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总结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快快来写一份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习律师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习律师总结1
律师实务操作应是多方面的,但本人想结合自身实习经历,浅谈两个方面。
一、 案源
有人认为实习律师当务之急是学会案件实务基本操作,有没有案源关系不大。实习时要尽快学会实务操作无可厚非,但对待案源的态度,本人不敢苟同。实习是为一年后执业作准备的,如果不从实习阶段就开拓案源,那么等到执业以后再去开拓,就会像有的律师一样,执业都一两年了,还没什么案子,没什么事可做。那就未免太晚矣!其实自己细想一下也知道,案源是律师执业的第一步,没有案子,还怎么做案子?所以说实习阶段就开拓案源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既然如此,那么怎么开拓案源呢?
我想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 宣传自己,让客户了解自己。把自己的个人情况放到律所网站上,制作个人网页,参加网上法制评论等。
(二) 培养社会关系
1. 培养与公检法司各机关的关系
(1)通过随律师一起办案认识各机关人员,了解他们,向他们虚心请教一些办案问题,与他们进行良好的沟通,给他们留下深刻地印象。
(2)通过自己单独去办律师交办的案子,认识各机关人员。去办案见面时要有礼有节,给人留下良好地第一印象,这样第二次去就会记得起你。如此“一回生二回熟”,彼此就认识了,以后要办类似的案子就方便多了。
(3)通过亲戚朋友认识公检法司各机关人员,并保持良好关系。
2.培养与各企业的关系
(1)通过亲朋好友认识企业管理人员,与他们沟通,保持联络,为一年后打下案源基础。
(2)通过老乡关系认识了解一批企业,为今后执业,进一步开拓案源和市场。
3.培养社会其他各行各业人员的社会关系,包括同事关系。
二、执业技巧
执业技巧应是多种多样的,但两个多月的实习让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律师的收费标准、收费技巧和如何准备立案。
(一) 收费标准和收费技巧
每个律所都有自己的规定,但国家物价部门和律师协会又有些不同规定,这其中有些重合和交叉,这些怎么处理。这是一般情况。还有特殊情况的,比如疑难复杂案件怎么收费?到底可收多少费用要心里明白。实习一个月还没搞明白,而且自己对此还没予以足够重视。用主任的话说“吃饭家伙还没掌握好”。自从主任前几天的一次谈话,才使我醍醐灌顶。的确,自己连入行之门都搞不清楚,谈何入行?一般案件按照收费标准计算,根据省律师协会文件确定的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在收费标准的1-5倍内收费。对一些个人当事人确实经济有困难,也可在当事人提交申请减交后,经主任批准略收低些。
(二) 如何准备立案
1. 了解案情,倾听当事人陈述,与当事人良好沟通,深刻理会当事人真正意图,合理分析案情,告知当事人成功的可能性和注意事项,让当事人心中有底又有信心,但不要打保票,把话说死了。
2. 写律师法律文书
(1) 写起诉状
a、民事起诉状
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写好起诉状。这写起诉状需要先有个初稿,再细化修改,“文章是改出来的”,起诉状也不例外,但一般改两次就差不多了。文字上要言简意赅,格式上符合文书要求。一般起诉状文书不要超过两张纸,因为不是每个法官都有这么耐心和细心的,所以力求意尽的前提下求简。
b、刑事自诉状
多看律所律师往年诉讼的典型文书,然后结合案情自己写。
c、行政起诉状
律所行政案较少,自己可看些法律文书方面的书。
(2) 辩护词
要学写辩护词,就要看律师典型的刑事辩护词,作为参考多学习,多请教,不懂就问。
(3) 代理词
要多看代理词,再结合律师交办的案子自己写,写完后经律师看后有哪些不足,自己再改,体会一下自己为什么这些没有注意。
3. 案件表。
依表顺序装订,要记住。通过办案多多次装订来掌握,按当事人人数制作副本。
4. 去法院立案。
注意自己先算一算诉讼费 ,好自己先准备费用。
实习律师总结2
本人非常荣幸参加了自治区律师协会举办的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班,首先感谢自治区律师协会提供求知的平台和贴心的服务,良好的组织安排赢得了学员的一致好评。其次,感谢众多在百忙之中前来授课的司法厅领导、律协领导、资深律师等,你们丰富的学识、广博的阅历、深厚的法学涵养、活泼的教学方式不仅为学员们提供了营养丰富的法学知识大餐,更让我们深刻的感悟到了法律共同体坚守的法治精神与秉承的济世情怀,你们的努力,不仅让学员们汲取了知识与技能,而且感悟到了做人做事的道理。对于你们卓有成效的管理与服务,深表感激。
此次培训,让我获益匪浅、感触良多,总结如下:
一、恪守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
对于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不仅要认真学习,还要深刻体会,它是每一位执业律师必须遵从的职业操守,是执业律师的底线要求。遵守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既是律师协会的告诫,也是律师法的要求。破坏执业纪律,无视执业道德,不仅要受到行业处罚,还有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对于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我们必须始终铭刻在心。
二、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
律师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良好的自身修养,深厚的法学功底,才是律师的立足之本、执业之基、力量之源,而这一切的获得,离不开日积月累的学习,离不开点点滴滴的修行。年轻律师要准备3-5年的时间,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底线,搞好专业功底,提升自身素质。
三、坚定执业信心。
坚持“律师梦”就是坚持“中国梦”,律师是法治中国的重要参与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律师业的兴旺发达,将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推动力量。作为一名即将开始执业的实习律师,我们更要信守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始终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执业的立足点与出发点。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市场经济理念深入人心,律师的业务领域不断扩大,律师服务市场也前景广阔。同时,国家的民主法治不断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得到优化,执业权益更有保障。我们要坚定信心,律师行业的未来将会更加美好。
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脚踏实地,每一位实习律师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华丽篇章。
然而,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
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其次,中国的律师队伍普遍要比法官队伍整体法律技能高。
这样高水准的律师在向低水准的法官阐释法律时难免会出现彼此的理解差异,又因为法官的“权利文化”作怪,律师往往在这一“博弈”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它的门槛水准高,原先的法官人员聘用制度都是内部考核,而让自己考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晋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显现的。而律师的行业准入度还是律师资格考试,而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难度和考核水平当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许多。我们也当然不能以偏盖全的就说法官的水准低律师的水准高,而仅仅是说这个准入的尺度至少说明了他们的前期能力水准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负担,对于法官的社会保障要比律师好的多,某一职业的待遇和薪水好且还没有对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么此种职业人员业务水准的上升几率即会很少。律师是自谋生路,他们的生活保障完全是靠他们自己的业务水平,而且自己的业务水准总是和自己的生活水准相挂钩,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业务水准不强他还一样的可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为他处在这个被行政所垄断的体系中可以享受到垄断所带来的利益。当律师和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样时,虽然律师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纷争,但此种纷争的结果有时在还没有开始纷争时就已注定。又因为律师和法官的之间一个是“权利文化”的替代者,一个仅仅是当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这两替代者之间的利益纷争往往在处于平衡时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个外在因素的影响有时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这个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边。
再者,律师对于案件胜诉决定权的掌握并不是如他们当初向当事人承诺的那般坚定。
有的律师总是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承诺,此案一定赢,要是赢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师费。这样的承诺于当事人看来是大有好处,而最后真正的结果当事人不愿看到时,律师与当事人关于承诺的纠纷就此生起。我认为,在当事人向律师阐述案件事实时,总是侥幸的假想或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认为,案件是他方有错,自己一点错也没有。而且当事人也总是倾向于只说自己对的地方,不说自己错的地方,这样建立起的事实当然的在律师看来是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师仅仅是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由对方所阐释的另一种事实与自己掌握的自己当事人的事实不一致时,由于本身对案件的了解不充分,败诉的几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当败诉的结果已定局时原先的承诺在此即才成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纠纷生起的诱因。所以,我认为,在律师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当事人的陈述是正确的,也万不可给当事人做打赢官司的承诺,由于案件单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时出现了以外情况,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变成纠纷的诱因并进可能导致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官司发生。
我想,应该做和必须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职业规划培养法律人才,更重要的应是让他们以这样的知识找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把职业方向的定位与社会的紧缺人才结合起来,我们社会需要的不是学习法学之人,而是学习法学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这样的法学人才组成的律师队伍才是未来中国法治进程崛起和加快的最好保障和最佳依托。
实习律师总结3
一律师助理日常工作内容
1.文书写作
不管从事法律方面的任何工作,文书写作无疑是首要和必备技能。
诉讼文书能够反映律师的业务水平、工作习惯和工作经验等。撰写一份好的诉讼文书对案件整体走向往往具有重要影响。刚开始写代理词,总是问题百出,经过指导律师的指导,总算有了基本的认识。法律文书的写作,首先,弄清楚案件事实,不仅是委托人的陈述,还有结合证据能印证的事实。其次,确定法律关系,寻找合适的法律依据,说服法官。诉讼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律师对事实的法理分析。最后,确定诉讼请求,依据上述大前提、小前提分析,得出结论。
2.接待工作
接待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是做案子的开始。刚开始接待时,信息获取能力有限,做笔记也不知道重点,几次接待下来,总结了接待工作的几点注意事项:首先,不论案件复杂与否案件,与当事人沟通的过程中采用适合的方式进行记录,保证将来做案件分析时有据可查。其次,不做无准备之接待。接待中可能会涉及某一领域专业知识的,要提前查资料做好功课,不致于发生都听不懂别人在说什么的情况。最后,还有些案件能够设身处地地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感同身受或许更能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赢得信任。
3.实战训练
在做好文书的同时,切忌纸上谈兵,要通过庭审实战来锻炼自己的表达、思维等能力。在没有取得实习证的情况下,多旁听案件,观察法官、律师的庭审表现,尤其是对于自己参与的案件才能实际学到案件准备的实质内容。比如旁听自己参与准备的一个民间借贷案件,刚开始着实有些激动,随着庭审的推进,关注到在法庭审理中,对方当事人提到我方事先并不了解的案件事实时,律师需要冷静对待,快速组织语言,一针见血的提出对方观点的'漏洞,这次也见识到了律师思维敏捷的重要性。
4.整理卷宗
整理卷宗是比较繁琐的工作,大致按时间顺序对材料进行分类,包括委托手续、法院手续、法律文书这几个部分。整理卷宗也并非机械重复,而是阅读和学习的过程,一本详实而体系分明的案卷材料就像一本好书,读罢令人称赞。
二工作感悟
1.培养良好的心态
经过四五年的专业学习,我们并没有学会如何学以致用。成为一名律师,沉淀期需要学习的东西仍然很多,八小时能学到的内容、所做的工作很有限,加班成为常态。不仅体力上的透支,还有对工作失误后的严重结果的恐惧,会有怀疑,会有退缩,但相信总会有拨云见日时,适当自我激励,总结工作失误教训,每一天都能看见自己成长的足迹。
2.养成严谨的习惯
作为律师,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至关重要。律师的严谨不仅体现在法律运用的思维上,工作上任何事情都需要认真仔细完成,小到法律文书中每个字的正确书写,大到收集资料时资料的时效性,任何事情绝对不能有半点的纰漏,严格要求自己。
3.树立不断学习的理念
作为律师需要不断学习,不仅在专业知识上,还有在工作技能上。本科时期浅尝辄止的学习,对于处理实践问题远远不够。进入工作之后,选择了从业方向,需要阅读相关书籍、司法解释,探究背后的法理,这样对处理实际问题大有裨益。此外,各种软件、网站也需要熟练运用,像“印象笔记”“无讼”“阿尔法”等等,各种工具的应用,使得工作效率更高,工作更加体系化。
当然,工作也有很丧的时刻,但不管怎样,我知道我一直向着更好的方向走去。有体会、有感悟、有深思,也有对自己未来的考虑,人生每一段的经历都是自己无形的财富,我会感激这里。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实习律师总结4
本人于20xx年四月在xx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一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实践经验
1 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 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 预期损失,根据05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 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 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 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 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
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机会
2 灵活运用证据规则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3 争议问题后置
在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法律冲突或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在法律适用上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时候,对各种争议解决的方法的选择适用往往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因此如何处理案件的争议问题成为律师在诉讼中面临的一个工作难点。在我接触的诉讼中,律师曾经使用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法来解决法律争议的问题。在庭审中,如果将争议问题作为辩论的重点,会遭到对方的集中反驳,稍有差池就会前功尽弃。而且从客观上讲,即便对方没有充分的驳倒我方主张,对争议问题的过多论述也会加深了审判法官对我方主张的怀疑。因此在诉讼中应该尽量回避争议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辩论过程中,在顺位安排上尽量将争议问题后置,将其作为一个法律结果处理而不是法律适用前提。这样即使争议问题不被法院支持也不会影响其他的诉讼主张。
4 分散争议问题
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利用这种方式来回避争议问题。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将争议问题化整为零,分解成数个独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时也能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误时,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
实习律师总结5
一周时间又到了周六,虽然一个人做两份工作很辛苦,感觉自己有时候也很累,但是总体来说,我还是很享受现在这样的生活。老师和律师这两个工作挑战性很强,对我的能力有更高要求。
周一,在律所上班,下午直接去辅导班。一切都还好。
周二,一早到闵行法院立案,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一早到那,人家八点半才上班,还在法院门口等了下,地铁到莘庄很快。受理法院要我先签个诉前调解。现在的法院案子,大都要诉前调解。立好案回律所,吃了个饭,就去奉贤南桥的一个会计事务所,到那拿所里的一个报表。起先以为很简单的一个事情,只是一个表嘛,到那去人家非说要所里的工商登记才行,打了几次电话,所里都说不需要那个,所里也没有,没办法,我也只好原话跟人家说。因为我对会计方面一点也不懂,拿回来之后,他们看了傻眼了,说这么是这个表呢?原来会计那边把它做成了工商年检了,而我们要的是司法局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真是啊!
周三,律所上班一天,回家到辅导班,10点结束。
周四,上午律所上班,准备杨浦的.一个单位的反诉事情,主任把材料都给我看了,让我写个反诉状,写好了,发给他之后,他又修改了很多,之后,我写好了证据目录,按照他说的要求,他写好了在一张纸上,需要哪些材料,要几份,哪些要盖章之类的很详细。下午准备好了之后,就风扑尘尘地来到了客户单位。下午忙了两个小时之后,把它寄到杨浦法院。晚上辅导班上班。
周五,律所一天上班,主任让我写了个律师函,他把之前的一个律师函发给我,我看完材料,照着写好了,给他看之后,他又修改了些,说我没用心。后来的是一个申请法院执行书,也是一份写好的材料,在这上修改,其中有两处错误,一个被申请人的地址,没核对,第二个附件有个我没仔细想,不知道要不要,就放在那没删。他看了之后很生气,直接就说我没有用脑子思考。虽然其他材料都对,但就是还有错误,那就是不合格的材料,经过律师手的材料必须保证百分百正确,这就是律师所要求的严谨。被主任说了之后,我自己狠狠地反思自己,在从事法律职业时,有些工作做得确实不是那么地道、严谨,对自己要求不够高。今后自己做事情要多想想,三思而行。
周六,辅导班一个天,几个小男生,虽然有些调皮,还算是比较顺利地完成了一天的任务。那天,我想了很多关于自己实习的事情,和自己现在的辅导老师比较,觉得真正的老师都是很累的,因此,对于教导我的老师,我有了更深层次的考虑,老师真的很不容易,面对自己的学生,都是尽其所有的能力。为天下辛勤的老师而鼓掌!
周日,律所上班一天,从浦东出发,感觉一路还是很快地就到了松江,呵呵,上海交通就是发达啊。星期日都没什么事,网上买的耳机正好送来了,上午听了律协的网上课程,其中的一个法律思维的专题有些启发,对于女性来讲,思维这个事的确很难,因为很多时候,她们都是很感性的,要想迈过感性的坎,还需要更多的实践磨练。
一周周过地很快,我不想自己在实习过后,还是什么都不知道。当然我知道很多事情要我自己去做,别人都帮不了,虽然现在的自己和我想要的生活,想成为的自己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但是我心中有个图样,对于自己,对于未来,只有还有那个图,那就努力去追吧!
三月份来律所工作,不知不觉将近三个月,之后的实习工作自己要更主动地对待工作和实习,虚心请教老师和同事,很多东西需要学习,成为一个学习型人才。
实习律师总结6
时光如棱似电,转眼之间来到山东方明达律师事务所已有一年多的时间,经过一年多的学习和锻炼,我将站在身份为执业律师的新平台之上,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挥洒汗水,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此时此刻心潮起伏,感慨良多。
从接受咨询时的忐忑不安,到现在办案时的应对自如,这一年收获颇多。在即将告别实习律师身份之时,对这一年工作做一下总结,为即将到来的律师执业生涯更好开始是有大帮助的。
一、办案实践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律师行业是一个理论与实践接合性很强的行业,这不只要求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更要求有着优秀的实际操作能力。虽然我在乡镇法律服务所工作过,但是相比而言,法律实务中调解过程接触的`比较多,法律诉讼程序接触的比较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从了解案情,书写法律文书,出庭辩论,我和指导律师、老律师从零学起,从一点一滴学起,办案实践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二、自身的职业素养得到了提升。
和指导律师学习过程中,深深的被他的高水平的职业素质所折服,在通过律协的培训后,我在我的名片上打上了我的职业格言:“敬业严谨,至真至诚”。通过学习,与指导律师的接触,我认识到对于律师行业的热爱能激发自身的潜能,而敬业严谨的工作作风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才能使自己在当今这一风险不断提高的行业中不出现失误。而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应为职业严谨中的根本点和出发点。
三、加强理论学习
现今社会是知识爆炸的社会,新知识层出不穷,我国也正处在社会主义法治完善期,新法律出台和旧法律的更新、修改件数多,频率快,需要不断的加强理论学习,而律师行业涉及的知识面广,也需要我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到方明达实习以来,总是感觉时间不够用,整天忙忙碌碌,还是有学不完的东西。
我经常对当事人说的口头禅是:“不光你当事人对我的工作满意,我自己也要对自己的工作满意,达到双满意才是我的追求”。要达到这样的结果,就需要不断的学习,成为学习型的律师是一名合格律师的起码要求。
在这一年要表达感谢,感谢我的指导律师——山东方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福国同志及每一位方明达人,通过和他们一起办案,一起探讨案情,才使我有了今天的提高,这是与他们的帮助分不开的。还要感谢我的家人,是你们在我身后默默的支持着我。正是你们的支持,我才坚定了永往向前的信念。
在这一年中,看到过当事人权益得到实现后送锦旗时的感激,看到过为了公平、正义在办案过程中受到对方当事人和有关部门的无端刁难……,既然选择了远方,就要风雨兼程,能成为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一员,能成为人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我倍感荣幸,也深知肩上责任之重,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当加倍努力,为之,并无怨无悔!
戴着荆棘的皇冠,握着正义的宝剑,我自信而来!
实习律师总结7
不觉间来xx律所实习已近两个月,两个月在杨律师、张律师、罗师的带领下看到很多、听到很多、感受很多也学到很多。以下我分两部分作实习结束的最后总结。
一、我将这两个月自己所做的作了一下归类:
1、书目
在这段时间共计阅读了十本书:《我的成功可以复制》和《世界因你不同》是我最喜欢的两本。特别是李开复先生的经历,在我遇到一些不开心的事情时对我是一种鼓励、宽慰,最快的从心情的低潮走出来,心胸放宽去接受那些不能改变的事;《律师行业发展指数》、《法庭内外》、《北京。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引》、《办案全程实录》、《青年律师。上海青年律师成才之路》以及《远见》这几本书让我大致了解事务所的管理、律师行业的发展、办案的流程、注意事项以及青年律师们的奋斗经历,另外还包括一本消遣的书目《富人离婚的三十六个计策》,其实我很喜欢这本书。除此之外,杨律师还给我发了四五十篇文章,受益匪浅,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2、去的地方
在这段时间共计去了11个法院或法庭另外还有朝阳地税局、朝阳工商局、回龙观派出所、乌拉圭大使馆、昌平建委、翻译公司、妇联维权法律帮助中心、北大妇女法律帮助中心,共计19个地方。虽然去这些地方我只是跟随并不能独立办事,但是所见所闻对我也是一种启发,至少体验一下律师生活,培养做律师的初步感觉。我想如果我没有来岳成律所跟随三位律师实习,在北京四年求学也不曾想过去这些地方,去和这么多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
3、看教学片
来实习能看电影是意外的。这个团队是专门办婚姻案件的,未经历婚姻的我其实对婚姻的理解很浅显,所以杨律师给我推荐了《过把瘾》、《我们俩的婚姻》、《新结婚时代》《中国式离婚》等电影,让我从中深入了解一下中国的婚姻状况。如果说以前我对婚姻的态度是期盼;如果说长远我对婚姻的态度是接受,但看完片子之后我对婚姻的态度开始迟疑、担心、慎重。杨律师说看完之后要思考一下怎么做好人家的儿媳妇?但事实上看完之后更不自信能做好这个身份,这样的想法有些消极,幸好这只是最初的看法,我同学曾预言说我和离婚打交道,实习完肯定就不想结婚了,还好我并没有严重到这种地步,我想随着时日的增长,阅历的增加会有更为深刻而不同的看法,这点还是有自信的。
了解了中国杨律师就推荐了一些外国婚姻影片,如《我是山姆》、《克莱默夫妇》、《四月的雪》、《廊桥遗梦》等等。
4、讲座
这期间共听过两次讲座,一次是吴晓芳法官主讲《婚姻家庭案件司法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另一次是北京律协青工委青年律师心里沙龙。这两次讲座收益颇丰,了解了婚姻案件在实践中的十几个难题,还解决了积压的心里问题。对于初入社会的我们来说对什么事都心存完美,但来岳成律所的一个多月看到听到的是真真切切的当事人的伤心事,这对我们的心灵是一种冲击,所以很多时候高兴不起来。听完心理讲座之后心情异常放松、宽阔。我觉得做律师不管看到什么听到什么,心里都该充满阳光的。
5、接待咨询
在这一个多月,随律师接待咨询人共16人,其中2件涉外的;2件继承的;1件起草协议的;其他为离婚或离婚后财产纠纷。接待咨询是实践中接触案件的第一步,也是接收案源的重要一步。其中的技能还是很多的,如何观察当事人,如何引导当事人说出案件的重点,如何谈判代理等等。虽然我只是跟随律师看和听,但亲身经历这些还是有不一样的感受。
6、开会讨论
一个团队是需要这种合作精神的,我觉得杨律师这个婚姻家庭团队非常的好,其中定期开会讨论案件这种方式就很好。在这期间共讨论了四个有难度的案件,包括张某案、王某案、巨某案还有一个涉及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案件。
二、实习总结:
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平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平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下面是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对于实习感悟本身的叙述也许于我而言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实水平,而关于制度和现实的理论思考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并将在以后的生活中指导我更为针对的学习和更为有效的钻研的绝佳动力。
一如我在实习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中国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中国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其次,中国的律师队伍普遍要比法官队伍整体法律技能高。这样高水准的律师在向低水准的法官阐释法律时难免会出现彼此的理解差异,又因为法官的“权利文化”作怪,律师往往在这一“博弈”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它的门槛水准高,原先的法官人员聘用制度都是内部考核,而让自己考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晋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显现的。而律师的行业准入度还是律师资格考试,而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难度和考核水平当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许多。我们也当然不能以偏盖全的就说法官的水准低律师的水准高,而仅仅是说这个准入的尺度至少说明了他们的前期能力水准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负担,对于法官的社会保障要比律师好的多,某一职业的待遇和薪水好且还没有对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么此种职业人员业务水准的上升几率即会很少。律师是自谋生路,他们的生活保障完全是考他们自己的业务水平,而且自己的业务水准总是和自己的生活水准相挂钩,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业务水准不强他还一样的可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为他处在这个被行政所垄断的体系中可以享受到垄断多带来的利益。当律师和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时,虽然律师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纷争,但此种纷争的结果有时在还没有开始纷争时就已注定。又因为律师和法官的之间一个是“权利文化”的替代者,一个仅仅是当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这两替代者之间的利益纷争往往在处于平衡时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个外在因素的影响有时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这个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边。例如上述案件,假使另一方(老太太的亲身女)找到关系说服法院(在这个说服的体系中说服了法院一般都可以说服法官,除非这个法官故意和打招呼的领导闹矛盾不予照办),那么法官也可以将这个案件判决成,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享有赡养权的子女签订,所以此协议无效,为此法官即可以支持亲身女的诉讼。从而在这个“权利文化”的对诀中,没有权利身影的当事人天然的处于不利地位,既而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再者,律师对于案件胜诉决定权的掌握并不是如他们当初向当事人承诺的那般坚定。有的律师总是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承诺,此案一定赢,要是赢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师费。这样的承诺于当事人看来是大有好处,而最后真正的结果当当事人不愿看到时,律师与当事人关于承诺的纠纷就此生起。我认为,在当事人向律师阐述案件事实时,总是侥幸的假想或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认为,案件是他方有错,自己一点错也没有。而且当事人也总是倾向于只说自己对的地方,不说自己错的地方,这样建立起的事实当然的在律师看来是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师仅仅是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由对方所阐释的另一种事实与自己掌握的自己当事人的事实不一时,由于本身对案件的了解不充分,败诉的几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当败诉的结果已定局时原先的承诺在此即才成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纠纷生起的诱因。所以,我认为,在律师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当事人的陈述是正确的,也万不可给当事人做打赢官司的承诺,由于案件单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时出现了以外情况,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变成纠纷的诱因并进可能导致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官司发生。
最后,也是对我学业上有触动并进可能指引我未来学业方向上的思考。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的经济全球化竞争。跨国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例如上次欧盟对中国大陆提起的反倾销,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置的特别限制措施。这样的纠纷我们国家的企业在应诉时大多是聘请当事国的律师,因为在中国的本土没有这样既懂西方法律诉讼又懂中国特定环境的律师。本身西方的律师费要远远高于我们,中国的企业也想聘请大陆的律师,可需求的尴尬是本身自己国家的法律职业教育并没有为此种的职业方向培养专门的人才。中国现今的法学教育一方面是学习法律之人过剩,一方面是法律的高精尖人才紧缺,而法学教育的盲目性和中国学生选择专业的盲目性共同导致了现今法律教育的落后性和法律学生就业的瓶颈障碍。我想,应该做和必须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职业规划培养法律人才,而不是仅仅按某一特定模式给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让学生记得了什么也许很重要,但更重要的应是让他们以这样的知识找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把职业方向的定位与社会的紧缺人才结合起来,我们社会需要的不是学习法学之人,而是学习法学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这样的法学人才组成的律师队伍才是未来中国法治进程崛起和加快的最好保障和最佳依托。
三、实习感受
在这段时间我学到的实践知识在上面已经体现,我要说的是这个环境对我无形的熏陶。我觉得我是幸运的竟有机会来岳成律所跟随杨晓林律师学习,杨律师对我们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颇为感动,也让我的同学们羡慕不已,他对我们毫无保留的教导让我看到他的真诚。同时还要感谢张其元律师耐心、悉心和真诚的教导。还有罗敏律师直率的性格,每天笑嘻嘻的给大家带来很多快乐。这里对我影响最深的是大家的开朗,我以前不知道每天遇见这么多不开心的人事,该怎样让自己开心起来,甚至曾经害怕听刑法课上老师讲的案例,因为她说的太活灵活现。现在接触的多了才知道用自己的努力借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我们是在做好事,其实没有什么不开心的,所以我有豁然开朗的心境。
实习律师总结8
上年的xx月,我有幸能够得到一个助理律师实习的机会,师从范主任。终于实现了向往已久的律师梦。虽然助理律师实习时间不长,但在主任及各位律师的指导之下,收获颇多。
一、细节,决定成败
记得,面试那天,主任仔细的看着我的简历,我内心是非常的紧张,在看完之后,主任问我是否知道简历中有一处错误,我浑然不知。主任告诉我,我将日期写错了。这是主任给我上的第一课,要注重细节。律师,就应当具有律师的执业态度和素养,这些素养是日积月累,自我慢慢形成的。律师,是个高风险行业,这就更要求我们要避免法律文书中哪怕出现的一个错别字,关注每一个细微的法律问题、阅卷时必须查清每一个事实情节。"主体、时效、管辖"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错,或许,我的一个细小的差错,会击破自己的梦想,会给所里带来很大损失。儿童因为无知犯错,那是可爱;少年因为无知犯错,那是可笑;青年因为无知犯错,那是可怜。关注细节,从助理律师实习期开始,时间还不晚。
二、转变
从心到手能意识到某种事情重要性的人很多,而真正能采取措施的人却很少。我就属于心想而不善于行动的类型。实习律师的工作是有些被动,当师傅分配的工作做完之后,就要学会自己找事情做。比如主动找其他律师了解他们手中的案子,寻找可以帮忙的地方,翻阅以前的案卷从中学习律师的思维模式和办案风格,善于发现疑问,自己思考解决,解决不了的再向其他律师请教,这样吃透一份案卷好比亲身经历了一个案子的办理过程。平时有空的时候可以多看看法律、经济或其他类的书籍,加深理论功底的同时也可以扩大知识面。要在被动的工作中加入主动性,积极思考,善于学习和发现,为自己今后独立执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先做人后做事
有人觉得律师是一个高收入行业,工作也轻松,那是不了解律师职业的片面认识。律师工作各中辛苦,只有律师才能体会到,尤其是在实习阶段,但是,越是在艰苦的条件下,越要先好好做人。当前是个品牌的时代,而一个人的形象则代表了自身的品牌价值。我觉得诚信、谦虚、勤奋、认真这四种品质尤为重要。诚实守信是一个人做事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首要条件。要想得到他人的信任,自己首先要值得信任。律师是一个自由的.职业,因为自己掌握着自己的命运,真正的约束于自身,所以没有责任感的人就不可能是一个成功的律师。律师是以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委托人利益的。律师的生存基石是客户的认可,如果你没有从维护客户最大利益的角度尽心尽力办事,就不会有人认可你。
四、用心经营,将职业变为事业
曾经我在想,事业与职业的区别在哪?最后我想,职业只是物质层面的,而事业却是精神层面的。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去经营,而不是将律师作为发家致富、满足自尊心的暂时的一项工作。"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心经营,将职业变为事业,切勿贪一时之利,而自毁前程。
最后,借此机会,我想感谢我的师傅,因为有您,我的助理律师实习之路变得平坦而充满希望;我迷茫、浮躁的心变的丰富而安定;我可以在实习中真正体会到学习的乐趣,体会到痛,并快乐着的真谛。
实习律师总结9
从7月14日到8月14日,我在广东杰凯律师事务所实习,在为期一个月的实习中,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学习法律在理论上和实务上的不同,通过这次实习,对于以后这样更好地学习专业知识我有了一个更为深刻的理解。以下是我在实习过程中的心得和体会:
一、做人处事方面
杰凯律师事务所规模很小,只有两名执业律师,一名实习律师,一名实习律师,一名行政工作人员(兼律师助理)。不过小所有小所的好,小所的机构和运作都比较简单,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简单,适合我这种没有多少实务经验的大二学生,而且对于实习生而言,可以接触到不同类型的案件,而且有时候人手不够的时候,可以直接参与办案。
执业律师平时都很忙,忙于与当事人沟通、取证、跑法院、查资料,很少会手把手带实习生,我们实习生想学点东西并完成律师交付的任务,必须从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入手,虚心求教,用心观察。所以,和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乃至行政人员搞好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可以为自己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如鱼得水的人际环境,另一方面以真心取得他们的信任以后是真的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无论是从专业技能上还是从做人处事上,他们会毫不吝啬地提醒和指点。
如何才能取得他们的信任呢?我的心得是不怕吃亏,多帮忙做事,主动关心他人,感情投资,攻心为上。比如,主动一点帮实习律师做事,分担他们的任务,他们往往会很愿意教我们实习生做事,一来我们实习生确确实实可以减轻他们的工作量,二来他们实习当学生当惯了,转换角色当老师能带给他们成就感和荣誉感,所以他们也很愿意教给我一些事务上的东西,比如各种起草合同要注意的地方,怎样去理顺案件中的法律关系等;再如,帮律师助理干些琐碎的.杂物,我在事务所实习的时候,就是有空的时候常帮律师助理打印一些文件、去银行交诉讼费之类的杂务。久而久之,律师助理对我也有点心存感激,当我在完成律师交付的任务有困难的时候,她也会主动为我跟进,给我提点。
二、在专业的务实方面。
社会生活千姿百态、复杂多样,发生在社会生活当中的案件往往也会纷繁复杂,如何在各种头绪万千的复杂案件中理顺其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就显得非常关键,这需要我们在千丝万缕中抽丝剥茧,提取出最主要的法律关系,然后适用最恰当、对当事人最有利的法律条文。例如在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提起确权之诉一案:
(基本案情:20xx年3月20日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向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购入一批设备材料,并签订了购买合同,合同规定货款付讫日期为设备材料所有权的转移日期。直到20xx年9月15日,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还没有向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付清货款。原来,在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和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的买卖行为以前,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就欠佛山市机械设备厂80万元的货款并到期未还,20xx年9月15日,佛山市机械设备厂向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之诉,要求拍卖还属于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所有的那批设备材料,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判决准许佛山市机械设备厂的诉讼请求。现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不服,为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辩称其属于善意取得)。
经过整理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在本案中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与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之间关于设备材料所有权转移,虽然已经成立,但还未生效,因为买卖合同明确规定了货款付讫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所以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并没有取得设备材料的物权。而我们知道,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善意取得要符合相关要件才能成立,其中一条是一定要买方付出了合理有偿的对价才能成立善意取得。
很显然,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连货款都没有付清,不能算是付出了合理有偿的对价。纵观整个案件,争议的关键在于本案的一方当事人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与案外人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标的物具有瑕疵的买卖合同,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以佛山市机械设备厂为被告的执行异议之诉于法无据,应以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为被告另提起确权之诉,也可要求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对其承担有瑕疵担保责任。可见,在适用法律以前分析清楚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是处理好案件的关键。
实习律师总结10
转眼间,实习期已过,经过一年多的学习、锻炼与积累,除了逐渐掌握了执业技能、办案技巧,我也渐渐对律师行业有了深入的认识,虽然道路布满荆棘,但这也坚定了我努力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的信念。
一年多的实习生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却记载着一个青涩的律师实习人员长长短短或多或少的磨砺、收获,及时的总结回顾,不仅能够帮助自己认清自己在工作当中的不足,同时也能将工作经验所得加以整理,有利于自己未来的发展。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律师实习的必要性
实习阶段是执业律师成长过程中的重要阶段,正如许多其他行业的学徒制,实习人员相当于律师行业的学徒。这学徒,在实习期间,可以得到在指导律师或其他律师的谆谆教导,能够在办案工程中学习相应的办案技巧及执业技能。这个阶段是学习、积累经验的最好时机,但学习的过程也是不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自省的过程,决不能因为挫折而气馁,而是应当有越挫越勇的勇气,一旦出现工作低级失误或遭遇客户投诉等问题,必须直面问题所在,并认真加以改进。正如很多前辈所说的,“早犯错比晚犯错好”,若是到了自己正式职业,自己的任何失误都可能造成当事人利益受损,破坏当事人对自己的信任,严重的还将影响整个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实习经历很重要,因为有了经历才会有成长,才会有进步。
二、为什么当律师
做一件事情,特别是选择从事何种职业这一重大的人生事项,若不知道、不清楚为何而作,那就很难能够做好做强做大,或者朝自己所设想的方向前行,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努力地原地打转。
律师,在有些人眼里,仅是稻粱谋的安身立命之计,有些人则把它当成弘扬法治之道。不管是稻粱谋,还是弘法道,这不仅是个人价值追求的不同,也是“生存与发展的问题”的体现,这都无可厚非。极端一点讲,在自己依靠法律尚不能苟活的时代,如何让普罗大众信法守法。所以关键的问题在于,虽然丰满的理想总需臣服于骨感的现实,律师应该想办法让骨感的现实丰满,且不忘初心。所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律师者,往往是在“穷”处立,能往“达”处行。
三、实习期间的经验总结及执业技能的提高
一方面,法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科,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七大部门法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法律规范层次较为分明。在此背景下,经过几年法科教育的我所掌握的法学知识可谓是冰山一角,仍需要加强理论学习。只有掌握了更加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才能更好用于具体案件中,替当事人排忧解难,比如,若是因为自己法律水平有所欠缺,无法解答当事人的咨询,岂不尴尬? 但随着社会分工愈加精细化,法律行业也是如此,正如日本管理学大师大前研一所说,专业是成功的唯一途径。对此,我认为,律师首先应该知悉作为一个法律人应当知晓的法学知识体系的常识性问题,如刑法三大原则、举证责任、过错推定等;其次应当能够按照自己的兴趣在某个专业领域加以深入研究,如知识产权领域、刑事辩护领域等。另一方面,通过实习期间所从事的具体律师业务,使得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同时也深切体会到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以及孜孜不倦学习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法律持续更新变化,停滞不前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律师行业更是如此。对于现在这样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而言,一劳
永逸的学习已不复存在,持久高效的学习能力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执业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固然重要,但若是没有将自身的法律知识转化为解决具体问题的操作能力,那也只是纸上谈兵。对于此,我刚进入实习期,刚接触法律事务时感受深刻,碰到指导律师交代的案件,法律事实并不复杂,但却不知如何下手,待到指导律师指教时才恍然大悟。
四、关于法律职业的人际关系
由于律师职业性质的特点,决定了律师工作中的相当一部分时间是需要与人直接沟通的,比如与客户、当事人洽谈,与对方当事人沟通调解,与对方律师辩驳,与法官沟通交流法律意见,等等。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应当能够在沟通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学会耐心仔细地倾听、冷静审慎地思考、全面细致必须询问,学会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抽身出来,再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分析。
实习期间,在陪同指导律师会见当事人、参加庭审、调解、参与谈判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不同的沟通对象有不同的诉求或目的,而与此对应的`沟通方式也应有所不同。比如,与客户沟通时,由于客户的心态或自身侧重点不同,可能其叙述的内容会繁多无序,此时应耐心倾听、用心分析,再根据客户描述的向客户复述基本情况,并就自己的疑问询问客户,帮助其厘清问题所在,以期全面了解事件全貌及客户真实要求;与法官或书记员沟通时,由于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此时沟通应当简明扼要,快速清晰地阐明己方观点;与对方当事人沟通时应多注意谈判技巧,,在尊重事实与法律的前提下尽量争取己方当事人的利益。
另外,律师应该特别注意处理好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在工作过程中更应该加强与客户沟通,尽心尽力地把工作处理得让客户满意。避免让其对律师产生意见,增加不信任感。当事人或者客户,就是法律职业的市场所在,每一个律师都应该维护好这一个市场,如果因为自己对客户百般忽悠或收钱不办事,就有可能很会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对此造成的影响就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这将对整个律师行业都产生负面影响。当然,在尽心尽力的情况下,也不能忽略了与当事人及时沟通,因为沟通不畅导致的纠纷误解也不在少数,律师除了埋头苦干,也需要让当事人知道我们在埋头苦干。例如,我在实习期间,就曾因为一个买卖合同纠纷由于客观原因起诉阶段迟迟无法立案,由于我疏忽大意未及时向当事人说明、解释相关案件情况,结果在电话里被当事人狠狠的骂了一顿。
五、关于职业展望
我认为,律师的传统方向一般有二,专业化律师与“万金油”律师。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往往伴随着社会分工细化,大势所趋之下律师行业也不能免俗。只有在某一专业领域有专长,能够做出自己特色和名声,才有发展前途。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知识的爆炸型增长意味着现代社会难以出现亚里士多德式人物。一个律师不可能擅长所有的专业领域,对自己不熟悉领域进行执业,必须是一个全新的学习过程,做起来也会比较辛苦和困难。所以只有专业化、品牌化,才能跟得上社会的进步、适应社会对法律服务的要求,在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中脱颖而出,走向成功。
律师任重而道远。对于我们青年律师而言,最为关心的还是自己即将从事的这个行业的前景如何,从最基本的是能否赚到钱养家糊口到能否铁肩担道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个行业的前景,我觉得:希望与困难并存。总的说来,律师在执业中还有很多不应该有的不利因素在困扰着律师的执业:比如说律师在做刑事案件的时候,往往有三难,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难;另外,著名的刑法第
306条也是悬挂在律师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整体来说,我国司法仍未独立,行政和个人干预司法审判现象还比较严重;人情案还比较普遍等等这些因素都是律师执业的重大障碍。虽然在律师职业道路困难重重,但通往光明的道路必定布满荆棘:一是,宪法中已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的法制越来越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二是,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已经实行十余年,中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也在形成,法律职业人的素质也在不断的提高;三是、司法体制改革正在全国多地试点进行,全国法律界倍加关注。而这些就是我们应该看到的希望,给律师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这更要求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进步,才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综上所述,路漫漫其修远兮,律师并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是一个充满挑战与艰辛的工作,但我希望成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从此,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建设法治中国出一份力。
指导律师意见
该实习人员在本律师的指导下经过一年的实习,体现出较为优秀的品行素养和工作素养,能够自觉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基本规范,实习期间未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品行素养方面,该实习人员对本律师及其他律师交代的工作任务勤勉尽职、一丝不苟;对客户的咨询能做到耐心细致、认真负责,对此客户表示满意。工作素养方面,该实习人员勤奋好学,法学基础较为扎实,有较强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能够协助律师解决问题,在工作中积极学习和弥补自身的不足,培养了一定的业务能力。
综上所述,实习人员已具备执业律师的各项基本能力,本律师对其职业能力表示认可,希望他进一步学习,增加自身的执业水平,在工作中更有作为。
职业能力鉴定
该实习人员于20xx年3月开始在本所实习,实习期间,该实习人员遵纪守法,工作勤勉认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业务能力,协助其指导律师及其他律师处理了多宗民事诉讼案件及非诉讼项目。
一方面,通过协助办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项目,该实习人员已较为熟悉诉讼案件的相关办理流程及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的技巧,能够正确书写起诉状、答辩状、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亦能够妥当地处理往来客户的函件。另一方面,该实习人员法学基础较为扎实,学习积极性高,能够注意在实际工作中积累经验,善于总结自身不足并加以改进。此外,该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能够积极耐心有效地与客户沟通,能够较为熟练的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能够较为准确地与指导律师或其他律师讨论分析案情要点,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观点。
综上所述,该实习人员通过一年的实习,具备了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的基本条件,本所对其执业能力予以认可,并希望他在今后的执业实践中不断学习、提高,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
品行鉴定
该实习人员于20xx年3月起在我所实习,该实习人员热爱国家,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政治坚定,觉悟较高,能够主动关注国家大事,关心国家法制改革,致力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致力于作为一个执业律师参与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这一伟大事业中。
该实习人员品行良好、诚实守信、认真勤勉、谦虚好学,积极学习律师职业道德与基本职业规范,对工作一丝不苟,认真勤勉,对客户认真负责、耐心细致,能够严格遵守所内的各项制度及律师行业规范,主动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综合素质,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及当事人合法权益,力争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同时,在平时工作生活中,该实习人员为人随和、热爱生活,与同事相处融洽;在工作时能够团结同事相互协作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在生活中,该实习人员兴趣广泛,能够积极参与、组织律所文体活动,
总而言之,该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得到了指导律师及其他律师的肯定,已具备一名执业律师的品行,同意其在我所执业。
实习律师总结11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成长了很多。在此,特别感谢我的指导老师肖律师对我的帮助和教导,使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逐步提高,为我从一名实习律师到有能力独立执业给予了极大的帮助。
非常感谢所里能给我机会,给我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让我开始自己理想的第一步;非常感谢同事们的帮助,使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正逐步提高。一年的实习生涯已经结束,在即将拿到律师执业证、能成为一名真正的执业律师、开始自己的执业生涯之际,我感慨万分。
回顾一年多的实习生活,我强烈的感受到律师生活就象百味瓶,甜酸苦辣,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虽然常常能够体味到喜悦,但同时总会伴有淡淡的苦涩味。特别对于女律师来说,相对于男律师,需要付出更多的辛苦。虽然是实习,但已渐渐体会到要想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必须保有坚强的信念和意志。
进入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后一直担任肖律师的助理,肖律师是一名敬业、专业、优秀的律师。他做事非常认真、细致,精深的专业水平受到我所律师及客户的一致肯定。跟着他学习的时间里,在他的悉心指点和正确引导下,我很快适应了律师工作,对律师工作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跟着肖律师做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我常常感觉到理论与实践的巨大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问题却是层出不穷,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往往却是模棱两可,而在自己进入律师行业以前对这种现象可能是既看不见,也想不到,而这正是律师赖以生存的空间。实习一年多,自认为在业务上最大的收获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条,学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终身学习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学习只是给从事律师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社会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根本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学习,律师行业更是如此,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终身学习能力对一个律师的生存至关重要。
执业能力方面,在过去一年的实习期间,我学会了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拟订各种法律文书,然后请指导老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我还跟着肖律师或者其他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跟着肖律师参与了诉讼案件的调查、开庭以及和当事人谈判等。空闲时间也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以吸取经验。通过上述具体工作,使我对律师工作有了深切的了解。天地人所也很注重培养我们实习律师的素质和能力,每一周我们所都会安排讲座或者培训,也对我们实习律师的业务能力进行了专门的培训,这些学习与培训都是许多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能力强的律师的经验之谈,不仅扩大了我们的视野,也使我们的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职业道德方面,经过一年的实习,我熟知并领会了最基本的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我知道要想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应该时刻谨记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诚信做人,认真做事,与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我还深刻的认识到,要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还要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不仅要不断学习业务理路知识,还要不断学习与之相关联的各学科知识。执业态度方面,一年来,跟随所里各个律师办理业务,勤奋和认真是他们的共同特点,这给我感受很深,我想这是一个律师应有的执业态度,在这一点上我要检讨自己的惰性和准备不足,这反映自己对律师工作的认识和从事律师职业仍显准备不足。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赖心理,但为了所从事的职业和自我实现,必须克服这种惰性和依赖,以自我实现成为习惯,而不是惰性和依赖。
人际交往方面,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所以,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向其他擅长于交际的同事们学习,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以提升自己的.自信心,让自己在与人的交往中更加自信。人际交往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做起,得体表现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己。
执业规划方面,在一年的实习过程中,深深觉得诉讼业务才是律师业务的基础,也是非诉业务的基础,诉讼更能准确的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规避风险。在接下来的执业中,自己应当加强诉讼业务的锻炼,主动参与诉讼业务,以期更加全面的发展。在专业化方面,自己在实习期所从事的业务基本属于民商事领域,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应当适当地拓展专业面,以扩大视野和见识,但重点仍然应当放在民商事领域。
实习期已经届满,在未来执业的日子里,没有了指导老师的呵护,更多地需要自己去摸索、决策,我更应该用实习期中的这种孜孜不倦、求知若渴的精神去工作,同时要加强专业学习,因为我深信,要成为一名专业的大律师,扎实的法学功底及高超的执业技能两者缺一不可,既然今后时间更充裕,就更要加强法学功底的学习,珍惜律协及所里给我们的那么多的培训、讲座的学习机会。从事律师职业的道路是坎坷的,前途却是光明的。我坚信我一定能成为一个优秀的律师。
实习律师总结12
岁月如梭,转眼一年的实习期结束了,在指导律师的关心支持下,在同事的热心帮助下,实习期间收获颇丰,这期间也体会了作为一名实习律师的酸甜苦辣。实习律师的经历给予我太多的第一次:第一次办理委托手续、第一次接受咨询、第一次拟写诉状、第一次拟写合同、第一次出庭、第一次会见……回首翘望,有优点可待继承发扬,还有不足需学习改进,将这次实习总结如下:
实习开始初期,首先我接触的工作是整理卷宗,装订卷宗,同时还可以查阅已办结的卷宗,装订卷宗看似为比较简单工作,只需要按目录放置材料就可以了,但实际在装订的过程中可以学到很多实用的信息,比如如何给当事人做首次接谈笔录,办理委托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如何调查取证,阅卷需要查阅哪些材料,以及办理案件的相关程序等,这些都给我后期的实习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一段时间后,我开始协助执业律师给当事人办理委托手续,与执业律师一同出庭并将庭审情况记入笔录,执业律师开完庭后有时间都总结开庭的情况,让我分析案件庭审的观点和体会,给我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深入接触案件,也让我认识到,一个案件的诉讼是否成功,需要作大量准备工作,同时也认识到阅卷的重要性,阅卷既包括合同条款审核、事实审核,也包括法律条文适用审核、相关判例审核,还包括自己的相关观点,有了充分的准备才能在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游刃有余。
律师职业风险防范无聊是在实习期还是在执业期一直是老身长谈的`问题,指导律师也一直在跟我强调要有风险防范的意识,比如接谈笔录要尽量详尽的要求当事人阐述案情,告知当事人诉讼中可能阐述的风险,哪些案件不能风险代理,不能收受当事人财物,不能让证人做伪证,会见不得给犯罪嫌疑人提供手机、香烟等,如果对职业风险不够重视,很有可能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
接待当事人咨询也是实习律师的必备技能,程序上需要做好咨询的登记工作,以便回访或者争取案源。接待当事人咨询既考验律师的个人法律知识储备、处理案件的实务,也考验律师的交流能力,咨询当事人随时可能成为你的客户,但同时也可能在进行比较,亦不能排除部分当事人汲取你的咨询分析后自行诉讼,接待当事人咨询的能力不是短期可以积累的,需要不断增强自己的知识储备和与人沟通的能力。
在实习期间,我在指导律师及同所其他律师的指导下除了学习诉讼的相关业务,还会学习处理非诉案件,掌握了基本的合同草拟、审查、修改等基本常识,这些是一个执业律师的必备技能,也是衡量一名合格律师的重要指标。
短短的一年实习生涯将划上句号,但对于我的职业生涯来说仅是一个开始。实习期带给我最大的收获是待人要真诚,要善于沟通、学习,对待事业有热情和信心,做事情要积极主动,有条不紊的处理每个案件。感谢这次实习,感谢指导律师及其他同事,通过这次实习,我坚信我会不懈努力,为做一名优秀的律师而奋斗。
实习律师总结13
xx年x月x日是我于xx律师事务所正式实习的第一天,翻阅已经写满日常记录的两个厚厚的记事本,浏览着自己分类汇总的案卷材料,这些点点滴滴积累的文字镌刻着我实习成长的经历。在拥有一些小小成就感的同时,更觉今后执业生涯中责任的重大。实习期很快就要结束了,在此做一份简要的个人总结。
自从xx年x月至xx年x月,六年半的法学专业学习以及其间在法院实习的经历让我爱上了自己所学的专业。xx年我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这也意味着敲开了法律职业的大门。
担任律师助理x个半月后,我取得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在这之前我辅助指导律师办案及出庭都使用律师助理的'身份,此后与指导律师一起担任委托代理人则采用实习律师的身份。
通过办理各方面案件的经历,我掌握了撰写法律文书的基本技能,积累了参加庭审的实战经验,锻炼了与各部门协调沟通的能力,最重要的是与办案当事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所有的这一切都将成为我今后从事律师执业的无形财富。
在参与办理这些有偿法律服务的同时,利用平时工作之余免费解答公众的法律咨询问题以及一对一咨询问题。通过对每一个问题的解答,我深知自己在校所学法律知识的微薄。为了能够准确解答每一个法律问题,我特意购买了几本我感兴趣的专业书籍,包括《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律师业务》、《劳动争议仲裁实用手册》、《中国人身损害赔偿政策与法律实务实用工具箱》以及《最新法律大全》等等。尽管有了专业书籍的知识保障,但在过去短短的一年实习期间,我的实际办案数量并不多,实务经验还很欠缺,这些都需要我在今后的执业生涯中慢慢摸索与积累。
能够从事律师行业是我一直追求的梦想,虽然这份行业对于年轻执业律师具有很强的挑战性,同行间竞争压力很大。但我相信只要坚持自己的奋斗目标,将自己的所学所知逐步运用于实践,切实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想我今后的人生将会变得更加充实而有意义。
实习律师总结14
一、日常工作、生活方面
20xx年4月6日,我有幸成为天地人律师事务所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作为佘主任和康玲律师的助理,在过去的一年里,让我收获很多;特别要感谢他们像对待自己家人一样的对待我们这些助理,而在我生日的时候,还专门设宴给我送上祝福,并且怀着一颗包容的心来看待我们这些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耐心的指导我们。
我的日常工作主要涉及清洁卫生、客户接待、整理相关案件材料、业务部门培训新闻稿的撰写、通知的传达等方面。在这一方面的`工作,对我来说,只能说是表现一般,因为很多时候,都是其他人做了,自己在这一方面还应多加努力才行。
二、办理案件方面诉讼仲裁案件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无聊度日后,律师事务所主任终于找我去他办公室谈话了,然后和我深刻的交流了一番,说做律师这个行业专业知识虽然很重要,但是更重要的就是跟人沟通交流,还说我性格太内向,来律师事务所也有一段时间了,也不会主动和同事沟通交流,要我以后一定要改正这一点,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第一点就是要学会与人沟通交流,不会沟通,是肯定在这个行业很难混的。主任的这番话是说到我心坎里去了,寥寥几句话就把我的缺点说出来了,虽然我也喜欢听别人对我的夸奖,但是能有人敢于说出自己的缺点也是很难得的。我本身就性格内向,这个是从小学开始就形成的性格,也是我一直不敢面对的,但是我现在是一个即将毕业踏入社会的大学生了,我要敢于面对自己的弱点,并且努力改正它,这样我才能更好的立足于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从今天开始,我就要重视自身的这个问题了,努力提高自己,改善自己。
接着,主任就拿了一个案子给我处理,这让我很兴奋很激动,当然我更加不敢有一丝的偷懒和怠慢,对于这件案子我要作为被告方的代理人的身份来出来,拿着一堆的案件资料,我仔细阅读了起来,里面的关系很复杂,看的我都头晕了,但是我还坚持的看了几遍,对里面的资料已经熟记与心了,还在笔记本上把关键性的资料记录下来,这样才理出了些事实和头绪,我们律师在帮代理人打官司的时候最在乎的就是证据了,法官的审判也主要是看证据,所以我还主动根据资料所提供的线索去收集了很多资料,在我的不断努力下,这场官司我们胜诉了,主任特别的表扬了我,让我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很快,我在律师事物所的实习就结束了,这次的实习时间虽然比较短,但是带给我的帮助却是长远的,让我更明确了自己以后的奋斗目标。
实习律师总结15
去年11月2号,我和同班的四个同学一起到XX律师事务所开始进行为期四个多月的实习。
进入律所,首先,在柳律师的安排下我们都是统一分在合同组审核合同。审合同属于非诉的一种,对于我这个从没接触过非诉业务的人来说,一开始,还是有挺多问题的,虽然柳律师给了我们各种合同的模板,审理合同的要点,你会觉得几份合同审下来会很枯燥,而且有些合同页数特别多,看的比较累,后来觉得审合同不就是那几个要点吗,找到对应的合同种类,缺少的给它补全,错误的给它改正,但是对比过修订后的合同,容易发现我要不就漏了这个点,要不就漏了那个点,审核合同总是有瑕疵,再经过审理几份合同后,我渐渐明白审核合同这一工作虽然枯燥简单,也需要你用足够的耐心和细心去对待它,这也是可以对一个人的耐心和细心能力进行锻炼。在这期间,在我遇到对审理合同不懂的'地方,也得到不少柳律师和合同组的师姐的指导。
进行了一两个星期的工作后,我们开始分组了,律所根据我们的意愿和情况将我们分到不同的工作部门,这一次我分到了律工委,也就是在这,我认识了我现在的领导,律工委的秘书长,彭姐,一个性格特别好很容易跟人相处的领导,一开始我对律工委这个部门一点也不了解,彭姐也会经常跟我介绍律工委的工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也渐渐了解到了律工委究竟是一个怎样的部门,律工委其实是律师协会在所在区的工作机构,隶属于律师协会理事会,对所在区的律师的各种活动的进行管理的一种机构。在这个部门,相比于合同组,工作轻闲很多,各种活动也很多,这个部门的工作就是会接触到各种司法、政府部门,秘书长也经常带我出去工作,去法院,去工会,去街道办等等。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律工委有好多外出的联谊活动,印象最深的就是跟着彭姐去了惠州参加龙华区律工委的行业表彰会,这一次外出说是工作,也可以算是游玩了,去了美丽的海滩,也认识了很多其他区律工委的主任,律师,还有像我这样的小伙伴,感觉特别好,这个部门就是能让我见识到不同于律所的各种政府、机构的人,能了解到其他政府和社会组织、机构的工作内容,相信这也是对我以后的工作学习上的一种积累。当然,律工委虽然活动多,也不是纯玩的,每次出去旁听会议或者参加活动回来都需要写一篇简讯,简讯我也是从一开始的完全不会,到后来经过吴主任、彭秘书长的指导,告诉我需要从什么角度写,怎样去写,慢慢地学会如何写一篇简讯。
总之,在律所实习期间,收获也算是挺多的,在这里的实习工作经历,也算是一段美好的回忆,也很感谢律所能给我这么一段难忘的回忆。
【实习律师总结】相关文章:
律师实习总结06-01
实习律师实习总结05-08
实习律师实习个人总结02-28
律师实习人员实习总结11-26
律师实习个人总结01-13
律师实习总结范文04-13
实习律师的个人总结11-30
助理律师实习总结06-13
实习律师个人总结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