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培训的心得体会

时间:2023-06-29 11:00:38 心得体会 投诉 投稿

安全生产法培训的心得体会

  我们从一些事情上得到感悟后,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那么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法培训的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法培训的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法培训的心得体会1

  公司于20xx年8月14日上午组织了生产基地的所有成员,由公司外聘的老师,对我们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在我充分感受到公司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的同时,老师列举的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也让我内心受到冲击,充分感受到了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第一。在以后的工作中更会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防范于未然,实现我会安全这个目标。

  在培训中,首先老师介绍了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定义以及政策法规。安全生产就是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物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的事故预防措施。我国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安全生产原则是第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第二谁主管,谁负责,第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在生产过程中我们要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其次列举了其他企业已经发生过的安全生产事故,诸如发生在压片机、颗粒包装机、总混机、挤压过筛颗粒机等生产设备周围的'安全事故。此类设备与我们平时工作接触到的中试和生产设备几乎一致,看到如此多的事故,尤其是造成了人员伤害的事故,个个让人触目惊心。老师还提到了海恩法则——每一次严重事故的背后,有29次小事故,300次事故未遂,1000次安全隐患。如果在平时操作过程中,心中随时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这个思想,随时提高警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发生小事故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那么,就很容易达到我要安全这个最终目的。

  联系到平时工作,以后在操作过程中要随时提醒自己和一起参与的同事要小心警惕,避免伤害。也经常到车间接触到中试设备和生产设备,用得最多的就是挤压过筛颗粒机和压片机,有了上述例子中的教训,以后与同事在合作过程中一定要集中注意力,随时跟对方沟通好,分工明确,尽量避免两人同时操作设备开关。设备运行过程中,不抱侥幸心理做危险操作。提醒自己,提醒他人,保护好自己,也保护好同伴。

  发生安全事故都是我们大家主观不想遇到的,但是,正如老师第三部分所讲到的,既然事故已经发生了,那么首先能想到的就是在这种突发情况下如何保证自己和工友们的安全,这就需要遇事沉着冷静不慌乱,能及时作出正确判断。因此,首先需要平时就能熟练掌握一些安全保护机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掌握逃生技能等。

  通过这次培训,加深了我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再次感谢公司组织这次培训。

安全生产法培训的心得体会2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明确责任,责任落实到个人。

  对新法的学习,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企业来说,学习好安全生产法,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让企业每一位员工都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安全生产法培训的心得体会3

  安全,关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讲求安全,你我有责。近期,厂部为员工们进行了多次深入的安全知识培训及考试,经过这些的安全知识和视频影像案例的学习,对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那将是我永远抹不去的记忆……

  也就是因为这些安全事故,让我明白了在日常生产工作中,要增强自我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本事,提高自我的执行力。

  作为公司的一员,在对安全生产方面我认识到:我们应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当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断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消除侥幸心理,了解掌握必备的应急安全防护措施。在日常生产中,我们应进取应对各级安全单位的`各项检查、规定和考试,做到时时自查、整改,时时学习,刻刻注意。

  经过这次的安全考试和培训学习,我作为一名班组长,更加清楚了自我的目标:为了工作的安全,为了就家人和身边同事的幸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从小事做起,从身边抓起,督促员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从根本上杜绝“三违”现象,为安全生产尽努力!

安全生产法培训的心得体会4

  经过一整天的公司安全培训的学习,作为生产部瓶箱班员工,感受很深,对自己的安全职责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

  在生产部瓶箱班工作的各位员工,更要强化安全生产,并长期保持下去,从思想上、行动上必须按照以下几个方面去落实。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这是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也是长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总结,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深刻认识到抓安全就是抓生产,抓安全就是抓效益,并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二、要加大相关岗位事故隐患的查治工作,特别是叉车工、装卸工、理瓶机操作工等岗位,一定要做好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积极鼓励员工帮助查找,发现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全检查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发现事故隐患、促进隐患整改和减少“三违”的最有效手段;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积极有效地消除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做好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麻袋库的管理;首先要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其次是宣传教育要到位,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在火灾事故发生时的`施救和自救能力;最后,是制度措施要到位,消防器材配备要到位,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到期的器材及时换药,以备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启动,为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提供硬件保障。

  四、要加强宣传培训教育,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保证瓶箱班每位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培训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的有效途径,以三级安全教育为基础,从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等方面入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有效的减少,甚至杜绝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永恒课题,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事关企业的正常经营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只有把各项工作长抓不懈,消除隐患以防为主,才能保持安全生产良好局面的长期稳定。

安全生产法培训的心得体会5

  “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在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员工提出安全规范要求称之为“要我安全”,而把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之为“我要安全”。

  1、责任到位,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要亲自把关。

  2、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宣传栏、安全条幅、LED等媒介作为手段宣传,在单位上下营造一种“人人要安全、安全要人人”的氛围。

  3、措施到位,做好措施的重点就是从细处着手、小处着眼。任何小失误,小疏忽都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4、落实到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层层落实。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炉前操作标准化无疑是保障安全生产,各个高炉到各个员工,开展技能培训与竞争,相互探讨相互学习。比如厂部各高炉车间开展炉前技能比武,增强班组积极性,组织性,配合性。利用“班组一点课”的培训,培训更换钻杆的注意事项,正确穿戴劳保用品、防止钻杆烫伤;作业专人看护开口机液压系统,避免开口机误动造成机械伤害;人工卸杆前确认开口机所有的动作处于停止状态。通过学习提高了班组作业的操作技能,加强了员工的安全意识,为安全生产提供可行性保障。

  安全生产责任在肩,企业一直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理念,在近几年均无重大的安全事故发生,这就证明了企业有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方案,坚决摒弃“强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

  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生命是短暂、脆弱的,因其短暂才显得宝贵,因其脆弱才应好好珍惜。安全来自警惕,事故源于麻痹;自己多一份责任,家人多一份安心。让我们时刻提醒自己:安全高于一切!安全来自良好的工作习惯!

安全生产法培训的心得体会6

  作为一名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安监人员,我要为《安全生产法》的这次大修大声叫好!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有着许多鲜明的亮点。但其中最值得称道的地方,我认为还是体现在两大方面一一一是全面加大了事故预防的措施;二是全面提高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这两大着力点明显是国家上层针对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十分薄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的乱象祭出的新的强大“杀器”。可以预见,这两大“武器”及随后各项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必将使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乱象快速实现由“乱”到“治”,进而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好转。

  一、强化源头预防,引导企业主动防“患”

  新《安全生产法》在强化源头预防方面做了许多规定,这些规定有很多是在原法律规定里既有的。

  比如新法第18-48条始终在明确一件事,那就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履行的法定职责至少包括以下几项重要内容一一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并不得随意更换;保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合格上岗;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依法履行“三同时”职责;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等等。

  这些规定无一不是为了落实新法第17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惟其“安全生产条件”合格了,一个单位才可以正常存在,才会有发展和壮大的机会。笔者以为,这是本法自始至终都在强调的最重要的“源头预防”思想的切实体现。

  再比如新法第20条也沿袭了—版《安全生产法》原有的规定一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体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作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只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正常生存和发展,而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的唯一手段,就是需要大量投资去建造或购买大量安全设施,投资去培训合格的员工,投资去确保生产经营场所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各项要求。

  这是确保“源头预防”思想得到贯彻执行的基本保障。因为只有投入大量资金,才能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才能使职工处于安全的生产和经营环境中,才能将各级政府的要求和行业协会,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新法在源头预防方面做出了许多创新。其中较为明显的是增加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违法信息公告制度。如新法第24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应该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企业范畴。这类企业一旦配备了注册安全师,就能充分发挥注安师的管理知识和智力优势,帮助这些企业克服安全管理能力过于薄弱的不足,迅速显著提升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可靠的智力和技术支持。新法38条则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了规定,这条规定是将行政规定上升为法律的明显体现,该规定源于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上升为法律意志后的新法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该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这项规定旨在通过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终让企业都能学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定期发现和清除隐患。只要企业学会并做到了自我管理,其在防范事故方面的作用远比监管管理部门一年定期几次的监督执法有效得多。这才是源头预防的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新法的.创新远不止这些。比如为了防止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时由于缺乏安全技术而引发事故,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就在第25条中明确要求“应当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这项规定只要能真正应用于实践中,就能有效避免实习学生由于技术水平和防范技能过差而引发安全事故,从而起到保护实习学生和其他职工的目的。

  新《安全生产法》的源头预防作用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只有将这些规定切实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建立起生产经营单位、职工、政府、行业协会和社会群众五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新机制,才能起到引导企业主动防范先天事故隐患的目的。

  二、提高违法成本,重拳推动企业除“患”

  面对《安全生产法》实施12年来安全生产基础基层仍然薄弱的现状,新版《安全生产法》全面体现了乱象须用重典的立法思路。根据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粗略统计,新版《安全生产法》用了19条的篇幅(占全部法条总篇幅的16.7%)阐述了对生产经

  营单位及其负责人违法应受的处罚,比旧版法律增加达7条之多。而非新增部分除多数规定可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隐患时即“可以”直接处以大额罚款(一般为5万元或10万元以下)外,还全部提高了针对逾期未改正隐患的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一一普遍提高1倍以上,有的条款提高的幅度甚至更高。不仅如此,为防止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安全监察部门的整改指令,新版法律扩大了处罚对象的范围。这一变化明确体现在新法的第94、95、96、98、100、101、102和105条,这些条款体现了“双罚制”的思想,即如因为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各类隐患或问题,不仅要对单位处以罚款甚至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外,还要对“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分别处以1万元以下、1-2万元或者2-5万元的罚款),这种“双罚制”的规定对各类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绝对是一把利剑,将有效推动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主动除“患”。

  当然,罚款只是行政处罚中的经济手段,针对那些以各种理由拒不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老赖”行为,新版《安全生产法》还有更绝的手段一一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

  新法75条明确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 。这是针对实践中一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不怕罚款怕曝光而出台的针对性法律规定。

  如果这些企业仍象以前一样拒不整改重大违法行为,一旦登上了安监部门的“黑名单”,国土、投资、证券监管等单位就可以采取联合制裁措施,逼着企业正视自己的违法行为。这条规定有助于建立安全生产的失信惩戒机制,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促进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面对如此严厉的法律规定,只要安监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硬起来、严起来,将这些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可以想见,过去那种各类单位将监管部门的整改指令束之高阁置之不理,或将整改要求极尽拖拉之能事消极对待的现象必将消于无形。这种严惩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违法行为的做法,必将有效推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实,进而逼迫企业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创造无“患”安全企业。

  三、强化责任追究,逼迫企业不敢“出事”新版《安全生产法》显著加重了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和追究力度。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面对事故采取何种措施进行了有效约束新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向上级部门或政府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抢救,且不得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否则就将面临降级或撤职处分,并将接受安监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逃匿的将处以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处罚就到位了。如果再发生事故时,主要负责人隐瞒不报或者逃跑的,只要贻误事故抢救,拘留甚至判刑不说,还要从经济上制裁你!这就是处以主要负责人上一年度收入的60—100%勺罚款。

  (二)显著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和责任追究力度。

  新法第109条明确规定,发生一般事故,罚款20万元至50万元,较大事故罚50万元至100万元,重大事故处10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特别重大事故则处罚500万元至1000万元;而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元至—万元。这个处罚额度在现行的社会法系里,绝对是罚款额度相当大的法律规定之一。

  更为值得一提的是,新《安全生产法》对事故单位和个人执行的是“双罚制”。即不仅要对事故单位进行罚款,还要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新法91条就有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给予撤职处分”,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这种针对主要负责人的严厉处罚一一限制其终身任职的规定可以说以前是绝无仅有,其严厉程度不可谓不重。当然,因为不履职而导致发生事故的,经济处罚也是必然选项,本法第92条就按照事故级别明确了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的经济处罚的幅度一一分别处以上一年度年收入30-80%的罚款。这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双罚制”在我国其他法律中并不多见,可以称得上是严之又严。

  上述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惩处性法律规定只要落实到位,单单是罚款就足以使一个中、小企业因为资金周转困难而自行灭亡(对大型国企也会起到相当大的震慑作用),更遑论还有针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甚至刑事处罚了。这些规定从法律保障上逼迫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应想千方设百计地去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保证企业生命的正常延续和发展,并保证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业历程甚至是人身自由不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影响。

  总之,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完全不同于—年那次细枝末节的缝缝补补,而是在从安全生产方针到机制、从源头防范、事故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的一次彻底的大修,这种大修是12年来安全生产实践的重要体现,也是期待未来安全生产

  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美好愿景。相信随着“安全发展”战略的深入人心,随着大修后《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实践,多年来持续紧张的安全生产形势必然得到有效缓解,并将最终根本好转,从而为保障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全生产法培训的心得体会7

  听到的,看到的,一则则小如芝麻的疏忽造成一个个难以收拾的后果xxxx生命的教训;人们往往容易疏忽了看似日复一日的正常,隐患在越是熟巧的环境中喧宾夺主。

  今天,有幸参加了两天的企业安全生产的培训,在恒xxxx全技术事务所黄重芳老师简洁明确的讲解下,在一件件血泪斑迹重重的案例分析中,心开始清晰,心开始变的很沉重,平常在我们眼里的小事事发后会事如此的撕坏一个个家,捣毁一家家企业。

  自然灾害,泥石流,冲毁建在山坡附近的建筑火灾,仓库、生产车间、绿色一盏小小的日光灯因为电源线路的短路引发的惨剧,邱隘新江厦超市火灾

  车间xxxx安全措施: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

  试想有轮有轴有洞有台,人体的一部分卷或进去,钩或进去,那是什么场面,不敢试想,不敢猜想!生产场地防止进入其他人员,x家属的小孩之其一。

  生产使用的机器设备得应有专门的从业人员,配备正规的使用工具和防护工具。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工作纵向贯通着各种法律法规;横向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

  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工作不但要贯彻落实,还应抓好安全生产隐患的管理。作为企管的安全生产的人员,我们应该随时随地发现生产中的隐患,并解决。

  没有参加培训,我们多么天真地认为,多大的事,因为我们不懂法;经过培训,我们多少有点懂法,法是无情,

  血是教训。加强管理,是势必,安全生产,强建企业文化素质!

安全生产法培训的心得体会8

  20xx年8月份进行了安全生培训,我受到很大教育,感受很深。对自己的职责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要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这是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也是长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总结,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而且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上升到讲政治、促发展、促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保护生产力的.道理,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营、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二加大事事故隐患的查治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一定要经常化,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工作,积极鼓励职工帮助查找、发现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全检查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发现事故隐患、促进隐患整改和减少“三违”的有效手段,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积极有效地消除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加强宣传培训教育,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保证项企业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培训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的

安全生产法培训的心得体会9

  安全是每个人固有的意识,但对安全的范畴和重视程度理解不一。通过本部门的安全影像学习,曾有过的众多安全生产及火灾事故等都有浮现在脑海里,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是那么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会给当事的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通过学习培训安全知识,也是在不断的加强我们的安全意识,能更加深刻地体会安全的.重要性,更是与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因此,安全操作既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义务。

  我们要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保持高度的警惕,时刻联想到做为我们餐饮行业都应该加强那些方面的安全意识,怎么加强安全方面的知识学习,以及防范措施的实施操作演练,应做到人人熟知安全操作技能,应本着防范大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恪守理念。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总体现出自己的小聪明,凭自己的一些经验一次次的违规操作,没出问题而庆幸,甚至不惜自己的亲身体会向别人传授经验,这样做也最终会为安全隐患埋下定时炸弹!一定要纠正这些麻痹大意的错误思想,对于安全方面不要留有任何的侥幸心理。

  安全不是口头上的承诺,而是一种踏实的工作态度。因此,我们必须要从细节做起,严格重视到每一个环节链,应做到执行到人到位。规章制度不仅是让人学,让人记,更需要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去。

  总之,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的觉悟上去,通过众多安全事故的惊醒,必要消除抵触消极违反松懈侥幸逞能等思想障碍,以增强我们安全意识的自觉性。

安全生产法培训的心得体会10

  安全是生产管理永恒的主题,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作为一名车间负责人,我深知肩上责任重大。从自身角度就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理念。坚决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切实摆正安全和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结合自身实践经验,我认为抓好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内化于心,外化于形。通过签订安全履职协议书,安全教育,班前会等手段和过程,让安全生产深入每名职工的心中,耳濡目染、深化于行。

  2.加强监督管理。将车间及班组日常检查标准化,做到每到一处按条件检查不漏检、不漏项,提高效率,并跟踪反馈问题情况。

  3.零容忍。对发现的隐患和违章行为要坚决清除和制止,树立对违章视而不见就是“犯罪”的理念,坚决同违章行为说“No”。

安全生产法培训的心得体会11

  在统计的xx起安全事故中,其中违章动火与违章指挥的有x起,我们现在可以把他都归纳为“违章作业”,由此可见,在我们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发生安全事故,“违章作业”占的比例是比较大的,也是我们应该警惕的一个主要防范对象。我们乙炔工段的日常检修比较多,尤其是动火作业更是司空见惯,正因为有这么高频次的检修,也就注定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要细致,要精心,要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要把本质安全坚持到底,这是我们的原则,也是我们的态度。

  在统计的xx起安全事故中,其中处理故障与问题的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占到x起,这也是杀伤力比较大的一个原因。在设备与装置正常运转的时候,可能暴露出来的问题会少一些,但是如果遭到非正常的情况下,或者是紧急的情况下,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也许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这其实也为我们敲响一个警钟,“再忙也不能忘了安全”。乙炔工段在每次的开停车过程中,或者是有一些紧急情况下的堵漏,紧急停车等处理问题的机率也是比较大的,怎样做好应急措施?是我们应该特别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我们应该着手解决好的一个问题。

  在xx起事故中,其中xx发生安全事故已是第二次,这个问题倒是让我思索良久。为什么同一家企业会在短短的时间内连续发生两起安全事故,我觉的主要原因可能和这个企业上上下下的安全意识有莫大的关联。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不重视,基层肯定也小视,因而酿就一个又一个的惨剧,无不让人叹息!记得我曾经讲过,做为一个化工厂的工人,要学会不断地从事故中学习教训,总结教训,充实自己的头脑,让自己变的成熟起来,想的要全面,安排要具体,落实要到位,把关要严密,管理要过硬,检查要细致,整改要彻底,纪律要严明,奖罚要公平,这样才能管理好一个工段,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杜绝事故,远离事故的发生。

  关于“人”的不安全隐患,我觉的比“物”的不安全隐患更可怕,更难治理,虽然我们口口声声地讲要通过不断地培训与教育提高其操作技能,增强其安全意识,但是对于一些本来自律意识较差,个人素质不高的员工有时也真是“恨铁不成钢”。你对他苦口婆心,他全当耳边风,着实让人无奈的很。因此我觉的,目前公司应该采取必要的末位淘汰制,把一些扰乱民心,缺乏责任心,操作技能差的员工进行必要的淘汰,要把金泰变成一个大熔炉,留下的是金子,淘汰掉的是渣子。只有这样,才会不断地提高员工的个人素质与整体素质的协调发展,更有利于安全工作的全面提升。

  总而言之,通过学习,深深地给我上了一课,做为乙炔工段的一名副工段长,整日给易燃易爆物质打交道,不仅多了一些敬畏,更多了一份责任,眼下只有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各项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日常检修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全面推进工段的各项管理向更高的一个台阶迈进!

安全生产法培训的心得体会12

  有机会参加了公司举办的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这是第三次的培训,由生产部经理赵大宏主讲。

  老师台上讲,学生心里暗琢磨:“若是早点听师训,何必伤腿折胳膊”。随着四句简单而有深刻意义的开场白,拉开了培训课的序幕。赵经理从培训的目的`、班组长的安全管理职责、班组长在企业管理中扮演的角色、如何当好班组长四个方面讲解了班组长在实际生产中应该怎么做,再次强调只有把安全抓到位才能实现高效生产。

  赵经理结合个人的工作经验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细致的讲述了班组长在生产中的重要性,也让我们深深感受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班组是公司基层的生产单位,班组长是这个单位组织生产的管理者,同时也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培训我对自己的工作又有了全新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把压力变成动力,多向领导和有经验的师傅请教,尽自己的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位,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安全生产法培训的心得体会13

  听到的,看到的,一则则小如芝麻的疏忽造成一个个难以收拾的后果xx生命的教训;人们往往容易疏忽了看似日复一日的正常,隐患在越是熟巧的环境中喧宾夺主。

  今天,有幸参加了两天的企业安全生产的培训,在恒xx全技术事务所黄重芳老师简洁明确的讲解下,在一件件血泪斑迹重重的案例分析中,心开始清晰,心开始变的很沉重,平常在我们眼里的小事事发后会事如此的撕坏一个个家,捣毁一家家企业。

  自然灾害,泥石流,冲毁建在山坡附近的建筑火灾,仓库、生产车间、绿色一盏小小的日光灯因为电源线路的短路引发的惨剧,邱隘新江厦超市火灾

  车间xx安全措施: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

  试想有轮有轴有洞有台,人体的一部分卷或进去,钩或进去,那是什么场面,不敢试想,不敢猜想!生产场地防止进入其他人员,x家属的小孩之其一。

  生产使用的机器设备得应有专门的从业人员,配备正规的`使用工具和防护工具。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工作纵向贯通着各种法律法规;横向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

  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工作不但要贯彻落实,还应抓好安全生产隐患的管理。作为企管的安全生产的人员,我们应该随时随地发现生产中的隐患,并解决。

  没有参加培训,我们多么天真地认为,多大的事,因为我们不懂法;经过培训,我们多少有点懂法,法是无情,血是教训。加强管理,是势必,安全生产,强建企业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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