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陈词

时间:2021-12-02 20:49:05 范文 投诉 投稿

总结陈词(通用5篇)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给人努力工作的动力,不如静下心来好好写写总结吧。总结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总结陈词(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总结陈词(通用5篇)

  总结陈词 篇1

  当今时代,网络如水银泻地般浸入了人的工作和生活,并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面目和模式。网络的惊涛拍岸,也冲击着传统的反腐格局。是视之为洪水猛兽,还是神兵利器?首先,我们必须明白何为网络反腐?网络反腐,即通过网络技术及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

  但在网络反腐制度不健全的今天,我方认为,网络反腐弊大于利。我方判断网络反腐弊大于利的标准就在于:网络反腐是否有利于政府更好地执政,是否有利于民众更好地了解政府执政情况,是否有利于国家社会更好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网络反腐是公民行使监督权利的一种方式,但网络反腐基于网民爆料,真实性无法保证,很有可能出现诬告和诽谤等现象,涉及侵犯他人隐私或骚扰他人生活等问题。一方面,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爆料人常为了保护自己而拒绝透露其真实信息,由此带出来的信息真实性也就无法考证、责任无法追究。另一方面,部分网络运营商为了谋取个人利益并不对信息进行审查、筛选后就进行发布,这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故意发布虚假信息,诬蔑陷害领导干部。而有些网站和网民为了吸引眼球、提高点击率,往往使用夸张、煽情、耸人听闻的语言,放大腐朽面,使本来不属于腐朽的现象夸大成了腐朽。

  二、网络反腐是把“双刃剑”——在大力推动反腐舆论监督的同时,网络本身客观存在的非理性因素很容易导致过激和极端行为的发生。在“法不责众”的群体心理和一些别有用心的“网络推手”的作用下,网络反腐常常会演变为“网络暴力”和网络群体极化事件,这更加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三、网络反腐是参与者越权扮演法官和执法者的角色的平台,这是对法制的更大破坏和危害。首先,网络举报与革命时期的大字报无异,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而且大字报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其次,“疑罪从有”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再次,很多网上揭发的所谓证据,其实也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以违法行为来反腐朽,这会威胁到整个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权利意识。第三,网络反腐常常为腐朽分子所利用,成为腐朽分子“漂白”自己、“抹黑”他人的工具。而且,网络信息公开容易“打草惊蛇”,使被检举人有时间销毁证据、转移财产、提前出逃等,给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取证带来干扰。

  四、网络是具有透明性、开放性和即时性的,问题官员既可以一夜“成名”,为全国人民所关注,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和介入,也可能会随着事件本身变化和时间推移或新噱头的产生,关注度骤然降温,乃至一夜间归于沉寂。现实中,问题官员一旦被网友“盯上”,待东窗事发、激起舆论风浪后,一般当事官员很快会被“严肃处理”。然而,一段时间之后,待舆论的风头一过,高调复出者有之,悄悄异地为官有之,官位革去待遇不变者更是不在少数。

  所以,我方认为网络反腐弊大于利。

  总结陈词 篇2

  很高兴与对方辩友进行这场友谊辩论赛,下方请允许我代表正方进行总结陈词。

  首先,由我进一步阐述我方的论点,我方并不否认外界的要求会对我们产生一些影响,但它只能作为一个产考,它并不能最终决定我们的意志,因为一个人,无论他身在何处,他永远能倾听到的是他内心的声音。在开篇立论时我方一辩就给声音下了一个明确的标准,人要忠于内心的声音,那里的声音指的是“有利于社会发展要求的,不违背道德底线的,与社会达成共性的原则、信念和意识。”

  如果一个人想主宰自我的人生,就务必听从自我内心的信念与原则,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自我的想法,一件事情,都有自我的思路和观点,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不正确,因此遇到事情,不要因为别人的话而改变自我的想法。爱因斯坦说:“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首先取决于他的感情、思想和行动。”

  在辩论过程中我方透过超多的事例、道理,例如:屈原为了内心的高洁品质自投汨罗江、钱学森不顾美国的强行要求毅然回国、布鲁渃为了真理失去生命,从古代到现代,从国内到国外,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向大家证明了我方的观点,阐述了我方的观点——人要忠于内心的声音。

  因此每个人都应有正确的原则,坚定的信念作为自我的精神支柱,不畏艰难困苦,奋勇渐进。

  纵观整场辩论赛,我方一不留意攥住了对方辩友的9大问题,但由于时间有限,下方我就只列举其中较为严重的5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定义的问题:对方辩友在辩论过程中将忠于能够的误解为参考

  2、偷换概念:没有把握这场辩论赛的重心

  3、以偏概全:对方以偏概全实在是盲人摸象,一叶障目

  4、恶意逃避:对方反复对XX避而不谈,屡屡逃避我方问题,是不是对方自认理亏呢?

  5、断章取义

  6、颠倒主体

  战国时期的孟子曾说过一句话“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如果一旦你不能坚持自我的意见,不敢坚持自我的想法,太过于在意外在的想法和要求,结果只会在众人的意见面前迷失了自我,不明白自我是谁。

  应对忠于外在要求所造成的种种弊端,如果对方同学还能告诉大家人要忠于外在要求的话,我只能用斯迈尔斯的一句话来与对方共勉:一个没有原则和意志的人就像一艘没有舵和罗盘的船一般,他会不断随着风的变化而被迫改变自我前进的方向。

  总结陈词 篇3

  多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大家好!

  我不敢说对方辩友顽固,但是我不得不指出对方辩友的几个错误。

  第一,刚才对方辩友说到过一段时间,城市化就不再城市化了。那对方辩友是不是要告诉我,上海南京城市化了是不是他们的生活质量就比我们低了呢?

  第二,刚才岁方辩友说我们的城市化是一个静态过程,殊不知城市化是一个发先问题并不断改善的过程啊!第三,刚才对方辩友说农村变成城市不行,城市变成农村不行,那情对方辩友为我们新中国的建设之一个方向吧!

  下方请允许我继续阐述我方的观点,城市化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鉴于刚才对方一再混淆概念,我不得不重申城市化和生活质量是两个问题。

  首先,城市化是一个社会概念,即面而非点。再者,城市化也并不是简单的将农村变为城市,否则社会的发展将要是“灭耕地,存水泥”了。

  再者,对于生活质量,生活包括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两个方面,所以我们所说的生活质量也包括物质生活质量和精神生活质量两个方面。下方请允许我从这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物质生活质量角度,城市化在政府规范的指导下,透过人们去力求新的生产,犹如无形手在推动经济的发展,使生产力得以进步,生产关系完善,从而提高了作为物质生活质量标准的第一、第二产业的水平,当然,这只是从理论上看,那事实又是怎样呢?工业革命以后,全球变进行城市化,虽然我国开始较晚,但成绩斐然,从大范围看,GDP数额增长一支独秀,生产力突飞猛进,生产关系日益完善,从小看,我们从住草房到住楼房,从吃不起窝窝头到能买粮,城市化功不可没啊!

  第二、从精神生活质量角度来看,首先城市化让人们集中的生活工作在了一齐,带给了一种不断完善车的城市化生活模式,带给了更各种场所,让人们能够地更好交流、沟通。再者,城市化透过经济手段,不断推动教育文化的发展等产业的发展,提高作为生活质量标准的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再次,城市化过程中,随着物质生活不断丰富,新鲜血液不断注入,人们的观念眼界不断提升,比如说辩论赛的产生就是一例,当然一切事物都不理想的,也并非完美的,城市化也不例外,难免会有弊端,城市化不可能提高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我们。

  所以我们就应从整体的,主流的眼光去看待城市化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当我拿起这张白纸,我期望大家说这是一张白纸,而不是一个墨点啊。最后让我们放眼社会,城市化给人们带来的提高下辖呢日益见,才被作为一次项方针提了出来。感谢我们亲爱的祖国和党委为我们指出了走城市化的道路,,让我们沿着城市化的额道路大踏步地想走下去吧!因为千言万语,千事万例均已经证明了,城市化确能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多谢!

  总结陈词 篇4

  多谢主席,大家好!众观整场辩论,我不得不很遗憾地指出,对方辩友你们一向混淆是非,颠倒黑白,从根本的辩题上进入一套貌似完美的谬论,把观众和评委拖入了一个误区,但是天理昭昭,真理是藏不住的,请听我一一道来。

  第一,何谓城市化?化是一个过程,城市化是一个动态进行,虽然对方也不否认,但是在交锋中你们为什么总是以静态的观点去看问题呢?你们总是把城市化完美化,这怎样能行呢?试图引起观众和评委的共鸣,这是你们的计策,但是这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我的脚。

  第二,对方对生活质量的理解,我们说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是两个概念,为什么你们只是抓住生活水平的提高就说证明生活质量的提高呢?我们什么时候又说了生活水平的提高只是偏重于精神不偏重于物质呢?生活质量有质又有量,对方您不是不明白,只是装得稀里又糊涂。

  第三,历史的车轮是前进的,这是人类发展的科学礼貌进步,我们的生活水平自然是提高的啊,但是你们的结论是城市化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这怎样可能呢?你这不是牵强,也不是凑巧,根本就是导向了杀人之说。

  听听真理的阐述,城市化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人类从产生以来,从来没有停止过对生产方式的.探索,作为工业化的产物,城市化的存在,固然有其合理性,固然有其必然性,这我们都承认,但是作为一种政策选取、发展模式,城市化使人口和资源大幅度集中于部分城市!这不但造成了很多社会问题,而且使原先的城市功能受到了巨大的损害,城市化产生严重的“马太效应”,造成城乡差异悬殊,并使城市化走上透过生态破坏疲建的不归之路,这其中城市化带来的弊端已被城市化的实践和社会学的理论所证明。

  纵观人类发展,西方学家提出城市化规模与人类的生活休戚相关,在近代,又有人提出了人口数量与平均管理更体现了人性的蜕变和衰退之说啊!处在世纪之交的这天,实现城乡的均衡发展是我们时代发展的主体和主流啊!从伦敦到芝加哥,从刚才对方辩友提到的新加坡到青岛,哪一个不是发现了城市化的弊端后采取抑制城市化发展来解决这个问题呢?对方辩友不要为了论证你们的观点,而被蒙蔽了探寻真理的双眼啊!事实也好,雄辩也好,我方观点城市化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多谢大家!

  总结陈词 篇5

  谢谢主席,大家好。很荣幸由我来为本场辩论作总结陈词。

  首先,我想再次重申我方观点。我方坚持认为网络实名制是网民在登陆因特网时必须提供真实姓名与有效证明并以之示人的制度,评判它利弊的标准在于是否满足在不侵害公民权益的同时,促进社会文化的进步与发展。我方一直承认网络实名制有其固有的优点,但这些有点均是建立在其巨大弊端上的。对方一直在和我们强调“前台匿名后台实名”的部分实名制,那么我是不是可以将这种说法视作是对方辩友承认实名制这种制度具有巨大弊端,而想通过一种技术手段来掩盖这种弊端呢?

  其次,我想指出对方辩友的几个谬误。纵观整场辩论,对方辩友一直都在跟我们强调,网络实名制可以如何有效地遏止网络犯罪,可以如何有效地实施网络监督。那么我就想请问对方辩友了,难道我们现有的制度就不可以么?难道我们现在的网络做不到有法可依,有律可从么?显然不是的。来自有关部门的权威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都有数百万人因为进行各式网络犯罪被刑事和行政处罚,网络犯罪的侦破率达到78%,在现有制度和技术条件下,我国已经能对网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管。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在这个已经有了暖气的屋子里还需不需要安空调?你已经穿上了羽绒服,还需不需要再套个军大衣?斥巨资去打造一个与现有制度功能重复的制度,是不是重复建设呢?是不是对我们社会公共财产的不负责任呢?是否能称得上利大于弊呢?我想这些道理对方辩友不是不明白,只是装得稀里又糊涂。对方还和我们谈到了言论的自由。网络世界之所以被如此多的人喜欢,原因何在?就是因为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我们可以摆脱现实世界身份对于我们的约束,从而获得精神上自由驰骋的快意。我方绝不否认一群马匹有害群之马,但因为此我们就对所有的马匹带上嚼子关进笼子,剥夺他们自由驰骋的权利,我想请问对方辩友这公平吗?为了防止一匹害群之马而锁住全部的马,这是利大于弊的吗?把现实世界中的身份带到虚拟世界中去,是否是虚实不分,黑白混沌呢?

  《宪法》中赋予我们每个人匿名监督和举报的权利,这无疑是民主法治进程的一个进步,那么现在实行了网络实名制,还如何来保证这项制度的施行呢?我想请对方辩友在陈词中为我解释。对方辩友是不是要来个历史的逆袭,除掉这种进步呢?退一步讲,即便对方所提的所有优点都成立,那么比之于民主法治进程的退步这样的弊端,孰重孰轻呢?我想大家心里都明白。

  抑制正当批评言论多于打击反动宣传言论,这是不是弊大于利?信息泄露风险多于信息安全保障,这是不是弊大于利?付出高额成本多于现实社会意义,这是不是弊大于利?于个人言论,害怕打击报复,不敢针砭时弊,弊大于利;于网络安全,信息泄漏风险,庞大数据维护,弊大于利;于社会进步,民主制度损害,舆论监督失效,弊大于利,所以我方坚持认为,网络实名制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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