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散文(精选29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散文的身影吧?散文的特点是通过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片段或事件的描述,表达作者的观点、感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散文,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与散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与散文 篇1
我喜欢散文。
喜欢的它的简洁,喜欢它的明了,喜欢它的深邃,喜欢它的干练整洁,喜欢它的烂漫,喜欢它独特的风格。所以就喜欢收集一些名家对散文的文字。
老舍在《散文重要》中说:散文是加工过的语言,讲话与散文原是“一家人”。自古以来,还有这样一位诗人,诗极其精彩,而写信却糊里糊涂的,所以只要写好了散,写评论,报告,信札,话剧等等就是顺手成章的事了。秦牧在《散文领域——海阔天空》中说:散文这枝花,现在自然也和“文学树”上各个枝丫的花一样都在开,但这花开得还是不够绚丽,我们现在所读到的散文,精粹警辟的,谈笑风生的,亲切感人的,玲珑剔透的,少之又少。
所以好的散文,有的`使人想起了银光闪闪的匕首,有的使人想起了余音袅袅的洞箫,有的像明净无尘的水,有的像色彩鲜明的玛瑙……
一切的散文形式都应该提倡的,各种形式都该尽量具有丰富多彩的内容。除了先进的思想是长期具有生命力的东西之外,内容和形式的老套单调,任何时候都是文学创作中必须避免的毛病。
生存的散文小品文必须是匕首、是投枪,能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来,但自然它也能给人愉快和休息,这并不是“小摆设”,更不是抚慰和麻痹,它给人的愉快和休息是休养,是劳作是战斗之前的准备。
鲁讯《南腔北调集》中说:一切优秀的文学作品都有赖于作者具有先进的思想,深厚广泛的生活知识,储备的词汇这些最基本的条件,如果是一方面存在缺陷,就一定给作品带来瑕疵,以至失败、错误。
散文无论篇幅长短,思想是一切的灵魂,在先进、成熟的思想指引下,丰富的生活知识,大量的词汇就能活跃起来了。要使文笔锋利、简洁,非得对于语言文字有高度的敏感和驾驭能力不可。
用一般的语言,而不敢写出具有个性的见解具有独特风格的语言,而没有独特风格的文学作品,往往是缺乏生命力的。
徐迟在《说散文》中说:散文即要讲究文体,又要讲究风格,它不讲究散漫,而讲究精炼,它不讲究繁杂,而讲究集中、齐整、洁净。
所以,读一篇好的散文读就像品一杯酒,意犹未尽,绵软醇香;读一篇好的散文总是能让文中的文字敲击心底,溅出许多美丽的小花;读一篇好的散文如喝了一杯清泉,甘洌纯净,沁入心脾,涤荡心灵。
我爱散文,这辈子要与散文结缘,永不言弃,绝不后悔!
我与散文 篇2
要说起散文创作,细算来已经十年有余了。清晰地记得自己与一位朋友论及此事,我说:“我们可以以文章的形式来记录自己的生活点滴。”而那位朋友却不以为然,反讥道:“好是好,但有谁会天天坐到桌前记记写写呢?”我并没有与其争辩,只是焉然一笑。
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坚持下来的,一路走来并不觉得艰辛。或许我真的如自己所言“我仅是个文字流浪汉”。散文创作只是自己的一个业余爱好。但每每写出一篇自己“自以为”能够看的或是能够示人的文字,内心又有一种惬意的满足感。尤其是自己的文字在报刊上被印成了铅字,那感觉真的很美妙,大大胜过领取稿费。近来,也有许多的网友老师们纷纷作出了诚恳的评语——
欢春的文字不但有思想,而且很活泼、很生活,是俺学习的榜样,是俺努力的方向;
看到你(欢春)的文章越来越精致,我总觉得欣慰了;
欢春同志善于观察,长于铺陈,很美的文字,少有人及;
你(欢春)很注重再现生活,文章的对话很形象,写景和对话有生活,不但精致而且深入;
你(欢春)很注重的是理性,开头和结尾很精彩,很富有形象哲理的描写,更显散文理性;
……
各位老师们的厚爱与赞美,着实令我受宠若惊。在这里,真的要向各位关心我文字成长的老师及网友们道声“谢谢”。因为有你们的关心与呵护,才不至于让我停下笔来。而我,总是试图写出一些生活之上的,诸如生命、生活、真理、人性、亲情、友情等等之类的东西,统统将其写进文字。亦如揭兄所言“呵呵,这才是生活!属于你、我和大多数人的普通生活”。
文学,来源于生活!
文学来源于生活。我们是生活的沧海一粟,但我们总是试图将生命中的美、生活中的美付诸文字,让文字展现出人性的美、生活的美。近来,有许多网友纷纷来问我是不是出版了散文集。在此,我还是要向各位衷心地道一声“谢谢关心”。我没有出版过散文集。目前也没有哪一家出版社与我联系过,可能我的功力还不够吧,呵呵,还需努力、再努力。
其实,我个人认为散文的创作并没有什么套路。所谓形散而神不散,跟着“神”走就是了,大不必束缚于什么格式。散文写作犹如是在跟人“说话”,把话说清楚了就行。万不可做些无谓的堆砌、空洞的说教,把人引入“无病呻吟”。坚决抵制形而上学的浮躁思想,坚决制止世俗的轻佻行为。至于情感的流露,那得要看你对生活的拿捏度。——情到浓时自然流!
而文章的主题是多样的,一种米养千样人,也就衍生出千样人生、千样文章,但都逃不脱生命、人生的主旋律,歌颂真善美,陶冶情操,净化心灵。或赞美正直善良的品格;或歌颂坚贞纯洁的爱情与友谊;或崇尚孜孜不倦的事业;或写景;或写物;或写人;或抒情;亦或写一份好的心情……这些人类的美都是散文作品的深刻意蕴。深藏作品中的,可能是并无一语说破的某种人生真谛、深邃哲理与动人诗情,即散文作品的生命与灵魂。
同样的,作品的生命与灵魂需要表达出来,也就离不开高明的艺术技巧。高明的艺术技巧从哪里来呢?从生活中来,从字、词、句中来。从一定的形式上说,作品是作家们将字、词、句有机地组合到一起的.,是字、词、句的排列组合。将这些组合准确地表达出所要表达的思想、情感、感受、意志等等,也就成了一篇篇精美的文章。
诚然,世上本无“好词好句”,欣赏一篇美文,要用心去体会,不能够对其文字凌迟肢解,否则只能是得到片鳞只爪。朱自清是一代散文大家。他不随流俗,不入媚语,更不喊口号,具有独特的风格。在他的作品当中,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高亢的词语,总是在情感色彩很淡、语气相对平和的中性词语中营造一种内敛的气氛:不偏不倚、不渲染、不煽情、不矫揉造作、不激进、更不颓丧。总是在平淡而寻常的语句中将文章组合的天衣无缝,又精美卓绝。——
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
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散文是生活的一部分,但是又深深地扎根于生活的土壤,同时又是高于生活的艺术品。我们每个人都是生活的实践者,又都是散文的创作者。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与散文共同走过。
我与散文 篇3
写这篇文章似乎有点“愚弄”读者的嫌疑,因为我根本不懂摄影,只是把摄影当成了自己的一种兴趣来看待。但是别着急,我也想通过这么一篇文章,把自己近年来在所谓“摄影”过程中遇到且能想到的点滴讲出来,和那些跟我一样,对摄影这门艺术如痴如醉的朋友们做个交流。
或许你会笑话我,我初次接触摄影时用来照相的是一部诺基亚手机。那时我还在西宁晚报做通讯员,记得每天背着一个小皮包,拿着那部诺基亚手机几乎转遍了西宁市的大街小巷。哪的电线杆倒了、哪的行道树遮住了公车司机的眼睛,或者哪的窨井盖丢了,我都要用这部手机拍下来,之后发表在报纸上的“曝光台”里。我没有稳固的新闻来源,所以完全是凭借着自己的运气和能力在摸索着做一些基本的新闻采集工作。即便如此,我拍的照片以及写的新闻稿大多都能见报,每个月在众多通讯员中也能最先完成发稿任务。那时的我虽然每天在跟摄影打交道,但对摄影全然不知,更无兴趣可言,我仅仅是出于完任务的心态摆弄手中的“相机”,从事“摄影”工作。当然,我心底里还是会很羡慕那些经常带着照相机出去采访的.老师们。我时常想,假如自己也有一部照相机,采访时在人群里可能会更显“记者范儿”。
后来我去青海青年报做了几个月的实习记者,新闻部刘天远主任对我的启发很大。他对我的写作水平基本上持认可态度,但十分不满意的就是我的摄影,他经常抱怨我拍的照片不行,并让我下狠心学习。他曾突然给我一部单反相机让我出去到广场上拍照,当时搞得我是一头雾水。我想不通,身为记者不搞文字搞摄影有何意义,更不明白他到底想让我拍什么。而即便想不通,也恰恰是那次,让我有了初次与单反相机接触的机会。同事小殷是摄影记者,每次一有她的采访,主任都会让我跟着去学习。在青年报屈指可数的日子里,我从小殷那学会了如何用单反相机的“p”档(全自动)拍照,以至于在以后相当一段时日里用单反照相,我都会习惯性的选用“p”档。慢慢的,我也意识到摄影并不简单,写作和摄影本身就是记者的看家本领。
这个过程中,还有一个人在摄影方面对我影响特别大,就是我的好哥们飞鹰。当时还在四川上学的他会经常拍一些校园风景照发到网上,其眼光独特,技巧娴熟,拍的照片给人的视觉效果非常棒,这也在隐隐约约中促使我对摄影产生了一定的兴趣。飞鹰买过很多相机,我的第一部相机就是他淘汰下来的一部“富士”牌数码相机,当我从他手里接过这部相机,心里简直乐开了花,别提有多高兴。飞鹰的这部相机解决了我工作中无相机拍照的切实问题,也让我有时感觉拿不出手来的那部“诺基亚”手机免去了“身兼二职”的繁重任务。除日常的新闻摄影外,一有闲暇时间,我也会试着用这部相机拍一些风景照。
之后在大公报做记者,我才真正自觉地走近和了解摄影。因为报纸本身辐射面很广,所以社里对新闻稿件中图片和文字的质量要求极为苛刻,这自然也逼着我在摄影方面加强了学习和探索。社里专门为我配备了一部单反相机,加之外出采访的频率非常高,照相的机会也就很多。当时报纸报道的施哥、青海青年报的小殷都是我的新闻搭档,他俩是专业的新闻从业者,每次出去采访都会教我如何构图、如何拍照等等,这样一来,我自然就汲取了不少与摄影相关的知识,并逐渐对摄影产生了浓厚兴趣。我会时不时的跑到山上,来到河边,找一目标疯狂的按下快门,我迷恋于拍照时心跳、呼吸声与快门发出的“咔擦”声融作一体的感觉。
时过境迁,我离开曾无限热爱着的记者行业快两年了,似乎也已适应了这些不再“寄生”的每个日夜。我丢弃了每天一两篇框架内千字左右的消息、通讯的写作技能,却仍旧保留着摄影。我甚至有点庆幸,不再为完成沉重的工作任务而按下快门,也不再为钻在条条框框里写下一些绞尽脑汁的“豆腐块”文章而头疼难眠。如今,摄影和写作于我完全是种随心所欲、天马行空的兴趣,更是为所追求的一种积极阳光的生活姿态。
我把一些照片和只言片语发到博客上,得到了编辑老师的推荐鼓励和网友们的支持,我想,这完全算得上是一种“误打误撞”,因为我不懂摄影,更不为摄影而摄影,我仅是凭借内心一些乱七八糟的感觉,让自己在这个容易浮躁、迷失的年代里维系仅有的一点兴趣。
也有网友在博客上留言让我多写写文章,很多时候当我被一些事物所打动,疲软的我竟怎么也不知道该写些啥,一时间感觉内心空荡、言尽词穷,索性就以拍这种方式尽可能不被遗漏的表达出心声,记录下所感。同时,我也很想通过这种方式告诉周围更多的人们,其实生活有时的确很美好,处处阳光灿烂,诚如高晓松说过的一样:生活不是眼前的苟且,生活,有诗和远方……
我与散文 篇4
我是懂父亲的,我时常这样想。
我懂他每个黑夜里的孤独,我懂他在寒风中的守候,我懂他默默无言的深情。我懂,但我选择沉默,一如父亲对我的爱一般,深沉如海,细微若尘。
一直以来,我与父亲没有太多的交谈,没有亲昵的撒娇,甚至,都没有过一个刻意的眼神交流。
小时候,父亲给我的印象是严厉的,看见父亲,时常像老鼠见到猫一样,心里充满了敬畏,我和妹妹,也总是习惯性地躲着父亲。每逢放假,白天里,我们会因为父亲不在家而兴奋不已。但是,随着黑夜的来临,我们幼小的心会感觉到害怕,会把屋里的灯全部打开,会将电视的声音放到最大,甚至,我和妹妹会用歌声来掩饰内心的恐惧。那一刻,我们似乎知道父亲给我们的那份安全感,就是黑夜里的那盏灯。父亲几乎没有打过我们,但是,我们就是从心里怕他。可能很少人会知道,一个男人在没工作的情况下,带着两个小孩,是如何生活的。别人的闲言闲语和生活的窘迫,没有让他选择逃离,没有让他将年幼的我和妹妹丢下。贫困,曾经如影随形地伴着这个风雨飘摇的家,而父亲就这样默默地扛起了这个家,这一扛就是数十年。那些年,父亲挨家挨户收过垃圾,给别人做过短工,在水泥厂烧过锅炉……
光阴,就如同沙漏,在手心悄无声息地摊开。翻开那一页苍白的记忆,儿时的我,如同野草一般生长。或许,生活没有教会我太多,却让我懂得了那份坚强、隐忍和本能的倔强。不是随遇而安,而是心中始终藏着一缕阳光。十年,曾经就是一个槛,我就那般不小心地迈了过去。没有人会懂得,那些风雨中流淌着的血与泪,就算是父亲,他伴着我们成长,但他也不会明白,年幼的'我们对于温暖的渴望与追求。不流泪,不是没有泪,而是泪水只能在黑夜里恣意泛滥。苦难,不会因为弱小而掩去它狰狞的面孔。童年的泪水,记住的真的不多,一如生活的苦难,不曾磨砺掉天真的心。但父亲的泪,却始终灼痛着我的灵魂。那年,母亲离开,我第一次看见父亲流泪。当幼小的我与妹妹一左一右拽着父亲的手臂时,他的泪就那样毫不遮掩地流了下来,痛,疯狂地纠缠着我的心,张开血盆大口,啃食着这个无助的家庭。第二次看见父亲的泪,是在一个天还没有亮的清晨。当我还在朦胧的梦中时,听到了父亲叫我。起床后,我被吓得哭了。那时候,父亲每天天还没有亮就会起床剁猪草,由于灯光不是很亮,父亲的手不小心伤了。我没有看清伤口究竟有多深,我至今依旧记得血足足流了两碗。父亲哭着骂着母亲,我知道,手上的痛比不了他心中的痛。
渐渐长大后,我与父亲的交流更是少得可怜。一年到头,在家的时间屈指可数,总是习惯了来去匆匆。但每次,回家这个词总像一块铅,深深地压在我的心头。家,即使只是轻轻的触摸,或者短暂的回眸,都会引起心中的痛。我是胆怯的,我害怕回家,害怕面对那个抚养我长大,而今却依然孤独的父亲。父亲,依旧每天在风雨里继续着他的生活,而我,也在离故乡不远的地方,生了根,发了芽。从此,父亲只身一人留在了故乡,留在了那片镌刻了他一生的土地上。
故乡的老房子,陈旧得像一位年迈的老人。每逢下雨,瓦片的缝隙间总会落下细细的雨滴。这些年,家乡的瓦房大都变成了高大的平房,唯有我家的老屋,一直默默地矗立在岁月的长河里,陪伴着我的父亲。父亲老了,屋子也老了,我甚至不敢去记下父亲的年纪。是的,我不敢,那样我就可以一直骗着自己,父亲还没有老,似乎只有这样,我才不会为自己对父亲的关心太少而感到不安。很多时候,我总觉得自己是个薄凉的人,给予父亲的关爱真的太少太少。记得那年,我与妹妹去看望母亲,回来后父亲对我们不理不睬,最后还将我们赶出了家门,那时候,我的心里是真的怨恨过父亲。毕竟上一辈的恩怨,我不想理会谁对谁错,血溶于水,我谁也不想去责怪。后来,成家了,我的婚礼父亲没有参加,这也成为了我心头,多少年来的一个结,直到很多年以后,我开始慢慢走进父亲的心里,才发现我的倔强跟父亲的倔强是那般相似。明明爱得深,明明在乎得紧,可就是不曾说出口。当我再次审视当年的事情,才知道,年轻时为了爱情,将父亲所有的爱都丢弃在一旁,是多么让他心痛。四叔说,你爸担心你啊!你心眼儿实,怕你在别人家吃亏。
前些年回家,父亲偶尔会念叨一下,你们要是想在这里修房子,钱我出,你们自己忙自己的就好。后来,父亲不念了,许是他终于明白了,儿女长大了,有了属于自己的家了。有人说,女儿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可是,我什么也没有为他做过。风雨的日子里,我会牵念,但仅仅只是牵念。有时候,总觉得有着千言万语,但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父亲总是习惯在我们离开之后默默地凝望、忧伤,一如我总会在父亲转身以后才将他仔细打量。岁月不曾老去,但父亲老了。我的手,轻轻地触碰着老屋掉落的泥,忆起岁月里,关于父亲的点点滴滴,那些爱,就如同这斑驳的墙壁,我该如何拾捡起往日的一点一滴。那青苔爬满的墙角,那蛛网凝结起的烟尘,曾一度灼伤了我的眼眸。直到年华渐渐老去,我才明了,那余留在岁月里的厚重,有着父亲留下的温暖与感动。
如今,每次回家,父亲总会买上儿子喜欢吃的东西,打包装好,然后拿上扁担,挑起,送我们上车。老家有一段路没有通车,只有那弯弯的田间小路在脚下起伏着。
父亲挑着给儿子准备的东西走在前面。目光处,他的背,弯了,曾经的满头乌发早已两鬓飞霜。在鼻子酸楚,泪眼朦胧间,我看见那弯弯的扁担两头,一头挑着沉甸甸的岁月,一头挑着父亲无言的爱。
我与散文 篇5
端午,蒸屉上冒着缕缕白烟,空气中裹挟着糯米的香气。还未揭开翠绿的粽叶,饱满的米粒就探出了脑袋,裹着淡黄色的新装。
早饭过后,提着蓝色的布袋出门,没有坐电梯,一级级台阶连着十楼和一楼绵长的距离。脚下的球鞋沾着昨日的灰尘,与雨后的水泥地作依依不舍的告别。清晨的风,温柔地从脸颊拂过,带着度数似乎有点低的隐形眼镜,我的世界时而清晰,时而混沌。我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耳边是公交车驶过的声音,于是停下脚步。伴随着公交卡“嘀”地一声,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窗外,是熟悉却又陌生的世界。熟悉的街道,陌生的人,还有漫天的灰尘,倾泻的晨光。当双脚踩在撒了水的地面上,我才意识到自己下了车。抬头,看到了车站,来来往往的行人拉着行李箱,拖着包裹或袋子,风风火火地朝那里走去。而我,逆行在这川流不息的人潮中,面无表情,难掩落寞。
想家,想买一张小小的车票,飞奔到母亲身边。可是我怕那怀抱太温暖,让我不想长大,不想离开。游荡在城市中,我穿过了不知道第几个红路灯,突然想独自看一场电影,想在黑暗中躲藏自己。
影院的大门紧闭,无情地将我隔绝在外,看到了一家KFC,我径直走了进去。点了一杯卡布奇诺,我找了靠窗的位置坐下,斜角处有一个女生睡得很沉。突然从心底生出一丝怜惜,仿佛找到了孤单的另一个自己,我远远地望着她,又怕被她发现自己关切的眼光。搅拌棒胡乱地拨着奶泡,没有放黄糖,苦涩应该更适合我此刻的心境。
掏出一本二年级的教案,我用铅笔随意圈画着。手机的屏幕突然亮了:“老师,您什么时候回来?”我微微一笑,回复她:“暑假吧!”这是我大二实习时教过的一个小女孩,现在已经六年级了,我对她的'小虎牙印象极深。她发过来一个笑脸:“我暑假过生日!”此刻心底似乎绽放出一朵洁白的花,吸纳了我所有的悲伤与灰暗。“知道了,好好学习,我会给你准备小礼物的。”可以想象屏幕那边是一张阳光开朗的笑脸,洁白的小虎牙折射着童真的光芒。
时钟滴答滴答地走着,看了眼手表,离电影开场还剩10分钟。收拾好东西,推开门,迎来了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这是个三四岁的小男孩,被妈妈宠爱地抱在怀里,他冲着我笑了,我被他那纯净的眼神看得竟然有些害羞,急忙加快脚步。
到了电影院,离放映还有2分钟,我接过布满指纹的3D眼镜,在漆黑的影院里,费了好大功夫才找到自己的座位。刚坐下,电影便开始了。戴上眼镜,眼前有些模糊。我摸摸包里,好像没有带纸巾,周围也没什么人。我想着就这样将就将就吧,心里这才有些安慰。
《魔兽》,据说是史诗级的魔幻片,网上评分极高,我对此半信半疑,但用来打发时间也算是不错的选择。美国大片,特效做得极好。兽族人长得确实挺吓人,对于一个看惯了唯美韩剧和高颜值美剧的中文系文艺小清新来说,心里多少是有些抵触的,剧情也有些烧脑。好在故事情节有趣,碰到打打杀杀的血腥场面,我偶尔闭上眼睛,不敢正视。一直有意无意地保护自己,对血腥或不美好的事物心存抵触。
感觉过了好久,影院的灯突然亮了,花了大概1分钟适应光亮,我懒洋洋地走出影院。已近中午,肚子咕噜咕噜地表示抗议,整理了一下背包,穿过成群结队的人群,我如一株孤独的浮萍,飘荡在喧闹的城市上方。
公交进站了,刚好停在我的面前。对于这种巧合,心里暗自庆幸着上天的眷顾。仍然是靠窗的位置,我把头靠在玻璃上,让这午后的阳光紧贴我的脸庞。闭上眼睛,仿佛闻到了门前艾草的香气。还有那粽叶的幽香,在空气中回荡,回荡……
我与散文 篇6
夜晚,天空中繁星点点。我静静地躺在床上,聆听着窗外熟悉的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不觉间,思绪飞回了多年前的夏夜。
不清楚是多大的时候被妈妈送到姥姥家的,只记得小的时候藏在姥姥的故事中长大。姥姥笑称自己“肚子里装满了故事”,我对此也一直深信不疑。每夜,姥姥都会讲森林里的故事讲给我听,听着听着,便在银闪闪的目光中安然睡去。在梦中,有种花生的小猴子和种西瓜的大熊,有霸道的大灰狼和窝囊的小羊,有机灵的小兔子和倒霉的长颈鹿……梦着、梦着,我长大了。
终于认识了几个字,便在姥姥家的小店里淘出各种五颜六色的书。虽然与大部分的字素不相识,却总是不厌其烦地一趟趟跑去问姥姥,姥姥便耐心地教我每个字的读音。就在这不停的问与教中,我了解了三毛流浪的经历,小壁虎借尾巴的故事,小蝌蚪找妈妈的过程,咕咚的来由……问着,教着,我又长大了。
再后来,我便热衷于电视与小说中的故事。依萍与书桓的情谊,杨过与小龙女的坚守;再到云海和雨荨,晴川和老八的恩怨;以致与后来百草和若白的关系,明晓溪和牧野家族的去从,凡此种种,都曾紧紧地拴住过我的心。然而对儿时姥姥的那些不知来由的故事,却从未忘却。
如今,我心中却慢慢地装着自己的故事。小小的心中,回忆的总是些儿时的戏剧性的场景。记得小时候,姥姥在夜里哄我入睡,记得姥姥大中午带我去幼儿园做游戏,记得姥姥抱着因为淘气而把膝盖磕得稀烂的我去医院,记得姥姥坚决不让咳嗽的我吃冰糕,记得妈妈接我回去的.时候祖孙俩依依不舍,抱头痛哭……小时候的故事就像是一场戏,主角是姥姥和我。
我们都是生活在故事中,故事其实就源于生活。生活中总有无数的巧合,将这些巧合记录下来,其实也就成了故事。我们每个人都是拥有着自己的故事,又何必去热衷于别人的恩怨?也许,在你疯狂地追求着别人轰轰烈烈地足迹的同时,别人正在默默地被你的故事所感动。仔细看看,每个人的故事内容大致都是如此,无非是亲情、友情、恩情、爱情……我们不必要干预别人的经历,只要默默地写好自己的故事,就够了。
那一段日子里,有我与姥姥的故事,已经足够。
我与散文 篇7
北方的春天来得晚走得早,尤其是今年,春天黄沙一片,肆无忌惮的沙尘暴席卷了整个包头地区,放眼望去,狂风挟带着尘土飞舞,空气中到处都是泥土的成分。
我习惯了春季风沙同在的生活,一边欣赏着路旁迎风开放的花朵,一边幻想着自己穿上花裙子的美丽,盼着,盼着,夏天就来了!
女人喜欢穿裙子,穿裙子的女人很好看。我喜欢穿裙子,穿裙子的我很漂亮,但我更喜欢的是旗袍,如果我是一朵鲜花,旗袍就是陪衬着我的绿叶。虽然我的身体有些消瘦,但旗袍的完美与古典韵味更好地衬托出了我美丽的身影。
每年的端午节前夕,天气不冷不热,正是穿旗袍的好时节,这时候最适合穿盘扣旗袍,具有传统风格的盘扣旗袍,是东方女性庄重典雅的象征,尤其是身材苗条皮肤白皙的女性穿上这款旗袍,别有一番独特的韵味!
我有两件盘扣旗袍,一件是蓝紫色的花朵图案,名曰“蓝色丽人”;一件是白绸缎的滚绿边,上面有粉色的荷花图案,名曰“清水芙蓉”。每当我穿上“蓝色丽人”,那美丽的颜色和花朵使我的脸庞更加娇艳了,身材更加妙曼了;换上“清水芙蓉”,细腻的衣料展现着洁白的光泽,衣领袖口上镶嵌的精致的绿色滚边,使我更加清纯可爱了,油然而生出“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纯美感觉!
夏至时分,天气逐渐炎热了,这是穿纱质旗袍的时候了。低领无袖的旗袍裙是我的首选,柔软的纱丽衬托着雪白的脖颈,再戴上一幅水晶项链,使我的脖子更加小巧美丽了,柔软的双臂从衣袖中被完美地释放出来,春光乍现,再配上小跟鞋,长筒丝袜,傲然美丽!
棉麻旗袍也越来越吸引了知识女性的目光,吸汗、舒服、透气,又不乏妖娆美丽,穿上这款旗袍,鼻梁上再加上一副小巧玲珑的眼睛,既能有着浓浓的淑女味,又能展现知识女性灵动的魅力,将智慧与美艳巧妙地集于一身,惹得男生们驻足观赏,真可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也!
旗袍,是女性美的化身。美丽的女人穿上旗袍就会更有女人味,平庸女人穿上旗袍便多了几分女人味。女性的优越感,就在穿旗袍了。有无数顶级服装设计师每天冥思苦想,为女性设计出了风格独特的旗袍。在这个科技文化飞速发展的时代,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走遍了世界的角角落落,连金发碧眼的洋妞都青睐中国的旗袍,我们这些乌发黒眼的中国女性又怎么能拒绝呢?
黄皮肤黒眼睛的女性与旗袍,世世代代演绎着精致完美的绝配。我爱旗袍,它就像流动的芳华,掀起我对生活无限美好的向往。我崇尚自然之美,凹凸有致的身材,玲珑起伏的曲线,再配之于庄重得体的衣着,既能赢得他人的尊重和喜爱,又能显示自己独有的魅力!
试想,在炎炎烈日下,一个身材苗条的女人,撑着一把别致的小伞,穿着做工精致的旗袍,迎面款款走来,那该是多么亮丽的一道风景啊!
女人与旗袍,旗袍与女人,是一个完美的结合体。女人穿上旗袍,方显女性的自然美;旗袍穿在女人身上,展示旗袍的优雅美。
我平时闲来无事,最喜欢逛旗袍商城,一件件精美绝伦的旗袍,平平整整地穿在塑料模特的身上,诱惑着我的目光,情不自禁用手轻轻地抚摸着感受着,那丝绸的光滑细密如水一样的'柔软,那棉麻的质感和纹理,给我无比的温暖感觉,嗅起来似乎还有织布机的味道;那纱丽的云遮雾绕,朦朦胧胧,像雾像雨又像风,让我生发无限的美好遐思,想象着穿在身上是否会有飘飘欲仙的感觉。每一件都让我爱不释手,恨不得把它们全部收纳到我的衣柜中。欲望是无止境的,可现实的经济情况是不可能的,只能节制,狠狠心,把视线移开,带着几许遗憾怏怏而归。
生活中心情的变幻无时不在,每当我穿上旗袍走出去,路上总有那么多驻足羡慕的眼光,人生的美好,年轻的优越,使我心里欢然如鹿汲溪水,我的心里默默地想:感谢上帝,感恩父母,给了我苗条的身材,美丽的面容,还有健康的身体。我是最幸福最美丽的女人,我要把我的美丽展现给更多的人欣赏!
我爱夏天!我爱旗袍!
我与散文 篇8
开封已经有四千多年的建城历史,它做过国都,也做过省城,它的故事一时半刻难以讲完。我出生在离它三十多公里的一个村庄,可以说我是在它的脚下长大的,而我真正认识它是在我二十四岁的时候。
那年春天我的父亲患病住院了。我在离家很远的一座小城工作,得知消息后便风尘仆仆地赶了回来。我在医院陪了父亲一日,他担心我耽误工作,催促我走。回到小城后,我就打算辞职,想在离家很近的开封找一份工作,这样方便照顾日渐衰老的父母。
不久,我如愿以偿,回到了开封工作。开封对我而言,仍然是一座很陌生的城市,因为我从小很少去那里。我不知道很多街道的名字,也不知道去龙亭、相国寺、铁塔公园等景点的路线。除了寥寥的几个同事,这座城市剩余的人皆为陌路。到了周末,我大多时候回村子里陪伴父母;偶而我在开封的街巷里游逛。我渐渐认识了它的.淳朴,了解了它的古老,也体验了它的安逸。
有一次一个朋友路过开封,要逗留半日。我想带他到城里的景点游玩,他说景区过于喧噪拥挤,让我带他到一个清静幽雅的地方去。我带他到了河南大学老校区。我们在校园内的湖畔遥望铁塔,在民国建筑群里漫步,在餐厅里和众多学生混在一起吃饭。我们坐在树荫下的石墩上倾谈。他说他也想在一座小城市里平平静静地终老,然而他想干一番大事业,小城市容纳不了他的梦想,因此,此次他是到上海去,希望拼搏出一片自己的天地。他劝我和他一起趁着年轻到上海这种大都市去闯荡。我婉言拒绝了。在开封这座小城里,每天我像钟表的指针一样沿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波澜不惊地地消磨着时光。
三年之后,我因为工作变动要离开开封。我恋恋不舍,父母劝我说:“我们腿脚还好,吃得好睡得好,你也不必为我们操心。你还年轻,到大都市见见世面也是好事。”我收拾行李离开了开封,以后很少回家陪伴父母。
有一年冬天我小侄子出生了,我们全家人欢天喜地,然而不到一个月,他因为肠道畸形被送进了开封儿童医院的急诊室。大夫说病情很严重,急需做手术治疗,然而风险较大。我的母亲和嫂子听到后就瘫倒在地上。哥哥啜泣着给我打电话说:“弟弟,你回来吧,孩子一个小时后做手术,大夫说凶多吉少。”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哥哥的哭声,我惊惶地开车赶回开封。
那时候夜幕已经降临,苍茫的夜色如洪水淹没了大地。我知道哥哥正在度过他有生以来最煎熬的时刻。他与嫂子结婚近十年未能生育,通过试管婴儿才有了这个孩子,可是厄运好像是要撞破这份难得与迟来的幸福。当我心焦火燎地赶到开封城郊的时候,哥哥欣喜若狂地给我打电话说:“孩子的手术很成功,不过还有72个小时的危险期。”我陪着哥哥忐忑不安地度过了72个小时,医生说孩子病情平稳,正在渐渐康复。我们终于松了一口气。那天傍晚,我开车离开了开封。
开封假如像人类一样拥有记忆,我在它漫长而纷繁的记忆里只是短短一瞬,然而它给予我的记忆,犹如一颗颗晶莹璀璨的珍珠,让我永远储存在了脑海里。
我与散文 篇9
此生大约注定要和乐器结缘的。
古人云:“歌咏之不足,乃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我怕是舞蹈之不足,方调弄丝弦横吹箫管,以安放一颗永是流浪的心,还有被清水及岁月漂洗的苍白灵魂罢。素白的底色上,妆点些非人声的音符,暗合彰显天人合一脉冲互动之意,不管于庸常的人生界面抑或灵魂的蹀躞天问,亦终是件好事罢。
乐器绝不仅仅是化解人生落寞的。尤其是中国的民族乐器。更何况是古琴。乐器也分世俗和高标,入世和出世的。古琴是高古的“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的隐者。它的乐性基调是淡定悠然的,铅华洗净的;它的质地是简单质朴回归的,不似古筝的清丽华缛激情开阖。一切只缘于劫波渡尽半是禅,回眸红尘容寂然,云卷云舒了无痕,清涧流泉月正圆。
人生可以是孤独的。古琴却不。只是一味的`淡定高古。它有自己的知音箫和好友阮。生至如此,夫复何求?独处时奏一曲《高山流水》《出水莲》《广陵散》;羁旅时与箫合奏《关山月》《笑傲江湖》,如文人雅士聚东山兰亭曲水流觞惠风和畅;与阮相遇时合一曲《渔樵问答》《酒狂》,早已忘了今夕何夕今年何年。真个棋罢不知人换世,却绝无酒阑无奈客思家的落寞神黯。
古琴是自足的。是华枝春满天心月圆的。世间生灵,没有谁有此福分和境界的。而它,却也是出自中国古代乐工之手。真应了一首类似于箴语的古诗:“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俯仰自得,游心太玄。嘉彼钓叟,得鱼忘筌;郢人逝矣,谁与尽言!”
好一个游心太玄,好一个得鱼忘筌。制作出古琴的乐工却也似晋人王质观棋毕竟成烂柯人,东汉刘晨阮照重上天台山仙女再无踪影。他们愕然怅然若失的表情,千余年后,依然如此栩栩如生。
于是,古琴当是无才补苍天的五彩遗石,而后幻化成通灵宝玉,而后又复归鸿蒙太空青埂峰上淡看日出日落的顽石。不废江河万古流,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我心早已出世,我此生注定要走向回归的。如古琴这般。至少精神和想象里是。遗憾的是,我只会吹箫拉胡琴,却不会弹奏古琴。如此情之钟之心之骛之一件乐器,却不会抚弄,岂不似一粒沙中看世界,折射出造物造化的某种荒诞和离奇?一如这古琴的出处和心性。
就在梦里际会神往罢。岂不也是一幅绝伦美景么?譬如楚庄王的高唐朝云暮雨,周穆王八骏日行三万里的瑶池投影。
大音希声。大美无形。
细思量,古琴原是中国文人雅士一场做醒了又复睡的梦。琴乎?我乎?昔有庄周梦蝶,今夜风清月朗,我亦梦一回古琴耳。
我与散文 篇10
我和网络结缘,是在一段百无聊赖的日子里,不为文字而来,只为打发心头那份可怕的寂寥。记得刚上网时,我在qq上找了几个聊天群,加群的目的也没有想太多,只要好玩就行了,进群后凡事都是随性的来,虽说是二十几岁的年龄了,却拿着十多岁娃儿的心态去玩耍,本想着网络是个虚幻的东西,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的,没必要拿一份平常心态去看待。
后来把群玩熟了,也就有了些决窍来,渐渐的觉得整天和一群陌生人,聊着一些事不关己的话题,确实是一件很没意思的事情,想想也不是我玩网络的初衷,所以就随着找了些自己的所好来,这样我的流动圈子也就更为广泛了。
先试着在qq上搜了些文学群,五花八门的文学群让我看得眼花缭乱,挑了几个名字看得顺眼的大群进去了,进去后聊天的人并不多,每天除了看看网友发的寡寡几篇文字外,也就没有别的特色了,不像是聊天群,一天二十四个小时,聊天刷屏是分分秒秒的事。
在文学群里每天除了读读群友发的文字外,自己偶然也会发一些,其实在群友的文字互动里,真正能欣赏到的美文并不多,不是网友写得不好,也并非是说我写得好而过于挑剔,只是各人的品鉴不同,而我却偏好故事情节或唯美性质的东西,但这样的文章并不多。
就这样我用文学群打发了一段日子,后来觉得心里的那份空虚并没有因为文学群而消失,继而又多加了几个群,对联群和诗词群,还加了几个朗诵群,这才填补上了心灵上的那份缺失。
每天在群里看老师们对联,赋词、写诗,偶然还能欣赏到几篇美文,进群去听听老师们美妙的朗诵,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啊,在不知不觉中我渐渐沉迷上了上网,用我仅有的好奇心,或深或浅的也学会了一些附庸风雅的东西,同时也让我懂得了许多,但让我唯一没做改变的是,当初进群时那份玩世不恭的心态,其实网络真正玩进去了,也是一个小小的江湖。
每一场遇见都是一次心情的邂逅,有好的时候也有不好的时候,当我们遇见了自己喜欢的人和事时,是因为我们多了一份理解,而增了一份宁和,当我们遇见了自己不喜欢的人和事时,是因为我们彼此都锋芒太露,而增添了几丝困扰。
在这里我遇见了我喜欢的老师,因为有他们,我得以才在文字上稍有成长,有闲时我就浸泡在群里,或是看或是胡乱的发一些自己的文字,同着群流也故卖起风雅来,因为抱着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在某些群里是跟群友吵过闹过的,也使坏过,在极其看不惯一些人时,还会把自己的帐号转给自己的心腹好友,让他(她)们尽情的帮我去对怼,在这样一个形形色色且不真实的圈子里,也同样形成了一个形形色色的我,有喜欢我的也有讨厌我的。
就这样又玩了一段时间后,渐渐的厌恶起了自己的这种沉沦,也玩怕了与群友的种种矛端,渐渐的也很少去玩群了,终于也明白了曾在网上看到过的一句话:“群处时守住嘴,独处时守住心。”虽然这句话是用在现实里的,但在这个虚拟的.网络里又何尝不一样,以前只想着网络是虚假的,所以一切也就随性的来,对别人也没有过按部就班的尊重和退让,而在这种心态上,也让我辜负了文学上的多位老师,对于他们的热情我在此同他们说声对不起,也同所有我有意无意相扰过的网友们说声对不起,同时也对我以前的自己说声对不起。
还记得有一次一位贵州的编辑老师,也许是看到我发在群里的文字还有些样儿,就加了我的好友,还把我拉进了他的群,私下里给了我一个投稿邮箱,是纸刊的,郑重其事的邀请我把我的文字发表到贵刊上去,而我在看到老师的盛情邀请后,却还在考虑着拿空间里的哪篇文章好呢,当得不出选择时,就顺口回复了老师一句:“你自己去我空间看看吧,觉得那篇好就挑那篇好了。”过了一会,回复过来的只有呵呵两个字,就再也没见老师吱声过了。
还有一次,一位榕树下的编辑老师,他看到我很喜欢写东西,也加了我的好友,还把我拉进了他的群,想邀请我入驻榕树下的社团,同他们一起把榕树下重新建立和打理起来,当他把他的想法全部告诉了我的时候,我却辜负了老师的一番厚望,硬生生的几句话打断了他的念想,我说:“发榕树下有稿费吗?”“没有。”“没稿费我没时间写的,我还要挣钱吃饭呢。”他听到我这般说,最后只发了一些让我汗颜的话过来,就再也没邀请过我了。我知道老师是把我看成了一个金钱写手了,其实我的想法并不是那样的,虽然当时我什么都不是,但真的也是为了生活所迫,所以心里是怎样想的就怎样说了 ,其实跟我的初衷并没有多大关系。
有一回,我在一个网站上发表过一篇文章,文章里有一条评论是这样写的:“希望你以后不是一个铜臭味的作家。”当时我并没有回复,现在想起来,他们的话语是多么的诚挚,在那一句句语重心长的话里,而让我看到了我未来的模样,也让我无言以对,其实我当时并没有达到那个层次,所以对文学的概念也是模糊不清的,充满着一些很幼稚的想法,现在我照样还没有达到那个层次,但我在文学的这条路上绝不会忘了初心,不管以后写作如何,我都不会以金钱而写作,只为写作而写作,请各位以前对我寄予厚望的老师放心,就算以后的生活条件再艰苦,我宁可放弃写作,也不会把文字放在金钱上来做衡量,这是我的初衷,也是我的最终。
而现在我很少去玩群了,偶然玩玩群也只以群的主题为主题,绝不会多上个自己的只言片语,虽然玩网对我来说,曾有过懊恼,也有过不真实 ,但对我来说也有过太多的收获,所以我只想对你们说,认识你们认识网络,真好!
我与散文 篇11
每个人,都有一个爱好。
我的爱好,就是喜欢文字。
在文字的世界里,尽情挥洒,听沙啦啦的声音,闻一缕墨色生香。
敞开心门,任思绪漫天飞舞,和每个有趣的灵魂相处,隔着人间烟火,听无声胜有声。
笔下的文字,像是久别重逄的老朋友,又像是一场暗恋,窃窃欢喜,又像一阵心酸,五陈杂味,无处安放。
更多的时候,这些文字,像夕阳下的黄昏,揉进桔黄色的光辉,在西阳下熠熠生辉。
当夜色来临,夕阳沉入水面,第二天,又从东方升起,给我希望与力量。
我知道,有人说,读我的文字太伤感,有太多情怀,太多不舍,太多的倦念,太多的悲哀,其实,不是这样,对于过去,我很坦然,那些经历,绐我的文字,增添不少色彩。
我的文字相当柔弱,甚至还很幼稚,但我却很努力的在文字里穿行,努力的去创造更美的文字。
我把心交给文字,不是娇情,是真得喜欢文字,每一个文字都像早晨的阳光雨露,滋润我的心田。
我的文字非常直白,就像我的'性格,直来直去,在别人看来,似乎有点傻。
但我就是我,我不会伪装,也不想伪装,也不会去迎合,在文字的世界里,可以畅游。
最近一位日本老奶奶,九十岁高龄写下一本畅销书《人间真好》很平常的事,筒单叙说,没有华丽的词,却读起来很感动。
我成不了作家,也没有那么大的梦想,但我希望我的文字能感动人。
如果有可能,我也想写一部自己的书,那怕变不了铅字,我也想去拼一拼,搏一搏。
我要去做一个与文字赛跑的女子,用笔正正方方的写下每一个汉子。
我与散文 篇12
那一天,我路过中财,看到枫叶红了,便停了下来。片片枫叶,还一带着春天的味道,我仿佛看到了曾经的青翠欲滴。忍不住顺手摘了一片,嗅一下,嗯,还是那样的亲切,有季节的成熟,原来,她也是在风雨中历练而来,写上生命的色彩。哈哈,我喜欢,喜欢这红了的枫叶,喜欢那烟火中的平凡女子。我们前世是不是见过,你好像还欠过我点什么?不然,我怎么一下就认出了你,并不顾一切的追着你。今生,你别想再跑,哈哈,谅你也逃不我的手掌心。
你是红叶,我是青兰,我们就这样在山谷里相会了。并肩着一路走过,经过风雨,沐浴着阳光,吮吸着人烟火,相偎着走过四季,执手天涯,一路烟雨。
我和红叶前世应该是见过,我也记得她好象是欠过点什么?应该也不是什么大件的.东西,所以也不大记得清楚。也许是某个清晨她拿了我的一缕丝线,我拽了她的一根头发;也许是哪一次不小心,将墨泼在她的写字纸上,也许是某一次她弄歪了我的绣架。
我想红叶不至于因为这个而生气,忘了也便忘了。可我们偏偏又相遇了,不是擦肩而过,而是在很多的十字路口,人生驿站都能相遇,呵呵呵,这不是缘么?
人说“若不相欠,怎会相见”我相信这话一定是有道理的,红叶与我便是这一对扯不清的冤家。冤家就冤家吧!好过一个人孤独的在路上。今生有人陪伴,无论世界多拥挤,有红叶,就有秋天,哦,她是我的,谁也不能抢去。
我与散文 篇13
记得那是很久以前的一个秋日的午后,在院子里的一棵枣树下,我手捧一本书,漫无目的地翻着。忽然我被书中的一段话吸引,看着看着,小小的心灵被那些文字打动了。一种无法言说的愉悦自心底油然生出,我竟有了一种鸿蒙顿开,混沌初辟之感。
许多年后的今天,我早已忘记了那本书的名字和那段话的内容,却很清晰的记得当时的感受。我推算了一下,那时我应该在八岁到十岁之间。当时我们还住在乡下。
也许,从那时起,我便喜欢上了文字。也或者是天生的喜爱,而那个午后只是一个“发现”的机缘。
十岁以前在乡下度过的童年,于我应该是田园牧歌式的。那正是贪玩的年龄,很少能安静的坐下来读书。事实上,除了课本,也根本无书可看。
回城后,我应该是该上小学五年级吧。那时根本没有买书看的意识,也无买书的闲钱。偶尔会掏两分钱在街头的小人书摊上,看那些画面占了整页纸五分之四,只下面有几行文字的连环画。
直到上了高中,我的兴趣爱好才有了“发芽”的土壤。
我从来都是不入流的学生,不知何为勤奋,何为刻苦。高中三年的大部分时间都被我“偷去”看课外书和写日记了。当然,也写了不少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拙劣文章,不知天高地厚地拿去投稿。结果是理所当然的全部泥牛沉海。
我兴致不减,毕业后仍在自己的小屋里弄些风花雪月的文字自娱自乐。
结婚后,忙着享受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的日子,文字终被我冷落。一年后有了女儿,我把全部心思用在了女儿身上,更无闲情逸致来看书了。文字曾一度远离我生活,只是偶尔在女儿熟睡之际,为女儿记上只言片语的成长日记。女儿稍大时,每晚临睡前我都会为她读童话故事。我们双双陶醉在文字里,感受着文字的奇妙。也许是那时无意中为女儿打下了阅读基础,她很小的时候,便喜欢看书。
我觉得,读书是一个女孩子修身养性最好的途径。在飘香的文字中,女儿的价值观,人生观渐渐形成。她独立思考的能力以及理性判断的能力,我想,应该得益于文字的熏陶吧。女儿至今仍热衷于看各种书籍,她喜欢和我交流读书心得以及对社会某一热点事件的看法。
随着女儿的一天天长大,我也慢慢从繁琐的家务中解脱出来了。不知不觉我拾起了旧爱。我惊讶而又欣喜地发现,这么多年柴米油盐的琐碎日子,非但没有将我深埋内心的梦想与爱好磨蚀褪色,反而因岁月的积淀愈加清晰鲜活。原来,曾有的梦,像种子一直安静地呆在我内心最隐蔽的角落,时刻在等待着破土而出的机会。
我情不自禁的在宁静的夜晚展纸提笔,抒写的愿望与日俱增。可同时,我发现自己在拾起笔的那一刻是那么力不从心。高中三年的时光基本被我荒废了。代价是,我失去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而平时的阅读只是零星式的`,碎片式的。换句话说,我的文化积淀约等于零。我仅凭着一腔澎湃的热情去写我看到的和想到的,去写我的哀伤和快乐,去写我的失望和希望。可因为没有深厚的学养作为支撑,这些文字注定轻飘如絮。为此,我深感沮丧。
于是,我利用点点滴滴的时间去看书,去写文字,想以此充实“国力”,把年少时挥霍掉的岁月给补回来。
我像鱼儿恋水一样独自陶醉在文字里,痴迷着,快乐着,成长着。
常常,我看书会看到绝望。那一点一横一撇一捺组成的小方块儿仿佛有生命,有呼吸,有温度,它们会让我产生精神上的强烈震撼和共鸣,我常有被文字击中的颤栗与快感。许多我想说而说不好的话,想表达而表达不出来的意思,却有人那么妥帖地替我说了出来。这让我很受打击,我对文字的自信会在读到某篇文章或某段话时,瞬间被摧垮。
然而,当我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又重建了信心时,才惊觉,自己已然对文字爱得万劫不复。
我很清楚地知道,在与文字相伴的路上,我永远只是看风景的人,绝不可能够得着山顶上的那朵花,虽然,对此我也有过奢望。
一度,我很迷茫,找不到坚持的理由,却又难以放下。后来明白,哪里是什么刻意的坚持,只是情不由己而已,而让人欲罢不能的却是那沿途美轮美奂的风景。
因为文字,人间万物都会让我从内心生出抒情的愿望。每当我拿起笔或翻开书的时候,便感觉超越了琐碎的世俗和生活中的庸俗,获得了对抗苦难人生的力量。
在做饭的间隙,我系着围裙从厨房跑出来,端坐书桌前看两眼摊开在书桌上的书,便感觉自己立时从一个家庭主妇变成一个高贵优雅的女王。再回厨房看看水有没有烧开,就觉得那蒸腾的烟雾好似缭绕出了一幅唯美的画面,那咕嘟咕嘟的水泡翻腾出一首好听的歌,柴米油盐煨出了一个摇曳多姿的世界,乏味无趣的生活瞬间就轻灵起来。
顾城在《谈薛宝钗》中说:中国只有两次描画了人间的天国,一个是陶渊明的桃花源,一个是《红楼梦》中的大观园。而我想说,文字的世界,或许是人间的另一个天国呢。它是一个足以让每一颗浮躁的心灵抵达安宁的所在,它会让人觉得世界如此美好,处处有生机,时时有希望。
此刻,我原谅上苍没有赋予我写文章的天赋。我感谢他让我爱上文字!
今生,我愿与文字相伴,且喜且痛,且歌且舞地走下去,体味丰腴的生之美!
我与散文 篇14
如果有一个人可以以任何一种形式在你的脑海里,挥之不去,甚至有点又爱又恨,那么这个人注定是你一生中最有价值的一位,我的姑姑我想就算一位。
姑姑长得很漂亮却嫁给了一个不美观的男人,用我姑姑的话说,她就是图姑父身上的.一个好工作。
不过有了孩子,没过几年,机构一改革,姑父成了无业游民,之后,姑姑经常说的那句话,我丈夫的好工作,变成了一种沉默。
可是事已至此,生米成熟饭,日子还得继续过。
说句心里话,我对姑父的评价不高,不是因为他在我小时候绝不会给我买糖吃,也不是因为他长得那一对让人厌恶的三角眼。
而是日常的举止以及生活上的不检点,他的家境是很好了,县城里的人,父母都是知识分子,不过就像老俗话说的那样,贫不过三代,富不过三代。
就是因为他酷爱,所以殷实的生活如今变成了拮据,有时甚至姑姑自己都说是瞎了眼。
可是为了孩子又没有办法,时间定格在1999年,他们离了婚,原因很简单,姑父有了外遇。
姑姑在我家哭了很久很久,看着我的弟弟自己也跟着落了几滴眼泪,后来他来过几次都是说了些好听得废话,不过我们家里人都也明白他的这辈子,是改不了了。
随后姑姑一个人在县里做起了服装的小生意,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着实吃了些苦头,可是劳动是有回报的,没过几年姑姑有了自己的新家,用她的话说,她从地狱回到了天堂。
之后,父亲也找她聊过几次话,说趁年轻再走一嫁,但是她都拒绝了,不是因为她还惦记着那个只会吃喝玩乐的姑父,而是弟弟的缘故。
终于他也熬了出来近些年,成了县里第一批买车的人,每次坐在她的车里,她总会对我说一句话,人不能只靠一种依赖而活,如果那么会把你饿死的。
从她的身上,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努力才是一切物质的基础。
我与散文 篇15
别墅左近有一条明亮的小河,岸边绿地上新建了儿童游玩的滑梯和秋千,居然成了一个小小的儿童乐园,我和妻子时常在黄昏带着四岁的孙子去那里游玩。那天路上,孙子指着东升的淡黄的圆月,饶有兴致地跟我哼唱不久前他奶奶教唱的歌谣:“月奶奶,黄巴巴。爹织布,娘纺花……”嗯,这也是儿时我的祖母曾经教唱的歌谣呀!霎时,我的心却像一只小鸟,从稚嫩的童音里展翅飞翔,停落到故乡的土地上,我仿佛又看到我的祖母,慈眉轻弯,面目含笑,绾着鬏髻,头顶黑蓝布手巾,身穿黑蓝布斜大襟小盘扣儿布衫,腿上扎着黑色丝布扎腿带子,裹着小脚,穿着浅靿儿尖头平绒布鞋,匆忙奔走在荷锄晚归的田间小路上。今年八月二十四,又恰逢祖母逝世16周年。深情回忆我与祖母的历历往事,不由百感交集,怆然泪下。
祖母张氏,清朝光绪三十二年(1906)腊月初四生于太康农村。三岁丧父,九岁失慈。祖母到我家时,是从高柴(通称高贤)肖庄姥娘家出的门儿,过门第二天天不亮就起床,先到堂屋里纺花,然后去厨房做饭。从此以后,年年如是,长年不辍。她用纺花、织布积攒的钱,置买40亩地、一头犍牛、两匹快牲口(方言,骡马),与祖父一道用心血和汗水创建了张家赖以生存的根基。40亩地里年年长出沉甸甸的麦穗、红扑扑的高粱,人们路过地头,都会赞叹:“啧啧,多好的庄稼!”麦子黄梢儿时节,祖父被新五军抓壮丁,半月后回家了,望着满地白花花的麦茬子疑惑起来,祖母说:“割完了,也打完了!”
祖母虽然是一个目不识丁的农村妇女,可她却宽容、大度,善于推功揽过。自小父母双亡,她把我的曾祖父母当做亲生父母对待,因而四妯娌当中她在公婆面前也最有面子。曾祖母是个倔脾气,人前人后却从没有说过她一个不字。本支自从太康县转楼乡张鹏鹄村迁至龙曲镇张子书村,数百年来经过世代繁衍生息、艰苦奋斗,逐渐成为当地一支望族。祖父弟兄四人各自成家,却是一个锅灶吃饭,妯娌们则轮流下厨。大伯祖母(俗称大奶奶)不小心弄打(方言,破碎)和面盆,神色恍然,担心怪罪(人口多,穷,打一个瓦盆是一件大事),就找到祖母出主意,怯怯地问道:“他三婶子,我这么大的一个人,咋恁没有材料(方言,本事)哩!晌午头和面的时候,连红盆弄打了,这……这……这可该跟咱娘咋说吔?”祖父弟兄四人,行三,她因此称呼我的祖母为“他三婶子”,是按着她的孩子叫的。祖母安慰她说道:“大嫂,这事儿你情放心了,咱娘问着了我就说是我弄打的。”当曾祖母问及,祖母就快言快语地说:“和面盆是我弄打的,没有端稳当,手一滑,打了。”曾祖母先是惊奇地问道:“打了?”紧接着,就又淡淡地说,“打了罢(方言,结局、完了,表示容忍,有不深究的意思)。”
我是祖母的长孙,十分得宠。据说,祖母一生生育十二个子女,存活下来的只有三女一男——九个闺女养活三个,三个儿子养活一个(这一个,就是我的父亲。他的兄、弟,六个姐,均因病早殇)。父亲还没有出世,有一年秋天,村西头来一个牵骆驼的半仙,看到祖母头顶黑蓝布手巾,左胳膊上挎着一个竹篮子,右手还拿着一块馍,边吃边走,下地摘绿豆。西南洼的绿豆角子黑了,一块地像是蒙了一块黑色棉布单子。这个时候,牵骆驼的半仙对祖母说:“这个老大娘,命中没有儿,临老三个孙子哭奶奶。”后来,有了父亲,他却在59岁上“走”到祖母的前头,没有为她送终,可不就是没有儿子么?临老,真的是三个孙子哭奶奶。这些,果然被牵骆驼的半仙言中!父辈只有父亲,祖母对族系血脉一线单传的命运极为忧虑。在她眼里,我这个长孙像是家族日渐暗淡的天幕上突现的一颗星,行将干涸的族系血脉之河里兀然涌出的一泓水流。她娇我,宠我,让我率性而为。有时,她又以宽厚的手掌,像拭去蒙在玉器上的浮尘一般,纠正着我的每一个小小的过失。父亲常年在外地工作,母亲成年累月在生产队干活,年幼的我就一直跟着祖母生活,在她的呵护下长大。三月清明,祖母同我踏青折花;五月端午,给我包清香而又糯甜的粽子;八月中秋,给我烙又圆又香的火烧儿;九九重阳,给我蒸又大又甜的红薯,吃了御寒……而我,总是把新念的书读给她听,新学的字写给她看。我不止一次在她老人家面前许诺:“奶奶,等我长大了,我一定会把您接到我家,让您享清福。”最难忘的是夏夜,月光下弥漫着淡淡的炊烟味儿,村头柳林里传来“吃杯茶”“答丢——答丢——”接连不断的叫声。这个时候,由于天太热,夜里不好在堂屋里做活,祖母便把软床(一种用麻绳襻的床,铺上秫秸席,躺上去很软和)搬到院子里枣树下乘凉,她有时一边用左手摇着芭蕉扇为我驱赶蚊子,一边用右手指给我看月亮里吴刚伐桂嫦娥起舞;有时给我说“古谚”(方言,故事),唱歌谣。祖母唱道:“勺子星,把子星,一气数七遍,到老不腰疼。”我也跟着数,但很难一口气数七遍。我依偎在祖母的怀里,听她轻声哼唱“小麻嘎(方言,喜鹊),叫喳喳,公公犁地媳妇耙。过路人,别笑话,不种庄稼吃啥呀”之类的歌谣,我感到新奇,托着下巴入迷地听着。这种对事物的新奇和敏感,也许就是我爱文学创作最初的原因罢。
五岁,我因患麻疹住在高柴(今高贤)二姑家治病,医生嘱咐忌食生冷,可是见到小孩吃西瓜,我就跟祖母要。她拗不过我,便只好去问医生:“连西瓜搁箅子上馏馏中不中吔?”七岁,突发胃肠炎,父母远在尉氏,祖母毅然卖掉自己用狗狗秧、萋萋芽、兔儿酸等野菜,辛辛苦苦喂养的还不够秤(方言,斤两)的一头膘猪,去王集为我看病。十二岁,患类风湿性关节炎,常年卧床不起,闲看阳光在墙壁上移动,纤尘在室内光线里浮游,疼痛难忍,度日如年。父亲去高朗寻医问诊并抓来中药,祖母煎汤熬汁,日夜悉心照料并祈祷我的疾病早日痊愈,竟然表示她自己宁可折寿!每念及此,我就十分愧疚,惶然不安!
祖母一生勤劳。农忙时节,到地里去劳动。她每天一大早听见鸡叫,就到地里去,很晚才回来,她总是撩起布衫大襟,擦去脸上的汗水,黑蓝布衫汗湿得泛起一层淡淡的白色的盐渍。麦季去割麦,秋季的活更杂。——一遍一遍地摘棉花;绿豆角一发黑,就得赶快摘,不然就自行炸开了;刷高粱叶子,喂牲口;高粱收到场里,用钐刀(没有把儿或把儿很短的大镰刀。没有把儿的,在刀背上横着安上剥去高粱裤子的一节光溜溜的秫秸秆儿,以防伤手)歼高粱穗子,晒干碾场;用抓钩出红薯,先连秧子用镰刀割掉;红薯刨出来,一块一块地拣好,窖起来留着冬天吃。祖母年事已高,尽管我和我的父母对她很是孝顺,坚决不让她下地干活,但她还是不想拖累家里,总想自食其力,时常说“儿女有不如自己有”。收割后的麦田里暑气蒸腾,尖茬戳脚,祖母却迈着一双小脚到田野捡拾麦穗,只见她左右顾盼,前后巡视,看她弯腰一次,心里就会被刺痛一下,以至每看到莱尔米特的油画《拾麦穗的女人》,就会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的祖母。
太康盛产棉花,女人大多会纺花织布。祖母纺、络、浆、染、经、织、裁、缝,无所不能。我家人口多,收入少,一家人的穿戴,全是祖母纺织的粗布做成的。秋罢,除生产队里分了一些棉花之外,祖母还到薅了棉柴的地里捡拾因受旱未绽开的棉桃儿,阴雨天在堂屋里剥去花苞,撕开僵瓣儿,用棒槌捶成絮状。遇赶集的日子,用架子车拉到轧花铺子。轧花不收费,只需把棉籽留下,带走棉絮(仍需弹一遍)即可。归来,搭夜用一根秫秸莛子,在桌面上铺上洁白的棉絮,卷在莛子上,左手捏住一头,右手按住滚几下,就成了一个花卜剂儿。她白天要参加生产队劳动,只有到了晚上,才有空闲在煤油灯下纺花。她盘腿端坐在蒲团(用秫秸叶编成的圆形扁平坐垫儿)上纺花,右手轻巧地摇动纺车,左手拇指与食指捏着卷好的花卜剂儿,直侧着身子扯到背后去,突然左手扬起,纺车倒旋,那根洁白的细丝飞也似地绕到旋转的锭子上。我有时夜间醒来听到纺车单调的嗡嗡声,就眯眯瞪瞪地叫一句:“奶奶,您睡吧!”祖母说:“我再纺一会儿。”等又醒来的时候,祖母的纺车仍在嗡嗡作响。我的心里好一阵酸痛,恨不得一下子长成彪形大汉报答祖母,给她减轻一点负担!
棉线纺出来,还要织布。织布机前高后低斜支在堂屋正当门。她背对门口儿,一天三晌坐在织布机上,脚一蹬踏板,一排经线就张开了;右手一传梭子(形如枣核儿,长有一尺,已被汗水浸得殷红而发亮),从梭子一侧正中的小孔里穿过来的纬线,便从张开的两排经线中间穿过去,只一瞬间,梭子又从祖母的左手里飞出来。光滑的梭子在双手之间飞来飞去,每一次都飞得恰到好处。梭子一直飞下去,土布便从一端织出来。她的身子随着织布机呱嗒呱嗒的声音前后晃动,发髻和着织布机明快的节奏摇摆,生动而优美。土布织成了,就卷到怀里的布杠上。从布杠上往下哗哗哗地卸布时,祖母的嘴角儿和眉梢儿都会流露出不易觉察的笑意。她织的布,密,光。白的,白生生;花的,花滴滴。街坊邻居见了,没有不夸的。有的织成花头巾,四月初八去大吉岗赶小满会,顶在头上,吸引来一街人的目光。
90岁以后,她眼不花耳不聋,在灯下还能穿针引线。在她去世前的五六个月,我接她来城里住些时,可她闲不住,手不使闲。双手拇指、食指都变了形,伸都伸不开。这是她年轻时纺花、织布、种庄稼落下的症。劳动,已经形成了她的习惯。歇着,反倒变成一种似乎是多余的奢侈。我见她还在做针线,就劝她:“奶奶,您该歇歇了!”她边捏针边说道:“自从到了张家就缝缝连连,如今还缝缝连连。”牢骚中含有几分得意。最让人愧悔不已的是临终的前几天,她躺在干草地上(连她抱到床上,一眼看不见她却又下来),还捏纸片、拣棉絮、拾树叶,问她,答道:“做活哩……”祖母耐烦做活,怎么就没有闲着的时候?小时候读归有光《先妣事略》,“孺人不忧米盐,乃劳苦若不谋夕”(家里不缺吃食,先母却终日劳苦象是穷得揭不开锅),觉得我的'祖母就是这样的人。
祖母虽然没有文化,说话却从不拖泥带水,生动形象,颇有文采。我早年在乡间劳作,又在乡村小学任教,一手人,双兼顾,忙活得很。那年秋天收成很好,院子里堆满了一堆一堆才从棵子上掰下来的玉米穗儿,又搭夜剥去玉米的苞皮,再像辫辫子一样辫起来,搭到树枝上,挂在屋檐下,晒干,到冬天农闲时候再脱粒。一连几个夜晚,累得我们浑身散了架,我觉得厌倦。祖母说道:“眼怕手不怕。看着一大堌堆,慢慢就剥了啦。”“眼怕手不怕”,是说某一件事亲眼看着很难,但要做起来总会做完,意思和走路“不怕慢,就怕站”大同小异。像这样不经意间随口说出的谚语多了去了——她比喻不多说话的人,就说“没嘴的葫芦”;形容一个人不会花言巧语,就说“嘴里噙块冰冰也化不出水来”;教育人不要离群儿,就说“孤木不成林”,“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嘱咐我不要做输理的事情,就说 “人输理,狗夹尾(yǐ)”;告诫我要虚心不要骄傲,就说“水深不响,水响不深”;日子艰苦时,她又告诫我“瓜不苦不甜”。她的“吃落生(方言,花生)剥皮儿,听话听音儿”,“吃饭先尝尝,做事先想想”使我成熟;她的“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教我正直廉洁;她的“纸里包不住火,雪里埋不住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不为”,“没有不透风的墙”催我警醒。遇到挫折,只要想起祖母的“不吃黄连不知苦,事不经过不知难”,我便豁然开朗。祖母的谚语包含了对儿孙无尽的爱,越品越觉得意味深长。
祖母的世界越来越空了。双眼茫然地注视着远方,如一个孤独的守望者,盼望我能抽点时间陪陪她。然而,那段时间,我时常沉湎在父亲离世的悲伤里,加之我所在的原单位尉氏化工总厂1997年7月18日发生爆炸事故,工资发不下来,不如意事常八九,怕影响她的情绪,怕她担忧,和祖母在一起的日子少之又少,这就增加了她对我的想念。我暗暗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勤去看看她老人家。那天我和妻去看望她,含着泪水轻柔地拢着祖母的白发。她习惯地拉住我们的手,端详来端详去,舍不得松开,眼里渐渐盈满了晶莹的泪花。后来,日子渐渐好起来,每次去看望总是给她买些东西。不拘是买些吃的、穿的或是用的,她总是轻轻地抚摸着,不安地问:“要花好多钱吧?”接着,又说,“我的事儿还得你办。要仔细(方言,节约)些,富日子要当穷日子过。家里顿顿有好面(方言,麦面)馍,过去的财主也不过是这样。不要挂念我。”说罢,就催着我们离开,对我说,“你是公家的人,还有事儿要办。”她既渴望我们照料,又总是拒绝我们的照料。她曾经是无所不能的,晚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为此,她说自己心里十分难受,愧疚自己成了儿孙的累赘,能减少儿孙一点点麻烦都成了她最大的心愿。
父亲不到六十岁就去世了,这对于祖母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只隔了八个月零八天,也去世了。那天的子时,我听见猫头鹰在窗外“咕咕——啯——”地鸣叫,让人毛骨悚然,惶恐不安!它有一种知道谁快要去世了的本事,提前过来报丧。1999年10月3日(农历八月二十四)凌晨,祖母果然走完了94年的人生之路,永远离开了我们!尽管如此,我还是没有想到竟这么快,因为她饭量尚可,思维清晰。数十年间,祖孙相依为命,由于我的迟到,竟然未能赶到见上最后一面,我悔恨交加,悲痛欲绝,遗憾无穷!
护送祖母回到太康,家中设灵堂,往来吊唁者络绎不绝。为她穿上送老衣,这是她生前在黄岗绠会上亲自选定的上衣、裙子。入殓后,一场秋雨淅淅沥沥连下三天,好似苍天也为祖母去世而哀伤。到第三天出殡,秋雨却骤然停了。全家三代男女老小牵衣拦道顿足哭,不甘心让她的躯体从我们眼前永远消失。我和近千名乡亲在积水的土路上艰难地前行,陪祖母走完她在人间的最后这段路程。隆起新坟,忽然间,雨又渐渐大起来。那种奇异的天象为祖母的葬礼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毕竟很少有人能像祖母的葬礼那样惊天动地。
今年八月二十四是祖母逝世16周年纪念日。这几天,我总是静静地站在祖母遗像前默默不语,泪沾衣襟,心中却翻腾着我对祖母绵绵无尽的思念。祖母,那个暑气蒸腾的麦收季节,您迈着一双小脚到田野里捡拾麦穗,就不觉得劳累吗?我多想再回到那个布谷飞鸣的醉人境地,再看一看您一身风尘急切捡拾麦穗的情景;祖母,您盘腿端坐在蒲团上不知疲倦地纺花,一定是觉得纺车嗡嗡嘤嘤的声音优美动听吧?我好想再回到那个漫漫长夜,再一次恭敬地倾听扣人心弦的纺线声……
我与散文 篇16
今天晚饭,我做的榆钱窝窝。
本来,我想明天自己去榆树上折枝条,可是,我没有把握,因为榆树都很高。
下午,我正在电脑上敲《我去赶集》,莲花抱着孩子来了,进门就问我:“婶子,你吃榆钱窝窝吗?”
我赶紧把拌好的柳芽给她尝尝,说:“吃过柳芽吗?我今天偷的。”
“天哪!在哪儿偷的?”莲花笑呵呵地问。
“顺河集路边,有一片海棠树苗,里面有好多柳树……”
“噢知道,你真会找地方。”莲花边吃边说:“我今天弄了一些榆钱,做了一锅窝窝头,还剩一些榆钱,我三婶子说她拿走做窝窝,现在她正浇地,还没回来,你赶紧去拿点来。”
我正想张嘴,莲花急忙说:“还有很多,你快去拿。找个塑料袋子。”
我顺手拿起桌子上的塑料袋子,跟着莲花来到她家。
莲花拿起窝窝头,非得让我吃,看着绿油油的窝窝头,我真的有点馋,毫不客气地拿起来就吃。
临走,我装了一袋子榆钱,高兴地说:“我也去做一锅窝窝头。”
前几天,我也是正在电脑上看文字,莲花抱着孩子进来了,“哗啦”一下,从衣兜里掏出来很多大红枣,晒干的,特别大,我真是头一次见这么大个的干红枣。
我惊问:“哎呀,这么大的枣!哪来的?”顺手拿起一个,放进嘴里咬一口,真甜!
“我昨天买的,就是看着这么好,我才买的`,下锅里煮粥喝,挺好的。”莲花继续往外掏着。
“你干啥呀?给我这么多!”
“你熬粥喝,一次放几个就行,我给你说,等锅里的水开了,再放枣,这样粥不苦,放早了,有苦味,这是我跟网上学的。”
还有那次,对了,二月二,也是我在女儿这个小屋里看电脑,莲花抱着孩子进来了,哗啦啦地放桌子上一大堆炒熟的黄豆:“给,专门给你送的,尝尝好吃不?”
“噢,今天是二月二,是应该吃这个的,我都忘记了这个风俗。”我边说边嘎嘣嘎嘣地吃豆子:“还真好吃!好多年没吃这个了,你还真有心,想起来炒黄豆。”
那是我刚从北京回来的时候,家里的交通工具都还没修好,莲花说:“婶子,你想赶集给我说一声,我骑俺家的三轮车带你去,你坐在后面,正好给我抱孩子。”
好多事情,我记不清了,在这个清冷的季节里,我沐浴着温暖的春风,让我孤独的灵魂,感觉到春天的美丽。
其实,莲花和我的关系,从血缘上,是没有的,说起来,她只是我邻居家的女儿,按农村里的说法,我们两家的关系,是出了五服的,尽管老公和他的父亲是同一个老祖宗。
从小,莲花便是我跟前的一个小天使,她是我看着长大的,她与我的感情,应该仅次于她的母亲吧,我觉得。
以前每年的春节,我家过年的饺子,几乎都是在莲花的参与下,完成的。我们家过年的热闹,离不开莲花。直到莲花结婚,远嫁到潍坊。
莲花小的时候,我家是她的站点。我发现,她不大与别人说话,却与我无话不说。
我喜欢她,因为,我发现,她小小的年纪,长就了一颗大人的心。她过早的懂事,沉默的眼睛里,装满了心事。
她讨厌强势的人,从不主动与那些人打招呼;却常常心疼弱者,总是为一些受苦的人叹惋。
十二岁,那么小的年龄,她便弃学出去打工了。争气的莲花,在潍坊呆了十多年,成就了自己的事业,那里,成了她的第二个故乡。后来,她又把弟弟带过去,为弟弟找好工作。如今,弟弟也在潍坊扎根了,并把媳妇也带过去工作。
因为要照看幼小的儿子,莲花不得以放弃了工作,她利用看孩子的机会,住在母亲家里,陪母亲。
这就是她,懂事的莲花,她的爱,踏踏实实;她不会花言巧语,但是却让人感到温暖,像极了朴实的小棉袄,贴身,又贴心。
我与散文 篇17
独自仰躺在青青草地上,天边的浮云仿佛染上了一抹绚烂的嫣红,文告一样,是壮美的宣言,胭脂一样,是淡雅的浓妆,心莲一样,是冰洁的音韵,风一搬掠拂我的耳际。我手捧一本古籍,细细品读。在这样美好的意境里观读。我愿让身下的新绿冲淡我头颜的青丝,我愿让身边的清风吹皱我皮肤的细纹。我愿让天边的那一抹嫣红带走我童年的希冀和梦幻,带给我阅读的快乐与心得,伴我成长。
一片影子在缓步轻移,静静地,时光的脚步从我身旁跨过,绕过我的指尖,划过我手间的纹路,在我的身边溜走,最终远远地逃到了远方,躲在了那暮色中,伴着浮云渐渐奔走了。远处的飞鸟惊掠,如石投水,将我从书中的遐思拉回了现实,在我的心中泛起丝丝涟漪。
秋月在上,垂柳依依。我独坐在藤椅上,对月赏读。
在缜密哲学的思维殿堂中,我收获了知识和才干;在心路追逐的.花海导航中,我收获了自由和向往;在过往无声的流年碎影中,我仿佛听见了狐仙姑在我耳边轻声的谰语,收获了对青春的解读。
四周静谧无声,不知不觉中,秋月美了我的情思,古籍美了我的心绪。
“三更有梦书当枕,千里怀人月在峰”秋月悄悄作别浮云,以云朵为枕,以星光为被,开始了一个轻轻地梦,这被灯火环抱的小城也在这暗淡不明的稀疏灯火中,欲醉、酣睡。
天空放晴、阳光明媚,老师组织我们上阅读课,广读天下书,存一息于心。
细心研读,不知不觉中,我的心灵受到熏陶和感染,心在无声无息的书香滋养下,变的高尚。童年的梦碎了,青春的花开了。一道春季的伤痕,一角伤痕的春季,青春,该如何解读呢?
在书中畅想,翱翔,我褪去了内心的苦闷与伤痛,只存一息于心,那就是欢乐——阅读的快乐。
烟雨朦胧,举目四望。在秋雨的洗涤中,独赏青春的秘密,于萧条寻求春季,在书中偶拾芳华。让我对生活的感悟愈发深刻,阅读的快乐在潜然滋生——对于青春的解读,对于生活的品悟,对于生命的独赏。
阅读,给我们带来了知识、才干、涵养、感悟、道德。它让我们在心底存菁去芜,在荒凉中发现生活的真谛。它带给了我们一个两分的世界:选择与置放,索求与回报,善良与恶毒,真相与虚假……它让我们懂得了“为君之道”不要“我执”太深,它让我们能在生活的洪流中拾得一两片贝壳,聆听大海的声音,勇往直前、永不放弃。
窗外云淡风轻,鸟儿保持着捉虫的姿势,芙蓉保持着睡卧的姿势,桑蚕保持着啃食的姿势,而我,正保持着读书的姿势,我一直践行着阅读的快乐,也一直懂得读书的真谛。
我与散文 篇18
霏霏细雨洒落有声,是这雨声将我带进了院子里的后花院里,雨声滴答拍打着树叶,我顺着声音走进了后花园,热气仍然没有退去,有些闷。
仅有几步路的路程我便来到了这里,穿过用五颜六色铺就而成的羊肠小道,一览无疑的绿的世界,花的海洋和树的苍翠便尽收眼底了。小径的两边全是绿色植物,还有星星点点的花隐藏在其中。就在靠近右手的一角有一颗很大的柿子树顶天立地,郁郁葱葱,累累果实已经将每一根枝条压得弯下了腰,弯下腰的一部分匍匐在三叶草上了,你可以随手摘得柿子放进嘴里吃的,可是没有成熟的柿子是吃不成的,不但涩得架舌,而且没有味道和营养价值,然而,待到成熟以后,或许海不到彻底的成熟就被院子里的顽皮孩子们摘取尝鲜了,轮到你那黄瓜菜也会凉的,去年我看见过这样的情景,也看见完全不是这样的情景,而是一些鸟类也喜欢柿子,它们敬请的品尝完柿子以后便啄到烂为止掉落下来了,此刻,我清晰的看见那一个个还没有成熟的青涩柿子就那么安静的依偎在三叶草上,他们安静的在那里以树干之上的其他柿子一样慢慢的等待成熟,变黄再变黄,直至最后成为真正熟透了的果实。我从右手齐齐数去,一共有四棵很大的柿子树以同样的模样耸立着,同样多的果实挂满枝头,好不叫人称绝呀!沿着石子路再往走去,中间便是一个大型花坛,全部种植着牡丹和芍药花。
据说,牡丹配芍药才显得牡丹的更胜一筹之艳丽,之华贵,之丰满多姿,然而,我倒不这么认为,在我的饿眼里,只要是鲜花都是美丽而赏心悦目的,可惜这样的季节(牡丹和芍药是四五月份开放),花已经是败了去,单只剩下这苍翠的肥厚绿色叶子都会让你疼爱不已了,明年我一定要在牡丹与芍药花开放的时候抽出时间来观赏它们的婀娜多姿景象的。就在花园快要出口之处,我发现了名为痒痒树的.小碎花一簇簇的冲着云端开放着,那一抹红十分的耀眼,那是万绿丛中一粟嫣红,格外使人兴奋不已,我倍加喜欢这季节少有的花儿景象,俯下身子,用唇去吻她的美丽眼睛,花瓣就是眼睛了,哦,我吻花的额头,花蕊便是花的额头了,然而,那花好似害羞一般拍打着我的额头,一下子羞红了一抹晚霞,我只好作罢,抬起头,仰起脸,欢笑的对着花儿低语,亲近,我发现人类是和花草有感情的。
在花园里漫步,我喜欢独自,只有独自我才能全神贯注的与花草树交流,与它们相对凝视,用心投入到绿的心脉里去。在独自与它们交流时4我彷佛能听见树叶“啪啪”作响的成长过程,也能听见花儿“奇奇奇”开放的涌动旋律,于是,一排长长的花草树的交响曲便在这后花园展开了,它们在这里为我的来到开了一个大型的演唱会和歌舞表演,我看的入了谜,竹林的叶与杆子挡住了我的回路,拉着我与它们一起歌舞平生,竹的节气感染了我的气节,这绿的世界,花的海洋,树的苍翠点燃着我写的灵感,竹子起舞,迎来了牵牛花的枝蔓,牵牛花又挽着爬山虎的臂膀向我招手致意,我目不暇接的环视这美丽殿堂,广玉兰,白玉兰,樱花树,女贞子树,法国梧桐树,葡萄藤,丝瓜藤,苦瓜藤,脚底下的野草莓,野玫瑰,全部的向我舞来,啊,我被这一切所陶醉了,醉倒在绿色的海洋里了。如果不是还在下雨,也许鸟儿也来与我作伴,来和这里的花草树一起狂欢!
我与散文 篇19
古城,开封,阔别了两个月的我和你,聚首在八月的天气里。你依然用你特有的闷热迎接着我,而我还是初次相见的陌生,或许你并没有留给我太多值得留恋的东西,才让我一接触你的皮肤就会牢骚满腹。熟悉的街道已不再熟悉,陌生的地方依旧陌生。才走了几步你就慷慨的赐给了我满身的臭汗,那是在我可爱的家乡所不曾有过的“恩赐”,可是即使这样,我还要投入你的怀抱,去习惯你的闷热,习惯你的陌生,习惯你所带给我的一切。我知道你不会改变自己,那么改变的只有我。我试着去习惯,习惯你的脾性,习惯你的生活。就这样,带着对你的准熟悉,我开始了我的单车之行。迎着没有家乡的蔚蓝天空,我慢慢走出已然有我一年痕迹的处所,去寻找将带给我惬意的你——我的单车。你没有因为我的离开而改变什么,仍旧站在那里,好像你不会疲倦。但是你的身上却落下了岁月的微尘,哦,这才想起,我们已经分开了两个月。我有着让你舒服的责任,你的腿不再强健,所以我给你充了气;你的身躯不再光洁,所以我为你清洗;你的牙不再锐利,所以我为你上油;你的头有了蛛丝,所以我为你摘掉。当那个一年前稚气的你再次展现你的年轻时,我笑了,就那样看着你,傻傻的笑着,你一定知道我的心——我不是开心地笑,是吧,你知道的。我们是一对老情人,有着一年的感情经历,你了解我的脾性,正如我知道你一样,我们的心是通的。
你带着我走了,是那样漫无目的的走,慢慢的走,你的肢体所到处,就是我目光的落脚点。你带着我熟悉生养你的地方,秋天的景色就是这样的迷人,我沉浸在浓浓的惬意当中,且行且看,且看且行。这里你停下了你的脚步,你知道我迷恋着这样的地方,那是有着我以往梦想的地方,是呀,虽没有梦想中的那么完美,可是我却看到了它的雏形,一排排绿荫堕入我的眼帘,可是这路呢,却不是梦中的路,这时我知道了梦想与现实的距离。有时我们坐的'很近,却很远;我们离得很远,却很近。远处光线的熹微,是如水的眼眸,动摇着我的心笙。可是这动摇也只是残存一时,你走了,你告诉我,我们该接着走了。
即使我还在留恋着,可是你不许我这样,因为还有新的在等着我,等着我去做他的过客。阳光的触摸让我的皮肤沾着丝丝细汗,行进中的微风与细汗耍笑着,而我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了他们的游乐场。你带着我走过了我曾走过的地方,你害的我为此回忆了一阵,可是在我要停下脚步细细品味那种感觉的时候,你却告诉了我适可而止,你不希望我再次那样,我知道,你了解我。世事多变,天气也是多变,行进中的我们感受到了雨滴,我知道你一样和我喜欢在细雨中漫步,所以你并没有刻意的去躲闪,而是依然带着我走着,可是世俗的眼光却不让我们如愿,我们只能找个地方去躲避这微小的雨滴,我们成了新的过客。
未见其物,先闻其香。我的新朋友就落户在这里,他们放开自己的怀抱,是那样的自由自在,在这里他们是真实的自己,他们随意的向我展示着美丽,以至于你我都不敢停下自己的脚步,我们惭愧着,你知道我们惭愧的是什么?是吧,我知道,你了解我。开封的天气又成功的戏耍了我们,让我们为了躲雨而错过了梦中的意象,可是却让我与它们邂逅了,就这样,你和我在它们的心里有了位置,它们也占据着我们的心灵空间。
至此,原来我们的旅程有了目的,当手中的冰冷物体导航着开封花市的时候,你知道我有了此行的目的,是的,你带着我去了,去见那个不曾见过的东西,你一直在走着,你知道我心急,偶然间,它引入了你的眼球,你停下了,这是你的第三次驻足,本可以一路向北的,可是为了我,你停了。见到她了,我摸着她,她居然缩起了臂膀,哦,我知道,这是她的习性。我和你,还有她。这时,我们三个在一起了,一起回到她的新家,喧闹的街市里,我们三个一起走着,就这样,一起走着。
映着夕阳的余晖,她,我,你,三个一起消失在开封的路上……
我与散文 篇20
我喜欢下雨的夏季,因为可以不那么炎热,可以在盛夏的空气里觉察出一点点温柔的气息。譬如此时,窗外的雨稀稀拉拉,不大,不喧闹,正好,足够把自己与这浮世隔绝开来,静静想念些事情,享受时光淌过的宁静。
高考过后,已是一个月的时光,这些日子,走的出奇的静,仿若一下子压在身上的东西都消去一般,看着一切的是美的,亲切的,那感觉,舒服极了。就像岩石边上那抹新绿透出石缝那一刻的快活,实在妙不可言。
闲下来一切,静静靠近这个世界。所有的一切都是灵动而又舒服的,晴时观日出东海,日落西山,雨时听雨打荷叶,感受风过脸颊的温柔,用心去触摸整个夏天,这时,我们可以与夏天靠的极近极近,近得可以用指尖触及到夏天绕在指尖的光线,那些光线还未来得及消散,我们还能见到些光线滤过下的人儿,依稀可见的温柔。
只是,他们终究是不长久的。
七月的夏季,也该是一个不逊色于春天的`浪漫季节呢。如若不是,那依风而舞的满池荷花怎生的如此娇艳呢?那褪去炎热的落日余晖又怎得染红了半边天呢?这份浪漫,夹杂在空气里,是可以摸的住,嗅的着的,和在风里吹过,一下子,就蔓延开来,吹开了整个山居一地的晕红。风息是温顺的,似从山里吹度过来的,连着几分浪漫,环绕着你,轻抚过你的脸颊,这时,就连单纯的呼吸也可以是浪漫的。
闲得过头时,我喜欢到林子里走走,最好是在某个有阳光的午后,并不刺眼的阳光在树叶的滤过下,投下斑驳的光影,灵动而调皮。林子里从来都是不寂寞的,单不说那满树的苍绿,满地的青草,偶尔夹杂着几朵来不及凋谢的小花,便是一份莫大的惊喜。树上的两只鸟儿,互相亲昵地梳理着羽毛,那份浪漫可以漫过空气包围着你。在它们看来,世界无非是就是这一方时光与情感的枝间里,那么地小,绝计想不到在这方世界之外还有另一方世界,这片林子之外还有另一块林子。其实这样多好,只是这份简简单单的幸福,我们人呐多是羡慕不来的。
这个夏天一过,也许也就再不会有那么一个夏天可以过得这般舒坦而又无忧无虑了,从前的每个夏天,必然是少不了学习的,以后的每个夏天,也许就该真正计划着自己的将来,生计。这个夏天,于我,确是唯一而又意义非凡,它意味着我已告别那随着中学时代结束一去不复返的青葱岁月,意味着我即将成年走近社会,意味着以后的人生要该学着一个人上路。
这个夏天总该不会漫长的,但我与夏天依然。
我与散文 篇21
曾记否,那夜风雨萧萧,灯火寥寥,听得一首春晓。恰似活水涌入心潮,释怀今朝。
在那个雨夜,我独坐窗前,望着夜空——那没有一丝光明的夜空。雨丝被狂风吹斜,怒打在窗上,悄怆凄凉。我戴上耳机,静听一首《兰亭序》。间奏是一段大提琴独奏。我听着这深沉的琴声,灵动的音符将我带入梦境,我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
曾记否,那处鸟鸣了了,落叶悄悄,奏得云醉倾倒。恰似仙酒流入天朝,独品此朝。
在那个秋日,我坐在小山上的长椅上。闭上眼,拨动琴弦,柔美的音乐便回荡山间。我的老师在一旁静听,闭着眼,嘴角微微上扬,仿佛在享受天籁之音。而我却已厌倦,几年的练习早已让我对它失去了热情。一曲终了,老师睁开眼对我说:“水喝常了,便觉得无味,可水却是最甘甜的。而且,总能将波澜变为平静。”说罢,起身离去。一语点醒梦中人啊。我竟然丢弃了我的.根本。那一刻,我明白了像水一样,将热情变为沉静。
曾记否,那日灯火耀耀,人众如潮,奏得倾城之妙。恰似一舞倾城之貌,回味路遥。
在那个夜晚,我静坐在礼堂正中的椅上,灵动的音符闪过脑海,奏出一曲倾城,夺冠。有人问我:“你上台不紧张么?”我回到:“我只专注于我的音乐,排场与我何干?”多年伴随音乐使我明白,音乐能给人超越世俗的心灵与思想,这是多少人想都未曾想到的。
音符滑过指尖,流过琴弦,进入心间,无比绚烂。先静,后学,再悟,是音乐的真谛,也是它带给我的哲学,更是人生的极高层次。做到它,方可领悟人生、赢得人生、收获人生。
我与散文 篇22
十多年前,夏日炎炎,无趣的知了在树上无精打采的打着盹,知了,知了,知了……
当时,正上大一,准备进一步纠正写字的不良习惯,修正写字中的许多毛病。想起了街道这边有一位老书法家,于是第一次来到了红阳前的那所学校,虽然已经将它遗忘了很久。 课桌零星的摆放,孩子们在欢笑,无知的我不知道见一次这位老师,是多么难得的机缘。 见到了老师,他非常热情、豪迈,简单回答了我心中的困惑——碑帖。 因为学的是法律,没有办法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习字上,坚持了几个月,我开始在书山中寻找,法律是什么,法律为什么,法律…… 几年前红阳开始装修,余很好奇,一直无法忘记,当年书法学堂古朴的情景,看到外面的标识换为好妈妈俱乐部时,以为这成了妈妈们的`俱乐部,兴趣索然离开了这里。 2017年5月,回到泊头,想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好好的活。
走进红阳,第一个见到的是Wendy,Wendy业务很熟练,很快带我进入了面试,我打包票,这是我这一生中最认真的填写档案。填写完后,我得到了一个试讲的机会!对于一直非常喜欢讲台的我来说,这是多么难得、美好的机会! 周三来红阳前,我陷入了一个徘徊,看孩子、教书育人……。不管怎样我得来一趟红阳,因为我答应了,试讲十分钟。 周二下午,我媳妇通知了我一个重要消息,丈母娘回来了看孩子,所以我得出门去打工,于是面试前晚上我几乎一夜睡不着,愁!本来下定决心混吃混喝在家看孩子计划被彻底粉碎了。突击!我必须找到工作! 周三上午8点15分,我的课讲完了,我知道自己的教学有很多问题,如果想让孩子接受就必须付出更多更多。8点20分,白老师帮我指出了很多问题,在听他解说的时候,我不由得入了迷,这都是我最缺乏的知识!教学真的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参加了上午的气氛活跃的会议后,我把其他工作的念头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我可能真的爱上了教学这个行业!在红阳我开始了人生的又一场新的学习,新的团队、新的教学理念、新的知识文化……
以孩子为中心,以教学为中心。we are family!配合、合作、和谐、谦逊、进取、兴趣、激情…… 在红阳这个大的家庭中,我渐渐的找到了自我。 未来的理想,塑造着孩子们的梦想。为成长服务,为社会付出,为祖国培养莘莘学子…… 又临夏日,无法忘记以往的墨缘,哪怕只留下淡淡的清香。 又见朝阳红似火,每一位老师都是祖国八九点钟的太阳,用自己的青春照亮孩子们的书房。
加油!红阳!
我与散文 篇23
说我与书有缘,就是我喜欢看书。或许,每一个爱看书的人,都与书有一段难解之缘。
我与书有缘还与家里长辈们有关系,主要是婆婆爷爷和我父母小时都没读过什么书,因不识字吃了不少哑巴亏,因此他们一定要让小辈们多读些书。还经常说,读书是治愚昧的良药。记得我从上小学开始,父母每次到县办事又有余钱就会给我买一本书,因为有书,我家就成了小朋友经常聚会的场所。
小时候,我看的是小人书,也就是连环画。它们或隽永飘逸、惟妙惟肖;或雅致细腻、栩栩如生;或虚实相间、妙笔生花;或气势磅礡、引人入胜。通俗易懂的文字、朴实无华的图案,便把个多彩的世界,巧妙地融合在一个个小小的舞台上,呈现在读者面前。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书店少,在我的记忆中全县就一家新华书店,书也不是很多,那时的书籍相对现在来说是很便宜,可那年代不论是拿工资的人,还种地的人,除了供一家老小吃喝,基本上没有多余的钱把买书列入计划,特别是贫困农户人家的娃娃买书似乎是一种非分之想,是一种向往。有时我实在想看新书了就找婆婆要几个铜钱到小卖铺里买了上一本,可这也不是长远之计,就想办法挣钱。如上山摘金银花、采五倍子,砍些黄荆条;收牙膏皮、废纸等到供销社卖点钱,买上几本书。没钱的时候到了书店里就是看看书,可看的时间长了,店员也不大高兴,有时还遭到训斥。后来小镇的街面上出现了一些小书摊,书摊上有很多小人书,就找父母拿几分钱,挑上一本自己喜欢的小人书看上半天。
在读初一时放了暑假,有一天吃过早饭,就邀了几个好友,便来到书摊上看书,觉得每本书都好看,书中的故事吸引着我们一本又一本地看,忘了自己身处何处,忘了吃饭和回家的时间,一晃就是大半天。等我回到家,发现家里已经乱了套。原来,家里人为了找我,还请了不少人,几乎把小街翻了个底朝天。婆婆看见我回来,眼泪不自主地流了出来。
上中学有一天上早自习,我将一本小说放在语文书里,佯装复习功课。因为看得太入迷,等书被老师抽了出来才察觉。因为我平时表现好,没有太多批评,不过老师是不赞成我上学看这些书的,担心影响学习。
可能是经常看书的.原因,上学时成绩比较好。有时婆婆爷爷听老师说我读书不错,或成绩单上优秀多,也成了他们骄傲的资本。记得高考结束后我还在看书,有人就嘲讽我,“学都不上了,看书有什么用!”细细品来这话也伤人。可我认为,看书不只是有学问人的专利,社会上小人物一样可以读书,一样可以写作,欢喜便是理由。
如今条件好了,单位图书室里书架上的书是一排排,应有尽有。读书充实了业余生活,开阔了视野,丰富精神了食粮。特别是一天忙碌之后,有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一杯清茶,是多么惬意。
因为经常读书,也改变了我的命运,就有了更多的时间和途径去读书。书看得多了,就会忍不住将自己想法、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用文字记下来。当然能够变成铅字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儿,更多的是封存起来,过去是放在书柜里,而现在是存在电脑中,偶尔在闲暇时拿出来看看也不失乐趣。
我并不是博学者,就是“喜欢”罢了。记得我在进修时,有位同事上夜班早早就睡了,老师就问他,你书读好了吗?当时我觉得好笑。其实书是读不完的,若你将读完所有的书作为目标,便失去了意义了。
现在的书很多,我只是找有一些自己感兴趣的读一读,如果你用一颗细腻的心去品味,才有奥妙可言。
我喜欢读书,也很爱惜书,生怕把书弄坏了,每次买了书就找一些报纸或牛皮纸给它们包上书皮,不爱惜书的人我也不会借给他。可能是从小养成爱惜书的习惯,包括后来读大学,很少用笔在书上做记号,重点都记在笔记本上,让书始终保持原始的美观。
我与书有缘,家里书就多,算是最值钱的东西了,占据我很大一笔财富,不过从它们中吸取的营养至今我仍享受着。
我与散文 篇24
(一)挚友小薇
秋季,其实真不适合孤独的人,萧瑟的落叶,清冷的月,初凉的风,让孤独的人倍感孤独,让落寞的心倍增忧伤。
我在十月的湘江河畔认识了小薇。
那天是礼拜六,我坐在草地上看河面上倒映的幢幢高楼。几个人提着桶子走向河边,无意中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好像是担心放了不久又被人抓到的意思。我很好奇,凑上前一看,桶子里有大大小小10多只乌龟。原来他们在菜市场买了乌龟,准备放生到河里。他们是一个QQ放生群的成员,每个礼拜都要举行一次这样的活动,群员AA制,被放生的动物有时是龟,有时是鸟,有时是蛇。其实他们都是工薪阶层,大部分人并不富裕,但他们依然做着常人所无法理解的事,那份执著,坚守,令我深深感动,并毫不犹豫的加入到他们中去。
小薇是群主,大约三十来岁,个子高挑,有点黑,说话很慢,语气温和,跟她在一起,让人感觉心里轻松而愉悦。
经过几次接触,我和小薇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也许经过了相似的故事,便有了共同的语言,她的一颦一笑,偶尔的叹息,畅谈时的欲言又止,我都能懂。
小薇本是惠州的铁路职工,没有生育能力,同为铁路职工的老公爱上了当地的一个女孩。顺理成章的离婚,她在那个地方便再也无法呆下去,回来以后,就一直跟她妈妈住在一起。
重回故乡的小薇精神上几乎崩溃,她像变了一人似的,医生诊断为重度抑郁症……
当她轻描淡写的讲述这些时,脸上看不到任何的忧伤,仿佛在漫谈别人的故事。
“如果没有我妈妈,如果没有杭州的东天目山,你不可能看得到我现在的样子!”她用非常坚定的眼神看着我,“友友,你一定要去杭州,一定要去东天目山,要在山上住一段时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可以洗涤掉心里所有的尘埃和喧嚣,我相信,你肯定也会迷上那里,不想回来!”
我很好奇,那座山到底有何魔力,可以让她脱胎换骨般抛却红尘情怨,返璞归真。原来她妈妈是一个在家虔诚修佛的居士。
我在网上搜索了“东天目山”,原来是风景秀美的旅游胜地,同时,东天目山也是佛教圣地,“八方香客云集来,十万烟火散江南”,东天目山是韦陀菩萨的应迹道场,昭明禅寺距今已有1500年的历史。
(二)初次相识
当小薇提议带我去见她妈,我是又好奇,又紧张,一路忐忑的来到她的家。
小薇的家在老街,下公交车后步行了大约10分钟,来到了一个黑黑的,润润的,窄窄的过道里,走出过道再左转,就来到了一栋三层楼房前,那是一栋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楼房,黯淡的色彩,斑驳的棱角,脱落的表层,在诉说着它的沧桑和无奈。
小薇家住一楼,前面是一个小院,周边用废旧的钢筋围砌。一转眼便看见院里的众多的绿色植物,深深浅浅的被种植在不同颜色不同形状的花钵里。院里空间不大,但植物品种繁多,我就在那里见识了含羞草。盆栽被修剪的整整齐齐,形态各异,枝叶蓊郁,有几盆花开的正艳,花香袭人,顿觉赏心悦目,舒心惬意。
“张老师,来客人了!”小薇推开院里的小铁门,对着里面喊。我窃笑:“你真有味,竟然称呼妈妈为张老师。”
“我妈虔心修佛,人家都叫她张老师,我也跟着叫,她很欢喜,你不用叫阿姨,也叫张老师吧!”
正说着,一个大约六十多岁的老太太走了出来,我欣喜的叫着:“张老师,您好!”小薇接着介绍了我。
“阿弥陀佛!”这是我没想到的回应。
“友友好能干的,但也辛苦,每天早晨5点半就要去服装市场做生意”小薇接着介绍我。
“无利不起早!”她淡淡的说着。换作一般的老太太听到女儿这么评价别人,通常都会笑呵呵的附和:“哎呀,真不错,就是每天都要早起,太累了啊!”
对于我的一脸愕然,她仿佛视而不见。我不由的仔细打量着她。灰白的齐耳头发,浅灰的棉布衣裤,个子偏高,原来小薇的身材是遗传她妈。张老师的脸,眉,眼,唇,处处都像写着“淡”,“静”,“安”。她递过来一杯茶,就离开了,进入了另一间房。小薇指着挂钟说现在是净空法师讲课时间。
我四处打量张老师的家。
客厅里摆着一张旧书桌,桌上搁着一台不大的电视机,电视机身上盖着一块白色的四方蕾丝花边。电视机前面摆着一张老式四方桌,想必既是茶几也是餐桌,周边有四把木椅。靠墙一边放着一条藤制躺椅。
“那是我妈妈的佛堂。”小薇指了指另外一间卧室。
我走进去,只见墙上挂着几张佛像,房中的一张大桌上摆着一樽大佛像,佛像前有香炉,还有一个的闪着红光的球状体,似录音机,正在轻唱佛歌。桌上整齐的.摆放着几棞经书。佛像前的地上是一块木板,上有布制圆垫。屋里檀香飘渺,禅音缭绕,让人仿佛置身于千年寺庙之中。
我环顾一圈,只见张老师家唯一的电器就是电视机,但家里一尘不染,古朴中透出素雅。
小薇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你别看我家家徒四壁,其实我妈还算富裕的,我爸我妈退休前都是干部,她把积蓄都捐出去了,庙里整修时,她还出资建了三间房,并长期资助两名特困学生。”
(三)一言不合
作为挚友加闺蜜,我自然成了张老师家的常客,每次前去,她不会表现的特别热情,但也不讨厌。
张老师每天除了听课,念佛,天气好时出去散步,其他的时间都花在了花草上面,她把那些植物当孙儿一样的侍弄。
张老师家经常会有人登门拜访,除了佛友,就是求助者,各行各业各种身份的都有。他们带着难题带着迷惑而来,跟张老师交谈一阵,最后轻松愉悦的离开。
我偶尔也会把萦绕心头的烦恼向她倾诉,通常都被她三言两语就拆挷透彻。
一次,我问张老师:“我安守本分,从不强求,也不故意伤害人,为何却频频遭受这样或那般的人为伤害呢?”
她轻轻的点头:“能与你相识,即是缘,缘于你的前世,前世是因,今生为果,前世犯的错,就是今生必要偿还的债。”这种解析对我有用,顿时感觉心里轻松,平静。
张老师常年吃素,每天只吃两顿,过午不食。
在她家的铁门口,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新鲜的蔬菜。小薇说是别人送的,很多人都知道张老师家吃素,都是自家种的,多余的蔬菜,就送给张老师。张老师从不去刻意打听是哪些人,她说,未到不求,既来则安,若去不惜。
我跟她说“您好”,她只是淡淡的回答:“阿弥陀佛!”
我跟她说“谢谢”,她还是淡淡的回答:“阿弥陀佛!”
我跟她说“再见”,她也是淡淡的回答:“阿弥陀佛!”
本以为我的生活,会永远的与张老师交织在一起,没想到,在那个寒冷的冬夜,打破了一切的平静。
我和小薇商议,准备去石家庄开服装加工厂。我凭张老师那种抛却一切红尘俗物的境界,认为她肯定不会反对。可还没等我把话说完,她咻的站起来,怒眼圆睁,狠狠地瞪着我:“我们家不需要很多钱,你爱财贪利,要去自己去,不要把小薇牵扯进去,你太自以为是了,以为我会支持,你是永远都不可能把小薇从我身边带走的。”
万没想到会是如此场景,看她平时温文理智,可一听到女儿即将离开自己身边,就完全失态,判如两人,仿佛一只老母鸡张开翅膀,穷尽所有力量去保护身下的幼仔。
我就如被她狠狠的扇了两耳光,仓惶离开。
想到她平时的安然和大度,对我不留情面的羞辱让我无地自容,我知道,我再也不会走进那个铁门了。
(四)终究无缘
走出了铁门,在寒冷的冬夜,我一个人在车站等公交车。小薇发来了信息,请求我的原谅。
她说她妈的个性本是超乎寻常的强硬,高傲,她的高傲是刻在骨子里,和他爸吵闹了几十年,没有离婚却胜过离婚,值到他爸患癌去世,享年五十五岁。
小薇爸爸的去世,让张老师幡然醒悟,从此以后,她吃斋理佛,不问世事。小薇说,没想到十几年的修为,还是没能把她体内的戾气完全洗刷干净。我当然明白,那是因为她是一个母亲,为了孩子,她饱读经书获得的智慧,和长年艰苦的修为,荡然无存。
后来,小薇一直忙于公益事业,我们很少见面,也只能在网页和新闻里看到穿着红马甲的她。
后来,我也换了新的环境,从事新的行业。
在陌生的环境里,我始终无法适应,难免不遭受这样或那样的委屈。
那个闷热的夏夜,我给小薇打电话,向她倾诉我的不易。我在电话里哭得稀里哗啦,小薇身在外地,她说,你去找张老师吧,对你一定会有帮助。
我走在曾经熟悉的路上,漫漫回忆过去串门的点点滴滴,越近,我的脚步越慢,当走出过道,看到张老师的家时,我的脚步戛然而止,再也无法往前迈进。窗户上透出淡黄的灯光,好安静,似有梵音飘出,我真想推开铁门走进去,抱着张老师,向她哭诉,那些难以跟亲人启齿的痛苦。相信,她会像过去一样,让我茅塞顿开,豁然开朗,可我终究没有走进去,没有勇气。
我终究是俗人,我尚有刻在骨子里的清高,还有融入血液里的矜持。
相见不如怀念,注定今生缘浅。
我与散文 篇25
也许春就是在一夜之间苏醒的,我只记得昨日还在与朋友说起,自家窗外的玉兰毫无动静。今日早起,就见了满头的花苞立于枝头。猜想待到日落,必能见到它们聘婷而立。念及此,心下欢喜,只觉上班路上亦是满眼春光,暖风和煦
记起当年购屋,不过也就看了两个楼盘。到了此处,转到厨房,窗外就是花满眼帘。想到从此能在花色下煎炒蒸煮,当下便失了理智。后来说起,小区另处还有一屋,有极小院落,白色栅栏,当季蔷薇可以纠缠,心中着实懊恼了一番。只是那时年轻,极喜素白幽静之物,白玉兰正是合了自己的心意。不像如今,却爱上了那热闹繁盛的花卉。
其实玉兰花期极短,含苞盛开谢落,不过几天,若遇骤雨,更是急促。待到花瓣满地,枝头便生出嫩绿叶芽。然后漫长时日,我抬眼望出去的,只是那一片绿色而已。此时的景也应了我的境,烹饪便成了烹制。但我不会忘记见它时的初心,那柔柔一动的怦然。也不会忘了每年春日它带给我的欢喜。有时我随手取了花瓣,当做装千禧果的小碟,或者夹在书页中做书签,那淡淡的'幽香伴着果香和书香迎面而来。这阅读的时光也是带着香气的。
这一株玉兰伴我多年,它总是开的比寻常的要晚些,落败的却反倒是相应的要早些,我似乎并未去想过此间的奥秘。只待知秋与我说起这是背阴的原因所致,才恍然植物的生长兴衰也是有迹可循。想起他日老去,若还能在此处洗手作羹汤,倒也是一种完满。
小城已是一派春意盎然,花儿纷争,游人笑闹,连空气亦是香得像要凝冻起来。很多人会选择去它城看风景,婺源的菜花成海,武大的樱花绚烂,清远的桃花似锦,皖南的野花满坡。人群蜂拥,想要与自然贴合,感受春的气息。那些一念之间的清溪花影似乎便能永久的在心中着墨。
而我却是倦了远行,倦了为了探春而赏花的行路。我只会在行走时停下来,去等候一朵梅的盛开,去伸手接一瓣玉兰的飘零。去触碰绒草上的露珠,让风信子带去问候。在那些疾速的闪念间,我依然有着心中最美的桃源,有着最愿意去抚摸的云朵。我们都活在同样的现世,那一半是尘埃,一半是流云的国度。而年年春来时,在温柔的风里,伸出双臂轻轻挽起,这样我们就会同属于一块大地,而这些如风的文字,吹来,落下,谁捡起都无妨。
于是,我停留此处,摄下平淡中的光影。在暮霭浓稠时与幽光对坐,让浓重的夜色慢慢淹没日间的纷扰。你看,那枝头仍在绽放春色,那远处的弦音仍在琤琮,那灶间的腌笃鲜也冒出了香气。我想我该去温一壶女儿红,再来上一碟醉花生。然后让今夜的梦里,有月色经过,有花香经过。
我与散文 篇26
土豆,陕北人也叫做洋芋,是我的至爱,它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佳肴。它与我结下了不解的情缘,有它真好!
土豆又名马铃薯,地蛋,洋山芋,属茄科多年生草本植物,是全球笫四大重要粮食作物,原产于南美洲,现主要生产国有中国,印度,俄罗斯,美国等。它的营养价值可与苹果媲美,含2%的蛋白质,更有人体所需的8种蛋白质。但我喜好它并不仅仅因为这些,我爱它胜过鸡鸭鱼肉,山珍海味。
土豆,在我记事起就知道,因为生长在陕北的农村,几乎没有一家能离开它,是陕北农村的一大特产,也是农村一大产业支柱。
在过去艰难的生活岁月,它是人们维持生计必不可少的作物。当然,我家也不例外。
在我十三四岁的时候,我在离家有七八里地的乡村学校上初中,秋天到土豆成熟时放学回到家,经常要帮着母亲在很远的山地里刨土豆。天黑时,母亲把刨好的土豆给她装起满满一大袋用绳子系好,放在土椤边,然后又给我装起半袋,可我执意要她给我装满,母亲不依,双方争执不休,最终母亲拗不过我,给我装满口袋封紧,用绳子给我捆绑好放在背上,我俩开始回家,感觉脚底下的路十分艰难,路越走越长,那背上的土豆越来越重,可我的倔强让我无法在母亲面前张口,只好硬着头皮慢慢挪动沉重而艰难的步子,一步两步的吃力的前行。
土豆在入种时,把提前剜好的带眼的小块土豆埋在土壤里,春天种进去,有夏收和秋收,很好玩。我经常陪母亲下地点种,把它当作游戏一样丢进一个个的小坑,然后用小脚将土踢平。过一段时间再去看,啊,全都长出嫩芽,绿嫩绿嫩,我好奇极了。特别是雨后的土地,湿湿的,那土豆苗冒出一个个小脑袋,舒展着肢体,晶莹透亮,仿佛在向我示意。
用不了多久,当我再次去陪母亲地里时,它们迅速成长壮大,绿叶枝蔓已经爬满大地,笼罩一片,让我看不见丁点土壤。那绿色的枝蔓片片相连,汇成绿色的海洋,每个枝叶长出紫粉的,靓白的.,粉白的小花。我从未想到,土豆花开竞有如此动人心魄的美,它光彩夺目,十分耀眼,美得让我心醉,我沉浸在这花的海洋,久久不愿离去。
等到了秋天,所有庄稼成熟时,土豆与它们一样,也等待着主人的收获。土壤便裂开一道道的小口,那便是成熟的果实埋藏的地方,顺着小缝把手伸进去,准能摸到一个个土豆,感觉很好玩。我用双手挖出了许多,拿在手里把玩,惊讶它的神奇。就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惊喜。
最有趣的是我和奶奶雨后在地里拾土豆。放学后,只要是下过一场雨,我就偷偷唆使奶奶陪我去地里拾土豆,因为在别人刚刨完的土豆地人们总是拾不净,我和奶奶在地里用眼光扫描,我总是比她早发现,一个个被雨水冲刷露出土壤外,亮白亮白,我和奶奶捡满了小筐,满载而归,回到家中母亲责备我,因为父亲在外上班,经常嘱咐母亲不让我们在外面出去,免得让他们担心,家里的农活尽量不让我和奶奶干。
我和奶奶拾回的土豆,母亲用来和麦芙一块做熟喂猪,是很好的饲料。
土豆到了秋收时,将刨回的所有放在地窑里储存,就是冬天的重要蔬菜了。于是,母亲给我们蒸洋芋擦擦,炒洋芋丝,洋芋磨磨,洋芋丸子,炒洋芋片,等等,最美妙的是制作粉条,那是一道很美的佳肴。陕北猪肉撬板粉是我们陕北人的喜好,更是我的最爱。它是陕北人家喻户晓的必不可少的一种蔬菜。用它做的每一道菜我都爱吃,用它能做出各种小吃,数不胜数,人们总能别出新裁,将其做出五花八门的花样来,只要有它我就喜欢,我对它真是情有独钟。
我爱土豆,虽然它不是山珍海味,但它胜过山珍海味,因为它食而不腻;我爱土豆,虽然它并不美丽,但它耐人寻味;我爱土豆,虽然它并不荣雍华贵,但它朴实无华,淡定从容,从不逢迎。我爱它,愿与它永结情缘。
我与散文 篇27
儿子的出生并没有给我带来多少惊喜,因为做医生的朋友早就告诉我肚子里怀的是个男孩儿。从内心来讲很希望有个女儿,想集千般宠爱于她一身,为她细心穿衣打扮,教她好好为人处世,想着她成长的时刻有心事的时候会第一时间对我讲,想着她长大后,即便成家后还会和我一起挤在一床被窝儿里,说着娘俩间才能说的秘密,想着到我老了的时候她会知冷知热,常在我身边嘘寒问暖……估计男孩子就没有那般性情和细腻的心思了。有句话不是这样说的吗,“女儿是母亲贴心的小棉袄”呢!
正值稻谷收割的季节,儿子比预产期提前一周来到了我身边,经过几个小时疼痛地分娩,听到了儿子懒懒地几声啼哭。当医生用薄薄的襁褓把他抱着放在我身旁时,便转过身,细细地打量着这新生的小生命,只见他红红的皮肤,瘦瘦的脸有层绒绒的毛不说,竟然有些细细的皱纹,小小的鼻头,薄薄的嘴唇,眯逢着一双眼睛,有些湿润的浅浅的头发却是黑黑的,那张小脸时不时还变换着表情,一份幸福夹杂着激动,真有些不敢相信,这就是与我血肉相连的儿子啊,这小东西从此就是我一生相牵了,我当妈妈了!
八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口投射在床头,那一刻脑子里蹦出一个词语“晨曦”忙对守候在身边的老公说,给儿子取名晨曦吧,早上的太阳,新生的希望之意。老公却摇摇头,说他也早想好了,叫虎或豹,并说我起的这名字太女性化,男孩子要取强悍一点的或贱一点的名字才好养,还补充了一句,是听老年人说的,然而最终还是依从了我。
儿子的出生给我带来了不少初为人母的新奇和快乐,还有不少从不曾经历的惊慌和烦恼。同时,也给本就清贫的家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于是当儿子刚满周岁后,便不得不在附近找了份“三班倒”的工作,上班到回家的那条路会经过几口堰塘,两片竹林还有两座坟地,每逢上中班时老公便会到厂里接我下班,有时也抱着或背着儿子一同来。
记得上班的第一个冬天,本来预计十二点准时做完的活由于机器的原故,最终多干了一个多钟头,收拾好下班时已经凌晨两点了,见到一个人在外等候我的老公便问儿子的事,他说孩子睡下不久,应该不会醒,即便醒了也没关系,没给他脱衣服,房里的灯也没关。还是急急忙忙地往家里赶,当我望着家里窗户透出的灯光,听听没有孩子的哭声,悬着的心才落了地。忙轻轻地打开房门,就在推门的时候,却不知被什么东西嗑出了声响。一看,一根木棍横在门口,欲弯腰拾起时,突然惊呆了:儿子穿着小棉袄,刺着一双小脚正在床沿边站着呢,一见到我便“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忙抱过儿子,揽他在怀里轻轻地拍打着他说:“不哭不哭,爸爸妈妈回来了。”待到儿子不哭时问他,为什么不叫婆婆爷爷,快一岁半的儿子说叫了的,没人理就自己玩了,并说还把一根木棍放在门边,有贼娃子(小偷)来我就用那打他……看着儿子在身旁安静熟睡的模样,俯过身亲亲儿子那张依稀还残留着泪痕的脸蛋,躺在床上睁着失眠的双眼,望着昏黄的灯光,一滴滴泪水滑过脸颊。
儿子生下了只有五斤四两,加上胃口不好,在同龄孩子中个头总是显得那么矮小,小学读书期间老师总把他安排到前面,不是一排就是二排。发现儿子突然间“长大了”是小学三年级那年的冬天,中午一回家(学校离家很近,中午孩子都会自己回家吃饭)就见他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叫过他洗手吃饭他也懒懒的,平时蹦跳麻利的劲不知跑哪儿去了。忙问儿子咋回事,谁惹你了。没想他迸出一句话说要改名字,还说同学都说他是女孩子,还茜茜公主,茜茜公主地叫他,我乐了,说那是同学喜欢你呀,叫你公主不好吗?没想儿子把嘴撅得老高:“就知道妈妈喜欢女孩子不喜欢儿子。”小小的他说出的这句话的时候让我吃惊不小,忙蹲下身:“谁说我喜欢女孩子不喜欢儿子的,谁告诉你的啊?”“是我听到你和爸爸说过。”“那是和爸爸说笑呢,忙抱过他,我最爱我们儿子曦曦了。”没想到这孩子心眼还不少,还会学着“偷听”并得出如此“结论”男孩子也会有这样细腻的心思呢,让我不得不想到:以后在儿子面前说话得注意了。至于改名的事,是在儿子一而再再而三的“强烈“要求下,上完小学后为他改了名。“曦曦”当小名“成林”便为书名了。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转眼间孩子都长大成人了。别看他高高瘦瘦的个头,很多时候却单纯可爱得很。
一家三口人在一起时,他孩子的'本性便表露无遗,有时他会冷不丁地跳到我面前问我:“妈妈,原来我觉得你好高,还希望大了长你那么高就够了,咋个现在发觉你矮了喃?”我笑道:“说明你大了,长高了,妈妈长缩了,老了啊!”“妈妈才没老。”儿子“不情愿”了。这傻孩子!有时他会在我们面前“模仿秀”学着什么猫呀狗叫的,偶尔用家里的“道具”来个迈克尔.杰克逊的太空舞步,卓别林的经典动作,或来段男女腔的对唱,还别说,那有模有样的表演真有几分神似呢!笑点很低的我常被他的逗得前仰后合,会怪嗔一句:“这娃娃都这么大了,咋还那么小啊!”“妈妈,你这句话是病句,什么这娃娃,什么这么大,还那么小,嘻嘻……”呵呵,这儿子!
记忆里不仅仅只是快乐的时光,也残留着一些不快的印迹。
“CF”和“三国杀”是儿子喜爱玩耍的电脑游戏。记得去年暑假,想着平时他在外读书的辛苦也就没多管他,但给了他上网的时间,一天不能超过3小时。那暑假期间我每天几乎都在一声声“枪炮”的声音中度过。平时是特别喜欢静的一个人,即使上网也不习惯开音响,就那么静静的看看网页,写点兴趣的小文字。儿子的游戏打乱了我的习惯,“能不能小点声儿?”有时会对着玩游戏的儿子说,通常他会立即把音量关小不少。有时又难免说上一两句“怎么只知道玩游戏,可以看看其它对自己有益的东西。”他没吭声,自顾继续着。开始几天儿子还遵从了我给他规定的游戏时间,后来一天天竟然视我无睹,我行我素了,忍不住生气地对他说:“呃,儿子,你是不是该自觉一点?”
“咋子嘛!我就是放假回来耍一下游戏你都要说。”正兴趣盎然玩耍的儿子不快了。
“你长大了到底想干什么,游戏能养家糊口吗?我一脸的郑重,怎么整天沉迷于游戏?”
“我不成家,郁闷,我又没沉迷呢,唠叨!”
“哪天没人在你耳边唠叨了,你才晓得那啥味道,你读那么多书,难道不知道唠叨很多时候就是亲情的体现,和你没关系的人才懒得给你说这些,妈妈咋没对别人唠叨,你不想成器,谁也拿你没办法!”
“又给我讲道理,不想听!”
一席心里的话被他一句不想听,让我丢下冷冷的一句“你说的,不想听哈,你给我记住了!”
接下来的一整天和儿子就再也没说过一句话。直到第二天早上他接了一个电话后,对我开了口:“妈,我几个同学今天来我们家玩。”我只是嗯了一声,便上菜市去了。中午时分,摆上一大桌饭菜热情洋溢地招待了几个小伙子,不时会碰上儿子的眼光,那眼神里分明看到了无尽感激和歉意。事后,我问他,如果同学不来,你是不是打算不主动叫妈妈了。儿子笑着说啷个会嘛,并笑我说,我妈咋个有时还像个娃娃,还给儿子斗气。其实,我只想告诉儿子:妈妈也是普通的女人,有不同的想法和感受,很多时候也需要理解和关心,尤其是血脉至亲的儿子,妈妈有老的那天,希望儿子能够早点成熟,能像一个真正的男人一样承担起自己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前几天我险些经历的一次电话诈骗,让我又一次走近了儿子。
由于怕泄露了手机上讯息,便群发了一条消息,让亲人和朋友不要让人借我的名义上当受骗。儿子看见后发来信息:“咋啦,妈?!”我正想回他,差一点上当,可刚写了一个“差”字,想想还是用电话给远地的儿子说吧。
晚上躺床上拨弄着手机,没想把那只有一个“差”字的信息发了出去,自各儿笑着自己怎么那么笨呀,于是又添补了一条信息,告诉儿子是我无意按错键发的信息,不用回的,随即关机,安心睡觉。
第二天一早打开手机,有条信息提示,一看,是儿子发来的。上面这样说道:“妈,我就要回你信息,你说儿子“差”,就是说儿子不得行,哈哈!外加一张咧嘴的笑脸。忍不住,我乐了起来。马上回过一句“呵呵,我的儿子独叶也能成林的。”“儿子一定不负妈妈的厚望。”儿子最后发了这条信息,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欣慰地看着屏幕上的那短短的一行字。
此时此刻我只想告诉快十九岁的儿子一句心底的话:只要努力做好自己就好,你的身心健康才是妈妈最大的安慰,儿子,妈妈爱你!
我与散文 篇28
有人说,母亲是坠落人间的天使,她的爱是折断自己的翅膀,送给孩子去飞翔。我说,母爱是黑夜里一抹柔软的月华,温暖着前方的每一段路。
时光清宁,打开尘封的往事,触摸回忆的脉络,心竟有几分生疼。那一年的阳春三月,午后的阳光温暖这整个院子,一瞬间乌云密布,风雨就那样无声无息地降临,来不及收拾心情。出于生计,父亲和爷爷都出门在外,我和母亲在家相依为命。母亲因为一些事,和村长妻子吵了起来,而且吵得不可开交。我的曾祖父是孤儿,他是被村子里的人领养的,可是曾祖父养父母的八个儿女并不承认他是他们的亲人,没有这层保护伞,我家从祖辈起就时常受人欺凌。
母亲虽为女子,可她骨子里的倔强比男子更加刚硬,即使她孤身一人,她也绝不会受人半句口舌。不服输的她抱着我上门去理论,双方吵得昏天黑地,在混乱中不知是谁先动了手,村长的妻子和母亲在不停的撕扯,看热闹的人不少,却没有人上前劝架。母亲比那个女人要年轻许多,自然要占上风。外出归来的村长,看见他的妻子被母亲扑倒外地,狼狈不堪,气冲冲地从屋外拿来一根扁担,一声声清脆刺耳的声音落在母亲身上。我站在一旁吓得哇哇大哭,见地上的母亲痛苦不堪,我跑过去努力展开双手,以幼小的身躯护着母亲。
"你敢动我姑娘,我就敢死在你家。",村长高高举起扁担时,母亲狠狠地瞪着他。母亲怕他伤着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把我推开,我却不顾一切靠近她。那一刻,不知道年幼的我哪儿来的勇气,双膝跪地,抱着村长的腿,祈求他停手。"我求你,不要再打我妈了",我嘶哑的喉咙喊出这句话。或许,是村长看见母亲奄奄一息,要是真出了人命,他难逃干系,所以他才罢手。
天黑了,乌云掠过月亮旁边,月华把大地照得惨白,风在耳畔肆虐地响。那时小路无比地狭,我和母亲距离那么近,它装下我们悲伤的身影。母亲牵着我走了许久才回到家,月夜未眠,我们坐在院子里毫无睡意。母亲呆呆地看着夜空,我躺在她怀里默默无声,她的泪滑落在我脸上,那么冰凉。我用手轻轻抚摸她的伤,拭去她挂在眼角的忧伤。
我轻声地问:"妈,你疼吗?"
"妈不疼!",她轻抚我的脸颊,撸撸我凌乱的发丝,泪珠如大雨般滴落。
"妈,我长大以后不会再让任何人欺负你,我会保护你的。",我看着母亲雷雨滂沱的双眼,坚定地说。
母亲把我抱得更紧,这个时候,她脆弱的心需要一点安慰,黑夜里她才不会害怕。事后,村里人说些无关痛痒的话,劝母亲到此为止,不要再犯傻,她是无论如何斗不过村长的。母亲咽不下这口气,越想越不甘心,跑去乡政府,找政府的人处理此事。
那一天的清晨,天是灰蒙蒙的,笼罩着无法拨开的迷雾。母亲在做饭,一群人冲进了我的家,其中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一进门就质问母亲。母亲开口说出原委,问他谁对谁错,一旁的村长拉过母亲,一个响亮的耳光落在她的脸上,还说她搬弄是非,那群人没有谁出来说一句话。这事没有得到母亲想要的结果,乡政府的人说乡里的山里路很走,他们向母亲索要了出门费,然后那些钱拂袖而去。
那段日子,她独自一人承载所有的风霜,叫天不应叫地不灵。那时没有电话,母亲又不能写信,远在外地的父亲无法得知家中的情况,不能替母亲分担一丝一毫的痛苦。
母亲和父亲的婚姻没有得到外公外婆的认可,为了这桩,母亲被逐出了家门。婚后的日子再不如意,母亲也绝不会跑去娘家诉苦。
正是农忙的季节,满是伤痕的母亲,天天在门前看着村里人忙活,心急地落泪。她掉泪的时候,我手足无措在拉着她的手,希望能抚慰她的伤痛。那一身伤痕,在时间的飞逝中愈合了,母亲却落下了病根。只从那事闹过之后,母亲虽然吃了夸,大家都得知她是个性格强硬的`人,一般不会无事找事。这一点一滴的往事被牢牢锁在儿时心上,成了无法填满的悲凉。
风浪已过去,所有的事都已平息,那年的七月,父亲回家了。知道母亲受如此大的委屈,年轻气盛的他要去和人家拼命,被母亲拽住了。她说几辈人都受人欺负,现在她来到这个家,哪怕是付出生命,她不会让人骑在头上。
童年的很多事,在岁月的流逝里遗忘了,我却深深记得三岁时母亲遭遇的那一幕,记得那个月夜她的无助。虽已事隔多年,每次遇到那对夫妇,我心里都有一块无法散去的阴影。一个孩子的世界应该是纯真美好的,在我还没有能力接受世间丑恶时,生活却迫不及待让我看到它残酷的一面。
人生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时光的药能抚平一切伤痛,可以淡忘许多事。后来,那人不再是村长,僵局逐渐打破,不知何时,两家人抛弃前尘旧事,双方开始搭话。他们在我心里撒下的阴霾岂是瞬间能消散的?不论在哪里遇见他们,我都是以仇恨的目光怒视。他们把这事告诉了母亲,我的小心思被暴露了。又是一个风清月明的夜晚,母亲与我在院里相对而坐。
"我知道你恨他们,可是这是大人的事,与小孩子无关。",母亲轻声细雨地说。
"我是你女儿,他们那样对你,怎么与我无关?",我低下头,怕眼泪不听话。
"长长的一生中,每个人都要经历他该经历的事情,才能走完一辈子的时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现在过得很好。你这样的举动,人家会说我没教育好你。我只希望你能幸福快乐,不要怀恨任何人。"母亲走到我的旁边,语气很温和。
我无言,只是默默地记住她的话。我开始试着不用余光扫视他们,在路上遇到时,我会和他们打招呼,尽管不情愿。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见着他们,只记得这是我的长辈,忘了流光上有过仇恨的痕迹,忘了记忆的梗上曾有过尖锐的刺。
长大后,要去远方读书,一直守候我的母亲,有太多的不舍,可她不得不放手让我单飞。月华似水,八月的夜退去燥热的外衣,凉爽的风呼呼而过,一切风景都是明朗的。我与母亲坐在长凳上,她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微笑如碧波在她脸上荡漾开来。
我说:"您都都养了我十几年,有还没看够呀?"我不好意思地转过头。她的心穿梭遥远的时空,陷进如烟的往事中。
"时间过的真快,想当初你在我背上就那么点儿,一晃眼,你都要离家了。"她叹了口气。
"是呀,我长大了,你却要慢慢变老了。"我也叹息。
"长大了,有些话也该嘱咐你了。一个女孩子好比一生只开一次的花,如果被不对的人采了,那么她以后的人生都是在枯萎中度过。"
"外面的社会很复杂,所以你要保护好自己。做人做事都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不论别人怎么看怎么做。"
"你是去读书的,要记住自己的任务,不要虚度四年的光阴……"
……
"我都已经是成年人了,懂得为自己负责的,您就别操心了。",我笑着打断她。
每次回家,到镇上就已经天黑了,我却从不害怕前方是漆黑的,因为我知道,长街的尽头有她在等候。那些夜晚,月亮悬挂高空,我们的影子被月光拉长,回家的路很静,那些笑声随风飘荡在山里。
最是喜欢晚饭过后,关了灯,搬一条凳子去院里,与母亲坐着聊天。听听我不在她身边时发生的故事,她津津乐道,我亦听得有滋有味。虫鸣声很弱,确是夜里最动听的音乐。心跳和着这将要匿迹的声音,随夜宁静安放入夏的灵魂,那么安然。对于母亲来说,能这样和儿女在夜色正浓时聊天,是时光恩赐的幸福。
一抹月华,倾注了母亲对儿女无私的爱。于我,母亲就是那抹月华,任岁月沧桑,荆棘丛生,她依然是人间最初的华色。
我与散文 篇29
从我降生那天起,你就陪我一起流浪,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
多少年了,每到夜晚,那间小小的茅草屋就收留我,在那里,我会做着博大而宏伟的梦。那纯粹的夜,沉默和空旷让我很累,很累。
你呢?谁收留过你。
你似乎永远不累,在我的头上,洋洋自得地唱着闪光的流浪歌。
我当然知道,你总是抹去昨天繁杂而川流不息的记忆,装做很潇洒地挥霍着你的光和热,这样的挥霍,却让万物有了永恒的轮回。
而你,有时却躲在黑色的云雾里,为自己的得与失偷偷地哭泣。因为,你失掉的是燃烧自己,而你得到的还是燃烧自己。直到有一天我的出现,扯下一片白色的云,轻轻地为你揩去脸上的泪滴,这时,宇宙中才有了你和我的笑声,于是,我们开始一起流浪。
这时,我才知道,你早就对岁月有了钢铁一样的承诺,从来没有动摇过,这让我有了些许嫉妒。而我只能以怀旧的名义悼念失去的日子,然后重新抬起头,注视着你,并义无反顾地走进你的生活轨迹,不在意你的过去,只在意你的现在与将来。
于是,我紧紧地扯住你的意念不放。尽管北方很北,南方很南,我实在难以挣脱你的轨迹,另辟蹊径。我想,我的这一生,即然在你的轨迹上复活,就要在你的轨迹上死去,这是爱的定律。
在你的面前,我真的不知道,用什么样美丽的慌言来装饰自己,因为,你的光辉能洞穿我的骨髓,可是,我却用一片简单的树阴欺骗了你。尽管你知道,树阴下的我是那样的.渺小,是那样的丑陋。但是,你还是把你的光和热袒露给我,因为,我给你的誓言和赤诚,就如你给岁月的承诺一样坚如钢铁!四季不变,永远轮回。
在你走过的轨迹上,我常常看到你丢掉温暖,却拾起寒冷而执迷不悟。你在一夜之间,或者酿造酷热,或者酿造严寒,自己认为很神秘,当人们把你的这种神秘划为四季的时候,你是那样的体无完肤,没有一片彩色的云为你遮挡羞愧的面容,而你却仍然昂首阔步走在自己的轨迹上。用这样的姿态,自认清高的嘲笑地上的人们。却不知人们悠然自得的手摇折扇,或者穿起厚厚的棉衣,那也是在无声的嘲笑着你。
你用光的重量,压实了秋天,也压弯了秋天里我的脊背,如田间里那株不太成熟的谷穗,我没有怨言。
所以,请不要把我仍在季节的拐角处,让我在无所适从中死去,就让我扯住你光的裙角吧,带着我一起流浪在又黑又白的宇宙中,穿过流星雨,穿过月光的波涛。
我仍然在你的面前凉晒自己的情感,毫无保留,小心翼翼,唯恐醒了你闪烁着光彩夺目的美梦。
当你下起太阳雨的时候,请不要下的太急,不要下的太快,这样会伤害了别人,也会伤害了自己。
当你化做风霜雨雪的时候,我只好撑起那把无奈的破伞,穿起露着败絮的棉衣。
当你病态地红着脸走进西边的地平线,我心急如火地仰望着你,我此时的心情,同你一起烧红了西天的云彩。
当你健康如初,挂在东方天际的时候,我手舞足蹈的影子拉长了人间的苍桑,即使我轰然倒下。
我常常梦想着有谁能打破,一个天上一个地上永恒的格局,那时,我们流浪的足迹就会重叠在一起,我们就会创造只有我们两个人生活的第五季。
你的光华永恒!我的血液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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