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作文

时间:2023-10-03 17:19:48 作文 投诉 投稿

我的偶像作文【合集15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的偶像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偶像作文【合集15篇】

我的偶像作文1

  一说起偶像,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漂亮的影星、帅气的歌星等。但我崇拜的偶像却是易中天?易老先生。

  第一次看见易中天,那天我正闲着没事儿干,就随便打开电视翻了一个频道。一看:“嘿,这名字倒挺有意思的?什么易中天品三国之真假曹操,曹操还有真假?”于是我便好奇地看了起来:在这集中,易中天说曹操在历史中的形象一共有3种?英雄、奸雄、奸贼。在列举了一系列事实后,易中天先生说曹操简直是一个奇迹,他是集大家风范、小人嘴脸、英雄气派、儿女情长、阎王脾气、菩萨心肠于一身。最后易中天先生认为,曹操在历史中真正的形象应该是奸雄,而且是个可爱的奸雄。这真是个与众不同的观点啊,简直把曹操说活了,从此我就决定我喜欢他?易中天。

  那天以后,每天中午十二点多的“百家讲坛”就成了我的“必修课”。无论多忙我都要抽出时间来看看我喜欢的易中天,而且是越看越喜欢,他独特的观点,风趣的语言让我成了他名符其实的FANS。一天妈妈爸爸带我出去玩,中午到了,我是浑身的不舒服,可是出门在外到哪里找一台电视让我见见我心爱的易中天呢。晚上回到家已经是十一点多了,好累啊!忽然我跳了起来:“对了,这会儿应该有‘百家讲坛’重播。”我赶紧打开电视,妈妈一把夺过我的遥控:“你想当国宝熊猫啊!这么迟了还要看‘三国’,少看一集死不了!”“不,我就要看。”我央求着:“才只有半个多小时,而且可以增加知识啊!求求你了。”还有一次我和弟弟一起去龙人教育书店买书,我一进书店就看见书摊上的显眼处摆着一本易中天的书。我立刻去问弟弟要钱,可是弟弟不肯说自己要买杨红樱,这可怎么办呢?钱在弟弟的手上。好吧,我就动之于情晓之于理吧:“老弟,就先让我买吧?”“不!行!”“童话多小儿科,这易中天的书,可是会增加你的知识让你变聪明的'呀,不行我给你讲讲吧……!”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手舞足蹈地讲了半天才把弟弟说动了心。后来弟弟居然也成了易老的FANS了。

  我现在见到同学朋友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看过易中天品三国吗?我有一本易中天的汉代风云要不要看?可好看了!”大家都笑我说我成了易老的推销员了。

我的偶像作文2

  几乎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偶像。对于零零后的年轻人,舞台上那耀眼的霓虹下,或帅气或靓丽的脸庞是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前卫的装束成为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叛逆的行为成为一些人的偶像。偶像是那样的有号召力,让身边的这些人义无反顾地追随和崇拜。

  而我的偶像,是我的`父亲。

  记得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父亲便不在我的身边,但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消失过他的影子。父亲在外打工,支撑着我们这一个大家庭,我知道他很苦很累,但却从来没有听到他的任何怨言。每次见到父亲,总会感觉他比上一次见面时又老了几岁,头上又添了一些和他年龄不相称的白发。这是我见过的最“老气”的父亲,四十岁的年龄,五十岁的面容。一想到他的样子,都让我忍不住想落泪。

  印象中最深刻的就是上初中时送父亲去车站。车站离家很远,大约有十几里路,每次离家之前,父亲都是拒绝让我送的,因为父亲都是步行前往,不想让我跟着受累。他总是说,你要是去了,还得自己打车回来,还不如省下那钱买支钢笔……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觉得,在那段去车站的路上,需要我陪父亲走一程。

  父亲终究拗不过我的软磨硬泡,勉强答应了我一次。

  凌晨四点钟,天还是黑的,为了赶车,必须要起床走了。我迷迷糊糊地跟在父亲的后面,看着父亲背着大包小包吃力地走着,想去帮他扛一个,却被他坚决地拒绝了,他故作轻松地说:“我不累。”父亲的话刚说完,我的泪水已经开始在眼眶里打转,是委屈?是内疚?是难过?连自己都说不清楚。

  就这样一前一后悄悄地赶路,大约走出五六里,我渐渐跟不上父亲的脚步了。父亲停下来,转过身,问我要不要休息,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终于到了一家早餐店,父亲为我买了肉饼和鸡蛋,自己却啃一块从家里带来的干饼。我终于没有忍住,不争气的眼泪落到了手里的肉饼上。

  偶像车站上,父亲和我挥手告别,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把父亲给我打车回家的10元钱揣进了兜里。我要沿着原路步行走回去,我不会迷路的,那条回家的路上,有父亲清晰的脚印。

我的偶像作文3

  我的偶像,不是什么大红大紫的人物,也没有做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真实的人。

  黑色的头发里夹杂着些许白发,额前的头发落光了,露出饱满的额头,戴着一副银镜,穿着一身还算合身的衣服和一双不知去年或是前年买的鞋,这就是我对他的总体印象了。

  他喜欢喝点酒,这一点令我讨厌;不过他很孝敬老人,这一点又让我很佩服!

  每次节假日,我们都会抽时间一起去奶奶爷爷家。吃饭时饭桌上少不了酒。他和爷爷边喝边拉话,不知不觉一瓶酒就完了。他喝得脸都红透了,用妈妈的话说,他喝的话都说不清了。可他还趁着酒兴想再开一瓶,每一次都被我和妈妈制止了,爷爷也笑了,说不喝了,这才作罢!于是他又陪爷爷拉起话来,从村东头说到村西头,从农村说到县城……爷爷红光满面,这时候的爷爷是最高兴的!

  回家的路上,他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要陪你爷爷喝酒,还喝的那么多吗?!”还没等我回答,就说到:“你爷爷现在年纪大了,要人陪啊,而我们回来次数也不多,人都这样,等你长大了,也要多陪陪我们啊。”说罢,长叹一口气,那一刻,我突然觉得他喝酒很有道理。

  他很信任别人,这也让别人很信任他!

  每当他知道别人要帮助的时候,他总是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在微信朋友圈时常会看到一些“轻松筹”“水滴筹”之类的,他都会很积极地做出行动——捐!我也曾问过他,如果是骗子呢,他总是会选择笑着说:“哪有这么多的骗子啊!”。

  老家那边和外婆家那边,经常会有亲戚为一些事情来我们家找他商议,拿主意。也会经常接到他朋友或是同事打来的.电话,似乎总有做不完的事情。我就会问他:“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找你呢?”他总是两个字回答:信任!

  他是一个老师,所以很重视对我的教育。他从不过多干涉我的学习。在我犯错误的时候,他往往会选择语重心长地教育我,比起他的手掌,我更怕他的眼神。虽然我在某些时候会很羡慕其他人,他们能玩手机、看电视,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玩耍,但是我能理解他的做法!

  这就是他,一个平凡而又真实的人,他就是我的爸爸,更是我的偶像,他善良、正直、严肃,是我一生追逐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4

  从小学到初中,每当英语课上,我的脑海里便会闪现出一个别具一格的老头。整天凌乱的头发间点缀着几根“白毛”,好似一撮儿杂草其间洒落着几丝雪花。额头又高又宽,好像刻满智慧。他,便是我的课外英语老师——老吴。

  时光追溯到公元20xx年,正值四年级的我与老吴初见,一个不足50平米的简陋小平房便是他的执教“舞台”。四周墙壁的大黑板上密密麻麻的英语单词,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老吴穿着一件六十年代的白衬衫,极富年代感。高高的颧骨撑起又长又瘦的脸,抱着一沓大小不一的资料推门而入,聚集了同学们好奇的目光。下巴上布满了芝麻粒似的胡茬,正宗的达茂话让我们倍感诙谐:“大家好,我叫吴永忠,口天‘吴’,foever(永远)的‘永’,中心‘忠’,可不是民间相传的‘无影踪’啊!”同学们顿时捧腹大笑。就这样,在一阵笑声中,我们认识了吴老师。

  吴老师不但幽默,讲课时也绘声绘色。厚厚的镜片后那双明亮的眼睛滴溜一转,新奇的`idea便冒了出来,这时,老吴又要在学习中与我们说笑了。有趣的谐音英语,奇特搞怪的“暗语”顺口溜,至今让我受益匪浅。

  吴老师还很喜欢讲故事,捣地鬼的故事令我们毛骨悚然;他自己年轻时的荒唐经历却逗得我们前仰后合。不错的,吴老师常能用幽默的语言把我们逗乐,在快乐中引领我们探索英语的奥秘,令我百学不厌。

  老吴也有“致命刑罚”,足以让同学们望而生畏。如果课上哪位同学被“瞌睡虫”侵袭,如果你的铁头功还算到家,尽可以踊跃尝试。只见老吴剑一般的两条眉毛竖起,犀利如刀的目光直射困意上头的同学,然后走到那位仁兄跟前拢起袖子,找准方位,在他后脑勺上用力一搓,教室中便传出嗷嗷惨叫,真是不亦惨乎,那瞌睡虫也早被吓得飞到爪哇国去了。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光如天上的流星般划过,一晃我已六年级了,要出师毕业了。与亲爱的,德高望重的老吴告别的那天,吴老师像树枝一般干而瘦的手上托着一本珍藏已久的专攻英语的《葵花宝典》特意送给我。我接过来,心中万分感激,觉得这本书有千斤重,因为这本书中承载着吴老师对我学好英语的期望与鼓励。

  吴老师,我心中的偶像,是我对英语萌发兴趣的启蒙者,更是我追求梦想的奠基人!

我的偶像作文5

  勇敢、真诚、矢志不渝、百折不挠、不慕名利、不恋女色他是千百年来神话里执着坚定的苦行僧,他是书页里飘然远行的谦谦君子,他是将自己献上理想祭坛的牺牲者。

  乘着一片木板,晃晃悠悠的来到寺院,刚出生的玄奘就已被上天注定就是一名小和尚。不知父母,不知家乡的少年玄奘,没有因为寺院中食饱衣暖的生活而放弃寻找父母,寻找他的家。十几岁的他恳求方丈告诉他,他的经历。找到母亲后,他从江州一路向北。他仔细的侍奉生育他的母亲,他为父亲的悲惨遭遇充满愤怒,怕使母亲更加伤心难过,却从不在母亲面前表露。孝是源于内心的悲悯,他对这个世界一切受苦的人心中有着怜惜,他想要解救这个世界所有的苦楚,这是他成佛的根由。

  观世音菩萨上长安选取取经人,被他的孝顺、悲悯、纯良感动,将他定为了取经的不二人选。在唐王面前,他轻声一诺,便西去一路十万八千里。一介布衣和尚,身无凌云之功,体无力拔山兮之能。一路山长水远,豺狼虎豹,他全力以赴,再不回头!在作者的笔下,他心慈面善、吃斋念佛;他没有本领,却胸怀天下,弘扬佛法,惠及百姓。一路西行,几多磨难,求得真经。与其说他是金禅子转世,有佛祖如来和观世音菩萨的庇佑;不如说是他的真诚与执著打动了作者,作者让一个凡夫俗子因为理想,成了一名圣僧。

  他还是一名真真正正的`君子!路过西牛贺州,四位菩萨齐下凡,变做妙龄女子,欲考验唐僧师徒的决心与定力。唐僧无论母女四人如何炫富,如何勾引都不上当,闭眼念佛。如果说这还不算什么,女儿国里美丽智慧的国王,对他一往情深,也没有让他放下对佛的向往。取经路上师徒四人路经各国,他不仅不应各国招亲,还拒收各国的一切财物、礼品,无偿的帮助各个国家。取经结束后,通天河的陈家庄一庄老小日日请客,月月敬香,欲请他们四人在庄中养老,唐僧带领徒弟们拒绝这无偿的享受,整装毅然回朝。历经数十年的辛苦,十万八千里遥遥路,终成正果。

  哪怕他曾经遇到妖怪就喊悟空救我!;哪怕他曾经因为悲悯,愚昧地赶走大徒弟;哪怕他耳根子软,有时忠奸不分。但他仍是我的偶像---坚毅、顽强、勇往直前,能吃苦,不怕难的唐三藏。人生几何,去日苦多,不忧过去,不畏将来,这便是他由凡入圣的旅程。

我的偶像作文6

  想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吧!有的人的偶像是明星,有的人的偶像是歌星,而我的偶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偶像天团-消防员。

  在那一个凄凉的夜晚,一道闪电击中了四川凉山上的枯木,一瞬间浓烟滚滚,火焰顿时席卷了整片山林,火势迅速蔓延,生机勃勃的森林,一瞬间成了人间地狱。

  他们奔赴火海,义无反顾地向这场火灾宣战,消防车是他们的战车,水是他们的武器,明知道这是一场希望渺茫的战斗,但为了守护美丽家园,他们依然选择了生命中的最美逆行-冲向火场,永不回头。面对大火,他们举起手中的."武器"奋力向火魔射去,他们带着救援装备,冒着生命的危险在火场中寻找幸存者,带回来的是希望,也是噩耗。

  都说水火无情,突如其来的风向改变,引发了一场大面积的爆燃,夺走了30人的年轻生命,当他们被烈火淹没时,依然无悔。

  在危险中是什么让消防员们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是金钱吗?不,金钱永远没有生命重要。

  是荣誉吗?不,身为消防员这点功劳不算什么。

  是责任,是身上的责任让他们不怕困难,勇往直前,这是身为消防员的责任,也是人民英雄的责任!

  回溯历史,在火灾中搬运燃烧的煤气罐的是消防员们;在洪水中奋勇救人的是消防员们;在危难之中解救被困者的依然还是消防员们。消防员们冲入险境,从死神的刀下挽救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而他们却常常没有逃脱死神的扼杀,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怎么不值赞叹!

  在我们之中大部分人将来可能不会成为消防员,其中又有大部分的人,一辈子也不会遇到像森林大火这种生死攸关的情景。所以有些人就会错误的认为,既然自己绝对不可能面对火场,那么学习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就毫无用处,这种想法是多么自私,多么狭然啊!但我认为我们必须要学习这种危难之时挺身而出临危不乱的精神。

  因为你会发现在学习中遇到"危险"时,你的不怕困难迎难而上的精神,瞬间会让自己成为"扑火者""消防员"……

  在生活中,不少人都盛赞消防员的英勇无畏,别人夸他们"帅",但不仅仅是面貌"帅",更多的是夸他们的心灵"帅"。

  消防员是我的偶像,也是我前行的动力。

我的偶像作文7

  他是绿茵场上的一代王者,他的一脚精准射门让我永远地记住了他。

  初识他是在绿茵场上,虽然他没有多么帅气的样貌,也没有现在球员那么有钱,但他是那么朴实无华又勤奋刻苦,凭着他优秀的品质永远地刻在了人们心中。

  他出生在一个十分贫穷的家庭,一家人就勉强挤在一个小房子里住,每天都吃不饱穿不暖。正当我以为他有着惨淡的童年时,幸好足球出现在他的生命中,成了照亮他灰色世界中的一束明亮的光芒。可他们家贫穷得连一个足球也买不起,但是他热爱呀!那可是少有的滋养着他精神的宝物!所以他每天都在路边捡与足球形状相似的圆圆的椰子来当球踢,别看那椰子硬硬的,丑丑的,好像很不好踢,可他却一踢就是几个小时,每天如此!

  也许是上天看到了他的努力吧!给他了少有的希望,在平常无奇的一天中,他还是在街道中乐此不疲地踢球,他运球十分稳,反应敏捷,像小丑般给过路的行人表演他的高超技巧。正当众人看得入迷之时,一名足球教练恰好路过这里,他慧眼识珠,一下就发现了他身上独特的足球天赋,教练挥了挥手,示意他展示他的球技。不出所料,教练也被他眼中对球的光彩给吸引,所以在那年的圣诞节教练给他带来了一个足球和一棵大大的圣诞树,并还诚挚地邀请他加入他的球队。他真是开心极了,这一年的圣诞节是他一年中最好的一天,他还可以深入学习,追逐自己的梦想,简直没有比这更幸运的事了!他在加入球队后更加努力刻苦训练,在队友中成了佼佼者,在足球场上他风度翩翩,每次都可以展现一个完美的射门,渐渐地,他成了绿茵场的王者,无数足球迷都迷上了他。

  不仅仅是他那完美的射门动作,更是他身上永不言弃的精神使他也成了我的偶像!每当我想放弃时,我都会想到他,他当时是那么贫穷,但他还是坚持追梦。反观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是那么优越,但我们却没有珍惜。我们一定要好好地把握现在的时光,学习他身上的精神,努力地追逐梦想!

  大家应该都猜出我的偶像是谁了吧?他就是足球迷心中永远的王者,他就是球王贝利,一个被上帝选中的人。认识了他,面对脚下的足球,我更加坚定地踢了出去,对足球的热爱更上了一层!

我的偶像作文8

  她,斯嘉丽,不是现实中的存在,她只是世界名著《飘》中的女主人公,一个虚构的文学人物。她花容月貌又轻浮狡黠,她狂妄强势又不失温柔善良,她热情似火又很专断自私,她勇敢精明但总抓不住幸福……。一个敢为爱执着又不失清醒的乱世佳人。这就是我的偶像!

  斯嘉丽有百折不挠的信念。她曾是美国南方庄园主的掌上千金,美丽动人的斯嘉丽,享受着父母的恩宠和翩翩少年的追捧,安逸富足,宴饮歌舞,快乐地生活了16年。但战争夺去了她所有的梦想。斯嘉丽聪慧善良的爸爸妈妈被战乱和疾病夺走了生命。富有的家庭也随着社会的动荡变得一贫如洗。最要命的是,她深爱着的阿希礼拒绝了她的爱情,另娶他人,离他而去;善解人意的好友梅兰妮也被难产夺走了生命,丧妻的阿希礼失去了灵魂,成了一株槁木。战争让她失去了财富、安逸,也让她失去了爱情和友情……,生活,让她失去了赖以支撑的两大精神支柱。

  但重重困难并没有使斯嘉丽崩溃。她依然顽强地活着。斯嘉丽一个人支撑着破落的塔拉庄园。用她曾经的.洁白细腻的双手将塔拉庄园打理得井井有条。虽然斯嘉丽不再富有,但她却凭着自己顽强的意志,使身边的战乱幸存者暂时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斯嘉丽有特立独行的坚强性格,这才是独特的斯嘉丽。当安定的生活不能满足她的要求,她便违心嫁给了一个自己不爱的商人,并在他死后独立撑起了几个工厂;为追求理想中的生活,她与商场中各种男人周旋,讨价还价;她风风火火独自驾着马车穿梭在城镇街市上;她舞动着皮鞭督促工人工作;她毫不在乎市井婆姨们非议的眼光和恶毒的讽语!……作为一个女子,这种强大的内心简直不可思议。

  但最使我最敬佩的个性,是她决不要做依靠男人的小女人。因为在斯嘉丽的心中,依靠男人意味着丧失了平等与自由。精明狂妄的斯嘉丽,不会容忍别人控制自己。她的骨子里透露着四个字:特立独行。

  百折不挠的意念,不怕困难的精神,特立独行的性格,这才是令我敬佩的根本原因。

  她,斯嘉丽,我的偶像。相信她在新的一天里,一定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

我的偶像作文9

  大圣本不该这样。

  ——题记

  每年暑假回外公家,我总会把电视频道锁定在少儿频道黄金档——“八六”版《西游记》。这部电视剧简直不仅仅能用百看不厌来形容,里面孙悟空的扮演者六小龄童将齐天大圣的形象演绎得活灵活现,高超的演技使他成为了整部剧的焦点。

  在一遍一遍的观看后,大圣在我心中渐渐有了无法取代的地位。甚至在猴年的春晚,我曾因六小龄童没有登台表演而抱怨了一寒假。但在岁月的无情磨砺下,大圣渐渐地在我的记忆中淡去了。那一阵子,大圣“消失”了。

  一天,我在手机上看B站,大圣竟然出现在了推荐一栏中。我连忙打开视频,但我看到的不是什么优秀《西游记》剪辑视频,而是一段恶搞,更让人不解的是评论上有多数人竟然拍手叫好。

  大圣经历了什么?我赶快打开百度,进行搜查,搜查到的一系列结果,让我十分惊讶,大圣为何变成这样?

  渐渐地,我陷入了思考,大圣在我心中的形象濒临崩塌,现在的我不知如何是好。

  从“戏说不是胡说,改编不是乱编”到“谢罪”再到如今的“中外合拍”大圣,在人们中逐渐失去了形象,但他为什么要这样做,究竟为了什么让他失去了人性?为了知道真相,我一切开始从他的视频下手,以此方式来拯救大圣在我心中曾从不动摇的地位。

  后来,我在一则贴吧上找到了答案。“大圣为了什么?他只不过是不想让我们将他忘却,才做出这一系列的举措。”

  “大圣做这么多其实是想维护《西游记》等名著在人们心中的光辉形象,只不过维护的方式不对而已。”“六学家(恶搞的这一类群体的统称)这么做只是想让大圣改过自新,让他认识到错误”,这些都是网友们的'真心话。

  大圣无知啊!他的作为渐渐偏离了当年的初心。

  大圣老了啊!岁月的摧残使他的动作渐渐缓慢笨拙了下来。

  大圣愚昧啊!他熟不知“六学家”原本都是“八二”《西游记》的忠实粉丝。

  终于,在风雪载途的一天夜里,大圣发了一段视频,在“六学家”与网友的努力下,大圣又回来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六学家”的身影。

  如今,又到了暑假,还是那个频道,桀骜不驯、智勇双全的大圣又映入我的眼帘……

我的偶像作文10

  鹿晗,很多不了解他的人总是用“幸运”来概括他:长得帅,又被星探一族挑中。但事实上他是从“练习生”中摸爬滚打苦熬过来的。

  他高中毕业后就来到了韩国留学,因为出色的外形条件被SM公司的星探发现,于20xx年成为SM公司旗下的“练习生”。“练习生”就好比过去的学徒,学得好,自然留下,等待机会;学不好,就会被扫地出门,弃之如敝履。

  很多练习生都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时候才可以出道,可是他们都因为心中的那一份执着坚持了下来。

  如果你以为鹿晗在SM公司当练习生会很“舒服”的话,那么你错了。被称为造星工厂的SM公司,培训严格,可谓残酷。鹿晗要接受歌舞、形体、演技等多方面的培训,如果你有一门不合格,下一秒,你就有可能会被赶出去。他每天集中训练10个小时,训练枯燥而又艰苦,除了吃饭睡觉,还不能看球,不能玩网游。这是鹿晗除了音乐最喜爱的东西,但如今他什么也不能做,于是,鹿晗开始质疑自己加入的初衷,因为爱好音乐,而放弃其他机会。但现在,他每天不是练这个,就是练那个,这样真的值得吗?天天都在揣测明天的事,天天都在盼自己出道的那一天,现在已经成了欲望,不是以前只是单纯的爱好音乐了,每每想到这,鹿晗就会要走了。

  有许多的练习生在严酷的环境下选择了放弃,回到自己的家乡,鹿晗又何尝不想家呢,但是他知道不能放弃,要做出一份成绩来。刚开始,他还会和家里人告诉一下他的情况,但也都只是报喜不报忧,到后期难熬的时候,他连家人的电话都不敢接,怕半途而废。鹿晗咬着手,挺着。

  在经历了一年半的学习训练后,鹿晗终于铸成了闪光的自己。他组合EXO正式出道,他的组合是唯一集主唱、领舞、门面担当于身的成员,很快就有了大批的粉丝。但好景不长,由于SM公司对中国艺人的不公和自己身体的原因,鹿晗最终选择了回归,回国发展。

  在他回国的两年内,他的'事业做的越发出色,越发成功,他在世界上是粉丝最多的一个男明星,作为90后的他成了许多世界知名的杂志封面人物,各种奖项也是拿到不少,但他本人并不骄傲,又继续向一个新的领域进发。

  现在,许多人已经改变对他的看法,励志,向上已经成为了他的新标签,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来概括他的话那就是:没有遍体鳞伤,哪能活得漂亮。

我的偶像作文11

  偶像――多么熟悉的字眼,多么常见的人物,多么令人着迷的明星。“追星族”一批接一批,但我并不在其中,我的偶像可不是明星。

  “那个明星帅呆了!”“那个明星酷毙了!”这些话大都出自中学生之口,可我并不特别喜欢他们。的确,他们有华丽的外表,他们有高超的技艺,他们有令人着迷的气质,但在我心里另一个人的分量比他们更重。我的偶像不是遥不可及的明星、伟人,而是天天与我在一起的妈妈。

  我的妈妈对与旁人来说只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母亲,然而正是这样一个平凡的母亲是我心中永远尊敬、不会随岁月而改变的独一偶像。

  她,没有华丽的外表,但她有一双勤劳的手、一个充满笑容的脸、一颗真挚的心,谁会比她更美?她,没有高超的技艺,但她会做饭、会为我们缝补衣服、会打扫家务,更会安慰我、鼓励我、帮助我,谁会比她更有能耐?她,没有迷人的气质,但她有在烈日下劳动的背影,她有在严冬不眠为儿女织毛衣的身影,谁会比她更打动人?

  我忘不了去年冬天妈妈在灯光下给我织毛衣的情景。我深深地感受到,妈妈织的.衣服是最暖的,不仅暖在身上,更暖在我的心头。她那黝黑的手,穿针引线,那一根根的线是她的情思,那一针针地织将满满的爱织入其中。“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回忆那时的情景,我满眼的都是感动,或许她是希望这件毛衣替她陪我来到离家更远的高中吧。那个冬天我一点都不冷,我戴的是妈妈织的手套、围的是妈妈织的围巾、穿的是妈妈织的毛衣毛裤,她的爱将我紧紧地包围。

  我的妈妈,一位来自农村的母亲,用中华民族最质朴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她是我的偶像,值得我尊敬、敬佩,值得我学习的人。可她却告诉我,不要学她,更不要像她,她希望我好好学习,走出农村、走出大山,走向更美好的明天。是的,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她的孩子生活得更好,于是她付出的更多,日益消瘦满脸皱纹是岁月留给她的回忆。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妈妈的爱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更不是我们所能回报的。我们能做的便是让她们开心,抓住每一个陪伴妈妈的机会吧,因为她把她的所有都给了我们。我的妈妈就是我的自豪,就是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12

  朋友,如果你问我的偶像是谁?我只有一个答案:她,我小学的数学老师----陈老师。她教我们时,已年过四十,朴素无华,讲话干脆利落。风风火火的她,让熊孩子一切懒惰的诡计都无所遁形!她是我们双十附校的王牌,她是我心中的女神!

  暗器王

  记得在上第一节课前,我们早就听学长们说过她那名震江湖的外号暗器王,真可谓人未至,先闻其名。但毕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第一节课才过了一会儿,同桌竟和邻桌的同学偷偷聊起天来,窸窸窣窣的,我正想着:你们两个人不要命了么!说时迟那时快,陈老师在黑板上写完了板书,来了个暗器手法的双管齐发,两根粉笔头啪的一声正中二人脑袋上,同学们连大气都不敢出,教室里立刻切换成了一根针落地上都听得到的'情形。从此,暗器王的名号再次享誉班级内外,让同学们闻风丧胆。

  顺风耳

  暗器事件过后,我们每一堂数学课都是安安静静的。但好景不长,总是有几个捣蛋鬼想要试试身手。有一天,陈老师正转身在黑板上写数学定义。忽然,猛的一扭头,慢慢的走到教室最后一排两个男生身边,啊,原来他们两个高个子在抽屉里做小动作,他们还不知道老师已经听见他们做小动作的声音了!接着,陈老师在他们的桌上用力敲了敲,严肃的说道:你们两个,下课到我办公室来!别以为我在上面写板书,就听不到你们做小动作的声音了!那两个高个子早被陈老师的顺风耳吓傻了,你说陈老师的顺风耳厉害不?

  千里眼

  铃铃铃放学了,陈老师说:今天校本没订正完的,到我办公室订正完再回家。我心想:我校本就剩下一题是错的,其他都对了,应该不用订正了吧。早上奶奶就说要炒我爱吃的菜。这时,我肚子里的馋虫让我抵不住回家的诱惑了。

  结果,前脚刚出了教室,突然听到一声大喊:小杨杨,你又要去哪里?你不会又不订正就回家吧?我看你校本错了一题,给我留下来订正!难怪同学们在暗地里说她是千里眼,今天终于见识到了。

  在陈老师这三大利器下,我只能伏首称臣。我老老实实地学数学,有了从70分飙升到90分的不可思议的成绩!如今,我升上了初中,她的数学秘籍仍是我的不二法门。

  我想大声地说:陈老师,我是您所有学生中最普通的一个;而您是我所有老师中最有偶像光环的女神!

我的偶像作文13

  一袭黑色长衣,胸前配戴着一条闪闪发光的十字架,修长的腿被黑色皮靴展露的恰到好处。健康的小麦色皮肤,干净利落的短发使人看起来精神十足。在一首无厘头但个性十足的《阿么》中李宇春闪亮登场。舞台上绚烂的灯光,快速变幻着的背景幻灯片,电吉它和架子鼓发出的尖锐响声,台下观众不停地欢呼和喝彩,动感十足的表演让这个夜晚变得魅力无穷。我坐在沙发上,看着李宇春的“whyme”演唱会。

  不知不觉已过去了近一个小时,我仍心潮澎湃地盯着电视屏幕。热歌劲舞《chrislee》让我大呼过瘾;充满异域风情的《我的王国》让我赞叹连连;风格奇幻、略带外太空灵异的《小宇宙》让我忍俊不禁;清新欢快的《下个,路口,见》让我不自觉地跟着节拍舞动;爆发力十足的说唱《籁赋》让我瞠目咋舌;谢霆锋的意外助阵更是让我惊喜万分。短短一个小时,我似首进行了一次漫长的音乐旅行,不同风格的歌曲被李宇春演绎得韵味十足,堪称完美。

  最令人难忘的是李宇春作为偶像介议环保,节约能源。在场歌迷每人举起一只太阳能灯罐,诺大的广场顿时一片黑暗,随后一万只火红的`灯罐同时开启,汇聚成一片红色的海洋。让人心中有一股暖流在缓缓涌动。作为明星,李宇春的社会责任感叫人敬佩。然而在演唱会的末尾,播放了一段催人泪下的VCR。那是一封署名为“棚子”的信。它其实是李宇春在以自己的心诉说娱乐圈生活的被备和不为人知的苦楚。太多的流言蜚语,太多的是是非非,让这个单纯的女孩的心不堪重负。她边流泪边低吟:“流言传来传去/说不停不知道何时能平息/流言飘来散去/请相信我的心纯真如往昔……/…”。一曲《流言》使得多少人泪流满面。的确,人生中有太多太多的坎坷和事与愿违,纵使是在追梦的旅途中。那些是是非非需要我们体谅,需要我们勇敢地去面对。

  学习李宇春敢于超越自我的精神,学习她懂得感恩的品质,也该学习她高度的社会责任感。“whyme”演唱会教会我太多太多,这种感动,我会一直保存在心底,当做今后学习生活中的加油剂。

我的偶像作文14

  我不是一个追星族,所以几乎没有什么特别崇拜的明星,因为我知道一旦他们褪去舞台上闪耀的光环将不再耀眼。我那平凡的母亲倒是我一生中学习的榜样,她那严谨的工作态度、宽容大度的处事风格,值得我用一生去崇拜。

  我的母亲相貌平平。却因为我操碎了心,一头乌黑的长发中已长出了几根细细的银丝。一张圆圆的脸经常面带微笑是那样的和蔼可亲。妈妈生就一副菩萨心肠,有求必应,自己再苦再累也要让别人心满意足。这也让妈妈拥有许多好朋友。妈妈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在家务事上样样精通。

  妈妈矢志不移地钟情于自己的岗位,令众人啧啧赞叹。妈妈是一名会计,十几年来对工作兢兢业业,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单位忙时早出晚归,爸爸有时逗妈妈说:“给你多少奖金?”妈妈也笑笑说:“谁让我是党员呢!”

  难得的是,周末,妈妈从不睡懒觉。早早的就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然后去菜市场买许多我们爱吃的.菜以改善我们的生活。

  说到我的学习,这真是一个愁人的问题。我的成绩总是起伏不定,妈妈总是为这事儿担心。妈妈语文绝对好,她那张大嘴无论说什么都能联系到学习上,所以她经常给我“讲座”,告诉我学习的重要性。妈妈非常爱学习,每天晚上都要“检查”我的数学作业,不管懂不懂,不懂就让我一一为她讲解。有一次,我实在不耐烦了就说:“你真是的,做好单位的帐不就得了吗,还看我的作业干什么呀?”妈妈语重心长地说说:“学无止境,你们现在学的知识我都忘了,还得儿子教教啊!”如果遇到我不会的问题,妈妈就会严厉地说“怎么学的还有不会的,干什么要是不求甚解的话将一事无成,明天问老师回来给我讲!”第二天晚上,妈妈肯定不会忘记向我“请教”的我真佩服妈妈,能对学习这样如饥似渴。后来我才意识到妈妈也是在暗暗地帮助我提高主动学习的能力。妈妈真是太伟大了,我一定会追随我心目中的偶像——妈妈。

  妈妈就是这样一个平凡又伟大的人,在生活中我们无话不谈,是亲密无间的挚友,学习上我们互相帮助互相促进。妈妈就是我心目中的神,心目中永远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15

  周末书店。我穿梭于书架间,寻找《且介亭杂文集》。我的目光落在旁边的书架上,便走了过去。

  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回头一看,是同学,她手中正拿着一本郭敬明的小说,看见我手中捧《鲁迅文集》,很是惊讶,又略带不屑“你还看这种冷冰冰的书?”

  我楞住了。

  环顾四周,大多数的人都在梁实秋、刘墉等人的闲适小说前流连,根本不在意那偌大的一个书架上的鲁迅作品。

  难道先生的精神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就不需要在弘杨了?难道他的“民族魂”仅仅是文学意义上的,可以轻轻地一笔带过?

  不,不应该这样!他的'作品也许不如梁实秋那样的闲适,周作人那般有趣,然而在六七十年前,假如人人都来闲适,都来寻找趣味——谁来斗争?难道就看者中国“国将不国”吗?

  鲁迅先生是喜欢刚猛式的,然而荸荠当年的众多人人,他是最敏感地捕捉到了刚猛中那猛如风暴的力量。他从来不去“闲适”,比起那些“闲适”文人,他有着更大的真爱,只因天下人都在品味人生,而他却在洞察人生。

  曾经有位同学问我的偶像是谁,我知道,他期待着从我嘴里听到某个“星”的名字——而我,平静的告诉她,是鲁迅先生,当时她一脸惊诧,还有鄙夷之色:我愤怒了,先生空谷足音般的话语又在耳边回响“忘记我!”可是啊,先生,我们不能忘记!麻木的中国人被你用笔唤醒:今天生活安逸的人们,也改重读鲁迅!

  读先生的文章仿佛有一种刻刀划过石板,犀利迅疾,石粒四处飞扬,偶来的一阵大风,又把历史洗澡得彻底的感觉。先生笔锋如刀,直劈封建精神文化。先生之言:凡是愚味麻木的国民,病死多少并不必以为不幸的。此言何曾偏激,行尸走肉的生与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其是先生的杂文,总觉得火气太盛,使人胸闷、心跳、激动。先生不能长寿可能也在于此。他是学医的,自然知道其中的厉害,却仍然废寝忘食地写,大约是抱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念头。想到此,我不禁惭愧,这是何等的崇高啊!

  真的希望,书店了鲁迅作品架前,人人如潮,先生不在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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