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时间:2023-06-19 18:25:01 工作总结 投诉 投稿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在我们的学习、工作中起到呈上启下的作用,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

  今年,我乡司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司法工作紧紧围绕和服务于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乡域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回顾全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

  我们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原则,在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特别是在平安创建和5.12特大地震后的稳定工作中始终冲刺在第一线,解决好各个具体问题,对部门间经常加强沟通与协作,只要有需求,我们就快捷、全力地配合。从而赢得了党委政府的满意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分管领导经常和我们一道做具体工作,解决好司法所在开展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涉及各种资料的搜集,各部门及驻村干部都积极主动地给予协作。

  二、以“五五”普法工作为契机,推进依法治乡,以创建“平安朝真”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加快推进法制化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乡司法所加强了对全乡普法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适时举办法制讲座,深入几个村利用村有线广播,普法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二)、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切实搞好“五五”普法法制宣传活动,采取街头宣传、法制讲座、标语等灵活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土地管理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提高了农村人口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以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开始的教导为方针,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乡司法所帮助乡域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教育大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以此为抓手,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他们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二、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创建“平安朝真”,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一)、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乡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全年共调解各类纠纷41起(含村上调解数),调解成功40起,还有一起正在调解中。

  (二)、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乡刑满释放人员19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全乡无一名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

  (三)、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完善行政村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今年,全乡在场镇居委会和9个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三、定期排查,促进调解工作

  按照矛盾排查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我乡司法所坚持每月25日召开一次基层矛排信息员会议,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各村一书面文字依据报乡宗治办,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限时调处。特别是5.12特大地震后,乡司法所加大了排查力度,始终坚持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的精神,配合乡政府各部门做好灾后重建工作。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增强机关效能建设。

  (一)、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通过运用多种形式,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上来,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二)、切实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生力军作用。今年,对全乡9个行政村的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并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素质高、能力强、威望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组织,不断提高调委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并通过会议组织各类培训活动,如组织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工作,为调委会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熟练掌握调解技巧,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转变作风,振奋精神,树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新形象。进一步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弘扬以作为求地位,以创新求发展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抓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职能工作的落实,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村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需加强培训和指导。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确保了社会的稳定。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2

  根据县委办关于印发《寿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xx]12号文件精神,按照寿县卫计委相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院于20xx年3月20日上午召开了全院职工大会,由鲍世春院长动员全体职工参加学习、自查、整改。同时在动员部署工作基础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查找巡视组反馈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根据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建设,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以人为本、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原则,紧紧围绕“教育、自纠、查处、整改”四个步骤,不断增强全体职工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清除问题根源,全力解决巡视组反馈的突出问题,既要立足当前,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强化纪律建设,促进医务人员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法规范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查找的主要问题

  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找准主要问题,分类实施,大力弘扬高尚医德,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我县卫生机构突出问题,我院经过全面梳理,整理规范,将相近的内容合并,归纳为以下方面的问题。

  1、部分药品有网下采购的现象。

  2、医疗服务中有不规范的处方、不合理的治疗现象。

  3、医疗服务态度不够热情,个别职工存在对病人态度生、冷、硬、推的现象。

  4、健康扶贫领域存在形式主义,扶贫工作中有时存在急于求成的情绪,对待突击性的工作,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去把这项工作做的最好。

  三、制定整改措施

  (一)部分药品(急救药品)网下采购的现象。

  近期整改情况

  (1)规范网上采购药品的行为,杜绝网下采购。

  (2)医院和村卫生室购药必须遵守网上招标采购和药品备案采购的制度。

  (3)必须从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政策。

  下一步整改措施

  (1)、认真执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政策和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学习《关于印发完善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带量采购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2)、建议基本药物采购平台建设进一步的完善、医药配送企业的配送进一步到位。

  (3)、完善药事管理制度,不违规采购药品,并按时回款给医药企业,不拖欠药款。

  (二)医疗服务中有不规范的处方、不合理的治疗现象。

  近期整改情况

  (1)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遏制过度检查和不规范治疗的现象。

  (2)学习《处方管理办法》等内容,组织医务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处方,提高质量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杜绝不规范的处方出现。

  (3)加强临床质量和处方工作检查,加大对医务人员不合理检查、滥检查的处罚力度。

  下一步整改措施

  (1)加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按照《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各种病种临床路径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行为。

  (2)进一步加强临床检查和处方质量的督查。

  (3)对查实的医务人员的过度检查和不规范治疗,登记记录作为该医务人员的不良行为,并与职称评审、晋升晋级、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三)医疗服务态度不够热情,个别职工存在对病人态度生、冷、硬、推的现象。

  近期整改情况

  (1)建立完善的医患沟通机制、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间的沟通和交流渠道。公布医疗机构的投诉电话,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类投诉。

  (2)强化“以病人为中心、注重细节服务”的理念,找准医疗机构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针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切实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3)加强行风建设,不断的提高我院的医疗技术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

  (4)不断强化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方便患者就医作为医疗机构的第一要求。

  (5)切实规范服务行为,信守救死护伤的承诺,遇事不推诿、不拖拉,提高工作效率,积极、认真、负责地接待每一位患者

  下一步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医患沟通与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群众投诉接待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定期通报信息,督促有效整改。

  (2)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学习、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的建设。

  (3)坚持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将医德医风与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晋升晋级、评先评优等挂钩,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4)完善监督约束机制,遏制腐败行为发生。

  (5)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在服务中做到语言文明、耐心解答,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

  (四)健康扶贫领域存在形式主义

  近期整改情况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坚定信念,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下一步整改措施

  坚定信念是根本,强化责任是关键,加快作风转变是动力,严明纪律是保证。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宗旨意识,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致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在科学理论指导下,加强制度的学习和掌握,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务求工作实效。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3

  一年来,区司法局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努力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法律援助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案件112件,受援人数350人,“1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1254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收到当事人表扬信3封,锦旗2面。

  一、完善机构,健全网络,搭建平台服务民生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一是争取领导重视。为确立法律援助工作地位,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主动向区委、政府请示汇报,以“有为争地位”,主管领导亲自抓,并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二是强化网络建设。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扩大覆盖面,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干,先后建立镇街、部门(工、青、团、妇、劳动局、老龄委、建设局、规划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15个,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76个,形成全区自上而下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西宾街道建立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站,有效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实现办案质量评估。通过“三废除三建立”,较好地解决律师办理援助案件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二、注重宣传,提高认识,紧扣主题宣传民生

  针对法律援助案件案源性质和对象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区报刊媒体刊发稿件宣传10余次。一是利用多种载体宣传。在区有线电视台“律师说法”栏目,将法律援助作为宣传重点,精心编辑典型案例和律师说法,利用电视传媒开展宣传。建立法制短信息平台,通过每周发送手机短信的形式,将法律带到群众身边。限塑令出台后,司法局制作5000个印有“法律援助在我身边”的环保袋免费发放,受到群众的欢迎。二是实行“送法”上门服务。在“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中,我们走进社区和农村,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为他们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散发宣传单,让社区居民深入了解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三是发挥援助站宣传作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如工会、团委、妇联、劳动等部门都利用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三八节”期间,区妇联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老龄委、工会、团委、劳动局也相继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

  三、简化程序,放宽标准,开辟通道实现民生

  我们以“关注民生”为重点,突出实事惠民,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的范围,全力优化法律服务。一是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把一些引起群体上访和矛盾激化的案件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通过信访部门的衔接,及时得到法律救济,避免或者减少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对于70岁以上老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并于当日受理,提供法律援助。二是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团。为了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案件的管辖工作,我们做好与法院刑庭的衔接,并整合资源,组建由5名执业律师参与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专门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全年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起。三是发挥律师与乡镇、村、屯结对子帮扶作用。在街道、农村设立法律服务帮扶点15个,开展法律讲座、培训6次,解答法律咨询342人次,参与农村纠纷调解86件,提供法律援助28件。四是完善公证援助措施。对孕产妇、老弱病残人员、在监收押人员,公证处实行上门服务公证制度;对在外学习、工作、经商者等急需办理公证业务的当事人,实行八小时外电话预约服务制度;强化公证规范办证程序,在公证大厅安装叫号机,语音提示设备,对重要公证事项进行录音和录像,有效便利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

  四、规范流程,做好衔接,整合力量倾向民生

  第一大兴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程序,减少审查环节,缩短审查时限,最大限度帮助弱势群众。一是做好法律援助与信访部门的衔接。对信访部门介绍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案件及时提供援助,对重大或群体性信访案件及时介入。几年来办理信访转办的援助案件45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重新上访。二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凡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法院直接予以司法救助。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与法院的联络制度,明确联络员。三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的衔接。凡劳动仲裁部门给予申请人减免仲裁费用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劳动仲裁部门直接予以减免仲裁费用。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4

  为贯彻落实市省厅《关于民生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岳阳市开展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仲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工作部署要求,着力解决我局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省厅、市局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工作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专项整治的部署,结合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紧抓实专项整治,不断增强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决破除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吃拿卡要、不按规定收费、违规办理业务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为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整治内容

  1.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方面。关于“在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中收受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问题。一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司法部、全国律协和省厅市局的规定,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评定标准,规范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县局加强指导,督促依法履职。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考核方式。依托如法网律师管理平台、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平台,推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网上考核,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实地考核+网上考核。三是加强监督,强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规范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许可、年度考核的制度,加强县局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促其自觉依法履职,廉洁奉公,发现有违纪行为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关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案件中释法说理不细,当事人不理解判决而发生信访、缠访”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以案释法制度。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按合法性、规范性、及时性原则,促进法律服务人员在法律服务过程以案释法,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增强当事人认同,促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二是健全质量临管体系。负责日常监管的要建全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和程序,加大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评查力度,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和案件质量监管,促法律服务人员释法说理及时、深入、细致。三是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加强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开展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行风建设,督促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引导当事人合法表达诉求,不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缠访、闹访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规范法律服务人员和办案机关交往行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提高案件的公信力、执行力。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促进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2.司法鉴定方面。在司法鉴定中吃拿卡要,与委托人存在利益往来,接受委托人或相关人员的吃请或礼金礼品;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违规乱收费;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司法鉴定活动,故意做虚假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

  3.公证方面。违反规定办理公证业务,与当事人存在利益往来,接收当事人吃请或礼金礼品;违规收取公证费用,不开票、少开票谋取私利,以及未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规定,即: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

  4.法律援助方面。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公职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规领取办案补贴,或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5.仲裁方面。县政府将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整顿。

  四、方法步骤

  (一)工作部署(7月10日-7月12日)。

  县司法局要将省厅《关于民生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市局《岳阳市开展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仲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和县局《xx县司法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传达到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自清自查(7月13日-7月25日)。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要认真学习省厅、市局和县局相关文件,对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自清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边查边改。

  (三)组织整改(7月26日-8月5日)。县司法局要对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在自清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限期整改。

  (四)监督检查(8月6日-8月11日)。省厅、市局、县局将通过“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效果不明的,将予以通报。对在检查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惩处,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评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县司法局要认真研究,立即布置,把要求传达到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要把专项整治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内容之一,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两手抓,确保专项整治出成效。县局成立xx县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司法局主任科员胡铁章任组长,县司法局法规股、县两律师事务所和四法律服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xx县公证处、洞庭司法鉴定所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县司法局法规股。

  2.统筹协调推进。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业务广,机构多,县司法局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市司法局与县司法局上下联动,统筹协调,有序开展,按时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8月20日前县司法局要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市局。

  3.建立长效机制。要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积极堵塞漏洞,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5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根据融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落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将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能力建设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落实,年终有核查,扎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利用党支部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学法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并完成各项学法任务要求,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能力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氛围

  坚持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宣传教育工作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法制宣传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清明祭扫活动、“9.30”公祭日纪念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深入人心。

  三、加强法律服务推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政务动态、通知公告、重要文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有关民生事项信息,实现“阳光政务”。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今后更多需要而且符合救助条件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开展救助,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按月兑现各种优抚补助;对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及时办理生活补助;认真审核办理部分各个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业务,不符合条件的也告知当事人;认真开展好“五关爱”、“六必访”活动;认真帮助有困难的军人或家属解决医疗保障、住房问题,对未脱贫退役军人户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在财力、技术上帮助其顺利脱贫;认真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活动,掌握退役军人的相思动态,做好思想宣传和引导,帮助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困难;设立退役军人权力维护知询室,安排专为退役军人进行疑难解惑。

  四、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们除了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学习外,还着重学习退役军人优抚抚恤执行依据的各类专业法律法规,还重点加强对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与考核。为了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行政执法的配套制度。通过平时组织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并征求建议、意见的同时,也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通过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签订责任状,领导干部的执法理念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也得到增强,对退役军人服务水平也明显提升。

  五、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局班子领导、机关各股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高度重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深刻认识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明确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的重点,以点带面,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工作的开展,健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

  (三)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组织保障。深入推进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了日常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严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硬件设置配备,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6

  20xx年,我镇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中心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视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积极为农民工、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局党组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把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实施方案,强化对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落实,建立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体系,进一步畅通了农民工、残疾人寻求法律援助的渠道。积极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率达100%。凡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100%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指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法援中心共受理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71件;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21件,从而有效维护了农民工、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完善法律援助网络。

  1、在聘请“法律进社区”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为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社区,探索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扩大法律援助在街道社区的影响力,聘请全区各街道社区的调解干部为法律援助联络员,充实了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正确引导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

  2、在已建立法律援助网络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区民政局、老龄办、团区委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来访困难群众,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从而方便低保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和青少年寻求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三、积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意

  1、围绕“田园成都、现代成华”主题,组织律师在建设路商圈广场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与公民道德集中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普法扑克牌》、《创建全国法制城市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解答社区居民法律咨询,内容涉及婚姻家庭、社保、老年人维权、人身损害、劳动争议、诉讼、申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使居民了解到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的公众知晓率和知晓程度,增强了社区居民的维权意识、法律援助意识。

  2、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联合区妇联、青龙街道办在青龙昭觉社区举办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7

  本人作为副主任律师,在20xx年度执业过程中,我为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出了一名律师应当做的工作。

  一、本人作为一名党员律师

  始终保持清醒政治头脑,把党的事业、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贯穿到律师工作中,坚持党的事业、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与律师工作的一致性。在执业活动中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遵守宪法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始终以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方向和内容。

  二、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

  积极参加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学习,认真履行会员义务。20xx上半年参加了滕州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司法干警及五所一处,法律援助中心,赴枣庄监狱参观,实地地进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参加了枣庄律师协会、枣庄司法局组织的全体律师管理干部、党员律师参加的“井冈山红色教育”以弘扬革命先烈精神,不忘革命前辈促进党员律师在新的形势下,让全体党员律师和干部永远保持党的'先锋队作用,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推动和促进党的社会主义事业和谐、稳定和有序的发展。下半年参加学习枣庄市司法局传达省厅齐厅长《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作风整顿》的讲话。司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要模范遵守法律,竖立良好的干警形象,要起到遵纪守法的带头作用。

  三、在参加公益活动方面

  在20xx年在司法局会议室,由李福宪局长主持,王局长讲话召开的《律师法律援助会议》,会议内容:根据省政法委、综合办公室要求,弘扬中华民族美德,济困扶贫,律师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按规定完成了年度法律援助案件,参加市局组织的慈善一日捐活动,要求每位律师捐款100元,本人捐款200元,为社会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无偿为当事人拟写法律文书上百份,在日常的工作中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宣传法律,化解了多起社会矛盾的发生。对有些认识问题偏激,情绪激动的社会人员,发现有上访苗头的人,听取他们的陈述后,为他们宣传法律,告诉他们所涉事务属于法律解决的问题,为他们指明法律解决的途径。不要动辄上访,这样既不利于自己问题的解决月也不利于社会。为此既解决了他们提出的问题,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都是一个律师日常应该做的工作。

  四、20xx年度办理各类案件的数量、质量和类别。

  本年度共办理各类案件62件。其民事案件33件,商事案件17件、刑事案件9件、法律援助案件3件,办理的案件均把适用的法律、法规摘录,拟写代理词或辩护词,整理并制作证据目录,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拟写发言稿,办理各类案件的责任和结果当事人均非常满意。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既考虑案件的法律效果,又兼顾案件的社会效果,深入细致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释明法律规定,消除当事人对案件另一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已达到解决纷争,消除矛盾之法律服务目的。

  五、在遵守本所制度方面,严格遵守并执行所里各项规章制度。

  制度关键在于执行,在为所里工作中始终从所里整体利益,团结稳定求发展出发,从不讲报酬,不讲怪话,任劳任怨。

  在本所办公场所面临拆迁问题上,从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上半年,在滕州市法院新址周边进行联系办公楼新址,经过数次调研后,最后确定认为通盛花园写字楼较为合适,后将此情况向主任汇报,征得主任同意着手办理买卖合同的谈判,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和筹集房款问题,办理房产证书,买办公用房后关于装修问题招募了八个装修单位进行投标,最后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确定了一个装修单位,该装修价格比较合理,竣工后经验收其装修质量比较过关,以此解决了我所永久办公用房问题,并在20xx年度全部还清购房借款。作为副主任律师协助主任做好本所建设工作、管理工作、本所律师思想工作和团结、稳定求发展工作,将全所律师思想统一到团结发展上来做了大量的工作。作为一名管理者和党员律师,首先应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本所规章制度,积极拓展业务,严格依法办案是本人应尽的职责。

  总之,律师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严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性、公益性活动,是律师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8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立足自身职能,坚持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多干实事,创新思路、务实举措、锐意进取,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创先争优、走在前列,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今年,市荣获首批“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

  一、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实体化,完善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升级改造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争取市里支持,统筹综治中心建设,按照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将行政执法监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社区义工、心理咨询矫治、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开发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配备公共法律服务终端一体机,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提升镇街(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实现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互联互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向基层延伸,形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市、镇、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突出实战化,规范运行四大智慧平台

  一是搭建智慧监督平台,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全市29个行政执法部门逐一配备了4G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搭建了行政执法可视化监督平台,并与“雪亮工程”对接,对执法活动实行全景式记录,弥补了执法记录仪拍摄盲区,实现了执法记录仪的主观单方记录与“雪亮工程”的客观全面记录有机结合,有效避免、化解行政纷。

  二是搭建智慧调解平台,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格局。搭建起矛盾纠纷收集汇总、研判分析、分流督办、调处化解于一体的网上调解管理即时办理平台。同时,市、镇街、社区三级建成集视频会议、视频调解、远程指挥调度等功能于一体的调解工作视联网平台,并与“雪亮工程”有机衔接,借助“雪亮工程”精准抓拍有关案件细节,固定证据,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强力支撑。

  三是搭建智慧矫正平台,推动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深度融合。以我局被确定为省级智慧矫正中心示范试点为契机,统筹利用“雪亮工程”人脸识别、车牌抓拍、高空瞭望综合防控系统,构建集日常监管、远程点验、电子定位、执法协同、执法监督、教育帮扶、远程督察、心理矫正八大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监管帮扶信息平台,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24小时的精准监管和网上在线学习教育帮扶。精心打造了“一中心两基地”,即“社区矫正中心”“心理矫治基地”和“教育帮扶基地”,与市阳光义工协会联盟,并借助智慧矫正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帮扶活动。依托智慧矫正平台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搭建智慧顾问平台,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研发了社区法律顾问管理信息化平台,打造集服务、管理、监督、测评于一体的“社区法律顾问”管理考核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全面实现社区法律顾问办结法律服务事项一宗一录入、一宗一测评,实时动态掌握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实现工作全程留痕、规范监管;不断加大工作监督力度,依托管理考核系统,建立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月动态考核通报制度,借助大数据技术,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月度情况即时收集、即时统计,实现工作数据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在线实时公开,确保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结果公开、公正、透明,以此倒逼社区法律顾问不断提高工作实绩,同时,借助智慧顾问平台,群众可以将法律服务需求事项予以上传,便可及时得到答复,足不出户就能满足法律服务需求,也极大地便利了社区法律顾问随时提供法律服务。

  (三)突出法治化,统筹推进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高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法制审核。印发《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有关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打造移动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时效性;统筹利用雪亮工程,着力打造天眼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客观性;统筹利用民情通手机终端,着力打造网格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精准性;借力随手拍客,着力打造社会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群众性,强化监督,推动行政执法制度落地。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全力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督察复核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分头主持召开迎察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调度。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情况报告,并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视察。市委依法治市办先后召开迎察工作专题部署会、工作调度会和培训会6次,组织全市法治监督员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协调推进会,强化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确保了创建工作实效。

  二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因地制宜,借力王尽美党性教育基地,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个关键对象的普法宣传。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协调全市60个普法责任主体制作图文并茂的普法展板,集中宣传。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茂腔的形式摄制法治戏剧《七棵树》《分爹》《六个姐妹看演出》。突出抓好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和《民法典》专项普法,成立“法治宣讲团”,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十进”活动。打造了张择端法德文化公园、王尽美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博物馆法德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开展规模宏大的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在王尽美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举行了隆重的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宪法学习新高潮。创新打造“党建+普法”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品牌,荣获全省主题党日优秀案例三等奖1个,市主题党日优秀案例一、二、三等奖各1个。

  三是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建设,选派不同领域的精干、专业律师组建中小企业律师专家团队,为中小企业处理涉法涉诉事务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创新建立“互联网+公证”工作模式,真正实现公证事项“网上办”,对无法当场出具的公证书,开展邮寄送达服务业务,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建立“法律援助人才库”,认真落实“一次办好”,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在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受理点,进一步简化程序,将案件审查期限、给予法律援助决时间全部压缩至1个工作日;为企业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的案件不再审查经济状况,直接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97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15.7万元。

  四是着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拓展发展“枫桥经验”,在全市全面推广枳沟镇乔庄社区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进一步完善警民联调、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衔接机制,建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0个,个性化调解工作室25个。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实现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

  五是统筹协调做好疫情依法防控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印发了依法防控疫情工作通知,加强对依法防控工作的'协调、督导。成立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与市电视台联合开办专题栏目,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成立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顾问团,帮助企业依法防控化解风险,有序复工复产。

  六是持之以恒抓好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司法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实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积极开展“七一”系列庆祝活动,组织6个党支部全体党员到王尽美党性教育基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加强结对共建,扎实开展城乡联建、驻社区工作队、“双报到”活动,立足职能优势,服务社区群众。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双城同创”工作。全面梳理基层工作、政府法制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律师、公证行业领域等廉政风险清单,制定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对照“问政”、市委巡察反映出来的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一并进行集中整治,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待于加强,看得见、摸得着的亮点示范点不够多。

  (二)在调解工作方面。调解员队伍结构不够合理,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人员短缺,专职调解员太少,在调解矛盾纠纷的时效性上难以保证。

  (三)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标准不高,与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法律服务精准化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案件审理以传统审理模式为主,主动创新审查方式、提高审查质量方面做得还不够,信息化水平不高。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9

  年初,为全面推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xx〕3号),《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办发〔20xx〕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我区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区各部门的主要任务。

  今年,我局继续构建覆盖全区的服务平台。依托法律援助组织、乡镇司法所等现有资源,着力构建覆盖全区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公证等职能进驻,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打造了全区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继续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与实体平台三大平台的融合发展,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和“12348”法网的应用,推进地方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及其它热线平台的对接和融合,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网上办”“移动办”“掌上办”“指尖办”。

  持续推进法律援助降槛扩面。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土地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将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提高到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上,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到低收入群体。

  继续加强全区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区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推进区域公证机构改革,创新拓展服务“三农”、金融、现场监督、司法辅助等公证业务,推进公证员队伍和公证业务稳步增长。扎实推进乡镇(社区)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一村一法律顾问、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

  着力加强覆盖城乡的普法阵地建设。截止今年上半年,已建立覆盖全区的法治基层普法阵地,进一步提升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功能,发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到20xx年底,基本形成覆盖全区、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未来5年,我局将在20xx年建成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基础之上,继续与时俱进,在硬件和软件上不断完善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为人民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0

  根据盛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援助工程”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1

  今年以来,黔东南州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顽瘴痼疾,强化治建并举,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公信力,为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全面依法治州中的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作用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整改。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对20xx年以来的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各县(市)司法局围绕“是否建立“一案一号一卷”工作案件台账”等六个方面逐一对照检查,按照“堵漏建制”的要求,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实地检查、调阅案卷材料、座谈听取意见等方式进行重点抽查。及时建制堵漏,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向法律援助对象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组织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法律援助承诺书》,严格遵守“公职人员不得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规定。

  二是深入落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8月24日至26日,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一行8人到我州三穗县、锦屏县、台江县、麻江县以及州本级共抽取了236份20xx年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从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办理、结案、归档等方面进行全面认真评查,并对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及受援人进行谈话和回访。我州以案件评查为契机,对评查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和整改,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三是组公证警示教育和公证执业专项检查。组织全州36名公证员利用工作和业余时间到全国公证管理系统警示教育专栏线上学习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通过警示教育排查化解潜在违法执业风险、遏制行业不正之风。黔东南州自今年6月开始为期3个月的全州公证行业执业专项检查,围绕是否违反《公证程序规则》、司法部 “五不准”等13类问题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进行重点检查,在全州随机抽调20xx年1月以来立卷归档的32件公证案卷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进一步规范了我州公证执业秩序,强化执业风险防控,维护公证行业公信力。

  四是推进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立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检查组,对3家鉴定机构45名鉴定人的执业资格及其执业行为开展实地现场核查,排查存在问题6个,并督促鉴定机构限时整改。组织开展亲子鉴定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司法黄牛”,有效杜绝因违规收养、购买婴儿、非法生育通过亲子鉴定“洗白”现象。推进司法鉴定完成时限及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依法减免鉴定费用,压缩鉴定办理时限,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2

  作为一名专职律师,本人在过去的20xx年里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依法、诚信、尽职、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认真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无任何被投诉记录。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

  本人在执业过程中,认真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和言论。积极主动的服从律师监管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出庭、提交法律文件,积极配合法官的审理工作。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诱导、威胁委托人、证人提供虚假证据,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违反规定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与同行之间,积极团结、互相协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情;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没有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监管部门的任何一项行政惩罚或行业处罚。

  二、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本人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律师协会决议;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积极参加律师行业业务培训;

  虚心认真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地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按规定交纳了会费。

  三、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

  本人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开拓案源,共承办二十余件诉讼及非诉讼案件,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或虚假的承诺。对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能够做到合理开支。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努力为委托当事人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四、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本人在过去一年里积极履行了法律援助义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多起,同时积极参加法律体检、法制宣传、积极捐款、提供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本人积极地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多位想提起离婚之诉当事人做好调解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积极的调解工作,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

  五、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

  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参加律协及司法局组织的各项评选及其他一系列相关活动,荣获济南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大大激发了本人的工作热情,也通过学习其他广大优秀律师同行的先进工作事迹,不断增强自己的努力奋斗、积极进取的信心,为以后的`工作和学习增添了动力。在接下来的一年,我还将继续努力,积极参加评选及其他一系列相关活动,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在整个20xx年中,本人没有受到过行政机关以及行业管理及部门的任何行政和行业处罚,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尽努力为当事人服好务。

  六、参加继续教育

  本人在努力工作外,不断学习时事政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本领,精心收集了当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组织律师认真进行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通过自学或参加网络培训学习了《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社会保险法》《物权法》、《侵权法》等新老各项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知识。作为一名律师,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丰富自己的视野,政治过硬,知识过硬,作风严谨,才能担当起时代的重任,才能不辜负当事人的期望,才能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做出应尽的贡献。

  过去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需要不断提高和改善的地方还有很多。但是,为社会服务、让当事人满意是本律师的不断的追求。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在办案过程中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3

  近年来,X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奋力助推强富美高新X的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载体和形式,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律师、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等业务为支撑,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县司法局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着力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二)统筹推进,建好三个平台

  在实体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着力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临街落地、交通便利、方便群众”的原则,县政府投入100余万元,于20xx年7月建设完成了600多平方米的X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同年12月份,被省厅评为“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二是结合新版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统一打造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采取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牌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服务窗口的.模式,由县局统筹建设,同时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服务中心人员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主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公证代办、民事诉讼代理等业务并对辖区内的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进行管理和指导。目前,全县已建成高标准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处,其余4处正在规划建设中。三是完成了全县村(社区)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全覆盖。按照实事求是、合理规划、逐步推进的工作原则,统筹建设。自20xx年以来,全县累计投入100余万元,在全县456个村(社区)建设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统一设立标牌标识,公开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等,实行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轮流值班制度。村法律顾问以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依托,定期开展法律走访服务、法治宣传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网络平台建设方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等。建立“X县普法办pfb”微博、“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微信群、“法治X”快手,“法治中都”抖音号,用好企业短信号普法平台,“X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县O2O便民服务平台,推广“济宁智慧民调”APP,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热线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利用现有的“7210148”法律咨询电话、“7222121”法律援助热线电话、“7212060”公证业务办理电话,打造具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服务等功能的热线平台,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1-4月份,共接听解答法律咨询1950余人次,指引申请法律援助36人次、申办公证75件,申请司法鉴定7件。

  (三)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创新普法形式,打造法治宣传新平台。一是采用“普法+文艺”模式。组建民间普法宣传团队,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快板等形式在全县乡村巡演;多次邀请市普法文艺宣传团到X演出,发挥了很好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二是采用“普法+新媒体”模式。利用企业短信号向全县1550余名领导干部通过短信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已发送6.7万余条;开发使用“X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专人解答县O2O平台群众法律咨询102条;“X县普法办pfb”微博,已发布15条;创办法治电视栏目《法润中都》,已播出12期;建立“X县律师微陪伴”等微信群,24小时服务群众;开通“法治中都”官方抖音号,已发布51期;“法治X”快手号,已发布6期。利用新兴媒体为百姓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三是采用“普法+阵地”模式。建成县法德公园和郭仓、白石等法德文化广场、全市第一处禁毒文化广场、山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两个基地”创建工作。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9个、市级172个;共有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40个,“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27个。四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以“法律八进”活动为抓手,相继开展了公共法律服务中都行等活动。今年来共举办各类活动2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2万余份。

  2、降槛扩面提质,法律援助惠民生。一是降低门槛扩大范围。把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扩大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的案件范围。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渐向低收入群体拓展,继续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工作、一审辩护全覆盖工作已全面展开。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20件(人),其中见证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18件(人),办理一审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68件。二是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升援助质量。规范实施“八统一”制度规定,并发挥好案件质量评估团作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按照案卷评判级别差别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今年以来,共受理各法律援助案件375件,办结210件。

  3、律师服务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坚持服务中心,加强供给侧改革。全县成立5个服务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就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合同、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改制及投融资等法律风险问题及防范措施提出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共举办讲座5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1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积极推荐律师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村居(社区)的法律顾问,律师担任各类法人单位法律顾问70余家,5名律师担任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31名律师担任150个村的法律顾问,17名律师入选“X县法律人才库”。三是加强律师执业规范化建设。健全律师惩戒和权利保障制度,严格落实重大法律事务集体研究、报告备案、沟通协调等制度,加大对律师办理重大法律事务的监督指导。大力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注册公职律师7名。四是做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今年以来,共参加陪同领导涉法涉诉接访活动4次,接待群众来访40人次。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案件12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4、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对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提供现场监督公证服务。二是严格落实司法部公证执业“五不准”,对公证业务开展重点质量检查,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县公证处被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县级“干事创业好班子”。三是大力实施惠民便民工程。积极开展“一次办好”减证便民服务,公开公证事项清单,让工作人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老、残、病、弱等特殊人群开通办证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服务、上门服务。对当事人申请办理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和遗产总额5000元以下的小额继承公证实行免费办理。四是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为县电视台直播的10期发票抽奖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五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公证云在线公证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公证业务网上预约、在线申办。今年以来,共办证314件,对县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等提供现场监督公证74件,为老弱病残“送法上门”8件,免费办理小额继承公证72件,办理法律援助公证3件,减免公证费2万余元。

  5、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把“枫桥经验”贯穿在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定期对全体调解员进行培训。组建了县级人民调解专家库,2名人民调解员入选市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1名人民调解员获得首批全省人民调解专家称号。目前全县共有调解组织555个,调委会529个,调解室26个,调解员1849个。二是加强“和为贵”人民调解室建设。充分用好儒家“和”文化思想,按照上级“党建引领+双基建设”工作要求,积极打造“和为贵”人民调解室。目前全县15个乡镇(街道)、146个村建成了“和为贵”调解室。三是提升“济宁智慧民调”APP系统使用效能。扩大宣传力度和影响力,提升网上办案率,不断提高“互联网+人民调解”信息化水平。四是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今年1-4月份共摸排各类矛盾纠纷98件,调解成功96件,成功率97.96%。

  6、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我县在20xx年8月启动“一乡镇(街道)一服务团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xx年6月份,纳入全县重点项目挂图作战体系。全县律师31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3人,司法所工作人员22人,合理安排到全县495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每个乡镇(街道)统一建立法律顾问团工作室。建立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考核制度等。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建议数量42件,开展线上线下法律服务次数78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9起。

  7、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全县14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托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实现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开展“两规范一打造”活动,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整改。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增设了税控机。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健全执业档案,规范执业环境。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度考核。推行“两所共建”,完成与司法所结对工作。

  8、司法鉴定工作步入正轨。20xx年,X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县首家司法鉴定所正式成立,补齐了群众对司法鉴定法律服务需求的短板。

  二、存在的问题

  1、经费保障严重不足。公共法律产品供给能力有限性与群众需求的矛盾仍然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经费不足,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积极性就不高,就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投入明显偏低,县级财政经费远远低于同级政法其他各部门。比如本级法律援助经费远远低于省、市平均水平,办案补贴仍在每件600-1000元的地位徘徊,值班律师费用不能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经费至今未能到位。近年来,虽然原则上也有加大经费保障的文件,但最后真正落到实处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仍明显不足,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体系尚未能建立。业务经费短缺严重影响了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和质量,制约着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和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发展。

  2、公共法律人力资源不足,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法律服务人才匮乏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X县有82万人口,全县注册律师只有33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3人,公证员5人。而碍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的通过率偏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又抬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从业门槛至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直接导致法律服务人员后继乏人。同时,现有人员中又存在年龄结构老化、学历水平参差不齐、知识体系陈旧、接受新知识迟滞等问题,整体业务素质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工作建议

  (一)切实加强经费保障

  党委和政府虽已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也把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并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只把原来的司法行政几项业务经费列入了预算,并且经费数额较低。建议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重要贡献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奖励、表彰。

  (二)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实现职能重塑和职能强化。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通过完善队伍建设制度、加强交流培训等措施,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综合业务能力和水平。优化队伍结构,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数量,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养壮大擅长办理维护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众合法权益及化解相关社会矛盾的专业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在基层农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队伍,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4

  今年以来,围绕构建“x+x+x+xx”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网融合”和服务领域延伸。以三大产业功能区为发力点,继续延伸服务触角,在全市率先于x医学城B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精准对接园区企业主体需求,提供更为持续有效、更为专业精准、更为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广泛搭建政府、企业、法律服务机构三方互联互通平台,不断畅通对话渠道,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共同为x区建设健康产业高地、宜业宜居宜游国际化都市新区提供强力法律服务支撑。

  截止xx月xx日,全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接待群众咨询xxxxx人次。提供法律援助xxx件次,其中办结x人以上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xx件,涉及人数xxx人,挽回群众经济损失xxx.xxxx万元。办理公证案件xxxx件次,其中涉企公证xxx件。调处矛盾纠纷xxxx件。

  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

  找准实际工作中发现的`痛点和难点,立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切实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影响力,做到分层推进、分步推进、统筹推进。一是落实责任主体,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职能职责,建立业务科室协同联系工作制度,确保统筹推进、专业实施和协同发展。二是加快制定并印发《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xx点具体工作任务,挂图作战,责任到人。三是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依法治区满意度测评体系,完善对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工作的评价和考核,准确掌握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案。

  (二)加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四大工程”

  从“完善基础建设、优化服务产品、提能服务队伍、拓展服务领域”四个方面着手,推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一是进一步规范三级平台建设,加大实体平台便民利民设施建设,提升“xxxxx”热线平台xx小时应答能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云大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小程序”网络平台开发应用。二是贯彻落实新修订《x市法律援助条例》,试行法律援助“负面清单、全域通办”,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落实最多跑一次,服务更加方便快捷。提供常态化法律顾问服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五调”联动纠纷化解机制,探索公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不断促进服务改革创新。三是加强律师、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公证员四支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学习借鉴兄弟区县优秀做法,探索将高素质法律人才培养纳入全区人才招引、落户、培养规划。四是围绕自贸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加强与x市“三中心”、西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战略合作,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重大经贸活动、企业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等方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渗透力。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对外宣传影响

  借助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契机,加强宣传攻势,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影响力。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密切联系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密集投放公共法律服务宣传片,广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及办事须知,倾听群众意见建议。二是发挥好新媒体矩阵作用。充分运用“法韵温江”官方微信公众号、“温江司法”官方微博、智慧广电等平台,及时推送公共法律服务动态及成果,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知晓度。三是扎实开展浸润式普法宣传活动。以民法典宣讲为契机,结合“法律七进”和“法治大讲堂”,常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新建“星期x小镇禁毒体验馆”,打造科技化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借助普法小分队力量,在全区开展法治话剧、普法微电影、说法歌舞秀等法治巡演,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感知度。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5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相关工作被列入市政府20xx年重点工作、创新性或突破性任务,现将年初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依法治理方面

  (一)重点工作

  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做好省、州对我市“七五”普法检查的迎检工作

  8月17日,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来我市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中期督导检查,督导组先后听取了我市“七五”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月宫街道富强社区和图们江广场进行了实地考察、督导组对我市“七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顺利通过验收。

  积极开展新修订《宪法》的普法宣传工作

  以“谁执法、谁普法”活动为中心,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和“法律多进”活动。重点宣传推广新修订《宪法》,着力打造“宪法广场”。在图们江广场,设立12个大型LED宣传板,大力宣传宪法,在图们江广场江坝两侧,利用40余个路灯杆和江坝围墙,设立宣传标语和宣传板,宣传新修订宪法内容,宣传十九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十百千万”工程为载体,重点夯实青少年普法宣传基础。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利用“法律进学校”和“五老法治讲师团进课堂”活动契机,组织律师、公证员、政法机关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进校园为青少年专题讲解《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目前,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赠送法律图书20xx余套,营造了良好的校园学法氛围。

  (二)创新性或突破性任务

  创新普法手段,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认真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和“以案释法”工作。实施普法责任制,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列入全市绩效考核项目,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和“以案释法”工作纳入“图们法律宣传月”活动。结合工作实际,以市法院“模拟法庭”工作为依托,重点开展青少年“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以市法院审理案件为原型,生动展现了法庭现场和法律的威严,提高青少年对法律的认知程度。目前已开展各类“以案释法”活动7场次、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2场次。

  亮点工作: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抓手,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努力打造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全市50个行政村三委班子全部实行村务、党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议事工作制度。“七五”期间全市共有3个行政村、2个社区被评为延边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20xx年7月,图们市月晴镇水口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公共法律服务方面

  (一)重点工作

  按照省、州文件要求,成立市专业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机构

  成立专业人民调解中心。我局已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图们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属民办非企业单位人民调解中心。聘请2名在法院和消协退休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为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中心具体负责与全市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衔接配合,共同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争取经费,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纳入20xx年财政预算,确定了调解案件补贴发放范围。召开公共法律服务暨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分别与向上、新华、月宫等3个街道召开公共法律服务暨专业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解读,对专业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指导,特别是对国庆节、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纪念等敏感时期、敏感节点工作进行了重点强调,要求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进一步扩大法援范围,对指定特殊群体经济困难标准放宽

  广泛开展法律援助,结合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立足本职、服务民生,组织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贫困村、社区、学校等地,开展以“法律援助基本常识”、“12348综合服务热线”、“3630616图们法律援助热线”、“婚姻家庭维权知识”、“民间借贷基本常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继承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工维权知识”等法律法规为主的法制宣传、法制讲课、法律咨询等活动。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挂牌设立“脱贫攻坚便民服务法律援助窗口”,在全市12个贫困村张贴“12348”宣传板并发放宣传册,指定联络员,建立了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司法所负责人及12个贫困村联络员组成的微信群,方便联络员及时与援助中心沟通和联系,保障贫困户及时得到法律援助。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最低工作标准的1.5倍,年初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刑事案件6件、民事案件82件,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网络等法律咨询、百姓热线500多人次,写法律文书65多份,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单3000多份。

  (二)创新性或突破性任务

  在检法两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被告人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在市法院、市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站,制定了值班律师工作方案,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桌椅、卷柜,初步形成了法律援助申请表等登记工作机制,但因我市缺乏律师资源,正在进一步沟通,解决律师值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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