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
这两天读完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刚读完一脸懵,会想这样的爱情怎么会有人想拥有呢?仔细思索一番,才明白了这样的爱情才是顶级的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得是一个叫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男人一见钟情喜欢上了一个叫费尔明娜达萨,从此以后就像被勾走了魂儿一样,每天写情书表达爱意,想尽办法想要见心爱的女子一面,正是那首歌中唱的“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梦想着偶然有一天再相见,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虽说两人互通书信很长时间,但是见面交流的次数却屈指可数,后来费尔明娜的父亲发现了两人的'小秘密,坚决反对,因为父亲想让费尔明娜嫁入名门望族,而阿里萨只是个穷小子。
于是父亲带着费尔明娜开始远程旅行,想借此让费尔明娜忘记阿里萨。可是她的父亲不知道,在爱情面前,越是被压迫,两人的爱情越热烈,旅途中两人还在秘密通信,互诉思念之情。
终于,费尔明娜旅行回来了,阿里萨终于能跟日思夜想的梦中情人见面了,可是就像现在的网恋往往会见光死一样,费尔明娜看到他后心中的第一反应却是,我怎么会看上这么寒碜的家伙,所有的感情瞬间显示的无影无踪。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2
我承认,第一遍没有读懂,曾经以为的爱情是忠诚,而忠诚的标签当然是肉体的纯洁,人心太复杂,瞬息千里,尤其在这个男人的.世界里,女人必须使尽浑身解数与全世界搏斗,把全天下的男人都当作敌人,只需要斗赢一个就知足了。女人总是像缉毒犬一样的警觉,把一生的精力都耗在那个男人身上,最后发现他的身心全都在游走,忠诚便是那包裹着帆布的钢锥,扎在心里慢慢地疼。
再看一遍时,我又年长了快十岁,终于理解了阿里萨的爱情,他在灵魂深处为费尔明娜忠贞一生,一颗爱她的心从来就没有变过。哪怕她老了干瘪了,他依然那样炽热,他和很多女人有过关系,却从未背叛过他的爱情。
从此我懂得,真爱无关乎肉体,就像口渴了要喝水一样是人的生理需求,那个忍你,让你,迁就你,时时刻刻想着你,为你买东西只求最贵不求最好的人,那个把自己吃过的美食要带你吃一遍,那个对你毫无保留的把人生交给你的男人,就是今生唯一的遇见,他没有能力读懂你,却愿意花一生时间来陪你。
这一切都只关乎心。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3
与其说是一部夹杂着社会、现实、浪漫、放荡的爱情小说,我更愿放弃对时代的揣摩,而将其理解为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其生命尽头书写的最后一篇坦白信。
年轻时喜爱的诗派风与垂老时对人性理解的融合,和他的所有信一样字斟句酌。无法窥见他内心的深处,因为他用高超的手法将其隐藏,除了开篇的引用,更多时间大概是在用对爱情的追逐来掩盖自我,当然也可能相反,即以完善自我来追求爱情,时限五十一年,在他的故事里书写了人间爱情百态,无论你的爱情观如何,都能够对号入座,做为读者之一,却如费尔明娜?达萨一般反复阅读,最终却想将其付诸于明火中,合上书内心充满不甘,可又想到爱情也颇受时代背景的影响,自己的爱情观反而更加巩固。
爱情的'重点不在于那个人,而在于一个对的时间点;不在于自身有多么成熟,而在于双方是否很有默契的感同身受。我爱那个存在于我脑海中的她,但她已漂洋过海到达彼岸,我在爱情之海中游荡,全力奔赴远方的灯塔,在到达终点的一刻,她不在自我闪耀,我们都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模样,没有回忆,没有遗憾,剖开一切,留下的唯有“陪伴”。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4
费尔明娜·达萨与弗洛伦蒂·阿里萨间跨越一生的执着爱情令我无数次泪落。比起加西亚·马尔克斯那部被誉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巅峰之作的《百年孤独》我更钟爱《霍乱时期的爱情》。而加西亚·马尔克斯也自白道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
弗洛伦蒂·阿里萨他对费尔明娜·达萨的漫长爱情从一个世纪延续到另一个世纪。令我吃惊的是他将灵与肉完全分割开来。他在精神完全忠贞于费尔明娜.达萨,但在肉体上却并未如此。他与许多女人发生过关系,尽管他直至最后也未曾娶妻。不过尚且差强人意的一点是他并未让那些众多的女人被她知晓。由此可以知晓他的`保密工作做的是十分完美的。虽然他在肉体失贞,但我还是为他对这段初恋的执着所感动。书中有句话注定了他们的命运。
有一天弗洛伦蒂.阿里萨遇见了费尔明娜.达萨,他天真的日子从此结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5
最初想读这本书是因为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也很多次在微博上看到许多大V安利过这本书,可学校图书馆一直借不到,终于还是买了一本。很喜欢这本书的封皮,典雅高贵的红色,《百年孤独》是黑色,两本书的书皮看起来像姊妹篇,都值得阅读和收藏。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6
一些朋友一边纳闷一边想象以后我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子的,会有怎么样的品性。我笑而不语。其实我也想知道,我每天都向上天祈祷,赐我个男人吧。前些天和老郭出去玩,她问我这个问题。我想了会说,首先他会写诗,他是个诗人。虽然诗人通常都穷困潦倒,但也仅仅只是在于谈恋爱的时候能和个诗人谈恋爱,结婚就有些不现实。如年轻的'阿里萨。阿里萨是个诗人,我相信阿里萨写的情书是天底下最美的情书,我相信费尔米纳再也没收过比阿里萨的更美好的情书。然而描写费尔米纳见到阿里萨的那一段是多么地深刻,多么地令人心疼。事实上,这里立马让我联想到了网恋的人们。不能怪费尔米纳啊,每天都能收到天底下最美妙的情书,对这个未曾见过面的情人充满了幻想,充满了理想。谁知道这些情话竟然会出自一个黝黑瘦小和自己理想中的幻想天差地别,俨然像做了个爱丽丝梦游奇境回到现实的梦啊。
网恋何尝不是这个样子。网友早在一百年前就见光死了。多么现实的描写。马尔克斯高明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7
我始终相信在婚姻的生活中她是忠贞的,她的骄傲,她的愧疚感不允许她越过雷池一步。她聪明且果断,称得上是一个智慧的女人。她最后和阿里萨在一起,或许是出于一个人生活的寂寞,又或许是在接近暮年的时候尝试着回应这个儿时起持续了这么久的爱…
乌尔比诺医生对费尔明娜的爱,就像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夫妻那样,不轰轰烈烈,不热情似火,在漫长的生活中,相互依偎中变成了温柔的亲情,他死去的前一刻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也是直击人心的。然而那种荷尔蒙的`冲动,现实意义上他的爱情却归属于另一个女人,然而乌尔比诺医生是一个从小接受封建礼教的人,他的出生,他的宗教,他的名声这一切,让他停止了这段有始无终的爱。所以从另一个意义上来说,他们的爱情婚姻也并不完美,也有一丝可悲的气味…这本爱情史诗看的我心中陷入沉重,精神与肉体均忠贞的爱情书中却无踪迹,又或许这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才发生,又或许这本就是爱情的本质…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
和老妈闹个小矛盾,弄个小别扭,互相冷战几个小时后,无论谁对谁错,就算是老妈的犯了天大的错误,对我有天大的.误会,我都得主要开口喊老妈,吃饭,喝茶,等等一系列的事情。最主要的是一定是我得主动去喊老妈。这其实等于在承认错误,向老妈道歉,向老妈道歉。本来我一大肚子冤屈无处撒野,却忽然想起费尔米纳。说到这点,老妈还真和费尔米纳有点像。费尔米纳和医生吵架或者自己犯了错误,坚决不会承认是自己的错,如果医生要怨她,她则更生气要么不再理人要么跑回娘家。作为和医生有相同遭遇的我这么多年来,早就学会要给老妈台阶下了。生气这种事儿,来得快去得也快。偶尔想回来既是生气又是好笑。
一些朋友一边纳闷一边想象以后我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子的,会有怎么样的品性。我笑而不语。其实我也想知道,我每天都向上天祈祷,赐我个男人吧。前些天和老郭出去玩,她问我这个问题。我想了会说,首先他会写诗,他是个诗人。虽然诗人通常都穷困潦倒,但也仅仅只是在于谈恋爱的时候能和个诗人谈恋爱,结婚就有些不现实。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9
费尔明娜·达萨与弗洛伦蒂·阿里萨间跨越一生的执着爱情令我无数次泪落。比起加西亚·马尔克斯那部被誉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巅峰之作的《百年孤独》我更钟爱《霍乱时期的爱情》。而加西亚·马尔克斯也自白道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弗洛伦蒂·阿里萨他对费尔明娜·达萨的漫长爱情从一个世纪延续到另一个世纪。令我吃惊的是他将灵与肉完全分割开来。他在精神完全忠贞于费尔明娜。达萨,但在肉体上却并未如此。他与许多女人发生过关系,尽管他直至最后也未曾娶妻。不过尚且差强人意的一点是他并未让那些众多的女人被她知晓。由此可以知晓他的保密工作做的'是十分完美的。虽然他在肉体失贞,但我还是为他对这段初恋的执着所感动。书中有句话注定了他
们的命运。有一天弗洛伦蒂。阿里萨遇见了费尔明娜。达萨,他天真的日子从此结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
这本书真的是很神奇,《纽约时报》曾经评价这本书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评价很高,但是我觉得并不为过。《霍乱时期的爱情》确实是把爱情写的比较透彻。
题目还蛮有意思的',提到了“霍乱”。霍乱不仅仅是当时的时代背景,我更觉得作者是将爱情比作成“霍乱”,非常有意思的一种表达。霍乱和爱情有两个相似之处,一是被动性;二是都有身体上的征兆。
说是一篇读后感,其实也就是我的一篇分享罢了。我高中学文,从小还比较喜欢看书,所以写点东西对我来说并不是很有挑战性。但是在看完这本书后,我竟然觉得什么都写不出来,这一感觉确实是吓了我一跳。都说读书可以悟出什么道理,但是我认为在二十岁的年纪即使博览全书也很难悟出一些四十岁才懂得的道理。我还年轻,经历的也少,想必十年后再回头看这本书会有更深的理解吧。
看完这本书,突然想起一年前曾经看过的《荆棘鸟》。这本书也非常的精彩。两本书都是以爱情为主线,但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告诉我们爱是执着,而《荆棘鸟》告诉我们爱是放手。这个确实是没有对错之分,想必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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