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抒情作文汇编9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抒情作文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抒情作文 篇1
爱
这是个名词,却又是个动词
流露于形式,却也深藏于心底
年少轻狂的岁月里
我始终将它囚于心底,不曾说出口
是懦弱,还是无情,谁也不能说清
但终究是欠缺了一份勇气和决心
因为我觉得“爱”这个词
太沉重,太沉重……
沉重得让我稚嫩的肩膀
无法扛起
它不仅仅只是一种单纯的情感
亦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那些青春时节里的.爱
都是青涩的、不成熟的
如那还未长成的果实
外表也许还可以
但味道终究不怎么样
大多只是贪恋那一份朦胧的美好罢了
最后伤的还是彼此
何不放在心底,细细品味
……
爱,是神圣而美好的
是种族的延续
是精神的升华
所以请尊重我们的爱
还是将它一点一滴的积蓄起来
留给日后伴我们白头偕老的妻子吧
那将是你所能给她的
的温柔
抒情作文 篇2
小时候,我和爷爷最亲了,因为他几乎每天都给我讲故事,还能种出又大又甜的萝卜给我吃。
常听爷爷说:“烟台的苹果莱阳的梨,不如咱们的萝卜皮。”每到秋天收萝卜的时候,我总是和爷爷挑着筐子去拔出那一个个又青又甜的大萝卜,满载而归。在路上,我总是缠着爷爷让他给我讲“白莱道士”与“萝卜道士”的故事,爷爷总是不厌其烦地给我讲,我也每次都津津有味地听。上学后,每到天冷的时候,爷爷总是泡上一杯热茶等我放学回家,我一到家,他一边给我切萝卜,一边说:“吃萝卜喝茶,俄得医生满街爬。”听爷爷说,喝茶水吃萝卜可以预防感冒,对身体很有好处。每年种出的萝卜,除了留下点自己吃外,爷爷总爱挑着到集上卖。不知怎的,人们渐渐地都认准了爷爷种出的萝卜。每当爷爷挑着萝卜到集上卖时,常常不到半天的时间,就把两大筐萝卜卖完了。我就奇怪地问爷爷:“为什么咱们的萝卜总是卖得这么快?”这时爷爷就会自牵地说:“咱们这地种出的萝卜是出了名的地道的`潍坊青萝卜,又脆又甜,很少有地方能种出这么好的萝卜了。”这时我仿佛也在为之自豪,为之骄傲。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长大了,由于种种原因,我们搬家了,就在搬家后不久,爷爷便离我们而去了。我怀念爷爷,也怀念爷爷种出的潍坊萝卜。
有一次,我和爸爸去看姨妈。正好经过老家,原先破落的平房,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高楼大厦,我站在路边,呆呆地望着爷爷当年种萝卜的地方……地道的潍坊青萝卜没有了,心中残留的一丝希望,顿时变成一缕伤感。我失望地跟爸爸走着,忽然听到一声声叫卖声:“正宗的潍坊青萝卜,快来瞧一瞧,看一看,这可是真正的潍坊青萝卜,又脆又甜。”我的心里一阵激动,啊,原来还有正宗的潍坊青萝卜,我兴奋地拉着爸爸向那边跑去。咦,奇怪了,这么好的萝卜怎么没人买,难道人们都不认潍坊萝卜了吗?我让爸爸给我买了几个,想再次品尝一下这潍坊青萝卜,呀,两元一斤,这不是坑人么?当年我爷爷卖时,一元钱就买好几斤……我迫不及待地品尝了一口,咳,又辣又良,这哪像潍坊萝卜。后来才听姨妈说:“那些小贩们,只打着潍坊青萝卜的旗号罢了,刚开始还行,后来就渐渐没人买了。”真正的青萝卜没有了,难道人们的真心也没有了吗?
抒情作文 篇3
糖葫芦,在我童年里有着独特的地位,唯一的理由---甜,还有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小姐姐
和你相遇,似乎是在暖春的某个黄昏,在一个不知名的地点,在一个不知时间的黄昏,我们,相遇了。-在一辆卖糖葫芦的小车前。我手里拿着钱,你手上拿着一串糖葫芦,我笑笑,拿着一串糖葫芦拉着你向一个有秋千的地方走去。你似乎愣住了,也许是没有见过我这样的.自来熟?我不知道,只不过单纯地想让你和我一起坐秋千
在秋千旁,你好!你好!两个同时笑了起来,我第一次听见了你的声音,内敛,有几分害羞,却又很清脆在不知名字的情况下,在秋千的摇摆下,在黄昏的阳光下,我们聊了许多,好似新出壳的鸟儿,沐浴阳光,却想把自己紧紧知道一点点的世界,告诉别人。
在阳光的照耀下,地上两个人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好似两个孩子无尽的天真。两个人竟生出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第二天,同样地黄昏,同样的地点,却只有一个人,她失约了。没有前提,昨日眼眉弯弯的笑容,两只幼小的手牵在一起的誓言。哗的一声,像一面支离破碎的镜面,碎了,留下的只有点点滴滴似乎烟花,一瞬间的光耀与璀璨,却留下快要消逝的星火。
蹲下身子,熟练的打开包装,一口,是那熟悉又陌生的味道;二口,是甜味,却又苦涩.
抚过湿润的眼角,一口咬下最后一颗糖葫芦,放下,沉默的坐在秋千上,心中还有一丝希望,也许她会来;也许她只是慢了;也许.沉默只是沉默,自己好似站在黑与白的交接处,无助与孤独,可却无能为力.身体微微颤抖,本想嚎啕大哭,却咬紧下唇,只是让泪水大滴大滴的落下。一点又一点,开始用坚强的外壳伪装,把一个孤独、弱小的自己藏起来,那时之后,家里的娇娇女变成了一个假小子不大声哭泣,不惧怕痛苦,无论什么事,自己忍,自己受,似乎没有了什么
有时候的欺骗,太过血淋淋自己无法承受.
天色变得太匆忙,落日的霞光太长,打开封尘以久的芬芳,绝望,掩埋了希望..
抒情作文 篇4
秋天的雨,是一把钥匙。它带着清凉和温柔,轻轻地,轻轻地,趁你没留意,把秋天的大门打开了。
秋天,这是一个让人感到快乐的'词语。秋天道路,桂花、菊花、海棠花、茶花、百合花都纷纷的开了。
那是多么美丽啊,在美丽的话下,雨水灌溉了这些花,让这些花显得格外美丽动人,秋天的雨不想春天的柔和,夏天的凶猛,冬天的寒冷。它是在为花草树木而下,带给它们无比的爱戴。在秋天里让我们觉得更加的美丽动人。
抒情作文 篇5
冬,到了。
华灯初上,窗外淅淅沥沥,不是雨,是雪。呷一口清茶,然后再呼出一口白气,放下鼻梁上的眼镜,合上书本,静心,冥想。
思毕,起身前往窗台,抚净窗上雾气,看到了这磅礴雪景。是苦痛,是寒冷,抑或是良辰,美景?
有人问我,雪是什么味道的?
想必听者讥笑毅然,阅读群书的我,似乎也找不到一个合理的答案。冥思许久,摇头作罢。
归家,久久不能平息,雪是什么味道的?这个答案仿若胸口,却抑难发出。是什么,是什么?雪是什么味道的?苦恼的我终究愈陷愈深。
这时我想起了知识渊博的`母亲,我带着疑问,敲开了母亲的门。母亲依旧在老旧油灯旁读书,不愿开电灯,她说,这样读书,才有味道。
我问:“母亲,您可知道雪是什么味道的?”老母亲一怔,似乎跟我的处境一样,但随后老母又释然的笑了。说了一句:“你果然是亲生的,你爸也带着这个问题问过我。”
母亲没有作答,起身灭了灯,带我到院子里。
“母亲,雪到底是什么味道的?”
老母亲笑笑说:“儿啊,别着急。”说着,随手折下一支梅花,拿到我的跟前。“你闻闻这朵香不香?”
我拿起来深嗅一口,梅花的淡雅是我熟知的味道,因为我的院子里便种着几颗老梅,那是爷爷留下的。看着手中的梅花,我如遭雷击,雪,原来是这个味道的。
这是我从小就知道的味道,傲雪寒梅,这才是冬天的味道,雪的味道。
抒情作文 篇6
徘徊时,迷茫时,不妨回到原点,重新审视自己,审视自己的内心,我相信你一定能走出阴霾,拥抱纯粹的美丽。
久处喧嚣的城市,看惯了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你肯定也会怀念故乡的田间小径和那令人愉悦开朗的鸟鸣。
奔波劳碌的生活是不是已经把你折磨得不成人形,你肯定也会怀念最初闲来无事,随手两三本诗集,伴着音乐沉浮的时光。
习惯了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你一定也会呼唤那个站在原点裙裾飘飘、纯净而透明的自己。
那还等什么,远离喧嚣,回到原点,看看那生机勃勃、郁郁葱葱的田野;看看那三五成群、叽叽喳喳的麻雀;看看那张若有所思的老藤椅;晒晒那饱满圆润的月光,从此你的心中有了这片净土,任尔喧嚣南北闹,我自岿然不动矣……
长期的加班加点让你疲惫不堪,那么你需要一个假期,回到原点,回到那属于你的陋室,回到“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的放松世界。只有充够了电,才能神采飞扬地投入又一次厮杀中,才能继续为梦想的航船掌舵。
每个人都需要适当的停,倒下来反思与总结,这样才能坚守自己的初衷,让自己回到原点,从而继续前行。
复杂的商场不知呑噬了多少曾经踌躇满志、意气风发的青年;沉重的学习压力不知压垮了多少学子柔弱的肩膀;一夜成名的娱乐圈不知染红了多少明星的`双眼……想来真是可惜,他们肯定忘记了回到原点,然后带上曾经纯粹的自己同行,仅仅一步之遥,竟造成如此多的人间惨剧。
所以回到原点是门必修课,看看中国文坛的巨匠冰心,看她是如何走出华丽的囹圄,奔向原点,最终以平淡无奇的文字撼动人们的灵魂。回到原点才发现:华丽的词藻不过是过眼云烟,平平淡淡才是真我的风采。
回到原点,放飞心灵,坚守初衷,带着最初的梦想昂首前行。
抒情作文 篇7
一路上稻香扑鼻而来,又是一年丰收的季节。
想起小时候的我们,把稻谷割成一条弯弯曲曲的路,然后光着脚沿着我们割的路跑,你追我赶,偶尔传来大人们的叫骂声。
回到家的时候已是天黑,家里的小狗一直摇着尾巴跟在我的后面,时不时前脚抬起,好像在欢迎我回家似的。
一起长大的朋友,就在一顺间,都不知道蒸发去了哪里。有些为了生计,正忙着四处奔波,有几个在学校还没有回来。
晚饭过后,独自走上小时候上的小学。以前的热闹,现在的安静,很是荒废。坐在乒乓台上望向安静的篮球场,今非昔比。小时候在这个学校,想找个安静的.地方都没有,现在却静得出奇。
又抬头看了看陪我们一起长大的一小片天空,不知道这一小片的天空被我们看了多少次。一轮明月高高挂在透明的天空,旁边有很多的小星星当陪衬,有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不知道现在为什么,看月亮会有这么多的想法。以前望着月亮星星看,只知道月亮比星星亮,但是星星比月亮好看。又看看安静的周围,那些在校园里玩捉迷藏的我们都在顺间消失,同样的地点,却再也看不到当年纯真的我们。
天有点凉……
抒情作文 篇8
时间匆匆,光阴几何,而有些事注定是值得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正是落红的奉献,使得再一次开出灿烂的花季,这样做值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正是野火的磨练,才锻炼出小草的顽强不屈;“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锤子的敲击,烈火的焚烧,才铸造出石灰的洁白,这样做值得。
在人世间,认为值得事,比比皆是:老师的.无私培育,才使得“江山辈有人才出,更领风骚数百年。”这样做值得;战士守卫边疆保卫祖国,才使得百姓幸福安康,这样做值得;下雨时,为他人撑起一把雨伞一路同行,得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这样做值得;书生的奋笔疾书,虽“十年苦读寒窗雪”无人问津,但却“有一朝成名天下知”的自豪,这样做值得;对我来说,为妈妈端上一盆洗脚水,洗一次脚,对妈妈来说是无比的幸福,这样做值得;对我来说,为同学排忧解难,分担痛苦,同时也收获了友谊,这样做值得;对我来说,帮助他人做力所能及的事,为他人带来了快乐,这样做值得……
在我们的世界里,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平凡至极,然而在今后的漫漫人生道路上,这些值得做的事定当是属于自己的财富!
抒情作文 篇9
对感情的尊重应该是这样:开始的时候要端庄,不要轻率,否则你在对方心中就不会很珍贵;结束的时候要理智,不要恋恋,不然对方会更加骄傲自己的吸引力,你在人家心中就更没有份量。分手如同结束一场宴会,美味已经吃完了,剩下的都是些残羹剩饭,不走何待?是否一定要让自己倒了胃口才肯离开?
给别人留一些空间和留恋,就会给自己增加一份魅力和吸引。看过用手捧水的小孩吗?凡是两手张得越开的孩子捧水越多,那些紧紧合住手掌,生怕自己的水漏掉的,最后反而什么也剩不下。爱情也一样重在无形而有形,让对方感觉到你很爱他(她),这就够了,没必要表现得卑恭到窒息,好像对方是你的太阳,离开了人家你就失去了人生全部的意义,就没办法呼吸和生活。爱情只是人生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此而已。欲擒故纵,爱不仅需要投入,还需要技巧。
后悔在感情中一文不值,没有人会为别人的悔恨而感到歉疚。让别人感觉可贵的是你的博大和深沉,而不是你的浅薄和软弱。正在享受爱情的女人可以做做依人的小鸟,一旦当爱远去,你必须象个女强人一般表现得若无其事,如果你不愿意就此被人看轻的话。
感情和婚姻不是一回事,也并非一个为另一个的必然继续,起码很久以来都是这样。感情是可以任意欣赏的挂在美国百老汇品牌专柜中的貂皮大衣,而婚姻是你手头现有的可以御寒的棉袄。这么简单的道理许多人就是搞不懂,尤其不少女性,她们硬是觉得天上的白云一定可以掬在手中做成漂亮的衣裙。王子王子,哪有那么多的王子!
人生需要浪漫,也需要现实。不懂浪漫的人生必定是缺憾的,瞻前顾后患得患失,该爱而不敢爱,等到行将就木的时候心中难免有隐隐的遗憾。而不懂现实的人生一定是凄凉的,当自己最终从梦中的彩云跌落到人间的尘埃时,一定会身心交瘁,伤痕累累。每个人都会做梦,不同的是聪明人知道苏醒,而傻瓜将一直做下去。
选择在感情中是有用的,而在婚姻中作用不大。因为感情是用来愉悦身心的,什么东西合胃口就选择什么,好比自家游,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婚姻是单位组织的团队游,路线风景都是事前规定好的,你只能跟着随大流,没有多少挑拣空间。有人以为只要婚前多多慎重仔细挑选就可以幸福一辈子了,我想他(她)一定还不理解婚姻的实质,婚姻不是百米赛,而是马拉松,鬼才知道在这漫长的路上会有什么意外。交个法院民庭专管离婚的朋友,让他告诉你究竟什么才是婚姻。
现代离婚的人群中可能有童养媳,但更多是当年的宝哥哥与林妹妹。相信永恒的人应该每天蹲在民政局和法院门口各等半小时,仔细观察进进出出的风采飞扬和面沉似水的人群,一个月后,你会成熟四十岁。相信美好,但是不要相信永恒,最起码不要指望永恒。往最好的方向去努力,但别忘记最坏的打算。
幸福和做派无关。花50元结婚与花50万结婚,实际效果没什么两样,婚姻持续的时间和金钱几乎毫无关系。可是越来越多的女性天真地以为男友对自己的爱情会与他送给自己的结婚戒指的价值成正比,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能送得起100万元钻戒的男人对老婆的重视程度很难比得上早晨蓬头垢面慌忙走进厨房整好饭菜端到老婆面前的男人,起码通常的情况下是这样。
有位同事抱怨老婆与他的约法三章:不准当官;不准发财;普通就行。我听后肃然起敬,多么聪明的女人!不少女人喜欢逼她们的男人去摘月亮,可是她们忘了,月亮上是有嫦娥的。多数男人爬不到那里就掉下来摔得鲜血淋漓,少数幸运儿到达目的地后大都不愿再回来陪原来的黄脸婆。青春寂寞无人伴,悔教夫婿觅封侯。活该。
人类的愚蠢在感情和婚姻中表现得一览无余,从古到今几千年来翻来覆去犯的就是那几种雷同的错误,说了几万遍,还是乐此不疲,这只能说明,当论及感情时,人类离自己的祖先多么得近。
痴情不是错,但要看准对象。对梁兄痴情无可厚非,对西门大官人痴情就没有必要。我经常不明白那些因被人抛弃而痛不欲生者,发现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离开自己真的就值得那样伤心?难道不该因为及早发现他的真面目而庆幸?难道一定要等走进婚姻的殿堂后再弄到不可收拾才算圆满?贱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
生活中许多人喜欢照镜子,以便发现不足加以修正以臻完美。可是在选择伴侣的时候很少有人这样做,她们总是热衷于给对方提条件照镜子,反而忘记了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谁。人贵有自知之明,正因为有自知之明的人太少,所以才显得可贵。
没有一种东西可以无限制地发展,感情也一样。当火烧到最旺的时候离灰烬就为期不远了,当爱达到天昏地暗的时候离失望也为期不远了。爱可以亲密,但最好不要无间。离得太近,看得太清往往不是好事,适当的距离可以延长保质期。
做得再难看的馒头也是可以充饥的,做得最漂亮的石头却不能果腹,看问题看人都要抓住实质,抓大放小,不要在表面和次要的东西上纠缠不休。常见有些人斤斤计较于对方的衣着、长相、个头、学历、家境、背景等无甚紧要的东西,唯独对对方的人品和彼此之间的爱情视而不见。买椟还珠者比比皆是,还常常自以为是。
年轻的时候爱在脸上,只要漂亮其他都无所谓。中年的时候爱在身上,开始讲究一些品味和内涵。老年的时候爱在脚上,只要对方能陪伴自己走完平静而充实的人生,其他已经不需要太多。
说自己不好色的男人有三种:一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一种是脑袋或身体有病者;一种是伪君子。正常的男人没有不好色的,不过君子可以转移或压制住自己的不当情感,小人则泛滥成灾。
许多人之所以在情场上一败再败是因为她(他)总认为自己会是一个例外,会是那个中五百万的幸运儿。许多人不是看不清事实,而是不愿意相信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如同一个红了眼的赌徒,总以为下一把自己就一定会赢,结果连裤子也当了。
理想的爱情其实应该象正负电极一样,一碰就燃起火花。摩擦起电也可以有火花,但需要不断努力运动才能保持电性。当运动慢下来的时候,电流就会渐渐减弱,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因此,靠死乞白赖死缠烂打赢来的所谓“爱情”是靠不住的,和一个人生活在一起与爱一个人不是同一概念。
明显失当的判决是不能服众的,同样,明显失当的婚姻也是很难幸福长久的,人人心里都有一杆秤,傻瓜毕竟是少数。任何超值的享受都要付出代价,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三寸丁的武大郎一定要娶如花似玉的潘金莲,别人也没有办法,反正他时刻准备好了以名誉和生命作为代价。般配般配,不是一般怎能相配?!不怕鲜花插到牛粪上,因为这样的鲜花最终往往会被路人摘走。
最近的生活
最近,在健身房去健身了。感觉生活忙碌了起来。不再是每天的抱着手机,看着电视,吃吃喝喝了!马上就要实习了,学习和身体是第一位的,传染病学老师说,去医院实习,一不小心就会染上什么乙肝,肺病等,说的我们心惊肉跳的,纷纷跑到附属医院去做乙肝两对半检查,朋友去查她的泌乳素,没有叫上我,我好奇的问她,干嘛不叫我陪她去,她很淡定的说:医院可不是一个好地方!我也只能呵呵的笑了!
自从上了各种各样的医学课,我们不论做什么事都会带着医学观去看问题,没有洁癖的我也变得爱干净了,总是不愿意与人共用自己的东西,有时候与朋友吃饭都觉得吃不下。在家里,每次我弟弟用我的水杯喝水,我都满脸的嫌弃,要把杯子洗了又洗!
于是乎,健身变成了我的爱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身体不好一切空谈,所以我认为,健身百利而无一害!我就兴致勃勃的去了,不过才过了几天,我的腿真的好痛,都无法下蹲了,我很是怀疑是不是肌肉拉伤了,睡觉都无法曲膝了,教练叫我每天一个小时,天知道我有多么的累!脚真的好痛。
不过,我不后悔,我想过一段时间应该就不会出现这种现象了,现在我正在图书馆看书,眼睛看痛了,想想也无事就一时兴起写了这么篇随笔!给你们分享一下我的心情!
生命中的那些疼痛
其实,并不是不知道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自然规律,就好比春夏秋冬的四季轮回,那么不可逆转。
只是当生命真的从身边飘然而逝,我们还是会下意识的做出自欺欺人的反应,拒绝承认这样的事实。
因为我们害怕这样的疼痛,无法承受得起。
就如得知小姨走了的那一刻怎么也不相信,明明这次寒假的时候,小姨一家还来我们家做客呢,我怎么也想不到那是最后一次的见面。原来她患了癌症,这个月来病情开始恶化……可我毫不知情。
知道消息的那一天,手里握着电话,我却怎么也不敢打电话去求证。
哭了一个早上,想到年幼的表弟表妹,心里一阵阵的悲哀。癌症,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亲人身上,就那么突然的接受了这样的安排。只是小姨还太年轻,才三十五岁,就这样离开了这一个世界。生命,仿佛琴弦般,看似坚固却又轻易可以折断。
听姥姥说,小姨因为生病老是被折磨的疼痛不已。或许,选择离开,反而是一种解脱。
想起好友说的话,“活着对你们来说,是一件幸福的事,对她而言,却是一种疼痛的折磨。”或许吧。
如果说这件事,已经让人难以接受,那么接下来的,更加让人心情无法平静。
今年三月二十一日的早上,也是在小姨走后的第三天,突然接到姐姐的电话,告知爷爷去世了。
那一瞬间,不敢相信。才稍微平复的悲伤,又开始在心底汹涌起来。天旋地转。大脑一片空白,而后,泪水决堤而下。去年大伯因意外死去,不是体会到了人生的无常吗?如今,再次面对亲人的离去,为何依旧不能接受?
在收拾东西回家时,泪水总是轻易就掉了下来。那时我深怕见不上爷爷最后一面了,什么也顾不上,也来不及向系里请假,只想赶快回家。
十几个小时的路程,让人觉得如此漫长,第一次害怕回家,或许害怕的是见到那伤感的情景。
次日凌晨两点多,赶回家中。见到爷爷的时候,我却没有哭,很平静的表情,一点眼泪也没有。记得,那天白天很热,堂哥他们回来的过于匆忙,没有带外套,可是半夜却起风了,还下了一点毛毛雨。我们几个冷的瑟瑟发抖。
直到天亮的时候,姑姑赶回家中,跪在爷爷的灵床前痛哭,所有的人跪在厅堂里,哭喊着爷爷的时候,我再也控制不了,泪流满面。
小时候,特别害怕这种事情,晚上听到有人家在做斋了,都会睡不着,或者每次看见出丧的队伍,都会跑得远远的。这是自己第一次面对生死离别的情景吧。可是,却一点都不害怕。因为,躺在这里的是我们的爷爷,那个疼爱我们的爷爷。
守灵的那一夜,我们已经两天没休息了,每个人都是一脸的疲惫,憔悴,可是,按照习俗,我们都要守夜。
那时,脑海里想到好多事情。想到了爷爷的生前,他总是忙忙碌碌,种很多的蔬菜。想到了小时候,他去集市回来,买了好吃的总会分给我们这些兄弟姐妹,从来不会偏袒哪一家。想到那时,爷爷总称呼我们女孩为“丫头”,可能是年少无知,以为丫头像电视里的丫鬟,就很讨厌这个称呼。想到了每次回家过年时,爷爷日益苍老的脸庞。
可是,这一切都成了永远的回忆。爷爷来不及和我们告别,就这样离开了这个世界。
爷爷下葬后,事情也料理的差不多了,此时,大家也可以休息了。
现在回想起来,那几天,真的累得不可交加,去游山时,眼皮一直在打架,只要一闭上双眼,就要摔倒在地。到了晚上,风都很大,我和老妹总是冷的畏缩在一起。
爷爷的去世,让我们这一大家人团结了不少。至少,那段时间是这样得。平时婶婶很少和我们说话的,也放下了冷漠的表情,和我们一起吃饭。希望爷爷在天之灵,保佑我们可以和和气气的过日子。
这次我们几兄弟姐妹都从各地赶回来了,堂哥堂姐们也回来了,我忽然发现这么多年来,第一次人那么齐的。曾经一起玩耍的我们,多久没聚在一起了?现在,居然是在这样的场合,聚在一起……
成长,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成长,意味着分离,意味着衰老,意味着死亡。身边熟悉的人,一个一个地离开了。生命中的每一次生离死别,都是让人无法承受的疼痛,无法自由呼吸。
曾经喜欢的地方再也不去了,曾经念叨的梦想再也不提了,曾经熟悉的面孔再也见不到了。
生命里,有太多回不去了。
面对这一切,我们所能做到的只有学会坚强。生活,就是这样,该来的始终避免不了。逝者已矣,我们更应该好好的活着,更应该好好的珍惜身边的人。
有人说,死,可能是另一道门,逝去并不是终结,而是超越,超越现世,通向另一个极乐世界。
如果真的有另一个世界,希望你们在那可以过得快乐,没有忙碌的工作,没有病痛的折磨。
夜饮相思泪
夜,不想经历的夜还是悄然来临。一个人的寂寞会在这个时候品味。静静聆听可能的声音,可啥也听不到,心事在这一刻倒也显得异常的沉静。习惯坐在电脑旁翻看我曾经留下来的痕迹,不想构起往事的回忆,那时那景,历历在目。不经意间再一次流下相思的泪,一滴一滴溅在乳色的电脑桌旁。
犹记初见你时,也是在孤寂的夜晚。我卧躺床上,傻望天花板上的荧光灯,渐渐乎陷入到一个梦幻般的境界里。五彩灯闪烁着幽暗的柔光,一曲忧伤柔情的音乐旋律让我沉迷在午后甜静的茶楼上。你静坐在我的对面,看到我凝视你美丽的双眸,抿嘴一笑轻饮一口蜜茶,红晕入脸,分外妩媚。我难抑心中思念的激动,手不由自主地挪向你最有温情的肩膀,岂料碰倒了自己的温茶。惊醒时我已半卧在床沿上,身上还淌着夜梦未醒幸福的颜汗。我真不知道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做上这个梦,也真不知道竟然爱上一个人,一个让我为之而不顾一切但一直深藏在心里从不敢对她表露的我钟爱的你。
为赢得这份抑或不属于我的情感,我暗暗地踏着你走过的足迹,寻找一份感情寄托,在你可能想起的记忆中留下绽放的烟花。心有纯情,百花吐艳,刹那芳华,只想你留给我瞬间的璀璨。美丽属于有心的人,你感觉我挚爱的心怀,给了我灿烂的笑脸。yjbys.com
相会花前月下,聆听夜莺轻唱,你细数天上隐隐闪烁的星星,我沉浸追恋带来的幸福中。刹时一阵风,乌云早已呑没如银的月亮,嗖嗖寒气让我感到你心在颤抖。我只好让你回家,也许那是你避风的港湾。我依然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心底这份纯真的爱恋,把一缕相思深深地烙在自己的心房。
有人的地方眼晴特别明亮,灿烂阳光也怕黑色旋风笼罩,流言蜚语满街跑,两颗纯洁的心也蒙上了受伤的污尘。心里的那个痛,我感知,你更难熬着。我分明感觉到你看望窗外淅沥的雨水,对我产生本不该我承担的那份哀怨。yjbys.com
不曾想美丽的邂逅,却成了你我最后的诀别。诸多的无奈让我浮想联翩,世间人情,男女之爱,怎敌不了唾沫腥,人言可畏乎!yjbys.com
相思在梦中,是那样的美好,想着你,可以尽情看着你明亮的双眸。现实有太多的无奈,但我会记住这份爱,在记忆中存下属于我们的甜蜜和温馨。
爱不需要理由,对你的爱永难忘却。朦朦胧胧,我又幻觉出你的模样。设法走近你,然渐行渐远。大声呼喊,你却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天未明,夜还长,两眼泪流,我之悲伤。忘不掉你,我执着这份爱,在茫茫人海里寻找我钟情的你!yjbys.com
岁月深处的故里
最美的感知莫过于领悟岁月深处以及岁月深处的故里的了。那种沧桑,淡然,旷远之美,会美的让你为之惊奇,为之感动,抑或发呆甚至沉醉。
这个浅秋的周末,薄雾飘然,风儿轻轻。我们一行文友,在日报专副刊部的召集下,跨进了岁月深处的故里——紫金山。于山巅而泻的瀑布,没有南方瀑布的狂野和雄壮,十分的婉约和优雅,几次婉转轻落于山脚,成就了一条条小溪,弯弯曲曲,清清澈澈的流向河塘,流向村落,也流向彼此的心田。
无论你是来这里寻找故里之美,还是首次到这里观光,大概是不需要辛苦导游的。你只要沿着无言而下的小溪,逆水而上,天井地翁,韩湘子古宅,七星潭,蚌仙池,圣水洞等名胜就会进入你的视野,让你收获一种惊奇与壮观之美。那千年红枫,百年绿荆,十年之野荷,还有一座座五花肉式结构的'地质风貌,会让你醉然于观光而忘了前行的路。此时,沉浸在美妙之中的我忽然想到了正在旅游网页广为流传的一首诗歌:文明诗友意正狂/时近中秋登太行/动魄惊心天翁峡/超凡脱俗杏仙庄/黑龙潭底阿婆善/美妙沟中巨蚌香/赏罢紫金一段景/今生不再梦苏杭。
大约一个时辰,我们步入了举世闻名的紫金书院。用红石头和红石板建造的院落,虽然历经了700余年风雨的洗礼,郭守敬一代科学家留下的书香却倍加的浓郁了。“太行明珠,守敬故里,魅力邢台”这句植入央视的广告语,大概就是缘于此处的紫金山,源于许多这样的前坪村的。我坐在紫金书院的石凳子上,让臆想放飞,似乎看到了元代天文,水利,数学家郭守敬,从师元初重臣刘秉忠,与张文谦,张易,王恂同学与此,进而探求天体,研究水利的精美画面。
我感动无比。谁能不为家乡有郭守敬一代探求和掌握天体运动和山水治理的先人而自豪而感动!我沉醉无比。因为我的灵魂好久没有这样回归岁月,回归岁月深处的故里,去释放那一份对沧桑的怀恋,去感知岁月洗涤后那一种故里的纯美了。
寻找故里的美,你不要一味的仰视,要环视,还要俯视。因为那些视野里的美同样让你美得心动,甚至顿生感悟。比如那些微小的水生物,会借溪水中央的一块石头形成的静静的水面,繁衍生息,悠闲自得。比如那溪水,无论何以多的羁绊,总是千回百转,向着既定的目标奔流不息。比如红枫,生存于近乎没有水土的山崖峭壁,历经风雨,最终成就了生命的壮丽。比如那五彩缤纷的牵牛花,紧紧的缠绕在挺拔的野松的枝干上欣然绽放。与之为邻的还有兰草,山韭菜和那些叫不上名字的花花草草,它们密密匝匝的生长在一起,竟无丝毫的排斥,如此的和谐,如此的相生……
循着沧桑的年轮,我会让趋于麻木的灵魂回归岁月的深处,回归岁月深处的故里,让这种情愫蜕变为生命中的一种元素,一种生机和向往。
家乡的芦苇
偶尔看到这幅芦苇图,显得是那样的亲切、温暖。想起,在那个贫穷的年代,他用苇絮温暖了我的童年、少年,他曾是我童年的伴,少年的友,直到现在我也深深爱着他,想着他。我从早就有一个想法,只是迟迟懒的动笔,也担心自己写不好芦苇的美丽,怕逊了芦苇的色。想归想,说归说,哎!不管这么多了,简单的记录一下家乡的芦苇,算我对芦苇略表一点心意,也给自己留下一个纪念!等到年老的时候,翻翻看看,享受那温馨美好的回忆。
静下心来,仔细欣赏这幅随风飘动的芦苇图,使我想起小时候在家乡度过的美好时光,现在离开家乡好多年了,也不知家乡的芦苇怎么样了?一到冬天,家家屋前院后,都堆满了很多的芦苇,一捆一捆的码放的很整齐,苇絮也随风飘落,洋洋洒洒。小的时候,我们那里生长着很多的芦苇,春天一到,紫红色的芦苇芽像箭头一样穿过泥土和水面,不几天的功夫,便给空旷的湖面,河边增添一片新绿,芦苇是春的使者,给春天带来了那一抹浓重的色彩。
每到春天,很多小伙伴,在芦苇地里,聚在一起,玩游戏,先拔下长长地苇心,去掉其中的细芯后便可吹奏出琴瑟般的音韵,用几许苇叶子卷成号角可以吹出嘹亮的“嘟嘟声”。夏天,我们用那苇叶子叠出一只只小船,有平仓的,有带帆的,然后连成长长的船队放入河中,小船追波逐浪渐渐远去,他载着我们童年的梦想,载着少年的希望,飘向大海,漂向远方……
秋天到,芦花放,每株芦苇都举起一面紫色的小旗,又可与菊花比美,洁白如雪的芦花,经秋风一吹,涌动如潮,像千军万马齐奔腾,给大自然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秋冬之交,芦苇成材了,人们张开臂膀,把那一拢拢芦苇揽入怀中,在尽情的“拥抱”中芦苇一片一片地“醉”倒,又在“拥抱”中一捆一捆的起立……
然后,把捆好的芦苇运到家里,码放在家前院后,等芦苇干了,人们忙着织箔、打席、盖房、作燃料等。芦苇除了以上的贡献以外,他还有紧密的团结和顽强的抗风暴精神,别看芦苇身体纤细,却是一条条在风暴面前宁折不弯腰的好汉,所以人们爱他、赞美他!我更爱家乡的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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