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1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1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幸福的女主角,那个可怜的人,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看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了一个好友,对她说的话,我总是有点左耳进右耳出的味道,当初她告诉我,她觉得真正的爱情就是在我们孤身一人垂垂老矣时,不经意遇到了那个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并且最终在一起的感情。并有人似有似无的用签名回应了:Someday,we will be together!这一举动让她潸然泪下……
看了这部小说,我忽然觉得当时的她是不是也是看了这本书后的感觉,打电话求证,无人接听……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书中最幸福的那个人儿,费尔明娜。达萨,在我的观念里,毋庸置疑,尽管她是这么一个人:有一个小时候就失去生命离她而去的母亲,有一个疼爱她却被他父亲驱逐走而病死的姑妈,有一个有重大污点令她蒙羞的父亲,有一个曾经背叛过她的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有一个导致她退学的私生子身份的初恋情人,有一个难以相处尖刻古板的婆婆,有一个和他丈夫有染的交好闺蜜……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爱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爱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爱,也深深爱着他们,被你爱的人深爱,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爱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浪漫景色扼杀,那种爱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爱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爱的人,却用肉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医生的'贡献不仅仅局限在他与费尔明娜的小家,更为这个多次遭受霍乱瘟疫的城市贡献了自己的知识智慧,令人敬仰,然而他也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放纵了肉体之爱。这一点因为男女有别,我确实很难理解,因为在女人,灵魂之爱和肉体之爱是相结合的,但为什么在男人那里却可以随意肢解……
河牛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爱,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爱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精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爱情,无处不在的爱,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恋人之爱,甚至赤裸裸的肉体之爱,但我坚信,只要有爱,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乱,即便爱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爱至上拥护者。
加西亚马尔克斯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2
爱情总是文人墨客们热衷创作的永恒主题,但在读完这本书之前的几十年时光里,我好像从没有深入思考过爱情是什么这个问题。
很早之前就知道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这本《霍乱时期的爱情》,成书于那本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百年孤独》之后,但却被马尔克斯评为自己最满意的作品。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末至上世纪初的哥伦比亚,就是马尔克斯的故乡,马格达菜纳河畔的一座城市。年轻的电报员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富商的女儿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从此陷入爱河无法自拔。深居简出的费尔明娜也逐渐被这个神秘痴情的小伙子所吸引,开始了长达几年的书信传情,并最终在信里答应了对方的求婚。但一心想钓得金龟婿的父亲当然无法忍受女儿倾心于一个穷小子,于是带上女儿开始了一场历经磨难的远行,以期藉由时间与旅程熄灭两人之间爱的火焰,结果他成功了。结束旅程的费尔明娜在“代笔人门廊”再见阿里萨时,脑子里不但没有多巴胺的大量刺激,反倒只有一句话,“我的上帝啊!这个可怜的人!”然后就抛下这个可怜的小伙子跑掉了。说实话,这是我读这本书最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猝然失恋的阿里萨如五雷轰顶,后又得知自己的爱人即将和杰出富有的年轻医生胡维纳尔,乌尔比诺结婚,更是万念俱灰。但经过一段时间的颓废之后,这个年轻人竟然在一个信念的支撑下振作了起来,他要等待,等待费尔明娜成为寡妇的时候,再重拾旧爱。在这期间,阿里萨一方面丝逆袭,用五十年的时间成为了哥伦比亚内河航运公司的总裁,另一方面放浪形骸,他的二十五个本子里,一共记录了六百二十二条较长的异性交往,这还不包括那无数次短暂的艳遇,“因为它们甚至都不值得怜悯地提上一笔”。这六百多条记录估计囊括了所有异性交往的类型,有纯粹生理需要式的,有柏拉图式的,有调戏有夫之妇悲剧收场的,有勾引未成年少女致其自杀的但尽管肉体上糜烂至极,精神上却始终如一,除了费尔明娜,他再没有爱过任何人。直到五十年后医生去世,阿里萨重新燃起爱火,又向费尔明娜展开情感攻势,最终,在马格达莱纳河的邮轮上,这对七十多岁的老人,又重新相拥在一起
读完这本400页的书,引起了人生第一次对爱情的深度思考,究竟什么是爱情?拿出学术研究查阅文献的劲头儿一顿检索之后,我比较倾向于以下的论点(并非一家之言)
爱情是指个体与个体之间,多数指人与人之间强烈的依恋、亲近、向往以及无私并且无所不尽其心的情感。爱情由情爱与性爱两个部分组成,情爱是爱情的灵魂,性爱是爱情的附加属性,并不是必要存在的,情爱才是爱情的根本与核心。吸引力是产生爱情的根本因素,并受距离、相似性、跨文化差异等已知因素所影响。
在心理学诞生之前,西方哲学已经开始了对爱情的探讨。柏拉图在《会饮篇》中记录的神话传说认为,人们对于寻找,另一半、恢复完整的希冀和追求就是所谓的爱情。美籍德国精神分析学家埃里希·弗洛姆(ErichFromm)认为,爱是指热烈地肯定他人的本质,积极地建立与他人的关系,在双方各自保持独立和完整性基础上的相互结合。爱的本质是给予而非获取,爱的目的是使其对象获得幸福、发展和自由。弗洛姆指出,所有形式的爱都包含共同的基本要素:关心、责任、尊重和了解。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齐克,鲁宾(Zick Rubin)是对爱情进行系统科学研究的第一人,他认为爱情是个体对特定他人持有的一种态度,比如更加思念对方,希望和对方身体接触。爱情的三种成分包括亲密依赖需求、帮助倾向、排他性和占有性倾向。
进行了以上的学习领悟之后,再来分析书中的'各种关系之间,究竟哪些属于爱情?很明显,马尔克斯认为,精神层面的爱高于肉体上的爱。阿里萨对费尔明娜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全是孤独的质数),一直都是爱情,具备爱情的所有要素与成分。尽管他勾引有夫之妇以及诱骗未成年少女的行为道德败坏,但一码归一码,应无碍他一生对费尔明娜不渝爱情的可贵;乌尔比诺医生与费尔明娜之间婚前并无爱情,但婚后产生了爱情,尽管医生中间有过出轨,但我觉得也是作者为了让男女主人公后来在船上的情节进行更合理而做的铺垫;再就是莱昂娜·卡西亚尼对阿里萨也是真爱,而且还是纯精神上的;再有就是开头的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与那个黑白混血女人(甚至没有留下名字)之间更是超越了肉体依赖的真爱,这可能也是马尔克斯以此作为小说开头的原因。
写到最后,脑海里想起了陈奕迅的歌,张爱玲的文字,“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这本书里最幸福的就是费尔明娜,达萨,年轻时迷醉于阿里萨诗酒一般的浪漫之爱,婚后五十年收获了乌尔比诺医生的夫妻之爱,丧偶后又享受了男主火热的夕阳之爱,一生被爱的女人……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3
难道真正的爱情是要抛弃世俗,摆脱一切羁绊吗?看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不禁有此疑惑。爱情究竟是什么形式的呢?它应不应该是纯粹的?它是否真的存在?还是只是一个信念?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以男主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女主费尔明娜·达萨的爱情为主线,虽然全书绝大部分的笔墨都在写男主对女主的单恋(除了一开始两人都爱上了想象中的对方,这种感情在女主那里很快消散,所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甚至在最后一章两人才做到情投意合。
全书先是从最近退回过去,再让时间从现在往后推移。其间不时伴有过去和现在的跳跃。马尔克斯对时间的运用可谓灵活自如,从不局限,但是也不是毫无规律地乱写,特征很明显,而且转换很自然,读者很容易分辨出过去还是现在,读起来并不费力,相反还加深了读者对文章的理解,以及对人物性格命运的把握。令人叹服。通过对时间段发生事件的交叉讲述,让读者边读边丰富主要人物在不同年龄段所做的事,好像在给他们做一个时间年表。我很喜欢这种的方式。
弗洛伦蒂诺一生都在追逐费尔明娜,一共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时间之久令人动容。费尔明娜与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结婚之后,弗洛伦蒂诺就一直期盼后者死去,他再重新追求费尔明娜,几十年一直以此为目标,让有动力有勇气与磨难进行斗争。
一开始弗洛伦蒂诺就给我一种疯狂的'印象,他有些不切实际。所以不难理解他对费尔明娜的爱为何能坚持这么久,那份爱我不能笃定是纯粹的爱,我认为那实际上是一种近似疯狂的执念,他一直靠这个生活。举个例子吧,年轻的时候弗洛伦蒂诺被误认为是间谍被囚禁,当他被释放时,他却因为囚禁时间太短而感到沮丧。他的理解是“他是这个城市,或许是这个国家中唯一一个因爱情而戴上五磅重的镣铐的人”,由此我就看出了他与旁人不同的地方,遭遇如此这般,他只有一种为爱牺牲的满足感,在他看来,这种牺牲是美好,悲壮,珍重的。
来看看在弗洛伦蒂诺眼中的费尔明娜吧,“他觉得她是那么美,那么迷人,那么与众不同,所以不能理解为何没有人像他一样,为她的鞋跟踩在路砖上那响板似的美妙声音而神魂颠倒,也没有人像他那样为她裙摆的窸窸窣窣弄得心怦怦乱跳,为何全世界的人没有因她那飘逸的发辫、轻盈的手臂和金子般的笑声而爱得发狂。他没有错过她的一颦一笑,也没有错过她那高贵品行的任何一点展现,但他不敢走近她,害怕扼杀这样如痴如醉的感觉。”这段简直神了,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再者弗洛伦蒂诺是诗人,他的眼光是诗意的,温柔的,细致的,不能不动情。但是他从来不是高尚的,他的爱情也不是坚不可摧的,在他得到肉体上的欢愉时,他从此为这份爱找到了替代品——世俗的激情,所以他有了猎艳的习惯,并有622个情人,还有一些因太短暂而没有记上的,可想她们数量之多。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费尔明娜,对待爱情,她是理智且自重的,她的爱一开始就是有退路的,就算是初识爱情,她也并未越矩,一直安分守己,也不如弗洛伦蒂诺爱得热烈,她一直左顾右盼,疑疑犹犹,无法马上下定决心,她会考虑很多,会趋利避害,比较现实。我一直觉得她不爱任何人,除了她自己,对弗洛伦蒂诺所谓的爱只是她想象出来的他,对他了解过少,是美化了的他,并非真正的他。后面真的接触到了本人,她明白这不是自己想要的之后,果断转身。
对待喜爱的事物,她不盲从,有自己独立的审美观,能进行独立的判断。按照自己喜欢的样子生活着。“她还带回了很多没有牌子的意大利鞋,比起声名在外而又稀奇古怪的菲利牌鞋,她更喜欢自己买的这些东西。”
对待生活,她看得很通透,她清楚地知道现实总有不如意的地方,她能认清并接受它。她有思想,遇到生活中的苦难和不完美,她都会去试着理解并化解,很难得。的确,只有这样,生活才过得下去。所以我很佩服她。
结尾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达萨似乎永远地在一起了,至少在这本书完结后他们仍是幸福的一对恋人。因为没有写他们下船会经历些什么,不难看出,如果下船,他们将面对弗洛伦蒂·阿里萨其实有过622个情人的事实,而不是他向费尔明娜谎称的一直为她保留童贞(为的是证明他对她爱情的忠诚),以及阿美利加·维库尼亚的自杀他脱不了干系;费尔明娜的骄傲与自尊将会对她自己进行深深的斥责,她的亲友将会对她多么失望,以及本地报纸和议论的无情鞭笞甚至诋毁……如此种种令人不堪忍受。马尔克斯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保留住美好,总之这样的结局使他们的爱情纯粹,没有世俗的干扰,至于下船后的事情由读者自行想象。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4
爱情是什么?或许我们无法给它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我们可以想象爱情的样子,比如风花雪月的浪漫、柴米油盐的平淡、举案齐眉的和谐、一见钟情的热情。除了我所记忆中林徽因说“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外,我理解的爱情,它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独占。一个人的爱情不能同时分享给两个人,也不能占有和享受两个人的爱情。我在现实中也遇到不少的爱情,有爱的撕心裂肺死去活来的,也有因为路途遥远而肝肠寸断的。爱情是美好的情感,如同友谊、亲情。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就是这三种吧。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虽然冠以霍乱时期,但它主要讲述的是爱情,而霍乱只是一个定语,爱情在这一时期显得更加珍贵和美好。
书中主要讲述了三个人的一生,男一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女一号费尔明娜达萨,和胡韦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读外国小说,记他们的名字是非常头痛的,我就把这三个人分别取个代号,小狂热,小傲娇和小完美。而这三个代号,是可以概括他们的性格的。
小狂热在某个炎热的下午给小傲娇的父亲送信,在走廊里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女神,他用一生追求的爱人小傲娇。和所有烂俗的爱情故事一样,小狂热疯狂的爱上了小傲娇。他通过不断的读诗,自己也能摸索着写一些情诗,成功的利用阅读二流爱情诗歌期间把自己培养成一位文艺青年。他不断的通过递送情诗的方式赢得了小傲娇的芳心。小傲娇也投桃报李的写一些文字传递给他。由于小傲娇的爸爸一心想要找个乘龙快婿,小狂热这种衣衫不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才看不上,他们之间的爱情一直处于地下状态,每天到指定的地点拿信。小狂热发现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就跟小傲娇提婚,小傲娇答应了。正在这个紧急的关头,小傲娇的爸爸发现了。可恨的老头棒打鸳鸯,把小傲娇带到乡下去休息了。连哭带喊的小傲娇送回了乡下,在那里和自己的表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小傲娇也一直和小狂热通书信。最后小傲娇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在代笔人门廊那里遇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小狂热,小狂热说了一句:这可不是女神该来的地方,小傲娇觉得小狂热好像不了解她,于是在一瞬间就跟小狂热决裂了,“对不起,你是个好人,忘了我吧”。
书中有很多处把小傲娇比成一头骄傲的小母鹿。其实我也提了很多问题,为什么她突然的给小狂热发好人卡。作为父亲眼中的希望,小傲娇是要嫁一个高富帅的,她的行动处处受到限制。现在好不容易爸爸给了她自由,而小狂热却说不该来,所以她骄傲的离开了他。她觉得小狂热可能只是一个影子的存在,而不是她心中想要的那种灵魂伴侣。于是她在后来遇到了小完美,小狂热便只好放浪形骸,通过和无数不同的女人性交来忘记小傲娇。
面对小傲娇坚决的拒绝,小狂热不断的写信过去,要求有话好好说,但全部都石沉大海了。最后,小狂热的母亲让他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在离开的头天晚上,小狂热站在女神的窗前,演奏了一曲小提琴。这个片段是我觉得全书中最美,最伤心的篇章。
爱情的第二种形态。
与小狂热的爱不同,小完美带给小傲娇的爱是完美的。他起初追她并不是因为爱他,而是觉得追求她是一种挑战。他有钱,有地位,在社会上受到尊重,甚至对小傲娇无微不至的呵护。新婚初夜,他为了消除她的恐惧,而慢慢引导她。他简直就是完美无瑕的。他会满足小傲娇所有的物质需求。他爱她,爱的那么卑微,他在影响小傲娇的同时,也在努力让小傲娇忍耐婚姻,把她变得更像他那个阶层的人。在处理古今中外的千古难题:婆媳关系时,他特别谨慎。在妻子和母亲发生冲突时,他几乎不发言。其实这就像多数婚姻一样,稳定,踏实,但缺乏激情。日子如同流水一样,流了五十多年,他们虽然争吵不断,但没有离婚。他们的婚姻的基础不是爱情,是类似爱情的东西,是责任,是忍耐。
爱不是对等的东西,在小完美最终从树枝上摔下来的弥留之际,他用目光搜寻她的踪迹,最终说了一句:天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在小完美死后,小傲娇不断的毁灭小完美存在的痕迹,烧毁曾经的衣服,将书搬到另外的地方去。她觉得如果他还活着,肯定是同意她那么做的。从始至终,她并没有负担起婚姻中带给她的责任:爱。其实,我是很不喜欢小傲娇的,但爱情却从来不是对等的。你无法要求你深爱的那个她同样深爱着你,也无法要求在你给她做很多事情之后她会同样心甘情愿的为你保留,纪念你。爱并不是交易,交易属于世俗。
同样,我也觉得她爱小狂热,不如小狂热爱她十分之一那么多。小狂热心灵属于她,但不得不利用猎艳的方式来忘记她,但又时时刻刻想着她。区别于小完美改变她,小狂热在小完美死后不断的指引她,让她走出丧夫的痛苦。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5
爱情是什么?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初次透过窗户看到费尔明娜·达萨时那种无可救药的沦陷?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和费尔明娜彼此依靠的同时默默忍受对方身上不可思议的一切?是阿里萨苦思冥想之后,终于见到阔别已久的爱人之后那种春天的感觉?还是费尔明娜在长久分别后的再次相遇时那义正言辞的拒绝?到底是什么?
《霍乱时期的爱情》,书的名字似乎隐约的给出了答案。书中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在忍受分别之后满怀期待的见到费尔明娜时,在他以为所有的一切都将会像他们长久的通信中建立起来的温存那样上演时,他的花冠女神却仅仅用阔别之后在街头相遇时的几句话,顷刻间让他的信念碎的体无完肤。此时的他就像是得了可怕的霍乱,在备受内心折磨和煎熬的同时,从一个个生命中的过客身上寻找她或与她相似的味道。其实,说那些“她们”是生命中的过客是不太准确的,因为就连阿里萨自己都隐约觉得他和她们之间有一些爱情,不管是彻夜寻欢的寡妇,还是一直陪伴在他的身边,并帮助他稳固商业地位的莱昂纳·卡西尼亚,还是正值花季的.阿美利加·维库尼亚,亦或者是那些给他片刻欢愉却叫不上名字的“她们”。但是,有一个身影始终萦绕在他的脑海中片刻不曾离去,那就是透过窗户看到的费尔明娜。以至于在他流连于那些固定情人的床第间时,连他自己都一度认为他可以从容地将费尔明娜放下时,却在偶然透过镜子看到她后,不惜代价将那面镜子放到了母亲的卧室,在倍感孤寂的时候,在母亲曾经的卧室里看着那面曾片刻留有她绰约身姿的镜子前睡去。费尔明娜,一个起初被突如其来的爱情撞乱了心绪的少女,在阿里萨写给她的一封封信件中逐步憧憬着自己的爱情,并为此深深感到幸福。可是父亲的干涉,却使得她不得不暂别这座爱情最初发生的城镇,可是她觉得就像度假一般,她总要回到那个阿里萨为她演绎爱的旋律的窗前。尽管后来暂别的日子里他们仍就鸿雁往来,尽管爱情好像从来未曾一改初衷。可是在阿里萨肝肠寸断的等待之后,她所能给予他的仅仅是几句轻描淡写的拒绝。其实这是一段除了父亲之外,身边为数不多的可以倾诉衷肠的亲人予以祝福的爱情,姑妈埃斯科拉斯蒂卡在她犹豫不决时给了她答应阿里萨准备求婚的勇气,伊尔德布兰达表姐在经历了表妹的爱情之后也觉得与阿里萨完婚是最好的结果,可是一切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她揉碎了阿里萨的求爱之心。此后任凭华尔兹想起,任凭他飞黄腾达,她都视而不见,甚至冷漠异常。
不能武断地认为乌尔比诺医生在爱情的世界里是个悲剧,因为就在他从梯子上跌落后奄奄一息的时刻,他嘴里还是念叨着对费尔明娜的爱意。只是这段婚姻开始的时候,婚姻的双方都明确地知道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可是,随着琐碎日子的流逝,他们在经历短暂蜜月期的甜蜜以及日后的争吵,分分合合之后,到了皮肤皱皱巴巴、步伐颤颤巍巍的年纪,却发现连同结婚初期对方身上不可忍受的毛病都成了深深地依赖和习惯时,他们都确信他们之间有爱情。以至于察觉到丈夫身上不忠的味道时,费尔明娜觉得生活瞬间塌陷,包括远走之后突然泛起的回家的那种强烈的感觉都是爱情发生过的佐证。乌尔比诺在和林奇的邂逅中寻得了久违的心潮澎湃的感觉,但随之而来的便是更深的虚无和缥缈,他费尽心机不让妻子发现自己的不忠,却又在妻子仅仅是毫无证据的揣测之时毫无保留的和盘托出,难道说这不是爱情?他们之间所有的一切就像他出诊时的那辆马车一般,总是稳稳地停在人们轻而易举就能认出的地方,即使是几次不同寻常的路径之后,却也毫无悬念的回到原处。在经历了所有平淡的日子,以及平淡日子里为数不多的刺之后,随着乌尔比诺医生的意外逝去,费尔明娜陷入了深深地孤独和失落,为了躲避对丈夫无尽的思念,她放火烧毁了所有能令她回忆起丈夫的东西,如同卖掉父亲的房子以逃避她对阿里萨的回忆一般,只不过这些举动都是徒劳,因为有关爱情的回忆早已经刻骨铭心,永不磨灭。
在丈夫的葬礼上,费尔明娜遭遇了阿里萨不合时宜的表白,她将它视作对丈夫和她的侮辱,并写了一封充斥着刻薄和侮辱的回信,可随后却又追悔莫及。而阿里萨却在收到这封回信时,看到了希望,她的回应就是爱的可能。随后的情节,颠覆了整本书的故事梗概,却默默契合了他们初次四目相对时早已写下的结局。爱情还是发生了,或者是一直都在发生的爱情终于在他们有生之年再一次温暖他们。当他们暮色垂垂的坐在一起出行的船上时,当他们再一次用习惯和陪伴诠释爱情的时候,在看似意外却又是顺其自然的原因使旅途往复循环的时候,跃然纸上的是一生一世的长情,却不似承诺那般突兀。
陪伴不一定是最长情的告白,爱情也并不是一颗心揉碎另一颗心的过程,所有的仇恨与偏见放到时间的长河中都是微不足道的,所有曾经执着过的美好与艰辛,在黄昏时分,在皱巴巴的心里都再平淡不过,过尽千帆后,在互相依偎的夜色里,他们还有我们都会发现,我们爱的其实是爱情本身。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6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7
爱情是每个人都有所期待和向往的东西,但是对于爱情,我觉得不管是花丛老手,还是清纯少年,都只能触碰她斑斓的外表,而对于她斑驳的灵魂一无所知。借着微博打出的噱头,读了八本中的其中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完之后,有些话想说一说。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部小说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这部小说涵盖了爱情面目的多个可能性,飞蛾扑火的,忠贞不渝的,蔑伦悖理的,隐秘羞怯的,粗暴放荡的,更有柏拉图式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却也没给人纷繁错杂的感觉,故事的脉络很清晰,我只是对于文章的开头对摄影师的描述有点摸不着头脑,只是单纯的引出乌尔比诺医生走向死亡的前奏吗,不得而知。
小说中,三个人物贯穿始终。
费尔明娜,传统与反叛,理性和浪漫特质交织,在她身上看到了女性性格中包含的美好与缺陷,她永远保持着高傲的姿态,一生不被侵犯,高傲似渗入骨血之中,与生俱来一般。我不禁想,她一直这样端着,人前人后不曾放下,不曾觉得累,厌倦吗?后来渐渐明白,那件缀满高傲的华裳一经费尔明娜体温的熨烫,便犹如千山万水走遍终见归宿般自然与她融为一体,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让她在平凡中开出花来,又哪来“累倦”一说,着实愚钝。她身上的这种特质是现代很多女性所缺失的,也是所向往的,个人觉得女人本就该这般,不委曲求全,不将就怜悯,为自己而活,对自己负责,坚决果断,这是一种态度亦是一种选择。
对于费尔明娜,我觉得作者给予她太多偏爱,她就像被命运之神眷顾一般,佛罗伦蒂诺用一生去爱她,终身未娶,一直将她放在心里妥善保管。乌尔比诺医生给了她地位和一个家,免她惊,免她苦,除了婚姻中的一些小插曲,也算给了她一世安稳。如此一生,她应该是知足的吧。对于费尔明娜,我钦佩,当她发觉让一个幻影在自己心间占据那么长时间,坠入失望的深渊后,坚定利落抽身而出,断绝一切关系,不留一丝退路,全身而退,简直是女性的楷模,但我也惊讶她能这般决绝洒脱的放下一个曾让她不惜违抗父命,孤身搏斗的人,理性的让人觉得薄凉,她是那么自我,她的爱太过骄傲,她的爱缺乏仁慈,缺乏怜悯。
乌尔比诺医生光鲜的外表,理性的思考都不能掩盖他骨子里的`懦弱,一个被家庭观念和社会地位禁锢了一生的可怜虫。他做什么事都必定瞻前顾后,畏手畏脚,从来不会随心所欲去做一件自己喜欢却有失身份的事,一切有损他声誉的事都束之高阁,就连婚外恋与她人做爱,都掐准和静脉注射药物一样的时间,匆匆完成,如公务一般,了无情趣。多么可怜可悲可笑。这也说明一个问题,一旦一个人得到的越多,地位越高,那么他承担的风险也愈大,顾及的也愈多,因为高处不胜寒,站的高,一旦失足,摔的就惨。恰恰那些孜然一身,不名一文的人才活的率真随性,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以失去,所以对一切都有恃无恐。纠结分裂的现状,多少让人觉得无奈。
佛罗伦蒂诺用一生去爱一个人,把对爱的所有偏执都给了费尔明娜,这样的偏执让人觉得心力交瘁,费之于他,犹如非病毒性霍乱在他身上肆虐一般,寝食难安,神思枯竭。当他确定自己和费尔明娜真的结束了,母亲送他远走的前一晚,他在费的阳台下拉响为她创作的爱的华尔兹,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后,头也不回地在死一般寂静的街道上渐行渐远时,心里感到的并不是明天即将远行,而是仿佛多年前就已抱定永不回来的决心,离开此地,足见爱得深切。但是最后并未远行成功,而是怀着对费尔明娜的爱,等待了多半个世纪。后来他尝过女人身体带来的快感后,便一直与多个女人保持这种肉体关系,他没有对费守身如玉,却也是守心如一。最后在乌尔比诺医生死后,他终于有机会为自己的等待画上一个完美的句点。他与费尔明娜在一艘为避人耳目而升起霍乱之旗的船上过着新的却也带有欺骗性的生活,他用“一生一世”来回答船长究竟要走到什么时候的问题,不禁让人泪目。他用一生诠释一段爱,不知是可敬还是可怜呢。他如此执着也许有求而不得的原因吧,渐渐,想她变成了他的习惯,爱她变成了他的宿命,它所要的幸福就是陪着她一起见证岁月老去的模样,一起倾听时光流逝的声音。我觉得书中的佛罗伦蒂诺是一个偏理想化的人设,为爱而生,逐爱而活,为了爱散发出向死而生的魄力,他的爱是乌托邦式,像火焰,激情澎湃但也会灼伤自己,与当下的现状格格不入。注定不被接受认可。
我深知我写的每个字每句话都含有我的感情观,有自己对爱情的想法,成熟不足,稚嫩有余,却也饱含赤诚真心。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8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被这个春节吓到了。出生至今,从未有过这样的新年。
小年夜图书馆借一些书,心理想它们也许能陪伴我,度过一个惶恐时期。然而发现,在家读不进去。是我心态焦灼吗?还是我借的书,本身有点问题呢?
借了一本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书名早已如雷贯耳,据说作者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就许诺要写一个圆满的爱情故事。马尔克斯反对爱情的悲剧传统,他用温暖的故事情节为底料,奉献出一部与众不同的,反映老年人爱情的小说。
然而,在阅读这部名著时,我经常中断。是因为故事不吸引人,还是因为叙述语气,或是因为我读书缺乏耐心?
恐怕三个原因都有。
小说男主人公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出场,我就有抛弃阅读的念头。每个阅读者,都怀揣着各自不同的目的去阅读,就算是没有目的,纯解闷翻翻,也算是一种目的。
记得若干年前,网上曾排名最难阅读的几本书。《红楼梦》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赫然在列。为什么会被认为难读?我试图用自己的理解来分析一下:
大多数读者,不喜欢那种半文半白的叙述语言,不管文言文有多么典雅,多么节奏感和铿锵有力,年轻一代会敬而远之这种大部头。
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马尔克斯,那种语言,又是另一种折腾。随便翻动几页,发现他几乎每个句子里面都要加定语,大量的定语。
书中随便抓两句:而在皮奥第五死于一次之路不善的肠绞痛之后,也是叔叔担起了照顾母亲的责任。
她不寒而栗,就像年少时曾看见弗洛沦蒂诺﹒阿里萨站在她的床脚一样,只不过后者的出现并非出于仇恨,而是出于爱。
马尔克斯式的语言风格,也是形容词不可或缺式风格。这会让句子变长,也会弱化读者对主语的注意力,渐渐地,一点点地,终于不知作者所云是何物……
意识流小说,都有这个特点,大段的内心独白,大篇幅的人物动态缓慢描写,几乎没有人物语言和对话。可以这样说,如果一个小说阅读者,是以解闷为目的,这种小说非但不会起到解闷作用,还会让人更闷。
我觉得,喜欢这类小说的读者,应该是职业作家。一个以写小说为职业的作家,写故事已经山穷水尽,写不出更精彩的情节时,马尔克斯魔幻现实技巧可以说是一根救命稻草,把本该注重情节的小说,转向侧重写作技术技巧。
不记得是哪位大家说过类似这样一句话:好故事早已被前辈们写尽。
小说落入技术层面是必然?只能说,把握话语权的评论家真把小说往这条路上领,小说会越来越小众,离百姓原来越远,一如曾经的宋词元曲一样。如果大部分人一读书一拿起书,就觉得头疼,这是文本文学(尤其是长篇小说)即将消亡的'一个表征。当真实生活远比小说精彩,你说我为何还要去阅读你那无聊的小说?
马尔克斯的小说,让我觉得阅读乏力,恐怕还与我对好小说的定义有关。这本书中的故事,有他亲生父母的爱情影子,但他自己对骇人听闻的瘟疫有多少体会,我很质疑。也许是大师够理性,在人类焦虑面前,仍然可以用私有的浪漫的爱欲去抵挡。毫无疑问,它不是我心里的好小说。我心中的好小说,就得有吸引人的情节,富有智趣的语言,如果能捧腹大笑,令我手不释卷,我必然会高赞。最起码我内心优秀的小说,一定要有一口气让人读完的欲望。
情节拖沓缓慢,如果著名作家的著名作品出现这样的示范效应,那么小说真可能会走进死胡同。
雨果曾说,一般化是作者缺乏天才的表征,这对艺术来说,糟糕而致命。
《霍乱时期的爱情》当然不是没有一处闪光点,马尔克斯有那种大师情怀,不少直抵人灵魂的金句,散布在小说中,比如,描写乌尔比诺医生衰老无助,又不得不维持孱弱的生命“他还在尽可能地维持它们,那全是出于在死亡黑暗中找不到上帝的恐惧”。反过来说,小说有一些细节,会令格外挑剔的我不舒服,甚至质疑这位魔幻大师领悟力。普通读者也许不会如此。
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拉丁文学中,长长的人物名字,很考验阅读记忆力,不过对于喜爱多层次语言的阅读者,一定不会构成任何问题。我认为一部伟大的,不可逾越的作品,是不易被模仿。小说的语言可以模仿,但多写几段就会露陷,因为作者的灵魂独一无二。如果一个写作者的风格,一下子就被模仿,并被后来者赶上,那他(她)还不能算大师。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公式简单到不可思议,这是用简洁之美表达深奥理念的一个典范。
这个春节并没有停止阅读,只是人各有所需,心灵归属也不一样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9
也许爱情,正如歌里所唱,就是所有的酒都不如你;也许爱情,就是见到你的那一刻,内心如海啸,明明很爱你,却要装作不在意;也许爱情,就是进一步没资格,退一步又舍不得。
一定还有更多不一样的爱情,但都因得不到所爱的人才叫做爱情。所以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才说,男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若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得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最近读完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记录了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史诗。少年阿里萨炽热的爱情是美好而又孤独的。他经常会在清早独自一人坐在福音花园不易被发现的长椅上假装读书,只为看到那位渴望而不可及的姑娘费尔明娜走过。他也会在无数个临睡前的晚上,将心爱的姑娘理想化,把一封短信变成了一部写满甜蜜的宝典。
这是不是像极了暗恋中的你,独自抱着对爱情的幻想,制造一场场不经意的偶遇,却不敢表达爱你的心情。也许爱情的本质本来就是感受孤独、面对孤独、用幻想摆脱孤独,穷尽一生。
后来的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也有过2年的书信来往,也曾在书信中确定婚约。但在一次嘈杂的集市中的会面,让费尔明娜恍然大悟,才发现自己对自己撒了个弥天大慌,惊慌的自问,怎么让这样一个幻影占据了自己内心这么久的时间。其实,阿里萨爱上爱人,而那时的费尔明娜爱上的只是爱情而已。
马尔克斯太伟大,他讲述的.爱情过于现实和残酷,这种残酷并不是外力的残酷,而仅仅只是两人之间最多加上时间本身完成的残酷。阿里萨和费尔明娜即使没有来自父亲外力的阻挠,也会因为他们二人之间“相见不相识”而错过彼此。人性是复杂的,两人之间的分合往往不是一两句爱与不爱能够解释清楚,你我之中有太多为自己修着神庙和纪念碑的人,TA一直放不下或是缅怀的只是神庙里让人讲述的故事而已。
故事到这里结束,也许就只能沦为众多青春懵懂、年少轻狂的爱情结局,但马尔克斯却用他深沉的笔墨继续讲述了阿里萨一生执着于这场类似霍乱的爱情。少年的阿里萨狂热的书写情书、夜半拉小提琴、辗转难眠,为的只是获得费尔明娜的爱情,也像极了每一个追求梦中情人的小伙儿,头脑里充斥着大胆而浪漫的激情,并且为爱痴狂。
爱情就像一场霍乱,不知何时而起,但却声势浩大、猝不及防,搅得人上吐下泻,生不如死。也许唯一的区别在于,霍乱是公开的,爱情则是私密的。中年的阿里萨深陷对费尔明娜无法自拔的感情漩涡里,用了五十三年与不同的女人厮混,尝遍形色爱情,只为治疗这场疾病,从而忘了费尔明娜。然而,阿里萨不停“吃药”,剂量越来越大,服用了“622瓶药剂”,却在53年零11个月后,回首过往,依旧感慨“不如有你”。
对于阿里萨来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费尔明娜,一种是一切及其他。
初次读到阿里萨的故事时,实在无法将爱情的忠贞和他联系在一起,这个50多年纵情声色、放荡不羁的男人,有什么资格谈论爱情,又有什么理由成为故事的男一号被称颂为爱情史诗。后来,似乎懂了一些。也许我们无法保证人生一辈子只经历过一个人,但却能保证,当你出现的时候,你就是光源,其他都只是被你照耀的普通的芸芸众生。阿里萨为了了解费尔明娜身上特有的花香,他偷食母亲种的栀子花,甚至还将妈妈箱子里的香水细细品尝;堂桑丘饭店的镜子里只因照出过费尔明娜的影子,阿里萨买下了那面镜子,纵然一切只是镜花水月、稍纵即逝,却也是一个跟岁月掰腕子的人做出的最绝望、也最勇敢的尝试。
试问,可以这么深深爱一个人,是不是也是一种天赋。阿里萨终其一生,也没有治好自己的“霍乱”,在充斥着622道世俗味道的故事里,却依然没有影响到他一开始的初心,这份爱人的初心不应用道德去衡量,因为芜杂、混乱的人生依然可以有爱情的光临。
每个人都有自己理解的爱情,每个人也许正经历着爱情,爱情的样子大多不同,但因追求美好事物而患得患失的心情,却都和“霍乱”的病症如出一辙。有的人能在“霍乱”中痊愈,有的人却在“霍乱”中寄情一生……
53年7个月零11天后,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两位暮年老人,在死亡面前相聚,他们相互抚摸瘦骨嶙峋的身体,带着老年人酸味的接吻,那一刻已经超越了爱的本身,永生永世被定格。
多少人爱过你昙花一现的身影,唯独一人爱你哀戚的脸上岁月的痕迹。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10
爱情,是文学作品的永恒主题,可惜的是很多作者写了很多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最后还是对爱情一无所知,可恨的是他们中的一些人自己本身就不相信爱情。很多伟大的作家都讨论过爱情,马尔克斯在这本书中也用一个故事写了自己的爱情观。他说,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这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
首先,他探讨了爱情与时间的问题。他的观点很明确,活到老,爱到老,他不只一次提到51年这个漫长的时间,并且干脆让小说中的人物来表达这一观点。费尔米纳的儿媳就是这样,她站在婆婆的一边,她支持婆婆的行为,并且努力说服丈夫也接受。另外,对于自己女儿的胡言乱语,费尔米纳做的坚决,甚至可以说是绝情。女儿的反对所造成的她的厌恶情绪,比她年轻时与阿里萨的关系遭到父亲的反对时的反映更加强烈。我们都说爱情是永久的,我们都期待地久天长的爱情。我们为一对牵手过马路互相搀扶的老人而感动,说明打心底里我们是这么相信的,可是,如果你得知这对老人没有结婚,只是处于恋爱阶段,你又会作何感想?或者说,老人是否可以拥有爱情?在这本书里,前半段多是阿里萨荒唐的单相思与费尔米纳朦胧的少女情愫,那种单纯青涩的确美好,但是,这种经历了人世沧桑之后的两心相悦才是爱情的最美阶段,这个阶段的爱情才是费尔米纳一直所向往的,书中写到“他昔日的信中没有一行字,他自己令人厌恶的年轻时代中没有一刻钟曾使她感到一个星期二的下午由于没有他在身旁而显得如此漫长,如此孤独,如此难以忍受”。此外,小说中也提到,当年费尔米纳放弃与阿里萨的关系是由于在她眼里,他更像是一个影子,而不是一个真实的人。而如今,五十一年后的重逢,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这就牵扯到爱情中的另一个问题,即恋爱关系的处理问题。关于费尔米纳年轻时对阿里萨的抛弃,并不是小说里众人物所猜测的攀高枝,而是他们当时的恋爱关系本身就是不成熟的。费尔米纳说“今天,看到了您,我如梦初醒,我们之间的事,无非是幻想而已”。这句话很值得玩味,年轻时的费尔米纳,爱的其实并不是阿里萨这个人,而是自己想象中的.阿里萨。所以她总感觉阿里萨是一个影子。那只不过是怀春少女的浪漫幻想,当她真真切切地面对这个人的时候,她发现他如此普通,与自己想象中的相差甚远,于是她决定结束这段关系。而到了晚年,阿里萨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已是一个成熟的男人,在与多个女人的恋爱关系使他成为一个情场高手,他一直保持着一颗火热的恋爱的人,但他褪去了年轻时的稚气与傻气,成长为一个成熟的男人,所写的信件比起年轻时的浮夸,更多的是对生活的感悟,这样的一个男人试问哪个女人不爱?况且,他又有了自己稳固的经济地位。这也告诉我们,在成熟的恋爱关系中必须是两个成熟的人,有思想有独立的经济地位,而年迈的阿里萨与费尔米纳,正具备了这两种条件。
小说中,马尔克斯还进一步回答了另一个问题,一个人可否同时爱上很多人。他的回答也是肯定的。内容提要上说,这本书描绘了各种类型的爱情,高尚的、幸福的、贫穷的、庸俗的、羞怯的、粗暴的、放荡的。其实我倒认为这样的描述是不准确的,虽然这是在概括阿里萨与其他女人的爱情。她们是费尔米纳的替代品吗?说是替代品就太武断了,毕竟阿里萨是真真切切地爱过她们的,小说中也有明确的回答。人的感情是复杂的,这种复杂性远远超过了非黑即白的逻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爱点,这种可爱点一旦被别人发现就会爱上,所以一个人是可以同时爱上很多人的。但是,总会有一个人集中了你所有爱的点,于是当你遇就会有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感觉,从而断绝了之前的那些关系。阿里萨就是这样,当他重新捕获了费尔米纳的爱情之后,他就结束了与最后一个情人的关系而一心一意对待费尔米纳。
另外,这本小说的结构也很巧妙,它大致是以三个人的视角展开叙述的。第一章主要是乌尔比诺医生,而后面的几章是阿里萨,费尔米纳以及乌尔比诺医生的视角的穿插,等到了后面章节,随着故事发展到医生去世之后,医生视角也逐渐退出,完全变成小说男女主角的互相叙述。这种叙述方法其实是很新颖的。作者用的全知全能性的第三人称叙述,但是又透过主人公的视角去叙述整个故事,有时会有重叠的部分,但又不会使人感觉冗杂,并且这种穿插是天衣无缝的,完全没有牵强附会的感觉。这点也正显示了大师的技巧。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11
终于到了大结局,在最后一章,作者详细描写了男主佛罗伦蒂诺是如何费尽心思一步一步打动女主费尔明娜的。
在葬礼后表白被骂让佛罗伦蒂诺已经丧失了信心,可是几周后却意外地收到了费尔明娜的回信,虽然满篇都是谩骂,却让他的心死灰复燃。他找来打字机(在他那个时代打字机可是走在时代潮流前沿的东西)一个字一个字敲着给费尔明娜写信。信中他对本来的目的只字未提,只讲述他对人生、爱情、老年和死亡的思考,这一封封信让费尔明娜从丧夫的痛苦中走了出来,她居然有一点点崇拜他的文采了。
在他觉得时机成熟时,就去拜访了她,而她也没有拒绝,寂寞的生活让她对愿意陪伴她的人都格外宽容。于是佛罗伦蒂诺每个星期二的下午都会带着很多好吃的去和费尔明娜聊天,渐渐地费尔明娜对他产生了情感依赖,星期二下午的陪伴已经成了她的新习惯。可是一次意外让佛罗伦蒂诺不得不卧床三个月,这三个月让费尔明娜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已经不能缺少佛罗伦蒂诺的陪伴。正如那句老话:“只有失去时才知道自己曾经拥有的东西是多么珍贵。”本来令人沮丧的受伤却意外地给佛罗伦蒂诺带来了机会,费尔明娜已慢慢陷入了佛罗伦蒂诺编织的爱情陷阱,她已经再也无法忍受见不到他了。作者说她并不是重新爱上了年轻时的佛罗伦蒂诺,而是爱上了老年的他。这句话真正没错,他们的这一次恋爱或许对于佛罗伦蒂诺来说是年轻那段感情的延续,但之于费尔明娜,却是一段崭新的爱情,眼前的佛罗伦蒂诺已经完全不是从前的那个人,而她也不是曾经的她了。
而就在佛伦伦蒂诺卧床期间,费尔明娜父亲从前的某些行为因为某种目的被人在报纸上披露,费尔明娜备受打击,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佛罗伦蒂诺在这时力挺她,在另一家报纸刊登了他声讨那家造谣报纸的文章。他做尽了一切可以塑造自己美好形象和讨好费尔明娜的事,只求她的垂青。
在佛罗伦蒂诺康复后的第一时间,他就跑去看望费尔明娜,并提议一起坐船去旅行。她的儿女们看出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女儿认为老年人的爱情是可耻的,极力反对,结果被费尔明娜赶出家门,儿媳还算开明,认为任何一个年龄的爱情都是合情合理的。
他们终于登上了旅行的'船,起初费尔明娜还不太愿意承认这段感情,但在佛洛伦蒂诺的引导下,她终于正视了自己的内心。虽然没有正式结婚,但这次旅行就像在渡蜜月一样,两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也在这次旅行中发生了亲密关系,尽管尴尬得要死,但佛罗伦蒂诺总算是圆了自己一生的梦。
佛罗伦蒂诺还对费尔明娜撒了个弥天大谎,说他自己一直为她保留着童贞。费尔明娜很清醒地知道这是一句谎话,但是她很佩服他说出这句话的自信,她认为这句话本身的真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句话所带来的令人眩晕的力量,也就是一个男人在向她证明自己到底有多么爱她,而且爱了整整一辈子。
如果只看这段浮现在表面的爱情,足以令人感动到落泪了。可是此时的佛伦蒂诺早已不是从前的那个纯情少年,如今的他是一个猥琐的老色鬼(老色鬼是作者的原话,猥琐是我加的)。在他最后的情人中,有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可以说是被他诱骗,最后爱上了他。在佛罗伦蒂诺知道费尔明娜的丈夫死去之后,他就不打算与她继续交往了,对他而言,她无非只是个代替品而已。而这个女孩因为无法面对这一切,选择了自杀。我想大概是作者为了在这本书里写尽人世间的爱情,而加入了这段忘年之恋,可是却让我觉得男主这个人太分裂了。也或许作者是在用这件事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爱情的自私,为了他向往的爱情,可以牺牲其他人。
于是佛罗伦蒂诺活生生地吞掉了自己的愧疚,一心一意地去爱费尔明娜,而且这爱情因为距离死亡越来越近而变得越来越浓郁,并且发誓要一生一世。说实在我很怀疑人可以背负着那么沉重的包袱去爱另外一个人,这是得有多么无情无义啊。可这又跟他深情的形象相矛盾,而能唯一解释这件事的理由就是佛罗伦蒂诺其实并不爱任何一个人,他爱的只是他自己。费尔明娜不过是他爱自己的一个投射罢了,他年轻时在想象中为她赋予了太多价值,从而投入了太多,以至于无法自拔,而为了完成自己一辈子的幻想,任何的牺牲他都可以承受。
而费尔明娜爱的是被人爱着的感觉,在丈夫死后,她需要一个人来填补这个空白,对她痴心一片的佛罗伦蒂诺刚好是个完美的人选。当然不管我们如何解读,作者认为只要彼此需要,愿意待在一起,那爱情就始终是爱情。
读完整本书我并没有被这对老年的恋人感动,反而有一种失落感,我并不觉得佛罗伦蒂诺多年的等待有多么伟大,传说中稀有的真爱其实并不存在,那只不过是人种种欲望的堆砌而已,而日常那种朴实无华甚至有些枯燥乏味的爱情才是人世间最值得感动和珍惜的。当你心中有爱,也有人可以去爱,那么就不作不闹好好珍惜,比什么都重要。
书中描写的各种爱情既存在于现实之中,又凌驾于现实之上,文笔精彩绝伦,包含了作者对人生、爱情、老年和死亡的思考,非常值得一读。我甚至觉得这一本比《百年孤独》更好看,很推荐年轻的女孩们去读这本书,有助于认清生活的各种真相,至于年轻的男孩们,就请随意吧。
“他们像一对经历了生活磨炼的老夫老妻,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的无情嘲弄和醒悟的海市蜃楼:超越了爱情。”
也许,马尔克斯认为爱情的彼岸就是超越爱情吧,这也是生活中大多数爱情最后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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