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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部工作总结汇总【8篇】
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为此要我们写一份总结。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律事务部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事务部工作总结 篇1
***年是紧张、充实、不平凡的一年,正如罗总在年初工作会报告中所讲,是集团公司攻坚克难、逆境求强的一年。同时,***年也是中央企业推进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大考”验收的一年。如何把法律服务与集团公司“两提一降”这个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如何通过全面防范法律风险,为企业创造直接和间接价值,是法律事务部全年工作的着力点。***年我们以服务企业“两提一降”为目的,以完成三年目标为抓手,坚持“点面结合、防治结合、学用结合”,扎扎实实做好法律服务。一年来,在集团领导、各部门、各出资企业的支持下,经过部门同志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部门年度工作指标,较好地完成了***年工作任务。
(一)点面结合,突出法律服务的实效性
所谓点:就是指作为总部职能部门,必须要履职尽职,有效防范集团公司改革发展中的每一个法律风险点,帮助部门把好法律风险关,让领导决策、签字无法律上的后顾之忧。
我们认识到,如果放过一个法律风险点,就可能给企业带来一个出血点。防住法律风险点,就是堵住“出血点”,就是为“两提一降”做贡献。
***年,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点”的工作。
一是通过落实制度防范法律风险点。
法律事务部按照“抓工作从制度入手、抓制度从工作出发”的思路,严格执行三项法律审核制度,充分发挥了法律保障作用。
我们提出每份法律审核意见,一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二要体现央企法律服务的质量、三要禁得住历史检验的工作标准,继续强化经济合同“双流程”管理,实行经济合同审核书面及网络同步流转。***年我们审核的合同,无论标的额大小都“一视同仁”,严格落实《合同订立审批单》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合同审核质量,***年我们制定了《合同审核任务清单》,列出了八个方面的审核项目,实行审核人、合同处、部门的三级把关,做到审核工作不漏项,确保审核质量。
二是通过沟通协调防范法律风险点。
***年度,法律事务部参与集团公司及相关出资企业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17项。每个项目因情况不同、特点不同,法律需求也各不相同,法律事务部注重通过沟通协调,与承办部门、中介机构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法律风险的识别、提示、预警和防控作用。
***年,对于聘请外部律师的项目,我们有两个改变,一是从“跟着走”向发表“独立意见”改变,二是由“一聘了之”向“全程监管”改变。通过与承办部门沟通,提前了解项目法律需求,采用我方拟定的法律服务合同将外部律师的工作量化、标准化。要求律师对每份法律意见必须“咬牙印”,通过合同的“硬约束”保证外部律师服务质量。
三是通过主动服务防范法律风险点。
对于出资企业的法律事务,我们主动提供服务,尽我们所能帮助企业防风险、降成本。
一年来,我们感到大家的法治意识加强了,对我们的工作也更信任了。不但总部的同志有问题愿意咨询法律部,二级甚至三级出资企业的'同志也愿意向我们咨询法律问题;不仅出资企业法律人员愿意向我们征求法律意见,出资企业的领导也愿意向我们咨询、交流法律问题。甚至有的企业法律力量较为薄弱,干脆把总部法律事务部当成了企业法律部。只要有利于“两提一降”,有利于防范法律风险,我们都会提供专业、热心的法律服务。
所谓“面”,就是建立全集团的法律工作体系,有效防范全系统的法律风险。***年,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做好“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三年目标,拓展“面”的宽度。
建立全覆盖的法律工作体系。通过实地调研、逐家落实,集团公司所有二级企业都建立起“领导主抓、总法牵头、部门承办、人员落实”的法律工作体系。100%的企业都设立了总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数量达32名;100%的企业都配有专兼职法律人员,全系统法律人员数量达到90名。86%的企业将法律事务机构作为一级职能部门,三家企业虽然未设立法律事务机构,但是企业法律工作都有人落实、有人负责。
建立突出境外特色的法律工作体系。境外投资运营是集团公司的主要赢利点,在开展“面”的工作中,法律事务部始终注意突出“境外”这一重点。法律事务部通过实地调研,帮助境外企业建立、完善法律工作体系,实现制度到位、总法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境外投资运营依法合规。到***年底,二级境外企业100%设立了总法律顾问,100%建立了完善的法律审核制度,100%配备专人负责法制工作,三项法律审核率始终保持100%。
建立以集团公司为枢纽的法律工作体系。法律事务部认真贯彻国务院国资委法制工作要求,定期汇报沟通三年目标工作进度。在深刻领会国资委有关要求的基础上,法律事务部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向出资企业宣贯落实。法律事务部以三年目标为抓手,逐家、逐条、逐项落实指标,形成了以法律事务部为枢纽、上通下达的法律工作体系。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面”的硬度。
通报进度,形成压力。自2012年起,为了帮助出资企业了解差距、明确任务,法律事务部每半年向出资企业通报三年目标进展情况。营造了出资企业积极对标先进,自我提升标准,相互追赶、彼此竞争的工作氛围。有的企业在通报后一个月内立即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有的企业在通报后立即招聘法律人员。在定期通报的推动下,各出资企业圆满完成三年目标各项指标。
纳入考核,形成动力。为了使各出资企业切实重视法制工作,增强工作动力,***年集团公司首次将法制工作纳入出资企业绩效考核。***年3-4月份,法律事务部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出资企业开展评价,无论企业规模大小,都按统一标准打分,如实报告、公布评价结果。考核评价结果公布后,很多企业纷纷询问扣分项,对照短板,快速整改。
开展述职,增强干劲。为保证总法律顾问发挥作用,在2013年成功开展述职的基础上,***年又组织所有出资企业开展总法律顾问书面述职。通过述职,引导、督促各位总法律顾问“在其位、谋其政”,在三项法律审核、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机构建设等方面切实发挥带头作用,保障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面”的厚度。
加强督导,壮大队伍。法律事务部通过文件、会议、调研等形式,督促出资企业不断加强法律人员的充实配备,以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三年来,企业总法律顾问从16名增加到32名,企业法律人员从60名增加到90名。专职法律人员的持证率已经达到80%。
加强学习,提升队伍。为了提升法律人员业务素质,3月,法律事务部举办了法律业务网上培训,共100余名法律人员及其他业务人员通过网络参加了培训,深入学习了民商法、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企业管理等知识,强化了业务素质。***年3月开始,法律事务部指派专人通过微信及QQ以“每日一题”的方式,帮助法律人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明确职责,发挥作用。总法律顾问是企业法律工作队伍的“带头人”,是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的核心岗位。我们建立了30多人的总法队伍,有了“量”的保证,还要在“质”的提高上下功夫,提升总法素质,保证发挥作用。7月,法律事务部举办了为期四天的出资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培训,着力解决了总法律顾问“干什么、怎么干、如何干好”的问题。三年来,在总法律顾问的带领下,各出资企业三项法律审核率始终保持100%。
(二)防治结合,强化法律服务的主动性
企业法律工作的真正价值不在于“救火”,而在于“防火”。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应防治结合,以防为主。
1.主动查找风险。
发动企业,查找风险。***年,法律事务部连续四年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之我见”论文评比活动,共征集论文百余篇。这些来自出资企业、来自生产一线的论文,有对矿业并购防止矿业权隐匿风险的分析,有对国际工程项目法律风险的解读,有对建筑施工企业招投标、劳动用工等方面法律风险的剖析,还有对已办诉讼案件的经验总结。大家在查找风险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对防范法律风险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2.主动研究风险。
编写赞比亚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集团公司与中石化、中石油等8家中央企业开展《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的编写工作。我们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等困难,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编写,数易其稿,形成11万字书稿。这本指引为在赞企业合规经营、防范风险提供了有效支持。
编写7国境外投资指引。法律事务部结合集团公司投资区域,编写了赞比亚、缅甸、刚果(金)等七个国家的境外投资指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别指引的编写要求,对缅甸、刚果(金)的投资指引进行修改、完善,为集团公司在这些国家投资运营中防范法律风险提供参考。
3.主动防范风险。
一是制定合同标准文本,防控合同风险。
***年,法律事务部根据集团公司合同签订情况,形成委托合同、技术合同等共计12大类、29种合同示范文本。其中,法律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审计委托合同等类别已逐步使用我方文本签约,有效防范了风险。
二是开展普法活动,打造全员工程。
自***年12月开始,法律事务部每周开展“送法上门”网络普法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以案说法”158期、“普法小课堂”173期。结合首个国家宪法日,法律事务部通过网上宪法问答、发放书籍、电子屏等三个途径开展宣传工作,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学习氛围,强化了依法治企的意识。
(三)学用结合,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
法律事务部是个年轻的部门,平均年龄只有30.5岁。***年我们岗位变化较大,两进两出一人休假,全年仅5名同志在岗。这种情况下,通过学用结合的方式,提高部门战斗力,有效保证了“点面结合、防治结合”。
一是加强知识学习。
自2013年以来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就达327部,企业法律人员必须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才能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对于***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公司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我们及时学习立法新变化,准确提示相关风险点。同时,我们每月定期收集新公布或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在集团公司OA及网站上同步发布,帮助大家及时了解新法新规。针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我们采用生动形象的动漫图表形式,帮助大家一目了然了解新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二是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
***年,法律事务部共参加业务能力培训10人次。通过参加企业争议解决方面的培训,提高仲裁案件处理技巧;通过参加商务部组织的反垄断法培训,深入了解我国反垄断监管的规定,为企业参与国内外公平市场竞争提供法律保障;通过参加“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研修班,我们了解到跨国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经验,提升了合同管理能力。
三是加强实际的研讨。
法律事务部注重从具体工作出发,学习与之相关的业务知识,提升法律事务处理能力。针对永续债业务,我们系统研究了新融资方式的法律风险,分析永续债与优先股的各自利弊;为更加透彻地了解赞比亚有关公司治理、注册、解散事宜的规定,我们组织部门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专题学习赞比亚《公司法》。
四是加强敬业精神的培养。
法律事务部将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着力培养一支忠于企业、聚焦专业、爱岗敬业的法律队伍。***年法律事务部克服了在岗人员少的困难,充分发扬敬业精神,坚持党员带头、骨干带头,团结协作,形成良好的部室作风。
***年,法律部一人取得法学硕士学位,法律硕士占部门总人数的87.5%;一人获得高级职称,获得高级职称的人员占部门总人数的25%;另外,一人通过清华大学的仲裁员考试,获得仲裁员资格;一人考取工商管理硕士。
回首***年,集团法制工作完成了三个硬指标。
一是全面完成集团公司***年绩效考核指标;
二是法制工作在中央企业的排名由第二个三年目标的108名提高到***年的前40名;
三是从国资委普法先进单位迈入全国普法先进,是18家荣获该荣誉称号的中央企业之一。
法律事务部工作总结 篇2
在公司董事长及公司经营班子的领导和支持下,公司法律事务部根据国家法律及公司的相关制度,20xx年度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法律事务部在公司内部管理中,完成了以下工作:
1、合同评审方面,针对每一份销售、采购合同,作出了评审法律意见,以供参考。全年共评审合同近三百份。
2、对内部职工管理方面,为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了相应的劳动法律法规,并对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了审查,以保证公司合理合法用工。
3、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配合,协调处理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和增资扩股事宜。
4、与市场部、标书组配合,处理投标及因投标产生的一系列事件中涉及法律的事宜。
5、配合处理了一部分公司产品质量问题,今年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出现多起。法律事务部派人陪同营销中心到贵州六枝协商质量赔付。
6、积极配合公司对新源公司拆迁赔付的谈判。法律事务部专门查找相应的法律法规,就拆迁赔付与公司钟总、彭经理一道在旌阳区政府与相关主管部门代表进行了谈判,表明了公司的态度,希望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公司的具体实际损失进行赔付。
7、积极配合总经办进行驰名商标评审工作,20xx年共提起2起商标异议。
8、积极配合财务部处理用友软件四川分公司U9项目。双方签订赔偿协议并已履行。
二、法律事务部在公司法律诉讼方面,完成了以下工作:
1、李思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经过旌阳区法院一审、德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向李思文支付赔偿款10620元,我公司向李思文支付不能经保险公司理赔的赔偿款1269元。
2、黄达昌劳动争议案。因遗留原因致使人力资源管理存在漏洞,经过旌阳区法院一审、德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我公司支付黄达昌20xx年7月至20xx年8月的加班工资11520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724元。现已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漏洞,该情况不会再出现。
3、陈后权诉我公司与陈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xx年,我公司承接了彭水县龙射镇供水工程VI标段的建设工程,委托许庭中具体负责,后许庭中又将该工程转包给陈鹏,陈鹏又将工程的大、小支墩基础等工程承包给陈后权。工程完工后,陈鹏拖欠陈后权劳务费80000元。经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诉讼过程中,经该院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由陈鹏一次性支付陈后权现金30000元。
4、山东潍坊中云机器有限公司管辖权异议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应按程序移送立案在先的法院管辖,裁定移送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法院审理。
三、正在诉讼中的法律事务
1、绵阳昊池供排水公司因质量问题起诉我公司及绵阳森普贸易公司,要求赔偿损失35万元,该案已开庭一次,仍未判决。
2、湖南省邵东县界岭乡政府诉我公司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湖南省邵东县界岭乡政府以湖南省产商品鉴定所出具的4份鉴定书为由,说明我公司管材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给其造成损失,起诉我公司要求赔偿。但该鉴定所出具的`鉴定书违反鉴定程序,无法律效力;对方称因我公司管材质量缺陷给其造成损失,但又举不出损失记录和详细金额,也无保险公司报案记录。纯属捏造事实,现该案已庭审结束,等待邵东县法院宣判。
四、已经审理完毕,处于执行阶段的案件:
1、成都正光科技公司,欠1600余万元因现无法查找其财产,暂时无法执行。
2、康县自来水公司欠款31万元。
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多次与法院联系,现暂无可供执行财产,需派人去与法院督促。
3、汉中燃气公司,欠款3万多元。
根据双发达成的还款协议,该公司从20xx年第三季度就未继续还款,现无可供执行财产。
4、泾川自来水公司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多次与法院联系,现暂无可供执行财产,需派人去与法院督促。
5、康定供排水公司欠款15万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多次与法院联系,法院推脱工资都无法正常发放,暂缓强制执行,需派人去与法院督促。6、湖南省邵东县界岭乡政府,欠款61万元。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界岭乡政府偿还货款63万元,对方拒付,正在强制执行中,已到当地执行一次,回款2万元,当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民风强悍,执行有难度,现正在查找资产。
五、通过诉讼和非诉讼收回款项
1、青海山川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款70余万元,现只差一点尾款和利息未付;
2、湖南省邵东县界岭乡人民政府执行2万元;
3、吉林中建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回款450万元;
4、兰州森普管线有限公司回款20万元;
5、长沙森普店里设备公司、湖南伟玛电子有限公司欠款由长沙办事处冲抵13300元;
6、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回款2352.05元;
7、雅江县自来水公司回款9532.3元;
8、云南昭通回款180万元;
9、成都正光科技公司回款6万元;
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欠款15万元,因20xx年公司购买土地盖厂房,开发区管委会以土地抵货款,未办手续,导致公司未平帐,建议坏账处理。
公司另外有些欠款,公司无合同也无评审表,经办业务人员又辞职,无法收集相应证据,如湖北耀德经贸公司、黄梅赛洛天然气公司、旌阳区东湖乡新沟村等,导致法律事务部无法采取法律措施。
六、处理成都正光互保案中的工作总结。
20xx年法律事务部工作的重点是加大了对成都正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担保欠款的力度。公司因担保,为成都正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支付了1950万元,但公司只在20xx年执行回款350万元,还有1600万元损失,今年法律事务部加大了与法院的配合,多次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到成都查找被执行人成都正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另外,在今年4月底专门派人在成都商报刊登悬赏广告,成都商报和华西都市报就公司悬赏广告连载了9次,影响很大。成都正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悬赏广告非常被动,主动筹资,分二次支付了共六万元,并承诺在明年3月份付清欠款。但法律事务部并不相信其承诺,多次联系,并向其要求近期支付200万元,否则,请求法院对其法人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七、20xx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大力度进行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因公司法律事务部人员只有两名,为了节约清收成本,无法派人与欠款单位核实和谈判
每笔欠款支付情况。希望设置专项资金,并制定相应的激励制度;公司财务部应尽量早点将应收账款需要法律事务部清收的转交给法律事务部,以便法律事务部计划按照步骤进行催收。
2、继续对公司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以减少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3、继续加大力度调查了解成都正光科技公司的财产,积极配合法院开展工作,以便供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与旌阳区法院、德阳市法院配合,办好本地诉讼案件,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
5、加强对公司员工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
法律事务部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我部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运用法律、审计等手段保护公司的经营安全和合法权益"的工作方针,扎实工作,切实加强了内部审计与法律维权工作。
审计项目66个(其中:企业20xx年度年报审计22个(含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审计14个;企业资产清查、清算24个;项目评审、竣工决算6个),建议企业及时调整的金额共计1838万元;清理不良资产,申报核销共计7496万元;开展对下属企业对外投资对外借款专项审计和八桂国旅等4家下属公司清算工作;根据审计结果以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编写了整改综合报告;通过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和加强内审人员培训,全面规范公司与下属企业内审工作。
法律方面,认真把好合同协议和各种规章制度审核关,会签合同、文件共100余份,切实保证公司合法、有序经营;制定公司《聘请律师及支付律师费用的暂行规定》;设法解决法律维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准确把握案件诉讼的时机及时效,促使公司有关案件的起诉、应诉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债务回收6000余万元,充分发挥法律的监督与服务职能,配合做好公司的其他非诉工作。
法律事务部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是紧张、充实、不平凡的一年,正如罗总在年初工作会报告中所讲,是集团公司攻坚克难、逆境求强的一年。同时,20xx年也是中央企业推进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大考”验收的一年。如何把法律服务与集团公司“两提一降”这个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如何通过全面防范法律风险,为企业创造直接和间接价值,是法律事务部全年工作的着力点。20xx年我们以服务企业“两提一降”为目的,以完成三年目标为抓手,坚持“点面结合、防治结合、学用结合”,扎扎实实做好法律服务。一年来,在集团领导、各部门、各出资企业的支持下,经过部门同志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部门年度工作指标,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工作任务。
(一)点面结合,突出法律服务的实效性
所谓点:就是指作为总部职能部门,必须要履职尽职,有效防范集团公司改革发展中的每一个法律风险点,帮助部门把好法律风险关,让领导决策、签字无法律上的后顾之忧。
我们认识到,如果放过一个法律风险点,就可能给企业带来一个出血点。防住法律风险点,就是堵住“出血点”,就是为“两提一降”做贡献。
20xx年,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点”的工作。
一是通过落实制度防范法律风险点。
法律事务部按照“抓工作从制度入手、抓制度从工作出发”的思路,严格执行三项法律审核制度,充分发挥了法律保障作用。
我们提出每份法律审核意见,一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二要体现央企法律服务的质量、三要禁得住历史检验的工作标准,继续强化经济合同“双流程”管理,实行经济合同审核书面及网络同步流转。20xx年我们审核的合同,无论标的额大小都“一视同仁”,严格落实《合同订立审批单》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合同审核质量,20xx年我们制定了《合同审核任务清单》,列出了八个方面的审核项目,实行审核人、合同处、部门的三级把关,做到审核工作不漏项,确保审核质量。
二是通过沟通协调防范法律风险点。
20xx年度,法律事务部参与集团公司及相关出资企业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17项。每个项目因情况不同、特点不同,法律需求也各不相同,法律事务部注重通过沟通协调,与承办部门、中介机构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法律风险的识别、提示、预警和防控作用。
20xx年,对于聘请外部律师的项目,我们有两个改变,一是从“跟着走”向发表“独立意见”改变,二是由“一聘了之”向“全程监管”改变。通过与承办部门沟通,提前了解项目法律需求,采用我方拟定的法律服务合同将外部律师的工作量化、标准化。要求律师对每份法律意见必须“咬牙印”,通过合同的“硬约束”保证外部律师服务质量。
三是通过主动服务防范法律风险点。
对于出资企业的法律事务,我们主动提供服务,尽我们所能帮助企业防风险、降成本。
一年来,我们感到大家的法治意识加强了,对我们的工作也更信任了。不但总部的同志有问题愿意咨询法律部,二级甚至三级出资企业的同志也愿意向我们咨询法律问题;不仅出资企业法律人员愿意向我们征求法律意见,出资企业的领导也愿意向我们咨询、交流法律问题。甚至有的企业法律力量较为薄弱,干脆把总部法律事务部当成了企业法律部。只要有利于“两提一降”,有利于防范法律风险,我们都会提供专业、热心的法律服务。
所谓“面”,就是建立全集团的法律工作体系,有效防范全系统的法律风险。20xx年,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做好“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三年目标,拓展“面”的宽度。
建立全覆盖的法律工作体系。通过实地调研、逐家落实,集团公司所有二级企业都建立起“领导主抓、总法牵头、部门承办、人员落实”的法律工作体系。100%的企业都设立了总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数量达32名;100%的企业都配有专兼职法律人员,全系统法律人员数量达到90名。86%的企业将法律事务机构作为一级职能部门,三家企业虽然未设立法律事务机构,但是企业法律工作都有人落实、有人负责。
建立突出境外特色的法律工作体系。境外投资运营是集团公司的主要赢利点,在开展“面”的工作中,法律事务部始终注意突出“境外”这一重点。法律事务部通过实地调研,帮助境外企业建立、完善法律工作体系,实现制度到位、总法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境外投资运营依法合规。到20xx年底,二级境外企业100%设立了总法律顾问,100%建立了完善的法律审核制度,100%配备专人负责法制工作,三项法律审核率始终保持100%。
建立以集团公司为枢纽的法律工作体系。法律事务部认真贯彻国务院国资委法制工作要求,定期汇报沟通三年目标工作进度。在深刻领会国资委有关要求的基础上,法律事务部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向出资企业宣贯落实。法律事务部以三年目标为抓手,逐家、逐条、逐项落实指标,形成了以法律事务部为枢纽、上通下达的法律工作体系。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面”的硬度。
通报进度,形成压力。自20xx年起,为了帮助出资企业了解差距、明确任务,法律事务部每半年向出资企业通报三年目标进展情况。营造了出资企业积极对标先进,自我提升标准,相互追赶、彼此竞争的工作氛围。有的企业在通报后一个月内立即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有的企业在通报后立即招聘法律人员。在定期通报的推动下,各出资企业圆满完成三年目标各项指标。
纳入考核,形成动力。为了使各出资企业切实重视法制工作,增强工作动力,20xx年集团公司首次将法制工作纳入出资企业绩效考核。20xx年3-4月份,法律事务部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出资企业开展评价,无论企业规模大小,都按统一标准打分,如实报告、公布评价结果。考核评价结果公布后,很多企业纷纷询问扣分项,对照短板,快速整改。
开展述职,增强干劲。为保证总法律顾问发挥作用,在20xx年成功开展述职的基础上,20xx年又组织所有出资企业开展总法律顾问书面述职。通过述职,引导、督促各位总法律顾问“在其位、谋其政”,在三项法律审核、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机构建设等方面切实发挥带头作用,保障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面”的厚度。
加强督导,壮大队伍。法律事务部通过文件、会议、调研等形式,督促出资企业不断加强法律人员的'充实配备,以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三年来,企业总法律顾问从xx名增加到32名,企业法律人员从60名增加到90名。专职法律人员的持证率已经达到80%。
加强学习,提升队伍。为了提升法律人员业务素质,3月,法律事务部举办了法律业务网上培训,共100余名法律人员及其他业务人员通过网络参加了培训,深入学习了民商法、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企业管理等知识,强化了业务素质。20xx年3月开始,法律事务部指派专人通过微信及QQ以“每日一题”的方式,帮助法律人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明确职责,发挥作用。总法律顾问是企业法律工作队伍的“带头人”,是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的核心岗位。我们建立了30多人的总法队伍,有了“量”的保证,还要在“质”的提高上下功夫,提升总法素质,保证发挥作用。7月,法律事务部举办了为期四天的出资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培训,着力解决了总法律顾问“干什么、怎么干、如何干好”的问题。三年来,在总法律顾问的带领下,各出资企业三项法律审核率始终保持100%。
(二)防治结合,强化法律服务的主动性
企业法律工作的真正价值不在于“救火”,而在于“防火”。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应防治结合,以防为主。
1.主动查找风险。
发动企业,查找风险。20xx年,法律事务部连续四年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之我见”论文评比活动,共征集论文百余篇。这些来自出资企业、来自生产一线的论文,有对矿业并购防止矿业权隐匿风险的分析,有对国际工程项目法律风险的解读,有对建筑施工企业招投标、劳动用工等方面法律风险的剖析,还有对已办诉讼案件的经验总结。大家在查找风险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对防范法律风险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2.主动研究风险。
编写赞比亚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集团公司与中石化、中石油等8家中央企业开展《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的编写工作。我们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等困难,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编写,数易其稿,形成11万字书稿。这本指引为在赞企业合规经营、防范风险提供了有效支持。
编写7国境外投资指引。法律事务部结合集团公司投资区域,编写了赞比亚、缅甸、刚果(金)等七个国家的境外投资指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别指引的编写要求,对缅甸、刚果(金)的投资指引进行修改、完善,为集团公司在这些国家投资运营中防范法律风险提供参考。
3.主动防范风险。
一是制定合同标准文本,防控合同风险。20xx年,法律事务部根据集团公司合同签订情况,形成委托合同、技术合同等共计xx大类、29种合同示范文本。其中,法律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审计委托合同等类别已逐步使用我方文本签约,有效防范了风险。
二是开展普法活动,打造全员工程。自2011年xx月开始,法律事务部每周开展“送法上门”网络普法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以案说法”xx8期、“普法小课堂”173期。结合首个国家宪法日,法律事务部通过网上宪法问答、发放书籍、电子屏等三个途径开展宣传工作,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学习氛围,强化了依法治企的意识。
(三)学用结合,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
法律事务部是个年轻的部门,平均年龄只有30.5岁。20xx年我们岗位变化较大,两进两出一人休假,全年仅5名同志在岗。这种情况下,通过学用结合的方式,提高部门战斗力,有效保证了“点面结合、防治结合”。
一是加强知识学习。自20xx年以来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就达327部,企业法律人员必须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才能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对于20xx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公司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我们及时学习立法新变化,准确提示相关风险点。同时,我们每月定期收集新公布或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在集团公司OA及网站上同步发布,帮助大家及时了解新法新规。针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我们采用生动形象的动漫图表形式,帮助大家一目了然了解新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二是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20xx年,法律事务部共参加业务能力培训10人次。通过参加企业争议解决方面的培训,提高仲裁案件处理技巧;通过参加商务部组织的反垄断法培训,深入了解我国反垄断监管的规定,为企业参与国内外公平市场竞争提供法律保障;通过参加“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研修班,我们了解到跨国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经验,提升了合同管理能力。
三是加强实际的研讨。法律事务部注重从具体工作出发,学习与之相关的业务知识,提升法律事务处理能力。针对永续债业务,我们系统研究了新融资方式的法律风险,分析永续债与优先股的各自利弊;为更加透彻地了解赞比亚有关公司治理、注册、解散事宜的规定,我们组织部门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专题学习赞比亚《公司法》。
四是加强敬业精神的培养。法律事务部将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着力培养一支忠于企业、聚焦专业、爱岗敬业的法律队伍。20xx年法律事务部克服了在岗人员少的困难,充分发扬敬业精神,坚持党员带头、骨干带头,团结协作,形成良好的部室作风。
20xx年,法律部一人取得法学硕士学位,法律硕士占部门总人数的87.5%;一人获得高级职称,获得高级职称的人员占部门总人数的25%;另外,一人通过清华大学的仲裁员考试,获得仲裁员资格;一人考取工商管理硕士。
回首20xx年,集团法制工作完成了三个硬指标。一是全面完成集团公司20xx年绩效考核指标;二是法制工作在中央企业的排名由第二个三年目标的108名提高到20xx年的前40名;三是从国资委普法先进单位迈入全国普法先进,是18家荣获该荣誉称号的中央企业之一。
法律事务部工作总结 篇5
***年又是公司迅猛发展的一年,无论是内部战斗力,还是外部影响力,均有很大提升,比如房屋销售营业额破****亿再上新台阶,****称雄为国争光,作为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工,我也很有自豪感。随着年底的临近,***年的工作接近尾声,也到了该对这一年工作进行总结的时候,对比公司的重大成就,总结自身日常工作中的进步与不足,以作为对自己日后工作的加油与鞭策。
作为合同管理部的一名普通员工,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自认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到了勤勉尽责,能够达到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当然在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过失,值得总结教训。
一、 合同审核方面
***年我先后负责的合同审核范围包括:***、***、***、***、全过程合同及年度合同的审核以及全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抽查审核工作,并配合招投标部、采购部、营销部等部门针对这些项目进行招文会审、招标策划以及开标工作。起草、审核或抽查合同约800份,其中除根据工程正常进展报审合同外,解除合同约10份,变更合同约60份,发审核意见函约50份。个人认为,在合同报审中,合同管理部主要是一个服务配合部门,其职责是积极配合业务需求部门,做好合同审核工作,既要尽量杜绝或降低法律风险,又要满足公司发展进度需求,不耽误合同的`签订下发。我也是以此为导向进行工作的,应该说***年合同审核工作,基本满足了公司发展进度,达到了风险防范的需求。
二、 法律事务方面
在诉讼方面,先后处理****公司诉****技术(委托)合同纠纷案;莱芜金碧项目***、***等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项目***、***两煤气中毒侵权责任纠纷案;****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
纷案等,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虽经历立案时的不顺,但最终以完胜结案,通过诉讼追收回款544万元,调解、判决的违约金比例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款的6%-7%,追究违约金43万元。***、***两侵权责任案件属于标的额不大(共计五万余元)的“小案子”,但该案的复杂程度及运用的诉讼手段远超一般标的额较大的案件,取证、开庭、协调关系前后十多次,导致案件拖延时间很长。当然经过各方面努力,结果应该比较理想,现经沟通主办法官,将于近日下发判决书,判决我司胜诉。分析本案拖延的原因,主要因为我司保安煤气中毒发生前后,物业公司经办人员未留下任何书面证据。缺乏证明案件基本事实的直接证据,全部为申请法院调取。
经过这些案子的处理,我认为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确实至关重要,比如,商品房买卖纠纷应该做好过程取证工作,催款、解除函件应做到及时、完整、闭合,环环相扣,东营营销部在这方面做的非常到位,可以作为借鉴。煤气中毒案给我的启发是处理公司事务过程中,一定要防患未然,落实到直接证据,比如合同、收据、录音录像等。淄博文物局行政处罚案给我的体会是,针对政府机关部门的管理行为或处罚措施,不能回避、怠慢,应根据法定程序积极回应,及时提出疑问、异议,并及时决策、处理,以免错失法律上的程序救济。
在非诉方面,主要处理的问题有业主索赔谈判、起草或审核对外发函、解答各专业部门的法律咨询以及物业公司专项用工纠纷的处理等。其中参加****及****交楼项目业主索赔谈判约20次,谈判业主近80户;根据招投标部、预决算部等需求部门的要求起草或审核相关函件70余份;物业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圆满解决,公司成功将法律责任全部转移。应该说我负责项目的法律咨询、谈判、发函等日常非诉法律事务均能满足公司正常法律保障需求。
三、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年的工作中,虽然能够在合同审核、法律事务处理中满足公司工作需求,没有实质性大的错误,但确实存在一定的过失,被问责过两次,值得反思与检讨。
其中一次问责是因为****商品房案件未能与同一批次的其他地区同类案件同时立案;另一次问责,是因为开发部进度紧急,未按照正常程序走审批流程,盖章时的合同版本被对方篡改,未能及时发现,虽然后来得以弥补,但毕竟给领导工作带来了被动。
尽管都是事出有因,比如第一次是因为****法院立案庭受被告业主社会关系影响违法办案(故意刁难、拖延立案),直到我司到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控告督办,才得以成功立案。但作为公司管理来讲,公司或领导要的是结果,解决问题是关键,过程如何特殊是次要的。所以,不管原因如何,结果出了问题,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日后的工作就应该接受教训。一件事情的失败或过错,先不要讲原因,不需要为失败找理由,而应该尽快为成功找出路。
我相信,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只是一种手段,能够藉此促使自身进步,为未来的工作提供规律、经验、教训、方式方法才是最终目的。在***年度工作中,我应该继续做到严谨、细心、多观察、多学习、多总结,以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为导向,立足本职工作,兢兢业业,争取有新的提高和发展。
法律事务部工作总结 篇6
一、加强法律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
为增强集团公司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完善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按照省国资委相关要求,完成助理总法律顾问的推荐程序及入职手续,并设立法律事务部,配备法务专业人员一名。同时,为了加强法律事务工作力量,积极推动集团公司下属单位对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集团法律事务组织工作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开展对外交流与学习,提升法律事务工作质量与水平
10月30日至11月13日,为学习借鉴省属国企法律事务工作的先进经验,更好地为集团公司提供精细化、标准化、专业化的优质服务,促进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集团法律事务部赴地方电力集团、陕建集团、法士特集团、陕汽控股集团四家省属企业考察学习,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提取资料等形式,对四家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法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法律事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外聘律师管理情况、普法宣传教育情况有了深入了解,为集团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提供了可操作性借鉴。
三、深入基层加大检查指导力度,推动法律事务工作落实
为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防范合规风险,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集团法律事务部自11月11日开始通过现场调研、查看资料的形式对下属20家单位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工作调研,就各单位涉及的法律问题跟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探讨,为下一步集团公司开展法律事务工作奠定基础。
四、推进法律宣传教育,普法工作再上台阶
集团公司高度重视依法治企,为了优化法治企业建设,推动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履职,法律事务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于5月10日组织举办了“以资本为纽带、产权为基础,规范公司治理,防范法律风险”为主题的法律业务培训会,于12月9日组织举办了“弘扬宪法精神,依法治理企业”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讲座。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意识,切实把法治文化融入企业文化,更好的发挥法律在依法治企中的作用。
五、开展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贯彻依法治企理念
法律事务部在提供法律审核和纠纷解决等业务支持的同时,开展了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向广大干部职工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单位均可以电话或邮件等形式对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在短时间内获得需要的法律信息和法律依据,提高工作的时效性及合法合规性。
法律事务部工作总结 篇7
20xx年,在公司党政班子及总法律顾问的领导下,我部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律事务工作部署,坚持以“降本增效”为主线,以“风险防范”为目标,以“年初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为抓手,努力推进工作进度,全力落实法务职能,圆满完成各项法律事务工作。
截止目前,各项法律事务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夯实基础,强化合同管理
(一)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及有关工作流程
1、修改合同管理办法。今年初,为了适应公司合同管理的新形势,我部经过科学论证,对原合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一是确定了重要合同由法律事务部打印。合同审批流程结束后,标的额超过20万元(含)的采购类、技术服务类、建设工程类合同及其他类合同,纸介版文本均由我部负责打印;二是将矿业公司、化工公司合同审批权限由100万元调降至50万元,实业公司合同审批权限由50万元调降至20万元,液化气公司审批权限由30万元调降至10万元,取消能源甲醇分公司合同自主审批权限;三是进一步明确处罚条款,对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或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扩大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2、以合同及印鉴管理大检查为契机,对三级企业合同专用章进行提级管理。今年初,我部与监察审计部、办公室对所属各单位的印鉴及合同管理整改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了印章使用权限不清晰、公章代替合同章使用、合同立项依据不全不规范、权限外合同未报上级审批、拆分合同、倒签合同等问题。按照公司要求,我部将矿业公司、化工公司、实业公司全部合同专用章实行提级管理,统一保管,并制定提级管理用印审批程序,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法律部负责人的用印双签制。
3、制定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避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风险,根据国家、中煤集团、龙化公司有关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实际情况,我部起草了《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明确了提级管理后的所属单位合同专用章使用流程以及责任划分,对未进行提级管理的龙江公司和液化气公司提出了有关用印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全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管理,此项制度将于本年度xx月份正式下发。
(二)注重过程控制,严格对合同进行审核把关
1、20xx年,我们充分利用法律信息系统,对各单位、各部门上传的合同进行高效审核。截止目前共审核各类合同xx26份,金额共计304290.35万元,线上合同法律审核率达到100%。
2、针对重要合同,我们继续通过合同评审会进行审核,特别是委托佰刚运输车队标的额高达4亿多元的剥岩采煤工程合同,经各部门联合评审,共提出43条完善意见,在承办部门修改落实后,法律部再次认真审核,提出二次修改意见,严格要求完善集团批复依据及定价依据,以保证此合同风险可控并在集团法律平台审核顺利通过。今年以来,我部共召开合同评审会26次,截至目前未发生任何合同纠纷。
(三)对相关三级单位需用印合同进行全面审核
我部严格按照领导要求,做到重心下移,积极落实合同及印章管理专项检查后提出的各项措施,因上半年对几家重要所属公司的合同专用章进行了提级管理,在用印之前,我部对所属单位需用印的合同进行全面审核,力争把好基层用印关。截止目前已审核矿业公司、化工公司、实业公司、第三煤矿等单位权限内合同160余份,使合同审核管理范围向基层纵深拓展,进一步防控了法律风险。
(四)规范招标文件预审强化事前防范
随着法律职能的逐步完善,目前法律审核业务已嵌入招标文件预审环节,针对招标类合同我部始终坚持前期介入、中期把关、后期指导的原则。截至目前我部共审核涉及设备、材料采购,工程建设等招标文件50余份,为商务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操作性做足充分的前期准备。今年以来,我部共参与各类前期谈判80余次,通过事前防范,达到了源头风险防控的目的。
(五)修订合同标准文本
按照年度重点工作要求,我部把修订完善采购合同、经营承包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各类标准文本作为加强合同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我部首先完成了《中低压水蒸气销售合同》标准文本的制定工作,在7月23日业务办公会通过后下发至各单位及有关部门;其次我部积极联系矿业公司、化工公司、实业公司等重要所属单位有关人员、物资供应中心主管采购相关人员、本部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召开《采购合同》标准文本评审会,对其进行完善,新修订的采购合同标准文本将对今后的采购合同签署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此外,我部已经对经营承包合同标准文本的初稿进行了完善,对技术服务合同标准文本也已拟定完毕,即将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联合评审。
(六)加强合同履行管理
今年第四季度,我部把合同履行管理有关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并于11月3日在周调度会传达了关于合同履行报送工作相关情况,会后及时在OA办公系统下发《关于合同履约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正式文件,对各单位填写《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履行统计表》有关事项进行了要求,并要求各单位、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向我部报送。此项制度的执行,将更有利于我部对基层单位合同履行情况的深入了解,对于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落实职能,严格审核把关
1、参与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核。我部按照部门职能积极参加公司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在深入领会公司领导决策思路的基础上,站在法律角度严格把关。尤其针对与龙建达公司合作成立合资公司的重要项目,法律部高度重视,多次参与前期调研,并认真审核项目框架协议及公司章程,对每项条款逐字逐句推敲,及早为领导提出法律风险防范意见,降低决策风险,保证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顺利实施。
2、参与规章制度法律审核。今年以来,法律事务部共参加公司制度审核会议20次,审核人力资源部、技术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质量监督站等部门提交的重要规章制度95项,提出法律意见xx0余条。在审核过程中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条文,提出合法合规的修正意见,确保风险规避。
3、20xx年,我部法律业务服务职能进一步得到推进,无论是口头的法律指导还是书面法律意见,较往年均有较大增幅。不但积极为化工公司提供防止人才外流的书面法律意见,而且努力为人力资源部积极解答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签署的重点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此外,我部还积极为第三煤矿工程建设、企业发展部项目谈判、矿业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实业公司合规管理进行专门的法律指导,共提出法律意见90余条,各项法律意见均得到有效落实。
三、多措并举,提升维权成效
今年以来,在我部的积极努力下,企业维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是针对哈尔滨中孚能源有限公司违反合同约定,以单方质量和数量异议为由拒绝支付购气欠款达500多万元,并停止用气的.严重违约行为,我部迅速向公司领导提供法律意见,以中孚公司与我方合作的加气站承包经营合同为突破口,依据合同中“中孚公司无故停止使用我公司符合质量约定的天然气,我方即有权解除合同“的相关约定,建议公司领导对中孚公司采取强制措施,积极出谋划策,查找依据,付出大量精力,并与外聘律师通力合作,积极应诉,使案件发回重审并最终二审胜诉,避免了同类型工伤人员的大规模劳动纠纷。
四、突出重点,拓展普法宣传
今年以来,我部大力落实集团法律培训工作要求,举办了《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业务培训》等多次法律讲座,来自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近百名法务工作人员及法律爱好者参加,为历年范围最广、规模最大;我部还派人专门赴京学习了《企业投融资、并购重组与节税实务讲座》,开拓了法律工作人员的视野,增强了理论能力。
在“六五”普法考核验收之际,我部积极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中煤法【20xx】340号)要求,形成了汇报材料,重点回顾了五年来普法机制建立情况、特色活动举办情况、管理层学法用法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工作,得到了集团公司的肯定。
今年xx月份,我部将在“六五”普法的最后一个法制宣传月开展“知识竞赛”、“法律讲座”、“文艺汇演”、“普法考试”、“宣传展板”、“案例手册”等一系列普法宣传工作,力争做好“六五”普法收尾工作,为“七五”普法实现良好的开端,目前有关普法活动方案已经制定完成,相关工作准备就绪。
五、完善流程,规范业务职能
1、整章建制,完善重要规章制度。今年,我部着重对《合同管理办法》和《证照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在落实公司领导要求的基础上,积极与基层单位和部门互相交换意见,经过反复研讨,最终上会通过。新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了法律风险防范的制度支撑。
2、今年在证照管理方面,因法人更换,我部迅速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人更名事宜,并按照集团注资要求,完成了营业执照增加注册资本金有关事宜,此外还协助销售分公司完成了证照更名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完善证照借用程序,规避证照借用风险。
3、为进一步加强对口法律业务管理,充分发挥法律事务部对基层的服务职能,从1月份开始,我部定于每周四召开部门联动会,与所属单位法律相关业务人员交流近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目前已召开37次会议,通过一周一次的会议,做到及时将所属单位的重点工作了然于胸,有效指导协助所属各单位高效推进重点工作的落实。
六、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制定五年法制规划工作的具体安排,我部围绕"固成果、控风险、创价值、重合规、谋发展"的法制工作要求,起草制定了《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xx-20xx年法制工作五年规划及实施方案》,并于20xx年8月xx日经公司第25次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备案。《方案》对公司法律工作现状进行了总结评估,明确了差距和薄弱环节,确立了领导机构,并落实了推进五年法制规划的具体措施及年度工作安排。目前,各单位均按照公司要求上报了本企业法制工作五年规划,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推进法制工作五年规划各项目标,严格按照各年度具体目标,严格落实合规管理、依法治企职责。
法律事务部工作总结 篇8
一、全面参与集团重大决策、经营活动,及时进行风险评估;为子公司、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积极维护、拓展与司法机关的关系,防范集团运营中法律风险。
(一)全程参与集团重大经营活动,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提出法律意见。
1、参加江苏中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变更为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过程,配合外聘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尽责调查,适时提供法律建议和服务。
2、参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两个组件公司并购,审查并购文件。
3、参与股份公司营销政策的制定,审查制度合法性;评估、修订变压器销售合同文本,审查修改于制度配套使用的《代理商协议》等合同文本。
4、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南京南站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合作协议审查、修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5、参与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对通化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和业务开展情况的前期考察、调研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6、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中电电气有限公司的工作,对合作协议、公司章程进行草拟、审查,办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事务。
(二)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法律风险提交评估报告,供管理层参考。
1、1月向相关部门提交《企业劳动管理法律指引》,对企业常见的《劳动合同法》相关的适用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与指导。
2、2月向集团领导提交《关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法律意见书》。
3、6月向集团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提交《20xx年上半年劳动争议案件评估报告》,对因公司不规范行为引发的多起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剖析,总结原因、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三)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检查异地子公司法律工作开展情况。
1、为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福建建德三师水泥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拟定和解方案。
2、调查、处理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大唐漳州风电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出了可行的处理方案、建议。
3、协助企管部处理临时用工陶纪明的工伤补偿事宜,与对方协商达成协议。
4、对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草拟书面函件与客户协商;对客户违约,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合同,指导销售员从客户处取得违约证据,如kunye c0,limited公司推迟交货,指导销售员取得对方书面认可手续。全年共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各类法务服务60余次。
通过上述工作,化解纠纷,弱化矛盾,避免了诉讼案件的发生,维护了公司形象。
(四)检查、监督江西景新公司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1、监督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务工作开展:保持与外聘驻公司律师的.密切联系,定期检查工作日志,及时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2、要求江西法务对全部涉外采购合同进行梳理,对未履行完毕的每份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给予说明并给出法律意见。
3、监督合同履行,及时处理纠纷:对因付款延迟导致大量供应商不满引起的合同履行问题进行协调,提供解决方案;对于供气公司要求涨价引起的重大纠纷,适时指导、草拟函件,提出法律建议等。
4、与其它部门合作,参与公司项目的决算工作。
(五)积极维护和拓展外部司法关系,为解决集团法律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司法环境。维护与扬中公检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关系;拓展与省高院、镇江中院、江宁法院、江宁公安的联系沟通,与两地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
二、基础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一)清收应收账款,维护资金安全。
1、工作业绩:
⑴超期货款:全年共处理超期货款4253.6万元,其中20xx年遗留20xx.8余万元,20xx年新移交2164.4万元。截至20xx年11月底,共回笼超期货款2370万元,清户169户。
⑵离职销售员欠款清理:经过一年时间的诉讼,第一批诉讼的25件离职销售员欠款案件一审已全部结案,回笼欠款15万元。
2、工作措施:
⑴超期货款方面加强诉讼力度。为加快超期货款清收速度,重点通过诉讼方式清收。积极协调各方,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共诉讼案件29起,结案23起,结案率80%,另有2起案件已冻结金额73万余元。全年通过诉讼而回笼货款621万元。
⑵坚持出差,深入每个客户实地了解货款逾期支付情况,对客户提出质量等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回笼货款。
(二)严格执行合同评审制度,评审全集团对外经济合同。
1、审查、草拟重大合同:参与谈判、审查与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与人民电器厂、华达物资公司、正泰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德国海德里希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的重大合同,提出法律意见;起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与上海地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专利许可、技术合作开发协议等重要合同。
2、严格按责任状要求做好日常合同评审工作:今年面对人员减少、工作量增加的问题,法务部发扬团队精神,精诚团结,加强合作,克服困难,保障合同评审日常工作按时完成。
⑴截止至11月底,评审变压器销售合同2800余份,重点审查客户资信,识别安装公司、皮包公司等履行能力不能保障的客户,预防法律风险。
⑵对非标产品库存,逐份审查合同,向运营计划中心核实履行情况,分析法律风险,对每台产品给出处理意见。
⑶对在评审中发现的未签订合同先发货、预付款(全款)未到先发货引起的法律风险予以汇报,指出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3、评审集团及股份公司采购合同2900余份;基建及其他合同193份。对此类合同,重点审查合同是否与招标结论一致;对采购特殊产品如危险品、劳保用品等国家规定必须取得特殊生产许可的,严把资质关,审查供应商相关证照;对生产、质检用设备要求留质保金;根据运输公司人员协助卸货受伤事故,提示完善采购合同文本,预防将来再发生卸货人身损害风险。
4、评审光伏产业子公司各类别合同合计698份(国内销售220份,国内采购478份),着重审查对方单位资信,对合同提出了修改意见。
5、根据新公司的建设及集团各子公司发展情况,适时制定、修订标准合同范本。
⑴根据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建设进度,及时制定销售合同文本。
⑵根据劳动争议仲裁经验,重新修订劳动合同文本,使之更加完善。
(三)规范商标与工商登记管理事务,维护公司知识产权。
1、为建立商标管理体系,在集团内实施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定《集团商标管理制度》并公布实施。
2、打击商标侵权和对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江苏宝亨新电气有限公司、扬中市中电电工设备厂、国际中电集团、中电变压器股分有限公司等使用与我集团近似商标,利用字号相近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集团已对以上公司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和不正当竞争诉讼,共3起案件。其中不正当竞争诉讼一审胜诉,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对方赔偿30万元(对方提起上诉,二审中);其余两案仍在审理中。
3、为策应变压器、组件两大产品的海外销售,保护公司知识产权,按注册方案推进海外商标注册,上半年共取得国内外17件商标权证。
4、及时办理工商年检及日常工商行政事务,确保集团及子公司各项工商登记合法、有效:办理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登记;办理中电电气(镇江)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成立工商登记;办理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因被收购而引起的工商变更、外资注销等各项事务;办理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办理集团、各子公司各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等事宜。
(四)多形式多渠道灵活开展法律培训与宣传,努力提高集团管理层和员工的法律素质。
1、按年度培训计划,本年度共对新上岗的营销员进行合同法培训4次,培训人次120人,课时16课时。
2、为了提高集团及子公司人事管理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安排外聘顾问杨惠弟进行劳动法相关知识培训2次,重点讲解了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用,劳动关系建立、解除等法律知识和实践要求。
3、针对近年职务犯罪多发,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为教育销售员,提高法律意识,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在半年度营销会议上对全体与会销售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培训。
4、在《中电人》法律专栏发稿,进行法律教育宣传。共刊载《安全案例宣传之资信调查》等篇法律宣传教育文章,为员工工作、生活中常遇法律问题给予法律指导与宣传教育。
三、运用专业技能,一方面以法律手段维护集团利益;一方面群策群力,充分发挥法律智慧,避免集团卷入重大诉讼,减少案件索赔额,维护集团形象。本年度通过妥善办理诉外、外诉经济案件共为集团挽回损失60万元;减少索赔839余万元。
1、诉外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情况:
⑴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高邮海光照明器材厂仲裁案:因研究院定作的太阳能草坪灯灯具和太阳能路灯灯杆质量与客户天津镇洋公司的合同要求不符,导致天津镇洋对我公司提起质量纠纷诉讼,在妥善处理天津镇洋案件后,少支付天津镇洋公司货款20万元;对高邮海光申请仲裁,根据案件需要及时联系到行业协会专家出具鉴定结论,争取到胜诉机会;4月双方达成调解:高邮海光退还货款、支付赔偿共计40万元,自行拉回有质量问题的灯具。该事件引发的两个案件通过努力共为公司挽回损失60万元。
⑵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南京康中科技有限公司货款返还仲裁案。1月份对康中公司提起仲裁,要求按协议返还货款130多万元,在仲裁过程中发现对方有到期债权,及时向玄武区法院申请保全,6月该案也达成调解:对方同意退还货款并赔偿相应损失共计15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申请执行。
2、外诉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情况:
今年外诉经济纠纷案件发生较多,全年共处理5起案件,涉案金额达1700万元。自20xx年以来金融危机造成外部市场环境恶化,同时因公司各层面员工缺乏风险意识,尤其是业务经办人缺乏足够的工作责任心,未尽谨慎义务,使本可避免的纠纷因处理不当引发了重大诉讼。法务部积极应对,精心准备,力争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具体情况如下:
⑴芜湖天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案:对方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609594元,经协调达成调解,仅支付本金和诉讼费,对方放弃利息4万元。该案暴露公司管理上两个问题:一是在建基建项目未依法报建,设计方案修改未及时报批,造成工程无法竣工验收;二是公司项目负责人不尽责,人员交接后互相推诿。
⑵安徽众安实业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纠纷案:对方要求我公司承担质量赔偿的连带责任,支付500万元。该案发生后,及时调查取证,向公安报案,因调查及时、手段得当,使对方在11月份撤诉,避免了公司卷入一场高额索赔纠纷。该案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他人为谋取不法利益私刻我公司印章伪造合同,另一方面是公司的报价、标示制作、领用等方面缺乏登记管理措施,无人进行跟踪,使他人得以利用漏洞达到不法目的,使公司卷入无谓的讼争。
⑶上海永续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要求我公司支付货款67万余元,法院一审驳回该单位对半导体公司的诉讼请求,对方败诉。该案的胜诉体现出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的意义,合同条款的完备使公司取得诉讼先机。
⑷常州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对方要求我公司支付违约金900余万元,并对公司银行帐户进行了冻结,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该案发生是因经办人对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重大环节无法律意识和常识,对已解除的合同无书面手续,导致引起重大诉讼,经两次开庭,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⑸洛阳市坤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反映合同经办人缺乏基本的商业交易业务技能,对收货、验货、退货、发货等重要环节的处理不规范,存在重大风险漏洞。案件经两次开庭后与对方达成调解,为公司减损二百余万元。
3、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情况:今年共发生劳动争议案件7起,数量比往年大幅降低,仲裁请求277859.4元,给付金额58348.1元,减少索赔219511.3元。
四、严厉打击职务犯罪,追究犯罪人责任,挽回公司损失120万元。
1、石志斌侵占公司财产案件:该案已结案,石志斌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其在乐山的房产等分别进行变卖和出租,挽回损失30余万元;
2、宋如峰挪用资金案:被挪用的90万元已追回。
3、魏灿龙挪用案:已初查立案,对其已网上追捕;祝建飞、严明武挪用案作为共同犯罪已经立案,并已经网上追逃。
5、陈必林挪用案:因其金额较小,直接江宁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已经判决确认应给付款挪用金额8280元,因对方地址无法查实,公告判决,目前正在申请执行。
五、工作中的不足
1、对子公司的监控还不到位,除合同评审监督流程外,在其他方面的监督力度较弱,风险防控子流程未建立。
2、当年移交欠款的清欠率不高,与责任状要求有差距。主要在于:第一,工作创新不够,按老思想老套路进行工作多,对清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研究少,创新少,办法少。第二,与内部、外部的协调不到位,对质量问题的解决拖拉等,司法机关部配合出差办案等都对货款回笼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未及时解决这些问题。第三,招标的合同无管辖权,移交的无管辖权的案件越来越多,清欠带来难度。
3、离职销售员欠款清欠工作进展幅度不大,有待加大力度。
4、对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纠正还不到位,法律意见及时性有待提高。
5、合同的履行监督力度不大。采购、销售合同在履行中,总是被动的等待上报问题,主动出击不多,但集团在履行合同中,监督不力,存在很大的风险,造成被动应付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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