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教案

时间:2022-07-21 23:11:29 教案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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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教案

  作为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通常会被要求编写教案,教案是教学活动的依据,有着重要的地位。我们应该怎么写教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教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教案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教案1

  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了解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明确每个公民都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生命和健康。

  二、能力目标

  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逐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能力,如果受到伤害能运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三、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

  热爱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关注自己的健康;尊重生命,尊重,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尊重权利,增强法律意识,远离暴力。

  教学重点:

  人格权的基本内容,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教学难点:人格权的含义。

  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阅读法、设疑讨论法、合作探究法

  导入新课:案例导入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发生随意践踏他人生命的行为,下面我们就来看一则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例。

  活动一:投影事例一:两兄弟遇害

  因为过古尔邦节,xxxx年1月26日上午,住在乌鲁木齐市卡子湾的小杰一家到住在乌市克拉玛依东路的表哥家走亲戚,当日,两个七、八岁小兄弟一块出去玩耍后失踪。36天后,两兄弟被找到,但两个原本欢蹦乱跳的小生命却成了两具冰冷的尸体。家人发现小杰和表哥的面部有被击打后的痕迹,青一块紫一块,还有血迹,胳膊上有七八个烟头烫过的痕迹。据警方估计,两兄弟是被罪犯诱骗、绑架,后又虐待致死的。两兄弟的家人伤心欲绝,要求警方尽快缉拿凶手,将其绳之以法。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依据犯罪事实,他们依法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请同学们思考:三位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会依法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他们侵害了两位小兄弟的生命)。

  从法律上讲,两位小兄弟拥有的生命健康的.权利受到了侵害。生命健康权指什么?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有什么意义?我国法律是如何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下面我们就来学习第三课的内容。

  板书: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一、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知道了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这些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在这些权利中,哪项权利是最基本的权利呢?阅读教材第24-25页内容及相关链接。

  活动二:投影事例二:投票选“小偷”

  一天,某市服装技校的一女生寝室丢了东西,学校查了半天也没查出谁是小偷。于是校长、老师和几个班长一合计,决定采取投票选举的办法,把小偷给选出来。该校校长说:“我们就来一个无记名投票选举,看看到底谁是大家公认的小偷?”选举结果显示,共有6位同学榜上有名,根据选举结果,“票数最多的处罚最重,票数少的处罚最轻。”

  思考:

  ⑴你如何看待该校的这种做法?(侮辱人格,伤自尊)

  ⑵被评为“小偷”的同学可能会怎么想,会怎么做?为什么?

  (会觉得委屈,觉得有失颜面,痛恨学校校长、老师。可能会出现辍学、报复、自杀等过激行为。之所以会这么做,是要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⑶在上述两则案例中,你认为被损害的行为有哪些不同点?有哪些相同点?

  (两兄弟是身体受损害,被评为“小偷”的同学是精神受损害。相同点是都是人身受到侵害。)

  (4)结合案例和教材,你能说出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什么吗?它的含义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

  人格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它是指做人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板书:1、人格权的含义和内容

  我们每个人要想真正作为一个人存在,并同他人协调地共存,就必须具有人格权。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他与生命相伴,由每个人单独享有,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投影显示:

  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确认了公民独立的人格权,它告诉我们:每个公民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自己独立自主的活动而充分实现自身的价值,探寻选择最符合自身本性和意趣的生活方式,充分感受人生的意义和自我的存在。人格权对我们来说为什么如此重要?

  (没有了人格权,人的生命就会被随意践踏,人就会丧失生存的权利,丧失做人的尊严,自身的价值就无法展示,生命也会失去意义,社会也会无法向前正常发展。)

  活动三(投影显示):

  材料一:如果健康是“1”,名誉、金钱、友情、爱情、地位等都是“1”后面的“0”,有了“1”,这个数可以是十、百、千、万乃至无穷大,若没有“1”,即失去健康,后面的一切再多也是“0”。

  材料二:有一首诗: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自由故,生命皆可抛。

  思考:(1)这两段材料分别说明了什么?

  (材料一说明对每个人来说,生命和建康都是非常重要的,在人的所有财富中是首要的,没有生命和健康就没有一切。材料二说明自由对每个人来说,同样有重要的意义。

  (2)在这里,我们所说的自由主要是人身的自由,为什么人身自由对我们同样重要?

  (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保障。)

  (3)关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见教材。略)

  板书:2、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1)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2)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在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首要地位,那么,我们如何维护自己的这项权利呢?

  活动四:小组合作学习

  投影显示:将教材第24页三幅图改变成一个合情合理的故事,并表演出来。

  (1)评价故事中主人公的行为。

  (2)请你出主意,他们该怎么办?

  矿主制定霸王合同和搞恶作剧的同学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他们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我国有哪些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法等

  板书:3、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1)公民应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

  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懂得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我们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我们未成年人生理、心理不成熟,社会经验不足,生命健康权最易受到伤害,那怎么办?

  阅读教材第26、27页事例及相关链接。

  思考: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说明了什么?

  说明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我们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

  小结:略说说你身边有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全的行为。

  (家长的暴力、雇佣童工等)

  “两兄弟的家人要求警方尽快缉拿凶手,将其绳之以法”,你知道我国有哪些法律有保护生命健康权的内容?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规)

  几名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的严惩,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法律对于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违法犯罪现象予以严惩,尤其是严惩严重摧残未成年人安全和健康的违法行为。

  课堂小结: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教案2

  一、教材分析

  本单元居于承上启下的地位,是第一单元内容的深化,也是后两个单元内容的起点。其中生命健康的权利这节课中的人格权是法律确认的公民与生俱来的权利,若没有它,公民的其他权利或无从谈起或难能可以实现。

  二、学情分析

  现实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行为时有发生,对未成年人生命安全、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隐患也经常存在,而作为未成年人,很多学生缺乏安全、健康意识,加上法制观念不强,对生命健康权也了解得不全面,以致自己的生命健康经常受到侵犯或伤害。所以教学中,应突出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并强调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引导学生懂得重视自己的生命和健康,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

  三、设计思路

  总体思路:五个小故事贯穿教学的始终

  情景导入:第一个故事:《今日说法》中介绍有关侵害生命健康的案例。

  情境活动

  第二个故事:投票选“小偷”引出人格权。

  第三个故事: 315晚会中的片断引起学生对生命健康的重视。

  第四个故事:搜身联系到人身自由权

  第五个故事:歌曲《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故事通过提问引出童工问题

  作业设计:

  (1)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2)如果使用童工不被禁止,后果将会怎样?

  四、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人格权的含义和内容;引导学生明白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不容侵犯,受法律保护;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

  2、能力目标:

  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热爱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关注自己的健康。

  五、重点和难点

  1、教学重点: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2、教学难点: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特殊保护及怎样用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六、教学辅助工具

  Flash、视频、歌曲

  七、教学方法

  情景教学、提问、启发、讨论和归纳式教学法

  八、教学过程

  导入:教师:同学们好,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学习!今天,我给大家带来了五个小故事,希望大家一边欣赏故事,一边参与我们的讨论!大家都知道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发生随意践踏他人生命的行为,下面我们就来欣赏第一个故事。(今日说法片段)

  教师:村民为什么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他们侵害了小偷的生命)。从法律上讲,小偷的生命健康的权利受到了侵害!生命健康权指什么?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有什么意义?我国法律是如何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下面我们就来共同学习第三课——生命与健康的权利的内容。

  第一框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板书框题)

  首先我们来看和第二个故事:投票选“小偷”(大屏幕展示)

  一天,某市服装技校的一女生寝室丢了东西,学校查了半天也没查出谁是小偷。于是校长、老师和几个班长商量,决定采取投票选举的办法,把小偷给选出来。该校校长说:“我们就来一个无记名投票选举,看看到底谁是大家公认的小偷?”选举结果显示,共有6位同学榜上有名,根据选举结果,“票数最多的处罚最重,票数少的处罚最轻。”

  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学生长时间思考讨论:

  (1)你如何看待该校的这种做法?(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侮辱人格,伤自尊

  (2)被评为“小偷”的同学可能会怎么想,会怎么做?为什么?(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会觉得委屈,觉得有失颜面,痛恨学校校长、老师。可能会出现辍学、报复、自杀等过激行为。之所以会这么做,是要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3)在上述两个故事中,你认为被损害的行为有哪些不同点?有哪些相同点?(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第一个故事中的小偷是生命受害,被评为“小偷”的同学是精神受损害。相同点是都是人身受到侵害。

  (4)结合故事和教材,你能说出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什么吗?它的含义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我们每个人要想真正作为一个人存在,并同他人协调地共存,就必须具有人格权。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他与生命相伴,由每个人单独享有,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人格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它是指做人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大屏幕展示)

  1、人格权(板书)

  教师提问:人格权对我们来说为什么如此重要?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如果不享有人权,就不可能具有独立的人格,人的尊严和价值也就不复存在,现代社会生活也就无法正常进行。

  2、生命健康权(板书)(大屏幕展示)

  接下来我们看第三个故事(315晚会中的片断)

  (1)评价故事中的行为(大屏幕展示)

  (2)请你出主意,作为消费者该怎么办?(大屏幕展示)

  (3)我国有哪些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大屏幕展示)

  学生思考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1)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的行为(2)他们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个故事

  由于怀疑工厂女工偷窃假发,一家由韩国人在深圳开办的假发厂竟对其56名女工强行搜身,并喝令女工们双手抱头站立长达1个多小时之久。

  议一议:该厂是否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请说出你的理由。(大屏幕展示)

  3.人身自由权(板书)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侵犯了(1)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懂得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我们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我们未成年人生理、心理不成熟,社会经验不足,生命健康权最易受到伤害。

  第五个故事欣赏歌曲《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

  (1)是什么夺去了女孩的生命健康权?(大屏幕展示)

  (2)你知道我们生活中还有哪些威胁、侵害我们生命健康的因素?(大屏幕展示)

  (3)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主要有哪些?(大屏幕展示)

  (4)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你会怎么做?(大屏幕展示)

  4、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学生讨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1)车祸(2)食物、学习环境、社会环境。(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九、作业

  材料:我国法律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1.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2. 如果使用童工不被禁止,后果将会怎样?

  十、课堂小结:

  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健康是连金钱也买不到的。生命健康权是与生俱来的权利,我们更应该懂得保护和珍爱。(歌曲《爱的奉献》结束全课)

  十一、板书设计: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1、人格权

  2、生命健康权

  3.人身自由权

  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