指甲,衣袖,鞋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都能显示出职业……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仔细的'观察,探索就会发现,与别人不知道的一些事和世间万物。

  听了我的说法你不如也去看看这本书吧,你也会跟我一样的,让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我们的心灵的雨露。

福尔摩斯读后感2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福尔摩斯读后感3

  福尔摩斯是这本书的主角,他是一个镇静、分辨力强的人。如他第一次遇到华生时,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一个医生了,因为他是当了许多年的私人 侦探了。他先当私人 侦探时,还不能做到这样,他是一点点的积累经验后才能的。他的判断是直觉的。他的思路是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特征,又有军人气质,显然是个军医。这让华生不敢相信,他知道福尔摩斯的`经历后对福尔摩斯非常的崇拜。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后就陷入了沉思,我也不像福尔摩斯一样么,我最先开始学分数的加减法时,弄得我真是百思不解,但我跟分数的加减接触的时间长了后,分数的加减法就不像以前那么难了,甚至有些我还觉得很简单。

  我的学习与福尔摩斯探案遇到的经过有几分相似。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成功在于一点一滴的积累,没有人不学就会的,要一点点的积累经验,这样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暑假,我看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的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福尔摩斯。他是一名侦探。他还有一个助手叫华生。他们破解了红发会的秘密、蓝宝石为什么会到鹅肚子里去、绿宝石皇冠是谁偷的、斑点带子又是什么等许多奇怪的案子。

  在这里面,我觉得最好看的一个案子是鹅肚子里的蓝宝石。这个案子讲的是一个小偷偷了世界宾馆的一颗蓝宝石,然后把它放到了一只黑色羽毛的鹅肚子里。但是他家有两只一模一样的鹅,所以他拿错了鹅,而那只有蓝宝石的鹅却阴差阳错地落到了福尔摩斯的`手里。福尔摩斯靠着自己的聪明,并且认真分析,没放过一丁点儿小细节,最后顺藤摸瓜,终于让小偷现出了原形,老实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因为我也想像福尔摩斯一样碰到难题,认真分析,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近段时间,我用六天的时间读完了个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觉得[英国]的作家柯南道尔写的非常精彩。

  书中主人翁福尔摩斯先生是一个才智过人、善于推理,侦破了很多案子的著名人物。他利用观察、发现、推理的方法破了《血字研究》和《带斑点带子》等案子,利用询问和跟踪的办法破了《失踪娘》和《神秘的客人》等案子。我看了以后受益匪浅。如果你读了这一些案子的侦破经过以后,也会陶冶你的`情操,开发你的智力,增强你的勇气。

  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先生,学习他仔细观察,善于发现,勤于思考,多用推理的方法来探索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同学们,来看《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吧,来满足你的求知欲望,这是促使我们学习的最佳方法,培养我们良好习惯的有效途径,我们必将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福尔摩斯读后感6

  寒假里,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许多知识,生活中遇到问题,应该如何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多了。

  读完这本书,我十分敬佩福尔摩斯。因为他的观察能力与推理能力超强,从鞋子的边缘起毛可以推理对方经常骑自行车,从一双手一个表情可能推理出对方是音乐人。警察3个月都破不了的`案子,福尔摩斯一周便可以破获!在《四签名》中,故事中好像有4个人成为凶手,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成语接龙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成语”的接口不断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接下去的一个又一个精彩故事深深的吸引着我,就算去旅游也一直把书带在身边。

  故事读完了,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细心、小心和谨慎的好习惯。也让我的观察力有了大大的提升,我真喜欢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我前段时间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许多故事非常精彩。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科学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勇往直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福尔摩斯读后感8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讲述了许多惊险的故事,有《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案子》,有《身份案》,有《蓝宝石案》,有《斑点带子案》……其中我最喜欢《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案子》这篇故事,它向读者们诉说了一个扑朔迷离的故事。

  故事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接到一宗案子并在这一宗普通的案子里看出许多疑点,然后设下圈套,抓捕凶手,不料等来的竟是一位老婆婆,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推敲,断定这位老婆婆是一名年轻的`小伙子假扮的。最后,在福尔摩斯的努力下,终于将凶手抓住,而凶手却告诉了福尔摩斯等人一个感人的故事……

  许多年来,福尔摩斯这个神话般的人物一直被广大的读者(包括我)深深地崇拜着。从这个案子里,我们可以看出他观察各种事物都很仔细,所以才会在案子里发现这么多的线索;他博学多才,才能推断出各种各样的案情、才会想到这么多点子来抓捕凶手;他有一往无前的胆识,才能机智地与狡猾的罪犯作斗争……

  我觉得自己也应该向他学习,要仔细观察,要勇往直前,要好好学习,将来为社会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整个世界作贡献!

福尔摩斯读后感9

  自从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不禁被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缜密的分析、强大的推理能力所折服。

  每次探案时,福尔摩斯对每个细小的环节都不放过,遗迹的深浅、烟灰的特征、灰尘的`分布、绳索的磨损状况……这些微小的细节足以引起他的关注,而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往往是破案的关键。

  在整部小说中,这样的细节不胜枚举,而福尔摩斯正是通过这样的细节逐渐推导出事实真相。由此可见,细节尤为重要,它决定案件的进展是否顺利,决定福尔摩斯是否成为一名神奇的侦探。

  对于我们来说,细节也同样重要,只有在生活中学会观察,才能从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在学习上,我们应当注意每一个小细节,认真对待每一次作业,每一道题,每一次测试。只有认真对待细节,我们才能像福尔摩斯那样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在成功的道路上才会稳操胜券。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呀,古今中外,哪一位成功的伟人不是从小与书为友?趁着暑假空闲的时间,我读了好几本书,其中一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更是印象深刻。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和华生,所有的内容几乎都是福尔摩斯的`探案经历,还有助手华生一同帮助。为何福尔摩斯总能侦破奇案?最重要的是观察。每次到犯案现场,福尔摩斯总是第一时间拿出他的放大镜,仔细地寻找线索,哪怕再微小也不会放过。我们学生也应该这样有这种热爱观察的爱好,这样的话,写作作文时,把观察到的东西加进去,就不会觉得很难了。

  这本书看多了,我也变得喜欢推理、喜欢动脑筋了。记得有一次,我在做一道数学题。这个题目我想了又想,就是不会。这时,我想起了福尔摩斯,他遇到难题总是一遍遍的思考,从不放弃,直到突破难关。我学着福尔摩斯的样子,用倒推法来思考这个题目,果然不出几分钟,我就知道了正确的答案,别提有多高兴了!

  自从认识福尔摩斯以后,不管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中,我总以他为榜样,时刻提醒自己:遇到困难,永不放弃,思考思考再思考,终会取得好成绩!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在这个周末,我新买了一套《福尔摩斯》。当我满是欢喜利用阅读时间看这套书时,我却傻眼了,因为这套书加起来都有三本《莎士比亚》那么厚。唉,我还是从头开始吧。

  故事比较初情节设定在华夫身上,他战时由于受伤而来到英国休养。但不久后,华夫与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房子,并且发现了福尔摩斯有很多与常人不同的想法,比如制作一些奇异的药剂,写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文章,虽说常人无法理解,但读起来还是有理有据。而且还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兴趣与爱好。

  华夫耐不住好奇心,于是便询问福尔摩斯的职业,原来他是一名侦探。接着,福尔摩斯正好又接了一单新的生意,他发现华夫对此好像很有兴趣,于是在行动中带上了他。

  这场案件非常棘手,是一个连环杀人案,但福尔摩斯还是通过他敏锐的'观察力,和聪明的大脑。还有华夫的帮助下破了案,这让他们两一举成名,成为比较出色的侦探团队。

  看到这里,我不禁赞叹福尔摩斯的机智和勇气,这故事还告诉我,在生活中要有一双会观察的大眼睛,还要善于动脑筋,我们也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血字研究》这个故事主要是讲一宗连环杀人案,里面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医生通过这种种难关捉到了杀人犯,并且还让杀人犯说出杀人目的。原来,是因为杀人犯杀的'那个人杀了他的妻子和岳父,他一气之下就把他们都杀了。这个故事很惊险,也很好看。里面说福尔摩斯只要看那个人的外表就能判断那个人的详细信息,真了不起。这本书还说了福尔摩斯的其他探案,如《红发会》,福尔摩斯用他的机智勇敢大胆假设和实际推理帮红头发先生破解疑题。

  我们不仅要学习福尔摩斯仔细的观察力和其推理方法,还要学习福尔摩斯热爱学习的能力,在《血字研究》中,福尔摩斯说他很热爱学习,但只记一些有用的东西,没用的东西他只要看一眼就扔掉,他还说,人的记忆就像一间房子,如果同时把有用的东西和没用的东西都放在房子里,那就会很挤,如果再放多一点,房子挤不下去了,就会爆开,记忆就会消失,如果只放入一些有用的东西,那房子就会显得很宽阔,就算你问福尔摩斯全世界都知道问题,他不知道。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因为书里面有很多好词好句,能帮助我提高写作文的水平,还能增加我的观察能力。这本书太好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他是一个一生都不可思议的作家。他的处女作《血字的研究》曾经连续遭到冷落,最后才得到一个感兴趣的编辑的鼓励,并接着写了一丛续文,却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巨大成功。他创作热情倍增,干脆弃医从文。许多编辑部向他高价征稿,这时他简直到了整个事业的巅峰。可他并未从成功中意识到他所塑造的人物形象--福尔摩斯在广泛的民众心里已产生了那样深刻的、不可改变的印象,受到了许多人的景仰、崇拜与尊敬,而近乎草率的在《最后一案》里让他遇难丧生--他认为再精彩再长的`小说也应有个结局。谁知这竟导致了一场轩然大波:公众感到莫大的遗憾甚至愤怒,以至于对他进行威胁与漫骂。他这才突然警醒,不得不继续创作来挽回失误。这些后写的文章也受到了公众的极大欢迎,然而由于家境已大大好转,冲淡了他的创作热情,它们到底没有早期作品成功,这也是自然而然的。

  遗憾的是,由于侦探小说的产生是出于人们消闲,寻找刺激与趣味的需求,因此阿.柯南道尔的小说并没有被正统的文学所重视,然而他所刻画的成功艺术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早就成为侦探小说领域内的首屈一指、不可磨灭的形象。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最近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被他深深吸引。

  其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是魔犬之迷。魔犬之迷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家庭住在一个沼泽地的附近,他是这个家族的掌管,他的名字叫查尔斯*伯魁亚,是一个大富翁,传闻他是被沼泽地的魔犬所吃掉,他有一个年轻的.后代,名叫亨利*伯魁亚,准备继承伯父的庞大遗产,亨利不相信有魔犬存在,于是就拜访福尔摩斯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决定让他的助手——华生去沼泽地看个究竟,保护好亨利爵士。后来福尔摩斯就偷偷的到沼泽地暗中来探查,不听华生的劝告,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智慧对决,他判定邻居泰波坦就是制造魔犬的凶手,经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观察后泰波坦露了馅,被逮捕到police局,原来魔犬只是个普通的巨犬,这只巨犬非常凶狠,身上还撒了磷粉才会发光,而且查尔斯*伯魁亚并不是吃了的,而是被魔犬的样子给吓到了,导致心脏病发做,心脏破裂而死的。这让我感受的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

  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要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仔细研究,会获得你想要的结果!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感觉福尔摩斯特别聪明机智。他是一位一流的化学家,对解剖学很在行,懂一点政治、植物、地质学,特别精通化学、解剖学和一些要案文学知识。他也不欠缺音乐方面的知识,他会拉小提琴,而且拉的还不错呢!不过别看他有一点瘦弱,他可是个单棍行家、拳击好手和击剑高手。他的`人缘也不错,几乎每个方面的人他都认识。他的话时常会带着一点儿幽默,调节一下气氛。他的房子又大,通风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很好,颇有英国古典风采。他办案也很有讲究,总是漫不经心地探索,感觉像是在散步,有点儿清闲自在的感觉。

  读完全文,我感觉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描绘得出神入化,写出了由合租房子的巧遇,变成了一对无敌组合,一起破了“劳里斯顿苑命案——血字之案”,巴维克威尔的“猎犬之案”、“四签名之案”……也许,福尔摩斯不把自己当做一位侦探,但是他的聪明才智让他受到了邀请,侦破了几个重大案件,让他成为了名扬四海的大侦探。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善于观察周围的事物,懂得察言观色,就算将99个平常市民与一个罪犯放在一起,只要福尔摩斯有时间将他们一个个对比,依然可以找出那个罪犯,所以福尔摩斯就成为了千年一遇的超级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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