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

时间:2023-02-23 18:58:40 书信范文 投诉 投稿

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9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书信的身影吧,书信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交流思想、表达意见、传递信息、互通情况的工具之一。怎么写信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9篇

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1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为充分保障您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

  一、春节期间要密切关注子女思想动向,预防孩子辍学。

  家长朋友们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多与孩子交谈,了解孩子思想动向,一旦发现有厌学、辍学想法的,及时做好孩子思想工作,并主动与班主任联系沟通,双向发力,坚决阻止未成年子女过早流入社会或假期外出打工,减少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防止返校后无心上学等不良现象的出现。春节过后,家长和亲友坚决不能带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外出务工。

  二、树立较强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不送适龄子女上学或不制止适龄子女辍学都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五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以上四条法律,明确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家长(监护人)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放任孩子辍学违反相关法律,政府部门将会实施依法控辍保学,对家长进行处罚,甚至向法院起诉,追究家长的法律责任。

  三、不让孩子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将会减少家庭的希望

  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党和国家政策非常好,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免学杂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有生活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有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党和政府不会让任何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辍学,升入大学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各类奖助学金……总之,家长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让他们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

  各位家长朋友,请您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不让每个适龄孩子辍学,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请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让孩子学知识、长本领、健康成长,共同为孩子创造美好的明天!

  最后,预祝各位家长春节快乐!万事如意!

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2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人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成才,作为我们教师,心愿也和你们一样,为了使孩子能够受到很好的教育,我们在努力,你们也要努力,不让每个孩子辍学,是你们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的责任,你们必须履行送子女入学的义务,我们也必须尽最大的努力,让孩子们受到更好的教育。如果不让孩子上学,首先是一件违法的行为,因为《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其次,如果不让孩子上学,您也少了一份希望,因为孩子不读书,他是不能够成才的',他的人生将充满坎坷和曲折,他要为生活奔波劳累,而唯一的出路只有打工和务农。我想,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过得好,要想孩子过得人上人,只有努力让孩子好好读书,读好书,只有这样,我们才无愧于孩子,无愧于社会。

  “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I让我们学校、家庭携起手来!坚决不让孩子辍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最后,祝愿您的孩子学业有成、健康成长!

  什么是“控辍保学”?“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

  什么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也是义务,是必须做的事情。

  什么是适龄儿童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3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让您的孩子不辍学,更好地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应该享受的受教育权利,根据“两法一条例”的要求,特向您致信。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人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成才,作为学校教师,心愿也和你们一样,为使孩子能够受到很好的教育,我们在努力,你们也要努力,不让每个孩子辍学,是你们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的责任,你们必须履行送子女入学的义务,我们也必须尽最大的努力,让孩子们受到更好的教育。

  孩子不上学,首先是一件违法的.行为。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九年义务教育”;第十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家长们应该意识到,故意指使或不闻不问让孩子辍学,导致其不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行为,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您的孩子辍学后拒不复学,我们将通过法律手段,依法强制您送孩子入学,并降低甚至取消您享受其它惠民政策资助。

  其次,如果不让孩子上学,您也少了一份希望,因为如果孩子不读书,他的人生将充满坎坷和曲折,他要为生活奔波劳累。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过得好,要想孩子过得人上人,只有努力让孩子好好读书,读好书,只有这样,我们才无愧于孩子,无愧于社会。希望您们认真思考,坚决不让孩子辍学,让孩子完成学业,为提高人口素质尽自己的责任。

此致

敬礼!

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4

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保障您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

  监护人要充分认识控辍保学的重要意义,站在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高度,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实现教育受益“不少一个、不落一人”。

  《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为了尽最大力保住我们的学生(您的孩子)不辍学,更好地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应该享受的.受教育权利,特向您们致信。如果不让孩子上学,首先是一件违法的行为。其次,如果不让孩子上学,你也少了一份希望。因为如果孩子不读书,他是不能够成才的,他的人生将充满坎坷和曲折,他要为生活奔波劳累。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为了孩子的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阶段零辍学率,为孩子的终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5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也是家庭之大计!家庭的未来在孩子,孩子的未来在教育。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持续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马上就要全面开学,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更大的支持和配合。

  一、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违反此规定的,将采取吊销许可证、降级降职、罚款罚没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办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请您自觉遵守各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牢固树立“保证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保证子女顺利毕业完成义务教育”的意识,随时关注关心子女身心健康,做好子女的思想教育工作,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外出务工。

  二、教育有方、大有可观

  (一)积极配合学校共同管理教育好孩子。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召集的家长会,主动配合家校联系活动,及时反馈子女在家劳动、生活、学习情况及品德表现,支持学校教育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放假期间或周末时间子女的思想动向和安全工作,坚决阻止未成年子女过早流入社会或假期外出打工,减少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防止返校后无心上学等不良现象的出现。新学期开学季,一旦发现孩子有厌学、辍学想法,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并主动与班主任联系沟通,形成教育合力,并主动将孩子按各学段开学返校时间将孩子送回学校,杜绝孩子辍学。努力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成功、成才保驾护航。

  (二)要为孩子的学习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作为父母要以身作则,要努力创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孩子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健康管理(特别是手机的管理管控),助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多关心子女,鼓励子女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保证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要高度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作为孩子人身安全的法定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关心孩子的身体状况,促使孩子以健康的体魄、优良的学业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成为家庭的希望,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穷不抓教育穷根难除,富不抓教育富难长久。让我们携起手来,用爱心、责任和担当,架起一座通向未来的桥梁,把您的子女培养成尚学兴家的栋梁之才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让我们共同一道,为了孩子美好的明天携手共进!

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6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为了更好地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保障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我们的国家一直关心孩子的读书问题,我们也理应关心和支持自己的孩子完成学业。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自觉送孩子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自己孩子的未来着想。

  希望家长们做到以下几点:

  1、家长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认识,自觉执行,配合学校支持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2、家长不能按时送子女入学、对子女中途辍学不采取积极措施导致子女辍学或阻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3、学生有特殊原因需申请休学的,由家长持医院证明,病历本和相关费用收据(复印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方可休学。

  4、学生如果需要转学,家长必须及时办理转学手续,保持人籍一致。由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具学籍证明。

  5、国家也针对家庭贫困的子女出台了相应的帮扶政策,XXX小学也将从政策上,生活上,学习上为您的孩子提供帮助和指导。

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7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为持续巩固全市控辍保学工作成效,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了更好地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保障您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师者父母心,老师也和您一样,殷切期望孩子茁壮成长,成为国家栋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父母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监护人)拒不送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无正当理由致适龄儿童辍学,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家长的法律责任。希望家长们切实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坚决不做拒不送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允许未成年子女外出务工等导致学生辍学的违法行为。现在,国家资助学生覆盖面广,对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请家长们放心送孩子到校就读。

  当前是知识型社会、创新型时代,不掌握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或新技术,将有可能成为新时代的新文盲。为了让您的孩子能够在良好的学习环境中健康成长,请您为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督促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我们坚信:有国家的好政策,有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支持,只要您和老师同心协力,您的孩子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祝您身体健康,合家幸福!祝您的孩子学业有成,健康成长!

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8

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为充分保障您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师者父母心,老师也和您一样,殷切期望孩子茁壮成长,成为国家栋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父母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一、什么是“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二、如何做好“控辍保学”?

  1、依法控辍

  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师生、家长法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对经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加强对中小学生在校生外出打工的监控,协调有关部门打击阻碍入学,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

  2、管理控辍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制度。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和评价体系,严禁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学业的唯一标准。严格学籍管理,抓好转出转入各个环节,杜绝因管理不善引发学生辍学。

  3、质量控辍

  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辅导,采取积极有效教育方法,帮助学习困难学生,行为偏差学生取得进步,真正使学困生进得来,留得住,遏制学生由于厌学而辍学的倾向。

  4、安全控辍

  继续改善办学条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着力改善学校环境,确保学生不因学校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

  5、扶贫控辍

  加大对家庭贫困学生的扶助力度,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大力倡导关爱互助精神,为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人文关怀,确保不让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三、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应承担什么职责?

  《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于您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入学、不上学、失学辍学的违法行为,公安及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您和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诚、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诚,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四、义务教育入学年龄有何规定?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五、《义务教育法》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有何规定?

  《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六、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个人可以怎样处罚?

  《义务教育法》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七、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可采取哪些处罚措施?

  《义务教育法》规定:除因疾病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必要时可司法强制。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享受教育是每个孩子应有的权利。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为孩子正常享受教育而做出努力。控辍保学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9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让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更好地成长成才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愿望。九年义务教育是最基础的教育,为尽最大努力保护学生不辍学,确保每位孩子都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此致信。

  一、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既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责任,同时也是家长的责任。《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作为家长,必须树立较强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不送适龄子女上学,或不制止适龄子女辍学都是违法行为。

  二、配合学校共同管理教育好孩子。积极参加学校召集的家长会,主动配合家校联系活动,及时反馈子女在家劳动、生活、学习情况及品德表现,支持学校教育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暑假期间子女的思想动向,坚决阻止未成年子女过早流入社会或假期外出打工,减少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防止返校后无心上学等不良现象的出现。一旦发现有厌学、辍学想法的,及时做好孩子思想工作,并主动与班主任联系沟通,协调做好双边教育工作,有效防止孩子辍学。

  三、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作为父母,要努力创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多关心子女,鼓励子女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保证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作为孩子人身安全的.法定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关心孩子的身体状况,促使孩子以健康的体魄、优良的学业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成为家庭的希望,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优秀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家长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保障每位适龄儿童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携手引领他们走向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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