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时间:2024-09-03 14:02:11 心得体会范文 投诉 投稿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可以寻思将其写进心得体会中,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如何写心得体会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分享。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1

  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目标要求是“立德树人、德技并修“,让选择职业教育类型的人们有了更高的“培养目标“与务实的“评价标准“。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有不少的人以为读职高成不了大“才“一一对这个“才“的认识是肤浅的,低级的,不科学的,评价标准是模糊的,不明确的。“上职校的`都是差生,调皮生。讲德,德不行;讲习惯,习惯不行,行为习惯、学习习惯,生活习惯等等方面都差,都不行。讲技术技能,技术技能不行。能学到啥技术啥技能?读了职校等于没读,都是混人长大的“。真的是这样的吗?不!绝26不是这样的。首次颁布的原《职业教育法》与时隔年首次修订后的新《职业教育法》,其实都强调“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只不过是把原来的“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修改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添加了“高素质“这三个字就说明,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更高了, 评价标准也更高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建设“技能型社会“,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的“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立德树人、德技并修“这个目标要求不能弱化,只能得到强化,要大力深化这个目标要求。“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 “职业学校学生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养成良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行为习惯,掌握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按要求参加实习实训,掌握现代科学技术技能等“这个评价标准,也不能只是说说而已,务必要严格执行这个评价标准。

  职业学校形象不能再被诋毁、职业学校学生不能再被受到歧视,关键在就看这个“立德树人、德技并修“目标要求能够达到。“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竞争力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与担当,不论是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一定倍加努力!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2

  20xx年4月20日通过了职业教育法修订案。这是职业教育法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全面修订。职教法的修订前后三次列入立法规划。此次,在各方面特别是立法机关的关心、支持下,最终得以完成,可谓是来之不易,恰逢其时。新法对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改发展,无疑会起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影响深远。

  本次新《职教法》主要体现四个特点:一是全面系统。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全面反映、体现了有关职业教育的重大决策、改发展的最新成果。二是尊重实践。将多年来改实践中成熟的政策及时上升为法律,是修订工作的重要遵循。修订中对标20xx年的'《职业教改实施方案》,将其中的可以制度化、法定化的规定和政策,转化为法律规定。如实施方案提出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教育这一重要论断,为修订提供了重要原则。三是问题导向。修订工作从一开始,就形成了聚焦职业教改发展中的主要问题,特别是需要从法律制度上破解的焦点问题的工作思路。如何界定职业教育内涵、定位,如何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适应性等,贯穿了法律修订的全过程。四是着力创新。根据职业教改发展的实践与突出问题,着力进行制度创新,以法律规定规范和保障创新成果是修订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形成了一系列的创新成果,包括概念创新、理念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

  本次颁布的新《职业教育法》,强化了的职业教育责任,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技能型社会的新阶段,初步构建了职业教育的治理模式并扩大了社会力量的参与权责,首次用立法形式明确了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主体作用,优化了双轨并行、协调发展的新型职普关系。我们坚信,乘着新《职业教育法》全面实施的东风,我国的职业教育一定会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阔步前进。在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征程中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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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职业教育法出台,捧在手中虽轻,读在心上却重! 本次修订,最大的变化是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的地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这一句话,对于职教人来说,重若泰山,既是对过去的肯定,更是增添了对未来的期待。它破除了社会中“职业教育是低层次教育”” ““职校学生上升通道窄”等陈旧观念,给了职业教育新的定位,新的发展契机,新的办学前景。

  为了落实这一观念,新职业教育法中还提出诸多“实招”:规定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等。同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理念;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这一系列的举措,可说是为职业教育的`地位稳固落以实锤。

  当然,机遇往往与挑战并存,职业教育社会地位的提升,仍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更需职教本身主动作为。作为职教人,我们须在新政的春风里奋勇扬帆,开拓向前,做好社会需要的教育,才不枉的嘱托,不负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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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51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自xx年x月x日起开始施行。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与普通教育相比有一定的弱势。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说明,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最重要的定位,就是为产业发展实践能力、职业素养,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作为一名专业教研组长,有必要在新职业教育法的指导下,进一步改进教研组的职责,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在专业教育上,需要注重专业技能的深度和广度

  1、以大国工匠的精神和要求来激励教师的技能教学。深化技能,推崇技能,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可以各类技能大赛为平台,打造从班级、校级的技能比赛,培养专业人才,乃至于在省级和取得辉煌成绩。

  2、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提升学校专业及人才的认同。

  过去讲得产教结合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在市场经济的大浪淘沙中不断的提升,而中职学校的技术、工艺、设备往往相对滞后,这样的校企合作是很不稳定的'。需要企业深度的参与职业教育中学生的教学,教师积极参与到企业的生产中,才能让学校和企业共同发展,达到共建共赢的目的。

  新的职业教育法,带给我们职业教育的是认可,是支持。但作为职业教育的教师,需要用更多的精力去完善我们眼前的专业教学。路途,任重道远;锦堂,未来可期!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5

  51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于月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又一个里程碑,也说明了高度认识到职业教育在推动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我在认真阅读了新修订的'《职教法》第三章二十七条后,针对本人培训工作深有感触,主要有以下几点:

  1、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推动乡村振兴发展。职业技能培训是民生问题,发展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培训体系,整合培训资源,鼓励返乡创业就业培训,提高高素质、高质量的乡村振兴人才,服务当地经济发展。

  2、加强校企精准合作,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是学生实习、就业的纽带。创新高质量的合作模式,明确校企合作初心和使命,促使校企双方互通有无,精准对接校企双方需求;促进学生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专业对应工作岗位、岗位对应工作任务、任务对应职业能能力的路径,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以实现三方共赢。

  最后,我会以“守规矩、敢担当、要积极、抓具体“为工作目标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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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明确把加强领导落实到职业教育制优化了双轨并行、协调发展的新型职普关系。

  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灵宝中专全体教师要做到牢记使命,在教学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育学生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坚持价值引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融合,坚持以技能教育为龙头、素质教育为基础、合作教育为支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灵宝地方经济,助力乡村振兴,让每位中职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我们坚信,乘着新《职业教育法》全面实施的东风,灵宝中专一定会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阔步前进。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7

  人才是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是的核心竞争力,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人才兴则兴,人才强则强。技能人才则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物质财富的直接创造者。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于技能人才的需求量正在逐步加大,而这类人才主要由职业学校来培养。

  42051月日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并于月日开始199626实施。这是该法自年颁布年以来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大大拓展丰富,体系结构更加完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为职业教改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证。这对于职业教育来说是一大福音,一大喜事。

  地位“同等重要“,机会“平等共享“

  过去,凡是提到职业教育,人们都是谈虎色变。大众普遍认为职业教育上不了台面,职业学校更是被贴上了“差生聚集地“、“低人一等的学校“等标签。随着新法的实施,这种陈旧的观念即将被改变。新法旗帜鲜明地指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不仅在地位上同等重要,而且其学生在升学、就业和职业发展上同普通教育享有平等的机会。

  新法第三条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改,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新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在学生升学方面,新法要求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至于就业,新法则规定各级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以上规定的实施,着力优化了学生的升学就业环境,让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更有底气。

  师资队伍“专业化“,学生权益“有保障“

  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培养的是未来的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它要求教师不仅要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还需要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为建设高质量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新法规定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适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岗位设置、职务评聘制度,并为高技能人才进入职业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给予特别待遇。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能有效提升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对我国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学校的学生,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新法从各个方面充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实习权益,保障职业学校学生获得相应证书的权利,保障学生受资助的权益,保障学生升学、就业的权利等,让学生在学校学习、外出实习和参加工作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新时代呼吁更多的“技能人才“。新法要求,应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还应当采取措施,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培养的技能人才,将继续为我国的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全社会将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8

  51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于月1996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该法自年颁布实行以来的首次大修。近日,根据前期上级统组织参加新法在线公益宣讲内容并结合自主学习情况,深入领会精神实质,感觉对职业教育空前重视,让全体职教同仁倍感振奋。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报告自己的学习感悟,不足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一是职业教育更有底气。受类型不清、定位不准、通道不畅、体系不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职业教育长期被认为是“低人一等的教育〞,家长不认可,社会有偏见。就连职教老师在普通教育老师面前也感觉低人一等。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意味着要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同等重要地位〞六字,一字千金,它确认了职业教育的地位是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的,“职业教育前景广阔,大有可为〞让我们新一代职教人更有底气。

  二是职教学生更有未来。职业教育没有底气,是因为职业教育过去属于“断头式教育〞。职教学生毕业后从事低端产业工作,没有发展空间。无论是中职还是高职学生,学历提升的机会不多,约束了其职业发展。新《职教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由高级中等教育层次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这意味着,职业教育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学历+技能〞的职业类型教育为广大中职学子贯通了从职业中学一职业专科一职业本科的成才通道。职校生有越来越多的公平教育机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更有无限的未来。

  三是职教教师更有信心。当前,很大部分职教教师都是经普通师范教育走上工作岗位的,很多专业课教师从未接受过师范教育和职业教育。新《职教法》提出,健全职教教师培养体系,设立专门的职业教育师范院校,职教教师的师范能力和专业水平都会大幅提升。职教教师更加专业化,更能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游刃有余,更能在工作中实现职业价值,获得学生和家长的认同,获得职业幸福感。

  从《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中我们感受到,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发展职业教育的路径越来越清晰。可以预期,新《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作为省级重点中职学校,我校将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XX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创建省职教名校〞为奋斗目标,以提质培优为抓手,牢记初心使命,坚持知识与技能并重、就业与升学并举的办学思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能力为本位,深入推行理实一体化、分层次和分段式三大教学模式改,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9

  《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功能、办学体制机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后续职业教育发展做出了指引,对我们职教人来说是一种莫大的鼓舞,它不仅指明了职业教育的方向,更提供了具体有力的保障,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新《职业教育法》立足于职业教育的未来走向,立足于职业学校办学职能,立足于学生的职业发展,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准确定位。

  新法学习宣传,有利于让社会全面客观地了解职业教育,凝聚发展合力,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打通了职业教育升学的通道,激发了职业教育新的发展动能和创新活力。作为职教者,更进一步体会到职业教育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对未来充满信心。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10

  这些年,我国职业教育的规模有了很大发展,但质量一直被人诟病,家长不愿意让孩子选择职业学校,担忧职业教育的前景,而近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则让职业教育有了新的突破和方向,解读新职业教育法,有较多的创新和亮点。

  亮点一,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最重要的定位,就是为产业发展提供有能力、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完善职业教育内涵,明确职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亮点二,职业教育认可有“绿码“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很好地解释了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都是不可替代的。职业教育社会地位的提升,仍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社会观念应从重视学历转向重视贡献、重视能力;建立各行各业平等的职业资格框架制度,人人都能在自己的职业轨道上走到相应的高层次等级。

  亮点三,打开职业教育上升的“阶梯“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业教育学生上升的通道,这将大幅提高学生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同时新教育法设立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学历深造的通道。

  此外,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从《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中我们可以看到,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发展职业教育的路径越来越清晰。可以预期,新《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11

  新法已于20xx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以来的第一次大修,4月27日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对新的职业教育法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解读,让我有机会对新法有个更深入的学习与研读。

  “此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其目的是为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也让社会各界更多关注和认可职业教育。”很多专家如是说。

  “不被关注与认可”是长久以来对我们职业教师冲击最大的一个“痛点”,而这次立法让职业学校的师生们对前景充满了更多的憧憬。

  于是,循着这样的思路,我在新法中寻找“被认可”的痕迹。

  1、教学的内容更全面。新法强调必须在坚持领导下,开展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市场、促进就业,面向实践、强化能力,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的.教学。提出职业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不可弃,要致力于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素质的教育活动。由此可见,职业教育的内容在新法中被明确、拓展和强调,教育变得更系统、更全面、更“以人为本”,足见职业教育更具办学魅力和社会认可性。

  2、教学类型更明确。新法突出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从“普职分流”到“普职协调发展”的陈述改变,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地位,界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是层次不同,而是类型不同,并非低人一等、矮人一截。我们有理由坚信:职教和普高的招生比例将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民众的教育需求等因素变化做出更大的调整。新法强调从小到大的职业浸入,这样的学情下,将有更多的学生愿意进入职业学校,为技能型社会的确立贡献力量。

  3、奖励指向更显化。新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明确要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实施奖励与表彰。由此可见,新法对职业类学校与人才的展示舞台更广,奖励指向更明确,从而使得职业教育的从业人员和学习人员更有工作的动力,学习的向心力。

  4、发展通道更多样。对职教与普高、中职与高职等不同类型与层次的教育做了系统的界定,强调这些类型之间的互通与统筹,推行个性化教学,升学畅通,就业有望。学生可与普通教育不是层次不同,而是类型不同,并非低人一等、矮人一截。我们有理由坚信:职教和普高的招生比例将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民众的教育需求等因素变化做出更大的调整。新法强调从小到大的职业浸入,这样的学情下,将有更多的学生愿意进入职业学校,为技能型社会的确立贡献力量。

  3、奖励指向更显化。新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明确要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实施奖励与表彰。由此可见,新法对职业类学校与人才的展示舞台更广,奖励指向更明确,从而使得职业教育的从业人员和学习人员更有工作的动力,学习的向心力。

  4、发展通道更多样。对职教与普高、中职与高职等不同类型与层次的教育做了系统的界定,强调这些类型之间的互通与统筹,推行个性化教学,升学畅通,就业有望。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爱好选择普通高中或是职业学校,或就业,或升学,或读研,读大学的路径也更通畅,参加职教高考、3+4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3+3中高职分段培养、中职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高职学生“专转本”考试以及通过国际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等途径,通道多样,尊重学生发展个性差异,满足了不同禀赋和潜能学生的“适型”需要。

  5、校企合作更紧密。对职业培训提出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等概念,使职业学校的办学内涵更广泛,收入更合法,职校教师的工作积极心被无限激发;新法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办学力量更强大;也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行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训,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双向融通,使职业教育更有吸引力和办学实力。

  综上所述,新法的颁布与执行是与时俱进,适应发展需要的好法。在新法界定的内容范围可见,职业学校办学将比过去更具信任度,更具吸引力。而入读职业学校,将让更多学生在职业发展上大有可为。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12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又一个里程碑,它把关于职业教改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中的成功经改和发展。下面谈几点认识:

  一是新职业教育法从层面提升了职业教育的地位。而且把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明确到法律当中,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新法的出台为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特别是为职教学生的未来发展提供了与普教学生同等的机会。作为职业教育从业者,我们更加坚定职业教育发展的信心和定力,新法暨为学生提供一个成才通道,也为我们自己打造一个精彩的舞台。新法有利于大力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让家长、学生更加理解、

  支持和接受职业教育,有效缓解了当下的社会焦虑,有利于促进职教招生工作和办学规模稳步提升。

  二是支持在普通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等。建设有强国离不开人才,而我们现在又急需专业技能人才,人才的职业观、职业理想就应该从小去培养,同时也可以培养现在的中小学学生的动手能力以解决“有文凭,没水平““高分低能“现状,有利于潜移默化中提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适应度、认知度、接受度,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土壤。

  三是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是新法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目标要求。新法强调,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这一规定非常好,明确了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问题,加强德育工作是我国当前以至于今后教育的首要问题,作为一个从事职业教育工作者,要始终把育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

  四是高质量的发展需要高水平的保障。新法健全投入机制,明确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这一规定对职业教育未来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五是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更深入的开展。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企业将有更多的积极性参与到职业教育当中,有利于学校把企业引入校园、产品引入实训、工程师引入课堂;也让教师进入车间、学生进入工段、教学进入现场的实现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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