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学习心得

时间:2022-09-29 11:12:13 学习心得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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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学习心得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马上将其记录下来,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学习心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学习心得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学习心得1

  首先,这门课使我更深刻的意识到对于一个刚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生来说,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与知识产权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是科学研究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_和规范,是保证学术正常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实现学术积累和创新的根本保障。探究真理,追求卓越,是历史赋予西工大人的使命;消除赝品,拒绝平庸,是传统赋予西工大人的责任。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是对每个西工大人的基本要求。当前,在高等学校的学术活动中,部分地存在着道德失准,行为失范的问题。一些学者违背学术研究目的,或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或媚于世俗,热衷炒作;更有甚者,丧失学术道德,以抄袭剽窃为手段换取一时之名利。这些行为和现象如不加以制约,将严重污染学术环境,影响学术声誉,阻碍学术进步,进而影响社会发展和民族创新能力。而制约这一现象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培养学者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

  知识产权在当今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比如,它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学习知识产权知识是十分有必要的。

  其次,这门课使我了解了一些基本的知识产权知识。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知识产权有两类:一类是版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文学作品享有的署名、发表、使用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和获得报酬等的权利;工业产权则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的独占权利。

  按照内容组成,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两类。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二是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三是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四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在知识产权学习中最有收获的就是专利权了。专利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根据我国专利法,发明创造有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

  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主要包括: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科学发现,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仅是指导人们对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

  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则,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包括新颖性,实用性,富有美感,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等等。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学习心得2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机制,统一审判标准。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规范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不同渠道的证据标准。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建立全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指导机制和重大案件公开审理机制。加强对案件异地执行的督促检查,推动形成统一公平的法治环境。

  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要求规定:

  1、积极开展海外巡讲活动,举办圆桌会,与相关国家和组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交流。探索在重要国际展会设立专题展区,开展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成就海外巡展。

  2、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促进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作用,支持共建国家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其共享专利、植物新品种审查结果。

  3、充分利用各类多双边对话合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合作与磋商谈判。综合利用各类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宣传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成就。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学习心得3

  第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

  要准确判断国内外形势新特点,谋划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激励创新,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要抓紧制定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和实施蓝图。要坚持以我为主、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防范个人和企业权利过度扩张,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要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部署一批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重点工程。

  第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

  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执法司法体系,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保障。要在严格执行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同时,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统筹推进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垄断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修订工作,增强法律之间的一致性。要加强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领域立法。要强化民事司法保护,研究制定符合知识产权案件规律的诉讼规范。要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公信力。要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要完善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加大刑事打击力度。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要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

  第三,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覆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要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增强系统保护能力。要统筹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要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及时传播知识产权信息,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要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审查和保护领域的应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要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学习心得4

  不知不觉已经上完了七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课,从老师的课上学到了很多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知识,对于笔者个人来说收益匪浅。从学习建筑学五年本科到如今的建筑设计研究生一年级,在建筑设计的道路上奋斗了六年,然后对于建筑设计及建筑行业的相关知识产权却了解甚少,虽然老师的课并不是专门的建筑知识产权课程,但仍然能从中获得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从案例中学到一些如何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方法,笔者认为这些对于以后的建筑生涯都有一定的帮助,或许在今后存在一定法律纠纷的时候会成为笔者的武器。

  刚开始的时候,对于知识产权只单纯的停留在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对一些知识的保护,但对于细化下去的方面不是很了解。通过老师的介绍,笔者了解到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同时从课上了解到知识产权有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工业产权是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工商业本身而且还包括农业、采掘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是国内立法(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也有国际条约。课上老师也精心挑选了许多案例,让我们快速地了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及维护知识产权的方式。而通过老师每节课的案例分析,让笔者了解到,虽然一个看似很小的专利或发明,但有时可能价值上百万甚至上亿;一个看似很小的专利或发明,却可能救活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而失掉一个看似很小的专利或发明,却可能使一个市场占有率很高的企业失去竞争力,从而在市场竞争的浪潮中被无情的淘汰。因此,学习知识产权对于我们在生活中,学习中,工作中维护自身的利益是有很大的意义及帮助的。

  由于笔者专业是建筑学,笔者们的作品主要是设计相关的建筑作品。通过学习了解到,对于建筑作品来说主要涉及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等。其中,复制是最能实现建筑设计作品价值的.使用方式,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其中并没有列明从平面到立体形式的复制。实际上复制可以是从平面

  到平面的复制,可以是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也可以是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亦可以是从立体到立体的复制。而作为建筑设计作品来讲,它最主要的复制方式也是最能实现其价值的使用方式是从设计图纸到立体建筑物的实现过程,即一种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然而,这些权利虽然能实现其价值,但也容易被其他设计公司所侵权。

  如笔者了解到的相关案例,在20_年3月,国际知名的加拿大OTT—PPA建筑师事务所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杭州锦绣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在招投标过程中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严重侵犯了前者建筑设计作品的著作权。原告诉称,被告杭州锦绣公司于20_年8月邀请原告参加由被告组织的当时暂定名为“锦绣夫地·西湖国际俱乐部”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投标活动。原告经过精心设计,提供了一套独具匠心的建筑设计方案,整个建筑外形为一只振翅欲飞的蝴蝶。但经过投标评标程序之后,杭州锦绣公司通知原告其设计方案未能中标。然而在20_年9月份,原告偶然发现正在进行施工和商业推广的“锦绣天地”楼盘设计方案完全照搬了原告的投标方案,但其设计单位署名却是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原告认为,两被告对原告设计的恶意抄袭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和恶意串通行为,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连带责任。通过学习知识产权再去分析相关案例,能更加了解相关方面,同时也能更加深入了解案例,案例中的杭州锦绣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严重侵犯了TT—PPA建筑师事务所的著作权,通过照搬的形式来假冒新方案,这是恶劣的侵权现象,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才能弥补对设计者带来的著作权及经济各方面的损害。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学习心得5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

  从5月下旬开始我参加了为期15天的网终远程培训的学习和培训教材的`自学,并以85分的成绩顺利通过了网络考试加了为期一周的、以集中脱产面授形式的集中学习。我非常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自学阶段认真收看视频课程,读培训教材。

  集中学习不退到不早退,认真听,细心记,珍惜各位教授讲师的每一节面授课程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收获颇丰。自学阶段主要学习了知识产权基础理论、专利法概论、商标法概论、著作权法概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等相关知识。

  面授阶段主要学习了;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及应对、企业知识产权运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解读及实施、无形资产评估、知识声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商标审批流程、专利文献检索与运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国内外动态、省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政策体系解读等,相关知识我比较熟悉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在学习知识产权法的时候,将其与民法通则进行比较,发现其有不少相通相近的地方。

  知识产权的客体虽然是无形的,但他的财产关系处理上基本与普通财产关系没有本质的区别。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表,使用其作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有参加创作而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

  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洲;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作品,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制作的录音录象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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