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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心得范文(通用15篇)
有了一些收获以后,心得体会是很好的记录方式,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心得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心得 1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
最近利用空余时间,我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感受到,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新《教育法》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通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那么,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又该如何履行的义务?我想在工作中,首先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做有违师德规范的行为。其次,要转变教育观念。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活到老学到老。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心得 2
《义务教育法》规定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新法的强制性以及法律责任。同时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尤其对其中第二十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感触颇深。教育的核心就在于让儿童始终体验到自己的尊严感。“自尊和受人尊重是人生存的一种基本需要。”在教育工作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哪怕是一个不十分出色的孩子,只要老师关心他,重视他,为他提供各种机会,他也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孩子。为此苏霍姆林斯基曾告诫说:“在影响学生的内心世界里,不应该挫伤他心灵最敏感的一个角落——人的自尊心。”
教师应树立真心诚意对待学生,诚心诚意把学生当主人的观念,使他们在信任与被重视的良好的`教育氛围中健康成长。而第四章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学生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作为老师,应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用真诚和全身心的爱走进学生的心灵,在教育学生时,应讲究方式,注重艺术,三思而后行。面对那后进的、犯错误的学生,老师应该怎么办呢?首先是要放平心态,用发现的目光来看待学生。即使在最难教育的学生面前,也要信心百倍,透过学生气人的一面,看到他可爱的一面,看到他的热情上进。作为教师,要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允许学生在学习上产生错误。
苏霍姆林斯基说:“老师无意间的一句话,可能造就一个天才,也可能毁灭一个天才。”因此教师一定要用仁爱之心和宽容之心对待每一个学生,尤其是不要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人格。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心得 3
新《义务教育法》的修订和实施,这是教育系统的一个新举措。对新《义务教育法》我们应该好好学习、领会和体验它的含义和精神。认真学习和贯彻《义务教育法》是每人教师应尽的义务。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想就教育教学和教师自身修养两方面谈谈我的感受:
新《义务教育法》的第五章教育教学的第三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个条例明确规定:我们的教育教学要调动全体学生主动积极参与学习。对于这条我感触很深:为避免由少数学生活动代替多数学生活动,在教学中,能让全体学生动手、动口的就不让部分人代替,能让多数人动口、动手的就不让少数人或个别人代替。要使全体学生都能有效地参与学习过程,解决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的.学习状态是一个关键。所以要对“学困生”有一个倾斜政策,不但要给他们多吃偏饭的机会,还要为他们创造成功的条件。例如,教师巡视时,优先关照学困生;课堂批改,重点批改学困生的作业;小组议论,安排学困生先发言;课堂提问,优先考虑让学困生回答力所能及的问题等。对他们的每个微小进步及时予以鼓励、表扬,保护他们的自尊心。每个儿童的智力特长不一样,不能依据固定统一的标准来测试、要求不同的学生,“统一化”的教育评价模式不利于学生潜能的发挥。因此,我们必须建立多元评价模式,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总之,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中要为学生创设主动参与的机会,提供主动发展的空间,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从而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的主动发展,使学生的素质得到提高,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孩子。
当前,我们绝大多数老师都很注重自己的师德修养,在“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因材施教”、“严谨治学”、“恪尽职守”、“廉洁自律”、“甘于奉献”等等方面都做得很好。然而在一些细节上却往往不留心,比较随意。作为一位新手教师,更是要注意一些细节的地方,不让坏的习惯形成。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心得 4
在第二个师德建设月中,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武进区教师职业行为五不准》等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通过学习,我还认识到:“要是再不听课,你给我滚出去!”……这些辱骂性词句违反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近年来,学生不堪老师在课堂上的当众羞辱,出现精神特别,甚至自杀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校园内发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给学生带来的伤害往往影响到学生健康人格和心理的形成。这些“校园言行伤害”行为我们应坚决杜绝。
作为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理应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时刻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努力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这是时代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责任。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心得 5
“义务教育法最突出的立法理念和指导思想就是以人为本,保障权利,这样的理念和思想贯穿到了立法整体当中。”在教育部今天召开的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专家座谈会上,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这样强调。参加座谈会的代表畅谈了学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体会,并就如何学习贯彻发表了看法。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表决通过,是教育界的一件大事、喜事,在教育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广大教育工作者受到了极大鼓舞。大家认为,新修订的法律体现了国家和时代对义务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吸纳了近年来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若干新政策,对整个义务教育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新修订的法律充分体现了义务教育是国家行为和各级政府的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财政保障的范围,为促进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法律还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目标和教育教学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了教育均衡的理念,通篇贯穿着以学生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思想,体现了新时期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从操作的层面明确地解决了近年来在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所碰到的各种难点和热点问题,是指导今后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法律。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心得 6
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素质教育不应该是难以作为,只要能静下心来,仔细地去思考如何在一些细节上、在各个学科上下功夫,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课程以及学校活动设计,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通过学习,我对教育的均衡性、公平性问题以及公共性问题,有了一定的认识。在新的《义务教育法》中,这些问题都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得到了很好的落实。义务教育应该是由政府来实施的一种教育类型,提供的应该是一种纯公共产品,这点在《义务教育法》当中已经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这一点非常符合中国今天义务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心得 7
本学期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一起学习了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内容,学习后我的体会颇深,下面谈谈我的一点点心得:
从国家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来,农村小学教育取得突出成绩,绝大部分适龄儿童都在校接受义务教育。农村小学无论是从“硬件”设施还是从“软件”设施上都得以很大程度的改善,整体教学水平也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问题依然存在,教育不均衡现象愈见明显,城乡差别突出,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教育机会不公平等等。导致许多学校“择校风”盛行,这不仅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也加剧了我国教育不公平现象的发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势在必行。
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域内,如一个县、地区、省的范围内,学校与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方面、教师资源方面,实现相对均衡,保证所有学生受教育权利与机会的平等和公平。均衡发展的内涵主要包括办学条件、教师资源、教育质量的均衡,其外延主要包括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群体之间的均衡。
均衡发展不是教育发展的目标,它是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实现“向所有人提供保证质量的教育”的途径。不能把均衡和优质对立起来,即既不能单纯追求不公平的优质,也不能追求低水平的均衡。均衡发展与优质发展是统一的。均衡发展的本质在于缩小教育差距,通过普遍提高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为实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让他们都享有同等机会和同样优质教育的目标创造条件。
基础教育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教育,要促使学生全面发展。但是,学校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是建立在养成参与社会生活必须的品质的基础之上的,“全面发展”不等于“样样都要好”。对学生不要“求全责备”,应该珍视学生之间的差异,有的学生这方面行那方面不行,有的学生那方面行这方面不行,一个人不可能什么都行。“全面发展”不等于“平均发展”,对学生不要“抑长补短”,应该允许学生在某些方面落后一点,而在另外方面特别好一些,鼓励学生发展自己的长处。教师要善于了解学生,努力发现每一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兴趣特长。在这个基础上,通过结构、内容、形式多样化的课程和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培养和适应学生的不同需要及兴趣爱好,为学生提供发现、锻炼和表现自己的机会,使每个学生都有相同的机会得到不同方式的对待,支持每一个学生形成自己的发展特色,发挥个人所长,充分实现他自己的潜力和享有创造他自己未来的权利。
全面实施教育公平是人类社会的.美好理想,在现有条件下,区域性教育公平的实现并非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通过普遍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师资水平,我们就能为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让他们都享有同等机会和同样接受优质教育的目标创造条件;以学生的个体差异、发展的不平衡性为本,实施个性化教育,我们就能使每个学生的天赋、个性得以充分发展,最终真正实现教育公平。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抓住了促进教育公平的关键。为了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到新水平,应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提质量”。促进均衡发展要把提升质量作为根本,更加注重教育的内涵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让学生从应试教育的重压下解放出来,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二是“缩差距”。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后,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均衡上升为义务教育的主要矛盾之一。促进均衡发展,大力加强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支持。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和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尽快形成城乡同标准、一体化发展的格局。
三是“重配置”。合理配置资源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措施。要从硬件、软件等各方面促进区域内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搭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心得 8
今天我通过xx工作室发送的视频,学习了xx教授为大家解读的《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具体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课标修订背景与要点;
二、核心素养理解与表达;
三、内容变化与教学建议。
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我们的生活不断改变,教育步伐也从未停滞。从2001年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到2011年颁布的义务教育各课程标准,再到2022年的新课程标准,坚持了正确的改革方向,体现了先进的教育理念,为基础教育质量提高作出了积极贡献。随着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我们教育更应该要明确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优化学校育人蓝图,在教育过程中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聚焦核心素养,反映时代特征,培养学生适应未来发展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培养全面发展的.新时代接班人。
通过学习,我更加明确了要坚持育人导向。数学教育承载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素质教育功能,数学作为基础类学科作用重要,它的应用可渗透到现代社会的各个方面,对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意义重大。而数学素养在其中极为重要,在基础教育阶段我们应该特别要注意素养的形成,即在潜移默化中会用数学的眼光观察现实世界,会用数学的思维思考现实世界,会用数学的语言表达现实世界。针对小学阶段孩子的特点,我们小学阶段更应该在教学实际中侧重于与经验的感悟等。
本次学习,让我充分认识在以后教育教学工作中,更应该吃透课标,提高专业素养,为培养国家所需的新时代人才贡献自己的力量。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心得 9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非凡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越来越重视。为了让孩子上一所好的中学,很多家长不惜重金买学区房,北京的一个妈妈甚至花十万元买了个门洞,为的是孩子有个好学校上。再有就是家长为了孩子能择校,周六、周日给孩子报很多班,为的是拿这证书和那证书,使他们成为进中学的敲门砖。
针对近年来义务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择校热”等新问题,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我相信在新法的保护下,每个孩子都会受到同等的教育的。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心得 10
我通读了新《义务教育法》后,体会颇多,在这谈些自己的体会与感想。首先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
其次第五章专门对教育教学作出规定,要求保证教育教学的质量, 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 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 可以说,过去的义务教育主要是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普及上做了很多规定和相关工作,而在今后,我们则要实施并完成高质量、高水平的义务教育。时代需要创新型人才,让学生学会独立思考、善于发现问题是拥有创新精神的种子,勇于实践则是实现创新的关键,因此,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是我们一线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师应真正转变观念,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鼓励学生创新,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让学生“自由徜徉”于学校内外、课堂内外、课文内外、学科之间,改变过去的“重分低能”和“书本奴隶”的状况,教师要加强教学的实践性、开放性和弹性以顺应时代 。
新的《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提高教育质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提高教师质量。教师专业化的问题也正影响到学校的教育质量,开展好德、智、体、美、劳、心理等多方面行为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一个有效途径。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心得 11
因为团评要求要收集好几份心得体会之类的资料,我打开“我的文档”,找了许久也只看到上一学年写的《义教心得》,仔细看了一遍,发觉那依然还是我的心声啊,感觉还是那么真实!
——写在前面
天空依旧那么晴朗,白云悠悠飘荡,然而我的心,却因着这第一次义教而百感交集。
上课前,我已经仔细地把备课本看了不下五遍。就要面对一群活泼聪明而又有所叛逆的小学生,我真担心自己会过于紧张,讲解得不够清晰,或者课堂上会有什么突发事件令自己束手无策。而刚走进东联小学校门的时候,几个小男生便在校园里大喊起来:“老师们来啦!”那一刻,我似乎觉得自己已然是一名老师,手上的书也猛地变沉了许多。
有人说: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在所置身的那个圈子里有威信。而当我走上教师讲台,轻轻擦去桌面上的灰尘,并微微颤抖着在黑板上写下自己要讲的课题时,我却深深地体味到要在一群十一二岁的学生面前树立威信的艰难。它需要适当的微笑,适当的严肃,适当的自信,适当的谦卑,适当的宽容……在适当的种种中还要掺入饱满的热情和足够的耐心。虽然课已经结束了,但回味起当时自己的无所适从,心里依然有些酸楚。
我发现如今的小学生真的和以前的我们大不一样。他们更喜欢个性张扬,更喜欢尝试挑战,同时,少了一份安静,一份理解和尊重,以及一颗懂得聆听的心。由此,不禁感慨万分。
一堂课下来,我详细地讲解了三组例题,也让学生们到黑板上做了几道练习题。四年级奥数,大概该这样吧,先讲解后做相关练习,效果会比较好,我想。课后我尝试着与学生们交流,七八岁的年龄差距,在他们身上我仍能找到久违的童真。他们表露给我的,一张张都是真实的面孔,没有伪善,也没有隐瞒。这让我感受到初为人师的快乐和真味。
渐渐地,也因着这第一次义教,我发现自己依然毫无怨言地愿意承受口干舌燥呼吸粉笔灰的艰难,依然憧憬儿时梦的伟大与美好……也许是爱上了每一次和童真的触碰。
但我不得不这样想,这义教只是一个尝试而已,路漫漫实难求索,更何况尚未明确自己的方向。四年后的人生征程是否要扛着责任和博爱一成不变地付出自己不求任何回报的善良和耐心,做一名品德高尚的人民教师?实难明确地答复自己。人生的.十字路口何其之多,而许多方向都有实在的意义,要走哪一条,也许会随着自身的思量而有所侧重。但目前,我还是青睐教师这条路的。
我明白,作为教师,艰辛有时非言语能表达,一路上会喝上苦水,洒下青春热汗,但最终所有的付出都会因为内心至深的欣慰和感动而变得无价。是的,稳定的环境并不代表平庸。每一个受尊敬的老师,他的生活总能过得充实而有价值……发自内心的,我喜爱这新一代的孩子们。
这第一次义教,的确令我百感交集。有沉重,有心酸,有惊讶,有快乐,有深思,有启迪,有许多许多无以言说的收获……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心得 12
春天是一个富有生机、充满希望的季节。伴随着春的脚步,20xx年3月9日早上8点,栗高蕊名师工作室第一次线上读书分享活动相约而至。为了工作室全体成员能进一步了解课程理念,明确课程要求,理清教学思路,更准确地把握教材内容,不断提升解读课标和教材的能力,此次读书活动学习分享的书目是《美术课程标准》。会议上,工作室特聘专家刘文佳老师为我们送上了课标的精彩解读,让我对美术课标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使我今后的教学思路更加清晰。工作室主持人栗老师肯定了成员们的学习态度与学习热情,并为大家介绍了新的学习方式与方法,同时鼓励大家克服困难,勇于挑战自己,让我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目标更加坚定。此次会议,虽说是在线上,虽说成员之间并不太熟悉,但大家交流讨论的热情却令我感动,收获颇多。
一、勤于学习,坚持积累。
“学无止境”。教师作为“传道授业解惑”者,更要做到终身学习,为学生树立榜样,才能培养学生养成主动学习、不断探索的良好习惯。工作之余,我要定期阅读相关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养成阅读习惯,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心得体会,虚心请教,逐步加强自己的理论学习,提升自己的理论素养。同时,努力加强写作理论的学习,逐步提高自身写作水平,为撰写教育教学案例提供帮助。
二、主动研究,善于反思。
孔子有言:“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读书是一种希望自己在工作室三年的学习中,坚持思考,把习得的知识、技能、经验通过不断反思内化于心,形成自己的理论,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当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扎实美术专业素养。
三、不断探索,勇于实践。
一个人有什么样的心态,就会有什么样的追求和目标。有幸加入名师工作室这样一个专业的团队,这样一个锻炼实践的平台,倍感珍惜。我会积极参与工作室每一次的教学教研活动,抓住各种实践机会,体验多种教育教学经历,从中不断汲取新知,拓宽视野,丰富自己的教育实践。
感恩遇见。通过这次会议,我对自己的工作学习进行了一次反思,也为自己在工作学习中的不足找到了桥梁。我相信我们这一群人、一条心、一起拼、一定能打造一个团结奋进、富有战斗力的优秀教学教研团队。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心得 13
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越来越关注社会公平尤其是教育公平问题。我国教育在改革发展中反映出的各种问题,以及教育发展不均衡和由此产生的诸多社会矛盾、热点问题,不仅给教育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许多制约,也给各级政府、教育部门解决教育问题带来了诸多难题,给社会公众的心理带来了巨大压力,社会普遍存在着“教育焦虑”。
追求教育均衡,我们一直在路上
虽然,每当择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不论是家长、校长还是局长总感到无奈,似乎择校成了中国教育一道无解的难题;虽然,义务教育不均衡的现状,引发了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影响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但是,若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客观、理性、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就会少一些焦虑,多一些信心。
追根溯源,不均衡的背后有着复杂的历史原因,但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是教育资源供给短缺和教育资源配置不均。从教育层面看,我国教育不均衡是由于教育政策及制度安排造成的,尤其是“重点校”政策、“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政策和“教育督导与学业水平评价城乡双重标准”政策等造成了严重后果;从社会层面看,我国教育不均衡是社会二元结构的必然产物,是城乡差异、地区差异和阶层差异等在教育上的反映,是长期“城市中心”、“精英主义”及“效率优先”等制度安排的体现。
从制度层面看,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现象带有明显的历史痕迹。改革开放初期,国家为了早出人才、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在当时资源短缺和教育投入不足的条件下,将有限的教育资源集中配置,各地举办了一批重点中小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市场机制配置人力资源、就业竞争激烈的形势下,高等教育的竞争压力逐渐传递到基础教育,导致义务教育阶段的竞争,加剧了学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造成了公立学校教育不公平。
从社会对教育需求角度看,人们的教育期望远远超过了教育供给能力和发展水平,也超越了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尤其是我国独生子女政策、劳动力价格分化等因素,以及东方文化传统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纷纷以发达国家的教育水平为参照系,希望以现代化教育标准来要求中国教育,社会旺盛需求与教育资源供给之间的矛盾始终十分突出。
从教育资源供给的角度看,我国教育资源供给的总量性短缺将长期存在,而在不同时期、不同发展水平地区所显现的特点不同,有的表现为满足基本教育机会的资源供给短缺,有的表现为扩大和增加教育机会的资源供给短缺,还有的表现为接受高水平、高质量教育机会的资源供给短缺。
历史不会忘记:我国把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对城乡所有学生实行了免费,在教育公平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经过25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全面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这些成果都是我们今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坚实基础。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是在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相对较高水平的不均衡。纵观世界,义务教育不均衡是许多国家共同面临的问题。连美国、英国以及日本、韩国等,也都经历了一个由基本普及到均衡发展、并在均衡发展基础上追求高效率高质量的历程。
从发达国家的'实践和探索可以看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辩证的历史过程,教育均衡作为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相对的、具体的、发展的,它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而变化,必然经历从“不均衡——相对均衡——不均衡——相对均衡”这样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
这是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客观现实,也是世界各国追求义务教育均衡的客观规律。有中小学生有关的新版《义务教育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继1986年版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启用修改后的新法。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心得 14
对于所有的中国孩子们而言,这部新法对他们今后受教育的生活有了新的规定。通过学习新版的《义务教育法》,不难发现这部法律法规在九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来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的责任。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第五,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心得 15
新《义务教育法》的公布施行,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开展,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进步和国家将来的开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在新法中,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新法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
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立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新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新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施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详细负责义务教育施行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施行工作。”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开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老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进步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表达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表达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这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当前,教育资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带来了择校等一系列问题。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在总那么中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促进义务教育平衡开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施行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承受义务教育。”法律明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这些都会从法律层面保障义务教育朝着更加平衡的方向开展。
通过学习,使我们理解了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内涵和精神本质,我们还要进一步深化学习,深化领会《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在平时的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努力施行素质教育,以学生为本……,使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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