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读书日记范文集合9篇
时间过得真快,一天又将结束了,想必有很多难忘的瞬间吧,需要认真地为此写一篇日记了。日记怎么写才不会千篇一律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日记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书日记 篇1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一,两岁起妈妈就带着我读看图识字和唐诗三百首等书。虽然不大认识字,但我还是明白它们的意思的。而且还会活学活用。我两岁的时候去看白天鹅,就对着天鹅唱“鹅,鹅,鹅,曲项向天歌。”赢得了一片掌声。
上了幼儿园以后,我开始读书认字。特别是大班学习了拼玩识字后,我认识了一,两千个常用汉字,就可以连蒙带猜的自己读书了。
但是我是看见啥书读啥书,从报纸到作文书,漫画书,还有妈妈给我买的《大人物,小故事》,《王子童话》等。这些书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知识面。同学们有什么不懂都来问我,也喜欢跟我玩。二年级时张敏老师还说我是我们班的“智多星”。
但是妈妈说要有选择的读书。浩瀚书海,一个人用一生的'时间也读不完所有的书。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多读一些有用的书。
进入三年级后,付老师给我们制定了详细的阅读计划和书目。因为三年级我们开始写作文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现在每天阅读并摘抄一百字左右的优美词语,以后写作文就不会抓耳挠腮地找词写了.
今年暑假,我系统的阅读了<<神奇校车>>,神奇的校车带领我畅游想象的世界.
我爱读书!读书使人快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吸取知
读书日记 篇2
假期里,我阅读了《女生日记》这本书。这是一部以校园和家庭为题材的写给小学生的成长小说,同时也是给家长和老师阅读的一部关于儿童教育的'教科书。
《女生日记》描写了六年级女生冉冬阳在成长中的快乐和烦恼。冉冬阳有很好的爸爸和妈妈,他们与众不同。毕业考试前他们不是把冉冬阳关在屋子里复习,而是带她出去玩儿;她想资助好朋友的妈妈开小店,他们全力支持;为了帮助马加,他的爸爸、妈妈竟然同意她一个人呆在家里……冉冬阳各方面表现的都很优秀,真令人羡慕。
我虽然不像冉冬阳那么优秀,但是我也有一个和她一样好的家庭。我考试不好的时候,爸爸妈妈也从来不责备我。有一次我因考试没考好而伤心,妈妈却反过来劝我说:“过去的已经不可能改变,再这么懊恼下去,不就耽误了以后的学习吗?索性忘掉这次考试,好好的为下一次准备,未来永远比过去重要啊!“听了妈妈的话,我又振作起来了。第二次我考了一个好成绩,我非常感谢妈妈。
读书日记 篇3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云朵上的学校》,这本书写的十分精彩,下面来看一看。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四川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曾做过小学教师,儿童读物编辑和儿童刊物主编。十九岁开始发表儿童文学作品,现已出版童话,小说五十余种。
在这本书中,我记忆最深刻的是《装噩梦的黑口袋》和《装好梦的粉红色口袋》,这是一个神秘的学校,老师蜜儿每天都会收集孩子们的.梦,好梦装在粉红色的袋子里,噩梦装在黑口袋里。在这个学校里,每个孩子都会快乐的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学习最重要的是发现。
好书推销,《会唱歌的猫》,《小白的选择》,《塔顶上的猫》……
读书日记 篇4
原谅我过了这么久才写了这篇评论,每每打算动笔的时候,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是打断他。我觉得,《瑟雷娜日记》是我这段时间来读灯笼的作品最喜欢的一本,没有之一。
我从来都说不出来文章到底哪里好,甚至连感情也说不上来,但总有模模糊糊的感受摆在那里,告诉我我懂了。它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感情的存在,我感受到了它,并为之倾倒。我说不出来,理智与大脑分析不出来,感情与灵魂却早已解读。
从当年读《喇叭芽小姐》到如今的《瑟蕾娜日记》,灯笼的文风改变了不少。记得大约一年半之前吧,在晋江上读了《喇叭芽小姐》,文字很有压迫感,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但就在那种缺氧的状态下,我翻来覆去地把它读了好几遍,体味心脏隐隐钝痛的感觉,这是一种自虐般的快感。再之后读的是《船蛆》,它与《喇叭芽小姐》是一种风格,但有一种东西在《船蛆》中表现得更明显,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这种东西从最初一直贯穿到了现在,也是我持续不断阅读下去的.源动力。中间也有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感觉总是缺了点什么,读起来乏味了许多,可我仍觉得要再等等、再等等,然后我等到了《瑟蕾娜日记》。翻开第一章,读了两页,我就知道我等到了,它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料。正如当时在PMO上坐在灯笼旁边的人说的那样,它太酷炫了,从封面到内容,都超级酷炫。我被他迷住了,不能自拔。瑟蕾娜在哪?我是谁?这两个问题一直缠绕着我,迫使我不断思考。再之后在lof上看到那篇用太阳做意象的短文,我就觉得这才是我想要的。我觉得我像是中毒了,中了名叫“灯笼”的毒。
我还记得去pmo的前几天,当得知灯笼会去的时候,我激动的在床上打滚,面对衣柜纠结的样子,心里想着到时候该说什么。我怀抱着一年时间积攒起来的勇气与活力,却在看到她的瞬间溃不成军。一年时间的改变带给我的是根基不稳的的外向性格,我以为我变了,实际上十多年的内向仍影响着我,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甚至连名字也不能好好说出。我落荒而逃。
读书日记 篇5
书的味道是甜美的,书的味道是亲切的,书的味道是……
在读书时,我无比的快乐,因为书滋润了我们的昨天,饱满了我们的今天,璀璨着我们的明天……
记得那是去年的一天吧!我像往常一样来到书店里,刚坐下,就像一匹饿狼似的,贪婪的读着一本书,书里的内容使我感动,此时,我就像是走进了书中的世界,在与这些人物进行交流;又仿佛像一只小鸟,遨游在这茫茫的书海中,以至于我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自己,只记得书中的情节。
如果让我选择,我会选择住在书里,做一只彻头彻尾的书虫。每天早晨一醒来,便能看到动人的故事,听见美妙的对话,闻见芬芳的书香。整天钻研着书中的情节,每一个书中的`故事都令我废寝忘食、流连忘返。因为在书中能找到我想要的答案。
当我每一次走进书店时,都是带着快乐的心情大步踏进去的,因为我知道我很快就要去梦幻般的世界了。书中的酸甜苦辣是我喜爱书的源泉,在我伤心绝望时,是它在背后支持我,在我迷失方向时,是它给我指上一条正确的路。
书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给予我向前的信心和力量,书的味道是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只有你在书的世界里寻找,才能找到它的魅力所在,更能体验到它与众不同的味道与风致!
书的味道是快乐的,幸福的!
读书日记 篇6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笑猫日记之保姆狗的阴谋》,这个故事十分感人,也教育我们一定要做个老实人。
这本书主要写腊肠狗老头儿要加害帅仔的故事。自从帅仔来到老头儿身边,就已经是危险重重了,因为帅仔太漂亮了,所以得到的爱也太多了,不过这使它离危险越来越近。第一次,老头儿将帅仔困在了山洞里,想要把帅仔饿死在里边。第二次,老头儿用老鼠药害帅仔,不过又被笑猫救了,第三次,老头儿却害了自己,它精心布置了一起车祸,谁知它却被撞了,真是老天有眼。最终,老头儿永远离开了人世。
从读这故事,我已经哭得稀里哗啦了,从中我体会到了嫉妒别人是不好的',这样只能是自己的嫉妒心更强,该属于自己的只能属于自己,别人硬抢也抢不过来。该属于别人的,永远属于别人。管理好自己的就好了,何必去强取别人的呢?每个人的到的东西是不同的,说不定,你自己的是最适合你的东西。
读书日记 篇7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儿童日记故事书,名叫《小屁孩日记》。这是一个美国中学男生,他的名字叫“格雷”。他为自己的瘦小的个子而苦恼,老是担心被同班的大块头欺负,会感慨“为什么分班不是按个头分而是按年龄分”。这是他心里的一道小小的自卑。可是另一方面呢,他又为自己的脑瓜比别人灵光而沾沾自喜,心里嘲笑同学是笨蛋,还老想着投机取巧偷懒。
这是个狡黠、机趣、自恋、胆小、爱出风头、喜欢懒散的男孩。他在老妈的要求下写日记,幻想自己成名后拿着日记本应付蜂拥而至的记者。这本日记记录了格雷在家和学校里跟同学还有家人发生的学习和生活的趣事。它的`每一段文字下面都有一张画来表示日记的内容。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写的新年前夜的日记。他写了家里一件危险的事情,因为格雷和弟弟玩一个线团,格雷手上拿着线团,弟弟“啪”地拍到了他的手,结果弟弟把线团吞下去了。这件事让我意识到:就算玩也要像过马路那样小心啊!
我觉得书能让我增长知识,也能给我快乐。
读书日记 篇8
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于我这个文化水平不高的人来说,真的是晦涩难懂,如同嚼蜡。可名作就是如此,不然何以区分大家与大众之分。
所以于我,鲁迅先生的文章必读两遍以上,方可略知其意。如若再不懂,那只能是自己的智商拙急,不能深领其意了。而《狂人日记》就是这样一篇晦涩难懂的文章。
至于写下这篇笔记,也是再读了很多遍的前提下,再参考着文章,才用拙劣的文笔写下的一丝小理解。
文末的注释写到《狂人日记》是我国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猛烈抨击“吃人”的封建礼教的小说。那么鲁迅先生便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谁都知道当时的中国社会还处于动荡不安的年代,写此文必定会受到不安全因素的影响。
那么鲁迅先生既敢写出此文去抨击社会礼教,就证明了鲁迅先生已经深刻认识到当时的社会已经腐朽没落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也缺少敢于对抗的思想。
所以鲁迅先生通过《狂人日记》这篇小说,塑造了一个被外界认为是“疯子”的我。而我之所以被认定为“疯子”,就是我觉得身边的所有人都是会“吃人”的人,而且都要吃掉我。甚至连那狗都想要分一杯羹。
可最后的我,竟然发现我那死去的妹妹,可能也被我的哥哥做成了肉,予每个人都吃了。而我可能也是那吃了自己妹妹肉的人,也成了那“吃人”的人。
于是文末感叹到: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甚是悲凉凄惨。
所以以我低能的智商理解这篇文章,鲁迅先生许就是通过那真真假假的“吃人”手法,来批判当时社会的昏暗腐朽,来批判那封建礼数。
通过吃人,来反应那落后的封建思想,反应被那封建思想吃掉的真正的“吃人”者。使社会沉沦,使思想沉沦。
所以鲁迅先生才会弃医从文,不光是因为封建礼数的'“吃人”,还有中国人自己吃自己的惨痛经历。
鲁迅先生当时在日本求学时看到了一群身体强健的中国人冷漠的旁观一个要被杀害的中国人,竟然麻木到不能反抗,任人宰割。于是鲁迅先生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
造就当时国情的一切根本毒瘤。就是封建思想的麻木,沉沦。它腐蚀了人的思想,让人逆来顺受。
你顺从,则永生;你若反抗,则必死无疑。
所以当时社会才会沦为最大的殖民地,沦为人不人鬼不鬼的人间地狱。才会有许多的仁人志士抛头颅洒热血,去换取人间正道。
读罢,竟也觉得悲戚,想到当时若是没有像鲁迅先生这样的爱国文学家去做文章,做新文学。来对抗旧时思想,那么还有有多少人都残忍的“吃”掉呀!
读书日记 篇9
优美词组:
水到渠成、顺理成章、良师益友、全无防备、难以置信、满腹狐疑、大腹便便、铁了心、灵感魔幻、神情自若、恶劣、自告奋勇、众多、满腹经纶、满腹牢骚、撒腿就跑、勇者无惧、走漏风声、公开真相、无事可做、暗暗祈祷、七嘴八舌、流言四起、绰号、荒唐、破天荒、何方神圣。
句段赏析:
1、就在那时候,老妈开始跳舞,然后,那个不知何方神圣的摄影师就开始对着老妈给特写了。摄像机就这么一直对着老妈直到全曲结束。
这个句子中用了一个词语“何方神圣”。
2、他们一路满腹牢骚,说他们上当了,还说什么评委对摇滚一窍不通。
这个句子中用了两个词语“满腹牢骚、一窍不通”。
对书中主要人物的初步印象:
格雷是一个调皮的小男孩,他哥哥经常和他作对。格雷有了弟弟后,也学会了欺负弟弟了。还经常跟他的死党罗利一起玩。格雷在学校是一位经常被批评的同学,也是一个经常被高年级同学欺负的人。
读后感:读完这本书后,我想说,作者的.日记怎么这么有趣,我要向他学习用丰富的词语来写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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