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制度(精选25篇)
在现在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会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点击对应目录可以直接查阅哦!)
【1】会议管理制度 |
【2】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
【3】学校会议管理制度 |
【4】会议纪律管理制度 |
【5】机关会议管理制度 |
会议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为统一会议管理模式,规范公司各项会议及各类培训流程,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会务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办;其他部门主办或召集的会议,行政管理部应予协助。
(二)行政管理部负责会议管理,所有重要会议要在公司领导批准后到综合部登记备案。
(三)除其他部门主办的会议资料各自存档外,会议资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发、立卷、存档。
三、会议分类
(一)、公司部门周会制度
1、召开时间: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部门主管提前通知。
2、主持与记录:各部门助理记录,由部门主管主持
3、参加人员:部门主管、部门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
4、会议资料:该部门上周工作总结、本周工作计划。
(二)、公司员工周会制度
1、召开时间:每周五下午4点。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时由行政专员提前通知。
2、主持与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总经理未列席会议时,由副总经理主持。
3、参加人员:为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4、会议资料:
(1)公司日常运作状况的总结。
(2)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任务完成状况,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全体与会人员就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发言。
(三)、公司工作述职会议制度
1、召开时间:每年召开两次,分别在年中和年末召开,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安排。
2、主持与记录:工作述职会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
3、会议资料:各与会人员各自总结、汇报半年来的工作状况,如工作具体资料、工作任务执行状况及所取得的业绩或成效等。
4、参加人员: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四)、其他会议
1、员工发起的会议
公司员工能够发起必须级别的会议,员工对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需要多个部门协同时,能够提请适当级别的会议。由行政管理部门将会议纳入临时会议的范围,并由主经理批准。
2、各专题会议
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开。会议的资料主要是针对运营管理、招商工作、企划工作、物业管理工作、预算管理及合约事宜等专项工作进行讨论、布署和总结。
3、公司年终总结表彰大会
总结全年工作状况,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群众及个人。此项会议由行政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
四、会议召开
(一)会议安排:
1、凡涉及到多个部门人员参加的会议或由于阶段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会议召集部门应在召开前1-2天将总经理批准后的会议通知单报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进行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2、行政管理部每月统一编制例会会议计划,与月排班表同时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状况需临时安排其它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2天报总经理审批并报请行政管理部调整会议计划,未经行政管理部调整的,任何人(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正常会议计划。
4、各部门工作例会务必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得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5、会议一经确定,与会人员应预先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原则上不可请假缺席或迟到,遇特殊状况须提前向总经理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指派专人代为参加,会后应主动询问会议资料及交办事项,确保会议布署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对工作结果负责。
(二)、会议的准备:
1、公司有专项主题的会议或需有投影设备演示说明的会议,应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设备连接调试工作;
2、会议之前,行政管理部应有专人负责会议会标的制作和设置,并根据会议级别或性质准备好会议饮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个性重大会议,应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资料:
3.1会议议程安排(应提前报交公司领导或主要参会者);
3.2会议资料准备(如需分发应在入场前登记分发);
3.3会议场所布置;
3.4会议服务人员的安排;
3.5会议签到;
3.6会后事项安排。
3.7会议需要留存资料的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拍照、摄像工作。
(三)、会议召开及传达:
1、应明确公司会议的目的,公司会议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提高效率,因此会议应明确主题,不开无边际的会议。
2、参会人员在会前应明确会议要研究的议题以便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
3、与会者的发言要言简意骇,一般发言不可过长,会议组织者或主持人在开会前就应就每个人的发言时间予以统计和控制,时间到后,无特殊状况不予延长。每次开会中就应强调发言的时间要求。
4、重要会议决议或记录未正式公布前,与会者不得提前透露会议资料。
5、与会人员务必用正式的会议记录本做详细的会议记录,以便于会后向部门员工准确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行政管理部将不定期抽查与会人员的会议记录。
6、公司会议的会议纪要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整理并由公司领导审阅签发,会议纪要应分发给与会人员,必要时,分发给相关部门。其它会议由召集部门责成专人负责记录整理,由主管领导审阅签发并编号存档。
7、会议结束后行政管理部或其它会议组织部门负责将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并将会议中对各部门工作的要求进行整理、分类、下发。公司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和追踪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逐项跟进,并在下一次例会前将各部门完成状况报公司领导。
(四)、会议纪律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提前3分钟到达会议现场。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状况。迟到则赞助10元,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请假需经会议召集人批准。无故缺席者,赞助50元。
2、决策层人员共同参加的为高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务必到场,迟到的则缴纳500元赞助费,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管理级别以上人员共同参加的为中层会议,中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迟到的则缴纳100元赞助费,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或震动状态。会议期间,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看报纸杂志、听音乐、接听手机等做与会议无关的动作。发现有以上状况者,一次赞助10元,成长10次。
5、会议需要表决时,原则上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特殊状况可集中,一经会议决议之事,应按期完成。管理级别未能兑现承诺的每次赞助100元。对于需要在会议上讨论的问题,提前与会议发起人沟通,以便于及时通知所有参会人,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就应同时提交对该问题的解决方案。
五、附则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会议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嘉实集团会议制度指党委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集团公司办公会议、经营工作会议、部室会议、员工全体会议等会议,为规范会议形式,提高会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党委会议制度
第二条:党委会议是集团公司党委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组织形式之一。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委会议的议事质量和效率,保证集团公司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制度特作明确规定。
第三条:会议原则。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议大事、抓大事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四条:会议资料。党委会议主要资料:贯彻学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议定涉及集团全局发展的重大决策;落实党的建设和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信访工作、职工队伍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措施。主要资料有:
1、贯彻学习中央、上级指示精神,研究执行意见,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一个时期的工作。
2、审议集团公司党委向上级组织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3、审议作出集团公司党委的重要决议。
4、讨论研究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资金的使用以及改革、发展工作中重要措施的制定和调整。
5、研究集团公司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一个时期在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等作出部署,讨论决定相关的总结表彰、奖惩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事宜。
6、按“三定方案”研究集团公司机构的设置及调整。
7、讨论、决定集团公司党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奖惩和职责追究,研究决定集团公司所属部门领导班子和负责人的配备与调整,确定向上级推荐的干部人选。
8、研究纪律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议并构成对违纪干部的处理决定,就一个时期的纪检工作作出部署。
9、研究集团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就一个时期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宣传工作作出部署。
10、研究集团公司信访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就信访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决议。
11、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一个时期的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12、研究工会、共青团、统战、计划生育中的重大问题,就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13、研究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状况。
14、研究需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会议准备
1、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务必做好充分准备。党委成员如有提交上会研究的事项,应写出简明扼要的意见稿,提前一至两天送集团公司办公室。
2、集团公司党委根据需要,指定有关部门或人员列席党委会议并作工作汇报。有关部门或人员需提前将汇报稿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程序送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阅,再列入党委会议议程。
3、办公室负责对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进行汇总,报送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后,列入党委会议程。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党委成员。有些议题材料应根据需要和可能,尽量于会前印发给党委成员审阅并准备意见。
4、会议主持人和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等。
5、办公室应提前落实会场,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种材料,通知与会人员等。
第六条:会议组织
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委成员出席。
2、党委会议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同志无特殊状况不准请假,如党委委员参加其他会议、活动如与党委会议有冲突的,应服从党委会议。
3、会议议题涉及部门负责人等需要列席会议的,由主持会议的负责同志确定,办公室负责通知。议题涉及部门等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其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即可退席。
4、党委会议应严格按照议程和程序逐项进行,不得临时动议。
5、党委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以及相关资料,在必须时限内属于保密范畴的,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6、党委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有关职能部门和职责人要按规定时限贯彻落实到位。
7、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并做好文字材料的归档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会议时间
1、集团公司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如遇重要状况随时召开。
2、集团公司党委每月组织一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召开一次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第三章: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集团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等,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本制度特作明确规定。
第九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参加,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经营班子成员列席。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可邀请市政府或有关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董事会会议每年召开1-2次。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执行董事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能够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十一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规定的外,由集团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二条:董事会应当对所审议事项构成会议决议,并由董事签字。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主要议题:
(一)传达贯彻市政府、市国资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
(二)审议、批准集团公司工作报告;
(三)讨论决定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投资方案;
(四)审议、决定集团公司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五)审议、批准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六)审议、决定集团公司的资产经营收益状况;
(七)审议、决定集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八)审议集团公司控股、参股企业的增资扩股、股份转让、重大对外投资和减资等事项;
(九)审议、决定集团公司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事项;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十一)其他需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要问题。
第四章:监事会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集团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监事会实际,本制度特作规定。
第十五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如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六条:监事会会议每年拟召开1-2次。监事会主席认为有必要时,能够召开临时监事会。
第十七条:召开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天前通知全体监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资料等告知监事。
第十八条: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规定的外,由集团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九条: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构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二十条:监事会决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决议应由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透过。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会议主要议题:
1、传达贯彻市政府、市国资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
2、审议监事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草案;
3、审议监事会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层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效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资产营运等状况检查的报告;
4、检查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经营行为,并能够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奖惩推荐;
5、其他需监事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第五章:党政联席会会议制度
第二十二条: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参加人员:党委成员、经营班子成员,以及需要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月1-2次。
第二十三条:党政联席会议主要资料是:
1、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机关、部门的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
2、研究集团公司工作的思路、要点、措施、步骤;
3、讨论集团公司重要的经营管理工作,财务预算执行状况及需要讨论的费用开支状况;
4、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认为需要提请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办公室根据召集人指示,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负责会议记录、保管、存档及有关协调落实工作。
第二十五条:必要时,由办公室及时起草会议纪要,由召集人审批后印发。
第六章:集团公司办公会议制度
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办公会议由集团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每两个月至少一次,一般在每月初的第一个工作日召开。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办公会议主要资料是:
1、传达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部署董事会、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
2、总结、交流、布置月度工作;
3、董事长、总经理认为需要通报、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行政办公室根据召集人指示,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负责会议记录、保管、存档等工作。
第七章:经营工作会议制度
第二十九条:经营工作会议由集团公司经营班子成员、集团公司各承资企业负责人、相关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每季度至少一次,一般在每季度初召开。
第三十条:经营工作会议主要资料是:
1、传达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布置党政联席会议、集团公司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
2、各承资企业总结、交流上季度工作;汇报下季度工作计划。
3、董事长、总经理认为需要通报、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办公室根据召集人指示,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负责会议记录、保管、存档等工作。
第八章:部室会议制度
第三十二条:集团公司各部室应建立部室会议制度,部室会议指由各部室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每月至少一次由本部室人员参加的部室学习或讨论会,讨论部室工作、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与领导要求等。
第九章:全体员工会议制度
第三十三条: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公司全体员工参加。主要资料:传达有关指标精神;组织政治、业务学习;总结表彰、部署、通报工作;宣布有关公司管理工作、员工福利等综合事宜。全体员工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十章:其他
第三十四条:针对具体议题,各类会议可扩大到相关人员参加。
第三十五条:经集团公司领导同意,可召开各条线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其中:
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初召开一次,投资发展部负责召集,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分管领导及安全专管员参加;项目进度汇报会,原则每季一次,由投资发展部召集,所属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条线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相应部门须建立会议记录,需构成专题会议纪要的,由举办会议部门拟稿,相关部门会签,分管领导审阅,董事长签发,办公室存档。
会议管理制度 3
第一章:会议组织
第一条:企业级会议:企业员工大会、企业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报请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由各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第二条:专业会议:即全企业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第三条: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由各部门主管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第四条:班组(小组)会:由各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五条:上级企业或外单位在我企业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总经理办公室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第二章:会议安排
第六条: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企业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人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资料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行政技术会议
(1)总经理办公会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企业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2)行政事务会
总结评价当月行政工作状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班组长以上经营管理大会(或企业员工大会)
总结上期(半年、全年)工作状况,部署本期(半年、全年)工作任务。
(4)经营活动分析会
汇报、分析企业计划执行状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状况,肯定成绩,指出失误,提出改善措施,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5)质量分析会
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状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善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
汇报总结前期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状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术工作会(含生产技术准备会)
汇报、总结当月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及其完成状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
(8)生产调度会
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部门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9)部门事务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0)班组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2.各类代表大会
(1)员工代表大会。
(2)部门员工大会(或员工代表小组会)。
(3)科协会员代表大会。
(4)企协会员代表大会。
3.民主管理会议
(1)企业管理委员会议。
(2)总经理、工会主席联席会。
(3)生产管理委员会议。
(4)生活福利委员会议。
4.论文、成果发布会
(1)科协年会。
(2)企协年会。
(3)政治思想工作研究会年会。
(4)质量控制成果发布会。
(5)科技成果发布会。
(6)信息发布会。
(7)企管成果发布会。
第七条: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部门主管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10天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分别报两办汇总,并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1.总经理办公室每周六应将企业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并编制会议计划,分发到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及有关服务人员。
2.凡总经理办公室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状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总经理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总经理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3.对于准备不充分、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4.对于参加人员相同、资料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5.各部门会议的会期务必服从企业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与企业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三章:会议的准备
第八条: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安排好座位,备好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者等)。
第九条:参加企业办公例会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能请假,如请假需经主持人批准。
第十条:有以下原因,副总裁以上的高层管理人员可提议临时或提前召开企业办公例会:
1.有重要事项需提交企业办公例会讨论决定;
2.各部门重要业务管理人员的录用及辞退。
第十一条《会议纪要》属企业内部重要文件,具有必须范围的保密性,未经批准不得外传。
第十二条:与会人员应知无不言、集思广益,一经会议决定之事,应按期完成。
第十三条:与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使用手机、传呼机。
会议管理制度 4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和精简会议的有关精神,加强和规范部机关会议费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参照《松原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范围
按照《松原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分类规定,我部召开的会议定为二类至五类。
1.二类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由市委组织部承办的会议;
2.三类会议。以市委组织部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工作会议;
3.四类会议。以市委组织部或科室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单项工作会议。
4.五类会议。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二、会议计划及审批
实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每年10月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资料、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工作人员数及所需经费等),由办公室分类、汇总,构成市委组织部拟召开的年度会议计划,并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1.二、三类会议。会议计划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后,报送市委办公室审核、市委批准后执行。三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2.四类会议。会议计划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后执行,并将会议计划报送市委办公室备案。四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
3.五类会议。由分管部长审核并报部长批准后执行。
4.没有列入年度会议计划又确需召开的会议,相关科室应将会议方案报分管副部长审核,再报部长或部长办公会审定。
三、会期
1.二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的会议方案从严控制;三、四、五类会议以及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1天。
2.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二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三、四、五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四、会议规模
1.二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准规模执行,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
2.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80人,其中,县(市、区)、开发区参会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
以市委组织部或科室名义召开的`单项工作会议,参会人数不得超过120人,其中,县(市、区)参会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其他业务性会议参会人员视资料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五、会务管理
(一)会务工作由承办科室和办公室共同负责。
(二)承办科室负责的会务工作如下:
1.代拟会议方案、领导讲话、主持词、新闻通稿等;
2.印发通知、组织报名;
3.布置会场;
4.印发会议材料;
5.组织与会人员入场、签到,统计会议出席状况。
(三)办公室负责的会务工作如下:
1.省级领导、市领导和部领导到会的协调和座次安排;
2.协调落实会议新闻宣传、安全警卫、交通疏导、医疗服务等事宜;
3.安排与会人员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办科室安排和布置会场;
5.制作会议证件,准备会议用品;
6.带给必要的车辆保障;
7.会务的其他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会议经费管理
(一)会议经费支出
1.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回单位报销。
2.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能够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为300元/人天,其中:住宿费150元/人天、伙食费100元/人天,其他费用50元/人天。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3.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或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摊派。
(二)会议经费结算
1.由办公室按照会议计划编制经费预算,报请部领导审批。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公室财会人员会同承办科室,共同审核会议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确认无误后,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2.会议费报销时应当带给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带给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七、有关要求
(一)每年年底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资料、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状况在部内进行公示,理解监督。
(二)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三)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严禁带给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带给水果。
(四)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会议管理制度 5
为规范会议秩序,提高会议办公效率,及时追踪会议资料的执行效果,特制定以下会议管理制度。
一、行政例会,早班会等应按时举行,主题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应提前半天通知相关人员会议资料及时间,总经理办公室会议是每月最后一周周六晚上六点,行政例会每两周一次,时间是每月双周周一晚上六点。
二、行政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办负责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门经理主持,各项会议都应做会议记录。(早班会除外)
三、与会人员不能擅自迟到、早退,提前做好与会相关资料等准备工作。
四、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能擅自打断他人发言,可争论,但不能争吵,手机应调至振动,发言讲话应说普通话,不允许讲方言。
五、与会人员应态度端正,参与用心不能冷淡处之,会后应及时传达执行会议精神或决议。
六、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者应及时整理会议资料,分类进行处理,并追踪会议精神执行的效果。
七、违反本制度,视情节给予以批评教育或10元以上罚款。
八、本制度经总经理室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会议管理制度 6
1、目的:落实安全会议资料、形式和会议职责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范围:班组以上部门
3、职责者:班组长以上人员
4、程序:
4.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用心明白、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务必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2会议资料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4.2.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4.2.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4.3会议形式和会议职责人
4.3.1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一天空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4.3.2部、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部、车间(部门)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
4.3.3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付总经理决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负责记录。
4.3.4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4.3.5紧急会议视状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4.4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5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资料、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状况,并得到允许。
4.7会议上决定的状况各部门和职责人,务必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8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会议管理制度 7
1、会议计划管理
(1)各科室根据局年度工作目标提前一个月提出会议计划,报办公室汇总,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计划资料包括会议名称、参加对象、会议时间、人数、主要资料和经费预算及经费来源等。
(2)拟定会议计划务必贯彻精减会议的原则,各条线上的业务会议每年一般控制在二次以内。要明确管理的层次性和会议的有效性,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或资料要坚决合并,参加会议人数要压缩,会期尽可能缩短,尽量当天往返。
2、会议审批手续
会议除需列入计划外,还务必在会前履行审批手续。全区中小校园长会议,每年开l~2次,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其他业务会议,根据会议计划由局分管领导签署后由局长审批;全区性比赛活动,由局长审批;未列入计划但又确需召开的会议,由局长批准。
3、会议经费管理
(1)凡需要局财务核拨经费的会议,会议经费按区财政局和本局的规定执行,同一类会议同一标准。主办科室在发会议通知的同时填报《会议经费预算审批表》,经计财科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同意后连同会议通知拟文稿送办公室审核,再报分管财务局长和局长审批。
(2)凡不需要局财务核拨经费的会议,职责科室须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和财务制度,把好经费使用关。
(3)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安排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4、会务管理
(1)全区性教育工作会议、全区校长会议的会务由办公室主办,有关科室协助;业务会议由相应科室主办,办公室和计财科协助。会议主办科室应制定会务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职责到人;
(2)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议材料由主办科室负责草拟和印发,会议材料一般应于会前分送出席会议的领导。
(3)会议食宿要按照批准的规模,严格控制食宿人员。在各乡、镇街道校园召开的会议,实行经费包干制;由本局主办的会议,会议地点和场地、食宿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4)业务性会议的服务工作,如录音、录像、拍照等,由会议主办科室落实专人负责。会议信息报办公室,再由办公室上报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委办、区府办等,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材料整理、小结等工作由主办科室负责,并报办公室存档。
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加强公司会议纪律,规范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条 原则
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四项要求。
第三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二章 职责
第一条 归口部门
行政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
第二条 职责
1、总经办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部门例会及各种专题会议的监督。
2、后勤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负责管理保存所有会议纪要原件。
3、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例会及主责专题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一条 会议分类
1、公司例会:原则上固定于每月1日下午17:00召开,要求公司总经理、部门领导、各部门经理及潜力店长以上者参加;
2、部门例会:原则上固定于每周五下午17:30召开,要求部门全员参加;
3、专题会议:指由相关部门(或人员)组织的针对专项问题的'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第二条 会议通知
1、会议召集部门需在会议召开前一个工作日发通知单给各参会部门(人员),并同时抄送总经办、后勤部。未发通知单,会议召集部门负责人(或会议召集人)罚款50元。
2、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总经办通知各参会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报总经办,并说明原因。未通知的,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3、会议通知单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未按要求填写,填写人罚款20元。
第三条 会议准备
后勤部负责会场安排、设备准备,需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因准备不充分影响会议召开的,相关责任人罚款20至50元。
第四条 会议纪律
1、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未准备签到表,会议组织人罚款10元。
2、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3、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1天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并详细说明理由,公司例会需向总经办请假。未请假或理由不充分的,视同缺席或迟到处理。
4、公司例会需部门经理及副职参加,如部门经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门主管级人员代替,并提前通知总经办。
5、无故缺席会议,罚款50元;迟到罚款10元。
第五条 会议记录
1、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各参会部门(复印件),同时抄送总经办。原件(附签到表)人事部存档。未提交会议纪要的,会议组织人(或部门负责人)罚款30元。
2、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签字确认。公司例会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未签字的,会议组织人罚款20元。
3、会议纪要按公司模板记录,会议迟到、未到人员名单附后。未按要求编写,会议纪要记录人罚款10元。
第六条 处罚规定
行政部负责编制每月会议纪律处罚清单,每月1日报给总经办。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例会如遇促销节假日,召开时间相应顺延,具体时间等待通知。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2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会议管理,加强沟通协调,实现公司信息资源在各部门之间快速有效传递,提升公司运营水平,确保会议内容及议定的事项得到有效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总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项目部所有与会人员
二、管理权责
1、综合部负责会议组织工作,全面做好会议的统筹协调;
2、企管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三、会议要求
1、会议具体时间定为每周六上午9:30分,地点在总公司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分公司及异地项目部的会议视频需在9点前调试完毕,并确保正常使用,与会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如遇变动,综合部另行通知,具体内容以通知为准。
2、会议有公司领导、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各项目部负责人参加。与会人员应妥当地安排工作,认真准备,准时参会,无特殊情况与会人员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确因紧急事务需要请假的需向公司综合部汇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指派人员参加会议,并记录会议内容及时向有关人员进行传达,综合部做好参会人员的考勤工作。
3、为保证会议效果,与会人员要做好上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安排,会上发言力求精干,确保会议实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总公司协调配合的工作,在会中提出经审定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分公司、项目部的书面工作汇报必须在会议召开前1个工作日呈报公司综合部。
4、与会人员要严肃会议纪律,会中所有参会人员的手机调为静音状态,不得随意接打电话或擅自离开,如遇紧急情况,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离会处理。
5、与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准确地向下属员工传达公司会议精神及要求,并根据会议要求和任务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综合部做好会议纪要并存档。
四、考核办法
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要求,如有违反以上会议要求者公司总部将视情节轻重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为加强企业管理,更好地完成公司的统一目标,建立、健全有序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灵活性和规范工作行为,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全体员工
三、内容
第一条 会议种类
公司月度工作例会、公司周度工作例会、公司的季度会议、公司年度会议、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各部门月度工作例会、各部门周度工作例会、各部门每日工作例会。
第二条 会议具体安排
第三条 会议流程
1、会前准备:
包括议题、主持人、记录人、将要下发的文件、有准备发言,对会议进程的预测和对策。
议题:不要多于三个。
主持人: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不同层级会议)
记录人由主持人委派,即各部门文员,总经理会议有总经理秘书,行政例会有行政秘书。
将下发的文件要做到准确,有错误在会前要经过修改。
文件要按照与会人数复印,不要造成开会中途文件准备不全。要预先考虑到保密程序。
2、会议通知:
根据会前准备拟定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名称、议题、时间、地点、参加人需带资料,以及通知发放方法和途径。
3、会议纪要
由记录人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只记决议,不记讨论过程,个别重要语句可记。
会议纪要一定要有执行人和完成时间。
会议纪要整理后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如果是连续性会议(如例会),会议上要总结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4、会议流程
第四条 会议管理
1、公司的重要会议由行政部负责计划、布置和管理,实施前必须考虑周详,确定方案,并制定出每个操作步骤,会议结束后,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及时清理会议室,使会议室保持整洁。
2、各类会议的与会人员应主动参与相关会议。
3、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
4、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须在会议前1天内通知行政部或各部门负责人。
5、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参加会议,须在会议前1小时内通知行政部或各部门负责人。
6、若无故3次不参加会议者,取消其参加会议的资格。
7、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以免影响决议实施。
8、与会人员按公司规定及时提交周工作报告、月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及考核报告,并纳入公司对各部门负责人及各级员工的绩效考核中。
9、各类会议均需要做出会议纪要。 第五条 附则
1、会议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实施。
2、会议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其他规章制度中如有与此相违背的条款,以此为标准,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3、生效日期: 20xx年 月 日。
四、附件
1、附件一: 《周工作计划与总结工作考核表》
2、附件二: 《月(或季)工作计划与总结工作考核表》
3、附件三: 《周工作会议纪录表》
4、附件三: 《月工作会议记录表》
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项会议及各类培训流程,统一会议管理模式,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
三、职责
1、行政综合部负责会议管理。
2、会务工作主要由行政综合部承办;其他部门主办或召集的会议,行政综合部应予协助。
3、除其他部门主办的会议资料各自存档外,会议资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发、立卷、存档。
四、会议分类
1、公司高层周例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轮流记录,由总经理主持,会议记录于次周一下午16:00前发给与会人员。
2)召开时间:每周六下午17:4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行政总监提前通知。
3)会议内容:
①追踪上周会议结果。
②公司战略规划、业务运营情况分析及企业组织设计和调整。
2、公司中层以上周例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行政专员负责会议记录,由行政综合部总监主持,行政专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于次周二下午16:00前发给与会人员。
2)召开时间:每周一下午17: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行政专员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
4)会议内容:
①追踪上周会议中所提出问题的解决情况。
②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③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事项。
④下周工作计划。
3、公司全体员工周例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行政专员负责会议记录,由行政综合部总监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一早上8:30。
3)参加人员:全体员工。
4)会议内容:
①公司日常运作情况的总结。
②通告上周各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及高层周例会传达情况。
③对本周工作进行安排。
4、公司部门晨会制度
1)主持:由部门经理主持
2)召开时间:周二至周六早上8:30。
3)参加人员:全体员工
4)会议内容:该部门上周工作总结、本周工作计划。
5、公司工作述职会议制度
1)主持与记录:工作述职会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
2)召开时间:每年召开两次,分别在年中和年末召开,具体时间由行政综合部安排。
3)参加人员: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行政综合部请假。
4)会议内容:各与会人员各自总结、汇报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如工作具体内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及所取得的业绩或成效等。
6、其他会议
1)公司年终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全年工作情况,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及个人。此项会议由行政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
2)各专题会议: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开。会议的内容主要是针对运营管理、招商工作、企划工作、物业管理工作、预算管理及合约事宜等专项工作进行讨论、布署和总结。
五、会议召开
1、会议安排
各部门工作例会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得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2、会议的准备
1)公司有专项主题的会议或需有投影设备演示说明的会议,应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设备连接调试工作;
2)特别重大会议,如客户答谢会,应由行政综合部专人负责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①会议议程安排(应提前报交公司领导或主要参会者);
②会议资料准备(如需分发应在入场前登记分发);
③会议场所布置;
④会议服务人员的安排;
⑤会议签到;
⑥会后事项安排。
⑦会议需要留存资料的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拍照、摄像工作。
3、会议召开及传达
1)应明确公司会议的'目的,公司会议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提高效率,因此会议应明确主题,不开无边际的会议。
2)参会人员在会前应明确会议要研究的议题以便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
3)与会者的发言要言简意骇,一般发言不可过长,会议组织者或主持人在开会前应该就每个人的发言时间予以统计和控制,时间到后,无特殊情况不予延长。每次开会中应该强调发言的时间要求。
4)重要会议决议或记录未正式公布前,与会者不得提前透露会议内容。
5)与会人员必须做详细的会议记录,以便于会后向部门员工准确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6)会议记录人要做好会议纪并以电子档形式发给与会人员,必要时,分发给相关部门。其它会议由召集部门责成专人负责记录整理。
7)会议结束后行政综合部或其它会议组织部门负责将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并将会议中对各部门工作的要求进行整理、分类、下发。公司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和追踪由会议记录人员负责,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逐项跟进,并在下一次例会前将各部门完成情况报公司领导。
4、会议纪律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提前到达会议现场。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情况。
①公司高层周例会迟到一次赞助100元,请假一次赞助200元,并乐捐10%爱心基金,请假三次取消参会资格。
②公司中层以上周例会迟到一次赞助50元,并乐捐10%爱心基金。
③公司全体员工周例会迟到赞助10元,并乐捐10%爱心基金。
2)所有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或震动状态。会议期间,所有与会人员不得有玩手机、打瞌睡等动作。发现有以上情况者,一次赞助10元,并乐捐10%爱心基金。
3)一经会议决议之事,应按期完成。管理级别未能兑现承诺的每次赞助100元。对于需要在会议上讨论的问题,提前与会议发起人沟通,以便于及时通知所有参会人,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应该同时提交对该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综合部。
七、本制度自公司批准之日起执行
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5
为保证公司的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及时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决策处理;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提高经营管理和工作效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决策贯彻到位。特制定本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一、会议分类
公司会议分为:例会、总结会、专题会三大类。
二、会议目的
传达公司管理决策、文件、会议精神,汇报、总结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安排后期工作;研讨问题解决措施;对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创新、工作秩序、行政管理、劳动纪律、员工素质进行讲评,批评落后,表扬先进;相互交流,互相通报信息,统一思想,协调各部门工作。
三、会议管理
(一)时间和地点
1、公司周例会原则上每周六15:00准时开会(如遇节假日由行政部另行通知),项目周例会的时间、地点由项目经理安排。
2、月例会在月检查后三天内召开(提前一天通知),召开时间:冬季14:00,夏季14:30(如遇节假日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3、季度总结会在季度末可合并当月的月例会召开(如遇节假日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4、年度总结会在次年元月10号左右的周六或周日召开(如遇节假日由行政部另行通知);专题会时间、地点由行政部临时通知;
5、公司会议地点: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管理
1、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筹备组织由行政部安排专人全面负责。会议召开的通知,与会人员的签到登记,会议纪律的要求;会议场所的布置、卫生打扫,会议的用品及饮水等的准备工作。项目部(或部门)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安排。
2.周、月办公例会
(1)会议议题的确定。公司例会由行政部根据整体安排,与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主管征求会议议题或意见,提出增加的会议议题建议。
(2)公司例会由行政部根据总经理的的指示,落实各部门主管准备会议议题的汇报材料及相关依据。
(3)公司例会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领导主持;项目部(或部门)会议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
(4)例会议题应包括以下内容:工作的进度说明及完成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善措施;需要会议讨论或协调解决的问题;其他临时性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有关说明。下步工作部署及安排;协调各部门工作进度,使各项工作按照预期目标有序进行;项目进度汇报时,结合月度、年度工作目标的进度汇报,对进度或对公司、部门工作有较大影响的问题,要拿出相应解决方案供领导决策。
(5)公司例会会参加的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列席人员:公司指定的相关人员和临时安排的人员。
(6)各部门必须有与年计划(或项目整体计划)相衔接的周计划(月计划),并将书面材料报行政部,以便公司进行督促和考核。
(7)部门(项目部)会议纪要要在24小时内由互联网传至或纸质送行政部备案。
3、总结会
(1)总结会一般在季度末、年末或重大项目结束后举行,一般应有全体员工参加。
(2)总结会目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统一思想,聚拢人心,鼓舞士气。
一般议程是:宣贯公司经营和管理方针,总结工作,安排下一步计划,年末要表彰先进。
(4)总结会的`筹备、组织由行政部落实。
4、专题会
(1)公司专题会议准备工作:包括会议地址、电脑、投影仪、摄像机、会议记录等,要及时完备,由行政部沟通提案部门(人),保证会议按时召开。
(2)会议过程管理
提案部门要明确召开专题会议目的,及时与行政处沟通;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说明需要有关部门配合借助的资源。说明工作进程,具体时间。
(3)专题会议流程管理。
部门负责人提出存在问题确定召开专题会,专题会需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审批,确定会议时间和与会人员,行政部通知参会者,提案人主持会议,确认问题处置措施,行政部记录者根据会议记录拟写专题会议会议纪要,交主持者签发,(会议决议由与会者签字)会议纪要(决议)下达任务到提案部门、考核部门监督和相关工作责任人,提案完成完成材料交给提案部门和考核部门。提案部门(人)反馈任务完成结果并点评后转考核部门。考核部门将考评效果反馈至总经理及财务中心核算。
(三)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实行签到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场,迟到、早退者每次予以30元的罚款,无故不到会者按旷工处理;
2、应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半天向总经理(部门会议向负责人)请假,履行请假手续,提前指定熟悉本部门的代表人员参加会议,并报行政部备案;
3、开会时与会人员通讯工具应调为无声或关机,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元,必须接的电话可到会议室外接听。
4、与会人员必须做到提前准备,周计划或重要议题要准备有纸质材料,会场发言做到简明扼要、言简意赅;
5、与会人员需自带笔记本,做好会议记录,以便会后落实;重要会议决议或会议记录未正式公布前,与会者不得提前透露会议内容。
(四)会议记录
1、行政部设专人记录会议内容,设专门会议记录簿,记录簿不得更换、不得缺页、不得会后更改,记满后换新,旧簿存档。
2、公司会议记录由行政部根据与会人员发言如实准确记录。并在会议结束后2小时内整理出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者签发,通过互联网或纸质传发至各部门执行落实。
3、会议纪要要分类编码存档,不得借阅;公司内部查阅,不得带走原件。
4、会议纪要要按固定格式填写。(后附格式模板)
(五)、会议落实
1、例会和专题会议后,行政处没有及时整理专题会议记录(纪要)并及时下发,罚款50元。
2、例会和专题会议的要求没有被贯彻执行,责任人罚款100元,并且根据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继续追加罚款。
3、考核部门没有将任务完成追踪结果反馈给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和提案人的,一次处罚人民100元,造成连带责任的加倍处罚。
4、提案人有责任追踪提案执行过程,对影响提案完成的,有督促和汇报的责任。
四、本制度于下发之日起执行。
学校会议管理制度 1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会议场所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各类会议、活动的正常开展,提高会议场所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会议场所包括xx校区图书信息大楼十楼视频会议室、图书信息大楼三楼学术报告厅、大学生活动中心大礼堂、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多功能厅、逸夫科技楼学术报告厅,赭麓校区四号楼二楼会议室、七楼多功能厅。
第三条各会议场所原则上只供校内各单位使用,按照轻重缓急、预约先后的原则统一编排使用会议场所。
第四条申请程序
1.会议场馆首先保证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其他部门申请会议场馆一般采取按照申请使用时间顺序统一编排使用;特殊情况使用单位可相互协商使用时间。
2.学校主办各类会议、学术报告和演出使用会议场所,由主办单位指定专人就具体使用要求直接与后勤管理处对接,教室与宿舍管理科安排落实。
3.校内各部门使用会议场所,需填写《f医学院公共活动场所使用申请表》,经后勤管理处审批同意后,由教室与宿舍管理科负责安排落实。
4.社会友好单位租借使用会议场所,需要填写《f医学院公共活动场所使用申请表》,经后勤管理处审批后,报请分管校长同意;在签订使用协议后,由教室与宿舍管理科安排使用。
第五条使用管理
1.会议场所由后勤管理处教室和宿舍管理科负责管理,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使用单位负责具体会务工作,含会议材料、主席台布置、桌牌摆放、鲜花、会标的制作和悬挂等,若使用会议场所的仪器设备,需在会议前一天派专人到预定会议场所进行调试。
3.使用单位在使用会议场所期间要爱护会议室公物,保持会务场所清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不得擅自挪用室内设备。如损坏公物,务必书面说明原因,并由损坏单位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4.会议结束后,及时关闭空调、照明设备、仪器设备、门窗等,管理人员要及时通知物业保洁人员打扫卫生,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安全防范工作。
5.会场内禁止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口香糖等行为。严禁将腐蚀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会场。演出现场禁止使用人工喷雾效果。
第六条召开大型会议或演出,有大量人员和车辆进出,应提前向学校保卫处备案,并做好应急和人员疏散预案。
第七条各使用单位应负责对所举办的.会议、学术报告和演出内容的审核,加强对参会人员的引导和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使用单位单位负责。
第八条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名义申请使用教室或改变经过审核后的教室用途。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学校会议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学院重大事项的决策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学院党委负责抓好本单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第三条 学院党委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在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
第四条 党委会讨论、决定事项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议组织
第五条 学院党委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应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或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六条 学院党委委员会参会人员一般由党委委员组成,必要时可根据需要通知相关列席人员参会。
第七条 会议必须有半数及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需要表决的重大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第八条 委员因故不能参会,需提前向主持人请假。
第九条 会议议题须提前审定。议题可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其他委员、专职组织员提出。提出的拟上会议题审定由党委书记审定。议题一经审定,应指定工作人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及早做好准备。会前未确定的议题,会上一般不得临时动议,若遇紧急事项需临时动议,须征得半数以上应参会人员同意。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十条 党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主要内容:
1、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工作措施;
2、学院安全政治稳定、思想教育、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重要工作;
3、学院党的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4、学院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规章制度;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重要调整;党支部的设置和管理;党员队伍建设;
5、党内重大表彰和处分;
6、学院内部组织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任免、党政纪处分,推荐后备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以及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7、学院党委组织开展的重大党内活动、专题教育等;
8、涉及学院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的政治把关;
9、学院纪委提交讨论的事项;
10、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十一条议事程序与纪律要求:
(一)会议讨论的有关涉及学院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党委书记、副书记、院长或其他委员应在会前进行充分沟通酝酿。
(二)会议实行一题一议,由议题提出人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在讨论事项时,到会委员应当逐一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主持人应末位表态。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讨论如出现较大意见分歧等情况,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讨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学校党委。
(三)会议对干部任用等事项进行表决时,应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到会,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未到会人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列席会议的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表决。
(四)需要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但因特殊情况应紧急处理、做出决定的事项,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应及时正确处理,事后及时向学院党委会报告。
(五)学院党委会议事时,涉及参会人员本人及
其配偶、子女、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应主动回避,主持人有责任予以提醒。
(六)党委专职组织员或其他指定工作人员要准确、全面地做好会议记录,并按期归档,会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及时存档。
(七)会议议题、讨论内容和决定事项,在按规定程序公布之前,与会人员应严守保密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第五章 议定事宜的'落实与督办
第十二条 经学院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应由党政联席会决定的内容,相关负责人提出议题由党政联席会议做出决定。
第十三条 会议决定或决议的事项,应指定专人通报未参会人员,必要时应及时向校党委报告。
第十四条 会议决定或决议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党政分工负责、协调运行的原则,明确负责同志,明确办理期限,抓紧落实,并及时向学院党委会报告贯彻落实的情况。
第十五条 会议决定或决议的事项,除按相关规定需要保密的以外,应当通过会议纪要等形式向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则由学院党委会负责解释。
学校会议管理制度 3
学校会议室是学校党政领导研究工作、举行会议、接待客人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学校会议室的管理,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室介绍
学校会议室包括综合教学楼八楼第一会议室、第二会议室、会客室,七楼会议室、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召开校务会、党会、商议学校事、小型会议或接待来宾以及听取各部门、各学校领导汇报工作的场所,可容纳34人。
第二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召开全校性会议、视频会议、以及接待来宾的场所,可容纳80人左右。
会客室:主要用于校领导接见外宾、重要来宾,可容纳12人。
七楼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及学校各部门召开全校性会议,可容纳50人左右。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主要用于学校各部门召开全校性型会议,可容纳50人左右。
二、会议室使用原则
1.在保证《梧州学院每周会议安排表》上安排的全校性会议外,可安排领导和各单位召开未上《梧州学院每周会议安排表》的全校性会议和接待工作。
2.各单位使用会议室,须提前一天向校长办公室申请,并在校长办公室行政科登记(包括使用时间、会议的主要内容)后方可安排使用。休息时间使用会议室须在工作日登记,本周不预约下周会议室。
三、管理职责
1.校长办公室行政科负责会议室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持会议室整洁有序,设备完好。及时将会议室使用安排情况告知相关保洁人员,做好会前茶、水及茶具的准备工作。
2.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爱护会议室的各类设施,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室内吸烟,禁止声喧哗。
2、学校会议室使用的管理制度
1.全校性事先要按照《型活动报批制度》向校长请示,经签字同意后方可召开。
2.在学校会议室(电教室)召开的会议,会前要做好《疏散预案》。正式开始前要向与会人员提示疏散通道位置。
3.会议室财产期初由学校总务处统一配备清点,制定财产统计表统计后由会议室负责人核实签字认可,并在期末复查盘点,列入工作考评。
4.会议室财产由负责人统一负责保管,使用老师应协助负责人做好使用保管工作。
5.负责人平时应做好会议室内各类物品、设施的规范摆放、卫生管理、电器和用电线路管理及安全管理等。疏散通道标志完整。
6.负责人必须清楚和定期清点会议室内的物资种类、数量,了解损伤情况,情况严重的则立即报损,人为造成损坏的则上报总务处及按价赔偿。
7.会议室内各类物品均为教学服务,不得擅自外借,经领导同意后的外借物,要办理外借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原室。
8.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尽力减少会议室财产损坏。
9.会议室内不准吸烟,要办成无烟会议室。
10.每次会议前后,负责人要及时清理、打扫会议室,并及时关灯、关好门窗,确保会议室安全。会议室的钥匙专人负责,不准借与任何人。
3、学校会议室使用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会议室使用管理,提高会议室使用效率,更好服务教学、科研、艺术实践,促进学校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会议室范围
1.长清校区共有3个会议室,分别是:办公楼二层的第一会议室(2024)、报告厅(2017),三层的第二会议室(3004)。
2.文东校区共有6个会议室,分别是:艺术剧场楼的第一会议室(109)、第二会议室(209)、第三会议室(213)、第四会议室(402),老干部活动中心二层的第五会议室(219)、第六会议室(221)。
二、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1.党办校办负责学校会议室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并统筹协调安排使用。
2.会议室是学校召开各类工作会议和开展学术活动的场所,面向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开放,实行资源共享,但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安排其他活动。
3.会议室的使用实行预约申请制度,使用单位应提前1-3天向党办校办行政科预约申请,并填写“学校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登记相关信息,联系电话:xxxxxxxxx。
4.会议室内设备的技术支持及日常维护,由党办校办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使用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自行调试。
5.使用单位应爱护会议室内公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刻画、张贴、涂写,不得挪动室内设备,改变室内格局。如损坏或丢失设备、物品,由使用单位或当事人负责赔偿。
6.使用单位应保证会议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会议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废纸、饮料瓶等。
7.注意安全,节约用电,会议结束后请自觉关闭电源及门窗。
8.会议室使用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及时通知党办校办工作人员,一起检查清点会议室内各类设备、物品,并做好交接。
9.长清校区办公楼报告厅的使用管理,仍按照2015年10月8日施行的《关于启用长清校区办公楼二楼报告厅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10.党办校办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时做好会议室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确保会议室环境整洁、正常有序运转,确保为各单位、各部门提供优质服务。
4、学校会议室使用的管理制度
1.学校会议室供会议、学术交流、接待等活动使用。
2.会议室优先保证对外交流活动和学校会议的使用。
3.使用会议室应到行政办公室进行登记,由行政办公室协调安排使用时间。会议室安排中若有,原则上按申请联系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若各单位预定的会议室与学院临时安排的重要会议或重要的接待活动发生,将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请其它部门应予理解和支持。
4.会议所需特殊设备各使用部门自备。
5.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会议室钥匙,不得丢失和复制。用毕要及时归还。
6.节约用水、用电和各种会议用品,避免浪费。
7.各部门在使用会议室过程中,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未经允许,不随意使用、移动、拆卸室内设施,不随意悬挂、张贴会标、会议材料,损坏、丢失会议室设施的要负责赔偿。
8.会议室内所使用设备、工具、办公用品未征得院长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会议室或作为它用。
9.自觉维护会议室的环境卫生,不在会议室内进餐、吸烟,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随处粘贴,乱涂乱画。
10.安全用电,注意防火,发现火灾隐患及设备损坏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主管人员报告情况。
11.离开会议室要关好门窗、电器,切断电源,将用具、座椅等复位。带走废弃物品,确保室内干净、整洁、安全。
12.对不遵守上述要求的使用者,院办有权提出批评、责成整改或拒绝登记等处理措施。
学校会议管理制度 4
会议是学校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安排部署工作的重要途径之一。会议秩序的好坏,是事关政令畅通和教育工作者自身形象的事。为了严肃会议纪律,确保会议精神的准确及时贯彻执行,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组织原则
坚持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全校性的学习和有关会议,必须坚持做到班级、教研组的局部小会服从全校性的.全局会。任何班级、教研组及个人不得以上课、私事、局部小会为由拒不参加学校召开的会议。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参加上级或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学习及教研活动都进行考勤登记且建档考核。
二、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提早到会,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2、各种会议每个教师都要带上笔记本,做好笔记。
3、参会人员必须自觉维护会议纪律,开会时不能在会场外面逗留或闲逛,开会时不能随意在会场中走动,更不能中途离会,不准声喧哗或三三两两“另立会场”,不准带小孩入会场哭闹,不得翻看与会议无关的报刊杂志或小说等。
4、对会议内容或安排有异议的,会后与召集人沟通,不得在会议室无视会议纪律或无理取闹,否则,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三、会议考勤
1、学校各种会议(包括全校性会议、班主任会议和教研组会议等)实行签到或点名制。每次会议或学习由召集人按通知时间顺延
5分钟开始点名,点名不到记迟到。召集人可视会议情况于会议期间随时点名,点名不在者记早退,两次以上点名不在会者视为缺会。迟到的参会人员到会时自觉在点名处消缺席,否则视为缺会。
2、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必须在会前向召集人请假,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一律视为缺会。
3、因学校安排公事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也必须提早向召集人请公假,经召集人同意后按公假处理。
四、奖惩措施
1、根据绩效考核考勤分值进行考勤。缺席会议,每次扣0.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当天已办理教学请假手续的不计扣);因公开会或出差请假,经学校相关科室同意后只考勤不计扣。
2、学期结束后,各位教师把会议记录本上交校长室待查。
3、每学期的会议考勤簿要存档备案,并将每个人的缺勤汇总记入教职员工业务档案,为教职员工职称评审、先进评选,全员聘任等提供参考依据。
学校会议管理制度 5
会议既是学校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学校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保证会议效果,是加强学校管理,完成学校教育教学任务的有效措施。为此,特对我校有关会议作出以下规定:
一、行政会议
1、行政会议是学校领导对学校行政工作进行研究决策、指挥检查的会议,属学校最高行政会议。
2、参加行政会议的成员为:校长、副校长、各处室负责同志。出席、列席成员享有同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3、行政会议属行政例会,每周星期四下午由校长主持召开。
4、行政会议着重研究、讨论学校行政管理全局性的问题。凡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策的问题,必须事先充分准备,有初步的.意见或建议,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
5、行政会议要注意听取教职工对学校工作意见和建议,以保证决策的群众性、正确性。
6、行政会议要维护校长对学校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体现校长负责制,防止极端化。
7、行政会议成员每学期举行两次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加团结,提高战斗力。
二、教职工会
1、教职工会是学校进行整体教育和布置统一工作的全校群众性会。一般在星期五下午进行,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教职工会由学校行政会决定召开。也可根据学校领导批示召开。会议由校级领导主持。
3、全体教工会的主要内容为:学习有关文件,传达、宣读上级批示和法规;宣布学校工作计划,安排、总结、讲评学校全面性的工作;表彰奖励先进,批评处理违纪事件;进行整体思想教育、理论辅导、业务培训。
4、会议议题要认真审查,力求主题突出,内容充实,具有全面性。领导在会议上的讲话要充分准备,做到事实准确,结论恰当。表扬批评有据有理,语言要精练,表达要简明。
5、教职工要求在会上发言,需要提前与学校办公室联系并将发言稿教学校审阅,未经同意不能擅自作会发言,不得在会上攻击辱骂他人,不得寻衅闹事。
6、全体教职工均要按时参加会议,自己遵守会议纪要,维护会秩序。
会议纪律管理制度 1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会议的组织与管理,确保会议的高效、有序进行,提升会议质量与效率,特制定本会议纪律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会议的召开与参与。
二、会议准备
1. 会议组织者应提前发布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及参会人员,确保所有相关人员能够准时参加。
2. 参会人员应提前了解会议内容,准备好相关资料,确保会议讨论顺利进行。
三、会议纪律
1. 准时到会:参会人员应按时到达会议地点,不得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延迟到场,应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说明原因。
2. 保持安静: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保持手机静音或关闭状态,避免干扰会议进行。如需发言,应等待主持人示意后方可发言,发言时应言简意赅,紧扣主题。
3. 尊重他人:参会人员应尊重他人发言,不得打断或嘲笑他人发言。对于不同意见,应理性讨论,避免情绪化表达。
4. 遵守议程:会议应按照预定的议程进行,如需调整议程,应经主持人或会议组织者同意。
四、会议记录与总结
1. 会议组织者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确保会议内容准确无误地记录下来。
2. 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者应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会议总结,提炼会议成果,明确下一步行动计划。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会议纪律管理制度的.行为,会议组织者有权进行提醒、警告或记录在案。对于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或补充,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门所有。
通过本会议纪律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营造一个规范、高效、有序的会议环境,促进公司内部沟通与协作,推动公司事业的不断发展。
会议纪律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各类会议的组织与管理,确保会议的高效、有序进行,特制定本会议纪律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参加公司各类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准备
1. 会议组织者应提前发布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议题及议程安排。
2. 参会人员应提前了解会议议题,准备好相关资料和发言内容。
3. 会议组织者应确保会议场所整洁有序,设备设施完好可用。
三、会议纪律
1. 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会议组织者报备。
2.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保持手机静音或关闭状态,避免影响会议进行。
3. 发言时应简明扼要,紧扣主题,不得偏离议题或发表与会议无关的`内容。
4. 参会人员应尊重他人发言,不得随意打断或插话。如需提问或补充,应在发言人结束发言后进行。
5.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保持专注,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打瞌睡等。
四、会议决策与执行
1. 会议决策应经过充分讨论和表决,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 会议组织者应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和跟进执行情况。
3. 参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议决策,确保会议成果得到有效落实。
五、会议后续工作
1. 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者应整理会议资料,归档保存。
2. 参会人员应根据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六、监督与考核
1. 公司将定期对会议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2. 会议纪律执行情况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会议纪律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严明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提高会议严肃性及纪律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学校或其他组织内所有会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部门例会、公开会议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企业领导班子决策通过,由办公厅组织起草,经过内部讨论、审批,最终由领导班子批准并在公司内部公告生效。
四、会议组织方式
1、会议需提前召开,一般不少于1天,并确定会议的议题、主持人和参会人员。
2、会议场地和设备应预先准备完毕,确保会议的正常进行。
3、会议宣布起止时间,并坚决遵守。
4、会议应以听取汇报、进行讨论、决策或授权等方式进行,应有议事记录。
五、会议纪律
1、准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或早退。
2、会议期间,禁止拨打手机、使用电子产品。
3、会议期间,参会人员不得私自离席或私语。
4、会议期间,不得参与私人交易或拉票等不当行为。
5、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立即清退会议场地,维护会场秩序。
六、会议纪律监督与奖惩
1、会议组织者应设立专门的监督人员,负责监督会议的'纪律执行情况。
2、对于积极遵守会议纪律、言行得体的人员,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3、对于违反会议纪律的人员,应及时进行提醒或者警告,情节严重者可报告给相关领导进行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需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否则按迟到或缺席处理。
2、进入会场前,与会人员应修整自己的仪表,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
3、发言人员会前要做充分准备,要做到发言思路清晰、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表述明白。
4、讨论环节发言需征得主持人同意,不允许七嘴八舌,发言不允许脏话,不允许攻击他人恶语相向。
八、制度修订与解释
本制度由XXX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会议纪律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会议管理,维护会议秩序,提高会议效率,确保会议各项议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纪律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年会、季度会议、部门例会、临时会议等。
三、会议纪律要求
1. 参会人员应准时到场,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会议组织者报告,并征得同意。
2. 参会人员应着正装出席会议,保持仪表整洁,不得在会议期间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
3.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模式,避免影响会议进行。
4. 发言时应言简意赅,紧扣主题,不得偏离会议议题。如需提出新的议题或建议,应事先与会议组织者沟通,并征得同意。
5. 参会人员应认真听取他人发言,尊重他人观点,不得打断他人发言或进行人身攻击。
6. 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得乱丢垃圾或损坏会场设施。
四、会议组织者职责
1. 会议组织者应提前制定会议议程,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议题。
2. 会议组织者应负责通知参会人员,确保参会人员了解会议相关信息。
3. 会议组织者应维护会议秩序,对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4. 会议组织者应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决议和安排进行汇总和整理,确保会议成果得到有效落实。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 口头警告:对初次违规或情节较轻者,给予口头警告,提醒其注意会议纪律。
2. 会议通报:对多次违规或情节较重者,将在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以儆效尤。
3. 纪律处分:对严重违反会议纪律、影响会议进行者,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通过本会议纪律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规范公司会议行为,提高会议效率,促进公司内部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纪律管理制度 5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会议管理,确保会议的高效、有序进行,特制定本会议纪律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参加的各类会议。
二、会议准备
1. 会议组织者应提前发布会议通知,明确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议程安排。
2. 参会人员应提前了解会议内容,准备好相关资料,确保能够充分参与讨论。
三、会议纪律
1. 参会人员应按时到场,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会议组织者报备。
2.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保持手机静音或关闭状态,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发送短信或进行其他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3. 发言时,应简明扼要,紧扣主题,不得偏离议题或发表与会议无关的内容。
4. 尊重他人发言,不得打断他人发言或进行人身攻击。如有异议,应在他人发言结束后提出。
5. 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得乱扔垃圾或随意挪动会场物品。
四、会议决策与执行
1. 会议决策应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共识后作出。如有分歧,应寻求妥协或采取投票方式决定。
2. 会议决策一旦作出,相关责任部门应严格按照决策执行,确保任务完成。
3. 对于未能按时完成的`任务或出现的问题,责任部门应及时向会议组织者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五、监督与考核
1. 会议组织者应定期对会议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提醒和纠正。
2. 公司将会议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员工进行批评和处罚。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机关会议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对省直机关举行各类会议、活动的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中央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省委、省政府及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举办的会议、活动,适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会议主要包括:
(一)一类大会。省委,省政府召开,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直属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的会议。
(二)二类会议。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省直部门承办,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三)三类会议。省直部门及所属单位召开,各市、县(市、区)对口的负责同志或本系统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活动主要包括:
(一)省委、省政府举办的活动,或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举办,省直部门承办的活动。
(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意见协调安排的活动。
(三)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根据工作需要要受邀请出席活动。
(四)省直部门及所属单位举办的全省性活动。
第五条省直机关举办会议、活动,应坚持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严格控制数量、规模、经费,完善对会议、活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二章规范省批程序
第六条一类会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拟定方案,经省委、省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省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准。
二类会议。省直部门拟定方案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经省委、省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准。
三类会议。省直部门召开,各市、县(市、区)对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有该部门拟定方案,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后,报省委,省政府分管同志同意。
省直部门及所属单位召开的其他系统内会议,须经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并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省直部门处(局)级单位一律不得召开本系统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省性会议。
第七条省委、省政府举办,或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举办,省直部门承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大型集体活动,由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方案,经省委、省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省委、省政府主要同志批准。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意见协调安排,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活动,由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提出建议方案,经省委、省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省委、省政府主要同志批准。
省直部门举办,邀请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活动,由省直部门提出邀请建议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经省委、省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省委、省政府主要同志批准。
省直部门及所属单位自行举办的全省性活动,报报省委,省政府分管同志同意,并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第三章严格审批事项
第八条省直部门主办的会议、活动,在筹备前应以书面形式按规定程序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申请或报送备案。内容包括:目的、名称、时间、地点、议程,参加人员及规模,经费来源,拟邀请出席的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等。
第九条省委、省政府举办的大型会议、活动,主办部门须于举办之日30天前报送总
体方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举办,省直部门承办的会议、活动,承办部门须在举办之日20天前提出方案报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举办之日10天前作出答复。省直部门及所属单位自行举办的会议、活动,须在举办之日10天前按程序报批或备案;需要审批的,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举办之日5天前作出答复。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精神的会议,按程序及时报批。
第十条党委系统的会议、活动,主办部门向省委办公厅报批或备案;政府系统的会议、活动,主办部门向省政府办公厅报批或备案;党委、政府系统联合举行的会议、活动,主办部门同时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批或备案。
涉外及涉港、涉澳、涉台的会议、重要活动,主办部门须分别送省外办(省港澳办)、省台办审核后,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按程序报批或备案。
第十一条省直部门举办会议、活动,不得直接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方案或发函、致信邀请。
第四章切实减少数量
第十二条省直部门召开,各市、县(市、区)对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全省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一次。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会议能与全省性会议合并召开的应合并召开。
总结交流、部署工作且不涉密,或技术上能达到保密要求的全省性会议,一般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能一次性开会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会议。各市、县(市、区)不在层层开会。视频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严格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一般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加会议。
内容重复、主题不明确、准备不充分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能通过发布文件、现场协调等方式部署的工作一般不安排会议。
第十三条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在设区市任职的省委常务、副省长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在设区市任职的省委常委、副省长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掌握。
除换届大会或在国际、全国、全省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外,原则上不安排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参加其他接见活动。
第十四条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直单位不得以公祭、历史文化、特色物产、单位成立、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名义举办或者委托、指派其他单位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
省委、省政府已经举办的重要大型活动,省直部门不得重复举办同类活动。
第五章从严控制规模
第十五条一类会议会期一般控制在1天半以内,与会人数控制在250人以内;二类会议会期一般控制在1天以内,与会人数控制在180人以内;三类会议会期一般控制在1天以内,与会人数控制在150人以内。
第十六条除兼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以外,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出席由省直部门自行召开的全省性会议、活动确需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不得超过规格、超范围邀请,病贴士减少陪会人员。
第十七条除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召开的会议以外,一般不得要求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可主持召开由分管和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原则上不能替会。
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直部门不得要求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活动。
第十八条省直部门能够单独或联合举办的会议、活动,不得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举办。
第十九条减少工作人员数量,一类会议根据会议性质和规模严格限定工作人员数量、其他会议、活动的工作人员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总人数的15%以内。
第六章提高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条举办会议、活动,应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把关,做到程序紧凑、主题鲜明、效果明显。
第二十一条创新会议组织形式,多采取现场会、视频会、座谈会等形式,提倡现场点评、互动交流、脱稿发言。
第二十二条严格控制会议时间。除有审议事项的会议外,一般性部署工作的会议不安排分组讨论;视频会议一般控制在2小时以内;各类专题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
第二十三条着力提高发言质量。提倡讲短话、讲真话、讲管用的话;发言要简明扼要,直陈观点,力戒空话、套话、大话。同一项工作部署只安排一位领导同志讲话。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报名、请假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应按规定时限报名,按要求自觉参加各类会议、活动;无正当理由延期报名的,视情予以通报;确需请假的,须书面向主办单位说明请假原因并按程序报批,同意后方可请假。
第二十五条参加会议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维护会场秩序,不得处理与会议、活动无关的事物。
第七章严格经费管理
第二十六条会议、活动应节约开支、反对浪费。经费开支严格按省财政厅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加强会议、活动经费的预算管理和控制,未经批准和未列入部门预算以及超范围、超标准的会议、活动,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十八条会议、活动地点应安排在政府采购的定点场所,或收费低于定点场所的单位内部会场、招待所、培训中心等。现场布置要简洁大方、讲求实用,一般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期间,用餐尽量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一律不上高档菜肴,不上酒,不安排宴请。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不发放洗漱用品,不提供高消费的健身娱乐活动。当地与会人员不安排住宿。
第二十九条严格控制各项开支,不得借开会名义变相公费旅游度假,不得安排与主题无关的参观考察,不得发放礼品、礼金、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超出规定标准支付费用邀请名人参与活动。
第三十条强化对会议、活动经费的审核,严格按政府采购和财政支出管理办法进行开支。费用支出实行谁主办、谁负责,如合并,套开、连续举行的,其经费支出由涉及部门分别承担。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或摊派费用。省财政部门应严格按规定加强对会议、活动经费的控制、管理和审核。
第八章强化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模范执行会议、活动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三十二条省直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每半年及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将检查情况分别报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第三十三条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切实履行管理和审核职责,加强对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每半年及年底通报执行情况。
建立省直部门会议情况网上公布制度,年中、年末将省直各部门组织的会议情况在有关政党网站上公布。
第三十四条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加强监督监察,把执行会议、活动管理有关规定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依据党章、法律规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定期举行的会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委托省,市级省直有关部门承办的会议,活动,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活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省法院、检察院,以及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省直属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各市、县(市、区)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省直机关会议、活动管理的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机关会议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节约会议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是指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委托的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宾馆饭店或专业会议场所作为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场所(以下称会议定点场所)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各级党政机关举办的会议,除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以及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举办的外,应当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
第四条 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财政部门统一负责本地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各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各级财政部门在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和日常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分工。
第五条 各地区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各级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共同使用,执行统一的会议定点场所目录和相同的协议价格。
第二章 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的确定
第六条 会议定点宾馆饭店应当具备保证会议所需要的住宿房间、会议室、餐厅以及相关设施。
专业会议场所应当具备会议所需要的会议室等相关设施。
第七条 确定会议定点场所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数量适当。会议定点场所的数量以能满足党政机关会议需要为宜。
(二)布局合理。会议定点场所的分布要合理,交通便利。
(三)档次适中。兼顾不同地区和不同级别党政机关会议的需要,确定不同档次的会议定点场所。
(四)价格优惠。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对会议的收费给予优惠。
(五)公开公平。对各类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等应执行公开、统一的政府采购标准。
第八条 会议定点场所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的,应当报经省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间、单人间和普通套房3种类型确定。会议室租金按照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小会议室3种类型确定。伙食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天确定或明细到单餐。
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控制价格由具体负责政府采购的财政部门按照不高于本地区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标准确定。
第十条 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可以参加会议定点场所招投标。
党政机关驻外地的内部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可以参加所在地的会议定点场所招投标。
第十一条 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 具体负责政府采购的财政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会议定点场所后,应当与会议定点场所签订协议书,并督促会议定点场所在规定时间内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上注册。
省级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政府采购的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报财政部备案。
第三章 会议定点场所的变动调整
第十三条 会议定点场所实行动态管理,两年调整一次。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各地财政部门可以对会议定点场所进行调整,调整办法由省级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五条 协议期满后,对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续约条件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本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可以续签下一轮次的协议,继续保留会议定点场所资格;也可自愿退出,会议定点场所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六条 会议定点场所在协议期内不得提高协议价格。
第十七条 会议定点场所在协议期内,由于名称、法人代表等信息发生变动的,由会议定点场所申请,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重新注册,并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协议期内会议定点场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会议定点场所提出书面申请,经签订协议的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办理注销:
(一)由于会议定点场所服务功能发生变化,不能满足协议要求的;
(二)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会议定点场所无法正常经营的;
(三)由于其他情况导致会议定点场所无法正常经营的。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九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和会议定点场所协议书的主要条款,统筹推进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国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会议定点管理的实施细则,指导、协调和实施本地区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省(区、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的管理与运行维护,指导、协调本地区会议定点场所注册、日常管理、处理投诉等工作,负责本省(区、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 省级以下财政部门根据省级财政部门规定的职责,实施本地区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工作,设立投诉电话,受理对会议定点场所的投诉,对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并定期将投诉情况汇总报省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二条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督促本级党政机关执行会议定点管理规定,督促本地区会议定点场所履行协议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党政机关在会议定点场所举办会议应当严格执行定点协议,不得要求会议定点场所虚报会议天数、人数等。
第二十四条 会议定点场所有权拒绝党政机关提出的.超出协议的服务项目和要求。
第二十五条 会议定点场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情节严重的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
(二)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三)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四)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核查工作的;
(五)违反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的。
第二十六条 会议定点场所在协议期内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或因违法经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取消其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参与下一轮次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各省级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06〕3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行〔2012〕254号)同时废止。其他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机关会议管理制度 3
1.各部室需要提请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审议的议题,原则上在每周四之前向办公室提出,由办公室汇总,根据议题轻重缓急提出初步安排意见,报分管领导审阅后,呈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审定。办公室将会议具体时间提前通知到委领导和列席部室。
2.凡以市纪委监委名义或由市纪委监委承办以市委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市性会议,须由承办部室按程序报请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召开,必要时提请常委会研究。全市性会议由办公室统筹协调机关内部力量,开展会务服务。
3.除部室内部会议外,各部室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召开,需委主要领导或其他班子成员参加会议的,须按程序报委主要领导同意。会议经审核同意后,承办部室需在会前向办公室提交一份报告或会议方案,报告事项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议题、参加人员等。
4.会议办理坚持各会各办原则,由召开会议的部室自行负责会议的筹备、召开、督办等工作,具体包括会议动议、会议方案、会场布置、会议材料、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茶水服务、会议接待、会后场地清理等事项。其中,市纪委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由办公室指导承办部室做好会务服务工作。
5.严格会议场所管理,委会议室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锁好门窗,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和使用。
6.会议室实行预约使用制度,会议组织者原则上须提前半天到办公室口头预约,办公室按预约先后顺序予以安排使用,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会议组织者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及时予以安排。如会议之间发生冲突,按轻重缓急原则自行协商解决。
7.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及时关闭各种电器设备电源,关好门窗,并将钥匙及时交还办公室。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公物损坏须及时报至办公室,及时维修,确保其他会议准时进行。
8.参加全市性重大会议或委机关重要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无故缺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代会,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须按规定请假。一般应按要求着正装、佩戴党徽参会(夏季着浅色短袖)。会议期间,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密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9.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通知的各类会议,由办公室按要求通知有关领导参会。其他市直单位通知委领导、相关部室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有明确指定参会人员的,办公室将电话记录或会议通知径报指定参会人员阅知。无指定参会人员的,办公室根据会议内容,结合委领导工作分工、部室职责,提出建议参会对象按程序报委领导审批同意后通知参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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