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日记

时间:2023-05-19 08:00:52 日记 投诉 投稿

关于读书日记集合10篇

  时间如快马般匆匆,一天又过去了,相信大家这一天里都收获颇丰吧,是时候用心地写一篇日记了。日记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书日记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读书日记集合10篇

读书日记 篇1

  小屁孩日记的的作者是黄宁,是一套讲述一至六年级的校园幽默日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苏拉、米多、金刚、卜一萌、朱奇奇和班主任甜老师,其中米多是最主要的主人公,在这么多主人公中,我最喜欢的是米多。虽然他的成绩不太理想,但是他非常地友善。

  这本书主要写了米多和他的同学发生的`一切有趣的事。在这么多的日记中我最喜欢《我们的小白免》、《小免子的名字叫“汪汪”》,还有《流动的笑脸》。这三篇日记中告诉我们道理分别是做人一定要有爱心和做人不能撒谎。

  记得,在我读幼儿园中班的时候,午睡时间没睡着,老是向老师和阿姨撒谎说要撒尿,后来老师看出了我在说谎,于是给我讲了《狼来了》的故事,我明白天其中的道理:撒谎最终会害了自己。所以,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学习。现在读了这本《小屁孩日记》后更觉得如此,所谓业精于勤,来不得一点马虎和“虚”。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其实这些有趣的事也经常会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只是我们没有去留意它,没有仔细地去观察它而已,因此我们要在生活中去寻找和仔细观察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一些人和事,你也会慢慢发现,生活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去发掘的故事,做一个有心人。

读书日记 篇2

  生活里没有书籍,好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好比鸟儿没有了翅膀。书是良师,是益友,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哲人。

  从小时候起,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漫游书海中,尝到了不少快乐与甜头。记得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和妈妈一起去时代超市买东西。走到了少儿读物区,里面好多书哦!看着五颜六色的图书封面 ,我的腿都拉不动了,就闹着妈妈给我买一本《格林童话》。此后,只要一有空,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书,不认识的字就依靠拼音。这时,我发现自己读拼音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熟练。读的课外书 越来越多,认识得的字自然越来越多了。在一次考试中,许多同学因为不认识字造成了错误,而我却考了100分。因为我书看得多,明白了好多字的意思,得到了老师的表扬,赢得了同学们羡慕的`眼光, 我心里美滋滋的,好高兴哦!

  如今,我渐渐的长大了,不再是个幼稚无知的小孩。因此,对书的选择有所不同。除了读老师推荐给我们的书外,还读过许多名著,如《西游记》、《水浒传》、《爱的教育》等。我最喜欢看《爱的教 育》,这本书很有教育性,让我知道了人与人之间要和睦相处;让我懂得了人要有爱心,要爱老师、爱同学、爱亲人…

  由于我爱读书,增长了许多知识。有一次,爸爸和妈妈争论美国现任总统是黑人白人时,我大声说:“你们别争了,是白人。”听了我的话,爸爸妈妈都露出了惊讶的神态:“你怎么知道的?”我自豪 的回答:“我看报纸知道的呀!”听了这话,爸爸妈妈会心地笑了笑,夸我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还奖励了我好几本书呢!更让我高兴的是,读书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许多,老师还在课堂上读我的作 文呢!

  读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快乐,从中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书,永远是我的朋友。

读书日记 篇3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童年,在童年里,我们天真无邪,有时会好心干坏事,有时会不考虑后果去做某些事,有时还会恶作剧……《捣蛋鬼日记》是一个喜欢恶作剧和跟人开玩笑的人,有时出于好意干的事情,却总是被大人认为是捣乱……

  主人公加尼诺在九岁生日那天,他妈妈送给他一个日记本,后来在姐姐的引导下,加尼诺开始学着写日记。有一次,他搞了一个动物园,树上的“猴子”竟然是邻居家的小孩,还有一次,因为他想和他的姐夫开个玩笑,所以就把炮仗放在姐夫的衣服上,一声炮响,房子差点倒了,结果加尼诺被揍了一顿。在送到寄读学校后,他又继续恶作剧,一次晚上,他从洞里模仿灵魂的.声音,把校长,校长夫人,厨子和伙计弄的鼻青眼肿……

  在我们小的时候,应该也像加尼诺一样给大人添了许许多多的麻烦,那时的我们像加尼诺一样把责任都推卸给别人吗?我们不应该给大人添很多的麻烦,可小孩子不懂,不管怎么样,他们还是因为对许多的东西怀有好奇心,结果干出了一些让人误以为是恶作剧的事情,这就是童年

  童年的一点一滴,伴随着我们,迈向成长的道路。

读书日记 篇4

  阳光小学包恩芳人与人之间需要缘分,动物与动物之间需要缘分,动物和人之间也需要缘分。

  小白是一只漂亮的京巴狗,但它的命运却一直很坎坷,直到笑猫(一只爱笑的猫)将它从危险的绿狗山庄救出来,它才有机会去寻找属于它自己的归宿。然而好事总是多磨的,它选择在一个明星家里,那个叫阿贝哥的明星是个表里不一的双面人,当初之所以选择他家是因为看到阿贝哥英俊潇洒、活泼开朗,又有情有义。然而深入接触才发现他是一个阴晴不定,爱施暴力的虚伪人。小白为了救阿贝嫂,差点就牺牲了呢!幸得笑猫、地包天、菲娜与老老鼠的相救才得以死里逃生。这是小白的第一次选择。

  人生总需要不停地做选择,动物也一样。小白为了更好地生存下去,便来到了一户有钱人家,女主人和男主人对小白都不错。很快,小白被他们养得白白胖胖的,模样变得连它的朋友都认不出它来了呢。但后来小白了解到,女主人和男主人都是好吃懒做的啃老族,它很不屑,于是它选择了离开。这是小白的第二次选择。

  每一次的离开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相遇。机缘巧合之下,小白与它的伙伴救了一只老京巴狗“心肝儿”并好心地把它送回家。可是善良的动物们不知道,心肝儿不是因为迷路而回不了家,而是主人家嫌它太老了,于是遗弃了它。也因为这次善举,小白有了它的第三次选择。这个主人家因为小白和年轻时的“心肝儿”长得一样的漂亮与可爱,因而看上了小白,希望它能留下来。小白觉得也没有更适合的地方可以去,便顺势留了下来。可是主人对“心肝儿”的再次遗弃让小白明白,主人并不是真正的爱狗,它怕自己老了以后的命运和“心肝儿”一样的悲惨。尽管现在的生活可以是安逸的,富贵的,但不是真心相对的主人,小白觉得不可靠。无奈之下,小白选择了再次离开。

  一次又一次的选择,一次又一次的离开,也许是为了遇见那个有缘的“她”。不知为什么,小白看见她的.第一眼就想让她做它的主人。它和她在腊梅园相遇,每一天,她都会去;每一天,它也会去,但彼此却从未谋面。一天,她未来,小白担心她会出事便前往她家查看。果然不出所料,她昏迷在家却无人知晓,小白唤来了小区保安将她送往医院,因此救了她一命,于是它成了她的救命恩狗,他们俩也结下了部里不起的缘分。在她住院期间,小白发动笑猫、老老鼠为其收集腊梅花,以便她回家后能闻到她喜欢的味道。经过一番努力,她的家到处插着腊梅花枝。出院到家的那一天,她闻着满室的腊梅香,轻轻地将它拥在怀里,真诚地与它诉说,告诉它: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们俩将相依为命。也许是命运的安排,也是她忧伤的气质吸引了它,也许是她真诚的态度感动了它,它再一次有了选择,它选择留下,于是它为她做了它能做的一切(陪伴、解闷、送信、买东西??),终于他们幸福地待在了一起。 这则故事真实地传递出,人与人之间需要缘分,更需要真诚。以诚相待,老鼠和猫也能成好朋友,更何况人呢!

读书日记 篇5

  书是多姿多彩的,从书里得到的不只是道理,有时还会解难题,当然也会给许多我们丰富多彩的知识,还有那书中的奥秘。

  从《安妮日记》中我看到安妮在密室里痛苦的生活。在密室里,他们惊险的举动,生怕被警察知道。我知道密室里是极其枯燥和烦闷的。从日记上看,那里的密室没有阳光、没有快乐,恐惧而折磨着他们。他们以坚持不懈的

  精神到他们生命最后一刻,这一点我非常赞赏他们。所有的自由再那里一切都淡化了。

  我明白了战争带来了痛苦和死亡,他们希望的是和平、幸福地生活。这种历史、战争、种族的迫害。安妮却是以日记的方式写出了法西斯邪恶的战争,谴责了毫无人性的种族的.歧视。她对情感的渴望,是战争带给人民的灾难。她善于思考任何问题,敢于深刻分析自己,正视自己的缺点,提升自己的品格。还有日记一直陪伴着她,把她的心里话写出来。让我知道安妮的精神很可贵。

  战争这个词很可怕。因为战争可以死去数百万无辜的老百姓,这就是最可怕的灾难。在我们这个年代,上海很和平,但是别的国家有可能在战争。而可恶的子弹还在伤害无辜的人。

读书日记 篇6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个小男孩,名叫“吴缅”,他的父母在他五年级的.时候,离婚了,他妈妈有三个宠物,是“贝多芬”和“梦露”,其实“贝多芬”是一只狗,“梦露”是一只猫,还有一只小乌龟,都是他妈妈的好宝宝。

  我很喜欢这本书,吴缅还有几个铁哥们儿,是鲁肥肥、精豆豆,古龙飞,石磊。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封面,上面是一个帅呆了的小男孩,滑着滑板,别提多酷了。

  

读书日记 篇7

  不知不觉中我已长大,渐渐地迷上了书,竟到了“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地步。

  妈妈说我咿呀学语的时候,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白天,常见我自由地趴在床边,翻着那小人书,虽不知上面讲什么,但看看书上的图画,就乐呵呵了。傍晚,我总是撒娇似的赖在妈妈怀里,让她给我讲书上的故事,开心开心。有时,让我一个人在家,只要有书陪伴我,我就不胡闹,不害怕。

  大了一些,我认识了一些字,会背诵一些唐诗。一有空,我便搬来一张老藤椅,坐在上面,捧着一本《古诗三百首》,摇头晃脑地读着:“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稚嫩的话语,经常赢得邻居的啧啧赞叹。

  我爱读书,书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诱惑着我。书像我的要好朋友,我总是等待它给我送来快乐,与我一起分享快乐。读书让我感到是一种享受,你说,我怎能不快乐呢?闲暇之日,我坐在书桌前,穿上琼瑶、严沁的`言情装,沐浴着金庸、古龙的武侠风,让我的心灵在虚幻与现实之间激荡。

  快乐的日子,听《阳春白雪》,感受它优美的意境;品郑渊洁的童话集,编制那一张张童话的梦。哀伤的日子,把李开先“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的诗句记于日记中,给自己留下淡淡的安慰。

  我爱读书,更是千方百计地想去买书。有一次,我在书市发现了一本《世界科幻小说精选》,这套书使我爱不释手,很想要一套,可一看书价竟要150元,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书市。回到家,我反复回忆书中的故事,越发觉得需要这本书。后来,我把自己的零用钱积攒下来,买下了那本让我难以割舍的书。

  我爱书,爱它的婉约之韵,爱它的激情澎湃……从这无言老师的身上,我读到了自然的神奇深邃,读到了社会的纷繁复杂,品味了人生的酸甜苦辣。

  书是我心灵的家园,让我享受无穷的乐趣。

读书日记 篇8

  无聊之余,第一次接触了穿越类的小说,竟着迷得忘乎所以。我刚看完了秋夜雨寒的三生三世不久,一肚子、一脑子的感想,无从激发出来,只得靠着文字找到一丝丝的释放。

  跨过千年来爱你、若爱只是擦肩而过、终难忘,以及最后一部相遇。简单来说,虽然都是言情小说,但文章的线路、文笔都足以感染读者,令人心生佩服。慕容枫与司马锐、叶凡与司马希晨、丛意儿与司马逸轩。真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许多小说讲诉的差不多都是经过了千翻挫折的恋人最终幸福在一起。虽然意思相近,但小说的文笔和情节的.跌宕起伏,虽然看似平凡却让人有欲罢不能的感觉。它让我为之欣喜。为之动情。为之疯狂。我喜欢武功高强的叶凡、淡然若水的慕容枫、历经千辛万苦却始终无法得到完美爱情的丛意儿,还有为爱疯狂的池小晚。至始至终,似乎她们都是同一个人,只是灵魂的转世罢了。也难怪,每个女主都让人不得不喜欢。她们的坦然,她们的安静,默默无闻,单纯善良聪慧,与世无争。教会了我许多,让我非常欣赏、佩服和敬爱。她们只是秋夜雨寒塑造的小说人物,也许现实中并不存在,但这种人品应该是有的吧。而且是许多人都在不断追求着的。只是这个社会鱼龙混杂,真正要做到如此的能有几人呢?

  虽然只是小说人物但也挺好的,她们的真善美一直一直的都珍藏在喜爱她们的人心中。小说不仅仅是小说,阅读之后从中得到了些许感受,道理和智慧,这是现实中所缺乏的。在阅读中一步步的收获着淡然和原本在不经意亦或是刻意中已失去的心性。我想这也正是我喜爱阅读的原因之一!

读书日记 篇9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笑猫日记之会唱歌的猫》。

  我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心里想:猫怎么可能会唱歌呢?可我一看书,问题立马解决了。

  这本书讲了笑猫的孩子二丫为了小区西门的.一位聋哑老人卖报纸,学会了说“晚报——商报——西南东市报——”这句话,让聋哑老人的报纸很快就卖光了。紧接着,圣诞节的夜晚,圣诞老人带着二丫来到了一间病房,病床上躺了一位“睡美人”,可惜“睡美人”是一位植物人。“睡美人”的女儿依依每天放学都要来为“睡美人”唱上好几遍《鲁冰花》。后来,二丫被依依感动了,学会了唱《鲁冰花》。最后,依依的妈妈“睡美人”终于醒了过来······

  这个故事真感人!只要我们为生命留一片广阔的天空,再为生命插上一双美丽的翅膀,那么再大的疾病都可以被打败!

  让我们为生命张开一双美丽的翅膀吧!

读书日记 篇10

  这本书主要写保姆狗,一只纯种德国腊肠狗,长着一张犹豫的老头脸。他是帅仔的保姆狗。在体型上,他比帅仔小,但年龄却比帅仔大。它具备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智慧·冷静·坚韧。

  帅仔是一只纯种柯利牧羊犬,高大彪悍,眼神却异常温柔。帅仔太完美了,得到了很多爱,也招来很多嫉妒。在他身边,总是危机四伏,险象环生,但它一直不知道,许多故事都是因他而发生的

  因为,强烈的嫉妒使保姆狗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走向罪恶的深渊。最后保姆狗精心策划车祸,想把帅仔除掉,没想到车子来了一个急刹车,他临死终于忏悔了,可已经晚了。

  我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我们不能失去性格中那些美好的东西,比如善良·宽容。我们不能因为嫉妒失去理智,去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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