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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总结范文(通用5篇)
总结就是对一个时期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不妨让我们认真地完成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总结范文(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总结1
关于集中开展文物收藏单位安全检查情况总结]检查情况总结根据陕文物发(20XX)8号《关于集中开展文物收藏单位大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所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为了贯彻国家文物局《关于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所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所长贺阿龙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同时健全了安全责任制度,对文物管理所的'安全工作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建立了行政值日――24小时值班――门卫值勤三维一体的值班制度,实现了安全工作的全方位设防。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文物管理所将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严重安全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为了能够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所长与副所长,副所长与值班值勤人员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值班制度。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文物工作安全工作的要求,文物管理所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安全制度,要求值班值勤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主管领导随时抽查,对于不在岗和不负责的值班值勤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要确保文物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抓好安全教育是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的基础。我所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让工作人员时刻树立“安全大于天,责任重如山”思想观念,使我所工作人员必须要清楚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积极地做好文物安全工作。
三、排查隐患及时整改
为了排除不安全因素的存在,由文管所牵头,警察局、消防队、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的对文物库房、展厅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进行整改。坚决克服麻痹心理、松懈心理、侥幸心理、厌倦心理,做到排查隐患常抓不懈,隐患整改不除不止。同时结合我所文物工作的实际,专门研究制定了文物安全应急预案,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盗窃事故应急预案、爆炸事故预案等,为我所文物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文物安全无小事,我所将从保卫国家文物安全的高度,保障全县的文物安全,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全面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以“防护结合”的方针,通过文物部门为主和相关部门配合的形式,强化文物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文物保护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提高文物安全管理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和防护责任制,有效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文化遗产安全。
当然我所文物安全工作也存在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我所文物安全工作水平,同时希望上级及相关部门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确保我所文物安全万无一失。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总结2
为确保文物消防安全,及时排查文物火灾事故发生的各种隐患,防患于未然。根据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近期我局暗访抽查文物消防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精神,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
经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县辖区内共有不可移动文物点92处,其中古遗址22处、古墓葬3处、古建筑4处、石窟寺及石刻1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0处。共有文物保护单位11个,均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文物消防安全排查情况
此次消防安全排查工作,我局抽掉了3名具有消防安全排查经验的同志组成检查小组,对我县1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4处古建筑的`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消防安全安全意识淡薄。
2、文物建筑未按规定敷设电路,存在私拉乱接,线路老化和无绝缘防护等问题。
3、部分文物单位内或周边存在堆放可燃物品现象。
4、一些文物建筑内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
三、采取的整改措施
1、针对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及周围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检查小组现场给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及周围群众讲解了消防知识,并发放消防安全知识手册。
2、对文物建筑中存在违规用电和堆放可燃物品情况的`,限期整改,我局定期复查。
3、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的重新配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对文物消防工作常抓不懈,确实将隐患整改到位,落实责任,配置设施,全面提高文物消防能力,确保文物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总结3
根据国家、省、市开展文物消防检查及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我局积极行动,组织召开了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对我县文物消防检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出了细致明确安排,进一步完善措施,细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为切实抓好此次文物消防检查及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召开专门会议,传达了文件精神,对我县的文物消防检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汲取火灾的惨痛教训,扎实做好文物消防检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我局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结合本次大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了领导管理职责和工作分工。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地预防和抑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切实做好大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了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消除隐患。
三、加强学习,积极宣传
组织全局职工参加消防演练,参观了火灾案例图片展览,听取了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讲授,从正面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通过接受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了我局职工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四、突出重点,严格排查
全面大排查是这次活动的基础,我局开展了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全面检查了各文物点、文物库房的消防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状况,以及工作人员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情况。
五、加强值班,确保安全
进一步完善领导带班、文物库房进出登记、用电用火、夜间巡查等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工作、交接班有记录,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六、落实整改,消除隐患
本次文物消防检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为各文物点、文物库房,在大排查整治中重点检查火源、电源管理是否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维护和保养情况,工作人员消防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等,在检查中发现肖公馆存在电线老化、居民私拉乱接现象。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落实了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预案,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七、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的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虽经大量的宣传教育,但仍有少数人防火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多,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1.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继续把文物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文保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2.切实抓好消防设施建设。一是加大消防设施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健全,维护资金落实到位。
3.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坚持群防群治原则,使广大干部职工重视消防工作,做到人人有责。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治理。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对于确实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责令其整改,杜绝火灾的发生。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总结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的指导意见》,深刻吸取9.25泾县黄田火灾教训,确保“两节”期间文物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市文物所于20xx年12月26日至20xx年1月16日对宣城市辖区的绩溪、旌德、泾县、广德、郎溪、宁国以及宣州区的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点进行消防安全督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制定了《关于开展20xx年元旦、春节文物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检查工作领导组,明确了检查对象、工作要求。
2、市文物所从20xx年12月26日开始对各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文物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及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式督查,对重点区域和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督查组通过听取地方文物部门及各文物保护单位负责人对于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的汇报、检查各县市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开展实行的'档案资料、实地随机抽查文物保护单位的方式检查各地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整改情况。先后督查了泾县黄田古建筑群、水西双塔,旌德县旌德文庙、江村古建筑群、朱旺村古建筑群,宁国市仙人塔、中共宁国特支遗址,郎溪县有斐堂、吕氏花敞厅、吴家昌宅、侯村祠堂,宣州区章氏宗祠、蒋山新四军二支队司令部旧址、蒋山新四军二支队司令部宿营地,广德市祠山庙戏楼、卢承华宅、天寿寺塔,绩溪县胡氏宗祠、奕世尚书坊、胡炳衡宅、上庄古建筑群、周氏宗祠、绩溪文庙以及市直广教寺双塔、谢朓楼遗址的文物消防安全工作。
通过检查,督查组发现各地通过吸取9.25泾县黄田火灾教训,目前我市文物安全工作总体情况比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
1、文物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平衡。一些由文物部门直接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如:旌德文庙、江村古建筑群、绩溪县周氏宗祠、绩溪文庙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消防安全设施的提升,文物消防安全等级得到提升,但是还有一些产权归私人所有的单体古建筑如郎溪县吕氏花敞厅、吴家昌宅、广德市卢承华宅的一些单体建筑由于私人在内部生活,管理困难,出现电线乱接乱搭,线路不按照规定穿管,建筑物四周及内部乱堆易燃物,没有消防警示标志,没有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或配备的消防器材数量过少,缺少必备的安防设施,安全防范手段落后,群众的文物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
2、各地文物保护单位的应急管理机制和文物保护安全体系尚未健全。虽然各地都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联防文物保护机制,还不十分详尽,工作制度和检查制度还不完善。文物部门也没有完全按照国家文物局的要求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制度。巡查记录过于简单,流于形式。
3、一些地方的文物古建筑维修工地防火意识不强,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处理不及时、线路私拉乱接、少量易燃物品乱摆乱放现象发生,如宣州区章氏宗祠、广德市祠山庙戏楼。
针对上述问题,我市文物部门已对各地下发文物安全检查督查表,要求各地立即整改,确保文物安全。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总结5
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闽东北廊桥之万安桥发生火灾,文物损毁严重,教训极为深刻。深入排查整治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有效预防和减少文物火灾事故发生,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决定于20xx年8月至9月,在全国部署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排查整治文物建筑火灾风险隐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文物消防安全责任
各地文物行政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外文物和宗教场所火灾事故教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职责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强化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提升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要针对本辖区内文物资源特点和保护利用状况,认真研判文物消防安全形势,摸清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施文物火灾风险评估,研究制定针对性风险防范应对措施,向当地党委政府作一次专题汇报。要推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把确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建立文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保障文物安全经费投入,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切实增强安全防护能力。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督促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要求,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自主管理能力。
二、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
各地文物行政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对照《文物建筑火灾风险防范指南(试行)》《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查漏洞、补短板、严检查,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各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本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明确专人负责,深入查找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制度标准执行、消防安全措施、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消防设施设备等管理情况;重点整治在文物建筑内吸烟、指定区域外燃香烧纸燃烛、违规动火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等禁止行为;重点解决违规私搭乱建、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防火隔离和间距不符合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消防水源不足、应急处置能力弱等突出问题,并如实填报《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记录表》(附件1)。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期限和要求,指定专人跟踪督改,并采取临时严管严控措施,加强人员值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落实整改要求的,要停止开放或者暂停施工,严控人员进出,直至整改完毕。
三、突出重点,实行文物火灾隐患清单治理
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统筹协调,结合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要求,牵头部署开展本辖区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具有火灾风险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部排查一遍,尤其是木结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要作为重中之重,并全面复核其他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要实施清单化治理模式,列出文物建筑底数清单,逐一建立工作台账,照单履责、按单检查、对单督导,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逐个单位、逐个问题量化整改进度,做到“检查一家、整改一家”。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国家文物局将实施重点督办。各地消防救援机构要主动对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作用,强化消防检查业务培训和隐患整改技术指导,积极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
四、强化演练,切实加强文物火灾防范基础
各地文物行政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各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依法依规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配足装备,对远离城区、地处偏远的,要发挥乡镇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作用,与附近消防力量建立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各项工作制度,并经常性开展日常实战训练,提高初起火灾处置能力。要按照及时、适用、有效原则,指导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结合木结构文物建筑结构特点和火灾风险,制定操作性强的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预案,做到“一家一策”。辖区消防救援站要加强日常熟悉调研和火灾出动调派,针对文物建筑特点、消防水源设置等,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到场、有效处置。
五、严格督导,强化督察考评和追责问责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加大文物消防安全隐患督察考评力度,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采取书面督办、现场督察、挂牌督办、通报曝光、约谈问效等方式实施严格督察;对于消防安全检查不力、监管不严、消极懈怠、失职渎职的.,要进行通报并严肃追责;发生重特大文物火灾事故的,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负有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专项检查期间,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将会同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抽取重点省份开展实地督查。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也要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检查范围和重点,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同时,认真梳理总结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于20xx年9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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