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考核制度

时间:2022-10-13 04:49:34 参考资料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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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考核制度

  师德考核制度(一):

师德考核制度

  师德考核评议制度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使全体教师自觉执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师德考核评议制度,具体资料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方面:

  (1)热爱群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

  (2)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用心参加政治、业务学习。

  (3)用心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2、业务潜力方面:

  (1)献身教育事业乐于奉献,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技能。

  (2)用心参加教研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教的潜力。

  (3)注重教学的每个环节,努力提高自己的教科研水平。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严谨治学。

  (5)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工作不敷衍了事。

  3、道德品质方面:

  (1)加强个人修养,服饰整洁大方,说话和气,待人有礼,诚

  实守信,言行一致,孝敬父母,家庭和睦,说话要有事实根据,办事力求从实际出发,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遵守公共场所秩序,严谨在网上传播反动淫秽言论。

  二、奖励措施

  1、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把师德考核评议结果作为教师评先树优的前置条件。

  2、面向教师的市级以上先进个人、政府教学成果奖、高级职称评定等务必在上学期的师德考核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3、用心按照学校师德师风基本规范要求自己的,将优先评选为师德优秀教师,并予以奖励。

  三、处罚措施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予以批评。

  (1)政治活动无故缺席二次者。

  (2)备课、作业比进度慢二天者。

  (3)上课不执行课堂常规,家访没有完成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1)经检查无教案上课。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次。

  (3)不用心参加教科研活动。

  (4)酒后上课,上班时间睡觉,做私活。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无视国法校纪,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了事,经校方劝导

  依然我行我素。

  (2)不遵守《教师法》,不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教学方针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四、考核评定标准

  (1)师德评议考核的标准务必经全体教师会讨论,并经85%以上的教师同意后实施。

  (2)每学期教师师德考核评议结果务必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教职工知晓率到达100%。

  师德考核制度(二):

  师德考核评估制度

  1、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建设考核机制。每年对在职教师进行一次师德考核。

  2、成立师德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教师代表组成。全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在中心校统一领导下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考核。

  3、制定考核标准及办法,开展礼貌小家、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和学生最满意教师、师德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质服务标兵等评选活动。

  4、考核分为优秀(95分以上),合格(90分以上),基本合格(80分以上),不合格(80分以下)。注:满分为100分。考核中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后)进行打分评价。

  5、将师德状况纳入教师的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奖励晋级。师德考核结果,要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教师,在全校通报表扬,并向上级部门推荐参评上一级“师德标兵”评眩对于被评选为“师德标兵”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基本合格”的教师实行诫免,对“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6、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权”。对师德有较突出问题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不同状况,经有关部门批准,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行政处分。是党

  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视不同状况,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处分。

  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予以辞退;造成极坏影响的,给予取消教师资格、开除公职处分;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但不够行政处分或党的纪律处分的,视不同状况,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工资、调整工作或解聘。

  师德考核制度(三):

  师德考核评价制度

  一、师德考核对象:学校在职在编的全体教职工。

  二、师德考核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家长、教师组成三个层面的师德考评组织具体负责师德考评工作。

  三、师德主要从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八个方面进行考核。

  四、师德考核采取自述、考评表、访谈相结合的办法,由教师考核组、家长考评组、学校考核组三个层面的考评得分按规定比例累加后,综合各方面评价意见和教师本人教育教学实绩作出考核结论。

  五、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六、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前置条件。

  七、考核结果公示期为五天。

  八、本制度经教职工大会透过后实施。

  师德考核制度(四):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若干意见》和《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精神,围绕学校“促进师生共同主动发展”的办学目标,有效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师德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以履行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考核资料,考核结果与教职工绩效工资挂钩。

  二、考核时间

  一学期一考核,并于每年的5月、12月进行。

  三、考核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书记、工会主席

  组员:教导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教师代表

  四、考核资料

  根据学校《师德规范实施细则》、《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对教师在师德方面的表现,包括爱国守法,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填写考核表并进行自我评估,自评成绩以10%的比例记入总分。

  2.被考核人在组室内作述职报告,教师间进行互评,互评成绩以20%的比例记入总分。

  3.对被考核人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成绩各以15%的比例计入总分。

  4.学校考核小组在广泛听取,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群众讨论,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成绩,并以40%的比例计入总分。

  上述四项分数经汇总后,考核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被考核人相应的考核等第,并构成书面考核结果。

  5.学校考核小组将书面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校级领导的考核,由各教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被考核人若对师德考核结果有异议,能够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学校考核小组提请复核,考核小组应在5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7.师德考核结果,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六、考核结果与运用

  (一)考核结果

  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优秀人数约占教职工总数的30%。

  (二)结果运用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第的教职工,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思考。

  3.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绩效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七、考核标准

  见附件:《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师德考核评价表》

  其中,★为师德底线指标。

  八、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室。

  2、本办法与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同时进行。

  3、本办法自教代会透过日开始执行。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2010年6月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讨论稿)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用心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4、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5、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6、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绝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不利用学校资源和场地进行家教或为他人家教带给条件;

  7、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理解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8、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9、我作为(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三奖”获得者),能做到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10、严格执行“学生明白收费卡”;

  11、在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科研教研等工作中,不弄虚作假。

  12、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二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承诺人:

  年月日

  师德考核制度(五):

  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资料: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八个方面,详见《XX学院XX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件一)。

  第二条:考核范围:全校教职工。

  第三条:考核工作小组:有工会具体负责考核。

  第四条:考核时间:每年7月份。

  第五条:考核的过程和结果运用:

  1、根据考核资料被考核人进行自我考核打分。

  2、级部或科室根据工作表现有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打分。

  3、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需要,对评价标准中部分项目,采取由学生及学生家长问卷评定的办法。

  4、学校考核小组对每个教师的考核等次,张榜公布考核结果;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的3天内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将师德师风考核材料交被考核人签字,最后存档。

  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9-70分)、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次。其中自我评价占20%,级部或科室评价占30%,考核组评价占50%(参考学生以及家长评价)。

  6、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7、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思考。

  8、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处绩效工资,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解聘。

  9、对违反下列中的任何一条者,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不讽刺、挖苦、歧视以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学钱交易”。

  (3)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

  (4)不搞有偿家教,不得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5)不得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理解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

  XX学院XX小学

  2014年5月

  师德考核制度(六):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全镇各小学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资料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

  二、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一)依法执教(10分)

  1、用心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缺席、迟到、早退或不按时交心得等,一次扣2分。

  2、用心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按学校要求完成各项政治任务

  (如:捐款、捐物不主动);无故不参加政治活动(如升旗仪式、各种会议、外出大型活动等)。每次扣2分。

  (二)爱岗敬业(30分)

  1、服从组织或学校的工作安排,态度端正,有奉献精神。

  如发现不服从分配,不听从学校安排,工作纪律涣散;有损学校形象的语言行为;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情绪化,语言冲动,对工作造成影响;见有损学校利益的事情采取事不关已的态度。每次扣5分。利用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看视频节目、听歌曲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5分。

  2、教学认真负责,认真钻研教材,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违反以上要求的每次扣5分;无故旷工,每次扣5分。

  (三)热爱学生(10分)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如发现一次

  或举报查实。一次扣3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差生,更不得随意赶走和把学生赶出教室。如发生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5分。

  (四)严谨治学(10分)

  1、每位教师务必认真参加教研活动。如:无故不参加。一次扣3分。

  2、坚持继续教育学习,每位教师都应参加市、县、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如:无故缺席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拒绝参加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次扣2分。

  (五)团结协作(10分)

  1、同志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挑拔离间,搬弄是非。

  2、应服从学校安排,关心群众,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

  3、不搞阴谋诡计,对学校发展有推荐或意见应透过正确的渠道,逐级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4、不能在学生和家长面前及其他场合暴露同事之间的问题。

  以上状况每出现一次扣10分。

  (六)尊重家长(10分)

  1、每位教师都应理解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社会及家长的关系。

  2、应经常及时地与家长联系,用心进行家访,合理处理家长的反馈意见,与学生家长用心配合,为更好的教育学生而努力。

  3、与家长建立合作、平等的关系,不利用家长办私事,不因孩子的问题而呵斥、指责家长。

  如:属主观原因与家长争吵。一次扣5分,打架一次。扣8分。

  (七)廉洁从教(10分)

  1、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

  2、不能强制学生推销学习资料。

  3、不得有偿补课,家长举报经查属实的。

  4、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学生家长的礼物。

  发现一次扣5分。

  (八)为人师表(10分)

  1、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用心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规定应参加的,缺一次扣2分。

  2、仪表端庄,穿着得体,不浓妆艳抹,不穿拖鞋,服装打扮应贴合教师身份。

  3、举止礼貌,作风正派,在平时工作中,时刻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4、不把学校的公共物品据为己有,对自己使用的电脑尤其爱护,在校时间只上教育网和查阅有关教学的资料,严禁网上聊天和游戏。

  如:以上造成极坏影响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

  三、考核原则、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1、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统一,自主学习成绩与集中学习成绩统一,问卷调查结果与师生个人反馈统一,力求做到考核公平、严格、有序,奖惩分明,激励及时。

  2、根据教师师德方面出现的各种不良因素进行登记扣分,记入考核,年终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考评小组进行)(按《考评细则》考评,百分制)占20%;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5%;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5%;教职工互评占30%;支部测评2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对违反师德标准后果严重,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事件的。

  (4)教师本人无故旷工的。

  五、评价结果的运用

  1、在教师聘任、晋职、晋级中,师德优秀者优先。

  2、在职称评聘中,师德优秀者酌情加分。

  3、在年终对教师的综合性考核中的优秀和各种综合性先进,从师德优秀者中产生。

  4、师德评价不合格者,同年度不能晋职晋级,不能评优评先。

  5、对第一年度师德评价不合格者批评教育,第二年度仍不合格者,学校能够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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