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时间:2023-01-12 17:12:16 书信范文 投诉 投稿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集合15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书信的身影吧,书信是人们是人们传递传递信息、交流思想感情的一种交际工具。你知道书信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集合15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

尊敬的广大市民:

  《xx市禁止燃放烟花竹规定》业经20xx年12月18日市人民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春节将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xx市禁止燃放烟花竹规定》,现将我市烟花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府的烟花竹禁放工作。

  一、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xx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区域和xx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竹的行为。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竹的,由市、区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竹的,由市、区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竹的行为,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xx。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写信人:

日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2

尊敬的广大市民:

  《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业经20xx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市区自20xx年1月1日起烟花爆竹全面进入禁放期。春节将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一、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政区域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110,69623700。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3

尊敬的家长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是具有历史渊源、群众喜爱的节庆民俗。然而近年来这一习俗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噪音污染,更存在各种火灾隐患,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烟花爆竹有三大害处:一是污染环境,噪音与垃圾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二是危害安全,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因违规燃放而致伤致残甚至致命者比比皆是;三是铺张浪费,动辄成百上千的花费,与我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相悖。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各种影响,全面贯彻执行《关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集镇20xx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方案>的通知》(关政办〔20xx〕6号),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防治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配合学校教育孩子拒绝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导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我们特向全体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遵纪守法。广泛宣传并坚决遵守镇党委、政府通知要求,不购买、不销售、不储存、不运输、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已的文明言行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从现在做起,倡导新风。利用网络空间采取绿色环保的多元化方式庆祝节日。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和倡导者。带头破除陋习,移风易俗,文明过节。

  三、自觉维护环境,为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噪声污染做一份贡献。及时报告,规劝他人,鞭炮声就是警情。发现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要履行责任和义务,勇于劝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积极维护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

  希望家长朋友严格遵守“禁燃”相关规定,“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积极做“禁燃”的榜样。让我们家校合力,携手并进,禁燃烟花爆竹,共创文明、绿色、平安美好家园。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4

市民们:

  你们好!20xx年12月19日,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芜湖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以上简称《办法》)。20xx年1月13日,市政府又发布了《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告》)。《办法》和《通告》实施以来,在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的"禁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加强社会注意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生态环境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在我市仍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婚丧嫁娶、房屋搬迁、商店开业和工程竣工时尤为突出。这不仅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而且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市政府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禁放”工作。

  为了维护《办法》和《通告》的`权威性、严肃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市政府再次重申,对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市容管理等部门,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办法》和通告,今后凡发现党员、干部违反《办法》和《通告》的,除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我们希望广大市民在自觉遵守《办法》和《通告》,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法《办法》和《通告》的行为,主动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最后,感谢广大市民对“禁放”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祝生活愉快,合家欢乐!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5

家长朋友们:

  据统计,近年来每年都会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警、伤人事故,这些事故有些是因为燃放了礼花弹、冲天炮等非法、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所致,还有一些是因为采用了不安全的燃放方法或者在禁止燃放的地点燃放。这些人都侥幸的认为燃放烟花爆竹不会发生安全事故,但正是这种侥幸的心理给自身和他人带来了不可挽回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噪音、扰民、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现按照xx县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xx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县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以及安政发[20xx]2号《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件精神,有关内容重申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一)深柳镇:全域。

  (二)大鲸港镇:东至河堤(含外洲),西至北干渠,南至七家路,北至大鲸港电排沟范围;县殡仪馆新址范围;槐圃垸社区。

  (三)安障乡:白沙路以南范围。

  (四)八方楼园林场。

  (五)其他乡镇主要集镇码头:安丰乡出口洲社区,安全乡董家垱社区,安康乡北河口社区,下渔口镇下渔口社区,陈家嘴镇芦林铺社区、朝阳社区,三岔河镇朝阳门社区、三仙咀社区、唐家铺社区,黄山头镇南禅寺社区、凤凰社区、理兴垱社区,大湖口镇张九台社区、焦圻社区、大湖口社区,官垱镇官垱社区、大杨树社区。

  (六)全县县域范围内所有禁炮重点单位和场所: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黄山头森林管理局辖区;

  7、殡仪馆、火葬场。

  二、烟花爆竹,应当从具有安监部门核发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燃放说明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二)不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三)不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采用其它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在饮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六)不存放超过一箱或者重量超过30公斤的烟花爆竹;

  (七)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由监护人或者其它成年人陪同看护。

  为了生活更安宁、环境更宜居,带头遵守新法规。让我们携手,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主动协助政府开展宣传,自觉参与社区禁放监督;不燃放烟花爆竹,少些噪音扰民和烟花碎屑,多些时间陪伴亲人,做传播文明风尚的践行者、志愿者。

  为了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主动遵守新法规。让我们携手,从自觉清除隐患做起,从劝阻违规燃放和举报身边违法做起,共建安全城市、共享城市安全。我们鼓励您积极检举揭发违规燃放、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7364xxxxxx。

  让我们共同行动,保护环境,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元宵佳节,为美丽xx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祝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县教育局安全管理股

  20xx年12月19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6

xxx镇父老乡亲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春节和喜庆活动期间的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

  为使我们的环境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向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要积极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带动家人和朋友们不买、不放烟花爆竹。要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

  二、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不放迎新炮、开业炮、祭车炮等,使用电子鞭炮、鲜花或播放喜庆音乐等方式代替,努力在全镇形成文明喜庆的'过节新习俗,坚决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要敢于向周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说“不”。发现违反禁燃禁放规定行为的,请拨打举报电话110。

  全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全县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倡议,严格遵守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规定,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共享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xxx镇!

  祝全体xxx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7

xxx镇广大村民朋友们:

  为确保广大村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x年春节,树立良好的村庄形象,共同守护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环境,合力营造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宜倡议如下:

  一、过健康和谐年。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个人防护,不聚集、不扎堆。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遵守规定,不购买、不燃放、不销售烟花爆竹,并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二、过平安祥和年。为维护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村庄环境,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孔明灯,避免发生引燃、引爆事件,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点燃孔明灯等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三、过喜庆文明年。保护环境,告别陋习。以喜庆音乐、悬挂灯笼、清扫周边环境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喜迎佳节,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安全的生活新风尚。

  村民朋友们,xxx是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希望大家能够积极配合,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监督者、宣传者。祝广大村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8

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国务院《烟花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十二届人大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府决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在新乡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竹。

  燃放烟花竹,不仅噪音扰民,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而且极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城区因燃放烟花竹致70余人被炸伤,引起火灾30多起,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倡议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世范,做“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竹”的带头人,自觉做到:

  一、严格遵守“禁燃”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竹。在节日期间、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选择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

  二、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噪烟花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竹,不在燃放烟花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乱花零钱、私下结伴燃放等行为。

  三、积极宣传“禁燃”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竹。

  四、积极举报在禁止区域内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竹的行为。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心手相携,共同努力,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摈弃生活陋习,噪烟花竹,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新乡。

  最后,祝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新乡市家宝幼儿园

  20xx年1月25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9

广大市民朋友: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喜庆气氛是中国传统方式。但烟花爆竹燃放不仅影响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而且易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创建安全环保、低碳祥和的'春节氛围。在此,我们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少放或不放烟花、鞭炮、爆竹,使用电子鞭炮、鲜花或播放喜庆音乐等方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努力在xxx形成文明喜庆的过年新习俗。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禁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要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若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110。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在主城区,要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及污染,劝说、带动家人和朋友们不买不放烟花爆竹。

  xxx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引领全区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倡议。让我们身体力行,自觉成为生态文明的践行者,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更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新xxx!

  祝xxx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0

尊敬的家长们:

  今年冬天,雾霾天气笼罩全国,重度污染的空气严重地损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现在全国人民都在关注着我们每时每刻都要呼吸的空气质量,都在担忧着自己、家人的身体健康。据全国肿瘤登记中心统计,现在我国每10秒钟就有1人被确诊为癌症,其中肺癌占第一位。现在,一些外国医生对到过北京后就出现咳嗽的患者症状叫北京咳。如果我们不立即采取行动,那么,北京咳就会变成中国咳。这是多么残酷的数据,多么耻辱的称呼,多么严酷的现实!为扭转当前空气污染日趋严重的趋势,国家和各级政府都在积极采取措施。

  节日放烟花是我们民族的传统风俗,它会给节日增添欢乐气氛。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使我市的空气质量在已经较差的.情况下,变得更加差,会给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这让我们深感忧虑!

  铜川市的空气质量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让铜川市的空气保持清新干净,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虽然我们人数很少,但我们认为我们的行动是有利于铜川市全体人民的、是高尚的。我们恳切地向您们提出倡议:

  一、希望广大家长尽我们的能力为政府分忧,为净化铜川的空气出力,在春节期间和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同时积极主动做朋友和邻居的工作,告诉他们: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有害或有毒气体,并产生碳粒等烟尘。这些气体和烟尘弥漫于空气中,使空气混浊,刺激人的呼吸道,伤害肺组织,对神经系统,眼睛有一定的损害作用,真是个无形的杀手!为了自己快乐,而使我们城市的空气污染更加严重,是一种可耻行为。呼吸不到清新空气,健康会有威胁;请求他们移风易俗,不燃放鞭炮。

  二、希望各位家长,为了让我们少呼吸有毒空气,恳请您们在不要燃放烟花爆竹。认为燃放鞭炮会给自己带来财运、带来福气的想法是愚昧的,因为恰恰相反,燃放鞭炮会浪费你的钱财、损害您和大家的身体健康。时代在变,不符合时代要求的旧习俗就一定要扔掉!现在燃放鞭炮就和在公共场所肆意吸烟一样是一种不道德行为。

  所以希望您们支持我们的倡议,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也为了子孙后代,请不要再燃放烟花爆竹了!我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做烟花爆竹,不买烟花爆竹,不放烟花爆竹!看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上前劝!我深信,只要我们人人做到禁放、禁燃,我们的城市将会变得更加美丽繁荣!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1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也污染了大气环境。为贯彻落实祁政发〔20xx〕1号文件精神,加强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创造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

  一、熟知禁放要求,自觉遵守规定。

  禁炮范围:东至黄土岭,南至长流路,西至三水厂,北至转角凼(栖凤酒楼)。

  禁炮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立春等四个传统节日可以燃放,其它时间无论任何事项均不得在禁止区内燃放;20xx年12月31日以后,全年禁放。

  二、倡导现代文明,摒弃陈规陋习。

  全体居民在婚丧嫁娶、开业、乔迁、升学、生日等庆典庆祝活动中,自觉遵守规定,切不可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干扰公众生活。各商家、酒店要及时劝阻,积极配合禁放工作。请让我们约束自己,以文明的方式取代陈规陋习,还城区一片安宁和静谧。

  三、善意规劝他人,违规应受处罚。

  我们要积极履行主人翁义务,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善意劝阻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劝阻无效的,请及时举报,经查证属实,对违反禁放规定的个人,处2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国家公职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处罚3000元并对其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创卫考核5分;被监护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对监护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5分。

  市民朋友们,禁放工作是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无为是你我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崇尚文明,移风易俗,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同建设好、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做出一份应有的贡献!

  举报电话:xxx

  创卫办:XX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xx年2月14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2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春节将至,东北育才幼儿园提前祝全体家长朋友和小朋友们春节快乐!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集中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却会严重污染环境,损害身体健康,且存在大量安全隐患。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中小学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倡导文明新风,减少污染,让大家过一个喜庆、平安、健康的春节,在此向家长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遵纪守法。

  坚决遵守市委、市政府的通知要求,在禁止区域内自觉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不购买、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做好禁燃禁放的宣传,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好处,以自已的文明言行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

  教育孩子在禁止区域内,不购买、不燃放、不储存烟花爆竹;非禁止区域内,尽量减少燃放、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要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充分了解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知识和提高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做好对孩子安全的管理和看护。

  三、现在做起,倡导新风。

  利用网络空间采取绿色环保的多元化方式庆祝节日。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和倡导者。带头破除陋习,移风易俗,文明过节。

  四、维护环境,规劝他人。

  “鞭炮声就是警情。”发现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要履行责任和义务,勇于劝阻、坚决制止,积极维护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让我们家园合力,携手并进,摒弃陋习,禁燃烟花爆竹,共创文明、绿色、平安的美好家园,共度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3

广大村民朋友: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近年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由于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加剧雾霾程度,影响空气质量,损害身体健康,极易引火灾,造成意外事故和财产损失,因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觉减少环境污染,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时代新要求。为了让广大村民朋友过一个绿色祥和的“环保春节”,我们在此倡议:

  一、做一个践行者,过低碳环保年。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来欢度佳节。

  二、做一个监督者,过安全祥和年。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敢于向身边违反禁放规定的不文明行为说“不”,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制止或举报反映情况,使大家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三、做一个宣传者,过文明健康年。积极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传播绿色生活理念,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以文明健康的方式辞旧迎新。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绿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以实际行动助推美丽xxx建设。

  祝广大村民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4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大家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文明城市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值此20xx年新年来临之际,我们向您致以亲切的问候,并热切希望您和孩子能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有意义的假期。为了给我们的孩子创造一个安全、宁静、绿色的生活环境,为防止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危害,希望各位家长以身作则,以身示范,正确引导孩子们积极参与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中来,自觉抵制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希望家长和同学们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购买烟花爆竹,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做孩子的楷模,带头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在节日期间、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选择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

  三、做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先行者,跟孩子一起,积极宣传“禁放”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积极举报在禁止区域和时间内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亳州是我家,美丽环境靠大家。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各位家长朋友们、同学们,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安全、安静、环保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请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花爆竹做起,请您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共建美好生活。衷心感谢您的支持!祝您阖家欢乐、新春愉快!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5

尊敬的学生家长:

  今年是实施《江镇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暂行办法》(下面简称《暂行办法》)的第一年,为切实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家庭的幸福美满,请你们积极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一、教育孩子自觉遵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暂行办法》适用下列范围:东从238省道与上隍路交界口起,沿上隍路、金港大道、谏辛公路至沿江公路;南从沿江公路起,沿312国道至戴家门;西从戴家门起,沿戴家门路至长江南岸线;北从润扬大桥南接线起,沿长江南岸线至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的闭合区域。上述范围内每天晚上22时到次日早上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影剧院、体育馆、比赛进行中的体育场、游乐场、会堂、车站、码头、大型百货商店(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

  2、粮、棉、油、麻、日用工业品等可燃物资仓库,露天堆场;

  3、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单位及周围100米范围内;

  4、军事设施、自然保护区、古建筑、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5、国家工作机关、重要供电设施、通信枢纽;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大专院校、敬老院;

  7、架空电线和邮电通讯、有线广播、电视线下方;

  8、各类建筑物的`阳台、窗台、走廊、屋顶;

  9、草堆、草地、芦苇滩(堆)、山林;

  10、不具备烟花爆竹燃放条件的棚户区等居民小区。

  11、宾馆、酒店、酒吧、饭店、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的室内。

  12、其它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场所,以及有特殊环境保护要求的区域。

  (三)从农历除夕上午6时至正月十五日24时止,除规定的“禁放”地点外,全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二、正确选购、燃放烟花爆竹

  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限于危险等级为C、D级,应当在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照烟花爆竹标注的燃放说明,正确、安全地燃放,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

  2、在道路、公共场地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过;

  3、车辆船舶在行驶途中不得燃放;

  4、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三、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没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的,由公安机关或者相关部门予以制止,并对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造成损失的,其监护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孩子的平安和家庭的幸福,请及时教育您的孩子自觉遵守《暂行办法》,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养成良好的习惯。为维护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此致

敬礼!

  市烟花爆竹安全燃放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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