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总结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总结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总结1
为进一步树立文明实践新风尚,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减少城市环境污染,维护社区安全稳定,连日来,胜利街道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康洋社区网格员、志愿者走进居民小区、沿街商铺,通过在辖区内悬挂条幅,发放《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等方式,向居民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倡议居民进一步提高认识,做文明市民,全力支持做好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惠泽社区联合胜洁物业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有关政策规定,引导居民群众动员身边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用实际行动参与到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改善空气质量、争当文明市民的队伍中,形成科学、文明的节日新风俗。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总结2
为贯彻落实亳州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的禁燃禁放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态环境。涡阳县牌坊学区中心学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牢固树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并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
召开专项会议成立领导小组
20xx年1月5日上午,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专题会,中心校校长燕保山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并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安排专人负责,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落实有关要求,增强全体教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
广泛宣传人人皆知
学校利用宣传标语、电子屏幕、家长微信群等宣传阵地转发亳州市教育系统“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让师生、家长了解燃放烟花炮竹对自身安全和大气环境的危害。
各班主任在班级召开“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炮竹”主题班会,通过图片浏览、观看视频等让学生了解燃放烟花炮竹的危险性,从而认识到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重要性。教育和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文明意识,牢固树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增强了学生的禁燃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并通过学生要求家长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不储存,减轻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共同创造安全文明、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
学校还组织全体学生签订“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炮竹”承诺书。
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
在寒假期中,由学校的值班领导带队,值班教师、门卫配合,每天至少3次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严防死守,确保无烟花炮竹燃放现象,如发现燃放,立刻制止,确保校园安全。
总之,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工作,增强了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做到全体师生人人入心入脑,为营造禁燃烟花炮竹创设了良好的氛围,同时通过学生“小手拉大手”辐射到家庭,让家校共同努力,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炮竹,让天空更蔚蓝,让空气更清新,让家园更美丽,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总结3
为贯彻落实《青神县20xx年烟花爆竹有限禁放、孔明灯禁放工作方案》,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罗波学校抓细抓实“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安全教育。
落实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宣传禁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到人。成立由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安全干部、单位值班人员、单位保安人员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开展《青神县20xx年烟花爆竹有限禁放、孔明灯禁放工作方案》宣传工作,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在春节期间参加烟花爆竹禁放场所(学校)守护、巡查、劝阻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放孔明灯的宣传力度,放假前各班举行“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安全教育主题班队会,学校开展了国旗下讲话,LED播放标语2条,QQ、微信群推送宣传标语3条,增强广大师生的'禁放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公德意识、自律意识。
形成家校合力。利用微信、短信、QQ等家校平台温馨提醒,自觉抵制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行为。发放《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00余份,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扎实做好“禁燃禁放”的宣传工作,让家长确立文明意识,积极响应县政府的号召,不经营、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并积极劝导亲朋好友自觉拒绝燃放,让居住环境更加“绿色”。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总结4
为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大气污染,近日,华阴分局联合教科局、公安局在全市校园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单的形式,深入校园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及露天焚烧教育活动,并提醒家长朋友,加强烟花爆竹及露天焚烧的安全监管,提高环境保护防范意识,确保禁燃禁放意识深入每个家庭。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30000余份,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让家长朋友们真正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及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家校合力,携手并进,为大家营造一个安静、祥和、整洁的宜居环境。家长们纷纷表示以身作则,做“禁燃”、“禁烧”的榜样,并且积极响应相关规定,坚决做一名禁燃禁烧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总结5
为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敖汉旗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限时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关要求,旗城管局围绕“三项举措”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响声”。
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禁燃工作。召开“禁燃禁放”专题会议,传达全旗禁燃工作会议精神,对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执法人员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劝导、制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网格化巡查制度,落实了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为统筹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宣传劝导,营造强大声势。通过走进社区、广场、市场等场所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执法车流动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禁燃禁放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禁放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知晓率,力争得到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执法管理,严控燃放行为。针对春节期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合理安排执法力量,采取正常班与错时班,重点部位守点监管与全方位巡查纠章结合,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禁放巡查,依法开展街头流动、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的执法工作,负责依法取缔禁放区域内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
截至目前,市容市貌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名,发放宣传单5000余张、出动5辆宣传车进行宣传。下一步,旗城管局将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物业服务小区等公共区域禁放烟花爆竹作为执法值勤、监管检查的重点,强化部门协作,不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发现非法设摊售卖、非法燃放情况,及时协同劝阻制止,确保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总结6
临近年关,为使广大居民度过一个安全、绿色的新春佳节,涡阳县丹城镇积极响应县政府下达的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进行了严格规定和宣传。
丹城镇妇联组织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等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进行宣传,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在镇主要干道上,“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的横幅随处可见,在各乡村的宣传栏上也贴上了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巾帼志愿者深入各乡村,通过发放传单、开板凳会等形式解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用“线上+线下”的方式让“禁燃禁放”在全镇“流动起来”,形成“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总结7
为切实做好站前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稳定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及《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我局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摊点临时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层层落实监管监察责任
按照《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区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监督管理职责,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局、区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站前大队等部门参加,组成站前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区应急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领导及上级部门对于20xx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区设置临时经营摊点60处,从业人员均为往年经营业主。
二、严格把关、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
按照《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站前区应急局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销售人员承诺制培训,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应急局分别对各自部门的规章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归纳,对20xx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变化进行解读。经营业主通过主动申请,签字承诺完成学习。对于违反培训内容的业主,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处罚。按照国家、省、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结合我区实际《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由区审批局一站式办理,同时为规范经营,加大了执法力度,弱化审批、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努力维护我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三、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业主和公众人身财产安全
我局从2月4日至今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认真检查,局内执法监察人员分成两组每天对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夜间加班巡查,春节假期期间每天由两名执法人员对各摊点进行值班巡查,真正做到执法监察地域无死角,时间无空白。截至目前,我局联合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一次,共计出动车辆50车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共计20余处,并当场全部整改完毕。在监管过程中,严格对照临时销售许可,没有履行承诺制培训内容的业主,严禁销售异地烟花爆竹。
此期间,检查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摊点灭火器和水桶摆放不及时,而且摆放在不易取出的位置;二是烟花爆竹摆放过高,超出规定高度;三是警示标志不规范不醒目;四是个别业主的安全意识不高,忽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个别灭火器和水桶不符合相关规定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站前应急局采取重点地点、重点人员监管为主和分组依次检查的方法,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将烟花爆竹监管持续至2月26日烟花爆竹经营结束,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总结8
一年来,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相关文件安排和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现将本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分别为:贵阳修文伟业气体公司、贵阳市修文县皖黔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其中:皖黔公司长期停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及经营户19家,其中:氧气乙炔供应站10家、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4家(无储存设施)、油漆店1家、久长镇黄磷转运站1家。
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贵州省修文县马家桥火炮厂(停产),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2家(修文县安雄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修文县日用杂品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户159家(其中限放区内短期经营户10家,目前正常经营的有149家)。
全县化工企业2家,分别为:贵州佳美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佳美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全县医药企业24家,目前正常生产19家,停产2家,在建3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执行监管检查计划。按照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按时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或限期整改。截至10月18日,共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及经营户175家(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410条,现已整改379条,剩余31条正在整改中。
2.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管理。按照上级相关工作安排,制定《修文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修安办发〔20xx〕3号)、及时转发《贵阳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贵阳市贵安新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烟花办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及经营户的安全管理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县公安部门、应急部门等相关单位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7次,出动人员37人,共查处取缔非法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窝点8个,查处非法运输案2起,行政拘留2人;处理群众举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1起,收缴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390余箱(件)。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户专项巡查检查15次,巡查烟花爆竹经营户50余家(次),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提出,要求经营户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进行整改。
结合今年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修文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工作方案》(修安办函〔20xx〕6号),春节期间,各乡镇街道、县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限放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的入户、入小区上门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公共场所的显示屏播放烟花爆竹宣传片,在企业LED显示屏、出租车、电梯内等播放相关安全燃放知识及张贴烟花爆竹宣传标语。开展烟花爆竹巡查活动,结合巡查计划,继续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结合春节期间销售旺季,要求烟花爆竹经营户依法销售合规产品,做好销售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销售人员销售烟花爆竹时要向消费者讲解安全燃放说明及注意事项等,确保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
县安委办联合县文明办、县大气办印发《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带头在春节期间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倡议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响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在春节期间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严格按照《修文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要求,在指定时段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深入贯彻落实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紧紧围绕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目标任务,全面排查烟花爆竹行业生产、运输、销售、燃放各环节的安全隐患,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经排查,我县未发现有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存的情况,也未接到群众举报相关情况。
3.持续督促企业做好“双控”工作。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双控”体系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助推企业把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全力确保疫情防控敏感时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出纰漏;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学习及贯彻,把《导则》相关内容作为安全工作的主要检查指南,认真抓好落实;日常工作中及时督促企业登录风险隐患“双控”系统,发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在日常“双控”系统运行滞后,考核得分较低时,及时跟踪到企业,了解企业“双控”系统日常运行操作情况,服务指导企业做好双控工作,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双控”工作已全部开展。
4.抓好20xx年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根据《贵阳市应急局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前后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抓好节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的通知》《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春节前后贵阳市贵安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修应急函〔20xx〕3号)工作要求,对涉及复工复产企业(贵阳修文伟业气体公司),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检查验收重点,切实抓好节后危险化学品复工复产工作。
5.开展汛期防范工作。迅速转发《贵阳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汛期贵阳市贵安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汛期相关安全防范工作,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下发工作提示,督促企业做好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6.认真开展危化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暨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制定印发《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暨安全生产“回头看”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暨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危化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7.积极组织参与安全月相关工作。按照《修文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系列活动的通知》(修安委发〔20xx〕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月相关系列活动,组织企业悬挂安全月宣传标语横幅,营造安全月氛围,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悬挂安全宣传标语20余条,在LED显示屏上播放安全月宣传标语,为安全月营造了良好氛围。制定本企业安全月活动方案,组织召开安全月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员工开展网络安全答题活动,督促企业开展相关应急演练活动,各相关企业按照演练预案和演练计划,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安全月系列工作。
8.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根据《贵州省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黔安办〔20xx〕12号)文件精神,全县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县涉及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5家(分别为:贵阳伟业气体有限公司、贵阳市修文县皖黔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久长油库、久长气库、安顺市安大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久长分公司);燃气充装企业2家(贵州燃气集团修文县燃气公司、修文县星源净宇公司);加油站27家。6月12日,贵阳市经开区西江路三强兴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装卸甲酸甲酯发生泄漏造成8死3伤事故,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迅速作出批示和工作安排部署。县安委办立即组织县危化专班成员单位、各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县领导同志的批示和省、市、县会议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全县出动检查组7个,对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7家,发现一般隐患15条,已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目前正在整改中。县商务部门牵头,检查加油站12家,发现一般隐患7条,现已整改完毕,检查工作正持续开展中。
9.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要求,修文县及时组织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系统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一是加强领导,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成立了修文县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开展相关日常工作,并及时动员及安排部署全县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广泛宣传,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大力宣传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制作《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宣传海报在各村居、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张贴,向群众发放《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宣传册,公布举报电话。同时通过“微信群”“QQ群”,政府相关网站平台等,及时推送、宣传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面营造“小化工”违法违规打击氛围。共发放《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宣传海报1460份,张贴宣传海报1440余份;在修文县融媒体中心的“心修文”发布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信息1条;在微信、QQ群平台上发布《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信息150余个群,涉及3万余人。通过宣传,向社会公开非法危险化学品行为特征特点,危险化学品事故带来的危害等,广泛依靠社会公众力量,确保排查摸排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强力治理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三是深入开展摸排工作。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并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全面排查,突出闲置、废弃关停企业的厂房(仓库)以及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场所部位排查,对发现危险化学品行为或疑似危险化学品行为的企业及时进行辨识判断并进行处置。自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排查2810余处。自活动开展以来,打击取缔非标柴油生产经营窝点1个,现场收缴非标柴油68吨,及过滤器、计量器各一件。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件4起,拘留涉案人员4人。
10.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省、市领导对“贵阳经济开发区发生一起危化品泄漏事故”的'批示精神以及6月12日下午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的安排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严格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筑安发〔20xx〕9号)要求,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6月12日以来,开展燃气行业
打非治违行动3起,收缴各类非法液化气瓶317瓶,涉及非法液化石油气介质约1000kg,对3名涉事的人员已进行行政拘留处理;开展成品油“打非治违”12起,没收成品油5.1吨,罚款6.5万元;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1起,查封扣押非法储存的氧气瓶和二氧化碳气瓶31个,对当事人员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理;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扎佐街道取缔1家烟花爆竹经营户。
11.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制定《20xx年度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工作方案》,对《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修文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督促各企业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进度控制计划表(20xx-20xx)》完成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具体为:
一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方面
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全县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全县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严格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新出台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相关工作任务,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我县。经摸排,我县无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生产经营企业,对我县涉及使用液氨的制冷企业、以及涉及储存经营含硝酸铵成分炸药的物资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
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在全县开展相关工作。督促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已建立“三个清单”。县相关部门对部分企业进行检查,企业已基本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已完善“三个清单”。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确认工作,全县2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现已全部完成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确认工作,相关评估诊断分级确认情况,已汇总上报相关部门。
结合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贵阳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的通知(筑应急发〔20xx〕7号)的通知,县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及市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分别于5月7日、6月10日、8月5日、8月31日对久长油库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促检查工作,共发现隐患36条,已立即下达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同时督促企业扎实开展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督促我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xx〕12号)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保障监测预警系统稳定、有序运行,有效防范化解我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协助县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强制全部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等的检查。协助县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置工作。
二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方面
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xx)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xx)等标准。经排查,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安全标准。
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限期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经排查,我县未发现有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
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我县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储存企业有一家(修文县物资公司),经查阅相关安全评估资料及现场检查,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安全条件,检查时未发现超量储存情况。
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我县涉及的企业已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三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督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企业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督促企业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督促企业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四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已在年初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共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经营户生产经营企业175家,发现一般隐患410条,现已整改379条,剩余31条正在整改中。年初以来,未接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报告。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全县3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3家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已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控”体系建设,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有效提升企业风险管控能力。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我县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已达三级标准,县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正在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中。
五是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活动,培训和复训的时间达到相关要求。督促危化生产企业聘请相关危化专家,开展专家“汇诊”工作,目前我县危化生产企业已组织专家开展“汇诊”工作,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配合做好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目前,我县已完成2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在线监测工作。
12.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开展情况。修文县应急局负责办理有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两项行政审批事项,这两项事项入驻修文县政务服务中心,并将办事指南、受理条件等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办理方式可以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审批事项。同时,为方便部分不熟悉电脑操作的群众,也可以通过我局在县政务中心的服务窗口进行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办证。精简审批材料,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是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除此之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是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除此之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三是公示审批程序,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上传该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受理条件、办理法定时限、承诺办理的时限等。
为提升效能,我局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工作要求,压缩审批时限,将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由法定的30日的时限,压缩为9日;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的法定时限20日,压缩为6日,在网上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截止10月18日,我局共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5家,办理20xx—20xx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59家(其中:包含10家短期证)。
13.做好医药企业安全服务工作。结合我局工作职责转变,我组将县医药企业纳入监管服务对象,积极开展医药企业安全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开展排查摸底检查企业10家,发现安全隐患71条,已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打非治违情况
危险化学品方面:联合县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及涉及的乡镇,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共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活动5次,查处无证成品油经营案件7起,行政处罚6.5万元,没收柴油80余吨。处理非法经营柴油车辆2台。配合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对瓶装燃气经营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4起;暂扣非法瓶装燃气瓶394瓶。对涉案人员4人进行拘留。
烟花爆竹方面: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年初以来,联合县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涉及乡镇等相关单位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12次,出动人员72人,共查处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窝点8个,收缴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1120箱(件),处理群众举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1起。
四、存在问题
一是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我县危化和烟花爆竹企业中,绝大部分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较低,导致违章作业情况时有发生,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较弱。
二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全面、不及时。
三是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质量不高,部分企业只是开展简单的灭火器材操作及灭火的演练,未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相关综合演练等。应急救援物资日常管理不到位,如未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等。
四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全面,企业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时,未认真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进行排查,排查存在不全面,不细致情况。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按时限、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推进,取得有效成果。
二是加强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遏制发生相关事故。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经营、存储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四是持续加大对企业“双控”系统日常运行操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服务指导企业力度,做好双控工作。
五是继续开展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导则》和《意见》作为指导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指南。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总结9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重点禁放管控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消除火灾安全隐患,保障公共财产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20xx年2月4日上午,通济街道润硕社区孙伟波及辖区派出所、执法大队、社区工作人员及物业相关负责人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对春节期间的禁放管控和近期的`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加强禁放管控力量,开展定点值守和安全巡查等各项工作。
工作中,利用小区宣传栏进行宣传、单元门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及微信公众平台,同时社区网格员向沿街门头房进行广泛宣传,并向过往行人分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联合小区门卫、志愿者等一同向居民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让更多辖区居民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社区营造了自觉禁放烟花爆竹,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的氛围。让广大居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快乐的春节。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使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强化了居民的安全防患意识,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总结10
为切实做好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和群众“节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确保我镇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发展,现将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春节、元宵”期间消防安全,成立烟花爆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席陈美典任组长,党委综治副书记林秀明、党委宣传统战委员林华、派出所所长吴福林为副组长;派出所、安办、成教办、工会、企业服务中心及各村居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安办,负责承担烟花爆竹日常管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提高认识
20xx年1月22日由综治副书记林秀明主持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从业人员管理培训会议,同时20xx年1月30日召开全镇村(社区)村委会主任和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会议,要求各村加大了烟花爆竹燃放和经营相关管理知识,确保节日安全。
三、加强检查、落实责任
20xx年2月1日由陈美典主席带队,镇安办、派出所等相关人员参加对辖区10家常年经营网点和20xx年4家经营网点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2处烟花爆竹安全标识张贴不显眼,烟花爆竹摆放不规范,检查人员当场要求烟花爆竹经营者立即整改,且整改到位,整改率达100%。20xx年4家零售网点库存已清理完毕。同时元宵节前,2月18日镇安办工作人员排查检查辖区10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未发现问题,各经营者均能按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遵守经营承诺。
经过全镇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开展节日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为全镇安全生产打下了良好基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总结11
2月3日,市政府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任务和责任,明确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禁限放时间,公示销售符合国家规定种类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尽可能降低空气污染和减少雾霾天气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要合理规划和减少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爆竹销售比重。要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和管理,开展烟花爆竹春节销售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从严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节日期间,市创建办要牵头组织公安、环保、安监、工商等部门及秦渭两区,加大对主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惩处在禁燃区和禁燃时间的`燃放行为。要严格执行《陕西省级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在各类庆典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规定,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带头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各级气象、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春节期间空气质量状况预测预报,及时会商分析研判,科学预警。城管部门要与管理区域内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逐一签订《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保证书》,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禁放责任人,严防各类违规燃放行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总结12
双节期间,我们施庵镇按照县安委会的安排部署,以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为重点,立足本镇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全面检查。期间共排查烟花爆竹经营门店28现安全隐患9处,下发整改指令份,对违法违规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予以销毁,双节前后没有发生一起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我镇双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行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加强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我镇在双节期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联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大主席、副镇长为副组长,镇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动员、亲自安排抽调精干人员成立检查组,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排查摸底,建好台账。我镇对辖区内所有经营门店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掌握实情,具备销售烟花爆竹资格有28家不具备销售烟花爆竹资格,对这些商户建立台帐,在相关时期统一落实。
(三)加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为了防止烟花爆竹使用不当造成的危害,我镇采用街头设点宣传、村(社区)广播和张贴纸标的.方式,宣传烟花爆竹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起。通过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
(四)重点检查,排除隐患。双节期间,我镇以片为单位,组织了四个检查组,对全镇24个行政村进行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围绕集镇、兴无两个市场,组织安监办、派出所和工商所等人员开展重点检查,把重点检查放在有无资质炮货混放上,经过排查,发现家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对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6家经营户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炮货混放,已责令限期整改。
二、今后打算
虽然我镇在双节期间全面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排查,消除一批安全生产隐患,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行为,同时对“烟花爆竹打非”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总结13
为认真做好20xx年四季度至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市应急局《天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要求,现将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稳控安全大局
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工作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稳定,我镇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市应急局《天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形成以分管领导亲自抓、安监办具体抓、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各部门配合抓的联动格局,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并制定《蒋场镇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以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镇域安全大局稳中向好。
二、聚焦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一是12月1日召开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执法工作会议,部分烟花爆竹经营点(店)负责人参会,会上分管领导强调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烟花爆竹经营店(点)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安全发展,并现场签订烟花爆竹经营点(店)安全生产承诺书10余份,发放消防宣传海报100余份;二是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依托,在镇十字路口发放消防宣传手册和《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一封信》,大大提升了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做到安全经营,保障旺季平安。
三、严格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2月9日,在市安委会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小组带领下,对我镇现有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查看门店烟花爆竹存量情况、灭火器运转情况、安全制度和警示标志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口头指出,并现场填写《天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检查表》交由负责人签字、安监办存档。
12月31日、1月30日,镇安委会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先后开展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镇安监办对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问题继续进行排查整治,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16份。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整改大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零售店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整改销号;继续深化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格实施许可准入,落实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发放关卡;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严防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总结14
为了响应《鹿邑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号召,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的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生铁冢乡中心学校在“禁放烟花爆竹”教育宣传活动中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把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召开全乡中小学校长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宣传活动方案,成立禁燃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推进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连日来,生铁冢乡各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了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中心学校将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通知转发到全乡各学校,要求各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向每位学生发放并组织学习《鹿邑县教育系统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及“小手拉大手”的一封信》,通过宣传条幅、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教育阵地,使学生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和自身安全的危害。学校各班组织开展了以“禁放鞭炮,文明过节”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利用社会、家长、学校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向全体学生及家长发出倡议,要求全体师生从自身做起,带头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村庄”的效果。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学生充分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意识带到每一个家庭,让大家能够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营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社会氛围,为共同守护鹿邑蓝天贡献力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总结15
市环境保护局就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期间,主城区将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和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组织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检查,及时制止在非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内的燃放行为。
通知指出,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有关部门、各区市要认真落实职责分工,积极组织做好信息发布、烟花爆竹禁放等应对工作。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禁放烟花爆竹。在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下,各部门、各区市以及街道社区要进一步引导公众自觉停止燃放或减少燃放数量,切实减轻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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