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合集15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
世界上仍然有像阿迪克斯这般敬畏生命的人,只要他存在,他就是一束光,而这束光足以照亮他身边每一个善良的,有良知的人,比如与恶势力作斗争的崔永元,生而为人,按照一套准则来,要表里如一,这是多么珍贵的一件事,阿迪克斯说,我不希望我在家里表现得和外面不一样。
这句话同样令我思考了很久,曾几何时,我把光芒四射的自己,激情满满的自己,善良温柔的自己投射到人群里,而把自己的疲弱无力,聒噪愤怒,刻薄小气展现给家人,外界对于此评价是情商不高,而我觉得不是,这是一种自我伪装,是不面对真实的自己。
如何要做到规律化,就是你想成为哪种人,你就尽力这样塑造自己,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表里如一,不要勉强,苛求,伪装,这样是痛苦的。
后来,我深入自己的内心,直面自己的痛苦以后,我奉行单一标准,我对外人如何,对家人就如何,我对外宽让,对家人也如此,我对外界善良包容,我对家人也是要耐心满满,自从做到这些,家庭和外界达到平衡,不用刻意去迎合谁,甚至可以远离人群,也没有分裂和焦虑。
从拉得利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我不需要再在任何人的身上找存在的意义,我试着独处对话,但不属于刻意去封闭,而是我是一个怎样的人,我就做一个怎样的人,既然我不想和人群打交道,不想和别人说家长里短,我就对外界宣告了,我从此不需要多余的交际,很神奇的是,大家都理解了我的`特立独行,原谅了我性子里的薄凉,从此以后我再不需要和谁抱怨我的日常,没得抱怨,我已经自行填补了一切,这种感觉真是好,茕茕孑立同样超越孤独,我已不需要再逃避什么。
昨天和一个小姑娘聊天,她说不想结婚,我说人的精神追求高于一切,如果你觉得自己精神丰富,那么婚姻对于你来说就不是必需品,你不需要去依附谁,从谁身上发掘自己的意义,如此就好,做好自己。
另一个宝妈反驳我,女人是一定要结婚的,也一定要生孩子,不然就是不完整,如果是以前,我肯定是附和,要么附和,要么就是反驳,以前的我就是认为,这个世界非黑即白,总只能选取一端,而现在我则是充满善意对她说,也许是每个人所要的不同,你觉得幸福就好。
是啊,我不再带有偏见,不再觉得女人需要婚姻就是附庸,也不再觉得不需要婚姻的人就是薄情,不是每一个人都是从流水线里出来的,拥有一模一样的心性的产品,人和人是不同的,人与人之间想要的都不一样,我们只能做好自己,也不要妄图用道理去说服别人,因为你不是她,你不懂她的经历,她的需要,她的恐惧,你只能以自己为出发点。
夏虫不可语冰,我亦如此。
书中全文都离不开“偏见”二字,生活中也一样,我觉得好,你觉得不好,我就要说服你,我就要打击你,甚至我会怀疑你的人品,如此这般,不论是婚姻,事业,抑或职业,总是逃离不开人们的偏见。
我该如何面对偏见呢?我告诉自己,大家都不容易,你尽可能彬彬有礼,不害人就好,你有自己做不完的事,为何还要把眼光放在议论别人的长短是非上。
其实我想说,我想成为阿迪克斯这样的人,这样的长辈,我完善自己以后,再正确地引导我的孩子,让他们学会一往无前。
我突然想起一句话,人从出生到死,其实中间的过程是一个失去的过程,失去了什么,别人没说,我思忖了很久,我从懵懂地探索这个世界,到适应这个社会,失去了童真,善良,个性,安全感,痛觉,学到了敷衍,合群,打交道,追求,变通,圆融等等。
其实是一边得到,一边失去。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写得很好,我与自己做了人生探讨。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
实话说,自己拿来看书的时间很少,只有在极少数的恶劣烦躁情绪下才会拿出书来压心,共患难应该算得上了吧,不过还是希望自己能养成读书的习惯,继续加油啦。
读这本书,没有说特别让人提心吊胆或引起其他情绪波澜的,看书背面的评价好像也大多数是涉及公正执法,与主人公斯各特的爸爸芬奇的职业有关,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却是父亲对两个孩子简简单单的爱。
他是宽容的,尽管芬奇家族祖上荣耀,但他不会要求自己的女儿成为别人眼中的“淑女”,虽然迫于他妹妹三番五次的“劝告”,他强迫过自己去强迫自己的女儿做所谓的“淑女”,可转眼,他就又回到了原来的那个爸爸;他是讲道理的,当斯各特的舅舅因为斯各特与另一个亲戚弗克兰打架而揍她时,她委屈道:“你不听我解释,而我爸爸从来都会问我我的理由”。他是以身作则的,他对谁都能做到礼貌,身为一名律师,他在法庭上和在生活中是一样的.,他让孩子们相信何为正义,他同样是正义本身。
记忆中感动的一幕,是主人公的爸爸被一群“坏人”围住,生死攸关的时候,杰姆站到父亲身边的决绝,作为儿子的担当,父子俩达成的无声协议,还有八岁女儿保护父亲的稚嫩话语——真挚无比的亲情,足以打败任何邪恶。
至于被杀死的知更鸟,我认为是黑人汤姆,他没有错,反而在热心地“唱歌”,可是因为成了别人“犯错”的见证者而遭遇了不公平对待甚至失去了生命。知更鸟被杀死,恰恰反映了人们心中正义的标杆失了衡——被残忍现实破坏了。
不正义,不公平,总是存在的,总有人没有做错任何事却要付出代价,但也总有维持正义的人在——文中官司胜利的白人赢的不过是一纸公文。大多数人心中是有杆秤的,是非对错,是明白的;令人寒心的是装聋作哑的人,明知错却不开口不承认不愿意推翻错的人。
好在,正义犹在,阳光总是很好,大多数知更鸟也可以自在地歌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3
知更鸟在美国南方是很受欢迎的鸟,只唱歌,对人毫无害处。打猎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意味着伤害了无辜。知更鸟是天真,善良的代表。书名这样取,就不难猜出内容来。
美国南方小镇梅科姆,镇上大部分人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低头抬头都是熟人,好消息,坏消息,各种坊间传闻很快都会家喻户晓。斯库特和哥哥杰姆,父亲阿蒂克斯,保姆卡波妮就在这样一个环境中生活。镇上有一个怪人,因为少年时的一点错误,被父亲关在家里,从此就没出门,那个家让所有镇上的人感到恐怖,各种稀奇古怪的传言让斯库特和哥哥对怪人阿瑟.拉德利充满了好奇,虽然害怕,还是想千方百计想引他出来,见一见他,直到另一件事发生。
阿蒂克斯是律师,接了个案子,所有人都反对他接,因为他要为黑人汤姆辩护,汤姆被控强暴了白人女孩马耶拉。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黑人没有任何人权,是被歧视,践踏的对象,白人说起黑人,称呼都是黑鬼。一个白人律师为黑鬼辩护,简直就是耻辱。为此,阿蒂克斯一家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斯库特和杰姆为此事加在他父亲身上的侮辱与同学打架,而阿蒂克斯说,如果我不为他辩护,在教堂,我没法抬眼看上帝。在偏见和良知中,他选择了良知。他知道汤姆是冤枉的,他相信法律是正义的,所以再艰难他都坚持为汤姆辩护,甚至生命受到威胁也不动摇。
长长的法庭辩护之后,陪审团最后认定汤姆有罪,阿蒂克斯输了。
镇上的每个人都知道汤姆无罪,可是白人对黑人那可耻的自信心,自尊心还有那卑鄙的骄傲使他们罔顾了自己的良心,阿蒂克斯使用了所有能开释一个自由人的`法律手段去拯救汤姆,可是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阿蒂克斯根本没有任何诉讼而言。陪审团最终把汤姆送进了监狱,汤姆绝望的想逃走,结果被乱枪打死。虽然赢了官司,但丢了脸面的马耶拉父亲恼羞成怒,发誓要报复阿蒂克斯,最后在他试图伤害杰姆兄妹俩时,怪人拉德利救了他们,马耶拉父亲死在了自己刀下。故事结尾,阿蒂克斯对斯库特说,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小说始终以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展开,文风风趣而温暖,古怪精灵的迪尔、固执守旧的亚历山德拉姑妈、通情达理的邻居莫迪小姐、爱搬弄是非的邻居斯蒂芬克妮小姐、偏执夸张的杜博斯太太、侠义正直的白人雇主林克·迪斯、心如明镜、难得糊涂的泰勒法官......单纯的孩童世界映出成人世界的复杂和可笑。
本书最打动我的是父亲阿蒂克斯,他身体力行,教会了杰姆兄妹俩什么是勇敢,正义和善良,即使被恶意对待,他也以最大的善意去对待那些人。他告诉杰姆“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他不但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甚至在最后良心与法律有冲突的时候他也依然坚持自己,“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这样一个父亲能让斯库特始终保持微笑,对周遭的人事物充满善意和理解。这个父亲是山,是港湾……“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
“我要的不是合法,而是剔除它们刻在骨子的偏见”——题记
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正义善良的人,他在小镇上是一位出名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汤姆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种族歧视的时代,阿迪克斯不像镇子上的大多数人那样瞧不起黑人,而是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他对他孩子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汤姆在监狱中不堪忍受精神压力,发疯似的想逃跑,被警察击杀,阿迪克斯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控诉人的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了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但你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即是犯罪。”这本小说中最大的犯罪就是那人与人之间的'偏见。张爱玲说“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你就会原谅现在的我了。”三毛说“你对我的百般注解和识读,并不构成万分之一的我,确实一览无余的你。”《杀死一只知更鸟》让我们明白了不要有种族歧视,不要对别人有偏见,这本书用原生家庭的教育告诉我们如何寻找和守护内心的正义和善良。有的时候偏见比无知更可怕,我们曾经也会戴着有色眼镜去观察世界,将子弹射向别人,当我们深入的了解某个事物,摘取有色眼镜,也许就会发现这世界本来的颜色。
偏见在我们生活当中很常见,男孩子即使伤心也不能哭出来要勇敢是偏见,纹身者就是地痞流氓是偏见,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也是偏见。
偏见是扭曲了眼睛审查世界,偏见是一颗子弹,让我们去伤害别人。“我们永远不要从别人的中认识一个人,不要相信流言蜚语直到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这是这本书告诉我们的道理。
偏见,在生活中经常出现。例如:班级里有一位调皮捣蛋的同学经常做错事。有一次,教室里有一位同学手表丢了,这件事情大家还没经过调查,就一致认为是那名同学偷的,结果偏见让大家冤枉了好人。就像蒋勋所说“如果你没有偏见,多一点好奇,对各种事物都有一种品尝之心,那么你口腔里的滋味将会是非常非常丰富的,也会留下人生非常美好的记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不过整个过程中,他始终保持着做人做事的原则,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挽救本该无罪释放却被关进监狱的人,尽自己最大可能去影响周围人该如何看待世人世事,到最后,告诉孩子“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好人。”纵观整部书,我感觉里面多处展现着人性的真善美,其中有很多是靠芬奇先生的唤醒而来的。
有一次,阿蒂克斯·芬奇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那一类善良、无辜的黑人,他们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他曾说:“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他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正因为他的行动,多多少少影响了法官和评审团,他们从内心开始对种族歧视有了丝丝撼动;也让黑人汤姆的遗孀海伦受到白人雇主林克·迪思先生的保护,不再受尤厄尔先生的侮辱和猥亵;更让儿子杰姆发自内心的明白人人平等的真正含义。
也正因为阿蒂克斯·芬奇平等对待周围的每一个人,才会有了把杰姆和斯库特拉扯大的卡波妮,她是一个黑人保姆,却有着极强的责任心,她会教孩子识字,教孩子礼仪,当斯库特带同学回家吃饭,她嘲笑同学吃饭的样子时,而遭到卡波妮的一顿训斥,卡波妮告诉她该如何把同学当成客人。卡波妮在阿蒂克斯家生活多年,谁能不说这也是受男主人的思想熏陶呢?
从不出门的怪人拉德利在小孩的眼里是一种神秘、可怕的存在。而这种神秘与可怕的观感,一部分来自小镇上大人们有板有眼的”谣言“,另一部分则来自小孩们天马行空的想象。阿蒂克斯教育孩子说,“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在斯库特与哥哥每天都要经过怪人家门口去往学校的过程中,在几个小孩聚在一起商议如何见到他、如何让他出门的计划中,他们收获了来自怪人放在树洞中的礼物--口香糖,坏了的怀表,亦或是两个硬币,最后拉德利甚至成了兄妹俩的救命恩人。同样,杜博斯太太也是如此,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老女人,强迫杰姆去给她念书,阿蒂克斯说“不要让杜博斯太太影响你的情绪,她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了。”“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兄妹俩最终也学会了宽容和忍耐。
阿蒂克斯在伤害子女的凶手被杀了之后与泰特法官有一段争执:“如果我们隐瞒这件事,那就完全否定了我教育杰姆的做人原则。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如果我默许这类事情发生,坦率地讲,我就没法再正视他的眼睛,一旦我不能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就是我的一切。”阿蒂克斯坚持的原则是“如果我自己做不到,那我就没有资格要求你”的教育原则。虽然“放养”,但是“教养”,言传与身教兼具。穷其一生,他一直步履蹒跚执着前行,在自己的坚持、挣扎中,向子女传递着自己的价值观,一切都将孩子内心的真善美种子唤醒。
“教育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早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雅思贝尔斯就在其专著《什么是教育》中做了一组形象的比喻。也许唤醒一个人的心灵能量与人格理想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又不是不可能的事,套用书中一句话——“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坚守自己内心的原则,尽自己的最大力量去做应该做的事,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怀着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让一切皆有可能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6
这学期,我读了这学期必读的书《杀死一只知更鸟》受益很多,让我了解了这世上的邪与正之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汤姆的黑人出于好意帮助一尤厄尔一家,却因为他们看不起黑人,恩将仇报,将汤姆诉上法庭,而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为汤姆辩护,切惨遭阻挡,汤姆也因看不见光明而越狱被杀,尤厄尔父亲觉得这十分丢面子,便借着醉酒的借口想害阿蒂克斯的孩子,却被他们和怪人阿瑟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也没落个好下场。
这本书中有许多正义的人,比如刚正不阿的阿蒂克斯等人,也有许多邪恶的.人,比如阴暗狡诈的尤厄尔一家,还有一些中性人,那便是村中的居民。有可恨,也有让人感激的人。
作者用一个小孩子的视角来描述这一件事情,小孩子是纯洁无邪的,用她的视角来描述在这小镇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无论是小事还是大事,鄀让人产生共鸣,激发我们对邪恶人的鄙视,也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深奥的道理。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阿蒂克斯为黑人辩护,切没有一个人敢在明面上帮助他,虽然也有一小部分人是支持阿蒂克斯的,但谁也没有在大家面前说:“我支持阿蒂克斯,汤姆是没罪的!”可大家都是因为把面子看的太重,才没敢说,不然有可能就不会有这个惨案了。所以,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正义不是个别人撑起的,而是要大家一起撑起,它才不会孤独。
所以,在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让正义孤单,要陪正义做个伴。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
好喜欢这样的父亲,斯库特被教育得很好,刚开始我觉得她很幼稚,但考虑到她的年龄,又很正常;后来又觉得她很聪明得体,平时活泼了点,但是在父亲开庭辩护时,斯库特显得成熟稳重,分析事情清楚明晰,完全让人忘记了她只是个9岁(还是13岁)的孩子,尤其是最后一幕,小女孩对着角落里的隐影,说的“你好,怪人”,读得时候,莫名心里很舒服又有些难受。
小女孩和怪人初次正式见面没有紧张或者奇怪的表现,而是很自然温暖的打招呼,家里的每个人都不经意的照顾着怪人,让对方感觉到舒服。
每个人都很好很暖阿,谢谢怪人送的口香糖、硬币、雕塑,还有火灾时给小女孩披上的毛毯,最后还是他救了斯库特和杰姆。整篇文章里,关于怪人的描述还是很多的,只不过在读到50%的时候,并没有特意注意到,但越往后阅读,就越能发现原来这是故事情节发展的一部分,习惯了快速阅读的我,刚开始觉得读不懂,甚至有些乏味,现在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好,小女孩和哥哥都在成长,父亲是一颗很高大的树,正直而伟岸。
小女孩最后回答父亲的那句话,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很容易让人想到在文章前期写过的莫迪小姐说的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对呀,怪人其实很乖很脆弱,有的事情对别人可能无伤大雅,但是对他而言,人们的言语会重伤到他,即使他做了对的事情。谢谢文中的警长,父亲,让怪人可以在以后继续轻轻哼唱。
忘记了很多人物名字,怪人叫做拉德利。
做人,就是要秉持着人应有的气节,掌握人所必须拥有的品质,为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哈珀·李所著。讲述了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的小镇上,出了一桩离奇的案件,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为犯罪嫌疑人,“我”的父亲阿迪克斯竭尽全力去为其辩护,但却因种族歧视,他还是被判了刑,后来被处死。
在我读过之后,这本书不禁让我深思:勤劳、吃苦能干、为人善良的汤姆·鲁滨逊为何会落得如此下场,这恐怕不单单只是种族歧视这简单的一个问题了吧?这其中所包含的“第二层”则是一个人的.品性、内心。
阿迪克斯在这本书中是我印象里最喜欢的一个人了。他可以奋不顾身地去为汤姆·鲁滨逊辩护,在法庭上舌战群“儒”,他的这种坚守真理的品质,怎不叫人敬佩。
或许有一天,周围的人放弃了真理,就如说鸡蛋是方的,那我们还会坚守真理吗?坚守真理,其实并不是与他人作反抗“斗争”,而是坚持正确的行为,维护这个社会的秩序稳定。我们要学习阿迪克斯这种品质,让整个社会变成一个充满正义、真理恒在的社会,不再出现像汤姆·鲁滨逊这样的悲剧。
我们就要秉持着坚守真理的这个品格,挥舞着这把旗帜,在成长发展的这条大路上不断披荆斩棘,奋发图强地将困难克服;我们也绝不能与真理背道而驰,铭记一条道理,走在真理的“大道”上可使人进步,而我们与其行动相反,结果也只会适得其反。
坚守真理,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一起去奔跑在真理的康庄大道上,做一个真正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坚持到底。”阿迪克斯对孩子说的这段话,不仅仅触动了他的孩子,我想,还打动了我们读者的心。他不仅告诉了孩子什么是“勇敢”,还给了孩子坚定的信念。以他自己的所作所为,让孩子们真正领悟了“坚持原则和勇敢”的真谛!整部书中,这种金句和教育孩子的情景比比皆是。杰姆和斯库特兄妹就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
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著作,引我深思的不是种族问题,不是阿瑟。拉德里怪不怪问题,也不是谁是知更鸟的问题……而是有关子女教育的问题。
中国作为一个教育大国,“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句话时刻敲打着为人父母的心。但人们对起跑线的理解可以说是偏执、狭隘的:在孩子应该接触自然、自由成长的童年时期,接受了本不是这个阶段孩子应该获得的教育——也就是古人说的“揠苗助长”。让孩子提早学拼音,学加减乘除,背古诗,学钢琴……各种学科早教广告铺天盖地,家长们为了给孩子抢一个名额趋之若鹜。什么东西都想要比别人的孩子早学一步,超前两步。如此美其名曰“不输在起跑线上。”
人生是一场漫长而艰苦的马拉松,而不是百米冲刺。像那样超前学知识真的就赢了吗?孩子就能一直领先吗?最终考取最好的大学吗?先不讨论这些,我们假定他学习优秀,最终考上最好的大学,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这就成功了吗?君不见社会上各种妈宝男、高分低能者、有才无品者……这些人虽已成年,却在人格品质上严重缺失,社会责任担当全无。他们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尽职,在社会上不能尽责,在家庭里不能尽孝。这类人在我们身边有,在新闻里更多。不是赢在起跑线上了吗?怎么还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认为,是我们的家长引导孩子站错了起跑线。
让我们看看阿迪克斯是如何教育孩子的。
当斯库特小姐对鲍勃。尤厄尔在禁猎季节捕猎的行为感到愤怒、不解时,阿迪克斯教育她对别人应该善良与宽容。他是这么说的:“这确实是违法行为,没错,而且也确实很恶劣。但是,如果一个人把自己的救济金支票都拿去换成了廉价威士忌酒,家里的孩子们饿得哇哇直哭,我真不知道这一带的林场主有哪一个会忍心不让他们的父亲想打什么就打什么。”
当杜博斯太太用言语侮辱杰姆兄妹和他们的父亲阿迪克斯时,杰姆气的脸色铁青。阿迪克斯知道这件事后,既没有生气,也无牢骚抱怨,只是教育杰姆应该心胸宽阔,不失风度。“儿子,别太在意,她是个老太太,还生着病。你昂首挺胸,拿出绅士派头。不管她对你说什么,都不要气急败坏,这是你应该做到的。”
当杰姆终于控制不住自己,毁了杜博斯太太的山茶花,阿迪克斯没有打骂杰姆,只是严肃的告诉他,他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有担当。并且引导杰姆按照成人的理智去处理问题——“必须去和杜博斯太太谈一谈”。
还有本文一开始提到的什么是勇敢!书中类似的情节有许多,不再一一列举。
阿迪克斯,一个性格温和,超级有耐心,做事有原则的父亲,勇于面对挑战……总结下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爸爸!他对孩子的品德教育非常重视。没有像孩子的姑妈那样处处约束孩子,刻板地压抑孩子的天性。但是自己的孩子遇到任何问题时,他都能及时出现,并循循善诱的教导孩子,培养孩子善良勇敢的品格。他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就是“以身作则”,我们看看他是怎么想怎么说的:“赫克,”阿迪克斯转过身去说,“如果我们隐瞒这件事,那就完全否定了我教育杰姆的做人原则。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如果我默许这类事情发生,坦率地讲,我就没法再正视他的眼睛,一旦我不能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就是我的一切。”从这段话可以看出,阿迪克斯在教育子女的时候,凡事先要求自己,给孩子做一个榜样。
阿迪克斯仅仅是在孩子的品德方面加以培养吗?显然不是——他每天抱着女儿斯库特读报,并用手指慢慢的在文字间滑过,边指边读。这实际上就是至今为止教育界非常认可的指读法!通过大人的朗读,让孩子在不知不觉中认字。这种先进的教育方式,就连学校里的年轻教师,号称掌握最先进教育方法的盖茨小姐,都不知道。可见阿迪克斯在孩子的文化教育方面也是很有建树的。
正是从小受到阿迪克斯的熏陶,他的两个孩子才能成长的如此优秀!在读者心目中,这两个孩子健康、善良,有正义感,做事勇敢有担当。在很小的年纪就能做出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斯库特小姐面对想冲击看守所的一群成年人,毫不畏惧,还能侃侃而谈,最终用自己稚嫩的话语解除了危机。而杰姆也成长为一个善良、勇敢的小伙子——在得知黑人汤姆被判有罪后,愤愤不平,难过的流泪;面对恶人攻击妹妹,勇敢地与之搏斗……虽然他们只是小说中的人物,但是仍然教育并感动了读者。杰姆兄妹有幸有个好父亲,引导着他们站到了对的起跑线上,并且一路飞奔!
再回到现实中来,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高分低能者?为什么有那么多缺少担当的“人才”?我们最应该给孩子什么样的教育?有句话说的非常好:“人无品,智商越高,危害越大!”我们做父母的应该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甚至怎么教育自己,我想本书已经给出了非常好的答案。
这是一本极具教育意义的书,它不光对孩子的成长有很好地帮助,每一位成年读者,也可以在书中学到许多为人之道,为父母之道!感谢作者哈珀。李带给我们的《杀死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9
汤姆的案子输了,在第一次诉讼中,虽然很明显这是一起冤案,当然这起案子也还有申诉的机会,只是即便申诉,最后的结局也逃不过一个输字,原因很简单,因为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社会环境下,汤姆作为黑人是无论如何都不被允许赢的——这就是法律,当时不成文的法律。
只是,在那场官司中,诬陷汤姆且是作为赢家的白人鲍伯.尤厄尔同样也输了,而且不光和汤姆一样丢掉了性命,比起汤姆来说,他还输掉了信誉——梅科姆镇对这起案子非常关注,开庭那天,法庭上聚拢了大量的人群,有老人孩子,有白人黑人,还有作者及她的哥哥、朋友,人们目睹了案子审理的整个过程,并在其中明悟了这起案子的真相,所以作为赢家的鲍伯.尤厄尔最后得到的不再是人们的同情,而是深深的厌恶和鄙夷——他得到了一份工作随即又很快失去,并且他成为唯一一个因懒惰而被公共事业振兴署辞退的人,因此他极度愤愤不平,每次去领救济金都是骂骂咧咧,并且公开责骂汤姆的辩护律师,也就是作者的父亲阿蒂克斯,砸了他的饭碗(呵呵,我们是不能要求一个有人格缺陷的人明白事理的,就像他只能偏激地认为是阿蒂克斯砸了他的饭碗一样),并决定展开报复行动,然而最后却丧生其中。
他赢了而后却输了,表面上看好像不太符合逻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里面一定有一个东西在真正评判着这一切,定下输赢,而那肯定不是明文的法律。
另外关于鲍伯.尤厄尔死后出现的事情,一度让我陷入深深地思考,他是在夜晚尾随阿蒂克斯的两个孩子准备实施报复的路途中,在和孩子们进行搏斗的过程中,被作者眼中的邻居怪人拉德利用刀捅死的,而警官泰特以及除了阿蒂克斯以外的所有人都从始至终坚持说,他是弄巧成拙自己扑倒在尖刀上死亡的,当然最后阿蒂克斯也放弃了对此事真相的追究,而选择站在了大家这一边。
这样做对吗?就像阿蒂克斯先前说的,谁也没有权力隐瞒真相,或者说人们有权利知道真相,况且他也不想让孩子们因为此事从此头顶一片阴云而生活,他想做个非常正直的人,影响孩子们也去做这样的.人,所以先前他是不允许自己和大家站在同一边的,而后能感觉出来,他陷入了迷茫并试图向大家靠拢——他像似要寻找有人能打气般“终于抬起了头”望向女儿并试探性地问她:“尤厄尔先生是自己倒在刀口上的,你能听明白吗?”聪慧的女儿跑过去,使劲拥抱他,亲吻他,并坚定地回答:“是的,我能理解”,并向他保证说:“泰特先生是对的。”接着阿蒂克斯还是有些不解地问:“怎么讲?”女儿反问了一句:“噢,如果是那样做,差不多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在文中寓意美好),不是吗?”之后阿蒂克斯认定了尤厄尔先生是被自己误杀的。至此所有的人其实都选择了隐瞒真相。
这样做到底对吗?似乎是不对的,我和阿蒂克斯有同样的思维及顾虑,但是我又同样十分认同阿蒂克斯最后的选择,因为我终于慢慢看清楚了那个东西,那个一直在暗中默默评判这一切并能定下输赢的东西,它告诉我,这样做是对的,并且它可以让我坚定想法而不再质疑。
它就是有着这样神奇的力量,在汤姆的案子败诉之后,依然可以让一切趋于公平,它就是人心。
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藏有公平二字,只是或许迫于现实的压力,人心有时被严重压抑,但是它就像是星星之火,终究是要呈燎原之势,即便需要时间,哪怕是很长的时间。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
20xx的最后一周,我终于良心发现,认真读完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
小说以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口吻,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巴拉巴马州梅科姆镇发生的故事。此时的美国处于大萧条时期,黑人仍遭受着普遍的歧视和压迫。
小女孩的口吻和语气非常幽默自然和真实,书中每位人物的形象都能跃然纸上。
斯库特和哥哥杰姆从小便失去母亲,由父亲阿迪克斯抚养长大,家里还有一位黑人保姆卡波妮。
阿迪克斯是位白人律师,非常善良温情,他对孩子的教育始终是不慌不忙,循循善诱,从小便在孩子心中种下了民主平等公平的种子,教他们尊重所有人。
而刚看小说时,我差点以为卡波妮是他们的后妈,因为她对两个小孩的管教非常严格和有技巧,让两个孩子从生活中学会做人的基本常识。
读这本书,其实也是在跟随着斯库特和杰姆慢慢长大,跟着他们一起慢慢理解大人世界,慢慢走出稚嫩的内心。
小说主要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的神秘邻居拉德利的故事;另一条是关于黑人汤姆被诬告,由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为其辩护的故事。
在阅读中,第一条线逐渐隐形,而在小说结尾处再度出现,与第二条故事线共扣一个主题,形成一个升华点和泪点爆发地。
阿迪克斯身为白人,努力为遭到白人少女及其父亲诬陷的黑人汤姆辩护,却因镇上种族歧视的偏见辩护失败,最终汤姆惨死。而怪人阿德利足不出户,却与斯库特和杰姆悄然结下友谊,在小说结尾的关键时刻救下兄妹二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两个最大的感受是温情与无奈。
我感动于阿迪克斯对孩子的教诲,他始终给孩子最好的'示范,始终让孩子以善良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感动于阿迪克斯作为白人律师为正义振臂欢呼,在法庭上为汤姆全力辩护,即使这一战线上的拥护者寥寥无几,胜诉几率很低;感动于怪人拉德利对斯库特和杰姆兄妹的默默守护,而最终阿迪克斯和警长赫克也为了保护拉德利这一只“知更鸟”作出努力。
我无奈的是阿迪克斯的努力终究抵不过深植于白人心中的种族歧视,阿迪克斯为汤姆尽力辩护后汤姆父亲送来的礼物更是让我觉得痛心,他们用这样质朴的方式来感激阿迪克斯所作的努力,而自己只能默默忍受种族歧视带来的不幸。
“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儿,又是最后唱小夜曲的鸟儿。它鸣声婉转,曲调多变,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而人们却对其无端的残害。”
感谢20xx遇见的最后一本书,如此震撼人心,如此发人深省~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1
文章是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叙述的,故事发生在梅科姆这个地方的故事,这个地方很小,邻居有怪人拉德利,莫达小姐,女主角叫斯库特,她的的妈妈在生她之后不久就去世了,家里有4个人,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还有保姆卡波妮。
斯库特还有一个姑姑和一个叔叔,并不住在一起,文中描写叔叔的片段较少,只有一个圣诞节的描述,但是从文中看来叔叔达克是一个很绅士的男人,斯库特的姑姑却对她很严格,为人很刻板,认为女孩子应该有女孩子的样子,应该穿裙子,不应该出去乱跑等等,大部分的时间斯库特是很讨厌姑姑的,只有在文章的最后斯库特和杰姆发生危险后,姑姑不自然的拿了她平时穿的牛仔裤给她穿,这个细节描述了姑姑已经慢慢的接收了斯库特原本的样子,可能她因为荣誉、面子对斯库特要求的太多,但是本质上她也是关心他们两兄妹,也是真的关心阿迪克斯。
迪尔是他们的玩伴,是蕾切尔小姐家的亲戚,因为父母不在了,只能由亲戚轮流抚养,每个暑假都会轮到蕾切尔小姐。因为有迪尔的存在,他们的童年才有了许多乐趣。刚开始的故事要从怪人拉德利说起。因为年轻时候的放松,拉德利被父亲关在家,从年轻时候就开始,拉德利后来也再没出过门,由父亲看管,后来父亲死后,由他的哥哥内森看管。对于这样一个没有见过的人,小孩子从来都是很好奇的。有了迪尔的加入,他们就想着去看到拉德利,甚至把他引出来,有半夜去看却被内森当小偷拿枪打的故事,有玩轮胎玩到拉德利门口马上怕掉的故事,那时候拉德利在他们心中又神奇又可怕。
但是有一个暑假,他们两兄妹上学回来的路上都会在拉德利家门前的那个树洞里发现一些吃的、零食、怀表等,这里埋伏下了怪人拉德利其实是个好人,只不过多年的封闭是他不愿面对别人。在这里我不明白的是内森在那个夏天将这个树洞用水泥封了起来,或许是他发现了拉德利给斯库特他们送的礼物,但是仅仅只是送礼物,没有做任何不好的事情,他却阻挡了拉德利和孩子们的唯一交流,心中似有千百个疑惑。
杜博斯太太在斯库特看来是一个非常恶毒的人,当他们从他门前走过,他都会用嘴恶毒的话骂他们,而阿迪克斯总是教导他们不要因为别人说了什么而生气,要从对方的角度想问题,不仅如此,还同意了杰姆去给杜博斯太太读书,最后杜博斯去世,他也去帮忙,阿迪克斯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总会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想问题。
汤姆是个黑人,他被住在垃圾堆的白人鲍姆和她的女儿诬告要侵犯他的女儿,法官泰勒指定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或许法官知道阿迪克斯是一个公正的人吧,在辩护的过程中遇到了被威胁被恐吓,然而阿迪克斯并没有退缩,他并没有认为汤姆是个黑人对他有任何偏见,而是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打官司,为了避免鲍姆迫害他,他孤身一人坐在监狱门口,最终确保了汤姆的人身安全,虽然最后汤姆被判了有罪,但是之前类似的控诉可能几分钟就已经判定黑人死罪,而这次花了几个小时几天才能判定,证明已经出现了分歧,状况已经在慢慢变好,只是汤姆在关进监狱没多久,在阿迪克斯提出上诉期间,就要逃跑而被杀死了。在这场辩论中,阿迪克斯是个勇敢的人。
因为帮助黑人的事情,鲍姆一直想找机会报复阿迪克斯,但是他又不是个能够正大光明面对冲突的人,比如他只能趁法官不在家去当小偷,在汤姆的妻子海伦工作的路上跟踪他,在杰姆和斯库特去演出完回家的途中偷袭他们,想致他们于死地,故事的高潮就在最后,鲍姆想杀斯库特兄妹的时候,拉德利救了他们,鲍姆死了。阿迪克斯一如既往的公正无私,想把真想说出来,但是他的好朋友也是警长泰特说服了他,如果是这样,拉德利就要面对人们的赞美,这就会打扰他原有的生活方式,应该是他不愿意的,经过争论,阿迪克斯妥协了。在我看来这是最好的结果,有些时候为了两全不得不修改一下事实本身,当然修改后的事实只是保护了好人,惩戒了坏人。
这是一本教育小孩子的书,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个勇敢的.人,在面对威胁的时候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他是一个能理解别人的人,在面对他人的时候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同时教育他们两兄妹如果站在别人的角度上看,每个人都是好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帮助邻居等各种,他是一个谦虚的人,他的枪法很好但是从来不炫耀,就算枪法很好,内心觉得动物也是生命,也放下枪不去剥夺其他生命的权利,书中描写很多的也是阿迪克斯喜欢看书,正是因为读了许多书,他才有足够的知识去帮助汤姆打官司,接受了更多思想才更容易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
小孩子的教育从来就是言传身教的过程,越长大越明白父母对于孩子教育的意义,越长大越觉得很多东西从小就已经养成了,现在很难去改变了,所以对于我,现在也在修炼,也已经如今这个不上不小的年龄,也要修炼如何去影响到下一代,虽然我不完美,但是我在慢慢变好。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2
《杀死一只知更鸟》,美国作家哈珀﹒李著。故事情节简单,文字朴实,小说借助一个小女孩的口吻展开,站在孩子角度上来暴露美国南部上世纪三十年代初的社会现实,种族歧视在文中体现最为明显。这是一部教育巨作,小女孩的父亲也就是小说主人公阿蒂克斯是一名律师,他深知黑暗的社会现实,但就在这样这样的背景下,他懂得如何教育自己的两个孩子(还有小女孩的哥哥杰姆),教育非直接说教,而是潜移默化式的渗透,在让孩子认清现实世界的不公和龌龊后,坚定的引导孩子善良、正直、勇敢,这是难能可贵的。想到我们现在的诸多家庭教育,总是感觉套着枷锁一样,一种无形的绑架封固了家长的思想,孩子教育培养上功利性太强,受社会诸多因素干扰和影响,实用主义植入家长的思维进而迁移到孩子身上,孩子成了一个人肉机器,他们的灵魂已经渐渐远离了肉体,他们的品格素养无法得到正确的培养,将来长大了如何适应变化多端的社会现实,让人很担忧。常听老人说:“儿孙自有儿孙福”。我的理解是,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我们作为家长更应该注重孩子个人核心素养的培育,进而塑造孩子美好一生,希望我们的`的孩子将来能成为一个善良、正直,懂感恩、有主见,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人,这就是儿孙之福,也是我们所期。
世界很大,但世间很小,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转弯式思考问题,生活告诉了我们应懂取舍,懂三思而后行,学会在恰当的时刻、恰当的位置发声,发挥出蓄积体内的强力量,让自己过得舒服同时也让别人舒服。正如小说中所说“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切莫剑拔弩张,因为剑一旦出鞘易伤人。
夜是那么的静,书房里是那么的温暖,所爱之人睡的是那么沉,我的心是那么的安,一切都刚刚好。向世界道声晚安,睡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3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由于偏见压迫种种不知缘由的不公平,即使有人辩驳证实无辜,知更鸟还是被杀死了,他没做错任何事,做错事的是那些自以为高人一等的正义者歧视者。
我们知道,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有些人比别人聪明,有些人生来就比别人占优势,有些男人比别的男人挣钱多,有些女士的蛋糕比别的女士做得好,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数人有才华。但心智正常的'人从不会恃才而傲。我们需要一个给所有人平等的地方,也许是未来某天的法庭。
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阿迪克斯遵循良心困难重重依旧努力寻求公平,不是每个人都勇敢,但即使败诉,会在每个人心上留下一颗火种,某天,良心会凭借这火种燃遍。
两个不同却相似的人,一个经受悲惨走向不幸,另一个不必再经受同样的折磨,知更鸟无辜,但即使所有人承认无辜,却不能判他无罪,终点唯有死亡。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但有时勇敢是,尝试过已经输了,那就选择另一种方式,卧薪尝胆,待到时机成熟,再来尝试。
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再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为这句话感到压抑,渐渐感到自己的变化和坚硬的内心,我想,除了孩子,所有的成年人都应该学会保留一寸柔软,不被社会改变,不随大流变迁,守己。
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4
曾经有这么一句话“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生跟读过之后的人生,真的很不一样。”刚开始还不信,读着读着我信了,是真的。书中关于一个小镇,一家人,一个案子的记录,教会了我们最重要的两件事——勇敢和教养关于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阿蒂克斯在为汤姆辩护前,清楚大概率会败诉,但他遵从自己的内心,为了事实的真相和不公,站上了法庭。这就是勇敢。同样阿蒂克斯“以身着则”教会了孩子“勇敢”,如同他自己所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的时候,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杰姆和斯库特并没有用拳头去对抗班中同学的“流言蜚语”,像父亲教的那样,像绅士一样,昂首走在同学们的面前,忽视他们口中难听的词汇。
其实勇敢的前提是“在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心”。凡事要对得起自己的心,你在心底都不认同自己的做法,就不可能勇敢地行动。生活中我们慢慢被社会大熔炉所融化,凡事差不多即可;过得去就行;别人都这么做,那我也这样做。我们随波逐流地生活着,慢慢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勇敢”也悄悄地出走。以后的生活工作各方面都问问自己,这样做你内心过得去吗?问心无愧,勇敢地做自己坚定的事,哪怕有千万人阻挡关于教养1、待人之道卡波妮是阿蒂克斯的“大管家”,她在日常的点滴生活中教会了孩子包容,如何待客。接受不同的做法,不去评判。“有些人不像我们这样吃饭,可是你不能在饭桌上给人家当面指出来。那孩子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随他便......”
2、家人相处生活中,我们似乎常常把坏脾气留给家人。当我们和家人意见相左时,我们会开始质疑他们为何要如此对我们?为什么他们不理解我们的观点?亚历山德拉姑妈和斯库特就有这样深深的矛盾,姑妈希望斯库特穿裙子、做家务、不要总是在外野着。斯库特非常不满,但是阿蒂克斯告诉他“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但你不该也无法选择自己的家庭。无论你是否对家人心存感激,家人一直都是你的牵绊。而当你对家庭丧失感激之情时,会让你看上去很愚蠢。”2、学会包容不要去教别人如何做事,做人。强加给他人的观点和思想,终究只是你的主观臆断。要是我们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他人,就很难理解为什么他人会有如此“怪异”的行为。所以要想办法“穿进他人的鞋子中思考问题“,了解他们的所有背景和经历,理解他们怪异和不同的做法,这才是真正的包容。“在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你会发现,绝大多数人都是好人”未来的人生路上,努力理解他人。相信哪怕曾经有过矛盾的敌人,也都是好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5
The novel reflects the common state of life of the American people in the background of the great depression, as well as the estrangement and discrimination between races. These prejudices let innocent people suffer unwarranted disaster, black Robinson become a victim of this bias. Fortunately, the protagonist Atticus shine the light of compassion and responsibility of the human conscience. He actively defends the blacks, always knowing that he must be defeated, but he still chooses justice. He stood, applauded and cheered countless people.
But, in the lawsuit, and framed Tom as the winner of the Bob white. Euell also lost, and not only as Tom lost their lives, rather than Tom, he also lost the credibility of the MECom town is very concerned, in this case the court hearing that day, gathered a large number of people the elderly, children, there are black and white, as well as the author and her brother, friends, people witnessed the whole process of the case, and in which the reason is that this case the truth, so as the winner of the Bob. Euell is no longer the people finally get sympathy, but deep disgust and contempt, he got a then they quickly lose their job, and he became the only one for laziness is the WPA dismissal of the people, so he was very indignant, every time I go to the dole are Is swearing, and publicly scolded Tom's lawyer, is the author's father Attix, smashed his job (oh, we couldn't ask for a personality defect sensible people, as he is only a radical idea that Attix hit him like a bowl of rice), and decided to revenge, but finally they were among the dead.
The master's practical actions tell the children the quality and spirit that they should have. It should not be given up and withdrawn because of the prejudice of others. He treats everyone and every thing fairly with his righteous outlook on life and values. Even if it was opposed by all, his son was hurt. But he still insisted on not giving up. Because his purpose is to speak for justice. He knows that he may fail and will not succeed, but he still wants to try. He resisted criticism and criticism of public opinion with his own power. In the era of racial disputes, with Atticus goodness and justice made an example for the children, let them get the respect and recognition of blacks.
Just like what I said in the last book, "you can never really understand a person unless you walk around in his shoes, standing at his point of view." As a novel inside dark weirdo like Radley, each person's experience and cognition about things are not the same, in fact it is difficult to completely lead us to stand in the view of others's thinking, cognition, and brings us content with staying where one is, all kinds of prejudice. Finally, I think, the bias removed some objective cultural background, often from ignorance and ignorance, it is because there is no perfect correct values, so easy to follow some of the outside noise, so that children in personality, so a good three guide is very important. At the same time, for me now, it is more meaningful to think about a deeper reason for a thing. It also needs to expand knowledge and knowledge reserves. In a word, read more and think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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