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与村庄散文

时间:2022-10-07 02:40:28 短篇散文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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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与村庄散文

  一、酒让村庄脱离寂寞

酒与村庄散文

  村庄看上去是寂寞的,扎根在时间的尘土里,永远也拔不出脚,炊烟向上飘升,河水向东流淌,牛哞和驴嘶在早晨响起,山羊和家雀日落时回家。

  村庄人看上去也是寂寞的,身子挂在老座钟的钟摆上,一辈子也停不下来,农忙时身体淹没在庄稼地里,农闲时影子贴在土墙上,活着时无节制地挥霍汗水和力气,咽气后老老实实地躺在南山根。

  但别人永远无法真正地了解村庄和村庄人,就像一个人无论睁多大眼睛,也无法看清老井底的碎石一样。其实村庄和村庄人的寂寞只是冬天河面上的冰,那下面永远藏着不知疲倦的水流。又如同墙角的一群蚂蚁,在别人眼中只是机械地忙碌,但只有蚂蚁自己知道:它们充实而快乐。

  有一种东西足以让村庄和村庄人脱离寂寞。它是一坛用玉米和高粱酿造出来的老酒。在漫长的岁月里,它燃烧在村庄的深处,像一盏亮在暗夜里的灯笼,让村庄在寂寞里始终保持着一份希望;它还像一阵阵强劲的风,不断地吹去尘沙,使村庄不会被掩埋消失,而是永远地立在广袤的土地上。

  村庄里到处弥漫着酒的香味。房檐、屋角,甚至是挂在墙上的一把镰刀,或立在木门旁的一根锄头,都被染上了酒香。从建立那天起,村庄就有了自己的酒坊。刘旺财是现在酒坊的主人,他们的家族世代以烧酒为生,从现在上推到他的曾祖父,一百多年的村庄史其实就是他家的酿酒史。

  刘旺财说,一分酒一分活,假如没有酒,田地早该荒芜了,村庄也早该衰败了。村庄人都爱酒,酒给了他们力量和激情。没有酒的村庄难以抵御冬季的漫天飞雪,没有酒的村庄也难以对抗深重的苦难。酒使村庄脱离了寂寞,充满了活力与希望。一缕酒香就是一把鞭子,它赶着村庄这架笨重的牛车,一步步地挣脱了贫寒的泥沼,稳健向前。

  二、酒与村庄人

  刘永福,也就是刘旺财的曾祖父,建立村庄的第一代人,村庄里的第一个烧酒师傅。一百多年前,他和几十条汉子被灾荒折磨成一粒粒轻飘飘的种子,又被饥饿追赶着,顺着风飘过了无数个白天和黑夜,最后才在这里落地,生根,建立了村庄。

  他怀着烧酒的绝技,但灾荒和他的烧酒绝技却有着巨大的冲突,他的绝技饮恨落败,被逼成了一粒尘土,隐藏在了他粗糙的指纹里,直到他在这块土地落脚。这是一块肥沃的土地,抓一把黑土就可以攥出油,插一根木棍都能开花结果。庄稼不受约束,呼啦啦地长满了田地,粮食堆得太高,顶到了鸟的翅膀。人们吃圆了肚皮,躺在屋檐下,忽然就寂寞起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生命越来越苍白。他们沮丧,他们必须改变,他们知道他们缺少什么。

  寂寞就是缺酒,村庄人离不开酒,酒是村庄人半条鲜活的生命。刘永福重新唤醒了自己烧酒的绝技,在村庄里建立起了第一个酒坊。他用玉米和高粱烧酒,味道浓郁,酒香顶风可以送到十八里外的另一个村庄;劲头十足,就连从村庄上空飞过的鸟都会被醺醉。这样的酒喝一大碗下去,浑身的血液就会沸腾,胳膊上的力气就会增多,脸上能开出花,心里像装满蜜。有了酒的村庄,寂寞夹着尾巴逃走了。

  “曹豁牙子”,曾经是村庄里叱咤风云的人物,做过三十多年生产队的队长,领着村庄人磕磕绊绊地从贫困和饥饿中走了出来。但如今不应该再叫他“曹豁牙子”了,他唯一的几颗牙早已不知了去向。牙齿应该是一个人身上最坚硬的骨头,可是他的这几块小骨头却早已经被岁月磨蚀掉了。

  他曾经是一个铁打的壮汉,一顿可以喝掉一大瓢烧酒。酒给了他力量、决心和智慧。他每喝一碗酒,身体里就会迸发出惊人的气力,可以一个人拉着一副犁铧开荒。他每喝一碗酒,也能随手给村庄指出一条路来,一条直通幸福的宽阔大路。

  如今“曹豁牙子”老了,而且重病在身,他拒绝去医院治疗,每当疼痛来临时,他就会猛地干掉一碗烧酒。他说:世上最好的药就是酒,酒可以让人重新焕发活力,酒还可以让人蔑视死亡。

  胡老倔,一个全身已经死掉了百分之八十的老头,每天早上由他的两个孙子用轮椅把他推到院子里的屋檐下。他年轻时嗜酒如命,一天要喝掉四五斤白酒,别人去地里干活会带一壶水,他却要带着一壶酒。据说没有下酒菜的时候,他曾经一边舔镰刀头,一边喝酒,而且怡然自得。他说:镰刀舔在舌头上会有咸味。他还自豪地说,他的血管里流着的有一多半是酒精,就连他撒的尿都有六十度。我小时候曾经试着舔过镰刀,确实有一丝咸味,像一粒从汗水中凝结出来的盐。

  村庄人讲:酒能壮力。胡老倔曾经是整个村庄里最出色的庄稼把式,但如今他已经衰老不堪了,酒精最后战胜了如铁的血肉之躯,死亡从他的脚趾开始向上爬,已经蔓延到了他的胸部。他只能静静地等了,等着镰刀的刀锋切过自己麻木的身体。

  但胡老倔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酗酒而后悔。他说,要是没有酒,他挺不到这个时候,也许整个人早就化成尘灰了。又说,因为有了酒,他才没白来这世上走一遭。

  三、醉酒的我走在田地上

  我刚一睁眼,田地里就燃起了大火,轰轰烈烈,势不可挡。喷吐红色火焰的是高粱,翻腾金色火焰的是玉米。我置身于火海之中,骨肉灼热,血液沸腾。我知道此刻我的身体里也燃起了熊熊的大火,同样是红色和金色的火焰。

  我是不是醉了?我能清晰地看见我的双脚插在尘土里,并且看见尘土下面,我的双脚布满了根须,早已和土地结为一体。在几十年的岁月里,我和土地血脉相通、骨肉相连。我无法自拔,我是土地的一部分,也许我就是一株朴素的玉米或高粱。

  我知道,此刻我血管中的酒精在燃烧。在我踏入田地的那一刻起,我体内的酒精就和庄稼产生了共鸣,一起燃烧起来。一株株玉米和高粱,像一根根插在大地上的火把,它们的体内也含着烈酒,而烈酒的最高境界就是燃烧。肆无忌惮,桀骜张扬,这正是酒的天性。

  我身体内的火和田地里的火以同样的节奏一同舞蹈。我分不清是谁先邀请了谁,似乎它们之间有着灵犀一样的默契,不需要任何号令,只在我一眨眼间,就不约而同地燃烧起来。在这两种火的焚烧下,我看见另一个我从我的的身体里挣脱出来,他有着轻柔的身体,肋下生着透明的翅膀。他越来越轻,慢慢地飞到了空中,并且在火焰上舞蹈。

  火继续燃烧,另一个我像阳光和水一样,顺着叶子和根须进入了庄稼的内部。一扇扇门为我次第打开,我看见庄稼的深处燃着更大的火,我看见了整个村庄的历史在大火中熠熠生辉。在玉米和高粱的体内,我看到了数不清的村庄人。他们生活在历史的不同阶段。他们粗糙的双手紧握着泥土,沧桑的眼里饱含着热泪。在整个村庄的历史里,他们就这样枯坐在庄稼的深处,他们的欢乐和忧伤只被庄稼了解。他们孤注一掷的爱情,和坚贞不渝的信仰都扎根在泥土中,有着庄稼的颜色,更有着庄稼的性格。

  四、酒是庄稼的灵魂

  没有灵魂是一件很令人伤感的事,灵魂是本质的沉淀,是浓缩的精华,是一件事物在尘世中存在的最高形式。所以我一直固执地相信每一种东西都有灵魂,哪怕是一只落在屋檐上的鸟雀,或是一株长在墙角的细草,甚至是一块卧在田边的石块。

  我想,酒应该就是粮食的精华,是庄稼的灵魂,是它们在尘世中修炼出来的仙体。

  在广袤的土地上,庄稼吸收日月的光辉,接受雨露的滋润,汲取土地的营养,用来丰盈自己的生命,同时也酝酿出自己的灵魂。粮食的灵魂深藏不露,我们的凡眼无法透过它的肉体看见它的存在。

  村庄人种植粮食,收获粮食,用它们来塑造自己的身体,但村庄人其实对它们有太多的亏欠,我们只是向它们索取,而给它们的爱却太过肤浅,难以抵达它们的深处。只有酒的存在,才能让村庄人和庄稼之间建立起联系和理解,才能酝酿出相互间的挚爱。

  让我们轻轻地闭上眼,张开身上的所有毛孔,去感觉香醇的酒滑过唇齿,滑过舌尖,滑过喉咙,像春天的一线暖流,暖暖地流入腹间,悄悄地潜进血脉……

  让酒来温暖我们漫长的人生,滋润我们粗糙的手掌、干枯的头颅、笨拙的腰身、麻木的心灵。让酒的灵魂深深地抵达我们的深处,去和我们的灵魂融合。让酒给我们力量、希望、自由和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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