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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工作总结5篇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给我们下一阶段的学习和工作生活做指导,因此我们需要回头归纳,写一份总结了。如何把总结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限塑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限塑工作总结1
为落实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文件精神,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六道沟党员活动站开展了塑料购物袋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更好的开展“限塑”活动,我站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做到积极贯彻认真落实,脚踏实地地做好限塑活动工作。我站发放了有关塑料袋使用情况及环保意识的问卷,这份问卷共发了100张,收回95张,回收率达95%。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消费
大力宣传限塑工作,引导群众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等理念。倡导消费者和经营者拒绝使用不合格的塑料购物袋,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积极推进环保工作。我站发放了关于“抵制白色污染创建卫生家园”的宣传单。
三、明确监管责任,强化工作措施
为了让丹东的生态更加文明,让白色污染更少一些,6月13日,我们六道沟党员活动站与节能老友联谊会共同举办了“重复使用塑料袋减少白色垃圾”倡议启动仪式,之后,我们六道沟党员活动站以网络为媒介联合全市10家党员活动站积极响应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坚持绿色发展,减少白色污染。倡议一经发出就得到了广大环保爱好者的大力支持。
活动站申请资金,做了一批环保袋,给收集塑料袋多的家庭,他们可以拿着收集来的塑料袋换环保袋,50个旧塑料袋换一个环保袋,这样就可以做到以后出门买东西使用环保袋。同时,我们把旧塑料袋整理按照大小、薄厚分类,拿到市场上,免费发放给卖家重复使用,同时提倡卖家尽量购买一些质量较好的塑料袋,这样不但对环境污染小,而且重复使用的次数多一些。
与此同时,丹东节能老友联谊会在低碳报上发表了“重复使用塑料袋减少白色垃圾”专刊。为我们更好的了解减少环境污染对我们的重要性。各个社区还自发组成了义务宣传队,每天在自己家附近宣传我们的环保理念,让我们的.环保理念更深入人心。倡议发出到现在,已经过去6个月的时间了,在这六个月里,我们六道沟共收集旧塑料袋22191个,返还市场17788个,兑换出358个环保袋,参与人数更是达到了660人次。
现在只是我们减少白色污染、保护环境的第一步,仅仅是刚开始,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六道沟还会再接再励,让更多的人知道保护环境,使更多的人参与到保护环境的队伍中来,让我们的生存家园变的更加美丽。
限塑工作总结2
摘要:塑料袋及生活中易见得塑料制品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我国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购物袋容易破损,大多被随意丢弃,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而塑料袋的完全降解需要100年,所以它给地球的水源、空气、土壤、动物与植物的生存所带来的灾害是致命的。
引言:国务院办公厅20xx年12月31日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从20xx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超薄塑料购物袋)。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在徐州有不少大型超市都已经落实行动,仍有些小型超市以及杂货店使用未经检查合格的塑料袋而且是无偿使用。
背景:
一、使用塑料袋的危害
1、对于塑料袋,大家都很熟悉,我们现在用来装食物的超薄塑料袋一般是聚氯乙烯塑料。聚氯乙烯塑料却有很大的污染。早在四十年前,人们就发现聚氯乙烯塑料中残留有氯乙烯单体。当人们接触氯乙烯后,就会出现手腕、手指浮肿,皮肤硬化等症状,还可能出现脾肿大、肝损伤等症。在我国,我们用的超薄塑料袋几乎都来自废塑料的再利用,是由小企业或家庭作坊生产的。生产时,首先用机械把原料粉碎成塑料粒子,再把塑料粒子放在一个水池里清洗(名曰消毒),取出来晒干,再用机械把它压成膜,制成各种塑料袋。每次吃饭时,就有不少人用塑料袋装饭菜,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不仅危害环境,也危害自己的身体。
2、使土壤环境恶化,严重影响农作物的生长。我国目前使用的塑料制品的降解时间,通常至少需要200年。农田里的废农膜、塑料袋长期残留在田中,会影响农作物对水分、养分的吸收,抑制农作物的生长发育,造成农作物的减产。若牲畜吃了塑料膜,会引起牲畜的消化道疾病,甚至死亡。
3、填埋作业仍是我国处理城市垃圾的一个主要方法。由于塑料膜密度小、体积大,它能很快填满场地,降低填埋场地处理垃圾的能力;而且,填埋后的场地由于地基松软,垃圾中的细菌、病毒等有害物质很容易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危及周围环境。
4、若把废塑料直接进行焚烧处理,将给环境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塑料焚烧时,不但产生大量黑烟,而且会产生二恶英——迄今为止毒性最大的一类物质。二恶英进入土壤中,至少需15个月才能逐渐分解,它会危害植物及农作物;二恶英对动物的肝脏及脑有严重的损害作用。焚烧垃圾排放出的二恶英对环境的污染,已经成为全世界关注的一个极敏感的问题。
二、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由于塑料不易被分解,塑料垃圾如不加以回收,将在环境中变成污染物永久存在并不断累积,会对环境造成极大危害。而塑料购物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自20xx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这就是限塑令。限塑令是一个有利于整个社会文明建设的决策。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从源头上采取了有力措施,督促企业生产耐用、易于回收的塑料购物袋,引导、鼓励群众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三、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
在国外,已经有很多国家禁止使用塑料购物袋。例如,爱尔兰自20xx年启动“塑料袋税”,对每个购物塑料袋征税15欧分(约合19美分),税收全部纳入环保基金;20xx年,政府又将购物塑料袋税提高到每个22欧分(约合29美分)。孟加拉国从20xx年3月开始禁止人们使用塑料袋,禁令颁布前,首都达卡的950万人口每天要消耗掉1000万只塑料袋;禁令颁布后,国内的塑料袋使用量已经减少了90%。意大利政府对塑料袋生产商实行“课税法”,征以重税,以遏制塑料袋的生产,据统计,实行该政策后,意大利国内的塑料袋使用明显下降了。
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灭亡和塑料购物袋的有偿使用制度大大减少了社会塑料制品的存活量,这无疑改变了国内原先一直稳定的生产销售结构,给生产者、消费者产生了重大影响。
四、加强对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
质检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相应给予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要完善质量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曝光、召回、整改、处罚等制度。
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继续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要加强对市场内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管理,督促商户销售、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要建立购销台账制度,防止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
五、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
废旧物资回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废塑料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指导、支持物资回收企业建立健全回收网点,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和提供优质服务等措施促进废塑料的回收,大力推进规模化分拣和分级利用,充分发挥塑料资源的效用。
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废塑料回收利用过程的环境监管,制订环境准入条件、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建立废塑料从回收、运输、贮存到再生利用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
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废塑料处理处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开发推广提高废塑料利用附加值的技术和产品,提高废塑料资源利用水平。
落实情况:
1、得到大部分消费者、个体经营者和商家的支持和赞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要求。从20xx年6月1日起,我国“限塑令”正式实施,禁止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袋,并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这项终结我国塑料袋“免费使用”的政策一出台就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限塑令”得到大部分消费者、个体经营者和商家的支持和赞同,大量使用免费购物塑料袋的现象明显好转,但集贸市场使用免费塑料袋的情况还比较普遍,还需要采取相关的管理措施,以保障“限塑令”进一步落实到位。
2、塑料包装行业受到冲击
塑料包装无疑是受到最大冲击的行业。年产值22亿元规模连续11年居本行业全国之首的塑料袋生产企业——河南遂平华强(包括漯河华强)日前突然宣布停产结算,并将整体转让便是最好的例证。目前,我国规模以上塑料包装企业有1500多家。但塑料袋的生产工艺、技术比较简单,只要把塑料粒子吹塑成塑料薄膜,然后由制袋机裁割成相应规格即可。从投资额看,制粒机、吹塑机、制袋机等设备的总体投入仅为10多万元。因此,专门生产塑料袋的大型企业并不多见,绝大多数都是家庭作坊式的小企业,有的甚至没有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限塑令”明确规定,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将被禁止生产和使用,这部分生产企业的产品将被列入淘汰类产品目录,销路直接受阻。“限塑令”正式实施后,估计有一半左右的生产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将面临转产或关闭。其实从长远来看,国家现在对塑料制品念的“紧箍咒”是可以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前我国塑料原料一直是产不足需,每年都需大量进口,塑料制品产量却增长迅猛,并且以低端、低价产品出口为主,使得我国每年在花巨资进口塑料原料的同时,又大量出口低附加值产品,不仅出力不讨好,而且也增加了国际贸易摩擦。现在,根据“限塑令”,国家财政、税务部门将研究制定抑制废塑料污染的税收政策,利用税收杠杆调控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使用,支持和鼓励废塑料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随着我国工业化的进程和消费结构的升级,塑料行业长远发展前景依旧看好。
还需解决的问题:
1、“限塑令”变“麻烦令”,消费者不解。由于多年的购物习惯,消费者改成提篮购物,暂时还不太适应,实际接受起来还存在一定的困难。特别是到集贸市场购买鲜活的鱼、虾、蟹,还有肉、菜、蛋等需要很多包装,那么收费塑料袋成本太高,无法接受。有的消费者在听说塑料袋要另外收费,表示不理解,有甚者扔下已经选好的物品扬长而去,向没有执行“限塑令”的商家购买同类物品了。商家客源流失,部分消费者因未携带环保袋而造成麻烦。
2、“限塑令”变“收费令”,商家得利益。各大商场超市,在收银台处都设置有塑料袋的收费价目表,每个塑料袋有偿使用售价0.1-0.3元钱。塑料袋收费,对于商家来说可谓求之不得。事实上,“限塑令”使得原来商家免费提供塑料袋的成本明正言顺地转嫁给了消费者,而且收得是理直气壮。而消费者一旦习惯于花小钱得方便之后,塑料袋使用率又将很快回升。而受利益驱动,塑料袋生产厂家必将会继续生产各种合格或不合格的塑料袋。
3、“限塑令”变“摆设令”,执行不到位。除了较大型的食品超市在执行“限塑令”外,其他的如药店、小副食品店、日用百货店和农贸市场摊点都未能很好地执行“限塑令”,在市场专门从事销售不合格塑料袋的流动小商贩仍在出售,而且销量依然不减,虽然市场管理人员发现销售不合格塑料袋的流动商贩在私底下出售,并且对其进行过追堵,但之后这些流动商贩的行动更加隐蔽,管理难度很大,导致市场上塑料购物袋的使用并未因“限塑令”的实行而有明显的减少,消费者的环保意识也未因“限塑令”的实行而得以大的改观。
4、“限塑令”变“高调令”,监管不彻底。根据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商务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过程中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一只塑料袋涉及到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各个环节,监管量大面广,涉及部门多。除了有工商部门之外,还有经贸、物价、质检等多个部门共同监管。但到目前止,由于没有相应配套的法规制约,工商、环保等管理部门对违规者执法监管力度薄弱。在执行“限塑令”初期,大部分集贸市场与各大超市一样,按照“限塑令”的要求,全部使用符合标准的收费塑料袋。为了应付检查,集贸市场的个体商户明着使用收费塑料袋,暗着继续使用不合格塑料袋。但随着时间的延长和检查力度的减弱,个体商户为了招揽顾客,又继续明目张胆的使用免费塑料袋。
建议:
1、严把登记注册关,杜绝“三无”产品。对经营范围中涉及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从严把关,从源头上堵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袋流入市场;
2、加大环保知识宣传,提高百姓环保意识。通过张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街头、店内口头宣传,发放环保资料等方式,引导百姓在日常购物时能自己携带购物袋;
3、加快低成本替代品的研制,改变消费习惯。尽快出台优惠政策和加大资金投入,推出更多符合环保要求、低成本、百姓乐于使用的替代品,尽快改变“塑料袋装天下”的现状;
4、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贸易、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和沟通,切实抓好“限塑”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要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该告诫的要告诫,该处罚的要处罚,该曝光的要曝光。要建立举报制度,加强公众监督。各地贸易、工商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投诉与举报,必须要给予处理和答复。同时要加强与环保、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争取有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共同配合做好“限塑”工作。
总结:
我国每天对塑料袋的使用量超过三十亿个。其中,超市塑料袋用量达40万吨,是一次性塑料购物袋使用量最多的场所之一,虽然商务部规定: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从6月1日开始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也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但是超市以外的百货商店、菜市场、水果摊的塑料袋用量是超市的三倍,而生产这些塑料袋平均每天需要消耗的石油至少13000吨。这些塑料袋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成为“白色污染”的祸首,严重危害了自然环境卫生。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是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的手段之一。根据有关专家测算,“限塑令”的实施将使塑料袋的使用量减少至少三分之二。有专家表示,我国实行“限塑”,是利用经济手段治疗人们的白色污染“依赖症”,最终实现由“限塑”到“禁塑”。而现在需要做的,一方面是通过宣传教育,让老百姓把自觉摒弃塑料袋变成习惯。另一方面,还是要找到既能兼顾百姓生活便利,又环保的塑料购物袋替代品。对于老百姓来说,改变原来的生活习惯也非常重要。虽然眼下的“限塑令”给市民带来了些许不便,但从长远考虑,合理的使用塑料购物袋,逐步减少塑料购物袋的使用总量,可以从根源上遏制“白色污染”,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最终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但是,“限塑令”是国家行政机关通过行政法规来达到“限塑”的目的,要从“限塑”到自觉的摒弃塑料袋,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需要每个人去自觉地执行。
限塑工作总结3
一、基本情况
截止8月17日,全县累计开展了专项检查8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44人(次),出动车辆50台(次),共检查经营户12350户。整个专项检查工作中,查处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违法经营者和销售未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42个,查处不合格塑料袋0.5万个,其中,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件1件,罚款0.5万元;查处无照经营户1户,处以限期整改的处罚。通过专项检查,很大程度上制止了生产、使用、销售塑料购物袋的行为发生。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8月11日,我县召开了有发
改局、商粮局、环保局、质监局、工商局等5个单位参加的“限塑”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关于集中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县专项检查工作。各单位对此次专项检查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关于“限塑”的文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专项工作检查小组,负责本次检查的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积极引导群众树立节能减排和文明消费、环保消费、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等理念,让广大群众认识到“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和“限塑”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我县在农贸市场、超市、商场及东街开展了“限塑”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相关标语等方式,对群众进行了广泛宣传,促使了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进、不存、不销、不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同时,引导消费者自觉减少或不使用塑料购物袋,促使他们在购物过程中自觉自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购物,减少塑料购物袋的使用。
(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为切实贯彻和落实“限塑”工作,我县进行了周密部署,制定了具体工作开展方案:发改局为总协调单位,质监局重点开展生产领域“限塑”专项检查,商粮局和环保局主要检查超市、商场塑料购物袋使用情况,工商局重点检查城镇集贸市场和核准情况,发改局(物价局)重点检查超市。
贸市场等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情况。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积极行动起来,深入企业、乡镇和城区集贸市场、超市进行了认真排查和清理。据统计,与专项检查开展前相比,我县塑料购物袋使用量平均下降65%以上,大量节约了资源,保护了环境。
(四)严格把关,加强监管。为了更好地在县域内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我们从源头抓起,对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采取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工商、质监、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企业、个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要求从严办理。同时,工商、质监、环保、商粮等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力度,对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单位进行严格的检查,建立了超市、商场、商品交易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的巡查制度。
三、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零售摊贩认识不深,认为塑料购物袋方便、实惠,不会造成大的环境污染;
二是部分消费者对“限塑”不够理解和支持;
三是个别企业和商场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
四、下步打算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我们将继续加大“限塑”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采取电视、广播、活动宣传车等更加灵活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重点加强集贸市场、小商品交易市场、零售摊贩等商品零售
场所的政策宣传,大力营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消费者自觉抵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觉悟。同时,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给予表扬,对违法、违规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加强督查,常抓监管
一方面,我们将在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继续推行塑料购物袋的有偿使用;另一方面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继续联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塑料购物袋专项检查活动,要清理、整顿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企业、经营者,对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其经营范围中涉及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当事人要严格把关。
限塑工作总结4
为落实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文件精神,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按照县市局统一部署,我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塑料购物袋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情况小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更好的开展塑料购物袋专项整治工作,我所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做到积极贯彻认真落实,脚踏实地地做好限塑整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消费
大力宣传限塑工作,引导群众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等理念。开展限塑宣传进商场、进市场、进超市等“三进”活动,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规定,倡导消费者和经营者拒绝使用不合格的塑料购物袋,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积极推进环保工作。
三、明确监管责任,强化工作措施
为更好地开展好限塑工作,我所结合包保责任制,于6月6日在辖区开展了专项整治统一行动,组织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塑料袋销售单位是否有合法的证照,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依法查处取缔无合法证照的塑料袋销售单位,重点检查销售单位使用塑料袋的情况。检查中发现,超市执行的`效果要好于集贸市场。
限塑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出动车辆2台次,检查商品零售场所(集贸市场)2个、超市4个、经营户67户。
四、健全管理机制,强化长效监管
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限塑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限塑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
1、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和巡查频率,以超市、农贸市场作为监督检查重点,持续开展集中清查行动。
2、严把市场准入,对经营范围中涉及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设立或变更登记的当事人,从严把关。在日常监管及企业年度检验中,把从事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企业作为检查重点之一,加大监管力度。
3、加大宣传力度,继续提倡文明消费、环保消费、科学消费,引导群众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等理念。
4、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塑料购物袋的申诉举报,及时调处纠纷,对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立即进行核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限塑工作总结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工商市字20xx116号)文件精神和省局有关要求,全市工商系统充分发挥工商行政营理职能,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城
区农贸市场“限塑”专项执法检查,以农村市场为重点,推动“限塑”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我市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推进塑料购物袋限产限售限用,是推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际行动,是工商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四个统一”要求的具体措施之一,意义十分重大。我局根据省局的通知要求,立即以川工商泸办(20xx)176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工商市字2009116号)的通知,并提出具体要求,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市场科、消保科、企业科、经检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限塑”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市“限塑”整治工作,对区县工商局开展“限塑”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区县工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和执法检查组,开展集贸(农贸)市场和农村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向市场业主、经营户、市场内的购买者,在农贸市场农村市场开展“限塑”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限塑”工作的认识,“限塑“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二、开展全面清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6月2日至6月3日,市工商局市场科分别会同江阳区工商局、龙马潭区工商局,对我市城区主要超市、商场和农贸市场、农村市场对“限塑令”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来到百子图农贸市场一水果经营户摊前,见该经营户还在大量无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江阳区工商局副局长雄开刚立即上前耐心作好解释,向经营户讲清楚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是为了引导公众减少使用和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总量,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在龙马潭区王氏商场,工商干部要求广大经营户:
一是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二是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应当依据本办法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三是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和单价和款项,不得不按标示价格销售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应当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制度备查。在红星农贸市场,百子图农贸市场、泰安镇广大经营户、消费者都在大量无偿提供和使用塑料购物袋。
从检查情况看,汇通、佳惠等超市对“限塑令”贯彻执行好,将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和塑料购物袋的价格都张贴在超市的显要处,塑料购物袋价格有0.20元/个、0.40元/个、1.50元/个不等。而商店、农贸市场、农村市场等场所对“限塑令”贯彻执行相当差。塑料购物袋的有偿使用涉及到人们购物习惯的改变,要改变消费者这一习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通过不断对经营户、消费者宣传、教育,对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商家、经营户进行查处,全面制定配套措施,培养公众“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的观念,才能有力地保证“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得以真正实现。
全年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467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62个,检查经营户8390户,查处不合格塑料袋3.14万个,主要检查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在检查中发现,由于市民早已习惯了“两手空空”上商场,心安理得享受免费塑料购物袋带来的方便,已经对塑料购物袋产生了依赖症这种现状,目前没有更好的、更方便的袋子(篮子)替代塑料袋,因此“限塑令”不能很好地在农贸市场中贯彻执行。
三、强化日常管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将“限塑”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之中。将集贸(农贸)市场以及销售门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违法经营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对销售未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依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罚,对集贸市场内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行为,坚决按照《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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