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述职述廉报告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述职述廉报告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述职述廉报告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区领导班子成员均须述职述廉。
第二章述职内容
第三条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第四条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五条密切联系群众,维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第六条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第三章述廉内容
第七条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第八条贯彻执行党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第九条贯彻执行镇党委决议、决定情况。
第十条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第十一条在资金管理、重点工程建设、人事任免等事项上的廉洁自律情况。
第四章要求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或年度干部考核结合进行。
第十三条述职述廉应管理区全体干部、基层党员代
表、职工代表参加,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后,进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了解。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
自律各项规定,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实事求是撰写本人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力求详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第十五条对于群众反映突出、出现信访或有信访苗
头、组织掌握的事项须作重点说明。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廉洁从政情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报告单位的廉洁从政情况。
第十七条出现民众来信、举报、上访事件等特殊情况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向党支部作专门述职述廉。
第五章组织领导
第十八条述职述廉工作由党支部、纪委按本制度要求组织开展。
第十九条党支部要围绕德、能、勤、绩等内容,每年对述职述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作为对干部奖惩、评先和选拔聘(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在民主测评中,领导干部的测评优称率低于80%的,党支部组织专项调查核实,发现有诬陷情况的,及时予以澄清。如认定确有问题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谈话提醒、调离、停职检查或按组织程序予以免职等组织处理。存有重大问题的,移交上级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
述职述廉报告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区领导班子成员均须述职述廉。
第二章述职内容
第三条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第四条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五条密切联系群众,维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第六条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第三章述廉内容
第七条
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第八条
贯彻执行党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第九条贯彻执行镇党委决议、决定情况。
第十条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第十一条在资金管理、重点工程建设、人事任免等事项上的廉洁自律情况。
第四章要求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或年度干部考核结合进行。
第十三条述职述廉应管理区全体干部、基层党员代表、职工代表参加,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后,进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了解。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实事求是撰写本人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力求详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第十五条对于群众反映突出、出现信访或有信访苗头、组织掌握的事项须作重点说明。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廉洁从政情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报告单位的廉洁从政情况。
第十七条出现民众来信、举报、上访事件等特殊情况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向党支部作专门述职述廉。
第五章组织领导
第十八条述职述廉工作由党支部、纪委按本制度要求组织开展。
第十九条党支部要围绕德、能、勤、绩等内容,每年对述职述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作为对干部奖惩、评先和选拔聘(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在民主测评中,领导干部的测评优称率低于80%的,党支部组织专项调查核实,发现有诬陷情况的,及时予以澄清。如认定确有问题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谈话提醒、调离、停职检查或按组织程序予以免职等组织处理。存有重大问题的,移交上级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
述职述廉报告制度3
1、在镇党委的组织下,每年开展一次站办所长及村级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大会述职述廉对象是站办所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2、述职述廉内容:
村党支部书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落实村党支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议案情况;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关制度落实情况;本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村委主任:集体债权债务,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及使用情况;土地征用补偿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发放情况;村级财务、村务公开重点是村干部工资、福利、补贴及勤杂人员的开支,招待费用,救灾救济款使用管理;本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站办所长:工作执行情况;执纪执法情况;有关制度落实情况;本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3、参加述职述廉大会人员:全体机关干部、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乡镇领导和部分村干部。
4、撰写述职廉报告要实事求是,有无违规违纪问题要明示,既要肯定自己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避免粗浅空谈或工作总结发言。
5、述职述廉大会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大会民主测评,并按照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述职述廉的情况分项进行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的综合评价。
6、对述职述廉中有关的问题可以提出质询,由当事人视情况给予答复或解释。
7、述职述廉活动须在3日前发出通告,测评结果在当场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8、述职述廉纳入支书、主任及站办所长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述职述廉报告制度4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述职述廉的对象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2、述职述廉的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工会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按照干部管辖权限报组织部门。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报告对象。
局机关担任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同志。
2、报告内容。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本人、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以及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3、报告程序。报告内容所列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科级干部向局纪检组、监察室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4、本制度所列报告对象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工作,严格按照报告的内容和程序进行报告。凡个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或弄虚作假、报告失实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和通报批评等处理。同时,把执行情况列为干部考核、评优和晋级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述职述廉报告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领导班子成员均须述职述廉。
第二章述职内容
第三条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第四条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五条密切联系群众,维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第六条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第三章述廉内容
第七条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第八条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第九条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街道党工委的决议、决定情况。
第十条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第十一条在资金管理、重点工程建设、人事任免等事项上的.廉洁自律情况。
第四章要求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或年度干部考
核结合进行。
第十三条述职述廉应街道机关全体干部、村(社区)干部、基层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后,进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了解。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实事求是撰写本人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力求详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第十五条对于群众反映突出、出现信访或有信访苗头、组织掌握的事项须作重点说明。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廉洁从政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报告部门的廉洁从政情况。
第五章组织领导
第十七条述职述廉工作由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按本制度要求组织开展。
第十八条街道党工委、纪工委要围绕德、能、勤、绩等内容,每年对述职述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作为对干部奖惩、评先和选拔聘(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在民主测评中,领导干部的测评优称率低于80%的,街道纪工委组织专项调查核实,发现有诬陷情况的,及时予以澄清。如认定确有问题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谈话提醒、调离、停职检查或按组织程序予以免职等组织处理。存有重大问题的,移交上级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
述职述廉报告制度6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述职述廉的对象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2、述职述廉的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工会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率必须达到组织人事部门的比率要求,如果低于上级要求的比率的,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不称职票超过一定比例的,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建议上级组织部门严肃处理。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述职述廉报告制度】相关文章:
述廉述职报告04-11
述职述廉报告12-31
述职述德述廉报告02-14
个人述责述职述廉报告01-13
医院述职述德述廉报告02-02
园长述德述职述廉报告01-07
校长述职述廉述法报告11-21
述德述职述廉报告范文12-08
园长述职述廉报告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