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兰的作文300字

时间:2024-07-22 16:05:17 作文300字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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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兰的作文300字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蝴蝶兰的作文3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

  今天我要向大家分享一个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是——哈罗德。首先我提出一个疑问,大家在生活中是否遇见过朝圣者?他们或归属宗教,或赎罪疗生,但他们始终不动摇的便是心中坚定的信念——认准一个方向,一直一直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哈罗德,他是名为《一个人的朝圣》的外国名著中的主人公。初读觉平平无奇,再读亦是意味深长,复读更是感动不已。在我看来,哈罗德是一个不可理喻老头。他,是一个高龄老头,退休了在自家庭院种种菜,拔拔草。就是这么一个出门走几步都稍带喘气的老头,却只为一个突如其来的念头,没有任何半点预兆即刻宣布:他要走路,从南德文郡一路走到贝里克郡。他什么也没有准备,就这样唐突的出发了。他,脚踩着一双破旧的航海鞋,身穿着一件简单不过的衬衫,手里揣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换洗的衣服、一小罐洗衣粉以及路上顺带购买的手信。他就这样,穿过过森林幽径,穿过狭窄国道,穿过人流,走过一座座桥,走过一条条陌生的街道,他乘着晨曦与月色,他伴着清风与微雨,他怀揣着一颗坚定的心,一直走,一直往前走,只为去看望她。

  所以我十分的好奇,到底是什么使哈罗德突发其想?噢,是那封那自星期二下午的信改变了他的命运。信载:他的故友奎妮,很不幸她得了癌症,已经是晚期了,她这是要向哈罗德告永别。起初,哈罗德只是想着回一封信就可以了,但是每当他走到一个邮筒面前,他的.腿便不知不完继续往前所走,因为他认为,单凭一封信是仅仅不够,他觉得不能仅仅只是回个信那么简单。直到他一直走到距离家已经几里开外的一个加油站,有个加油站女孩告诉他,信念可以战胜一切,她的姨妈也是如此。于是哈罗德便在信中告诉奎妮,让她等他,让她有坚持活下去的信念,他会走到她所处的疗养院看望她。我想,这是一个多么伟大而充满善意的举止。书中写道:他一共用了87天,一共徒步行走627里的路程成功抵达。显而易见,这样做并不能改变故友的逝去,但他让她坚持下来,后来在他来看望她离开后的第二天,奎妮嘴角带着笑意离开人世。

  其实,我总以为有什么不可告知的罗曼史,但哈罗德的缘由即是如此的简单,他俩是在酿酒厂的同事兼朋友,他觉得很有必要去做这件事!所以我十分钦佩他。

  实际上哈罗德在路上有着无数次想要放弃的念头,他会问自己“这么做真的有用吗",即使他身心疲惫,即使他的腿肿得走不动了,即使他被他人所不认可,所嘲笑,即使他快要被自己愚蠢的念头所击败,但是每一次他都选择坚持下来了。一路上他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并向他们讲述着自己那个不可理喻的信念。其中,我最喜欢他说的一句话:好像重复讲的次数多了,我便真的可以实现。是啊,人的一生总是充满不同的变数,倘若连想要实现的愿望都无法说出口,又有什么咨格去实现。哈罗德,他是一个朝圣者。他的事时常激励着我 即便是遇到什么挫折,也要克服万千阻碍,去打败去战胜它,愿每人心中都有一个坚定的信念,乘风破浪,披荆斩棘,去靠近它,去实现它。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2

  在一开始,我的想法与哈罗德的妻子莫琳相似,一个没有带任何东西只穿着为了出门寄信的鞋子衣服的老人怎么可能可以坚持漫长的步行,怎么也要回家换双鞋子,带上一些用品吧。没有想到哈罗德是下定了决心,就这样踏上了去往贝里克的路。一路上,有一些人给予了他信心,也有一些人让他怀疑自己,但他还是坚持前行着,他认定只要他走到了贝里克奎妮就能好起来。

  在徒步开始前,哈罗德是一个与妻子疏离的老人,他活的浑浑噩噩,仿佛人生毫无乐趣。而他在徒步过程中,经常会想起以往令他痛苦的往事,他也遇到了很多人,很多事,这些鲜活的生命使他渐渐地从麻木的生活中脱离开来,莫琳在家中也渐渐放下了往事。

  然而等他到达了贝里克见到了奎妮,他才真正地将所有的往事抛之脑后,不再被它们烦扰着,他与妻子也重新开始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西游记,不过西游记是戏剧化的`,而这本书的剧情相对来说朴实些。这本书的主人公并没有遇到所谓的九九八十一难,只有崩溃又重建的信念和疲惫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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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4

  乔伊斯在《一个人的朝圣》里说道: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当庸俗的生活充满了似乎无尽的往复循环时,也让我们就像哈罗德那样,来一次长远的徒步,走进大自然,在走走停停中,回顾自己的前半生。

  一个人无论多老,懂得反思,善于总结,永远不算晚。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些曾经怦然心动的时刻,全力奋斗的峥嵘岁月,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求之不得的纠结,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常能牵引我们内心的温柔。这是一个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的涤荡灵魂的话题。沈从文说:一个人想证明自己的存在,有两种方法,

  其一,从事功上由另一人承认而证明;其一从内省上由自己感觉而证明。我用的是第二种方法。我走了一条近于一般有中年人生活内敛以后而走的僻路。寂寞一点,冷落一点,然而同别人一样是“生存”。

  我们在原生家庭,所受的教育之下,成为各种各样的复制品。强大的基因遗传给我们相似的品类。现实让我们成为变色龙,毕竟适者生存。但改变物种的往往是最叛逆的那一个。连发出自我真实的`呼唤都没有勇气的人,最终成为了沉默木讷的大多数。

  弗洛姆说:物质充裕的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纽带变得脆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我们企图逃避焦虑,其实就是想逃避自由,逃避自由带给我们的责任和重负。只有认清自己,拥抱真正的自我,才能找到真正的快乐。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有多少勇气坚持做真实的自己,哪怕四周的人群都向你扔石子吐口水或臭鸡蛋,你会依然微笑着朝前走吗?

  为了名利双收,为了体面,为了包装更完美更炫目的外在标签,我们都把真实的自己深深地隐藏起来,甚至于都忘了自己到底是谁,想要什么,要去哪里。不仅如此,我们在变异自我的同时,还一刻不停地在压制和修改自己的家人和孩子:配偶工作要好,年终奖要多,肚子要小,脸蛋要美,身材要挺;孩子学习要好,双商都高,足够懂事,最好永远第一。仿佛只有拥有了这一切,就是最幸福最完美的人生。我们很轻易就去指责伤害自己最亲近的人,甚至是自己。怨憎会的疲倦,让我们昏昏厌世,狰狞而又无力。

  你有多久没有在黎明时分恭候一场绚烂的日出,看沙鸥翔集,听天籁之声?不是世界太喧闹,是我们远离了宁静的内心花园。有没有一片芳草让你涌起对生命的感动,一朵莲花令你对修行动容,一个老友让你对友谊感念,一个陌生人的微笑让你还能联想起善念?日渐衰老的父母,逐渐强大成长的孩子,一直都在努力坚持的伴侣,总是不离不弃的亲友……这一切都是我们活着的理由,是我们修行的动力源。

  养育,不光需要阳光水分,还需要相互肯定和欣赏。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5

  我看完《追风筝的人》后,又看了一本同样是写主人公自我救赎故事的书,书名为《一个人的朝圣》。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现已是退休在家的六十多岁的老人,这是一个被挫败感填满的男人。年幼时母亲离家出走,酗酒的父亲从不关心他,十六岁时,父亲给他一件大衣就将他驱出家门。哈罗德的童年是不快乐的,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同人打交道,害怕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成年后的哈罗德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在酿酒厂做销售代表,一做就是四十五年,从没打算过升职加薪,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他婚后的家庭是一个不幸的家庭。妻子莫琳把儿子戴维自杀的原因归咎于哈罗德对儿子的不关心,对儿子没有爱。面对妻子的抱怨他常常以沉默应对,两个人后二十年的婚姻生活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

  就是那么一个笨拙、木讷、内向、可怜的男人,在四月的一天,春暖花开的一天,突然收到一封来自二十年前女同事奎妮的来信,这封信似乎是在他死水般的心里投下了石子,正如全书的第一句话“那封改变了他一切的信”,让他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启了他的朝圣之旅。

  哈罗德从英国最西南的南德文郡要徒步走到最东北的贝里克郡,横跨整个英格兰,行程627英里,就凭他心中的一个信念:如果他能走到奎妮养病的养老院,就可挽救奎妮的生命。奎妮曾是酿酒厂同事,不是至交,也不是知己,是一个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一片真挚的普通朋友。这是一次为朋友祈福的朝圣的旅途,更是哈罗德的心灵之旅。

  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这二十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记忆在他脑子里絮絮说着话,鲜活而跳跃。一路走,一路回忆,反思自己的生命历程;一路走,一路回忆以前遗落的记忆,反省自己。那颗早已冷漠、麻木的心逐渐复苏,不再逃避,不再躲闪,慢慢向人们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打破了心灵的桎梏,经过了一次心灵的穿越,找到了真实的自我。

  他原本不喜欢、不习惯麻烦别人,甚至害怕别人注意自己,习惯了做影子般躲在墙角里的人。旅途中,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与他人交谈,学会了倾听他人的故事。给他最初信仰的加油站女孩、那个没有孩子的女人、始终在等一个永不会回来的丈夫的妻子……这些陌生人和他一样有着这样那样的苦楚,他静静地听他们的诉说,也接受他们的馈赠。

  他学会了把藏纳于心中的回忆,心中的话拿出来倾诉。旅途中所住的第一个旅店,早餐时,当坐角落里的穿夏威夷衬衫的男人问:这个神秘的计划到底是什么时?哈罗德说出了要走到贝里克郡,哪怕餐厅里所有人再次回头,哪怕他成为了当时的焦点。在与酒保、没有孩子的'女人、喜欢远足的男人、骑自行车的母亲等交谈中,他讲了徒步的原因,讲了自己的故事。

  他学会了反思自己与儿子的相处之道。他意识到因为自己的童年缺少关爱,他不懂得如何爱孩子,不知道怎么表达他的爱,在儿子吸毒醉酒时,他因害怕而没有能问一句“为什么”,在儿子遇到困惑时,没有以父亲的身份给予他支持和安慰,甚至在儿子的葬礼上,他不敢和儿子告别。他看到了自己的懦弱,坦诚自己的胆小。

  他学会了反思自己的婚姻生活。在婚姻生活中,他意识到因害怕妻子的责怨与拒绝,他放弃了挽救婚姻的尝试,任凭妻子与他渐行渐远。

  他学会了释怀。在整个旅途中,他完成了与过去生活的和解,他原谅和接受了曾抛弃他的母亲和酗酒的父亲。不再执着于过错和痛苦之中,挣脱了束缚自己的网,他最终坦然接受了那个狼狈不堪的自己,学会了释怀,学会了放下。

  最后,虽然没能拯救癌症朋友奎妮的生命,但哈罗德的到来,让奎妮安详地离开了人世。这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让自己的思想也上了天堂。曾以为无法治愈的伤痛开始愈合,哈罗德夫妇重新找回了丢失的感情,新的生活向他们重新展开。

  哈罗德的朝圣之路,就像我们的人生之路。生活中,只有勇敢地面对曾经的伤痛,才可从中获得勇气,乃至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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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开始在英国南部的金斯布里奇,一个名叫哈罗德的退休老人在徒步看望老友奎妮的路上,回忆自己大半生的悲欢喜乐,最终找回自我。他以六十岁的衰老身躯,花了87天完成了627英里的征程。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勇者。

  但我要讲的,却并不是以平凡书写伟大的主人公哈罗德,而是他的儿子戴维。这个小伙子并不是一个太好的孩子。尽管“他成绩名列前茅,从来不需要父母任何协助。”毕业于剑桥大学,学业优异。但他在生活中,却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连站都站不太直,早晨很晚才起床,找不到工作,不愿和父母交谈,患上了抑郁症……他就是年轻人,别的定义都不太对,就应该是年轻人。他身上有着年轻人的一切特质:喜欢新鲜事物却三分钟热度;对未来充满希望又不愿多做努力;好说粗话;不太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失眠、吸很多烟、喝很多酒……但即便是他性格上的弱点,也给我们带来了振奋和救赎。“爸”,戴维会说,“你读过威廉·布莱克吗?“或者,你对漂移速度有什么了解?”“什么?”“我就知道。”像不像你偶尔兴致起来时与父母的谈话?本来是喜悦的,怀抱一腔热忱,没聊几句却失望透顶。戴维和我们太像,以至于很多时候,我觉得我自己就是戴维:习惯轻视父母的学识,彼此之间少有共同语言。嫌父母管得太多,总是不耐烦地应付,长期忽视父亲,偶有交谈也是寥寥数语。有没有被说中了的感觉?像极了海明威那句:“所有的好书,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比真正发生过的更真实。”就这样把我们的'劣行劣迹彻底摊开,摆在面前,逼我们承认是我们的错然后改正。正因如此,戴维的存在才倍显珍贵。《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者菲茨杰拉德写到:“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迷幻的疯狂。”在这种令人心醉的美妙疯狂中,大学毕业的戴维沦落了,消耗着自己的青春岁月,沉浸在酒精和药物中,无法自拔。那我们呢?我们这场青春大梦要怎么过?是吃喝玩乐虚无度日,把青春过成最后一个美妙岁月;还是吃苦耐劳全力以赴,把未来也化作人生美梦的一部分?我想,我们已经有了答案。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7

  今天出差,一个人坐在火车上,带着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想体会一下作者心中的朝圣究竟是什么样子。翻了几章我才明白,原来作者所说的“朝圣”是一件与宗教仪式没有关系的,追求内心充盈的一次跋涉,一次坚持,一次追寻。有时候觉得在火车上很适合看书,火车是比较快速的交通工具,而读书又是需要慢下心来做的事情。这一快一慢,结合的恰到好处。在火车上沉浸于书中,一不小心就穿越了宋唐,穿越了古今,有时候一抬头,窗外的景色已经跨越了几百公里。在书中穿越了时间,在车上跨越了空间,在时空的交错中,有一种莫名的感觉,让人怦然心动。

  很多人看到“朝圣”这个词,大概都会与宗教产生联系。第一次看到这个词的时候,我眼前浮现的就是藏民们对布达拉宫的朝拜,虔诚、膜拜,纯粹、专注。但是现在才明白,有时候一个人的朝圣是可以与任何宗教仪式无关的。就算一个人的心中没有宗教的约束,没有教条的束缚,但他只要为自己的内心坚持着,那也算是一种朝圣。

  坚守自己的初心,坚持自己的梦想,其实都是一种朝圣。我们朝拜的不是某一种宗教信仰,朝拜的不是虚无缥缈的神佛,我们朝拜的是自己的内心,是自己对自己的尊重和敬仰。我想,那些有真正宗教信仰的人,也不过是借朝拜神佛来朝拜自己的内心。

  年少的时候,我们无所畏惧,不知道天高地厚,也从来没有坚持着做完一件事情,没有受过苦难,没有经历过绝望,因此心中便少了一重敬畏感。不知道敬畏崇高,不知道敬畏生命,因此自然也就不会屈从,不知道应该朝拜什么。一个人之所以会迷茫,其实是他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找不到生命的价值,以至于无法通过朝拜自己,获得内心的妥帖。朝拜自己,其实就是通过艰难的.跋涉,痛苦的坚持,不懈的追寻,沿着初心,去寻找让自己的内心得到慰藉的方式。这种朝拜没有固定的仪式,没有别人的引导,因此也就显得比宗教上的朝拜更加艰难。

  在一个人的朝圣中,没有同行者,没有经验之谈,我们只是在自己初心的指引下,向着远方,向着远方,去寻找自己的内心,去寻找自己的目标。这条路,我们只会越走越远,越走越孤单。出发不易,孤独的坚持更不易。这么些年来,我越来越觉得,我的文字之路也算是我自己的朝圣之路,在这条路上,读的越多,写的越多,越觉得自己对于文字愈加虔诚,对于自己的内心越来越虔诚。诚于心者,方能诚于文字。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8

  你以为走路只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吗?不,漫漫人生路,走路对于我们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修行呢?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便说明了这个道理。

  故事是围绕着一个叫哈罗德的退休职工讲起,他在酿酒厂默默工作了四十年,没有升迁,没有故人。退休后,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国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自从他退休以来,几乎没怎么出过远门。直到那封信的出现,这封信来自他二十年未见得老友奎妮,奎妮患了癌症,来写信告别。哈罗德震惊、悲痛之下,写了回信,正准备寄出。在寄信路上,他想到了奎妮,想到了自己的过往,以至于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了整个英格兰。87天,627公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而这一走,完全没有准备的出行,没有手机、没有地图、没有指南针,没有一切一切,而哈罗德怀揣着一颗坚定的心,脚穿一双帆布鞋,一走到底。

  “87天,徒步627公里”是需要多大的信念才能完成,而哈罗德这位老人却做到了,难道仅仅是因为老友的一封信就让这个老人奋不顾身冒险出发吗?我想不是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应该对自己的生活有信念,一个人更应该学会对待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在漫漫人生路中,认真珍惜身边的人和物,欣赏生命中最美丽的风景,发现探索从来没有注意过的事情,反思自己过去的得与失以及时光流逝中那些被忽略的感情。

  哈罗德在朝圣路上中的`反思,使他找回了昔日的爱。他开始尝试着努力做了:他向妻子表达了爱,虽然每次明信片上的字迹寥寥,但他毕竟做了。

  我始终相信,个人境遇不同,思考的角度也不同。爱要表达出来,爱是要人感受到的,这样人和人之间才有温暖。我想这世界上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那条只属于自己的道路。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还不如说走在心中,去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勇敢面对,才会打开心结,获得理解、获得幸福。哈罗德,让我感受到了这份内心旅途中的坚定与温暖。

  我们要趁年轻,趁着一切还来得及,一定要多努力,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有些事,宁愿做错,也不要后悔没有做过。

  走路虽易,但在路上能感悟人生的人极少。在你不停地向目标奔去时,不妨停下脚步,回头看看属于自己的珍贵经历。

  有时候走路也是一种修行。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9

  用脚丈量距离,用心去寻找自我。一个老人,一个像千千万万个你我的普通人,因为一个看似不可能的信念踏上了征徒,一路上,老人对自己以前的人生进行思考、自省、救赎,一路上所遇见的人也在影响着他,中途普通的他,因为坚持成了人们崇拜的英雄,路的尽头时他又开始迷茫,甚至不知到自己如此艰辛的行走是否真的有意义。然而事实是他的妻子,因儿子的死亡而对他一直冷漠,将儿子的死怨到老人头上,在他离家的过程中,他的`妻子也在自省反思,重新认识他们的关系,一步一步的找回了两人心里对彼此深深爱。他不知道,他的行为安抚一个倍受疾病折磨濒死的女人,让孤独的她因为拥有他的友谊而感受到世界的美好,让她平静安祥的离开了世界。以善念为源头的行为,只需要去做,不用去想会有怎样的结果,坚持本身就是伟大的。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0

  很早前看了一小部分后就搁置没看了,前段时间看《月亮与六便士》,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想起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月亮与六便士》看完后就迫不及待的翻出这本……

  全书分为两册,第一册讲主人公哈罗德为探望病危友人奎妮而独自踏上漫长旅程的故事,哈罗德的出发点是为了给予友人希望,最终却实现了自我救赎,激发了对自我价值的再肯定、对成长缺陷的新认知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同时,其妻子莫琳在等待及关注哈罗德的过程中,对痛苦的过往逐一进行审视,触发了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第二册讲奎妮在病床上等待哈罗德的过程中以信件的形式复述了这个故事,也是奎妮的自我忏悔自我救赎,算得上是奎妮心灵上的一次朝圣之旅。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旅程的最后一小段,哈罗德告诉妻子莫琳自己坚持不下去了,想要回家,莫琳却一直劝他坚持自己的立场,鼓励他继续;终于哈罗德克服了自己的心理因素,调整好心情,到达了目的地。在最艰难的时刻,心里可能涌现出想放弃到念头,但只要有一丝不想放弃的念头就会一定会完成。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1

  书,不厌百回品读。独捧一杯香茗,鼻尖萦绕着清茶的馨香与书间文字的独有墨香,是人生之中最惬意幽香的时光。从遇见哈罗德的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离开他。

  一个人,行走在朝圣的路上,坚持着、坚信着。也许哈罗德仅仅只是我们茫茫人海,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平凡之人,却做着不平常的事,走着不平凡的路。老友奎妮患了癌症,这使他一度悲伤;但当他受到一位加油站女孩无意间的启发,有一种名为信仰的光芒绽放于心间:他坚信,只要他一直走下去,奎妮就一定会痊愈。

  1个人,87天,627英里,横跨整个英格兰。

  这条路不仅饱含着信仰,更凝聚着意志。也许在某种意义上,这条路并不是真正的朝圣,它的初衷只是为了救愈奎妮;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却从一个简单的信念,汇聚成神圣的信仰,人生的高度得到了体现。这里的“走路”,已不是一般意义上两只脚一步一步地前行,而是信念的驱使。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走在朝圣之路上,心怀信念,坚定向前。

  也许我们在人生之旅上也曾迷惘无助,也曾茫然彷徨,不妨停下匆忙的脚步,掠过浮世的繁华,回顾过往,静静地思考一下,自己的初衷是什么?自己的梦想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有一个信念,或真或幻,却是一个能支撑人生的点,心怀梦想,坚信自己,坚定地走下去。毕淑敏言:人生本没有意义,每个人必须为自己的人生确定意义。也许目标可以实现,也许目标形同虚设,但在为其奋斗,为其努力的过程之中,你的心灵却受到了洗涤。结果也许并不重要,但人生路上奋斗的过程却是难能可贵的。我想,这应该是朝圣最浅显的真谛。

  作者运用独到的笔触,细腻地描写了哈罗德的朝圣之旅。画面的`描绘,简单的落笔,却刻画了真实的生活,深刻的情景,使我们恍若身临其境。书中人物的任何一个心理活动,都如此牵动着我们的心灵,使我们久久无法忘怀。潜移默化之中,我们仿若阅读了一生的漫长。

  生活之中,总有一些事情会触动人的心灵,有时一个契机,或许会改变人的一生。一个人的朝圣,或许就是那个改变我们的契机,它真正触动了我们的内心,使我们与哈罗德情感融汇在一起,思想迸发出灿烂的火花。

  结局的塑造是悲伤的,却又是圆满的,就如我们的人生。这样一本自然纯粹,不加修饰的书籍,如何不教人读之深切,读之入迷?

  再一次沐浴在朝圣的光辉之中,凝神静想,我们每个人都走在朝圣之路上……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2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个人的朝圣,给自己时间,不要焦急,一步一步来,一日一日过,请相信生命的韧性是惊人的,跟自己向上的心去合作,不要放弃对自己的爱。

  其实《一个人的朝圣》,我三年前读了一次,这次重新读了一遍,平铺直叙的故事情节中,总在不经意间给我深深的触动。第一次读这本书正是我开始晨跑的时候,那时候坚持得很辛苦,世界充满了怀疑,怀疑自己的能力,怀疑自己的开始。

  “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种简单令人高兴。只要一直往前,当然一定能抵达的。”

  感到艰难的时候,我就想起这句话,忘掉一切杂念(什么目标,为什么他们跑得这么轻松,我好累呀……),简单的放空自己,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简单的过程,简单的向前,我的晨跑一直开心地跑到了现在。

  和解,与生活和解,和自己和解,温柔地对待生活,对待家庭。这五年是我和丈夫最艰难的时光,彼此充满不信任,倦怠,就像书中所描绘的:“因为他们个个都表情凝滞,好像所有的喜悦都被榨干了。有些车里坐着母亲和孩子,看起来同样疲惫不堪。那些像莫琳和他一样的伴侣也是一副僵硬的疲态。”

  “哈罗德但愿那女人没有说出再也忍受不了丈夫这种话,也希望那男人可以笑一下,抓住她的手。他想起莫琳和自己,还有福斯桥路13号这些年的寂静。莫琳会不会在咖啡厅众目睽睽之下对他说他的.声音让她想尖叫?他离开的时候,远足男依然在地图上指指点点,那妻子依然在对着空气说话,手中剩下的餐巾纸被她握成一团。两人都没有注意到哈罗德的离开。”

  各自执拗着,伤害着,生活过得很窒息。看到哈罗德和莫琳在各自分开后,才重新放下心中的执念,回忆一起走过的日子,各自思考在一起的可能。我想,既然最坏就是分开,为什么不给各自一个机会,去尝试另一种解决方案呢。试着温柔地对待我们之间的不同,不纠结,不刻意,不控制,还原生活本来的样子,还原彼此二人在一起的初衷,我们现在并没有恩爱如宾,但舒服自然,虽然时时还是有冲突。“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我们给予爱,也要有勇气接受对方的爱,这都是一个我们需要不断学习的能力。

  “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其实是很多夫妻的心声,既然这样,那就放过自己,放过对方,好好去爱,好好去生活。

  生活,多给自己留白,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3

  朝圣这个词,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有点过于神秘。好在这只是记者口中的噱头词汇。

  真正的旅程还是很值得关注,只要跟着哈罗德,他的状态,他的回忆,他遇到的陌生人的故事,就是一段很有趣的故事。直到记者出现,一切变了韵味,很想跳过那段,生活因为过度关注而打扰了本来的进度,那些跟随者,那些试图替代光环的.伪朝圣者。很多很多,在我们的现实中都能找到对应的角色。炒作和口号,过度的形式感,也有善意的人们,试图阻止破坏,理解他人。看着这些鲜明的人物形象,想想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是不是也有被无形得影响过呢。

  喜欢独处的人,非常理解他,在自己的行走过程中不断想起往事,重新开始思考,很多以为已经忘记了的生活点滴,浮现旧事的画面,当时没有留意的想法和细节。所以独处是真的很有意义,常常和自己相处,与自己对话,会有很多新的收获。

  文章到后期,看着有点惶恐,对年老对时间流逝,没有太多的概念,但在这里有一种老去被描述得很清晰,想到自己将来也会面对岁月匆匆,不免有些心惊。

  这本书虽然是讲一个人的朝圣,但看完却让人更想要珍惜身边人,陪伴,包容,相信,最重要真诚。推荐安静得看完。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4

  《一个人的朝圣》是哈罗德的朝圣,是对自己前半生的直视,通过它,哈罗德正视了父母没有教会自己爱的实力的事实,正视了刻意隐藏的那段20年前的`记忆,对戴维还是深深地歉意,但是也意识到戴维是代替自己去做了一件自己始终想做但没有做的事情,唤醒了和莫琳相遇时一切鲜活的记忆。没有戴维了,他们也不能始终这样死寂地相互对待对方。爱永不会死!

  哈罗德本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他从不高调过活,鲜有挚友,低进尘埃里;而看到这我也会想,我们个人在这个喧杂的世界里不也是活的如蝼蚁,有时会感觉自己湮没在人群中也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样子。读完这本书,你会发觉哈罗德其实就是我们内心深处的自己,他一路踏过来的艰难也亦然代表着我们每个人的人生征程。希望我们找到真正的自己!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5

  近来一个月的时间都在看《一个人的朝圣》,说实话刚开始买这本书,我是听朋友说过觉得还不错,我就去买的。

  光听名字就觉得很酷,总给我一种勇敢的感觉。

  但是事实却和我想的不一样,这本书看了前面50页的时候,我甚至到了看不下去的时候,觉得很平淡,我甚至有点讨厌哈罗德起来。特别是看到他的儿子在他面前溺水他也没有做什么。看到这里的时候觉得他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虽然这和他的经历有关。

  其实这个故事很简单,就是他的朋友奎妮得了癌症。给他寄了一封告别信,他想起来以前做事的事情,决定徒步从家门口出发去看她,这个决定刚出来的时候,妻子也是反对的。

  哈罗德觉得自己退休后也没事做,自己临时决定说走就走,简单的行李就出发了。

  一路上他遇到了很多人,得到了一些人的支持和嘲笑。最关键是自己没有指南针,没有过多的钱,都是步行,甚至在徒步中总是会想起自己的儿子,妻子,母亲还有父亲。

  想起生病的朋友,也许她正在等着她,也许他一直在走,不停下来。她就会一直活着,这好像是一个信念,一直支撑着他前进。

  其实过程中他的脚受伤后,路过的人也劝他放弃过。甚至是他自己给妻子打电话也放弃过,但是妻子是从不理解到了支持,帮他订了一个酒店,让他睡一觉醒来继续出发。

  看到这里我真的很感动,为他的妻子,大概是真的爱他,才为他担心每天,也想着让他完成,别后悔,别给人生留下来遗憾。

  这也许就是是所谓的爱屋及乌,因为爱,所以支持你。

  渐渐的他的故事被很多人所知道,甚至有些人来选择和他一起徒步。也是影响了很多人,得到了一些人的帮助,才开始有了“朝圣者”。

  随着一页一页的看下去,好多事有了眉目,就如他的.儿子其实是死于自杀,就如他之所以去看她是因为很多年前他欠她一句对不起。

  其实儿子的离开。对自己的打击很大,也是因为儿子的离开,和妻子好像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在这个徒步过程,想起来自己平淡的生活,还有过往的种种,他好像一点点找到了过去的那个自己。

  看到朋友的那一瞬间,虽然朋友不能说话了,但是自己做到了自己的承诺,还是欣慰的吧。

  也和妻子说开了过去的秘密,两个人回忆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又找回了过去的爱情,这些年平平淡淡一直生活着。其实她们还是互相相爱,只是因为一些事和人,使她们变得话语和交流很少。

  朋友是离开了的,但是走的比较从容,这个故事的结尾是他和妻子和好,继续回去生活。

  这个故事给我最深的就是他在徒步的过程中,一点点挖掘了过去的伤害,直接面对那个过去的自己,那个伤痕累累的自己。

  重新让世界走进来,让生命充满阳光,这是一场灵魂之旅,亦是一场救赎。幸运的是他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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