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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欢迎大家分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时读的一本书,名字叫做《阿大阿二穿错鞋》。
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走到放童话类图书的书架时,我的目光立刻被这本书吸引了。它的封皮是两只大大的不同的鞋。我从书架上把书拿下来,翻到第一页,第一个故事就把我吸引住了,我目不转睛的读了起来。第一个故事讲的是一对夫妻有一块面,这块神奇的面可以无休止的发酵。把它放进房子里,你的房子就会膨胀变大,把它放进足球里,足球里的气会越来越多,直到皮球被撑破。这对夫妇要把这块神奇的.面藏起来,不让别人知道。有一天,他们买了一注彩票,然后把面放在彩票上,彩票就多出了厚厚的一沓。他们拿着所有的彩票去兑奖,幸运的是竟让中出了一等奖。这对夫妇高兴坏了,晚上喝完酒,跟邻居聊天时,他们不小心把这块面的秘密说了出来。邻居听了之后特别惊讶,又告诉了别人。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不久,大家都知道了这个秘密。有一天,警察来找这对夫妇,告诉他们用面发酵出彩票是违法的,所以这块神奇的面要被销毁。这对夫妇没有了办法,不得不把面块放在水里,面块越来越软,最后清水变成了浑浊的面水,那块神奇的面块也消失了。
我沉浸在书中,感觉自己也到了故事里一样,随着作者去看了那块神奇的面块。妈妈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就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为我买下了。回到家里,我饭都顾不上吃,一口气把书读了一半。《阿大阿二穿错鞋》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带着你在童话的世界里自由的遨游。正是因为这本书,我爱上了读书,爱上了写作。
现在,这本书已经很难买到了,我会一直把它珍藏在我的书柜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2
中国古代有四大名著,分别是《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和《水浒传》,这些书我都看过,可是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三国演义》了。
《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著名小说家罗贯中写的,这本书主要讲了东汉末年皇帝昏庸,宠幸小人,远离忠良,朝廷一片混乱。皇叔刘备与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打败了黄巾军,可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连败刘备。刘备三顾茅庐请来了诸葛亮,诸葛亮主张联吴魏,三分天下,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诸葛亮死后,后主刘禅昏庸无能,最后蜀国被灭,不久吴国也被灭了。
我第一次看三国演义时,就被它吸引了。当我看到蜀国文有诸葛亮,武有张飞、关羽、赵云,屡战屡胜时,也跟着他们一样高兴;当我看到吴将潘璋生擒关羽、诱杀黄忠时,竟不由自主地留下了眼泪。可惜一代英雄刘备,敬重人才、爱护百姓、听取忠言,成功三分天下,眼看就要三国统一,却因为关羽的死冲昏了头脑,不管诸葛亮和赵云的劝说,攻打吴国,还被陆逊火烧连营,大败逃到白帝城,在这里结束了传奇的一生;而曹操,虽被认为奸雄,遗臭万年,却打败了刘备。第一次我哭了,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明白了,历史不管是让你笑的还是哭的,总是真实的。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勇双全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武艺高超的赵云等,他们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3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很多,其中最喜欢的是《科学实验王》。
《科学实验王》是一套科学漫画书,它讲的是黎明小学开了个实验社,实验社的同学们是如何在一系列的比赛中打进全国科学实验大赛前四强的故事。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在讲故事中引出一个科学实验。每本书讲的内容都不一样:第一本是关于酸性和碱性的物质;第二本是讲惯性定律和重力、摩擦力等其它一些力学的定律;第三本是关于光的折射和反射,第四本是……
每本书有一、两个用漫画的形式做的实验,从那里你可以学到科学知识。你也可以照着做做实验,真实体会一下做实验的乐趣。
我最想做的是DNA实验,它需要冰的乙醇、25%的洗涤剂等,可是我的材料不够,就完成不了。我真想看看我的DNA长什么样子啊!
每本书每一章的.后面有时会设计一个有趣的科学小实验,并且详细讲解了这个实验的原理;有时是著名科学家的简介,如牛顿、居里夫人、爱因斯坦、爱迪生……;有时还有一个小小的科学漫画。看完每一章的后,都有一个惊喜在等着你,因为你无法知道这一章会以什么内容结束。
《科学实验王》教给了我很多科学知识。听我讲了那么多,你知道我喜欢他的原因了么?你对它感兴趣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4
我看过许多的书,也有许多喜爱的书,当然,印象最深刻的书是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玛蒂尔达》。
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我就被深深地吸引:做爸爸妈妈的有一件事情很滑稽,即使他们的孩子是你所能想象出来最讨厌的小脓包,他们仍旧认为他或者她很了不起……本来我对这本书的名字就十分好奇,看了这一段,更加深了我对这本书的印象和好奇。
令人惊奇的是,五岁的玛蒂尔达已经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比如《躲进洞内》、《简·爱》、《吉姆》、《傲慢与偏见》、《老人与海》等。可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姑娘遇上的是庸俗势利的爸爸妈妈,还有最恶毒的校长。不过,聪明的玛蒂尔达没有怨天尤人,而是从书中学习并思考得来对付这一切的办法,在和恶毒的特朗奇布尔校长斗争的过程中,玛蒂尔达和善良的班主任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恶毒的校长把阿曼达·思里普的长辫子当掷链球一样扔出去,还让博格特罗特把一整块比他还大的蛋糕吃下去……神奇的玛蒂尔达用眼睛推翻了装有蝾螈的水杯,还用眼睛把粉笔举起来,并在黑板上写字,吓坏了校长。我想这或许就是专注的力量吧。现实中我们专心致志地做好每一件事,一定会产生出非同凡响的力量。知识改变命运,面对困难不退缩,冷静地用智慧解决,这是我从这本书中学到的。
这本书的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胜,直到悬念被一个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解扣时,仍让我久久回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5
要说起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从谢谢老师开始。
因为学校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开放了图书馆,让我们可以借书读。我读了图书馆的书之后,就喜欢上了,就让妈妈给我买书,说来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书,厂家就会再给你推荐一些,妈妈买完书,厂家就推荐了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你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笑,历史是喵?怎么表达?但从我开启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并没有那么简单。知道我翻开书我才知道,这本书是用了漫画的形式来创作这本书的。以前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什么的.,里面的人物长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却是用了猫咪来当人物,乱指一个就知道叫什么名字。猫咪让死板无聊的历史充满了乐趣,主编用了可爱又流行的动作、表情、语言,让我不得不对主编五体投地。
别以为这点东西就没有了,他还有一个别的书里没有的东西—魅力无限。像《狼王梦》、《混血豺王》等一些书看完就不想看了,因为读过一遍就知道在讲什么,没有什么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书不一样,它讲的历史看一遍可能会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扫而过,但是看完之后还会在想看,难免就想多读几遍。
别以为这本书就是几句话,几副图片,就没有了,NO,NO,NO,其实这还是从原古文那里解释出来的意思改编的,故事有趣、新颖,有的还把古文都给附在一边了。
《如果历史是一群喵》的主编,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学多才、聪明伶俐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把死板无聊的历史编的这么有趣、好玩儿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6
我有一本《雷伊传》,它是妈妈给我买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封面显的很帅气,书是由火红和黄色组成,上面有一头怒气冲冲,全身是岩浆的牛,非常威武。想不到吧!他还有一个令人感到胆怯,害怕的名字,撼地神牛!撼地神牛的上方还有一个全身带电,银光闪闪的精灵。我不用说大家应该也知道吧!他就是家喻户晓的雷伊。雷伊的上面是一个全身披着盔甲,红黄相间、长着狮子一样的头的怪兽,它叫麒麟。它使劲踩下地,山崩地裂,山洪暴发。
这本书的内容请听我细细讲解,雷伊为了找到盖亚跋山涉水,麒麟看到雷伊的思兄之情赶来帮他,就这样,他们救了赛尔号的船长罗杰。雷伊他们去了封锁撼地神牛的六关。碰到艾辛格阻挡,艾辛格被他们自制的牢房给关了起来,当雷伊他们打到封锁撼地神牛的第六关,艾辛格前来帮忙,最终获得了盖亚,布莱克,卡修斯的`晶元图纸,最后找到了三个战神联盟的成员。真是精彩极了。
这本书还帮了我很多忙。有一次,我给同学们讲了这个故事。他们都不相信,最后我把书拿过来给他们看,他们才信了。
这本书丰富了我奇思妙想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是我的“良师益友”,我非常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7
这世上如果有天堂,她也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博尔.赫斯
是啊,书,是人类永远不会背叛的朋友;是一座永远敞开的知识宝库;是永远不会腐朽的精神食粮……一本好书,将会成为人一生的导师。
《朝花夕拾》就是这么一本好书。《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鲁迅于1926年所作的10篇散文的汇总,记述了作者童年的`生活与青年时的求学经历。抒发了对亲友与师长的怀念之情,对反动与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与嘲讽。
作者鲁迅用生动地描述以及富有人物个性的细节描写,以自己的笔为武器,划破了封建守旧人士“正人君子”的面纱,也捅破了封建主义的黑暗,为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们带来了来自共产主义的希望,使之成为其奋斗的目标。
在《朝花夕拾》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鲁迅的精神,他用他的笔与意识,在多次“碰壁”以后,仍然顽强地与这些“不好惹”的“正人君子”们周旋,揭开了他们的层层面纱,鞭挞讽刺了其黑暗残忍的本质。虽然全文中并没有豪言壮语,但确写出了作者对封建社会的痛恨与忧国忧民,体现出他“愈艰难,就愈要做。改革,是向来没有一帆风顺的”这样的决心与精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8
书籍进步的阶梯,让我懂得许多的知识。书籍是一丝阳光带给我温暖。而山海经这本书让我感动,让我沉醉,让我着迷,因此我喜爱它。
《山海经》分为《山经》和《海经》,记载了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神话。这其中有女娲补天,精卫填海,后羿射日,嫦娥奔月,最令我着迷的就是《大禹治水》了。大禹的爸爸鲧生前未帮人们治好水于是在他死后,他生了一个儿子叫做大禹。大禹知道他爸爸是用堵的办法,但是行不通,于是他想我用疏导的`办法吧。他找来几个人说我爸爸堵的方法行不通我们就用疏导的方法,把水引到干旱的地方,说干就干。有一次大禹经过家门前时跟他一起干活的人问他说,您到家了,进去看看吧。大禹摇摇头说,不,我这次不进去了。第二次经过家门时说,您进去看看吧,家人都想您了。大禹摇摇头说,不回去了,走吧。第三次那个人又说这次已经是第三次了,您真的还不回去看看吗?大禹说我不治好这场洪水我是坚决不会回家的。这就是现在常常说的三过家门而不入。通过读《山海经》我们要学习盘古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我们要学习精卫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习大禹的奉献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9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到了一本书——《小王子》,这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遥远星球的小王子,因为与他心爱的花儿闹别扭,同时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驱使下,离开了他心爱的花儿,独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险。在各个星球,小王子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高高在上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汉,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点灯人......他们都让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后,他降落到地球,与一位失事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孤独的旅行,让小王子对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许多人生秘密,让飞行员大吃一惊,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译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小王子》是一本适合孩子,又适合大人阅读的书。
小王子的天真,与文中的大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大人们应该都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我想,这一点等我长大后,我肯定不会忘记。小王子最后选择了在毒蛇的帮助下,以灵魂的形式,离开了不属于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儿的身边,回到了属于他的B—612号小行星,过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临走前,他还劝飞行员不要来送他,因为他担心毒蛇会攻击飞行员。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后一刻,他还在用自己稚嫩的心为别人着想。结局有点儿悲伤,但我认为小王子选择得对,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对于小王子来说,他需要B—612号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个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说出口,被小王子所发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10
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抽出一本书,慢慢地在书桌前津津有味地看。这就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小熊温尼·著》《小熊温尼·著》是英国艾伦·亚历山大·米尔恩写的`。里面是个"森林大家庭",每天都会发生有趣的事,真是这些别具一格的小故事,一次次地把我迷住让我在故事中陶醉……温尼·著和小猪一起去打猎,差一点就抓住一个怪物--那是冬季的一天,小猪在打扫房前的积雪,看见温尼在一圈圈地跑步,起了好奇心。"喂"小猪问,"你在干么?""打猎"温尼说。小猪感到很好奇,跟在温尼后面跑。真是因为这样,又多了一只怪物。"怎么了?"小猪问。"真有意思"温尼说,现在看起来己有两只动物了。温尼认为怪物有敌意,希望小猪一起来捕捉,小猪觉得没有事,就答应了。在它们面前,足迹不断在出现……突然,温尼停了下来指着它前面兴奋的说︰"看""怎么了"小猪一小子跳了起来。原来又多了一只怪物。它们继续追踪,又多了一只怪物。那些足印一下在这互相交叉,一会儿又在那儿被踩的乱七八糟,却不时的有四对爪印出现。小猪有点害怕了,说它家有件事必须现在完成,抬头一看,原来是克里斯托弗·罗宾,小猪便更放心了,赶快往家赶。克里斯托弗·罗宾爬下树,想温尼讲述在树上他所看到的情景,温尼坐下来,把自己的手爪放在足印上比一比,一模一样,原来温尼口中的"怪物"就是它和小猪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11
我最喜欢看的书有很多,如:《灰娃》、《青铜葵花》、《野风车》......但我唯独喜欢一本《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本书作者曹文轩淋漓尽致地写了:一个少年因家里负债累累,而迫不得已到大城市里打工,他叫明子。跟着他的师父——三和尚,还有一个师弟叫黑罐。他们靠着给别人装修房子赚钱。他们经历过成功、失败、鄙视,但是他们用自己的努力和诚信,在城市里生存了下来。
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自己改变了许多。一次,我去买东西时,发现老板多找个我五元钱,我心里暗暗喜着:今天见了一个大便宜诶!后来,我本想一走了之的,可是,我又想到了书上的明子,他也遇到关于诚信的问题。他一开始也选择了做一个虚伪的人,后来,他觉得人要诚实,所以,他有选择了做一个诚实的`人。我也想了一会儿,脑子里不断浮现出诚实、虚伪,两个词。不!人要做诚实的人!我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把钱还了回去......
自从看了这本书,我发现我成长了许多,遇到老奶奶摔倒,我会二话不说把老奶奶扶起来;看见谁的钱掉了,我会捡起来,归还失主......总而言之,我发现,自己变了,从头到脚都变了。
《山羊不吃天堂草》这本书,就像是一面镜子,照到了你内心的缺陷;又像是一位心灵导师,教我们改正那些缺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12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陶奇的暑期日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现代女作家冰心,原名谢婉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陶奇的小姑娘,用老师给的日记本,记录了她两个月暑假所发生的事情。日日多姿多彩,篇篇有滋有味。她从此养成了爱写日记的好习惯,作文水平也在提升……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陶奇。陶奇有个妹妹叫小秋,她比陶奇小很多,才五六岁。有一次,小秋到陶奇家住几天,陶奇十分喜欢她,总是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站秋。小秋生日那天,陶奇的妈妈拉着小秋的妈妈去看电影,可是小秋的妈妈不放心小秋,陶奇的妈妈就把小秋安排给陶奇,拉着拽着小秋的妈妈走了。陶奇想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带了一些钱,拉着小秋去街上买吃的。陶奇带着表妹来到北京的小吃街买了烤串,煎饼等一些东西。她们姐妹俩吃着吃着,忽然天空中砸下几滴豆大的雨点。接着,那些雨越来越密集,下起倾盆大雨来。陶奇担心小秋淋坏了,就脱下外衣,给小秋罩在头上,急急忙忙跑回了家。到了家中,小秋的妈妈见小秋林成了这样,急坏了,马上给小秋洗了一个热水澡,陶奇在门外等着,冻得直打哆嗦。不久,陶奇就发烧感冒了。但陶奇在那几天依然坚持写日记,只是简短了一些。我钦佩她的.毅力。
陶奇为了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不顾自己被淋湿,毅然把自己的外套罩在了小秋的身上,这个举动令我十分感动!
听了我的简述,你是不是也很想看看这本书?赶快找来看一看,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13
在打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第一页后,突然感觉它是异常沉重的。密密麻麻、星星点点的细小字体一个挨着一个;密的像是蚂蚁家族侵占了每一页、每一行、每一个空白的地方,密的让我怀疑自己有没有密集恐惧症;害的我都将近一个小时了,才读了五页,讨厌!不仅有很多字不会读,还经常掺杂着一些英文单词;总感觉每个字足有千斤万两之重。
书上经常会有名字出现,并且都很长。比如约翰·H·华生、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再比如作者阿瑟·柯南·道尔,许多长的名字记也记不住,相似的名字还常常傻傻分不清既不想读,又不会读。
这本书似乎有一股魔力;文字尽管有多难读,但好奇心可不听使唤,受故事情节牵引非要看完不可。看书看得时间长了,自然就适应了;在书中,在我与福尔摩斯的.对话中,他改变我的思维方式。就譬如在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就写了他的洞察力:福尔摩斯和华生刚见第一面,他通过握手就知道了华生的职业、身体状况、和他刚从前线战场归来等等。以前,我不善于观察;看完书后,逐渐懂得了遇事冷静思考,对身边的点点滴滴进行生活细节的观察
我原来有多讨厌《福尔摩斯》,现在就有多对它爱不释手。因为它给我了另外一种生活体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14
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曾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王子》,它是由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写的。
《小王子》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书,它被评为20世纪最佳法语图书,全球发行量超过了5亿册。我拿到书后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至今已经读了不下10遍了。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去远行,一共游历了7个星球,在旅途中见到了许多奇怪的人。他认识了威严的国王,狂妄自负的人,嗜酒如命的酒鬼、占有欲强的商人,勤劳的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点灯人了。他的工作很单调,他的星球每转一圈,他就要点灯、熄灯。结果他的星球越转越快,一分钟转一圈,因此他就要不停的点灯、熄灯。连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但他仍然坚守自己的岗位,他的忠诚让人敬佩。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点灯人。比如环卫工人,他们不管严寒酷暑,刮风下雨,每天都从大清早开始就工作,兢兢业业,为城市的优美环境奉献了自己的`一份力。再比如边防战士,他们驻守在祖国的边疆,一年才回几天家,十分辛苦。但他们却毫不抱怨,一直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知道许多有趣的东西,是一件十分美妙的事情,让我们爱上读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15
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是。我最喜欢科学,所以我也喜欢关于科学的书。
那是一本叫做《迷人的材料》的书。书中主要讲了十种人造材料(钢、纸、混凝土、巧克力、塑料、玻璃、碳材料、瓷、植入物、发泡材料),或者叫人造物的特点、用途和性质。
这些东西,对我们来说都很平常,可他们背后,却有许多不平凡的科学事实!比如钢,虽然生活中处处可见,但是含碳量的高低,却让他们的用处不同。而且要是里面掺了铬,结果就更有趣了。在这种新材料遇到氧气时,铁不会生锈,因为铬已经先和氧发生了反应,形成了透明的氧化铬,这种物质容易吸附在金属上,变成抗氧化层。而且,它不像铁那么硬,所以可以弄成很复杂的形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厨房水槽。
人是这些物质的主人,这些物质让人们的生活更加方便了。钢、玻璃和混凝土搭建我们的房子;用塑料或纸包着的巧克力给我们可口的零食;纸印成书,供我们阅读;植入物让我们行动自如,发泡材料可以做鞋底,给脚一点缓冲;瓷可以做成各种器皿,盛装我们的'美味佳肴;至于碳材料……也许(谁知道呢),未来有一天,我们会坐上碳材料做成的天梯,探索太空!
这又让我想到:真正的“偷懒”,可以推动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蔡伦就是因为“懒得”在龟甲或麻布上写字才发明了纸。古人就是因为“懒得”用手捧水喝才发明了陶的。
我爱科学!我要为全人类的“偷懒”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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