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时间:2022-10-11 16:20:54 工作总结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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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因此好好准备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要注意有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1

  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处室的大力配合下,水管体制改革专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商,专班成员认真负责,勤奋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20xx年的主要工作

  (一)督促出台了各市(州)改革实施方案。有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的16个市(州)在20xx年底之前已全部出台了本地改革实施方案。襄樊市所辖9个县(市、区)也分别出台了改革实施方案。

  (二)水管单位定性定编情况。全省已完成定性定编的水管单位共42个(占总数的7.1%)定编7238人。其中省管9个和省、市共管的4个水管单位中8个已定性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1个已定性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9个单位共定编5573人,4个单位定性定编已报省政府和省编委待批。

  (三)“两项经费”的落实情况。20xx年省级共落实“两项经费”2.06亿元。其中跨流域排涝泵站电费补助2537万元,通过转移支付用于地方工程维修养护岁修约5750万元,省管和省、市共管单位在部门预算中安排水利事业费1.23亿元。(四)试点改革工作情况。水利部确定的我省两个试点改革工作相继取得突破性进展。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和樊口泵站管理处为水利部确定的改革试点,其改革进展情况如下。一是完成了定性定编。樊口泵站在20xx年已经完成了定性定编。20xx年9月17日,省编委以鄂编发[20xx]54号文对漳河工程管理局定性定编予以批复:同意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定性为准公益性事业机构,为省水利厅直属处级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39名,其中养护、维修人员69名,待“管养分离”实施后,逐年核减。二是落实了有关经费。20xx年,省财政安排樊口泵站在编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共712万元;安排漳河工程管理局离退休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共700万元。三是全面开展内部改革。结合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改革一并进行,漳河工程管理局和樊口泵站先后编制了《人员聘用制工作方案》,以及8个改革办法和细则,并经职代会通过和水利厅批复。樊口泵站深化了内部改革,完成了竞争上岗,富余人员得妥善安置。

  (五)各地改革主要情况。为了积累改革经验,全面促进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水管体改办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过讨论研究,以鄂水体改办[20xx]4号文确定了宜昌市远安东干渠管理处等16个水管单位为全省水管体制改革试点单位。16个试点单位都制定了工作计划,其中有5个单位的改革方案已报批。其中黄冈市堤防建设管理处上报的改革方案于7月27日得到黄冈市人民政府的批复,在黄政办发[20xx]84号文的批复中,明确黄冈市堤防建设管理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人员编制由原来的17人,核增为32人。

  天门市和潜江市水管单位改革工作与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同步进行,天门市编委已对全市水管单位的定性、定编进行了批复,其中9个水管单位控编333人(为在职人员的69%),333人中有236人纳入财政预算;潜江市核准水管单位事业编制257人,纳入财政预算人员为147人,100名离退人员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纳入社保。宜昌市在做好市级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和落实经费的同进,还对补助县级水管单位的金额作了具体规定:属于县级管理的230公里的堤防市级财政按每年每公里定额补贴1000元,县管一处泵站电费市级财政按每年20万元的定额给予补贴。襄樊市市长办公会上明确汉江修防处为全额拨款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单位级别由科级升为副处级,定编27人,该单位正着手拟定内部改革方案。

  (六)加强检查督办。省水管体改专班分三批赴宜昌、荆州、仙桃、鄂州和黄冈市,重点对几个省级水管体制改革试点开展调研,采取点面结合、重点调研与召开座谈会结合、收集材料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试点目前的改革的主要困难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了更明确的了解,并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解决,对各地试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二、改革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前段水管体制改革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问题和困难不少,与鄂政办发97号文件及厅领导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识不够。有的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缺乏应有认识,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的有认识,但畏难情绪严重,难见实际行动;有的工作专班不力,不注重调查摸底,拿不出有说服力的分析数据,只“向钱看和向上看”,影响了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的效果。二是定编和分流人员压力大。全省提出财政供养人口三年内要控制在总人数的2%以内,原为自收自支性质的水管单位定编难度大,有的单位即便定了编,但人数不到《定岗标准》的1/3,分流安置压力大。三是两项经费落实极为困难。有的单位虽然定了编,但经费没落实,离退休人员工资无保证,维修养护资金也难到位,同时还要承担建设项目资金配套任务。四是相关社保政策没有很好落实。主要是事业单位的改革、勘察设计单位的改革没有全面启动,目前,全省水管单位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的人员分别为2.1万人、1.16万人和1.5万人,只占总人数的40.4%、22.3%和22.1%。

  三、20xx年工作打算

  第一,切实做好改革试点工作。水利部确定的我省两个改革试点单位,在完成定性定编和落实有关经费的基础上,要继续深化各项改革,大力推行内部管养分离,确保20xx年上半年完成全部改革任务,并提交自验报告。省水管体改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试点的各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包括分类定性、定岗定员、经费落实、管养分离、内部改革、人员分流、社会保障等几个方面。省确定的16个改革试点单位,各地水管体制改革专班要按照其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批复的改革方案,加强指导,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和协商,年内确保定性定编和落实“两项经费”,有条件的试点单位,要全面开展内部各项改革,力争完成改革的自验工作。

  第二,省直管、省市共管水管单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力争今年上半年完成省管4座水库管理单位的定性定编,落实有关改革经费。省管和省市共管的13个水管单位全面深化内部各项改革,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验收的准备工作。

  第三,出台《湖北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和规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水利工程的正常维修养护和工程安全运行,力争上半年出台《湖北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全面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各地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专班要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分类指导,全面推进本地水管体制改革,定期向省水管体改办报送改革进程和改革动态,以及成功的改革经验和建议。

  第五,做好水管体制改革经验总结,开展“两定”标准宣贯和培训。省水管体改办拟定今年上半年召开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座谈会,总结交流改革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全省水管体制改革。水管体改办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两定标准”宣传与培训活动。

  第六,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学习外地改革和管理经验,结合实际,更好地指导改革,促进工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巩固改革成果,发挥工程正常效益。

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2

  根据《关于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的通知》(办建管函〔XX〕404号)要求,现将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如下,请审阅。

  一、水管体制改革总体进展情况

  XX年月1月,省政府下发了《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琼府〔XX〕15号),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展开。省政府分别于XX年6月、XX年9月召开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布置和推动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三年多来,在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目前,省松涛水利工程管理局(省属工程)和文昌等12个市县(占全省18个市县的2/3)已基本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其他6个市县已完成"两定"和"两费"测算工作,总体改革方案有待市县政府最后批复。

  二、省属工程及市县工程改革进展情况

  省松涛水利工程管理局是省水务局下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经省编制委员会核定,该局定性为正处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该局在职职工1657人(其中下属企业和派出所人员共237人),占全省水管单位在职职工的26.3%。参与改革的职工共1430人,改革后定员1077人,需分流343人。松涛工管局的中层干部已通过竞争上岗,基层管区的人员已按编就位,166名职工已办理内部退休,177名分流人员已得到妥善安置,分流到下属施工企业参与工程维修养护或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同意,按"以收代拨"方式解决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其中年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金2375万元)。公益性维修养护经费605万元(省水利建设资金中每年安排300万元,"以收代拨"解决305万元)。

  目前,文昌、琼海、定安、万宁、陵水、保亭、五指山、琼中、乐东、昌江、白沙、儋州等12个市县改革已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12 个市县政府已批复改革总体方案、"两定"和"两费"测算,并已逐步分解落实。12个市县纳入改革的水管单位共56个,在职职工2173人,定岗1990人,分流人员183人,财政补助公益性人员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金XX万元。

  三、水管单位分类定性、定岗定员、经费测算

  根据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各市县水务、财政、发展改革、编制、社保等部门通力合作,互相支持,通过大量细致工作,基本查清了全省18个市县国有水管单位和松涛工管局的基本情况,对全省水利工程规模、效益、资产价值以及水管单位的职工人数、财务收支、社会保障等有了全面了解。为各市县出台水管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供了最基本的依据。

  全省102个国有水管单位,已全部定性完毕,其中10个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91个定性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1个定性为企业单位。改革前,全省水管单位职工8446人,其中在职6311人,离退休2135人。根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改革后全省水管单位定员人数共4862人,比现有职工少1449人;参照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和社会保障政策,改革后,每年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9096 万元;根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全省水利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4632万元。

  四、两项经费落实情况

  松涛工管局年供水、发电和多种经营收入5500万元,根据省政府有关意见,全部由松涛工管局支配使用,主要用于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松涛工管局两项经费已落实。

  根据各市县水管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文昌、琼海、定安、万宁、陵水、保亭、五指山、琼中、乐东、昌江、白沙、儋州等12个市县的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工资和保险金由市县财政负责,其中工资属于补助性质。全省水利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到位1403万元,其中省水利建设基金900万元(占省级水利建设基金的30%),松涛工管局305万元,市县财政198万元。

  五、管养分离情况

  松涛工管局工程维修养护工作,主要由其下属的水利建筑安装公司负责,基本上实行管养分离。各市县维修养护资金还没有到位,实行内部管养分离。

  六、人员分流及社会保障情况

  松涛工管局和文昌、琼海等12个市县,改革后共分流526人。有几种安置方式:对于3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实行内部退休;部分职工分流到下属施工企业(如松涛工管局),从事工程维修养护等建设安装工作;分流到水管单位内部农场(如文昌市东路水库管理处)或承包水库周边土地、水面从事多种经营;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水管单位分流人员,保留职工身份,由市县财政交纳社会保险金,自谋工作,本单位有人退休时,优先录用。

  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是水管单位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改革前,各水管单位缴交社会保障金的情况差别较大,松涛工管局、三亚市和琼海市等少数市县缴交较正常,大多数市县基本上没有缴交。改革前,全省水管单位累计拖欠社会保障金5056万元。通过与财政、社保等部门反复研究与协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区别不同情况落实社会保障政策:1995年前退休的职工,视为已交社会保险金;1995年至XX年退休的',由市县财政补交养老和医疗两项保险;在职和分流人员,从1995年起,补交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保险,其中1995年至XX年应缴交的保险金,待职工退休时,由市县财政负责逐个补交,XX年起,按年正常缴交;社会保险金中个人应缴交的部分,由个人负责补交。

  七、水管单位职工工资拖欠情况

  由于历史原因,改革前各市县每年拖欠水管单位职工工资3780万元(按近三年统计)。我省是经济欠发达省份,尤其是中部山区少数民族自治县,财政收入少,要补发以前拖欠的工资,难度实在很大。对此,多数水管单位职工比较理解,认为改革后财政负责社会保险金和保证一定的经济收入,解决了后顾之忧,已属不易,待今后经济发展了,希望能补发所欠工资。

  八、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市县工作滞后

  国务院批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5年多,省政府批转《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3年多,但目前仍有少数市县尚未正式批复改革方案。有关市县政府及其水务部门对水管体制改革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布置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没有紧迫感,是水管体制改革落后被动的重要原因。

  2、"重建轻管"思想依然存在

  有的市县热衷于上新项目、开新工程,重建设,轻管理;对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现有工程的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3、部分市县改革不够深入

  部分市县改革缺乏后劲,在政府批准改革总体方案、"两定"和"两费"测算后,市县水务局没能及时将改革推向深入,少数市县停滞不前,水管单位内部改革缓慢,人事劳动工资改革不配套,岗位、工资没有全面落实到个人,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制不明确,水管单位内部运行机制不活。有的水管单位仍然处于"吃大锅饭"状态,没有真正完成按编定岗和人员分流任务。

  4、两项经费到位率低

  落实公益性人员基本经费和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是水管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之一。在市县政府批复的水管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对两项经费已作明确安排。从今年的落实情况看,各市县已按改革方案下拨了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但相对档案工资而言,多数水管单位职工收入偏低,一般每月为600~800元,相当于档案工资的40%~60%,甚至有的是按最低工资线标准发放。除松涛工管局外,多数市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不落实,尚未按改革方案筹措到位维修养护资金。

  5、部分市县分流人员多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市县水管单位严重超编,人浮于事,机构臃肿,管理成本高、效率低下。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定编后,有的水管单位分流人数多,难度大。如临高县菠莲灌区管理处,设计灌溉面积18万亩,在编职工210人,月工资50~100元;改革后,应定编80人,分流130人。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

  1、坚定改革目标不动摇。根据《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省水管体制改革任务要在今年底基本完成。全省18个市县和松涛工管局必须批复改革总体方案和"两定"、"两费"测算,各水管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XX年足额落实"两费"的水管单位比例应达到1/2,其他暂时不能足额到位的,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有分步到位的承诺文件和分年度到位的实施计划,其中XX年到位50%,XX年到位80%,XX年到位于100%。

  2、强化水管体制改革责任制。水管体制改革是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政府要求各市县政府切实将水管体制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管体制改革责任制,对于未能按时完成改革基本任务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3、做好进度计划安排。各市县政府应以XX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为时间节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调整改革进度计划,明确各时间段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并逐步落实。尚未正式批复改革总体方案的市县,必于8月底之前批复改革总体方案、"两定"和"两费"测算,并抓紧分解落实,确保在XX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两项"。各市县于今年11月完成水管体制改革验收和总结工作。省水务局在12月完成全省水管体制改革验收和总结。

  4、加强验收监督,保证改革质量。重点对"两费"落实、定岗定员、分流人员安置和水管单位内部制度建设等工作进行验收。着重检查水管单位职工是否已按编定人,职工(包括退休职工)工资、社会保障是否落实(要有工资卡、医保卡),分流人员社会保障和扶持政策是否落实,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等。

  5、强化水管体制改革激励机制。省水务局将进一步强化水管体制改革与水利建设投资挂钩的措施。各市县在报送病险水库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堤防工程建设计划时必须同时附送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的水库、灌区、堤防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水管体制改革推进较好的,给以适当倾斜,实行"以奖代补";对水管体制改革遗留问题较多的,在资金安排上实行调控;对没有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或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并暂停建设资金安排,并在冬修水利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评优。

  6、进一步把改革推向深入。根据我省水管体制改革的具体情况,省政府定于8日1日再次召开全省水管体制改革现场会,总结推广文昌市水管体制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三年多来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交流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增强紧迫感,把改革推向深入,确保今年底基本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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