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讲座听后感9篇
法制讲座听后感1
近日,检察院与教育局的阿姨们应我们学校之邀,从百忙中抽出时间为我们进行了一次《法制教育讲座》。讲座使我们懂得了什么是法律,什么行为是违法的,并且给我们讲了许多事实案例,告诫我们不能犯法,不然就追悔莫及,要树立法制观念,学法,知法,懂法。
以前,我认为如果有人打了我,我必须还手,就算把人打伤了也没关系,谁让他先侵犯我的。可听了讲座我才知道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听了四组案例,我深深受到震撼,毕竟这些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因为很平凡的小事,却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所以我们应该遇事冷静,多思考,做事要想后果。已满16周岁的青少年要负刑事责任。
网络,其实是把双刃剑,对我们有利也有弊,我们通过网络来增长的知识,却不该沉迷于网络,荒废学业,进行违法犯罪,现在青少年的自控能力很差,所以应让家长多监管我们。
毒品,是我们每个人到知道的东西,毒品百害而无一利,它能使幸福美满的家庭走向破裂,甚至家破人亡,青少年因好奇而沾染毒品,导致无法自拔,进而犯罪,让我们远离毒品,珍爱自己的`生命。
同学们,我们是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我们不但要学法,知法,懂法,更要守法,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养成良好的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社会有用的人,让法律与我们同行吧!
法制讲座听后感2
我一直天真地以为犯罪离我们青少年很远,但听了这次法制教育讲座后明白了许多,预案俩犯罪离我们那么近。
上个星期四下午,来自公安机关部门的程警官给我们讲了有关法律的知识。我知道,在学校中,有很多不同性格,不同特长的同学,有些同学也许因为虚荣,也许因为家境不好,会对一些比比较弱小的.学生强拿硬要,有时还会动手伤人……很多同学以为这些只是小事,以为只要不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校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其实就是这些小事铸成一个青少年的犯罪。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
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的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小学生吧!
法制讲座听后感3
开学了,我们学校要举行开学典礼,每个年级都有不同的开学典礼。我们五年级的开学典礼是由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的许阿姨和刘阿姨来给我们讲法制知识讲座。
许阿姨说我们都还是未成年儿童,如果违反了法律会从轻处制,因为我们都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希望。我想:就因为这点我们就更要努力学习,不要走上犯罪之路。
许阿姨还说未成年儿童主要犯罪有九条,分别是:随身携带管制刀具、进网吧和歌舞厅等、早恋、吸毒、破坏多数公共财产、赌博、旷课和夜不归宿、喝酒。我们如果触犯了其中任何一件事,就是犯了法。
许阿姨还讲了许多生活上的例子,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个和我年级差不多的'人随身携带了管制刀具而发生的事故的事:有一次,他去洗东西,在洗东西的时候与另一个同学发生了摩擦,一气之下他就拿出了自己的弹簧刀直接刺向了对方的眼部。最后,对方的眼睛被刺瞎了。这就是随身携带了管制刀具的苦果。
在听过这次讲座后,我懂得了我们不能有任何的不良行为,不然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会被毁掉。还有,我们不能和陌生人结为好友,有可能他会把我们引入歧途。我还懂得了我们在游玩时不要在树上刻xx到此一游,这样是违反法律的。
这次开学典礼让我知道了法律原来那么严重。今后,我一定要多多学习一些法律的知识,远离一些不好的行为。
法制讲座听后感4
星期一下午,我校特地请来法制讲座所人员,为我们上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事例,描述了犯罪分子如何走上犯罪道路。其中有个事例是这么讲的:“有一天,小红一个人独自在家里,突然有人按起了门铃,小红马上跑过去把内门打开,小红问,你有什么事情吗?陌生人回答,我要向你借笔纸,旁边没人在,我用笔纸来写,让他们知道我来过,小红觉得也情有可原。于是,就去拿了笔纸,正她要把外门打开时,只有一小条缝,陌生人马上把小红给绑起来,并且把贵重物品统统卷走。”就在这一个小小的事例让我有很多的体会。我们独自在家中的时候,不应该与陌生人进行交谈,而是快速打给家长,问清楚情况。不要随意打开门,一打开危险就在靠近。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时候,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陷入无底洞中。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孔子说过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携起手,共创美好文明,不要让我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法制讲座听后感5
今天是星期一,下午的班会课改为了听来自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少年法庭的一位尹法官的法制报告,听完之后对我受益匪浅,也让我明白了一些有关法律的知识。
这位尹法官是一位年轻的女法官,她显得十分亲和,平易近人。他先向我们讲了几个案例,然后通过这些我们身边鲜活的案例来告诉我们一些法律知识与法律的“高压线”。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她讲的.一个案例:就是说有一个学生平时成绩很好,品学兼优的孩子。可他就是有一个缺点喜欢带刀来学校。又一次,他带了一把瑞士军刀来学校,刀虽不长但十分锋利,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他竟然拿起刀插入了同学的身子!事后他自己也十分后悔,但是没有后悔药可以吃了。
由此我看出人一时不能冲动,也看出了带刀的后果——造成事故。尹法官也嫌我们既少了一个法律知识,不能随意携带管制刀具,也许那天你会控制不住自己,但是千万不要碰上法律的“高压线” 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其实有很多人只是他一时冲动,才范下了故意伤害罪,如果当初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己能否做这些事,也许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成为阶下囚。大家想一下值不值得: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
我觉得听完讲座后收益匪浅,自己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判断力,判断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
法制讲座听后感6
星期二下午我们学校开设了“法制教育讲座”,同时这也是市里举行的“法制进校园”系列活动之一。学校为我们请来了专业人士为我们讲述青少年犯罪及其有关的法律条例,让我们懂得了用法律归正行为!
首先,世界上危害青少年的三大公害有:1>打群架,抢劫! 2>上网,网吧!3>吸毒,贩毒!可见我们青少年的犯罪是轻而易举的!有的是“一时的冲动”,有的是所谓的`“兄弟情义”,有的是“一时的误会”……在这里我们要多于父母谈心,多与老师们沟通,独立思考,不要逞一时只能,明辨是非,冲动是魔鬼!
同时,我们也清楚了一些关于刑法的内容,法律的规章制度,已满16周岁的,要负刑事责任,完去承担刑事责任能力!14周岁到16周岁故意杀人、犯罪……追求刑事责任!其中包括:故意杀人死亡、抢奸。贩毒、吸毒……
上网应选择适当的方式、适当的地点、适当的时间这样有利于我们的身心健康!培养自己的人文素养,网络道德修养!远离网吧!珍惜现在的一切,好好学习!我们还要远离毒品,它不仅给我们带来财力危险,更是使我们的身体受到严重损害!我们要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使自己健康成长!
我们要用极端得法律规正我们的行为!加强自己的思想品德!慎重交友、上下学,上下楼要有秩序!文明上网!用法律知识武装头脑!法律就在我们身边!用法律武器保驾护航!!!
法制讲座听后感7
今天,学校又请了一位阿姨来给我们讲关于法制教育的知识。这个讲座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吧!
大家都知道,在骑自行车时,不许拿重物,不许前后打闹,不许勾肩搭背……可大家知道几岁的儿童可以骑自行车上路吗?对了!就是十二岁。一定要记住。大家都坐过摩托吧!骑摩托的人一定要带头盔。注意:不能坐超员、超速的车,不可以在马路上打闹。如果把马路当成了游乐场,那么,大家的生命就没有了保障。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如果酒后开车,就是你对自己生命的一种放弃。如果开车喝酒,就是对生命的不重视,不仅伤害了自己,还使一个家庭破碎。为了你的妻子,为了你的`父母,为了你的孩子,放弃你的一点私欲吧!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让我们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法制讲座听后感8
王泽鉴先生说:不读判决的话,我不知道我能研究什么。写文章的话,如果说没有判决的时候,我就不会写,我觉得那就等于空谈。
李笑来先生说,写作的时候,要深入思考一个问题:我写的东西对别人有没有用?如何做到最有用?
我有样学样地综合起来说:通过研读案例来写作,我最起码要让花时间看我文章的朋友们,获得一个看待问题的角度;我不能保证这个角度是对的,但我会尽量让这个角度有凭有据。
如何做到有凭有据?除了法条之外,最重要的凭据就是既往的司法判例。
所以,在看到姚明斌教授的线上讲座《大案读术——法律人如何研读判例》时,我就决心花上一晚上的时间,好好地学习一下。我给大家报告一下我学习的几点感悟。
一、法律的规范体系,是立法、学说和司法有机结合的体系
某个具体的问题,如果法律已经对其进行了充分、细致的规定,我们可以从中获悉完整的案件处理思路和处理方法,那当然是最好的。
但是我们都知道,法律具有滞后性。我们不能保证法律能够对所有的问题,都已经进行了充分完备的规定。所以一旦出现法律的“漏洞”,我们就需要遵循一定的方法去对这些漏洞进行填补(此处我们所说的漏洞填补,并非指合同法意义上的漏洞填补)。
如果某问题法律规定并不完善,我们可以先看看学界对该问题有没有探讨、有哪几种观点,再从司法实践的判例中,寻求相应的判例,补足法律规范体系的最后一环,也为我们遇到的问题寻得答案。
二、判例研读的重点,在于以“评价、批评、借鉴”的眼光来审读案例
律师朋友们都擅长一种思维方法:通过类案的检索,为正在接洽案件或者准备案件提供帮助,预判案情的走向。
这种方法对于实务工作者来说非常重要,但却还不够。除了预判案情走向之外,我们还可以有更好的方法来充分吸收案例的养分,即以批判的方法研读案例。在研读案例的过程中,我们通过对法律和学理的分析,来审视该案件的结论是否合理;同时,我们又通过对案例中原理的提炼,来补充原理和学理的缺漏。
前几日《陈律日签|法院说,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不需要开发票,就无效了?》这篇文章中,我恰巧用上了这个方法:由于笔者对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法律规定较为熟悉,在研读有关案例的时候,笔者发现法院的判决与现行法律规定不符,得出了法院判决有误的结论。
三、结论:要善用判例研读的三段论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所谓的案例研读三段论,是指:
(1)以抽象的规则原理为出发点:先抽象地把握原理、提前了解学理的讨论和法律的规定,从而获得看待问题的某种标准;
(2)评价提炼具象判例中的`问题:带着前一步骤获得的标准开始分析案例、评价案例;
(3)补充深化对规则原理的理解:分析案例之后,又从案例中提炼出规则,从而对规则和学者的观点进行补充,形成法律规范体系的闭环。
写在后面
其实,《大案读术》最重要的观点,就是告诉我们法律规范体系三个部分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关系;而对这个规范体系的理解和论述的过程,正是将实务和理论进行深度结合的过程。
在这样的方法指导下写出来的文章(且在作者写作功力允许的情况下),对于司法实践和理论发展都会有所帮助,当然也满足我“写作要对他人有用”或者“获得看问题角度”的标准了。
我是陈焕律师,专注于公司法、涉税法律服务。感谢您的阅读。
法制讲座听后感9
5月7日下午很特别,又很感动。特别的是第二节课我们在听广播。感动的是法制副校长郝文香给我们讲的一些感恩故事。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了,品德老师还没来(因为是品德与社会课),班主任老师却来了。正在同学们议论纷纷时,班主任解释到:“同学们,这节课由法制副校长为大家讲法制教育。”话音刚落,郝校长便开始广播了。
我从头到尾一直在认真听着,也一直被感动着。当我听到大地震时,一位母亲的血被孩子喝光而死去时,热泪涌上我的'眼眶。事情是这样的:在汶川大地震中,大地颤抖,房屋倒塌,一位母亲和三个孩子被压在了房屋下,孩子三天没喝水了,又饥又渴,于是母亲把手指咬破,让孩子喝自己的血液。当营救队员赶到时,孩子们都得救了,而母亲却失血过多去世了。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还有一件事,事情是这样的:一位老师带领学生去郊游,过马路时,一辆卡车迎面冲过来,眼看就要撞着学生了,老师勇敢地推开了学生,自己却被撞飞20多米远,离开了人世。
通过郝校长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应该体谅老师,感恩母爱。
【法制讲座听后感】相关文章:
法制讲座听后感10-13
法制讲座听后感6篇01-20
法制讲座听后感(6篇)01-21
法制教育讲座听后感12-13
法制讲座听后感(14篇)12-17
法制讲座听后感14篇12-16
法制讲座听后感13篇01-30
法制讲座听后感(13篇)01-31
法制讲座听后感(15篇)11-11
法制讲座听后感15篇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