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2022-11-27 18:23:02 工作总结 投诉 投稿

律师事务所个人工作总结(10篇)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让我们好好写一份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律师事务所个人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律师事务所个人工作总结(10篇)

律师事务所个人工作总结1

  一、交割设立律所前的业务

  本所三合伙人来因志同道合分别从三个不同的律师事务所走到一起,在为设立本所期间,三人的执业业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设所期间所承接业务仍以原执业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接,在承接业务时综合考虑了业务的紧迫性及办理周期。对所承接的业务在保证办理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在本所设立完毕时已基本处理完毕,未结事务已与原律师事务所就业务及账目进行了交接。

  二、明确了合伙人的分工协作

  本所设立后,在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合伙人合伙协议的.基础上,经合伙人共同协商,制定了具体的分工协作办法。徐士军律师执业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本所在业务办理中以徐士军为核心,对案件的质量予以把关;李丽律师也具有多年的执业经历,接触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较多,在本所招聘新的成员后作为业务主管,负责业务的分配及律师之间的协调;董兆强在与合伙人协商后行使律所负责人的职责,并承担业务承揽及洽谈事务。在此基础上,根据律所发展及业务开展需要确定招聘人员并作相应调整。同时本所确定了周五下班后作为业务碰头会制度 ,以便对当周工作小结、制定下周计划,并共同学习新法新规。

  三、建立了本所自己的网站并在相关推广网站做了推广性尝试

  为了尽快建立本所的客户群,并为客户群搭建结识的平台,本所设立后即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建立网站的目的在于对向公众传递本所的业务范围及特长,以使法律服务需求群体能在寻求法律服务时能够有针对性的作出选择,同时在争得仍保持法律服务关系的业务单位及个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服务对像的信息及在网站中作适度的公开,以促进本所服务客户之间的相互了解,共享资源。同时为了初步建立本所的影响力,在相关法律服务推广网站中亦做了相应网络推广尝试,在一定时期内视推广效果调整推广方案。

律师事务所个人工作总结2

  XX年是实施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花荄镇立足新起点、谋求新跨越重要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坚持“城乡统筹、两化互动,三村联动”主题,按照“跳出花荄,谋划花荄,建设花荄,发展花荄”的工作思路,狠抓县城建设和工业园区服务、征地拆迁、旧城改造、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和党的建设,团结带领全镇人民励精图治、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进拼搏,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抓党建、夯基础,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

  镇党委坚持“与时俱进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八大行动”为抓手,开拓创新,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效地开创了党建工作新局面。

  (一)举“龙头”,镇党委自身建设明显加强

  ——抓领导班子学习,思想政治水平提高。建立和健全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在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事政治的基础上,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先后轮流到辽宁、上海、北京、延安、成都、乐山等地挂职锻炼或集中学习。通过加强学习,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政治素质、工作水平和领导能力。

  ——抓思想作风建设,服务意识明显强化。除继续实行领导挂点包村责任制,负责做好挂点村的各项工作外,要求班子成员每月下村时间不少于半个月,着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树立勤政为民的公仆意识,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各项工作。

  ——抓民主集中制度,团结共事氛围良好。严格按照党委的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对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集体决定后实行分工负责、落实责任。要求班子成员讲党性、讲大局、讲原则,认真执行党委的决议,正确处理好责任与权力的关系,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通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了班子成员的沟通,增强了团结,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抓党风廉政建设,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各村社区设立了监督委员会,并配备了专职纪检委员抓党风反腐倡廉的各项目标任务。年初,与各村社区党支部签订了《反腐倡廉目标责任书》,将反腐倡廉目标责任细化到人头。同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若干规定》。通过“学、考、看、查、树”六项行动,全面掌握《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并于10月23日举行了书面考试。开展村级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全镇23村(社区)共查出廉政风险点124条,制定防控措施123条,填写104人。结合“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对红武村村主任违规招标,收受钱财的案件进行了查处。

  (4)档案管理规范。我所配备了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建立了档案专柜,健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将业务档案管理列入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有明确的奖惩措施,规定每件案件收取50元案件担保金,该担保金在结案交回卷宗归档时退还,确保律师业务档案及时归档,以及律师业务档案的装订规范和齐全。XX年我所各种文字资料、台账、票据,内部管理制度、办案流程和律师的卷宗质量、归档情况及收费情况规范有序。全所律师勤勉尽责、兢兢业业,没有发生任何一起投诉,也没有受到任何行政处分。

  二、强化大局意识,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1)积极开展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XX年我所按照市、县司法局的总体要求,主动对接工业园区以及重点工程项目,扎实开展“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工矿、进企业、进园区”工作,并于XX年12月12日举行了“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启动仪式,与辖区部分社区、村(居)委员会、企业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组织律师定员、定岗、定期为社区无偿提供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指导调解等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为地方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2)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为了地方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我所在“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基础上,与辖区社区和村委建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并指派固定的律师作为社区或者居委会的义务调解员,帮助社区开展调解和处理涉法涉诉工作,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积极开展律师政治业务学习。我所始终把对律师的培训和学习作为提升业务能力的组成部分,并制定了每月一次政治学习,每周一次专业业务学习的学习机制,以此提高全体律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XX年11月份,我所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全所律师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了吴爱英部长的重要讲话和精神。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体执业律师的政治思想觉悟,教育律师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的意识。

  (4)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精神。我所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五个严禁”,加大对执业律师的行为规范,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办理重大、敏感性案件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严格规范代理行为,防止因代理工作出现偏差而影响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我所优势努力维护我县社会稳定。

  三、强化外宣工作,树立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

  (1)积极向《遵义律师》投稿。XX年我所共向《遵义律师》投递稿件4篇,其中调研文章1篇,信息3篇,及时编发律所信息和工作动态简报3期。

  (2)创办《桐梓名城律师报》。该报是我所律师交流学习的平台,为我所律师提供了一个精神家园。报纸设定为2开4版,开设有“行业要闻”,“律所动态”、“名城论坛”、“名城说法台”、“律师服务指南”等专栏,并定于两月出版一期,首期已于XX年10月12日出版,第二期已进入印刷阶段。

  (3)积极向省市县新闻媒体投稿。我所XX年共向贵州日报、遵义日报、黔中早报、贵州广播电台、法制生活报、金钱在线、新浪网、桐梓县电视台、娄山关报、娄山关手机报等新闻媒体报送稿件10余篇。其中采用8篇,我所投递的《名城律师爱心基金帮助弱势群体》、《桐梓名城律师积极开展律师服务进社区》等稿件荣获多家媒体转载和报道,树立了名城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

  (4)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我所在进行日常事务工作开展的同时,还十分重视公益活动的开展。XX年我所参与了桐梓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的“12.4法制日”宣传活动,参与了桐梓县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活动,参与了遵义市司法鉴定宣传活动,参与了海校社区普法宣传活动等无偿法律公益活动。同时,我所还开展了新年新衣的筹备活动,并积极和天坪乡酒店小学联系,筹备开展律师“一帮一”活动,对该校的5名孤儿进行长期帮扶,并已经开始着手实施。上述活动的开展,树立了名城律师的社会责任意识,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四、XX年度存在的不足与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XX年即将过去,回顾一年的工作历程,我所的各项工作虽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且全年尚未接到任何一起投诉案件。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所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的律师业务能力不强,法律实务较差;二是有的律师重办案业务、轻政治学习,对政治学习活动不积极参与;三是有的律师对公益事业的开展工作积极性不高;四是有的律师纪律观念淡薄,纪律性较差。

  XX年即将到来,针对以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新的一年里,我所将在市局、县局以及市律协的领导下,在遵义总所的工作安排下,秉承“高效、专业、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以“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弘法为民、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提高法制理念,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法律公平与正义”为目标,以“实现法制建设,服务经济发展,创建社会和谐”为己任,努力完成上级主管单位和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律所规范建设,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律师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积极参与各项调研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的业务能力,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高我所的知名度,保持律师服务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打造成为一支专业分工细、业务研究精、执业能力强、社会口碑好的律师队伍,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法人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专业、诚信的法律服务,为桐梓经济社会繁荣发展,为律师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律师事务所个人工作总结3

  20xx年,本人工作以诉讼为主,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为辅。诉讼仍旧以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案件为主。空话少谈,举例3个例子,如下:

  一、教师控告学校违法解聘获胜诉。

  20xx年10月,本人代理了谌卫军诉余杭区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的劳动争议案件。这起案件虽然不属于重大疑难案件,但是20xx年是学校教师劳动人事争议频发的一年,因教师个体对思想价值、教学理念的追求,导致学校和教师关系紧张,最终引发多起风波。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本案也就有了鲜明的时代特征。

  此案20xx年11月26日上午在余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参加了的庭审并提出了如下六个方面的代理意见:

  1、被申请人考评行为没有事实依据;

  2、“教代会”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

  3、《考核办法》严重违法;

  4、《考核办法》不仅违法,而且荒诞;

  5、调岗、解聘行为违法、且非常不合理;

  6、余杭区教育局的回复没有证明力。

  以上六个方面的代理意见获得仲裁庭的认可,仲裁裁决被申请人余杭区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的解聘行为违法,为谌老师的维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本案昭示:学校领导在管理模式中应当放弃“官本位”的落后思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治校。教师面对学校的违法乱纪行为,应当勇敢站出来,运用法律途径,合法维权,以求维护自身利益。

  二、外来农民工控告镇政府人身侵权获胜诉。

  20xx年11月,外来农民工韩某在浙江温岭某镇途径某桥时,不幸坠落河中溺水身亡。受害者家属委托本人维权。经本人对事故桥梁的缺陷进行现场勘查、认证,并对相关法律进行了认真分析,判断某镇政府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本人代理受害人家属在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某镇政府告上法庭。

  值得一说的是,由于韩某落水的地方地处偏远,事发又在傍晚,周围没有摄像头。“韩某是否在桥上坠落河中”,是一个很大的争议焦点(庭审中也是围绕这个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事故发生后,本来有很多目击证人和围观群众,但是家属当时没有注意联系证人。等到委托本人维权时,一个证人都联系不上,于是本人耐心寻找事发时候的目击证人,在事发现场周围的居民区挨家挨户地上门寻觅,同时建议受害人的亲属在当地到处张贴告示,最终联系上了宝贵的证人,获得目击证人的同情,并勇敢站出来作证。

  本人认真分析事故现场和案情,当庭提出了以下重要观点:

  1、除了后岸闸,没有其他地方可以落水;

  2、后岸闸外围区域没有落水条件;

  3、施救现场情形可以证明死者从后岸闸缺口中落水;

  4、步行时间吻合落水时间。20xx年11月5日傍晚6点前后,死者还在家中熬猪油,六点半左右,死者从住处(下村文明路27号)步行出发到事故地后岸闸,从两地距离分析,行走时间至少需要20分钟,死者落水的时间恰好吻合这个时间点;

  5、死者尸体擦伤痕迹。从公安机关法医学检验鉴定书上看,受害人左季肋骨区见一10。0cm×8。0cm擦伤,两肘背见散在擦伤。这些外伤痕迹的产生,是因为受害人从后岸闸缺口处掉落时,身体和闸口石板发生了摩擦碰撞。综上五个方面的分析,可以证明受害人必然是从后岸闸闸口中掉落河里。

  本人的以上观点获得法庭的支持,本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法院认定镇政府存在过错,并判令镇政府支付巨额赔偿金。

  三、为下沙某劳务派遣公司提供劳动法非诉讼服务,化解多起矛盾。

  除了办理诉讼案件,本人还为下沙某劳务公司提供劳动法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化解多起劳资纠纷。例如:某工人上班途中不小心摔伤导致骨折(非交通事故),该工人咨询了所谓“专业人士”后,一口咬定“属于工伤”,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数万元,后来冲突愈演愈烈,长达数月未能解决矛盾,严重干扰了用人单位的`正常经营。用人单位咨询本人后,本人经分析认为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认定条件,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没有赔偿义务。由于伤者对用人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存在偏见和不信任,本人给用人单位提出如下建议:双方一起到辖区的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当面咨询工伤认定科的国家工作人员。这个办法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于是用人单位派人事专员陪同伤者以及伤者的亲属一起到了辖区人社局,该局工伤认定科现场明确告知伤者该种情形不属于工伤,并当场出示了法律条文。经过耐心疏导,加上用人单位出于同情给伤者若干慰问金,终于化解了本次劳资争议。本人处理法律纠纷的方法也获得了顾问单位的好评。

  作为年轻律师没有机会办理重大案件,以上成功案例,也令我能成为律师而自豪。聊聊数语,以作上年度总结。

律师事务所个人工作总结4

  积极做好xx管理区的应债维权工作,努力化解各种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接访应债、维权、维稳和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年主要工作概况。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1、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做好普法工作。

  一年来,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紧紧围绕xx管理区应债维稳工作大局,积极应对应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机关和区属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采用下企业调研、开展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为促进xx管理区机关和区属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是针对xx管理区属企业多的特点,重点宣传劳动法。本人多次深入到xx公司、xx房产、副食品公司、xx公司等企业,与职工交心,着力宣讲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方面的法律知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宣讲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区属企业类型多、安全生产任务重的情况,每半年和节假期前都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督促,三年来,所有企业没有发生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开展干部依法行政教育,树立依法、高效、廉洁、责任干部意识,为单位“争先创优”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开展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意识。xx管理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特别是一些工作秘密要求高,保密工作难度大。通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签订保密责任状等形式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宣传。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法理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妥善处理信访投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正逢亚运在广州举办,航展在珠海举行,“两会”是向世界展示珠海的良机,也是挑战,实现两个确保的敏感时期,维稳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和突出。为认真落实区委、政府的要求,做好同区信访、司法部门的联络工作,建立互动、互通的信访联动机制,针对出现的个别影响较大、难以处理的信访案件,及时请求有关部门给予配合。本人还对历年来的重点上访案件进行排查,并向领导提出建议,确保排查到位、措施有力、责任明确。同时着重参与了对重点上访人物的稳控工作,为珠海航展积极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努力。

  3、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切实维护我方权益。

  积极倡导“能动司法”,正确处理司法主动性与被动性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运用参谋职能,既主动有为,又依法慎为,以增强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有效担负起“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司法使命。

  一是发挥优势,当好参谋。本人及时深入到相对困难的企业中去,为其积极解困,充分发挥自身精通法律法规、熟悉诉讼程序的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发展情况分析,梳理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帮助完善解困方案和措施;

  二是依托职能,建言献策。在比较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针对经济纠纷案件增多、类型变化的实际,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妥善应对经济纠纷,切实防止经济下滑的建议;

  三是健全机制,争取主动。主动贴近基层,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影响面广的大要案和热点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利于从全局统筹的高度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风险,控制负面效应。建议建立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机制,完善与当事人调解沟通对接机制。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不高的问题。

  二是思想解放不够、开拓创新发展办法不多的问题。

  三是工作作风有时漂浮,组织纪律观念淡漠,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四是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方法不多,法律服务与单位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便民、惠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五是涉债信访问题仍很突出,解释劝说工作不细致,缺乏说服力,应对措施还需加强的问题。

  六是对当事人存在态度欠文明、工作方法简单、公仆形象不佳等现象,有时不注意谨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草率,直接影响了办事效果。

  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将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筹良策,在明年的工作中,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克服。

律师事务所个人工作总结5

  作为一名长期执业的律师,我努力学习,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执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完成律师事务所交办的各项任务,无投诉记录。20xx年来的实践总结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

  在执业期间能积极服从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提交法律文书,按时出庭。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不得伪造证据或者鼓励、引诱、威胁委托人、证人提供虚假证据,不得违反规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传递信件、金钱或者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和同龄人在一起,可以积极团结互助,不做任何抹黑同龄人的事。

  总之,在执业纪律方面,我已经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为自己遵守规章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形成了良好的习惯。

  二、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我已尽最大努力依法履行委托事项,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从未对可能产生的风险故意做出不当或虚假承诺。对面委员会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可以做出合理的支出。客户提供的保密信息可以在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严格保密。

  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与社会服务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本人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与办理多宗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法律宣传、提供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与社会服务等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我积极为农民工、下岗职工、妇女、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主持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民事侵权等方面的调解工作。

  四、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和管理制度

  本人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律师协会决议;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职业规范和标准;虚心、自觉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维护律师职业荣誉和会员团结。

  我严格遵守本所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勤奋工作,没有任何违规情况。

  此外,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改变了传统的客户和律师咨询和回答的'方式,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推广自己,在网站上注册律师信息,积极参与律师互动交流、公益法律咨询、法律论坛等平台,为全国各地的顾问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当然也收获了很多案例。

  没有金子,没有人是完美的。这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1、工作视野不够开阔;

  2、细节

  总之,服务社会、服务大众是律师永恒的工作主题。今后要积极找出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在办案过程中自觉遵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在处理和处理法律事务时,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再接再厉,深入学习法律业务,锤炼办案能力,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个人工作总结6

  20xx快到了。在我们辞旧迎新、创造未来的追求中,不能回避过去一年积累的工作成绩和工作经验。只有把从实际工作中获得的真知灼见理性地削尖,获得新的认识,才能实现自己的新进步。

  每个人都必须是社会的一员,任何工作都是经济活动的一个要素,无论是社会的一员还是一个要素,都在体制内或体制外发挥作用。作为律师,他充当司法系统的法律服务职能,充当法律推进器,将纠纷或法律需求纳入法律轨道,并与其他法律组织和司法人员合作,在一定的法律程序中相互协助和制约,解决案件纠纷,提供法律知识,实现法治的结果。但是,职业律师还是天生的属性。他们需要与他人沟通,建立友好关系和信任关系,成为专业人士工作的.基础。否则,它们将是没有水源的水。虽然律师执业从属于案件服务,相当一部分案件存在利益纠纷,但利益源于经济活动,利益分配涉及相关规则和原则等规范和要求。专业服务方便自己,有时候可能不适合当事人。因此,从经济活动的要素来考察工作效果,可能要做出一定的牺牲或奉献。在这种宏大的叙事建构下,我用20xx年的时间,对如何认识自己以及相关问题做出了自己的判断,不断推动律师行业,并从中发展自己。

  在我20xx年的工作中,我始终认真办案,认真办理当事人委托的案件,让当事人满意,这是值得我奉献和负责的。我从来没有接到过我处理的案件的当事人的任何投诉,因为我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从来没有在办案中迷恋过当事人的经济利益。我与人相处,喜欢当面批评,但反对在背后捉弄人。一个人可以反对我,因为我没有权利让别人不反对我。反对和支持是由自己的情绪、立场和原则决定的,自己的决定自由高于他人的欲望。但是,为了反对一个人,或者扳倒一个人,或者抹黑一个人,不择手段,我不知道该怎么反思,这样的人是很可恨的。

  在特定情况下代表政治原则。我把握行为方向,讲求大局,讲求稳定,依法办事,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说明案件的利弊,让当事人知道案件的原因,防止当事人去斗争,尽量消除斗争的倾向,充分发挥律师在注重法治理念方面的作用。

  在我看来,律师服务的领域不仅仅是代理,还可能涉及互联网上的政治言论。我不仅在现实空间依法从事法律实践,还在网络虚拟空间扮演法律律师的角色,自觉肩负国家正义,忠于祖国,为一些可能背叛国家利益,或者心里有怨气的人辩论,用个人微博权力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话语权。

律师事务所个人工作总结7

  一、开展律师业务的情况

  1、思想道德方面。

  在工作和学习期间,我可以以积极的态度参加我们研究所组织的所有活动,检查我的工作,写我的学习经历。是我强化了我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业务处理。三年来,先后办理民事案件、刑事代理(辩护)案件、行政案件、非诉讼案件、法律援助案件、咨询单位等。同时办案方式也有很大的突破。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不仅可以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还可以妥善解决社会矛盾,及时解决纠纷,促进当事人的和解与团结。本人积极探索案源,努力运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我的.律师执业过程中,我的执业观点一直是正确的,我始终自觉遵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到目前为止,个人也没有收到过一次针对我的投诉。我习惯于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思考问题,把自己放在当事人的利益上,在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甚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人从未打着代理的幌子从事过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我可以说是一个优秀的律师,作为一个模范领导,我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

  二、《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保证承诺书》的实现

  在执业过程中,忠于宪法和法律,为民执业,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及院内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制度修订并提出建议;明确告知委托人权利和风险,不得为谋求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作出虚假承诺;不存在私自接受委托和费用,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们隐瞒或少付代理费的行为;未以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商业竞争(严格按照商业经营规则,不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在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关系中,不存在在非工作场所开会的行为,不存在邀请客人送礼、指示当事人送礼或者行贿的行为,不存在以他人名义要求当事人理财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展示虚拟。

律师事务所个人工作总结8

  时光如梭,不知不觉中20xx年的篇章又将翻过,细数一下,我进入正天合律师事务所也已近一年。在过去的这一年里,在赵律师的指导及全所各位同事的帮助下,我在处事方式及办事能力、专业素养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因此在这里,我首先向各位给予我帮助的同事表示感谢。当然在与各位同事的对比中,我也发现了许多自己工作中的不足,需要我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不断改进。

  现就我这一年的具体工作进行总结:

  还没进事务所的时候,我就深刻意识到:虽然我已经顺利的通过司法考试,但是能够办好业务,由一名合格的律师助理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律师,需要学习的地方还很多,需要走的路也还很长。而当我入所之后对这一点更是有了深刻的体会:要想干好工作,不仅要学会办公设备的使用,还要学习接待当事人的'方法、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以及办案的技巧等等。

  因此在思想上,我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要求上进,时刻提醒自己:认真细致的对待每一件事,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谦逊待人,取长补短,积累经验,在遇到不懂的问题时,虚心向赵律师及其他律师请教,努力寻求进步。

  在业务上,来到所里以后,在赵律师的指导下,根据案件的需求写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文书,得到了大量的锻炼机会,虽然写出来的文书还必须经由赵律师修改多次,甚至会全盘否定,推倒重来,但是通过举一反三的推敲及赵律师不厌其烦的辅导,积累了不少写作经验,不知不觉中提高了法律文书的写作水平。

  其次,对法院等单位的办事程序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刚到事务所时,对于如何与法院接洽是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知道。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还是有些地方不是很清楚,对于这方面的问题,我想以后可以通过多向赵律师和所里的其他律师及助理请教,逐步的提高。这期间我还获得了一次跟着赵律师出庭的机会,虽然经历少,但是收获颇多。

  最后,在协助赵律师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对于律师的办案流程有了初步的认识,学会怎样分析案情,学习怎样与当事人合理、有效的沟通。同时,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问题却是层出不穷,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往往却是模棱两可。对于这点我想还是应该通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予以解决。

  回首不足之处:年轻气盛,难免思想上也会滋生急躁冒进的念头,想着自己能尽快独立办案该多好,但是静下心来仔细想一想,就会马上否定自己的想法,实在是经验不足,不能担当重任,于是又会告诫自己:调整心态,摆正位置,踏踏实实学习,一步一个脚印的前进。

  在人际交往上,由于本人的性格比较内向,又缺乏必要的自信心,和所里的律师、助理以及当事人的主动交流不够,自己对自己的表现也不甚满意。

  在新的一年里,自己会尽可能的多学习,充实自己,提升自信心,人际交往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做起,得体表现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己。

律师事务所个人工作总结9

  对上半年的实习,从业务学习、执业态度、人际交往和执业规划等四个方面做如下总结:

  1、业务学习

  半年来,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业务,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问题却是层出不穷,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往往却是模棱两可,而在自己进入律师行业以前对这种现象可能是既看不见,也想不到,而这正是律师赖以生存的空间。实习一年,自认为在业务上最大的收获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条,学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终身学习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学习只是给从事律师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社会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根本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学习,律师行业更是如此,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终身学习能力对一个律师的生存至关重要。

  2、执业态度

  半年来,跟随所里各个律师办理业务,勤奋和认真是他们的共同特点,这给我感受很深,我想这是一个律师应有的执业态度,在这一点上我要检讨自己的惰性和准备不足,这反映自己对律师工作的`认识和从事律师职业仍显准备不足。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赖心理,但为了所从事的职业和自我实现,必须克服这种惰性和依赖,以自我实现成为习惯,而不是惰性和依赖。

  3、人际交往

  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自己在人际交往方面存在缺陷,一年实习期,这方面并未得到多大改善,紧张、无序、混乱、拘谨的场面依然如故,这应该是缺乏自信的表现。对此,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学习,充实自己,提升自信心,人际交往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做起,得体表现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己。

  4、执业规划

  半年来,自己所从事的非诉业务更多一些,这帮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律师业务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但诉讼业务才是律师业务的基础,也是非诉业务的基础,诉讼更能准确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规避风险,在接下来的执业中,自己应当加强诉讼业务的锻炼,主动参与诉讼业务,以期更全面的发展。

  在专业化方面,自己半年实习期从事的业务基本属于民商事领域,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应当适当地拓展专业面,以扩大视野和见识,但重点仍然应当放在民商事领域。

律师事务所个人工作总结10

  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20xx年3月12日至4月15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如下。

  一、实践经验

  1 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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