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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管理制度

时间:2018-04-19 09:16:33 专题 我要投稿

招待费管理制度

  招待费管理制度(一):

  一、为做好来客的接待和招待工作,保证正常的业务往来,严格管理招待费用,特制定如下招待费管理制度。

  二、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或来局办事的工作人员确需在局就餐的,均应先请示局长,得到同意后到指定饭店就餐。特殊状况下(如局长外出)须事后向局长说明状况。

  三、机关招待费的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办公室对有审批手续的招待费用要及时办理报账,无特殊状况,未经审批的招待费支出,均由个人负责。

  四、干部职工外出执行任务,因工作关系确需对相关领导和办事人员进行招待的,应先请示局长,并严格掌握招待标准,杜绝大手大脚,铺张浪费问题的发生。

  五、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局机关来客均实行对口招待,一般由分管局长和科室主要负责同志陪同。大型检查、工作会议以及厅、市局、县领导来局办事,由局统一安排接待和招待,招待标准、陪客人员由局主要领导酌定。

  六、来客招待要严格掌握就餐标准。要本着“够吃不剩”的原则,既保证客人吃饱吃好,又不致造成浪费。未经允许严格禁止使用名酒、名烟待客,以及以招待名义购买名烟、名酒。

  招待费管理制度(二):

  机关招待费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根据旗委、旗政府《关于改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新州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来客一般不予招待,严格控制加班工作餐。特殊状况需要招待就餐或用工作餐的应请示主要领导。严禁娱乐招待,午后不准喝酒。

  二、用餐标准。工作餐一般每人、每顿不得超过30元。来客就餐,本着节约的原则,按必须层次订餐,既让客人满意,又不浪费。

  三、接待范围。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减少陪客人员。一般状况下可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站所长)陪餐。

  四、来客招待审批程序。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特殊时可由主要领导指定人员订餐,但第二天务必到办公室做好登记。

  五、报销凭证。在定点餐馆进餐的招待费务必使用统一的税务餐饮专用发票报销,非专用发票一般不得作报销凭证。

  六、报销程序。招待费的报销务必有当事人的签字,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审查意见,经办事处主任审批后,及时到财政所报销。

  招待费管理制度(三):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了加强并规范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适用范围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在公司食堂招待时发生的就餐费;因招待领用的酒水、饮料及香烟等。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参与可不参与接待人员,不参与”,“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原则

  1、按照公司签定职责状时下达的年度指标,在限额内使用业务招待费,严禁超支现象发生。所有的招待实行事前审批制度。

  2、招待费由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权限审批。

  3、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适当控制业务接待。业务接待应尽量安排在公司食堂,全年招待费用总额中的食堂招待额度要占总额的50%以上。各部门因工作确实需要在公司外安排招待时,参加本条第二款执行。

  4、外协单位除合同标明带给安装食宿及接风、送行外,一律不安排免费伙食。确需接风、送行的,在公司招待费中开支。

  5、集团来人除领导视察外,一律在员工食堂自费就餐;集团内各兄弟单位、关联企业因公出差到公司,原则上用工作餐接待。

  6、严格执行分档次接待原则,各档次选定1-2家酒家、宾馆,对应接待。禁止越档次接待。

  7、接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实行对口接待。坚持执行中、高档接待司机不参与陪客就餐规定。同时,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2人,若公司陪同用餐人员多于2人时,应事先经过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的审批权限

  业务费:一律由集团分管领导控制,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安排业务费。

  招待费:对于在公司食堂安排的招待,副总经理审批单次预算1000元(含酒水,下同)以内限额的招待费,总经理审批单次2000元以内限额的招待费,2000元以上标准报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第六条:公司食堂招待费的审批程序与开支标准

  (一)公司食堂招待的审批程序

  食堂招待分为工作餐和客餐两种(工作餐即指平时供应员工的饭菜,客餐即指除工作餐外专门为客人烹制的菜肴和酒水)。

  工作餐招待的审批程序:对口接待单位(部门)向综合部提出申请,并由综合部开具工作餐通知单(附件一),客人凭工作餐通知单到食堂窗口打饭、菜用餐。

  客餐招待的审批程序: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由对口接待单位(部门),填写客餐申请单(附件二)送综合部确定用餐标准,并按本办法第五条权限核准后,交综合部准备膳食和酒水。

  (二)公司食堂招待开支标准

  1、因工作关系外单位一般来人来客,一律用工作餐招待。工作餐计费标准按食堂当日公布的每份饭菜金额标准收取。

  2、政府部门、上级机关、关联单位主办以上人员来公司办理公务,需在公司食堂用餐,原则上用客餐招待(操作程序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用餐后,接待单位需在食堂客餐结算表、酒水消耗领用表上签证。

  3、招待一般来宾来客,每席餐费不超过3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150元/瓶以下。

  4、招待政府部门正股级以上副局级(含副局级)以下干部、集团部门经理级别人员每席不超过10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200元/瓶以下。

  5、招待政府部门正局级及分局一把手每席不超过1200元(含酒水),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300元/瓶以下。

  6、招待用白酒一般不超过2瓶,特殊状况最多一次不能超过3瓶(每席标准),并且白酒不得超过标准。

  7、招待政府主要领导及政府部门关键领导、集团副总裁以上领导,费用标准由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第七条:财务控制与监督

  1、财务部应严格审查业务招待费发生的业务是否真实、票据是否合法、单据是否齐全、审批是否完整。

  2、财务部有权拒绝不贴合业务招待标准、报销流程、审批权限的业务招待费的报销。

  3、业务招待费报销遵循谁经手谁报销的原则,不得由他人代报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同时有多个经办人参与招待,应由最高职务经办人报帐。

  4、公司外来单位或人员(包括集团内兄弟单位、关联企业和个人)在公司食堂就餐收费标准,由综合部另行发文规定。

  5、单餐消费50元/人以上的,需向酒家索取清单或清单复印件,提交给总经理、财务部审核人员作为报销依据。库存酒水核销单应与对应的餐费报销单一齐提交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复核。餐费报销单上应注明公司参与接待的人员、接待的客人人数。

  6、所有宴请、业务费用开支务必列明事由、招待对象。

  7、业务招待费核算范围及要求

  (1)招待费一律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中,不允许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合同标明带给安装食宿支出的入账科目与合同标的入账科目相同。

  (2)招待费包括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

  (3)招待费包括因公接待从综合部领用的烟、酒、饮料等,依据领用单,由综合部开具《烟酒出库单》记入招待费。

  (4)公司食堂接待的菜金应合理标价,因公在食堂接待发生的招待费,点菜单上须按照菜金标价记录金额,并经负责接待人签字确认,月底凭点菜单从福利费中转出记入招待费。合同标明的带给食宿,在规定的标准内,依据实际发生额,从福利费中转出记入相关科目。

  (5)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如存在票据本身与业务实质不相符之费用,务必还原成“业务招待费用”列示,并说明原因。

  (6)原则上无票据开支务必有证明人。

  第八条:外部招待费的审批程序与开支标准

  (一)外部招待的审批程序

  外部招待是指因工作需要而在公司食堂以外进行的招待。对外招待实行事前报总经理同意审批制度,按本办法第五条权限核准后方可执行。

  (二)外部招待开支标准

  1、招待一般来宾来客,每席餐费不超过5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100元/瓶以下。

  2、招待政府部门正股级以上副局级(含副局级)以下干部、集团部门经理级别人员每席不超过12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300元/瓶以下。

  3、招待政府部门正局级及分局一把手每席不超过18000元(含酒水),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400元/瓶以下。

  4、招待用白酒一般不超过2瓶,特殊状况最多一次不能超过3瓶(每席标准),并且白酒不得超过标准。

  5、招待政府主要领导及政府部门关键领导、集团副总裁以上领导,费用标准由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第九条:其他

  1、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和综合部。

  招待费管理制度(四):

  公务接待及招待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科学、有效地利用办公经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状况,经镇班子会研究决定,现就公务接待及招待费作如下规定:

  一、接待范围

  1、到本单位指导检查工作的县、市机关部门领导同志;

  2、各兄弟乡镇单位领导;

  3、市县相关部门领导;

  4、外出接待上级有关领导。

  二、公务接待资料

  1、公务接待费用包括餐饮、接待烟、住宿等费用。

  2、因处理紧急、重大以及突发性事件,造成工作人员误餐的,可安排工作餐。

  3、党代会、人代会等重大会议,上级临时安排的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所发生的公务接待,其费用支出能够计入会议或活动费用,但入帐时务必要有会议或活动通知、签到表。其他会议及活动不得搞任何形式的聚餐,可按每人每一天(20-50元)的标准发放会议、活动伙食补贴,该项支出不作为接待费统计。

  4、购送土特产支出需严格控制,财务科目单列,另行统计;县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购送土特产。

  三、公务接待标准

  1、用餐:机关部门到乡镇指导检查工作或乡镇之间交流工作原则上安排工作餐,标准控制每桌400元。因上级重要来宾或重大工作活动,确实需要宴请的,应遵循热情务实俭朴、厉行节约原则。

  2、住宿:工作人员因公外出的住宿费用,一律带回原单位报销。

  四、接待工作的管理

  1、烟酒由镇办公室统一管理,按照来宾级别核定招待烟酒档次,接待人员按核定的标准领取烟酒,自购烟酒一律不予报销。

  2、接待人员要严格按标准执行,不准随意扩大接待范围,提高接待标准,否则超标部分费用自理。

  五、审批程序

  1、按照来宾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由接待领导或科室告知镇办公室并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镇办公室统一安排。自行安排的,接待费用自理,镇办公室负责人员不得违规事后补充手续。

  2、出差外地招待,亦按以上规定办理。

  六、招待费管理规定

  1、系统内来客一般不予招待。确因特殊原因需招待的,按照接待审批程序,由主要领导同意后,镇办公室安排工作餐。

  2、镇本级工作人员确因工作不能离开岗位,需要在外就餐的,如搞宣传活动等,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镇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餐,按每人每餐30元标准执行。

  七、招待费实行群众审核,各口于每季季未将招待费票据,送镇办公室集中登记后上交镇财政监督领导小组审核,镇长签署核销。

  八、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办事处参照执行。

  招待费管理制度(五):

  招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招待费管理,降低成本,减少不必要开支,特制定本标准。

  一.原则

  1.先预算后支出原则:所有的招待费务必在总的预算内支出。

  2.一事一签批原则:每笔招待费需提前经部门经理签批。特殊状况,事后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3.超预算慎报原则:超出签批的费用不予报销。特殊状况,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4.招待定点原则:招待需在公司指定的地点,特殊状况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可根据状况变更招待地点。

  5.对口招待原则:招待活动由对口部门经理根据需招待人员级别由部门经理确定接待人员,一般不得超过三人陪同。

  二.适用范围

  1.本标准适用于远大实业有限公司各部门、鑫尚都策划有限公司及**市**鑫维物业有限公司。

  2.招待费:餐饮、香烟、酒水、食品、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其他支出。

  三.招待标准

  1.午后工作快餐:人均标准8至15元,晚餐人均标准20至25元。

  2.重要客户及上级主管领导接待用餐:人均标准50至80元,以上标准含酒水和香烟。

  招待费管理制度(六):

  招待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外招待的管理与控制,使招待规范化及合理化,避免不必要的开支与浪费,合理控制公司招待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招待资料

  本制度所指的招待行为指就餐招待、烟酒、饮料、水果招待以及住宿招待(娱乐费用、礼品费用需带给具体方案报董事长批示)。

  第三条招待原则

  (一)适度原则,公司所有招待要适度,对不是十分必要的不予招待。

  (二)节俭原则,招待务必坚持节俭原则,力求花最少的成本,到达最好的沟通效果,不搞奢侈性的招待。

  (三)公开原则,各领导、部门招待费用公开透明,公司将定期对各部门招待费用进行统计发布。

  第四条就餐、烟酒、饮料、水果招待

  (一)招待对象:

  1、为了促进公司发展而进行的业务交往所需要的正常业务招待;

  2、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

  3、政府部门来视察、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

  4、有关业务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

  5、会议;

  6、公司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

  (二)招待标准:

  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饮料、水果、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

  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1、接待政府部门人员,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早餐50元/人以内,中、晚餐200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30元/人以内,午、晚餐100元/人以内;

  2、接待有关业务单位人员,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早餐30元/人以内,中、晚餐100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25元/人以内,中、晚餐80元/人以内;3、公司管理人员会议的聚餐,中、晚餐50元/人以内;

  4、公司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经董事长同意后),一般按中、晚餐50元/人以内执行;

  5、为了促进公司发展而进行的业务交往所需要的正常业务招待、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按照营销方案执行标准;6、重大会议或特殊状况的招待标准,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三)招待相关规定:

  1、公司高层领导及部门负责招待时应依据标准严格掌握,未经批准超出标准的招待费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2、接待用餐一般应就近安排饭店招待;

  3、午餐招待原则上不饮用酒类,确有需要时也应适量控制;

  4、陪餐人员人数一般控制在2-3人,应为接洽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必要时由营销助理、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出面,但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4人;

  5、招待费实行提前申请、审批的原则;

  6、执行招待任务前,除出差人员外,一律填写《招待费申请单》;

  7、接待人员凭业务招待费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

  (四)招待程序:

  1、接待政府部门就餐由相关部门安排就餐或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2、接待有关业务单位人员由营销助理或市场部安排就餐或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

  3、各类会议就餐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安排;

  4、董事长决定的其他事由,营销业务交往或招商等特殊状况,就餐由主要负责领导安排或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

  第五条住宿招待(一)招待对象:1、受公司邀请的客人;2、省内外政府部门领导;3、有关业务单位人员;

  4、其他类型需要安排住宿的人员;5、参加公司会议员工。(二)招待标准:

  公司招待来客一般安排到宾馆普通标准间,重要来客安排为酒店豪华标间或规格更好的房间,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

  (三)招待住宿程序:

  1、接待政府部门住宿由相关部门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相应标准;

  2、接待有关业务单位人员住宿由营销助理或市场部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相应标准;

  3、各类会议住宿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安排;

  4、高层领导安排的住宿,由主要负责领导安排或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

  第六条招待费申请程序

  1、公司管理人员及部门执行招待前,先到行政人事部填写《招待费申请单》,报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财务部确认后方可借资招待。《招待费申请单》一式两份,申请人和行政人事部各执一份;

  2、公司管理人员及部门,外出差前先填写出差申请及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凭出差申请预算的招待费到财务部借资,特殊状况未预算到的招待费应电话逐级上报至总经理或董事长,经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招待,出差回来后两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手续。第七条招待费报销程序

  1、招待费报帐时实行两单一票的原则。即由接待人员在招待任务完成之后凭招待费用的正式发票、财务规定的报帐单和《招待费申请单》到行政人事部确认,由行政人事部经理确认后,再持报帐单、正式发票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2、负责接待人员在申请中有虚假行为,每发生一次扣罚200元并通报批评;

  3、招待费用正式发票的客户名不能空着,统一开湖南百年一笑堂药业,除定额发票外,没有公司名称的一律不报;

  4、报销招待费时,招待费发票要单独粘贴,不得与本次招待无关的报销票据共用一张粘贴单;

  5、招待费发生后一个星期内务必完成费用报销程序,一个星期后财务不予报销;

  6、外地出差时发生的招待费,回到公司后三日内完成费用报销程序。第八条本制度年月日起试行,第九条本制度各条款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招待费管理制度(七):

  XXXXX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统一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成本控制,结合公司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直管项目部因对外洽谈业务、公关联络、接待来宾等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本部业务招待费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建立健全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和标准。2、组织研究、完善、监督、执行业务招待费的审批和报销程序;

  3、制定接待方案模版(参照公司《本部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各类接待程序,提高服务质量。

  4、按照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平等对口、务实节俭、尊重少数民族习惯的原则,指导、协调各项接待任务。

  第四条: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直管项目部为公司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和控制部门。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细化业务招待费管控措施;

  2、细化分解业务招待费指标,严格控制使用;

  3、按照接待方案落实各项活动安排,做好接待组织协调工作。对于接待中临时出现的重要事项,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请示汇报,妥善处理。

  4、定期汇总、分析业务招待费使用状况。

  5、对公司业务招待费控制提出合理化推荐。

  第三章:管理标准与要求

  第五条:依据XXXX公司下达的业务招待费指标,公司对业务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

  第六条:公司接待分为一类接待、二类接待、三类接待和外事接待。规格具体划分及接待工作组织、管理按照公司《本部接待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公司本部各部门因公进行接待,无特殊状况,应根据就近接待原则,尽量以良乡为主,安排到公司定点接待场所就餐。

  第八条:业务招待费额度不超过500元、累计发生费用额度在公司下达指标之内的,由部门负责人进行控制;业务招待费额度超过500元、累计发生费用额度在公司下达指标之内的,由部门分管领导进行审批;业务招待费累计发生额度超出公司下达指标的,须提前申请指标,经公司主管经营副总经理审批后使用。

  第八条:本部各部门因公进行三类接待,无特殊状况,一般安排在食堂就餐。接待组织部门提前填写《工作餐申请单》(见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提前送到本部食堂办理用餐。

  第九条:为降低业务招待费用,规范业务招待用品管理,总经理办公室根据日常接待工作需求,适量库存烟、酒等招待用品。购置前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签字、公司主管经营副总经理审批。其它部门因业务接待需要自行购置招待用品,也要履行上述审批程序(《业务招待用品购置申请单》见附件2)。购置后严格出入库管理,并建立管理台帐。

  第十条:公司本部各部门因公进行接待需自带烟、酒等招待用品时,提前填写《业务招待用品领用申请单》(见附件3),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到总经理办公室领用。总经理办公室定期归集各部门招待用品领取发放状况,按购置价格统计费用反馈给各部门、财务处,并向主管经营副总经理报告。

  第十一条:接待期间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严禁铺张浪费,严禁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严禁在参加会议、检查工作、培训学习、交流考察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第十三条:对于在公务活动中违反接待管理规定并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职责。

  第四章:费用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严格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纳入公司年度预算。

  第十五条:每年年初,公司五项费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对网公司下达的业务招待费指标进行二次分解,经五项费用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公司本部、所属各单位、各直管项目部下达年度业务招待费使用指标;每月末,组织对费用指标执行状况进行统计;每季度末,组织对费用指标执行状况进行专项分析、通报;每年第三季度,结合实际状况对费用指标进行适当调整;每年年底,组织对费用指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业务招待费的核算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XXXX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标准化手册》。

  第十七条:业务招待费报销应贴合公司规定程序,总额不能超出年度总预算。

  第十八条: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直管项目部不得以任何方式挤占其他费用指标。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直管项目部参照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室、财务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招待费管理制度(八):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控制业务招待费超支,禁止铺张浪费,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业务招待费使用原则和范围

  1.业务招待费本着“必需、节俭、适当”的原则使用。

  1.1要体现:该招待的要热情招待,充分表达对来宾的礼节。

  1.2要做到:热情有礼貌,大方不俗套,体面不浪费。

  1.3透过认真搞好业务招待,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彰显企业文化理念。

  2.业务招待范围包括: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客户、供应商、银行、税务、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检查、考察、调研等;公司上级领导以及其他所需招待的客人。业务招待费用具体包括就餐费、住宿费、交通费和会务费、庆典费、馈赠礼品、办公接待等有关费用。

  3.业务招待费的报销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4.用于业务招待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

  二、就餐费使用规定和标准

  1.内部食堂招待:

  1.1在公司食堂招待客人就餐,或安排客人免费就餐、吃工作餐,以及因突发事件员工加班误餐公司安排工作餐等,实行《公司内部招待就餐审批单》制度,由经办人履行报批程序,综合部办公室确定就餐标准,公司领导签批后安排。

  1.2一般性业务招待原则上在公司食堂(二楼)接待就餐,

  目前新办公楼未建好,可视情安排在一般排档就餐。由各部门负责人向对口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综合部办公室根据实际状况确定招待标准。在公司食堂招待客人时原则上不允许上烟,招待用酒水价格要控制在40元/瓶以内,公司陪同人员不应超过2人。

  1.3外来宾客到公司联系业务需要招待的,第一天按照职工就餐标准免费就餐,第二天需继续就餐的,餐费自付。

  1.4.1总公司总经理等高管级领导在公司食堂就餐,由公司综合部办公室安排就餐,根据状况能够安排吃招待饭或职工餐。

  1.4.2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员工来公司办理业务,三天以内按工作餐标准凭综合办发放的用餐券免费就餐,从第四天开始按本公司员工就餐标准凭就餐卡自费就餐。

  1.5因突发事件,公司安排员工加班误餐,可在员工食堂安排工作餐,餐中不得消费烟酒,其标准不得突破每人每餐10元的标准。

  2.外部招待:

  2.1确需在外部招待的每位就餐者就餐标准在50元以下的一般性招待,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就餐地点,公司分管领导根据客人状况具体决定招待标准,原则上不允许消费招待烟与高档酒。

  2.2确需在外部招待的每位就餐者用餐标准在50元以上的招待饭,要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招待费审批的领导同意方可安排。

  3.严格控制馈赠礼品,对特殊状况确需馈赠礼品,务必由部门申请、分管领导核实再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

  4.坚持对口接待。各接待部门或接待者要严格控制宴请规模

  及招待次数,减少陪客人数(原则上每桌陪客不超过3人),接待时严禁无关业务人员作陪。司机一般状况下陪同客方司机到非主桌就餐或就近吃工作餐。

  5.对因忙于接待客人而不能就餐的秘书、司机、业务员等,根据状况可凭就餐发票报销,每餐标准不超过30元(在同一家酒店就餐定额内可联桌报销);因领导在就餐消费较高的酒店用餐,司机又无法抽身在近处找就餐地点,经安排接待的领导同意,可实报实销。

  6.公司定点饭店招待费标准:

  7.公司内部食堂招待就餐标准

  三、住宿费使用原则与接待审批标准

  1、外来客人到公司联系工作,原则上由公司综合部办公室在公司内部安排住宿;如公司内部无住宿条件时,由综合部办公室统一安排在外住宿(执行以下相应住宿标准)并结帐。由接待人员引领到住宿地点,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公司来客定点住宿标准:

  四、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程序

  1.业务招待费报销:报销人持有招待支出开具的有效发票(须附饭菜、酒水消费清单),附有《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单》,经规定程序审核、签批,按财务制度报销。招待烟一律不予报销。

  2.公司内部食堂招待费报销:由食堂管理员按照招待费报销程序,附有《公司内部招待就餐审批单》,每月报销一次。由综合部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送有审批权的领导签字,审批透过后按财务制度报销。报销的金额核销食堂费用。

  3.外出招待报销程序填写《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单》,按公司《财务报销审批程序》执行。

  3.1公司领导及各部门招待费报销程序:接待部门向公司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如在外地招待应电话申请,回到后补办),经批准后持发票到财务部按照程序办理报销。

  3.2公司与酒店协议挂帐的用餐费、住宿费原则上用转帐支票支付,由综合部办公室接待员在一周内持挂帐酒店出具的发票和住宿单、菜单(住宿单、菜单需经办人签字)到财务部办理报销。

  五、业务招待费的使用管理与监督

  1.公司综合部办公室是业务招待费的职责管理部门,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是业务招待费使用审批的职责领导,审计部或企管部是业务招待费的监督监察职责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状况进行审计监察,各级职责者要按照公司规定做好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审核和监督。

  2.由公司综合部办公室根据不同接待档次、地方风味特色

  等状况,选取确定招待定点单位,并与定点饭店签订打折优惠协议。协议签订后,可预存部分招待就餐费用,但须按月结帐,不得跨月累积。无特殊状况不得现金结帐。接待当日用餐后,由主陪人员或主陪人员指定人在饭费结帐单上签字(说明原因和主要参加人员),接待人应及时通知综合办结账。

  3、在各指定饭店的预付款,不作为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凭证,须持招待就餐后的发票方可报销。

  4、公司内部食堂接待客人就餐,坚持按月结账报销制度,严禁食堂收取现金结算饭款,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六、本规定如有与过去通知或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单》2、《公司内部招待就餐审批单》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招待费管理制度(九):

  企业招待费管理规定

  一、业务执行费的使用原则。

  1、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贴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礼品、旅游、营业性的高档消费。

  2、业务招待费使用务必贴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3、业务招待费使用务必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用心的作用。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1、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到本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来人联系工作的接待。

  2、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各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3、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业务部门外出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4、业务招待费可用于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的抢险抢修以及救灾所发生的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开支。

  5、业务招待费可用于因实施重大生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而需要连夜工作发生的夜间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支出。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

  三、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1、计划财务部根据年度业务招待费计划分期将指标划拨到行政部。计划财务部对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合法性以及计划指标实行财务监督。

  2、行政部是业务招待费的管理部门,并根据制度和核定的计划指标严格控制使用。

  4、行政部每年对本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状况分项作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交公司分管领导批示。由行政部提交全年业务招待费使用状况统计表,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业务招待费使用标准和申请程序

  1、行政部负责日常招待物品的采购,经行政部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凭发票到计划财务部出帐。行政部负责建立招待物品的领用台帐。

  2、各业务部门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可到行政部事务员处签字领取。一次领用价值超过800元,需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上级委托我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行政部根据会议的规模、级别核定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筹办部门具体经办。

  4、有关来客就餐的标准和申请程序。

  (1)外单位来本公司联系工作、参观等需用餐的招待标准按客人级别、事由等分别安排。就餐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行政部主任签字,在行政部办理来客就餐手续。

  (2)上级部门以及兄弟单位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或考察工作,其标准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3)上级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会议如需安排食宿的,可由承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4)因本企业工作需要在外招待客人,招待标准应事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填写“付款通知单”经行政部主任、公司领导签字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5)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在抢险、抢修、救灾过程中需用餐,由行政部按工作餐标准及现场处理人数通知食堂送达。

  (6)因重大突击项目务必连续工作而影响正常就餐的,按工作餐标准由项目经管部门填写申请,经行政部主任、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五、其它有关规定

  (1)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就餐标准申请。凡超过标准的,其超出部分自理。

  (2)凡没有完善就餐手续就发生的招待用费一律自理。

  (3)食堂每月持就餐申请单到行政部办理付款手续。

  (4)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六、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和考核。解释权归行政部。

  招待费管理制度(十):

  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一、招待的事由

  1、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

  2、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

  3、乡镇及局、集团以外的本县盐业企业前来接洽工作;

  4、局、集团城圈外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公务;

  5、会议;

  6、主要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

  二、招待的资料

  招待的资料包括用餐、住宿、烟酒、水果等。

  三、招待的标准

  (一)餐费及陪客人员数标准: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1、接待局、集团城圈外下属企业人员,安排工作餐,午、晚餐25元/人以内。

  2、接待本县有关部门、乡镇及局、集团以外单位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午、晚餐30元/人以内。

  3、接待本市各县盐业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30元/人以内。

  4、接待省、市部门领导或本市以外的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早餐15元/人以内,午、晚餐4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10元/人以内,午、晚餐40元/人以内。

  5、营销业务交往或招商引资等特殊状况,招待标准由主要负责人酌定。

  6、未经批准而超出标准的招待费,有招待申报人自负。

  7、陪餐人员数一般控制在2-3人,应为接洽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必要时由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面,但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4人。

  四、招待的管理

  (一)用餐招待

  1、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处室的业务由哪个处室的负责人(或分管此处室的局领导)申报。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派餐单各项目务必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派餐单填写后,交办公室进行审批(办公室接待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批准后,由申报人持派餐单到指定地点就餐,并将派餐单交于饭店,结账时附于账单后。用餐申报人员务必在饭店账单上填写金额大写,但一律不准签名。凡有签名者,不论有无派餐单,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不予以签字报销(主要负责人用餐招待除外)。

  2、派餐单务必事先取得。如分管招待的办公室负责人不在局内,可向主要领导申请批准。主要领导不在局内时,要在电话中请示批准。在电话中请示被批准的,在补办派餐单时,务必由主要领导和分管本处室的领导签发补办派餐单批准证明,申报人持此证明到办公室补办派餐单手续,凡无此证明的,办公室一律不得带给派餐单,否则追究办公室人员的职责。

  3、急需招待而又因故无法取得与办公室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联系而进行的招待,要补办派餐单。首先由接待人写出申请,说明为什么未事先取得派餐单,为什么事先未能与领导电话联系,为什么招待等。申请要交局主要领导审批。凡被批准的,持有主要领导人签字的申请到办公室补写派餐单,否则,办公室一律不准带给派餐单。派餐单补办完毕后,由申报人交相应饭店,并附于账单后。

  4、凡无派餐单或有派餐单而在帐单上有签名(县外发生的用餐单据除外)的用餐单一律不予签字报销。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5、本局人员外出在无棣境外需就餐或回无棣后需就餐,每人每次不超过25元。如遇特殊状况,需超过此标准的,要向主要负责人电话请示和批准。此状况均要交纳现金,单据要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

  (二)招待用茶、烟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办理,其他资料的招待由局领导指定人员办理。

  (三)凡工作餐,午后一律不准饮酒;其他招待外来人员的用餐场合,陪餐人员务必饮酒的,务必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单位形象。

  五、本制度自二0一五年五月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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