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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丈夫》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丈夫》读后感1
阅读近80年代的沈从文小说《丈夫》《边城》,现在难以想象的社会背景却能很好的铺开,更多吸引我的不是这个社会背景或文化,却是多了解了沈从文这个人。
小说令我感动,是感情没有被激化,没有左翼作家们的煽动性后的散漫,变成回眸式的分别。这多少类似无法挽回、沉默却执着的惆怅。
在左翼席卷中国的岁月,居然有作品拥有如此独特的文风与诚恳,没有刻意丑化角色、没有刻意的完整故事,没有明显的中心,没有敌我,没有。甚至不符合现在语文教科书的'基本要求。
只是这些小说,产生了信赖的感觉,任何人都无需被口号宣传或所谓的理想左右,我看到一个真实的作家站在秋野,还在呼吸。
《丈夫》读后感2
沈从文《丈夫》讲述了边地农民在自然环境的约束下和当地封建势力的欺压下,不得不忍辱让妻子外出卖身的故事。在文章中我们感受到丈夫对妻子卖身的“无意识”,可能在他的思想中这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人的生存需要首先是物质,如果一个人连起码的物质需要也得不到满足,又何来讲尊严和气节呢?
文中丈夫对于妻子卖身过程中开始是麻木,但在经历了与水保的交谈和兵士对妻子的羞辱后,他开始感觉到自己作为丈夫权利的丧失,感受到了自己地位低下所带来的苦难。他的意识在这一过程中被唤醒。开始他只能感受到妻子卖身所带来财富给予他的惊喜,最终演变为对于这种行为的可耻与憎恨。
丈夫的妻子七丫头在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她是一个善良、美丽的女性形象,虽然她做着丑陋的行当,但她的目的性很简单只是为了养活家中的孩子和自己的丈夫。从中你会感觉到七丫头身上的牺牲精神。但沈从文在文中也写到他们受到城市侵染后身上所产生的变化,文中还特别提到这种变化不是立刻就会转变,是一点一点的潜移默化的.,在城市的复杂环境中就算最单纯、最质朴的人,也有可能染上城里的恶习。七丫头在城里的这段时间变得爱打扮感觉与城里的女人无异,这只是从外表上说得,如果她呆的时间在长一点可能她身上还有的善良、单纯就会被现实的环境抹掉。
全文最感人莫过于丈夫拉琴的描写,它唤醒了七丫头、五多和伯母对于乡村生活的记忆和美好人性的怀念。最终七丫头和丈夫抛开了一切回到了乡下。
像七丫头这样的人们在残酷的生活环境下,依然能坚韧顽强的活下去,保持着顽强的生命力,这种精神让人感到由衷的钦佩。
《丈夫》读后感3
《丈夫》是沈从文最出色的短篇小说之一。
小说写的是来自乡下的年轻女人“老七”,由于生活所迫,不得不上城里来“做生意”,也就是卖身。她的丈夫像访远亲一样,来花船上探望她,几天来的所见所闻让他“两只大而粗的手掌捂着脸孔像小孩子那样莫名其妙地哭了”,最终与妻子双双携手抛弃花船,回到生养他们的土地去。
这篇小说的标题是《丈夫》,男主人公是连个正式名字都没有的“男子”,从表面上看,“男子”是指女主人公“老七”的丈夫,实际上还可以是指所有在花船上“做生意”女子的丈夫的总称。小说正是围绕着丈夫这个中心展开的。
作品中女主角“老七”的丈夫“男子”来到城里,起初本没有想过把妻子领回去,而只是“象访远亲一样”,“背了整箩整篓的红薯,糍粑之类”去看看妻子而已。对于妻子穿戴打扮上的变化,使他感到极大惊讶,有点手足无措。到了晚上,当看到那“一上船就大专的嚷要亲嘴要睡觉的客人时,这位丈夫不必指点,也就知道怯生生地往后舱钻去,躲到那后梢舱上去低低地喘气。”一个“钻”字,把“男子”的辛酸写得淋漓尽致。做为丈夫,本应保护自己的妻子,而现在却被前来玩弄妻子的客人吓得“钻”进后舱,“想起家里的鸡同小猪,仿佛那些小小东西才是自己的朋友,仿佛那些才是亲人,如今和妻接近,与家庭却离得很远,淡淡的寂寞袭上了身,他愿意转去了。”然而妻子并没有完全忘记丈夫,仍然抽空爬起身来,到后舱给丈夫塞一小片糖。于是“正象仅仅为了这一点理由,就得原谅媳妇的行为”。丈夫的这一次心灵波折是在一瞬间就消失的,然而更大的刺激却在后面等着他。
水保的到来让“男子”的心理再次起了变化,尤其是水保“今晚上不要接客,我要来”这该死的话从那吃红薯得大口里说出时, “胡想使他心上增加了愤怒,饥饿重复揪着了这愤怒的心”, “他想到明天就要回家。”在这种情绪支配下,他把所有的柴全丢到河里去了。妻子回来后,好不容易哄他暂时放弃了这想法,可是更大的刺激让他彻底抓狂了。晚上“男子”与妻子等人在船中自娱,正当欢歌笑语时,两个醉熏熏的士兵搅了他们的欢愉。他亲眼看到了“老七急中生智,拖着那醉鬼的`手,安置到自己的大奶上”,“这一个在老七左边躺下去后,另一个不说什么,也在右边躺了下去”情景。于是,“干爹家的酒席,火锅,三元宫的戏,荤油包子,”等这此新鲜玩意儿对他来说都彻底地失去了吸引力。
小说的结尾,当老七把自己挣的钱交到他手中时,“男子”的情绪终于彻底爆发了,“男子摇摇头,把票子抛到地下去,两只大而粗的手掌捂着面孔,像小孩子那样莫名其妙地哭了起来”。这“莫名其妙地哭”实际上是痛苦,是悔恨,是他的心酸之泪,痛楚之泪,也标志着他做为丈夫人性的觉醒与人格尊严的爆发。所幸的是,小说的结局是,老七和她的汉子一起回转到乡下去了。
这一对夫妻回转到乡下去了,但是回去了又能怎样?他们从此就可以过上幸福日子了吗?不可能!在我们今天看来,让自己的妻子去做这种“生意”是决然无法接受的。但在那时,却是穷困潦倒到极点得人们最无奈的选择,他们回去也只能继续面对最初的生活:“一点点收成照例要被上面的人拿去一大半,手足贴地的乡下人,任你如何勤省耐劳的干做,一年中四分之一时间,即或用红薯叶子拌和糠灰充饥。”文中有些细节可以证明,如“三十里路路上有豺狗,有野猫,有查夜的放哨的团丁,全是不好惹的东西,转去自然做不到”。再说,妻子还能回到从前吗?她是已经接触甚至可能习惯了城市生活的了,就像文中所写的那样:“做了生意,慢慢地变成为城市里人,慢慢地与乡村离远,慢慢地学会了一些只有城市里才需要的恶德,于是妇人就毁了。”“毁了”的妻子势必导致夫妻的隔阂,进一步产生矛盾,甚至不敢想象的结局。如果当时的黑暗社会不推翻,他们的苦日子恐怕永远不会得到改变。
读了沈从文先生这篇小说,唯有怅然一声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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