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书信吧,书信是人们用于表情达意的一种交际工具。那么你知道一封好的书信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
亲爱的学生朋友们:
你们好!暑期已经到来,但是你们在外出游玩、走亲访友的时候,千万不能忽视交通安全哟!我们要始终牢记:生命至上,平安出行。
在交通安全方面,同学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或者靠道路两侧行走,不要再道路上坐卧、嬉戏、追逐或者长时间逗留;不在道路上踩滑板、踢球、滑冰鞋等等;横过道路时,要观察车辆动态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横过公路,未成年的儿童必须有成年人带领,不能突然穿过公路。
2、乘坐公共汽车或者其他交通工具时,等车辆停稳时,从车辆右边上下车,按照先下后上的`原则;坐在车内不能将手、脚、头等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窗外;不准在车内嬉戏打闹,要尊老爱幼讲礼貌,见老弱病残及孕妇要主动让座;不准携带打火机、烟花炮竹、摩丝、香蕉水、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3、乘坐摩托车、电动车要正向骑座,并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只能乘坐一人,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能乘坐人;未满12周岁不能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不准乘坐三轮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以及货车的车厢。
4、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必须经过驾驶员考试合格后,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才能驾驶机动车;已满12周岁不满16周岁骑自行车不准带人;驾驶的机动车应当登记入户,悬挂车辆号牌,检验合格并参与保险。
5、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标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紧靠道路右侧行驶,遇到转弯时,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切不可突然猛拐,抢行通过。
6、发生或者遇到交通事故时,应该沉着冷静,并立即拨打110报警,有人员受伤时还需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伤者。
7、在驾驶机动车、骑自行车、电动车自行车、走路时,要遵守交通信号指示,不能闯红灯,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烁等一等。
8、在骑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时,不得安装遮阳伞,不得双手离把,不得打伞,不得接打电话,不得玩手机,要保证注意力高度集中。
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不会重新再来,请珍爱生命,平安出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模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美好的未来,在健康快乐中茁壮成长!
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2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学生安全事关国家未来和家庭幸福,随着车辆日益增多,交通状况日趋复杂,交通安全风险也愈来愈大。为进一步引导孩子们增强交通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们出行安全,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我们在此建议:
一、学习交通法规,做维护交通安全的明白人。
通过对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熟知交通安全常识,强化自身交通安全意识,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引导孩子学会并掌握安全的出行方法,纠正孩子不安全的出行习惯。让其远离危险,远离交通陋习,一同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二、规范自我行为,做践行文明交通的示范者。
家长是孩子的榜样,您要时刻做孩子的楷模,身体力行、率先垂范,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陋习,做文明行路人,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乱穿马路;做文明骑车人,骑自行车不驶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礼让行人和机动车;做文明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我市《关于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十个凡是”严管措施的.通告》,开车系好安全带,骑乘摩电佩戴好安全头盔,礼让斑马线和行人,不闯红灯,不随意变更车道,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乱停乱放、不向车窗外抛物。
三、管好教好孩子,做孩子安全出行的守护者。
为了孩子的人身安全,请您教育孩子在出行途中注意交通安全,靠右行走,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横穿马路、过十字路口时要走斑马线并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通行。告诫孩子拒绝搭乘三轮车、农用车、超载车、报废车、无牌无证或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禁止未满12周岁孩子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及未成年孩子驾驶摩托车上下学。接送孩子上下学时,请按交通标志以及交警、学校的指引指挥行驶,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传播文明理念,做交通安全整治的倡导者。
学生的交通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位学生家长,在您的日常出行途中,遇到学生横过马路时请主动避让,发现学生在道路上追逐嬉戏等危险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并提醒身边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们撑起一把交通安全的保护伞,撑起一片灿烂的蓝天。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9月1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3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孩子们的交通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着亿万家庭的幸福。近年来,随着道路上的车辆增多,交通状况日趋复杂,加之有些学生和家长安全意识淡薄,认为安全教育是小题大做,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不遵守交通规则,任意横穿马路等现象严重,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安全防范意识,消除隐患,杜绝各类道路交通伤亡事故。临洮交警向广大学生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家长(尤其是爷爷、奶奶)作为学生上下学途中安全的法定监护人,请您一定要尽到您的监护责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教育孩子学习、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以自己一言一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二、教育孩子不搭乘“三无”车辆,不乘坐超载、车况不好、酒驾车辆;不乘坐未注册登记的机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报废车辆。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止骑自行车上路行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家长们做好监管工作,切忌抱有侥幸心理。
三、教育孩子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的车辆。严禁乘坐无牌照、无保险、车况差、超员、报废车辆;严禁乘坐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乘坐校车或公交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并一定要从车右侧门上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马路。
四、上学、放学期间,私家车接送幼儿和学生出行增多,安全带是生命带!请您和孩子系好安全带。同时为孩子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13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止坐在前排副驾驶位置。
五、教育孩子不要边走路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到了路口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六、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行人翻越道路护栏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人应该负全部责任。
七、家长带学生驾车外出游玩时,应主动服从交警和安保人员的指挥,要有序停靠车辆,要安全文明行驶,不得乱停乱靠,不得超速超员,不得闯红灯,不与其他车辆争道抢行。
八、《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行人在高速道路上行走”,请勿翻越高速公路护栏,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大,行驶速度较快,行人上高速对自身和他人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请不要图一时方便横穿高速公路或者随意在高速公路上逗留。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请大家不要拿生命走“捷径”。
九、教育孩子遇到突发情况要冷静,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遇到交通事故,要记住车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以及周围认识的人,并及时打电话110、122报警电话。
尊敬的家长,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了避免通事故的发生、杜绝悲剧在我们身边重演,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切实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4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要教育孩子不乘坐报废车、黑车、无牌无证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及超员超载车辆。
上下车按先后顺序,过马路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严格遵守交通“八不准”;
不闯红灯、不逆向行走、
不穿越护栏、不乘黑车、
不骑“英雄”车、不抢道、
不跳车、不爬车
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骑车不戴耳机,不带人,不骑飞车,不骑车时勾肩搭背、互相追逐。学生骑车上学的,确保所骑车辆的性能良好。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年满18周岁,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
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
家长朋友要做孩子的榜样,不酒后驾车,不超员超速驾车,骑乘摩托车戴头盔;要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接送孩子时,要自觉服从执勤公安交警及学校保卫的指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要教育孩子不到铁路沿线、附近或线路上玩耍,以免发生伤亡事故;不在铁路线上放置任何异物,以免列车发生脱轨现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损失;不向铁路沿线列车投掷石块等异物,以免造成列车旅客伤亡,确保铁路畅通营运。
尊敬的家长朋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关心、爱护他们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职责。我们真诚希望在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携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这些都是交通安全常识,道理也很简单,关键是我们做到。
每天车流、人流交汇,本身就是极大的安全隐患,我们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5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学生的出行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兴城市交巡警和教育部门一直心系学生交通出行安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十分重要。在此,希望得到各位家长的配合与支持,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请家长和孩子们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升交通安全意识,一起做到“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敬请协助做好以下几点: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注意安全,做孩子的榜样。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无牌无证车,以及黑校车、报废车、拼装车、三轮车、载货车等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车辆。按信号灯、斑马线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注意上下车安全,等候乘车时警惕驾驶员视线盲区。
二、家长依法履行监护人责任,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看护,坚决防止学生无证驾驶行为和危险交通工具,劝导学生不要驾乘摩托车、改装电动车等,切实发挥家庭教育的关键作用。
三、教育孩子要按照交通法规靠右边走。过马路时一让二看三通过,不匆忙、不猛跑。在通过十字路口时,一定要服从信号灯指挥,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街道中间或两侧的护栏。
四、教孩子认识交通标志、危险标志、禁止标志等,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建议家长高度重视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知危险,会避险”。
五、教育孩子上下学要听从交警、值班老师、保安、护学岗人员的指挥,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上下学路上精神要集中,注意来往车辆动向,不占道行驶,不听耳机、不勾肩搭背、不互相追逐。
六、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家长要听从交警、值班老师、保安、护学岗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家长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做好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七、请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行车,要做好孩子的榜样示范。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速驾驶、不分心驾驶,不酒驾、不醉驾。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6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您好!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的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急剧增加,现有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设施跟不上日新月异的交通形势要求,给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学生们每日往返于家庭与学校之间,交通方式有步行、骑自行车、乘搭摩托车、汽车等,由于年龄、判断力、行为支配力和不抗力等诸多原因,使中小学生极易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据交警部门统计,去年仅东升范围就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23宗、16余人受伤,这些血和泪的教训应当引起各位家长的高度重视和深思。
寒假节将到来,学生暂时离开老师的教育和指导回到您的身边,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他们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希望您言传身教,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一定要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带头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并教育孩子出门要注意交通安全。在此,特向各位家长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并做到:驾驶两轮摩托车配戴质量较好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且不能超载(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只能在摩托车后座位置搭载一人);驾驶汽车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驾车时应当文明礼让,安全行驶等。
二、要积极督促教育子女,步行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两边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要冲红灯;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教育子女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在机动车道内左穿右插、竞技行驶。
三、不让未满12岁的子女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要让18周岁以下的孩子骑摩托车上路,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
四、密切与学校、教师联系,如果发现自己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配合学校、交警对其加强管教。
只有从自身做起,人人遵章守法,您和孩子以及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才会得到充分保障,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从小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东升交警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祝:家庭幸福、出入平安!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7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您好!
11月14日6时许,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李孝波驾驶晋D13513号大货车,行至沁源县境内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处,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学生20人、教师1人),16人受伤。
为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希望家长们自觉配合我们,并通过您的言传身教影响、教育您的孩子要注意交通安全,请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对学龄前儿童加强监护,不要让其在道路上独自行走。
2、在马路上行走时,一定要走在人行道内;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斑马线)。
3、驾乘二轮摩托车时,要戴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扣带;前座不能载人,后座只能附载满12岁的儿童;乘坐人只能正面骑坐,不能侧坐或反坐。驾驶摩托车时不要边骑边接打手机或停在路中接打手机,不要争道抢行或突然掉头,要尽量避免急刹或急转弯,尤其在雨雪雾天气或陡坡、弯道。
4、驾驶和乘坐小型汽车时,不仅自己要系上安全带,还要让孩子系上安全带;车辆在行驶当中,不能把头、手和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
5、骑自行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抢行、不逆行、不带人,要定期对自行车进行检修,避免因车闸失灵等原因而引发交通事故;切忌把自行车交给未满12岁的孩子骑行。
6、教育你的孩子骑车时不要双手离把、扶身并行或曲折竞驶等。
7、经常提醒你的孩子不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要翻越道路隔离护栏或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8、带孩子外出时,不能乘坐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和四轮车,更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或超载车辆。
祝你的孩子健康成长!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8
各位同学及家长:
你们好!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交通环境,使他们能健康、幸福地成长。为确保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恳请广大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一、教育孩子在公路上靠右侧通行,横过街道时要走人行横道,不在汽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不在公路上要打闹。
二、教育孩子不乘坐超员超速车,不乘坐营运手续不齐全的车辆,不乘坐三轮车,无牌照车辆,行驶速度慢的大货车不乘坐假牌照,酒后驾驶的车辆以及技术质量不合格的车辆。
三、家长及学生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佩戴好安全头盔,遵守交通信号灯。
四、严禁学生乘坐机动车过程中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或跳车,不得攀爬行进中的车辆,要遵守乘车规定,有顺序的'上下车。
五、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要认真做好自身防护,勤洗手、健康饮食、科学作息、加强锻炼、勤测体温、外出佩戴口罩,尽量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自觉降低传播疫情的风险!最后,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健康成长!
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xx年1月25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9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随着20xx年夏季高考、中考落下帷幕,暑期即将来临,目前疫情还没有完全消除,学生户外活动增多,防疫工作不能松懈,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请大家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同时,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不要因为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让毕业季成遗憾季,交通安全一定要牢记心间。
一、拒绝无证驾驶,放假不放“驾”。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并佩戴好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方可驾驶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日以下的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拒绝酒驾,更要劝阻酒驾。“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驾驶,属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冒着生命危险驾驶,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的,还触犯刑法。酒驾的标准:当人体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为酒后驾驶;当人体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请学生和家长牢记“生命无价,酒后禁驾”“醉驾要追刑,切勿存侥幸”,莫让酒驾毁了准大学生的未来。
三、乘坐正规车辆,安全文明出行。假期外出旅游放松心情时,请别放松“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好安全头盔”。避免搭乘报废车辆及无牌、无证车辆;严禁搭乘超员超载车辆及货运车、农用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遇到突发情况时保持冷静,并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如遇到交通事故,要记住车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并及时拨打110、122、120以取得尽快处理。
暑期即将到来,希望各位家长和孩子们一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让我们共同携手,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让出行更加平安、愉快!
祝各位学生和家长出入平安,家庭幸福!
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0
尊敬的家长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家长们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教育孩字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使孩子掌握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真正做到“交通安全进家庭”。
二、教育孩子不乘坐报废车、黑车、无牌无证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及超员超载车辆。
三、教育孩子上下车按先后顺序,过马路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严格遵守交通“六不准”(不闯红灯,不逆向行走,不穿越护栏,不骑“英雄车”,不抢道,不跳车)。
四、教育孩子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骑车不戴耳机,不开飞车。骑车时不勾肩搭背、互相追逐。
五、教育孩子任何时候不得偷骑家长或其他人的摩托车、电动车,家长要管好自己的摩托车、电动车钥匙。
六、教育孩子严禁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学生驾驶超标电动车“死飞”自行车以及无证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七 、家长朋友要做孩子的.榜样,不酒后驾车,不超员超速驾车,骑乘摩托车戴头盔;要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接送孩子时,要自觉服从执勤公安交警及学校保卫的指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尊敬的家长朋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关心、爱护他们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职责 我们真诚希望在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携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祝大家平安、健康、快乐!
xx县技工学校
20xx年8月19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1
亲爱的同学:
你好!在寒假来临之际,祝愿你健康成长,假期愉快!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近年来,交通事故给青少年造成伤害的事例不胜枚举,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由于我们身边的'一些同学因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和交通安全知识而导致的。为了确保寒假期间的交通安全,让学校、家长、社会放心,希望并要求你做到:
一、自觉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接受学校、交警等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文明参与交通教育,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道路上逆向骑自行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自行车、随意横穿马路以及无证驾驶摩托车、骑车走路闯红灯等均属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坚决制止,横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服从交警指挥;
三、如违反交通规则,自愿接受学校、家长和交警部门的教育和处罚。
生命是十分宝贵的。只要我们每时每刻,将交通安全牢记心中,我们就可以远离交通事故,远离伤害,就会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人生!
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2
尊敬的各位家长、学生:
您好!
交通安全事关孩子的生命和每个家庭的幸福,交通事故给众多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和无法挽回的损失!为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我们共同努力筑起一道安全的防线。
1.教育自己的'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莫抢行”;做到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右侧路边行走;横过公路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的,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严禁在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
2.发挥“大手拉小手”的作用,家长自觉带头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以自身的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以身作则做好孩子们的榜样。
3.发挥“小手推大手”的作用,各位同学要争做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监督员,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及同学积极宣传交通安全常识,监督他(她)们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4.走路时注意来往车辆动向,在路上不要追赶、阻拦行驶中的车辆,不扒车;不要向行驶中的车辆抛扔物品。牢记一年四季天气特点,掌握客观规律,参与交通时确保安全。
5.未满12周岁的学生请勿骑自行车上路。学生骑自行车时,做到不抢行、不逆行、不带人,不要双手离把、扶身并行等。
6.禁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学生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以及汽车等车辆,请家长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车辆,禁止让子女驾驶机动车。
7.坚决抵制乘坐“黑校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坚决拒绝在载货类机动车车厢内乘坐。家长、学生要积极向学校、公安、交通等部门举报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
8.接送学生的家长不要把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各位家长,您是孩子法定监护人,请您对孩子一定要尽到自己交通安全方面的监管责任。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切实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真正做到“珍爱生命、安全出行”,为您的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祝您全家平安、幸福!
xxx学校
20xx年x月x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3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20xx年,国务院将每年的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12月2日是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社会的共同责任。
一、交通安全要谨记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莫抢行”;做到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右侧路边行走;横过马路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的,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禁止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切实提高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身防范能力,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二、言传身教最重要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驾驶电动车及摩托车必须带好安全帽,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得坐在摩托车后座;非机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不逆行、不猛拐,不闯红灯。
三、交通安全小知识
1、不要在车辆附近停留,汽车盲区很危险,请远离。
孩子步行、在路边玩耍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伤害事故。儿童被碾压的交通事故显示,事故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儿童行为的不稳定性,缺乏危险判断意识引起的,还有一方面是因为驾驶人忽视了视线盲区而误伤,比如车头正前方、车头靠近大灯位置、车后方等,身形矮小的低龄儿童在这些位置玩耍,容易被驾驶人忽视。
2、汽车拐弯时要远离
车辆尤其是大型车辆(如大货车、挂车、大客车等)在转弯时由于“内轮差”(车辆转弯时内前轮转弯半径与内后轮转弯半径的差)较大,会形成一个致命的“转弯盲区”。
3、不要让孩子爬天窗或探身车外。
家长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让儿童钻出天窗。除了异物撞击、突然加减速带来的风险之外,还可能因天窗关闭而夹伤孩子。也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因为这种情况下,孩子很容易被车外的异物碰撞。另外,在车辆交汇、侧面被撞击时,都会给孩子带来致命伤害。所以提醒家长,在后排没有车窗升降需求的时候,要把车窗中控锁锁上,防止孩子无意中开启车窗后将身体伸出车外。
4、一定要开启儿童锁
现在所有的车型,基本都有儿童安全锁。开车带孩子,一定要把儿童安全锁开启,以免在行车途中孩子因好动而自己打开车门,掉落车外。同时,下车开车门时要先观望后面是否有来车,避免后车撞到孩子。
5、过马路时不能任由孩子自己过,一定要牵住孩子的手。
有数据表明,在因交通事故致死的未成年人中,5-9岁的孩子占比最高。这是因为他们的视觉感官未完善发育,不能准确估算出汽车的时速和距离。
小孩天生好动,判断能力较弱,所以,如果家长带孩子外出时,一定要牵住孩子的手,防止发生意外。
6、勿随意横穿马路
在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中,由于未成年人的行为不定,在突然横穿马路的情况下,常常会导致汽车驾驶人措手不及,不能及时刹车而酿成悲剧。
学生的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发挥“大手拉小手”的作用,家长自觉带头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以自身的言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以身作则做好孩子们的榜样。共同为孩子们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牢牢地把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把握在自己手上。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4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孩子的生命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时一刻都不容忽视。20xx年4月4日,朝阳市喀左县发生一起死亡三名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刘某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载乘坐人丰某、胡某(三人均为初中生)沿敖喀线由南向北行驶至120公里600米处,与同方向一辆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致二轮摩托车乘坐人丰某当场死亡,刘某及二轮摩托车乘坐人胡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为切实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发生,希望广大家长在日常出行中以身作则,用文明守法的一言一行,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教育和监管职责,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凌源市教育局和凌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醒全体中小学生和家长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一、请为孩子选择安全有保障的交通工具,严禁让孩子乘坐无牌证、车况差、报废车、改装车、超员车、拼装车、货运车、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如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的.车辆,请及时拨打110电话举报。
二、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习惯养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请家长教育孩子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请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在日常出行中,为孩子做好表率。自驾车辆接送孩子的家长,请自觉有秩序的在远离校门处停车,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要模范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争道、不抢行,听从交通警察和交通安全劝导员的指挥。
三、乘坐车辆时,要叮嘱孩子,上下车时需提前观察路况,并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行车中要坐好安全座椅或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
满16周岁;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并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能准驾不符,违者予以罚款、并可以处行政拘留处罚。
五、严禁“飙车”“炸街”等危险违法行为。如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的车辆,请及时拨打110电话举报。
六、《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孩子健康、平安是大家共同的心愿,衷心希望各位家长与孩子共同了解、掌握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家庭注重交通安全的良好家风,让孩子从小养成文明交通好习惯。
祝大家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5
广大中小学生家长朋友们:
中小学生上放学的交通安全一直备受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随着道路上车流量的猛增,交通安全隐患日益突出。日前,为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我市交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召开了中小学校车安全座谈会,征求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回应学校呼声和家长关切,我市交管部门将全力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管理。
目前,我市各中小学校校园周边道路拥堵现象普遍存在,部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学生家长将机动车随意停放,严重影响其它车辆通行,造成交通拥堵,也给学生出行带来交通安全隐患,更不利于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养成。为改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环境,优化道路通行秩序,我市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安装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对违法停放车辆将实施现场和电子抓拍进行处罚。
在此,交管部门提醒广大接送学生的家长朋友们,在接送孩子时候,请规范停车、守法停车,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文明形象。请您用自己文明的行为习惯,和我们共同引领孩子们的茁壮成长。
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日期: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相关文章:
交通安全致学生的一封信02-13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02-13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11-15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11-22
寒假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01-04
学生冬季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01-26
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01-24
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01-25
学生冬季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