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通用)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蜘蛛夏洛和小猪威伯奇异的成为了好朋友,看似渺小的夏洛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拯救了庞大的威伯,甚至为此耗尽了生命,一切只源于一句话:"我不会让你死的,威伯。"如此承诺,重于一切!
“承诺”,词典上是这样解释的:人与人之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说的具有一定憧憬的话,一般是可以实现的。
很多时候,我们可以做出承诺,或壮怀激烈、或情深意重,然而我们真正都实现了吗?没有忘记、没有偷工减料、都是一丝不苟的做到了吗?是的,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和借口来推脱,最后自欺欺人的心安理得……相信夏洛会让许多人无地自容的。
夏洛的生命很短暂,但我坚信她在溘然长逝前,是非常幸福的,因为她想做的事情都尽了自己的全力,也都做到了。她除了平常的捕猎、繁衍等基本生存之外,还用自己的全心付出获得了最美好的友谊——“你已经拯救了我,夏洛,而且我很高兴能为你奉献我的生命--我真的很愿意。”我毫不怀疑威伯的真诚!后来威伯为了守护夏洛的孩子们而做的努力,也为这份珍贵的友谊添上了完美的注脚。
人的生命也何其短暂,而我们却终日奔忙于或名或利等身外之物,以为抓住这些就接近了幸福,往往最终发现得到的.只是空虚。生命的意义在哪里?人生的价值在何处?夏洛给了我们很好的启迪。
《夏洛的网》有种久违的小清新,仿似琐碎的娓娓道来让一切那么自然,如午后阳光般和煦温暖,不知不觉融入其中。直到夏洛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我们终于为之一震,绵绵而来的感动和思考就像醇酒的后劲一样,让人回味无穷。我想一本好书的魅力就在于此吧,总是意犹未尽。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今天是一个情人节,我和盗墓笔记一起度过的一个很有意义的节日,特意把最后一本留到今天,想和铁三角一起过一个节,几天时间读了这9本书还是很有感悟的,真实的盗墓笔记读后感。决定把他们都记录下来~
最开始接触《倒笔》的时候,是一个学生给我推荐的(琪琪~亲爱的╭(╯3╰)╮)原本我就对那种盗墓类的小说没有抵抗力,因为实在是太冒险太刺激了,加上神神鬼鬼的实在是喜欢的不得了。《鬼吹灯》作为中国盗墓类小说的开山祖师,描写是很不错的~我都看了3遍,里面也有个三人组,当初我就对这3个人特别是胡八一各种崇拜,读着他们的故事我就好像和他们一起去到了那些神奇的古墓进行了探险一般。而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为我呈现的是一轮不一样的风景,的确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的文章,总是能更深的产生一种代入感。可是,让我感动的却不仅仅是这个……这几天读了盗墓笔记,我就仿佛经历了吴邪那样的人生,到了最后,也许还是有很多谜题没有解清,可是我是真正和主角一样经历了整个过程后,好像谜题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虽然我们都还是有好奇心,但是那种人生的无力的感觉已经只想让我或者是让吴邪有一点期望可以去等待,可以让还活着的人好好的活着,可以理解吗?“活着”两个字的含义?
读完盗墓笔记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在经历了那样凶险的一些旅途后,结局是那样的破碎……死了的也许已经又入轮回,活着的还需要慢慢的恢复,还有一个人进入了那个巨大的青铜门后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等待10年后还可以看到他那双淡然的眼眸。可是“我”(天真吴邪)还不能停止下去,不管是不是还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或者未来的生活又会遇到什么,还有一个十年,所以,必须还得走下去。总而言之,三叔还算好,虽然还是很后爹,至少留下了一个希望。
然而三叔后面对几个人的小结却又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钝痛,那种悲伤不能流出眼泪,这才明白悲剧美,为什么总是让人记忆的更深刻,因为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知道了最后的最后,回首以前的初入七星宫、再探海底墓、蛇沼里那诡异的西王母神殿,原来过去的受苦都可以变成一种回忆的甘甜,如果不是最后还留有一丝希望,真的会觉得人生已经是没有意义了,就像张起灵说的“意义这个词语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不过看了三叔的后记“当写到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在慢慢的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慢慢的我就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置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怪不得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的时候,第三部一个人物的死亡会让他哭的不能自己,泪湿稿纸,挂不得曹雪芹当初写红楼梦的时候,会在悼红轩里删改十年最后泪尽而亡,其实真实的当你自己作为一个作者在创造一篇故事和小说的时候,会发现渐渐的在你所描述的那个世界里,这些人物他们都渐渐的有了自己的灵魂。我有过这样的一个体验,在我初中的时候,写过一本8万字的言情小说,当时我心里大概有一个大纲,可是我发现写着写着,不知道是心情的影响还是怎么的,那些人他们自己会做一些事、说一些话,仿佛不是我在写作而是他们想通过我的手告诉我故事的发展,以致于到最后我实在无法驾驭我手下创造的那些角色在停笔了大概半个学期之后,才能又找到思路可以让他们按照我原来的目的走下去,可是写到我那小说的结尾,女主角说的话男主角说的话,真的是那么自然的就写出来了,说道这里很难受的对这一对有情人说一说,当时的我真的是好邪恶,我这个后妈居然没让你们2个在一起,所以说,喜欢文学的人心里,总是有对虐文无法抗拒的一种喜爱?扯远了,所以看到三叔上面说的话,我是真的十分感同身受的,所以我相信在三叔的脑里在我们的心里,盗墓笔记的世界是真实的存在于某个地方,某个空间,读后感《真实的盗墓笔记读后感》。而这些人的经历也是真实的存在于我们的时间和空间里,不管是以前一直追文追了5年的人们,还是像我这样一口气把自己沉入进去的人们,还是随意的翻翻并不能坚持到故事结尾的人们……倒笔的人物,他们和他们的故事都会一直存在在那个传奇的世界里,我由衷的高兴。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谢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都没有解答,所以我相信,这些人物他们的未来和过去必然也会存在着发展着,不管南派三叔到底会不会把他们写成故事,我相信所有的一切还是可以串联起来有一个完整的答案的---也许,那才是终极!没有偶然,只有必然。在历史的长河里,有太多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有一些会被人永远的保持,但是我相信,不管是多复杂的谜题,总是有因果有发展的,所以,人们只是随着这谜题不停的在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想想如果真的真的这就是答案,多麽的可悲现在我有点理解闷油瓶的心情了。那种无比的苍凉和淡然,明白发生的必然却永远不能改变?嗯,还是期待三叔能在别的故事里给我们一点解释吧。
在盗墓笔记里,也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不过最喜欢的就是张起灵,小哥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下面的文章里会出现一些三叔的后记里的描述,我觉得很贴切不想打双引号了,其中也有一些我对故事里人物的看法和感受:
-----张起灵:闷油瓶是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在有他的篇幅里,三叔总是写的无比的轻松,因为有这么一个人虽然他很冷漠很淡然,但是你知道当他在身边的时候可以保护你,为你挡下灾难和痛苦。闷油瓶,但是不知为什么,在看到他的场景里,却又总会有一种苍凉的伤感,也许和小哥总是文艺范的看天空有关?其实,正如他所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人,他也似乎没有和这个世界联系的任何价值。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往何处去,他只知道,不管他记得多少又有多少不记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你的肩上已经有一个必须去肩负的使命,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你的人生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命运,甚至比死亡要残酷百倍,任何人我想任何人可能在面对这样的命运的时候,不是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就是要挣扎反抗,但是闷油瓶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这残酷的枷锁都是无关紧要是理所当然,好像是一件小事。如果你,可以问问他,他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说“没关系”是的,闷油瓶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他不怒不哀,既不痛苦也不逃避。他就站在那里,带着一身的伤口,摇摇头,那双淡然的眸子盯着你,告诉他所保护的'人,没关系。记得在盗墓里,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其实,也许小哥只是一种茫然,在他要背负的使命里在他的人生里,他不知道到底还能有什么意义,他一直都是这样的活着。不能不让人泛起一种感伤,所以在知道了结局之后再回首盗墓笔记,那些有小哥出现的场景里,我现在除了觉得安心之外,都会觉得有一种淡淡的伤感,总觉得一个人,还是要找到一个寄托一个与世界的联系,也许张起灵就不会那么辛苦,虽然他自己也许并不觉得,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一直想要活的更有人情味一点,在盗八的最后,三叔让他进入了那个青铜门里去守护一个终极的秘密,他与吴邪做下了一个十年之约,也许真的在十年后,又再次唤醒他再次遇见他的机会,这不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作者说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和方向了,我说,有一个希望总是好的,有一个希望,才能使人继续活下去,不管是小哥还是吴邪。
------吴邪:吴邪,是故事的主角,也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其实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这让人佩服。很多朋友可能在初读盗墓笔记的时候,有点讨厌他的软弱,但是随着故事的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又有自己的聪明;他懦弱但是也珍惜生命;他敏感害怕自己会伤害身边的人,但是他作为故事的主角,他又不能逃避不管他是什么目的,他始终必须经历下去,成熟下去。虽然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们一步步的认识到了三叔那句话的真谛“人心,有时比鬼神更加恐怖”,这也是倒笔中我觉得比较成功的一点,就是它不是单纯的一本探险恐怖小说,作者尝试想带给我们一点不同的东西,诡计心机,人心的恐怖真的远远的大于鬼神。但是,我们的小天真在关键时刻却始终那么的坚持那么的柔韧,他希望可以在每一个关口可以拯救每一个可能的生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的帮他救他,因为他的心,至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净,他就像一股清泉,是的,在其中可以看到最初的本质。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因为他想挽救。不管这个人是利用过他,骗过他还是对他好,他只是希望这个人可以活下去,吴邪懂得“活着”的价值!活着,事情总是可以做的,不管是什么事情,可是死了。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希望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的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
所以,吴邪就是这样一个像水一样的男孩子,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我读过很多书,有天文书,有历史书,有童话书,有漫画书等等。这些书使我丰富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得到了很多启示,懂得了许多道理。其中,令我感悟最深的是《三字经》这本书。它不仅是中华文化的经典作品,也是我的好老师。每一次读它,都能引起我很多的思考,让我受益匪浅。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是《三字经》的第一句,虽然很简短,却说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人生下来都是很好的,没好好学习才变得和别人不一样了。“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更是教育我们:一个人倘若小时候不好好学习,到老的时候一无所知,能有什么用呢?“如负薪,如挂角。身虽劳,犹苦卓”说的是古人在艰苦的`环境里仍坚持读书,为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还有“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等通俗易懂的哲理,还有孟母三迁、五子登科、孔融让梨这些经典故事,甚至还有天文、地理、气候等自然方面的知识……《三字经》真是知识的宝库、思想的宝库!
“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是最令我感动的一句话。它讲的是东汉时期,一个叫黄香的人,九岁的时候非常懂得孝顺,每当夏天,总是先把枕席扇凉了、蚊子赶跑了再请父母歇息。冬天,则自己先躺下,用体温帮父母把被窝暖热!这是一个多么懂事的孩子啊!爸爸告诉我,这个故事讲得不仅仅是孝顺,更是爱!是亲人之间至真至纯的爱!而这个爱,是关心,是体贴,是相互的照顾和无私的奉献!
每次读到这里,我的眼眶都是湿润的,因为我想到了我的爸爸妈妈对我的爱,也想到了我对爸爸妈妈的一点一滴。为了我,爸爸妈妈总是绞尽脑汁换着花样给我做好吃的;为了我,爸爸妈妈总是无论下雨下雪都等在学校门口接我回家;为了我,爸爸妈妈总是上了一天班还不知疲倦地陪我学习陪我玩耍……我小时候很黏人,一离开妈妈的怀抱哭闹,妈妈整夜整夜地抱着我,困极了,坐在那里睡觉!一次我高烧近40度,爸爸一会儿一会儿地给我擦酒精,帮我降温,竟一夜没有合眼!一次突然下大雪,我因为值日,走出教室的时候天都黑了,但是妈妈一直在校门口等。看着雪人一样的妈妈,捂着妈妈冷得哆嗦的手,我忍不住眼泪啪啪直掉!爸爸妈妈是这样很爱很爱我,而我,却不知道关心爸爸妈妈。好吃的东西我总是抢着吃,很少主动帮爸爸妈妈干家务活,学习累了还好发脾气,妈妈总是给我洗脚而我从没给妈妈洗过一次……想到这些,想到黄香,我觉得好惭愧!真的有太多的事情,需要我去学习、去思考、去努力做好!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读《三字经》,让我懂得了什么是自然,什么是善恶,什么是学习,什么是爱!我爱这本书,喜欢书里的智慧和精神。我更会在享受爱的时候,像黄香那样,真挚地爱父母,爱老师,爱同学,爱每一个人!让《三字经》伴我成长,让爱与我同行!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无论在美国、英国、荷兰、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或新西兰,当然现在也包括中国的孩子们都喜欢一个瘦瘦的、秃顶的,总是带着一脸狡黠的笑的老头,他就是那个让大人们有点害怕,让孩子疯狂着迷的罗尔德·达尔。这本《小乔治的神奇魔药》就是他众多作品之一。
星期六上午,小乔治要独自在家看姥姥。姥姥非常恶毒,小乔治想用自己做的药水给姥姥喝。他在浴室拿了金光洗发水,两管唇膏,在洗衣房拿了地板蜡,在厨房拿了咖喱粉,在板棚拿了治牛病的药水,在车库拿了防冻液,统统放在锅里炖。在炖药时小乔治发现药不是棕色的,“它必须是棕色的。”小乔治想。于是他冲向工棚把四分之三的油漆放进锅里了,药水变成棕色的了。他给姥姥喝了药,姥姥开始慢慢长高,她顶穿了屋顶,小乔治又给许多动物吃了药。小乔治多次试验,灵药4号竟把姥姥变的消失了。
这本书最让我难忘的地方是姥姥吃药的地方,她的语言和动作很有趣,好玩。比如,姥姥不舒服时她说“谁没事了?我胃里有跳跳玩偶,我的'肚子里有蛇在扭,我的屁股里有爆竹。”哈哈,有趣吧。作者把小乔治和姥姥塑造的很幽默、奇趣。因此这是我百看不厌的书之一。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我坐在池塘边的榕树下,看着枯黄的树叶像蝴蝶般的飘落下来……随着四季轮回,我细细地品味着书香。我们渐渐长大,在同一片蓝天下,却又各不相同。同龄鸟展翅高飞,穿越天真,去寻找自己的蓝天与梦想。
《岁月的书香》,那里用儿童文学最真、最美、最善良的文字,留住了如歌的岁月。冰心的《小橘灯》里面,小姑娘善良、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鼓舞着我,让我的眼前无限光明;谢倩霓的《不曾改变的呼吸》让我懂得了不要盲目的攀比,要坚定自己的信念,向优秀学生看齐;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给予了我人与动物的精神与冒险,了解了动物的神秘空间……当我读完它,就像品尝完了一顿大餐,让我回味无穷。回味着,没有“异想”就没有“天开”,没有“儿女的共同创造”就没有“祖国的繁荣富强”;回味着,少年不识愁滋味,现在的我们应发现自我,努力学习,享受成长;回味着,亲情是宝贵的,我们不可以因为一次没有证据的误会而伤害了他人……
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亲情类的:《三色圆珠笔》。
主人公名叫徐小冬,是个头发一直乱蓬蓬的转校生,曾在其他学校被一些社会青年逼迫偷东西而进过派出所。那天,齐娟娟新买的三色笔不见了。那是一直有着金黄笔帽儿,墨绿色笔杆的神奇的笔,轻轻一转,“咔”的一声,就可以变换不同的颜色。在那样的八十年代,这种笔很是稀奇。为了帮齐娟娟找回圆珠笔,徐小东显得特别积极,墙角的灰窝也翻,老鼠洞也掏,整天都怪怪的。但是好心却得不到理解。毕竟是曾偷过东西的人,同学们在拉紧书包袋的同时一致怀疑三色圆珠笔他偷的。还特地办了选举小偷的民主投票。无论怎么解释,都没人相信他。不久,老师把小冬叫进了办公室。
“你喜欢那支笔,曾经打算用你的小刀、钢笔、空鞋油盒跟娟娟交换,对吗?”
“对。齐娟娟不换。”
“前天做值日,你走得最晚,对吗?”
“对。”
“找圆珠笔的时侯,你显得特别积极。墙角的灰窝里也翻,老鼠洞里也掏……
你从老鼠洞里找出笔来了吗?”
“没找到。”老师破深意的一笑,“你自然知道,那里面是找不到圆珠笔的。你喜欢,拿去玩几天,也该还给人家了,或者你可以私下给我……”
老师讲了很多,但徐小东始终不承认自己投了那支圆珠笔,老师便发出了最后的警告:要是3天后,他不交出圆珠笔,就把小东开除。这使他弱小的心灵有了极大地创伤。三天后,更加蓬头垢面的徐小东果真交出了一只三色圆珠笔。事情算是平息,老师又告诉同学不要对他歧视。可小小的心灵怎能禁得起如此打击?他哭了,很厉害,在同学们万箭穿心的眼神下仿佛要把内脏全哭呕出来。不久,齐娟娟却在家意外的发现了那真正属于自己的笔。在老师的追问下追问下,徐小冬神色慌乱,如神精般的哭叫,请求不要告诉家长,又急忙拿出每天午饭攒下来的钱,哀求着交给老师……原来,那只圆珠笔是无奈之下从文具店偷的。
在双方没有沟通下,一个小小的而无证据的误会,给别人的心理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在苦苦的哀求下人没有宽容,一些本不应该发生的事却一串又一串的发生。他心中巨大的创伤由谁来弥补?他又该怎样再次面对别人?或许,这件事情就像把刀一样,在徐小冬那幼小的心上,狠狠地刻上了一刀……而我们应该在心灵之间架起沟通、理解的桥梁,不要为一些小而无证据的误会而失去一段美好的友情,甚至伤害了朝夕相处的朋友。
书,是用于读的;书香,是读出来的,也是细细的品出来的。书香的味道是厚重的,在整套的小说卷里,看到的就是60年来几代儿童文学作家为读者奉献的近百篇小说作品。在学校、在家庭、在幻想的空间、在现实的世界,在人的范畴、在动物的领域里,作家们风格不同,但无一不是用各种形式传递着友情、爱、正义和欢乐。
我喜欢的书香的味道,是可以哭,可以笑,有时会细细地思考一会儿,渐渐地体会一些人生的况味……
我希望书香的味道是一颗幸福的种子,种入我的脑海和心田,给予它强有力的生命力,让它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爱,大家都知道。有父爱、母爱……可怎么有蓝色的爱呢?这种爱不是普通的爱,是一种非常感人的爱。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时,我哭了。
文章写的事是作者见到别人的亲人亲手的的围巾,就很嫉妒。于是者就回去把这件事给奶奶说了。奶奶了听后就不顾自己的病给作者打了一条蓝色围巾。第二年花开的时候,奶奶就永远的走了。奶奶不顾自己的病为作者打围巾,这很使我感动。因为围巾是蓝色的,所以就叫作蓝色的爱。
虽然亲人给自己做事很平凡。可他们每做一件事就包含着亲人对你的爱。比如说我婆婆吧!她虽然老了,但很关心我,每天送我上学,接我放学。早上六点
就起床给我做早饭。这哪一样不是爱?
作者的奶奶在自己临死之前为作者打了一件毛衣,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呀!
我真羡慕作者有有这样一个好奶奶,这么关心她孙女。
作者,我想对你说:“你一定很爱惜那条围巾吧!那就说明你做对了,那条围巾代表着奶奶对你的爱,也是奶奶送你的最后一个礼物。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只需要看到封面上的那句话: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年轻的心就此沸腾了,想重新回到那理想与信仰占领的年代!
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令我最为深刻的是江姐这一人物,江姐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一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她在渣滓洞集中营被敌人连续多日严刑拷打,宁死不屈的精神给那里所有的战友以无穷的动力。竹签子钉进每一根指尖,血水飞溅,我们敬爱的江姐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但她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剧烈的疼痛。是她,一个女共产党员,平静地在敌人面对前宣布:胜利永远是属于我们的!
红岩精神就像一面鲜红的旗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为理想和信念奋斗不息。无数个大义凛然的共产党员前赴后继,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党的尊严和机密,配合武装斗争,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的.反动气焰,正是有他们的努力,才有共和国今天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它告诉我们,那段血与火的历史永远不该被遗忘。革命者们坚贞不屈,勇于牺牲的精神和崇高的爱国主义情怀,在新时代依然是激励我们奋进的精神力量。先烈们播下了红岩精神的星星之火,而我们的责任是接过这火种,让它发出更耀眼的光芒。并把这燃烧的火炬传下去,永远的传下去。伟大的英烈们长眠于青山翠柏之间,而红岩精神将会永垂不朽!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在本次的读书月活动中,我阅读了许多本好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在这些书中,有一本书令我印象深刻。那就是——《基督山伯爵》。
本书的主人公爱德芒德middot;但丁斯是一个英俊、勇敢、正直的水手。但是,他却遭人嫉妒。不仅嫉妒他的才华,还嫉妒他有一个名叫莫茜蒂斯的美丽的未婚妻。终于,一封由当格拉斯和福南德设计的匿名控告信把爱德芒德关进了德夫城堡,德夫城堡是一座海上监狱。在这里关着的犯人都是无期徒。就这样被冤枉的.爱德芒德开始了悲惨的牢狱生活。本以为很快就会被放出去的他,却被关进了这里。就在他绝望之际,一个“疯教士”给了他希望,“疯教士”想逃离此处的渴望让他再次点燃希望,此时的他和“疯教士”法瑞阿神父正在谋划着逃跑计划。爱德芒德还拜法瑞阿神父为师,学会了如何做一个绅士。并且,知道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原来,在一座名叫基督山的小岛上,藏着数不尽的金银财宝。最后,他终于逃跑成功了。他得到了宝藏后,摇身一变,变成了基督山伯爵。于是,他的复仇计划开始了。不过,“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爱德芒德也正是这样。他先是报答了那些帮助过他的人,再去复仇的。最终坏人们得到了应得的报应。这个故事给了我很深的感触。告诉了我们应该克制自己,拒绝那些诱惑,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爱德芒德临走前的最后一句话深深烙印在了我的脑子里——直到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到来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括在这五个字内“等待”和“希望”。”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这“等待”和“希望”就是大仲马写的这篇文章的中心。我们也应该用这五个字来概括自己的人生目标。爱德芒德是一个多么勇敢的人啊!面对困难,他并不是一味的躲避,虽然也有绝望过,但若没有他的勇敢,或许,好人就不会得到报答,坏人就不会意识到自己错误。人生就应像爱德芒德说的一样: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再来谈谈二表哥觉民,不知是因为我对"觉民"二字的反感,还是对某些事实的印证,总之觉民的开始除了第一句话都令我感到厌恶,仿佛是一个小人;也许有些电影的老二都是油滑的或是"觉民"让我想起了那个电影的油滑角色,总之他在我的脑子里一直是带着一副金丝眼镜(我并未看仔细他的描写,却脑中明确了他戴眼镜的样子,直到后来说到"那一副金丝眼镜",令我也是很惊讶),很狡诈,很无赖的感觉,求家的读后感。那封信,让我对他的性格定了格…之后的一切仿佛是受最初印象的影响,令我很困惑:对大哥的怜悯--很假;对觉慧的.关心--没意思;对琴的爱情--也过于激进。只有最后的送别,让我对他的认识又回到了零刻线,读后感《求家的读后感》。说明我好像错了。但他到底是什么人?我却不懂了。我只明白他是一个介于觉新和觉慧性格中间的人,象墙上草,两边倒,没有主见的样子。我还觉得他是会毁掉琴的。最后他的"觉醒"令我有些欣慰,也看到了他光辉的未来。
谈到觉民,就想到了琴。或许现在女子美发比男子强多了,女学生进学堂也是天经地义的事了,所以下意识的我没有认为这是错的。并且我觉得琴也是一个优秀的女子。仿佛在我的眼里,《家》讲述的男子都是循序渐进的,而女子却是爱憎分明的。一个优秀的新青年,徘徊在新与旧的之间,她这样的尺度,最令我满意。她不象鸣凤和瑞钰那样有经历,那样"懂事",可却给人一种可爱无暇并略带忧郁的感觉。觉民嘛,我看不懂。还要多说一些,我不知她和觉慧的感情是怎样的。巴金费了一些笔墨去说觉慧以前是爱过琴的,我不懂为什么这样写。最后他和她分别的一句句话和动作跟令我琢磨不清--他俩到底是怎么样个关系?我想,随着年龄的增长与知识的增加,我会解决它的。这比我读懂觉慧,读懂觉民要容易得多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
《木偶奇遇记》叙述的是一个由老木匠雕塑的小木偶皮诺曹如何去学会诚实、勇敢、不自私而成为一个真正男孩的成长过程。贪玩、淘气的皮诺曹因为听不进忠言,先后经历了逃学看马戏,继而遭狐狸和猫的欺骗,险些丢了性命,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太阳也有黑点,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难免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也许是贪玩,也许是无知,或者是无心之过吧!不止是我们,伟人小时侯也犯错。列宁小时侯到姑妈家,把姑妈的花瓶打碎了;里根小时侯用斧子把花园里的树砍倒了……唯一不同的是,他们勇于承认错误,改正错误。
是呀,我们只要勇敢地去面对眼前的困难,不被困难吓退,就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犯错是正常现象,有错要勇于改正错误,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孩子。如果你撒了谎,骗了家长,他们被假象迷惑住了,在他们眼中你是个好孩子,可事实上,你却只是个戴着虚伪面具的`“撒谎大王”。真正的好孩子不会撒谎,他们只会为自己做错的事而叹惋,而后悔莫及,而改正。
看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懂得了要做个好孩子,就不能自私、不能撒谎。我以后也要做一个懂事、听话、有爱心、有智慧的小男孩,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懂得爱爸爸妈妈,尊敬老师同学,做个有责任心的小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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