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时间:2023-01-15 17:49:24 松涛 书信范文 投诉 投稿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通用25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信的经历,对书信很是熟悉吧,书信是生活中常用的一种文体。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信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通用25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1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近年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由于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加剧雾霾程度,影响空气质量,损害身体健康,极易引发火灾,造成意外事故和财产损失,因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觉减少环境污染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时代新要求。为了让广大市民朋友过一个绿色祥和的“环保春节”,我们在此真诚倡议:

  一、做一个践行者,过低碳环保年。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来欢度佳节。

  二、做一个监督者,过安全祥和年。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敢于向身边违反禁放规定的不文明行为说“不”,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制止或举报反映情况,使大家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三、做一个宣传者,过文明健康年。积极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传播绿色生活理念,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以文明健康的方式辞旧迎新。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绿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以实际行动助推美丽x建设。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2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各位家长:

  冬季是全国性雾霾天气的高发期,给人们出行、工作及身心健康带来严重的影响。资料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即PM2.5)是导致雾霾频发的元凶。为减少雾霾天气,近年来我市已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应对:狠抓企业环境监管,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严格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并对城区主要道路洒水抑尘;加大机动车尾气检测力度,禁止未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上路行驶;积极开展PM2.5监测,实时发布大气质量和雾霾预警信息。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我们的努力还将继续。

  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虽然能增添节日的气氛,但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及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等环境污染物,并造成严重噪声污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给环境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带来诸多隐患。

  为使我们能拥有更多的蓝天白云,为使家庭能和谐与安宁,为使我们身心能健康发展,学校发出以下倡议:

  一、师生、家长在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为减轻我们身边的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作努力。

  二、选择低碳环保喜庆方式。建议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喜庆方式,转变节日欢庆形式。

  三、积极参加“我是文明劝导员”志愿服务活动,做不燃放烟花爆竹义务劝导员,做普及环保知识、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的志愿者,在邻里之间、适宜场合宣传环保知识,使更多的人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营造人人行动、共同守护蓝天的浓郁氛围。

  让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抗击雾霾,平安过年!大家从我做起,一起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节俭、安全的“绿色环保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3

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在新乡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而且极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城区因燃放烟花爆竹致70余人被炸伤,引起火灾30多起,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倡议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世范,做“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自觉做到:

  一、严格遵守“禁燃”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在节日期间、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选择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

  二、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乱花零钱、私下结伴燃放等行为。

  三、积极宣传“禁燃”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

  四、积极举报在禁止区域内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心手相携,共同努力,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摈弃生活陋习,远离烟花爆竹,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新乡。

  最后,祝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新乡市家宝幼儿园

  20xx年1月25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4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在春节及寒假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真诚地向你们问好,并热切地希望和你们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义的寒假。

  《开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开始实施。为使同学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治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同学们和家长朋友积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五、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守法自护,远离烟火爆竹”的带头人。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火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同学们健康成长!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5

尊敬的各位家长:

  时值年末岁尾,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共同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我们仍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合作,以人为本,重视安全教育。

  一、教育孩子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学生将其带入校园。

  二、坚决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

  三、教育孩子严禁将刀具、火种等违禁品带到学校。

  四、教育孩子智慧的处理学生间矛盾纠纷,杜绝勾结校外人员,通过打架斗殴解决争端,遇到问题及时告知老师或拨打110打击校园欺凌行为。

  五、教育孩子安全防范知识和自己救护逃生能力(包括公共场所和家里),如氢气爆炸的防范知识,不购买不玩耍氢气球,远离小商贩(因为他使用的煤气罐也有爆炸的可能)。

  六、为了您的家人及周围人群的安全,如发现有私自经营烟花爆竹的个人或单位,请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食品药品举报电话12331消防安全举报电话96119。

  XX市新苑小学

  20xx/1/14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6

尊敬的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市民朋友们:

  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虽然是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环境污染、噪声污染、公共危害、安全隐患等问题十分明显,“今天的烟花就是明天的雾霾”,广大市民拒绝烟花爆竹的呼声日益高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已是大势所趋。目前,市中心城区和周边一些县区都已明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改善空气质量,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值岁末年初之际,我们向县城居民郑重发出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倡议:

  一、拒绝燃放,远离污染。

  从20xx年春节起,在xxx区域内,倡议大家不燃放烟花爆竹,远离噪声污染、远离大气污染,倡导绿色、环保、文明、和谐的.过节方式。

  二、从我做起,积极行动。

  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从我做起,带头自觉践行倡议,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带头以自己的文明言行影响和带动他人。广大市民要理解、支持倡议,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销售、不储存、不运输烟花爆竹,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低碳、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

  三、倡导文明,自觉监督。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市民朋友们,既是文明的倡导者,又是文明的监督者,让我们一起共同抵制、劝阻、举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宣传、环保、公安、城管、安监、消防、工商教育、法制等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和法制监督,广大市民朋友们要共同参与配合,大力营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共同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争创文明卫生县城,美化xx人居环境,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为了让xx县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新鲜、环境更美好、城市更宜居,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做起,共同爱护环境,为早日实现xx的“xx梦”,为建设品质活力小康新xx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7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也污染了大气环境。为贯彻落实祁政发〔20xx〕1号文件精神,加强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创造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

  一、熟知禁放要求,自觉遵守规定。

  禁炮范围:东至黄土岭,南至长流路,西至三水厂,北至转角凼(栖凤酒楼)。

  禁炮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立春等四个传统节日可以燃放,其它时间无论任何事项均不得在禁止区内燃放;20xx年12月31日以后,全年禁放。

  二、倡导现代文明,摒弃陈规陋习。

  全体居民在婚丧嫁娶、开业、乔迁、升学、生日等庆典庆祝活动中,自觉遵守规定,切不可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干扰公众生活。各商家、酒店要及时劝阻,积极配合禁放工作。请让我们约束自己,以文明的方式取代陈规陋习,还城区一片安宁和静谧。

  三、善意规劝他人,违规应受处罚。

  我们要积极履行主人翁义务,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善意劝阻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劝阻无效的,请及时举报,经查证属实,对违反禁放规定的个人,处2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国家公职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处罚3000元并对其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创卫考核5分;被监护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对监护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5分。

  市民朋友们,禁放工作是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无为是你我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崇尚文明,移风易俗,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同建设好、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做出一份应有的贡献!

  举报电话:xxx

  创卫办:XX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xx年2月14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8

尊敬的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朋友们:

  入冬以来,全市尤其是平川地区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临近春节,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会加剧雾霾天气,造成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急剧增加,给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根据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预防重污染天气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了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请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朋友积极响应号召,齐心协力,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春节期间告别烟花爆竹,过一个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春节。我们向全市广大青年发出倡议:

  希望广大团员青年要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临汾。

  希望广大团员青年不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广大青年要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健康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健康祥和喜庆的春节。

  希望广大青年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方式作为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团员青年乃至全市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预防重污染天气的正能量。

  为了让临汾的水更清、天更蓝,真诚希望广大青年朋友们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以实际行动保护环境、减少雾霾,为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增光添彩,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做出积极贡献!

  春节将至,预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9

尊敬的教职员工、亲爱的同学们: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新春佳节,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喜庆气氛,焚香化纸,祭奠先人,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的民间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焚香化纸,不仅易引发火灾,还一定程度上导致雾霾天气的加剧,造成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问题,既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也与生态文明建设不相适宜。为了让全体师生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保卫处、党委宣传部近期向全体师生发出以下倡议。

  一、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减轻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二、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教学区、办公区燃放烟花爆竹,不燃放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烟花;不在早、晚等休息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通风状况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阳台、楼顶、草坪及停车场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要在家长的监护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利用燃放烟花爆竹嬉戏打闹,或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

  三、选择低碳环保喜庆方式。建议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喜庆方式;选购安全、低污染的环保烟花爆竹。

  四、自觉转变祭祀时点香烛、烧纸钱等陈旧习俗,大力开展鲜花、水果祭祀,网上祭祀及家庭祭祀等文明祭祀活动。共同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仪,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在传承传统的同时,让我们点燃文明之火,培育礼仪之花。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陋习,文明祭祀,倡导新风。不断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共度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祥和的"低碳"春节!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10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在春节及寒假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真诚地向你们问好,并热切地希望和你们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义的寒假。

  为使小朋友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止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家长朋友积极参加到我们组织的“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的活动中来,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五、禁止燃放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

  六、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花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小朋友们健康成长!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新城实验幼儿园

  20xx年12月26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11

尊敬的广大市民:

  《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业经20xx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市区自20xx年1月1日起烟花爆竹全面进入禁放期。春节将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一、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政区域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110,69623700。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12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同时极易引起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使我们居住生活环境受到破坏。目前我市已经发布禁放限放烟花爆竹通告,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

  一、自20xx年元月20日起,在荥阳市行政管理区域内实行法定区域、划定区域(中心建成区)全面禁放,其他区域限品种燃放烟花爆竹。

  (一)法定区域全面禁放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敬老院,山林、草原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划定区域(中心建成区)全面禁放

  1、划定区域:商隐路以西,科学大道以南,荥密路以东,中原路以北围合区域。

  2、禁放时间:全年

  (三)其他区域限品种燃放

  全市禁放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除《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规定的1000响以下的C级爆竹和D级烟花外的其他等级、种类的烟花爆竹一律禁止燃放。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酒店、宾馆、饭店和婚庆服务等经营者应当告知消费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居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举报电话:110。

  xx市人民政府

二〇xx年一月十七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13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元旦、春节将至,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欢度“两节”的一种习俗。但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了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请广大市民立即行动起,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两节”期间告别烟花爆竹,过一个低碳、祥和、明、健康的节日。我们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1、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xx城。

  2、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为了打造“有皆绿、是水皆清、四季花香、处处鸟鸣”的美丽xx,真诚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明过节。市公安局将按照《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巢湖市全城禁放烟花爆竹取得的成效为我们提供了示范引领,希望广大市民以此为榜样,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言一行为城市明增光添彩,为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祝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14

尊敬的学生家长:

  今年是实施《江镇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暂行办法》(下面简称《暂行办法》)的第一年,为切实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家庭的幸福美满,请你们积极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一、教育孩子自觉遵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暂行办法》适用下列范围:东从238省道与上隍路交界口起,沿上隍路、金港大道、谏辛公路至沿江公路;南从沿江公路起,沿312国道至戴家门;西从戴家门起,沿戴家门路至长江南岸线;北从润扬大桥南接线起,沿长江南岸线至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的闭合区域。上述范围内每天晚上22时到次日早上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影剧院、体育馆、比赛进行中的体育场、游乐场、会堂、车站、码头、大型百货商店(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

  2、粮、棉、油、麻、日用工业品等可燃物资仓库,露天堆场;

  3、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单位及周围100米范围内;

  4、军事设施、自然保护区、古建筑、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5、国家工作机关、重要供电设施、通信枢纽;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大专院校、敬老院;

  7、架空电线和邮电通讯、有线广播、电视线下方;

  8、各类建筑物的阳台、窗台、走廊、屋顶;

  9、草堆、草地、芦苇滩(堆)、山林;

  10、不具备烟花爆竹燃放条件的棚户区等居民小区。

  11、宾馆、酒店、酒吧、饭店、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的室内。

  12、其它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场所,以及有特殊环境保护要求的区域。

  (三)从农历除夕上午6时至正月十五日24时止,除规定的“禁放”地点外,全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二、正确选购、燃放烟花爆竹

  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限于危险等级为C、D级,应当在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照烟花爆竹标注的燃放说明,正确、安全地燃放,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

  2、在道路、公共场地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过;

  3、车辆船舶在行驶途中不得燃放;

  4、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三、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没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的,由公安机关或者相关部门予以制止,并对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造成损失的,其监护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孩子的平安和家庭的幸福,请及时教育您的孩子自觉遵守《暂行办法》,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养成良好的习惯。为维护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15

尊敬的全体市民朋友们:

  春节好!

  “花果飘香美乐土,猴年增色换人间”。每逢新春佳节,市民往往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节日。然而,燃放烟花爆竹在给我们增添节日气氛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给市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特别是近期雾霾天气多发,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已成为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为了xx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市环保局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选择电子鞭炮、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提倡文明祭祖,用鲜花等方式替代焚烧纸钱等容易产生烟尘的祭祀用品,最大限度降低环境污染。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部门各企业以及社区、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广大市民还可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作为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环保工作者、环保热心人士及中小学生应带头行动,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节后上班第一天燃放“开门炮”,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的节日喜庆新习俗。

  市民朋友们,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事关环境保护、事关大家健康,让我们行动起来,文明过节、保护环境、远离雾霾!

  衷心地祝愿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16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节日的一种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深入推进“清洁城乡、美化家园”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保卫蓝天、美化环境”,请广大市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此,我们向全县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1、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请广大市民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时代,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已之力守护碧水蓝天。

  2、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请广大市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请广大市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了打造“绿水青山”。真诚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以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言一行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17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你们好!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碧水青,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近年,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明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广大市民充分享受了生态环境福利,越越关注居住生活环境和空气质量。烟花爆竹燃放很美,然而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带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为落实市政府关于“xx市一环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过一个绿色、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辖区政府禁放公告,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xx市一环以内所有区域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树立安全、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烟花爆竹禁放氛围,争当明市民,共同守护蓝天白云,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爽爽xx新未。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18

xx县公安局向全县居民发出如下强烈倡议:

  一、让文明新俗代替陈规旧习,坚决不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特别是大型烟花爆竹。可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窗花鲜花等为节日增添喜庆氛围。

  二、让文明新风降低雾霾指数,创建低碳环保的城市环境。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三、严禁在下列场所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周围1000米区域;

  (二)政府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及周围1000米区域;

  (三)汽车站、公共停车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等;

  (四)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站、油库、仓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周围1000米区域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山林、苗圃、公园、旅游景点等重大防火区及周围1000米区域内;

  (七)县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四、让全县人民群众共同行动起来,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共建宁静优美、美丽和谐新家园。

  只要我们人人做到禁放、禁燃烟花爆竹,我们的县城将会变得更加美丽繁荣!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19

父老乡亲们:

  “锣鼓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群众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实际情况不相适宜。

  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县文明办倡议:

  一、从我做起文明过节。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可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喜庆方式,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二、领导干部带头。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影响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镇各部门以及社区、学校都要加强对广大居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

  我们真诚地倡议广大的父老乡亲们,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建设文明华县,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20

广大群众:

  “爆竹声声除旧岁,喜气洋洋迎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大家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城乡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为了全力打造“五无”新x,实现绿色崛起,助推“净美临潭奔小康”行动取得新胜利,在此向全县人民群众倡议。

  1、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全县各族群众自觉遵守临潭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身体力行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鞭炮代替传统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

  2、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全县各族群众参与禁燃宣传,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微博、短视频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导大家积极响应、自觉抵制,努力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全县各族群众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用实际行动践行“五无x”和“净美临潭奔小康”行动,共同把我们的家园打扮的更加整洁、更加亮丽。

  全县各族群众,禁放烟花爆竹,有你、有我、也有他,让我们携起手共建美好家园。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21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市(区)委、政府要求,在城市建成区除元旦、春节、元宵节外所有时间内,全面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倾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幸福家园,建设天蓝水清城绿花香的美丽x。我们倡议:

  一、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自觉保护环境,做到不买卖、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进入新时代,引领新风尚,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表达情感,积极爱护市容环境,争做明守法公民,尽己之力彰显全国明城市市民的良好素质。

  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厚植家园情怀,带头争做“禁燃”工作的监督员,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三、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切实增强保护x生态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自己为中心,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平台,逐步扩大宣传半径,影响和感染身边的亲朋好友支持和参与“禁燃”工作,形成人人宣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以一言一行助力“健康之区”建设,用实际行动守护碧水蓝天,为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丽x作出应有的贡献!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22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x市人民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东海岛大桥——疏港大道——疏港大道(S293省道)与G228国道交叉路口——G228国道——G228与瑞云北路交叉路口(南亚郦都旁)——G228国道——G228国道与调顺跨海大桥延长线交叉路口——调顺跨海大桥——调顺跨海大桥延长线与x快线叉路口——x快线——x快线与南三大桥交叉路口——东海岛大桥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闭环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除上述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或者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园、绿地、景区、苗圃、湿地等重点防火区;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仓库、停车场;建筑物的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为有效防止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身作则,从我做起。请广大市民朋友们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广大员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禁燃范围内不燃放烟花爆竹,不进行露天焚烧垃圾,努力维护安宁、清新的生活环境,过一个“文明、绿色、环保”型春节。

  二、规劝他人,倡导新风。对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并努力制止,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三、及时举报,配合执法。对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进行积极举报,并主动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及时举报制止违规行为。(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露天焚烧举报电话:12345。)。

  为了我们身边每个人的健康与安全,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低碳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为x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活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23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近年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由于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加剧雾霾程度,影响空气质量,损害身体健康,极易引发火灾,造成意外事故和财产损失,因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觉减少环境污染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时代新要求。为了让广大市民朋友过一个绿色祥和的“环保春节”,我们在此真诚倡议:

  一、做一个践行者,过低碳环保年。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来欢度佳节。

  二、做一个监督者,过安全祥和年。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敢于向身边违反禁放规定的不文明行为说“不”,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制止或举报反映情况,使大家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三、做一个宣传者,过文明健康年。积极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传播绿色生活理念,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以文明健康的方式辞旧迎新。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绿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以实际行动助推美丽x建设。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24

尊敬的广大群众朋友们: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是污染空气、加剧雾霾程度、引发火灾事故、噪音扰民的重要因素,为了让广大群众朋友过一个绿色祥和的“环保春节”,我们在此真诚倡议:

  一、禁燃禁放,从自己做起。全区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维护城乡秩序,争做文明杨凌人、守法杨凌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杨凌人的良好形象。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立即行动起来,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安全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等身边人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

  保护环境功在当今、利在千秋,让我们携手共创绿色家园,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焚烧垃圾秸秆,使杨凌的天更蓝、水更绿、家更美。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容易引发火灾和人员伤亡

  燃放烟花爆竹,易引起火灾、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爆竹时如果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容易炸伤脸部和眼睛造成人员受伤。

  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所发出的噪音会对人生理和心理产生很大影响,如损害听力和心血管系统,巨大的响声还会影响老人休息和幼儿学习。

  资源浪费

  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意味着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加重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篇25

广大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广大居民群众对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噪音、固体垃圾和资金浪费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燃放烟花爆竹“有百害无一利”,引发的事故也不胜枚举,禁燃禁放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自20xx年12月1日《x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修订施行起,我县城区试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得到了广大居民的积极响应,禁燃禁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适应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更高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烟花爆竹燃放所带来的噪音、大气、地面的'环境污染,减少城乡居民无效的资金浪费,保障公共安全和城乡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破除陈规旧习、倡导文明新风。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提出倡议如下:

  一、提倡绿色生活,禁燃烟花爆竹

  从自身做起不运输、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各种节日、婚丧嫁娶时采用庆典音乐、电子爆竹、鲜花绿叶等低碳、环保、安全的表达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和火险等安全隐患。

  二、青年带头先行,争做文明先锋

  全镇领导干部、青年员、团员、少先队员们应当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响应禁燃禁放号召,走在践行绿色生活、改善空气质量、争当文明居民队伍的前列,为我县文明生活城市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三、积极宣传劝导,共建幸福彭泽

  广大居民要积极宣传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善意规劝他人,倡导低碳、环保、节约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健康、为了安全、为了我们美丽的家乡,从现在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爱护环境,文明过节。

  四、曝光奖惩措施

  1、对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经查实举报的线索,每起举报奖励100元。

  2、燃放烟花爆竹不听劝阻者,公安部门将严厉处罚。公职人员、员干部出现燃放烟花者则上报纪委、监委并做相应处罚。

  同呼吸,共命运,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相信在我们共同努力下,定会让家乡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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